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把他乡作故乡


0.

阿小咪的妈妈打电话来,问候我们中秋快乐。通话当中,说起她最近时间表的变化,说起将我的两部车子如何处理,说起其它一些生活的细枝末节。总之都是曾经跟我息息相关的内容,她已经习惯向我汇报,絮絮叨叨地对我讲着,就好像我隔洋跨海地,还会在意湾区近来塞车是否严重,今年的雨季会在什么时候来临。

或者用阿小珊的话,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叙述着对我的想念”吧,呵呵。

 

1.

讲完电话,我们刚好开进雷公山隧道,往大小梅沙的方向去度假。突然暗下来的路程,让我朦胧中仿佛,正开着我那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旧车,经过Bay Bridge,回我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家。

回“家”的路上,刚刚过桥的地方,是我的公司所在。曾经几次,赶上孩子要用洗手间,我便顺着路口下高速,带他们进公司方便,之后再喝杯冰水。我的工作台旁边,是我们部门摆放零食的地方。孩子早已经都知道了,所以每回去公司,都要转过去,一人拿块点心,坐在我的电脑前边玩儿边吃。吃好了喝好了,才又继续上路。

那一条路,是从家里进旧金山必经的,我们在上面走过不知多少个来回。可是孩子经过标志性建筑,还是会重复:“这是妈妈的公司”,“这是阿小咪以前住的地方”,“这是大华”,“这是我们过去的住处,在对面的学前班我们认识Amy的。”。

因为不断发生,因为习以为常,所以误觉得那是会重复下去不必更改的事情。到了即将更改,我惊慌起来。于是写下老歌回放《柠檬树》,描述我每天下班都开的一段路。写的时候,也不甚清楚要表达个什么。就是想记录下来,认为几年以后回想,即便事物仍然记得牢靠,情感,却是过了那个阶段,就成了凭空的猜测,再也不能回到当初的真实了。

就像我现在忆及当初,如此遥远,如此思念,如此遥远。

 

2.

我离开美国之前收拾东西,情绪非常不稳定。大侠情急之下曾经问我:“美国究竟有什么好,至于让你那么舍不得?!”

今天收到一封准海龟妈妈的来信,说她将走,临行之前有很多的不舍。我给她回信,告诉她,我是真真切切地知道她的感受。

我看海龟的家庭,多数都是先生比较坚决,太太比较犹豫——孩子是个重要的因素,世界上当妈妈的心,大概只有当妈妈的彼此最能够了解。不过除了孩子,更有女人敏感多情而又细致的天性。女人在离开某个熟悉的地方时,想着的是些看似并不起眼的事情,比如友善的邻居,可爱的宠物,熟识的密友,残破的旧物。它们记录的,是我们付出过的辛苦,收获过的幸福,和作为家的安详快乐。这安详快乐,它没有国界,又有国界。其中的烦扰,铁骨铮铮的汉子,大概顾不得去理解。

 

3.

三丰子在博客写了一篇Awana,我边读,边打心底里羡慕着她和她儿子。那么好的教会,那么优秀的儿童节目,我们都已经没份参加了。我给她留言说,我和孩子都特别想念Awana。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看着大孩子去,好不容易熬到了自己也能去的年龄,结果没去多久,就又没得可去了。

昨天中秋,我们约了朋友,上银湖山顶去吃晚饭,吃月饼。月饼是冰激凌的,香草和巧克力两种口味,包黑白双色巧克力。月饼盒里有干冰,但是天热,干冰很快就不见了,月饼也化成奶水。

还是老派月饼好,不会化,容人慢慢地吃,慢慢地赏月。不像这新式月饼,匆忙吃了,结果竟然忘记看月亮!

不过看呢,倒也不在这一天。圆月和故乡,都是眼睛不见,心里照样知道的好。

 

4.

这次回国,我对于故乡,还有思乡,都理解了另外一层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上说,故乡就是一个人的出生地或长期居住和生活的地方。这是一个既朴素又聪明的解释。

杨利伟说他飞向太空的时候,正离开的地球,是他的故乡。

我们当年去国离家至今,走开多少年,就承受过多少年对故乡的思念。

终于回到了这个久别的地方,跟我的亲人朋友晒着同一时间的月光,我的心还是不安宁,因为思念着另外一个故乡,和那个故乡的亲人朋友。

估计有人读到这儿,会大喊矫情。

那可能是读的人没有走过这条路,不容易体会到我们这群边缘人,是如何看待家乡,如何理解思念的吧。

 

5.

一年多以前,我曾经写了一组“故乡琐忆”,多次提及“故乡”这个概念。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即将远行,即将回到自己的家乡,即将离开另外一个故乡。

在“关于故乡”一文中,我引用导演埃德加·莱茨(Edgar Reitz)的话:

故乡(Heimat)。。。传递了一种特别的情感,常常跟乡愁和怀旧有关。这种情感涉及到一个人的童年、家庭和他出生成长的地方,同时也包含着对安全感的渴望。而这种安全感建立在两种东西上,物质上的,和对你来说像是一个掩身之处的庇护。

