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听到电台的节目里问男同胞,打算如何才不至于被女朋友拖去看电影SEX AND THE CITY。理性的准备晓之以理,感性的准备动之以情,狡猾的让狐朋狗友紧急炮制假情况,睿智的已经签好了合同—“I will go if you watch Iron Man with me”,无计可施的只好以身赴死, 壮烈成仁。一群人正在得意,一女同胞打进电话来:“和他一起去?你以为我白痴啊?演了三分之二他还在那里问Big和 Carrie怎么认识的,扫不扫兴?”
再看这边厢,首映当天票房五千六百万!也是广播里说的,观众mostly 30ish white female,大多打扮得不像是去看电影,而像是赴高尚晚宴;神情不像去休闲娱乐,而像是顶礼膜拜。电视电台连篇累牍地报道几个主演,几个次演,衣服鞋子,包包首饰。风头之劲令人乍舌。
四个生活在纽约,30ish white female,中产阶级不过分吧?称她们上流社会恐怕有点对不起许纯美或者邓文迪,哈哈。party, 华服,约会是她们的永恒主题。寻寻觅觅,最终都称心嫁给意中人。
I can’t help but wonder, 这部戏哪里吸引人?又吸引了哪些人?
吸引人之处,第一当属时尚。尽管有时有的时尚并不被每个人接受,尽管她们的时尚和我们的日常生活隔着一大截,这部戏的时尚指数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不得不提四位女主角都是非常好的时尚使者,不仅能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不同风格的服饰,还能不同程度地提升服饰的品位。SJP无疑是最好的那个。她的长相实在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难看。但她能把那些典雅的,性感的,可爱的,前卫的,甚至乱七八糟的,莫名其妙的,都穿出各自的韵味并揉进自己的独特的风格。这和剧组强大的服装设计加化妆力量密不可分。现实中的SJP和其他星一样,也有大失水准,令人大跌眼镜的红地毯灾难。其他的三个各有所长也各有局限,只有SJP能把握好几乎每一个造型。
第二是the city。纽约的都市生活在这里被发挥的极致。餐馆,酒吧,博物馆,演出,画展,购物,孤独,失落,昂贵的公寓,等等等等。纽约的生活才是the ultimate都市生活这一主题被反复重申。是不是每个人都同意,我不知道。若干年前,几个北京人挣扎在纽约的故事被写成书拍成电视。征服纽约就像征服了世界。
第三是sex。Sex是剧名的第一个词,也是每个角色每一集都在或者说或者做的。但有趣的是,这几个主演在采访中并不认为sex是这部戏的重心,而是爱,友谊。爱和友谊高于性,高于金钱。这里有必要看看原作者Candace Bushnell。她从大学辍学,到纽约谋生,决心做个作家。但在很长的时间里却只有非常微薄的收入。但她却是一个颇为著名的party girl 。有猜疑说她的书从纸上到屏幕上很可能是一场床戏后的交易。剧中的CB是现实中的CB实现了小康后的形象,是她的alter ego.电视剧只是部分采用了Candace Bushnell的故事,哪一部分,不得而知。但除了结局,剧中的CB对Big是念念不忘,即使Big结婚,即使Big好几次离她而去。可以说,CB对Big从一开始就很恨嫁的。交往中也是处于劣势的一方,因为Big不对她认真,任何事情以Big的意愿为转移。所以,看到一半,我对她口口声声的爱情至上宣言很反胃了。精神上不平等的两个人之间产生的不可能是爱。他对她来说是更精致的生活,有着她想要的一切,但她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可以一起开心,玩玩罗曼蒂克,生病时可以照顾他,或者享受偷情刺激的过客。他不会把她介绍给他的家人,不会带她去他常去的教堂,甚至不会和她在同一张卡上签名。所以,电视剧的结尾,all of a sudden,Big开始满世界的找CB,并且在她最狼狈的时刻从天而降,送上一句You are the one,我被那种自恋加妄想打击得接近崩溃!
我虽然不赞同剧中人对性的态度,但只要你还没有对一个人做出承诺,只要是practise safe sex,这样的生活方式也无可厚非。相对于称这样的男人花花公子,女人一般会得到难听很多的称呼。现实中的CB其实倒是非常坦然。倒是几个演员,为什么非要把中心思想总结为“爱和友谊高于性,高于金钱”这样一个听起来“高尚”几个等级的结论呢?
人们喜爱一样东西,多半是因为和自己的交集。难怪这部戏的观众会是mostly 30ish white female。 不过,哪个女人会不为时尚狂?从这一点上讲,18-80岁的女人都可以理直气壮的成为观众。人们会看到CB的爱的纠缠,Charlotte对灵魂伴侣坚定不移的信念(她的Harry特别可爱,呵呵),Miranda的干练,Samantha的潇洒。也有人会是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一个gay friend, 一份可以睡懒觉的工作,一场完美的婚礼,或者一次难以忘怀的艳遇。
你,看到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