第十八号文件

2000 中国国务院发布了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信息产业部第十八号文件。该文件第41条规定了对半导体企业的退税优惠政策。从此我国政府对半导体产业“一改以往国家资本直接投入的形式,把国家行为逐步转化为公司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立即对此文件提出强烈抗议,理由是“大陆生产的公司营业税仅约3%,比之国外公司的17%少了五分之四,明显形成不公平竞争。”
4年之后中美双方达成协议,中方的优惠政策由退税转为其他形式的资助。如今8年过去了,中国政府发展半导体产业的决心从未动摇。中国半导体产业也确实轰轰烈烈的火了8年。表面上,制造业的中芯国际成功量产90奈米逻辑产品,代工业双雄TSMC\UMC则分别来大陆设厂(UMC为借鸡生蛋),设计公司除大唐微电和杭州微电等较大规模的设计公司颇有进展外,众多中小公司亦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这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可惜,可惜我们走得仍然是韩国,台湾地区所走过的“浮躁”之路。先不说欧美,就算是日本,我们也是大大的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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