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吹过-续
2008-10-08 05:06:42
当清风送来一抹草籽的芬芳,我蓦然忘了忧,欢天喜地起来。
第四:艾友友在艾园跟贴里说凡是反艾米的,都‘亲政府’,还以你举例,你怎么看?
答:艾友友这次以‘孤草’举例,洋洋洒洒写了两大段来论证她观察到的一种“有趣的现象”。我今天写论文写的脑子有点累了,正好来跟艾友友讨论讨论她的那些论据是否可有确实出处,而那些论据,又是否可以支持她的所谓论点。这个因为我需要做一些考证工作,要转贴一些以前的跟贴,所以占据篇幅较长,所以单立一篇来写。这也是受新浪百度的发帖长度限制。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长叹一声。
下面是艾友友的原文:
“早就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凡是反艾米的,都轻重不同地亲政府. 1.孤草: 地震发生后,艾米贴了一些为地震遇难孩子说话的文章,大家谈论问责的事,她是反对问责的一个,说现在不是问责的时候.她后来的解释是她对政府不抱希望.但是你不抱希望就不抱希望,你现在不问就不问,有什么必要出来反对别人问责呢? 后来她暴露出她也参加过今年上半年的游行示威,她的理由是保护奥运火炬.问题是保护奥运火炬是各相关城市警察的任务,你又不是警察,你有什么权利执行警察的任务呢? 历史上的学生运动,进步运动,都是反政府的,还没有哪个亲政府的游行示威能作为进步的或者为自由而战的运动载入史册. 地震之后,毒奶粉事件之后,她有没有去游行?肯定没有. 她说艾园开博是为了正义,而她只是为了排遣寂寞,仿佛她是一个不过问正义的人.但这次她这么积极地支持小泥山和HAIRYCAT等人,那又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排谴寂寞? 这说明她还是关心"正义"的,只不过她脑子糊涂,支持的并非正义.
对于孤草,还要补充一点,她在奥运会的问题上,也是亲政府的立场.当艾米说政府为了办奥运,恨不得把裤子都卖了时,她出来说支持办奥运,既然裤子都卖了,那也只好开奥运了. 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如果办奥运影响普通人民的生活,那就办得不对头,就应该改正,哪里有既然已经错了就错到底的道理?只能说刚好政府卖的不是她的裤子,所以她有心情支持. 在这一点上,那个红豆豆跟她是一个观点,红豆豆写诗怎么样,我不知道,但她写过一篇文章贴在海外原创,主题就是奥运办得值,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提高了中国的形象(大意如此). 如果这两人现在国内,如果她们的裤子被政府卖了,如果她们的房子因奥运被政府强行拆迁了,如果她们县的水被调到北京为奥运服务去了,如果她们的孩子因为吃三鹿奶粉得了结石(据说三鹿奶粉的事早已发现,但政府为了奥运,压下去没让暴光),她们还会不会这么"潇洒"地支持奥运? 在这一点上,汉代蜜瓜倒是比孤草等人头脑清醒一点,写过几篇文章批评奥运太浪费,不如把这些钱拿来救助那些贫困地区的孩子.”
艾友友在她提到的那个她观察到的现象下,直接提到‘孤草’,虽然并没说‘以孤草为例’,但考虑到艾米/艾友友一向主张并且强调发表一切论点都要有论据支持,我姑且认为,她后面说到的关于孤草的这两段,是用来支持她观察到的这种现象的。这应该是符合普通人的逻辑的,但至于是不是符合‘艾氏逻辑’,我可不好说。我只能用普通人的逻辑来理解这两段话,因为‘艾氏逻辑’是艾家不传之密,我们这些不喜趋炎附势的人,是无法得其真传的。
但说也怪了,这按照普通人的逻辑来看这两段话吧,就怎么看怎么有问题。这长长两段论据里,既没说孤草如何如何‘反艾’,也没说什么什么才叫‘亲政府’。按照艾家的常规,无论说什么,都要先下个定义的,这次艾家友友女士怎么就把定义这茬忘了呢?而且对人家孤草同学以前的发言,不是擅自曲解(说孤草反对问责,这是歪曲事实,有跟贴为证),就是张冠李戴(说孤草对政府没信心,但孤草没说过这话,倒是艾米说过一句,对有些问责,能不能问下来,她没有信心,也有跟贴为证),还节外生枝(说反艾就反艾吧,把红豆豆拉出来干嘛?看着人家在城里也名声响亮,想借此拉响新一轮战役来为自己提高点击吗?),另外还废话连篇(后面再详述)。这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艾家那么出名的逻辑严谨,滴水不漏,怎么这号称艾园博主的艾友友,发个帖子满篇都没逻辑,到处都是漏洞呢?
