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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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和加拿大許多河川和海邊可垂釣之處,都會豎立一塊牌子寫著開放垂釣的時間,
並且提醒釣客注意,釣起來的魚若是超過多少公分大,或是知道那是母魚時,就要將之 
放回去。一般來說,人民守法的觀念甚強,也都會注意警示牌上規定的事項。要釣魚, 
一定要去申請許可證,手續也相當簡便,費用大約是五塊美元而已,通常每張執照可用  
一年,也有些地方政府會發給兩年的時效。 

台灣人對這些規矩都有另一套「手法」的動作,例如有些河川是寫著「依照手掌大 
小」,意思是若釣起來的魚比手掌大,可以放入冰袋裡帶回家去料理,但若比手掌小的  
就要放回河川裡去。這樣寫的原因,就是讓釣客自己衡量,因為並不是每個釣客出門都 
會帶著一把尺去釣魚,更多的釣客只是將釣魚當作一種紓解工作疲勞與緊張的休閒方 
式,並不是真的要釣魚回去烹煮食用。於是就有台灣的移民看準了這點,經常會帶著幼 
小孫子跟著去釣魚,這樣每當釣起來的魚,就往孫子的手掌上比一比,幾乎每條魚都比 
孫子的手掌大,於是甚少有落竿之魚可被放回河川,大多數被釣起來的魚都一條條地往
冰袋裡放,心裡很有成就感,一則自認很聰明、美國和加拿大人都很笨。
 

有一位美國白人利用週末帶著九歲的小孩跟著去釣魚,河川邊有塊警示牌只寫著:「釣
魚時間從上午九點到下午四點止。」一到河邊父親就提醒小孩要先讀清楚警示牌上的敬   
告令。這孩子很清楚只能垂釣到下午四點。 


父子兩人從上午十點半開始垂釣,直到下午三點四十七分之際,突然間孩子發現釣竿末  
端已彎曲到快要碰觸水面,且水底下魚餌那方的拉力很強,他大聲喊叫父親過來協助幫 
忙。這孩子的爸則利用機會教導孩子怎樣與大魚搏鬥,父子兩人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拉、 
放之後,好不容易地才將一條長約有六十五公分、寬約有二十二公分,重有七、八斤之 
多的大魚釣了起來。孩子高興且非常得意,父親雙手緊緊捧著大魚,跟孩子欣賞一陣  
子,然後收起得意的臉孔跟孩子說:「親愛的,你看看手錶,現在已經是下午四點十二 
分了,依照規定只能釣到四點而已,我們應該將這條魚放回去。  


孩子聽到父親說要將這條大魚放回河裡去,又看看手錶,確實是已經四點十二分,但卻  
很不以為然地對父親說:「可是我們釣到的時候,還沒有四點啊!這條大魚我們應該可  
以帶回家去,因為牠上鉤的時候,時間還沒有到,而且我們還可以跟隔壁的叔叔分享我   
們釣到的這條大魚。 


孩子一面說,同時露出一臉渴望的表情和懇求的語氣看著他父親,而父親一聽到孩子這  
樣說之後,隨即回答說:「規定只能釣到四點,我們不能違背規定。不論這條魚上鉤的   
時候是否四點之前,我們釣上來的時候已經超過了四點,就應該要放回

  
小孩聽了之後再次對他父親說:「爸爸,就這麼一次啦,這也是我第一次釣到這樣大的 
魚,媽媽一定很高興。這裡又沒有人看到,就讓我們帶回家去吧
  
孩子的父親聽後隨即回說:「不可以因為沒有人看到就說要帶回家去。不要忘記,上天  
在看啊,祂知道我們做了什麼。」說著,隨即與孩子捧著那條大魚將之放回河裡去。孩   
子流了眼淚,沒再說任何一句話,跟著父親收拾起釣具回家去。
 
幾年過後,這個孩子當了律師,且是個頗有美好口碑的律師。在他的辦公室會客廳中掛  
著一對匾額寫著:「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  



每個來找他辦案的人,他都要求當事者必須先讀一次牆上匾額的聖經句子。然後,他會  
對案主說:「若是被我發現你有隱藏案情,或是不誠實,我會隨即拒絕為你辯護。因為 
我無法替不誠實的人伸冤,那會違背我的信仰良知。
這位律師名叫「喬治.漢彌爾頓
Hamilton),在紐約市執業。他最出名的一句話:「我從不強辯,只照實說出事實真 
相。因為上帝知道我所說的每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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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3条回复
2008-04-07
东风西渡
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美国律师却恰恰相反,是可以辩成不是,不是也可以变成是,否则就不会有著名的辛普森案了,在这个案子里,一个证据确凿的杀人犯却还是被无罪释放了。。。。

Be yourself and be true to yourself.
2008-04-07
constable
那 全 世 界 就 和 平 了 !
对 就 是 对 , 错 就 是 错 ! 法 律 都 不 需 要 了 !

hlkjkljlk
2008-04-07
constable
还 有 这 么 幼 稚 的 人 !
新 鲜 了 !

hlkjkljlk
北美枵君 发表评论于
没错!“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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