“故乡”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词语。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指向并包含着你已经失去了的那些东西:你的出生地,就是家乡;或者你的童年,一个安置你心灵的空间;还有就是你曾经亲近过、但现在你又离他们远去的那些人。你逐渐失去了这些,是因为伴随你的成长,你年轻的思想、知识和视野都在不断地拓展,你开始以一种不同于你儿时的方式在这个世界生存,四处居住。你放弃了原本和你息息相关的你出生时的环境、你的家族和你童年的庇护所。你知道那一切就到此为止、都过去了。你不可能再重新来过。

当然日后长大成人时,你还会拥有一个被称作“故乡”的地方。这也许是你现在生活工作和居住的地方。你在这里承担着某种责任,你为你的远大前景做好了规划。尽管这个新“故乡”跟你对童年老家的情感是那么的不同,但就像我前面说的,“故乡”包含了对安全感的渴望,这种渴望除了物质上的,还指要有一个家,一个自己的安全庇护所。

“家”充满了茫然和含混,是那种完全私密的东西。“故乡”则从来都不是个体化、私密性的,你永远在和其他人分享你的“故乡”。跟你分享“故乡”的是一大帮人,这些人都在同一个背景下,共享那个跟风景、城镇或村庄紧密相连的人际关系。

相互有关系的人与人之间,永远需要知道他人在什么地方,他或她过得怎么样了。人们不能容忍自己竟然对一个朋友的死去一无所知,这也是“故乡”的另一种含义。

我在离开美国之前,在博客里说:现在要走了,方才发现,今天的离开美国,与当年的离开中国,同样是结束了一个时间,一个地点,一个年代。我全心全意住过的地方,我不遗余力呵护过的岁月,都是我想带却带不走的家乡。

那时候我发现,一个有很多故乡的人,其实并没有故乡。

 


万水千山也有情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有很多故乡的人,其实并没有故乡”,这句话,让我怔怔了很久,过往岁月顷刻间在心里呼啸而过~~
“直把他乡作故乡”,说的好啊,他乡,是我们刻下人生印记的另一个地方~~
心就是我们永远的故乡吧~~
potatos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有很多故乡的人, 其实并没有故乡。同意!

我从小就随着家里搬家, 平均每七八年搬一次,没出国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真正意义上的“移民”, 现在出来又六年了。

也许今生就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地上找不到真正的故乡,故乡只存在于心里? 地上结成的缘分, 是让人想起心中的故乡吧。

多保重,祝全家好!
poiuuiop 发表评论于
毒奶粉事件带动其它行业发展???SB
灿若秋枫 发表评论于
写得太好了!
染染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有很多故乡的人,其实并没有故乡。
这句话写的太好了,真的是这样。
Aerie 发表评论于
你一海龟,MD,哪吒也不见了,他表姐也鬼起来了,不过好在,看架势最近鬼气是快过去了。
家在小镇 发表评论于
很巧,我现在正在重温Edgar Reitz的Heimat。非常经典。感觉上他们的Heimat离我很近。Heimat1和2尤其让我着迷。
笙箫难默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有很多故乡的人,其实并没有故乡“。我就是一个有很多故乡但其实并没有故乡的人。谢谢你的好文!
小溪花 发表评论于
无名,羡慕你,你迈出了一个也许很多人漂泊一生也没有走出的一步.我想回到中国,最好的感觉是到家了,这是我们的国家,我们自己的国家,再也不用到处漂泊了...每个地方都有它的好处,心里感到踏实就好!
poiuuiop 发表评论于
你爱国,请多多的买一些祖国的三鹿奶粉吧,
commmon 发表评论于
沙发。
bug&bug 发表评论于
其实性情中人早已一把故乡安到了心里,那是一个特别的,安逸的地方。望你建立另一个故乡在心里。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三丰子的话真的是好!
我就是个边缘人!
dueprocess 发表评论于
同感
搏客 发表评论于
你是个知性女人。敏感的人活得很累。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哎,同感。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深度好文!同感。ZT. 无名写什么我都爱看。
香草仙子 发表评论于
深度好文!同感。
闲人Filiz 发表评论于
太准确了!
歌儿 发表评论于
本来是转贴老史的:非常理解你的感受,一点都不矫情,后来看了三丰子的话,又觉得也有道理,其实故乡就是用来思念的,呵呵,要知道,永远住在一个地方,没有个可思念的故乡,那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

虽然不是个妈妈,还是很理解你的感受,不过awana的事情吧,就好像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补充的某种营养,不从这里来,但可以从别的地方吸取,不要太遗憾了。孩子们能在中国把中文学好,象你这样将来读很多书,懂得自己国家的历史和文化,这比起awana,是更大的收获。宗教方面的东西,有个‘信’字就够了。

另注:其实我不知道awana是什么东东。:)
Aerie 发表评论于
呵呵,故乡就是用来思念,用来离开,也回不去的那个地方。我特别理解呀,特念旧。
那年回学校,住在学校里面,晚上给电话来的朋友说,今晚要工作要准备第二天MEETING,谁也不见!
晚上,一个人打的,到了那个大学村,到了住过的公寓,公寓外面的那颗树下,挂着的还是那个小秋千。我流泪了。儿子出生在那里,就是扶着那棵树迈出他第一步。在那个小秋千上,摇了多长的时间!
老史 发表评论于
非常理解你的感受,一点儿都不矫情,全是大实话,祝好:)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不要说无名你们走得那么远了,早两天,我就是回了趟以前住了七年,才搬走几个月的地方都满心感受呢.:)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SOFA?怎么也要冒下头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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