下面一段一段来讨论:
“地震发生后,艾米贴了一些为地震遇难孩子说话的文章,大家谈论问责的事,她是反对问责的一个,说现在不是问责的时候.她后来的解释是她对政府不抱希望.但是你不抱希望就不抱希望,你现在不问就不问,有什么必要出来反对别人问责呢?”
这个我就不多说了,把我以前的帖子直接转过来,就能证明艾友友女士是不是在这里闭门造车,无中生有,扭曲事实,张冠李戴了。
5月25日,艾米的‘出国,留国与爱国’的主贴下的跟贴节选(因篇幅所限,愿意到艾园的草坪上去考古的,不妨找到那个帖子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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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儿:
关于什么时候问责的这个问题,我没有标准答案。我只是觉得当国家陷于患难之中的时候,很多人不但不伸出手来援助,反而在一边说风凉话,指责这个指责那个,很令人讨厌,而且好多都是马后炮,事后诸葛孔明。:)
......
我觉得大家真正冷静的反思之后,问责是必须的一个部分。这种问责,未必是政府杀鸡给猴看的问责,也未必是杀几个替罪羊以安抚民心的问责,我所说的问责,是大众的舆论导向。
这个国家的管理中有很多的问题,我觉得要靠社会舆论,大众问责来改进,也许我看得角度不对。但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总应该是对的,一个国家总是不能犯了众怒,而如果这个政府对所发生的这些惨剧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觉得大众不该接受‘杀鸡’‘杀替罪羊’的恐吓或者安抚,要有人站出来说话,要问责,要让大家知道谁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该承担的人如果不承担,就会有‘众怒’。这是我所说的问责。
我虽然不知道什么时机问责最好,但我觉得应该不是现在,现在仍然余震不断,很多人仍然无处安身,防疫也是最迫切的时候,这个时候政府的重心大部分放在救援上,这是我们作为一介平民应该支持的。但我相信,问责的时机,应该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到来了。
很愿意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假如你也感兴趣,并且跟我看法不同的话。如果没空理我,我就回自己地盘反省去了。:)
艾米:
回复歌儿的评论: 说实话,我对问责能否成功没有很大信心,所以我的贴子里基本没提问责的事.我只在说我自己想弄清楚,我也呼吁各位父母更加重视子女的安全,这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所以我说说.
至于问责,在我看来,只要说的是事实,什么时候说都是对的,什么人说都是可以的,无论TA捐款没捐款,出力没出力,如果TA说的是事实,那就是在出力,有可能比捐款的力还大.但如果不是事实,那就什么时候都不该说.
问责怎么会影响救灾,这是我一直没搞懂的.最开始那几天,当有人提到校舍倒塌应该追查建筑局,建筑设计师,建筑商的责任时,就有人说这话说得不好,会伤救灾军民和温总理的心的.
但是谁也没提救灾军民,更没提温总理,他们在灾区救灾,哪里会有时间上网?怎么会伤他们的心?再说,救灾军民和温总理根本不是建筑局,建筑设计师,也不是建筑商,为什么追查这三种人就会伤救灾军民的心呢?
事实是灾区遇难孩子的父母早就开始问责了,校舍倒了,孩子死了,你叫他们现在暂时不问责,等灾后重建搞好了再问责,人家会答应吗?
......
