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官,实话跟您说,费某对于奥巴马的简历向来持正面评价。自马老出手以来,奥巴马很快被打回原形。从华人区的评价来看,奥巴马无非是穆斯林、叛国者、骗子等,还是吸毒者、同性恋、贪污犯。到10月底,奥巴马应该已经成为伪证者、盗尸犯。。云云。
虽然奥巴马简历上的事实依然存在,但是用不同的解读方式,显然会得到不同的评价。费某综合海外华人顶尖新闻媒体,WXC, MITBBBS等若干言论,试以华人的角度对该简历作点中文解读。
1、community organizer
奥巴马自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直接到了芝加哥南部,做了个community organizer。年薪1.1万,外加一辆破车。这个community organizer的角色,说白了无非相当于中国的居委会大妈,民间自助组织,其大妈没有行政级别的。华人对居委会大妈之类的,都是避之无恐不及。相比之下,佩林担任过阿拉斯加州第二大城市的市长。华人对市长,不用说,是崇敬有加的。
再说,年薪1.1万,有哪个读过本科的华人会堕落到领这份薪水呢?如果奥巴马能找到工作,会至于做community organizer吗?1.1万的年薪,拿到华人群体里,是要笑掉大牙的,虽然可以在老黑中穷人中忽悠一把。
2. 哈佛法学院的JD学位
一看到法学院,华人感觉就不会好。为什么?法学院是文科,读文科的无非是文傻,有哪个智力正常的华人会读文科呢?即使读文科,又有几个不太傻的华人读法学院呢?美籍华人第二代第三代读法学院的都极少,这是华人的价值取向所在,不屑于读的。而奥巴马读的就是个法学院。
更进一步讲,法学院无非是个职业学校。华人会读职业学校吗?美国法学院连托福都不考,更不要说GRE。费某就看到有人义正言辞地要追查奥巴马当年上法学院的托福分数。华人公认,智商怎么样,主要看托福。奥巴马是没托福成绩的,估计是怕托福太难,不敢考。
因此这个JD学位,在华人眼里,大致连垃圾都不值。
3. 宪法教授
奥巴马及其副手biden都是宪法教授。奥巴马在chicago law, biden在widener law。要注意的是,他们是adjunct prof,连tenure track都不是。biden教宪法至少16年了,连个tenure都搞不出来,不是Loser还是什么?奥巴马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个法学教授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费某看到有华人今天说,耶鲁学生毕业马上到法学院做教授的一抓一大把。而宪法,据说是法学院的冷门,中国法学大家朱苏力在遍考美国法学教育之后,得出结论是,宪法在美国法学院根本就不是个什么课。最多是个副科吧。今天有华人说,美国顶尖法学院都不开宪法课的。奥巴马和biden教的就是这种冷门副科,其水平可想而知。
华人是不会去做法学教授的,更不会教冷门副科宪法的。假设美国所有的法学院中,华人教授有5个(最多就是这个数,国内过来交流的不算),费某可以断言,教宪法的华人是一个都没有的。
总而言之,虽然奥巴马的简历在美国人中有一定的市场,但是华人如果以自身的价值标准来判断,这个简历就太过垃圾了。
反奥巴马,是华人为价值而战为尊严而战。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