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落(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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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元朝的省份是11个,分征东省(朝鲜),陕西省(陕西,及甘肃和内蒙部分地区), 甘肃省(宁夏,甘肃大部,内蒙一部),辽阳省(辽宁,吉林,黑龙江,俄罗斯远东),河南江北省(河南,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长江以北地区),四川省(四川大部,陕西和湖南部分地区),云南省(云南,及四川,广西部分地区,泰国北部和缅甸北部地区),湖广省(湖南,贵州,广西大部,及湖北,广东部分地区),江浙省(浙江,福建,及长江以南的安徽和江苏地区,和江西部分地区),江西省(江西,广东两省大部分地区),和岭北省(外蒙古,俄罗斯西伯利亚,和新疆阿尔泰地区)。除此之外,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一部分,称为“腹里”,由中央政府的中书省直接管辖。其他为建省的如吐蕃(藏区)和畏兀儿等地区,则由宣政院和大都护府统领。

明朝在行政上的变动并不是太大,只是成立了以11行省为基础的13个布政司,分管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北,山西和云南。在元朝时,由于忽必烈对宋朝官僚的重浮夸,轻实干的腐儒作风不满,因此元朝的官员选拔制度,科举制没有得到真正的恢复,而是以照顾贵族阶级为主的怯薛入官制,和提拔能干的吏员的吏员出职制来解决官员的选拔问题。从能干的吏员中,提拔官员,让这些具有实干经验的老吏们处理日常事务,保证了地区的稳定,但是由于吏员在一个地方任职过长,加上缺乏儒生的道德修养,导致的地方政治的腐败,造成了元朝政治长期难入轨道的恶果。

明朝的政治改革,在于有感于宰相的权力过大,造成了元朝皇权的衰落,和因此引发的猛烈内斗,遂取消了宰相制度,以皇帝亲自行宰相之权,主管六部。这个制度在英明皇帝的统领下,如明朝的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清朝的清圣祖康熙等治下,相当成功,但在解决不了无法保证皇帝的治国能力的情况下,这个体系就从客大欺店(强势皇帝,弱势官僚)演变成了店大欺客(弱势皇帝,强势官僚),然后由于无人统领,出现了各部之间互相扯皮,政令难出的问题。与宋朝皇帝盛产大画家和大书法家相比美,明朝皇帝盛产大木匠家,创出了艺术造诣高不可攀的明朝家具文化,但在治理国家方面,基本是交了白卷。

清朝同样延续了明朝的制度,只是在雍正年间,成立的军机处,将正常的官僚体系晾到了一边,为皇帝处理急务摆脱了繁文琐节的限制,与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颇有相似之处。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则是把明朝建立的中央官员临时下地方的总督和巡抚固定化,建立了16个省的巡抚,主管民事,在其基础上又建立的主管军事,涵盖数省的8个总督。后来在台湾,新疆,和东北建省后增加至23个省。

1911年辛亥革命后,南京建立的中华民国采取了总统制,由总统直接领导各部。但在孙中山不得不让位于袁世凯,将首都由南京迁往北京后,为了限制总统权力,改行责任内阁制,以国务院总理领政,把总统便成了一个虚衔。这也是袁世凯后来取消国务院,并企图恢复帝制的一大原因。

 

 

六十八

 

当省级机构形成了与一个独立的势力集团,在中央权威衰落的同时,要求地方独立,或者是实际上独立的联省自治的呼声就变得越来越强烈,连青年毛泽东也一度是这个主张的鼓吹者。好在毛泽东后来成功的重新统一了中国,不然以他的才干,搞联省独立,估计也会搞得有声有色。而在新中国建立的大区域制,则很快在1954年进行了削藩,将各路诸侯东北局的高岗,华东局的饶漱石,西南局的邓小平,西北局的习仲勋,和中南局的邓子恢等5位地方重臣,调入北京,增加中央政府的实力,并取消了大地区制度。

但在改革开放,以向地方放权为特征的政策下,由于各地区经济整合的需要,不时会传来重新建立这个六大地区的呼声。当然如何打破省级界限,防止各地画地为牢,进行经济上的同类恶性竞争,导致地区性行业分工的不合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但是笔者认为,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还是应该以经济因素为主导,避免继续使用行政主导的方法。为本来就已经繁复的官僚机构,增加一个重要环节,似乎是一个错误的路向。

将今天的中国政府在兵法上,做一个比喻,就像一字长蛇阵的长蛇,首位不能相顾。当中央政府这个龙头,不知道民间的具体疾苦,尤其是边远地区的人民的诉求,这个头就难领好了。再加上龙的身子里的地方各级政府,给你个南辕北辙,龙头往左,他往右,其结果就是可想而知。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的思路是,第一个将龙头和龙尾相连,变成一个圆形,即由中央政府自己走到民间,绕过所有中间阶层的干扰,自己处理基层的问题,以治理现在的底梁烂的局面。

在这个行政改革路线之争方面,自然会出现两派之争,一是中央继续放权,让地方尤其是省级政府处理这些地方上的事务。这种主张似乎忽视了现在的基层,尤其是县一级发生的民众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事件。例如在贵州瓮安和云南孟连的官民冲突,不光是省级政府毫无知觉,而且是更下层的市级政府难逃玩忽职守的责任。

另一种思考的方法,则是笔者支持的加强中央权威的做法,利用中央政府在普通民众中的高度威信,强力介入地方的施政弊端。

笔者曾经将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美国的政治体制进行了一个比较,发现中国的中央政府和美国的最高法院在各自国家民众的心里,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一个美国人认为不公平的事情,会一直打到高等法院,讨一个公平的说法。而中国人认为不公平的事情,比如在征地上的利益冲突,不会到地方政府控制的法院里讨个说法,而是会千里迢迢的走到北京,到中央政府那里告御状,而中央政府现在的做法,基本上是守株待兔,等着苦主25千里长征后,到中南海大门口,击鼓撞钟,显然是一个太被动的姿态。

 

 

蜗头 发表评论于
据我所知,中央是严格要求地方控制进京告御状的,如此一来中央的守株待兔其实只是为了以逸待劳,减少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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