歌儿:
回复艾米.的评论: 关于倒塌校舍的问责,我同意你的观点。。建筑商之所以可以造那种危房,是有他们存在的社会基础的,我要问的责,是提供了这些建筑商生存土壤的这种制度。这些责,跟你一样,不知道是否可以问责成功,但一定要问,只是不是现在而已。:)
艾米:
回复歌儿的评论: 你说的这个责,恐怕灾区重建之后也问不下来:)如果你在国内网站上问,说不定还把你给问进去了:)即便是国外网站,也很难说.有个人经常在德国报纸上发表攻击(?)中国(政府?文化?人民?)的文章,结果被很多华人威胁恐吓骚扰,现在已经宣布停笔了:)
艾友友说得对,现在已经开始第二次文革了,只不过是国际性的.以前是写大字报,现在是写网文,最根本的相似之处就是大家都是在爱国,但非主流的人已经不敢讲真话了:)
歌儿:
回复艾米.的评论: 这个说到我心坎里去了。这是我所想的问责,可惜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总是要走,要敢说真话,但还要学会保护自己,挺难的。:)
我觉得,地震是一方面,还有很多的别的天灾人祸,如果不治本,我们就很可能总是在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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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暴露出她也参加过今年上半年的游行示威,她的理由是保护奥运火炬.问题是保护奥运火炬是各相关城市警察的任务,你又不是警察,你有什么权利执行警察的任务呢?”
首先,这个‘暴露’,用词就非常不准确。暴露一般都是指某些属于自己的秘密在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下被别人发现,而我早在要去参加保护火炬的活动之前就发了一篇文章分析了自己去保护火炬的原因,从堪培拉回来以后又专门写了一篇博客汇报了那次的见闻,我还自己在艾米的博客主动提到过我参加了保护火炬的游行,这怎么谈的上是‘暴露’呢?艾友友女士就算 阶级斗争这根弦绷得很紧,也不能忘了‘逻辑’‘定义’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吧?:)
其次,保护火炬的确是相关城市警察的任务,但市民一向都是协助警察维持治安的,脱离了市民协助的警察,那还不成了飞不起来的鸡了?我虽然不热衷于体育运动,但奥运精神我是支持的。无论奥运在哪个国家召开,火炬传递这个工作都应该受到保护。只因为是在中国开,难道奥运火炬的传递就该受到阻挠吗?这是哪家的理?我去支持奥运火炬的安全传递,又犯了谁家的错呢?:) 如果火炬传递现场密布的都是伺机阻挠火炬传递的藏独分子,而没有我们广大尊重并保护奥运精神的人来烘托良性气氛,那正义又何在呢?
“历史上的学生运动,进步运动,都是反政府的,还没有哪个亲政府的游行示威能作为进步的或者为自由而战的运动载入史册.”
这个要不就是我没理解艾氏逻辑,要不就整个是句废话。谁要被载入史册了吗?孤草说过想被载入史册吗?一介草民,做点自己觉得正确的事情,支持一下自己认为该支持的活动而已。至于保护火炬的活动,为什么就算‘亲政府’,艾友友这里没有给出她的理由。在我看来,保护奥运火炬的安全传递,是支持奥运精神,这跟政府,一定要搭上届吗?这可真是应了黄颜那句话了:政治来了,门板都挡不住。
“地震之后,毒奶粉事件之后,她有没有去游行?肯定没有.”
不知道艾友友是凭借什么做的这样的论断呢?而且再一次证明了,艾友友女士发言,有时候也是非常空洞的,只有断言孤草肯定没有在地震后,毒奶粉事件后参加过相关游行,却没有给出她如此论断的任何理由。那么她有没有理由呢?估计又会说是:‘目力所及范围内’,‘没见’之类的话了吧?呵呵,咱要游行,谁敢上您家的私家草坪上游行去呢?还不被您给骂将出来?但因为您老‘没见’,就断言孤草同学没去游行,这逻辑好像。。。有点唯心啊?:)
"她说艾园开博是为了正义,而她只是为了排遣寂寞,仿佛她是一个不过问正义的人.但这次她这么积极地支持小泥山和HAIRYCAT等人,那又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排谴寂寞? 这说明她还是关心"正义"的,只不过她脑子糊涂,支持的并非正义. "
我不记得自己说过‘艾园开博是为了正义’了,我这人话痨,每天说话那么多,不记得也正常。艾米不是‘码字为知傻’吗?这个我一直都是知道的,如果我说艾园开博是为了正义,我想不起来应该会是在什么上下文的环境里说的,不知道能否麻烦艾友友女士给个出处?艾米一直以来是怎么教导你的,说话要有出处,你怎么就不长脑子呢?唉!
