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太久、太久。。。。。。没有写日志了! 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好像时间也有大把,起码睡觉也很晚,每天不知不觉中上网看看八卦新闻啊家长里短啊什么的,时间就过去了。浑浑噩噩,日复一日,觉得光阴似箭! 不知不觉中,属于年轻的激情慢慢淡了,表现就是人也懒散了,思想都懒散。其实没有真正的心如止水,只不过有时候心有所感的东西,没有及时记录下来的话,时过境迁,就忘记了。 前一阵多伦多还有同性恋大游行呢,也算是一年一度的盛事了,虽然我挺想去凑凑热闹,不过我觉得人太挤天也太热,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听说比圣诞大游行还热闹。 加拿大是同性恋的乐园,有多少人是?我不知道。不过,光我们酒吧,就有几个人是同性恋。 一对是男的,都五十多岁,一个都快六十了,已经是儿孙满堂。年轻点的那个是个中国迷,有个中国名字叫加华,----加拿大和中国的意思,哈哈!所以我们每次都很能热火朝天地聊天,因为大家谁都知道他是同性恋,所以酒吧里也没有人有什么闲言闲语。 他们俩是很和善的人,前不久我们应邀请去他们的家做客,看到他们刚刚还完按揭的house,虽然不大,却非常非常干净整洁,两个男人把家里收拾得比我们家不知道整洁多少倍!走廊里随处可见鲜花,前院后院更加是花的海洋,姹紫嫣红的一看就是很精心护理过的。走廊里放着一个秋千藤椅,餐桌在后院,一切就象电影里面看到的那样。 他们的家,很漂亮、很温馨,看了令我们这没有买房打算的人,也羡慕不已。 他们的工作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每年去一个国家旅游,曾经去过中国两次。 他们在一起也有十多年了吧,属于固定的伴侣。我猜他们应该就会这样,白头到老。 还有女同性恋,比如今天来到酒吧的一对,其中一个算常客,叫Beverly,还不到三十,有个四岁的女儿。打扮很性感,喜欢袒胸露乳的,常常带不同的女性来酒吧;以前多是带一个才二十岁的很漂亮身材也很火辣的金发女孩子来,----那么漂亮却是同性恋,多少男人要恨死! 可今天她带来的却是一个比男人肌肉还发达的,头发短短,晒得肤色黝黑的感觉比男人还man的女人来!真的是很难理解!这个Beverly,可真是博爱啊!什么人都能够爱! 这个爱,我相信不是爱情的爱。 虽然加拿大足够自由,可仍然有很多人瞧不起同性恋,起码酒吧里面我也听到有人在背后嘲笑这些同性恋们。我倒是个思想比较宽容的人,我觉得那和别人无关,属于自己的事情,所以,我是不会瞧不起同性恋的。特别是,记得十几年前在中国的时候,也就是我才十几岁的时候,那时候刚刚听说“同性恋”,好像也觉得是洪水猛兽一样怪异,基本是被嘲笑被鄙夷的,但是无意中看到的一本小说,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是一本美国小说,说到一个母亲,她的一个儿子,教育很好,事业也有成,是个令父母欣慰而骄傲的好孩子;可是,当她听到儿子是个同性恋的时候,犹如晴天霹雳,心都要碎了,套句时髦的话说就是“我连死的心都有”,我看到那里的时候,也觉得是很同情很理解那个母亲的感受,因为那时候在中国,也觉得同性恋是怪物一样被人笑话的。 可是那个母亲,跌跌撞撞地见了儿子,儿子的痛苦比她尤甚。儿子说,我很痛苦,妈妈!因为我无能为力!我尝试过很多办法,试图改变,试图压制自己,可是根本没有办法!我也明白这要面临多么大的世俗压力,可是我是没有办法的,心---不由己! 我觉得书中说到的同性恋那种痛苦,很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头一次从他们的角度去了解了那种不被理解的痛苦。对于他们那个特殊的群体,从鄙夷可笑转为深深的同情。最后,那个伟大的母亲,痛苦地选择了支持儿子。那个年代,连美国都那么难以接受同性恋,可想而知中国了。不过我却是持宽容态度的,或者和我没有宗教信仰也有关系吧! 而现在的加拿大,连同情都不要了,他们理直气壮地公开自己的性取向,在阳光下骄傲地游行狂欢。 记得以前看过台湾那种搞笑类的娱乐节目,里面的主持人很烂地开玩笑说,真正的爱情是这样的: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体重不是压力,性别--没有关系! 谁知道呢,只要有真爱,即使我也真的不理解,开心就好,性别,有什么关系!象我听到很多加拿大人爱说的:人只有一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