我开博的初衷是为了排遣寂寞,这可是一点错都没有。艾友友写了这么半天,到现在我才看见这么一句无懈可击的话,真是让我眼前一亮啊。可是,我排遣寂寞,和我‘仿佛不过问正义’,这两方面有什么必然联系呢?艾友友的这‘仿佛’两字,根据又是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过问正义了呢?艾友友女士我真是不能不说,您这个推断实在是太空中楼阁了。我不但是关心正义,我还要在那关心两字前面,再加上‘非常’两个字。您举了小泥山和hairycat这两个例子,说我支持她们,我回想了一下,我其实一直都劝小泥山和hairycat同学别去艾园跟贴,她们去了,是她们自己的决定,但我也不认为她们去跟个贴,就跟正义有了什么太大的冲突,毕竟你们骂人在前对吧?要按照我们对正义的理解吧,骂人就是不正义的,有理说理,你骂人干嘛呢?你要说骂人是正义的,我也没法跟你讲这个理,不是说了吗,现在博客跟贴法案还没出台,公婆都有理,至于什么是正义,你说了算吗?你们要在自己博客搞一言堂,我也可以,不信我在我博客搞个民意测验,问问大家你们骂人对不对,看看大家怎么说? 至于到文学城意见区去呼吁对小泥山和hairycat解封,我自认为也并非不义之举。如果你们家只有黑白两种颜色,谁要是到你们家摔个花盆你就要送人家去吃枪子,我只能说,幸好这个世界不按你们家的家法来运转。在我们的世界里,这世界上,黑白之间,还有深灰浅灰,黑白之外,还有五彩缤纷。人家不过是到你那里跟贴而已,咱先不说唐美眉长篇大论论证跟贴是不是合法权益,就算跟贴不是合法权益,那么博客跟贴违法吗?违了什么法?被封IP,所有的跟贴被删,是不是属于处理不当?处理不当该不该呼吁重新量刑? 呼吁适度量刑不正义吗?你说不正义,你说了算吗?
“对于孤草,还要补充一点,她在奥运会的问题上,也是亲政府的立场.当艾米说政府为了办奥运,恨不得把裤子都卖了时,她出来说支持办奥运,既然裤子都卖了,那也只好开奥运了. 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如果办奥运影响普通人民的生活,那就办得不对头,就应该改正,哪里有既然已经错了就错到底的道理?只能说刚好政府卖的不是她的裤子,所以她有心情支持. 在这一点上,那个红豆豆跟她是一个观点,红豆豆写诗怎么样,我不知道,但她写过一篇文章贴在海外原创,主题就是奥运办得值,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提高了中国的形象(大意如此). 如果这两人现在国内,如果她们的裤子被政府卖了,如果她们的房子因奥运被政府强行拆迁了,如果她们县的水被调到北京为奥运服务去了,如果她们的孩子因为吃三鹿奶粉得了结石(据说三鹿奶粉的事早已发现,但政府为了奥运,压下去没让暴光),她们还会不会这么"潇洒"地支持奥运? 在这一点上,汉代蜜瓜倒是比孤草等人头脑清醒一点,写过几篇文章批评奥运太浪费,不如把这些钱拿来救助那些贫困地区的孩子.”
这一大段罗里罗嗦东拉西扯的文字,我就不一句一句讨论了。反正前面说了那么多,大家也能看出来,我们的艾友友女士,说话的逻辑性水平如何了。我就再转贴一下当时我自己的跟贴,来说明一下我的观点。
在8月19日,艾米的‘莫把趋炎附势当爱国’的主贴下,相关的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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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
国内办奥运,真是有种心酸的感觉.就象一个封闭太久的乡村,从来没什么大场面的狂欢派对,突然有人叫咱们村办个球赛,真是觉得太有脸面了.
于是村长动员,说有大地方的人要来咱村了,咱们得勒紧裤带,好好在人面前显个脸.于是家家行动,倾家荡产,恨不得连裤子都脱掉卖了,家里死了人也顾不上治丧带孝了,就那么鞠躬尽瘁,打扫出一块干净地方,把流鼻涕的孩子全藏起来了,把老弱病残全赶出村去了,只留下最漂亮的女孩子,恭迎大地方来的人...
狂欢是狂欢了,但那是大地方的人和村长以及漂亮姑娘们的狂欢,当大地方的人说了一声"好"的时候,全村人都长出一口气:"死了也值了!"
歌儿:
哈哈,俺也这种感觉!
不过吧,什么事情都有第一次,俺小时候住的地方,有辆汽车路过,孩子们都跑到马路上去看稀罕。时代在进步,以后咱村子里再有这事,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呵呵。
不管怎么说,俺也是俺们村的,俺村有这种大事,俺也跟着高兴。火炬俺也去看了,还打着俺村的旗子去看的,有人要给俺村的大事捣乱那可不行,俺村为了办这事好多人裤子都卖了,再捣乱还让俺活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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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很明显,这要是政府征求我的意见了,问我奥运该不该办,那按照我的拙见,我觉得不办的好,为了办这个奥运搞得不少人是民不聊生,我觉得不值得。但政府征求我意见了吗?征求艾米/艾友友的意见了吗?好像是没有。我们在政府面前,不过是草籽一般大的草民,即便写出个红遍大江南北的‘山楂树之恋’又如何,不是也干预不了政府办奥运的决定吗?
干预不了怎么办?奥运要办,已经办了,你在自己家里拿个高音喇叭喊破嗓子,说你反对,谁会理你?奥运无论该不该办,那都是咱中国的事,既然办了,我改变不了,我就得尽我的绵薄之力尽量让它办好,如果办好了,中国的经济受到了促进,那些卖了裤子的人,才有希望尽快重新穿上裤子,而且没准能穿上的还是新裤子。这是本末倒置吗?
这里谁精通政治,历史,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吗?就算精通,办奥运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好是坏,在开奥运之前,谁敢断言?凭什么断言?不知道艾友友你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也不知道红豆豆是否这方面的专家,但人家有论点有论据的论证奥运花钱很值,你要是觉得不对,不妨也有理有据的去反驳一下,讨论一下,躲在自己博客里说人家脑子不清楚,这就说不好到底是谁脑子不清楚了。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11 20:13:48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看起来我说多了,你还是见怪了, 是我不好,我没搞清楚你跟艾米其实没有过节,我看你那么气愤,还以为你们有什么个人恩怨呢。是我小人之心了。:)我在艾米那里看见你跟她过招来着,好多帖子都被删了,我没太仔细看,但觉得肯定是不太愉快,那里肯定也有不少人骂你那几个字来着,所以就意味你开始只是出于好心提个建议,到后来被骂了就怀恨了。这是我的想当然,你可别往心里去。我说错了,我给你道歉。
我对马甲的理解好像是说一个人的备用网名,用于假装另一个人出来发言。不过估计现在语言发展这么快,这定义也没有一定之规,估计你就算说了马甲,也不会有人真找你麻烦,那就是我瞎操心了。你在我这里说话,是用你的ID说的,不会给我找什么麻烦,我纯粹是好心提醒你一下,你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你就当我放那啥吧。:)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1 20:05:02
回复歌儿的评论:
您这是说我哪?我都不认识我自己了.呵呵.
不同意的地方我就无谓多说了.与其费时费力的去辩解,不如相信大家的智慧.
决定讨人喜欢的符合一下觉得可以共勉的部分:
"咱们都适当学点阿Q精神,被骂了,法律又不健全,俺们是‘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不就行了?反正她骂你什么,你也不见得真是什么"
"网上好玩的东西多着呢"
看来不辩难明,辩了更糊涂.
本人跟艾米同学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也没有可能有任何个人恩怨.咱从来也没有追随过谁,崇拜过谁,何来恩怨?
我挨的骂比较而言简直就是湿湿碎.咱从来没有坐过神坛,那网上的来来往往还值得"恩怨睚眦必报",那我要累死了.
说到"不怕人家找你麻烦吗",说谁喜欢麻烦那是有病.但是怕并不能没有麻烦.马甲是什么?一个网名不就是一个马甲吗?不过您说我在您这说马甲给您带来麻烦了,我跟您道歉,您如果为此收到律师信,就转给我好了.哈哈哈.
我挨的骂比较而言简直是湿湿碎,只是从小到大有个路见不平....的毛病.
我大概是没搞清楚内情,就不识相的不请自来了.抱歉.
各位玩好,共创繁荣!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11 17:08:26
回复xiao5的评论:
小5朋友,你在艾园说了什么,人家已经删掉了,我没看到,不过看到不少反驳你的帖子,因为不知道你说了什么,所以那些反驳你的帖子也没顺便把我‘砸醒’。:)
关于肖像权的问题吧,我得承认,我不太懂,这个到底严重不严重。关于维基百科的定义问题吧,这个我倒知道,那个不能做准,只是个参考。我也提过让艾米黄颜参照一下维基对博客的定义,那只是因为,他们以前很喜欢用维基的定义来‘砸’别人,所以是有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意思,并不是说我很崇尚维基的定义,呵呵。我窃以为worldling同学几次提到维基的定义,也是这个原因。不过有些人吧,需要拿维基为己用的时候呢,就把维基当金科玉律,人家拿维基来说事呢,就说维基不是金科玉律,呵呵。这可让人说什么好呢?:)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11 15:28:54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呵呵,我其实就是想说,那些砸人语录,你就别再汇编了。你如果真想留着以后打官司,那就找个平时看不见的地方存起来,别贴出来做展览, 有点污染空气。:) 别生气啊,我这人有点迂腐。:)
另外吧,我建议你说话应该有理有据,也是不想你自己给自己惹麻烦。你看不惯的人,文字上是非常厉害的,你写的一些东西,也就起个泄愤的作用罢了,但无法动摇人家理论的根基,再说人家的理论到底是对是错,是个公说公有理的事情。我们一直说博客不是家,不是私家草坪,但博客是博客,博客主人有权不欢迎你,这点总没错吧?:) 咱不能因为人家在自己博客不欢迎咱了,就说人家是网上恶霸,网络那么一大片地方,人家只占了个小小空间而已。我不是劝你了?如果觉得挨骂了,心有不平,回家沐浴更衣薰柚子叶,以后躲远点。再不然就等着,看人家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你去报警抓TA。:) 本来人家骂你是人家不对,你再把同样的话骂回去,你就也不对了,这就算警察来了,也是个各打五十大板的事情。你明白我想说什么吧?:) 这世上不平的事情多了,咱要有那闲工夫呢,转移转移注意力,跟中国政府的贪官污吏们做做斗争。:) 我觉得你看艾米不顺眼,可能是因为她骂过你,而不是因为她骂过别人。这就有点私人恩怨睚眦必报的意思了,你说呢?咱不能把自己降到那个水平去,对不?:) 我要说错了,欢迎你指正。:) 咱们都适当学点阿Q精神,被骂了,法律又不健全,俺们是‘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不就行了?反正她骂你什么,你也不见得真是什么,对吧?
你看我这么劝你,估计你不会说我干涉你活法。:) 其实我自己不是也放不下吗?我放不下,主要是人家在那里点名说我呢。说的要是不属实,我不得澄清吗?她要没说什么关于我不属实的话,或者只说点没什么大不了的风凉话,你看我跟她计较吗?:) 网上好玩的东西多着呢,对吧?:)
另外吧,你说人家某某是马甲,这只能说是一种目前未能印证的可能性而已,这种东西见仁见智,除非你拿出IP来,或者把人家的文字送去做文风鉴定,即便如此,都不一定能印证那些真的是马甲。你总这么说人家是马甲,你不怕人家找你麻烦吗?:)我觉得呢,没有证据的事情,最好是不说。你要是没在我这里说这个吧,我也就不多此一举劝你了,但我看见了,不劝劝你吧,我觉得有违我‘好为人师’的劣根性,呵呵。你最好别见怪。:)
你说monster是善良的人制造出来的,其实也未必,monster本来就是monster, 善良的人只不过是助长了monster的邪恶而已。不过吧,再说一句,我觉得艾米真的算不上monster, 呵呵。这点我可能跟你有分歧,要不然就是我‘太天真了’?:)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11 04:05:48
冒泡!姐姐妹妹们好!
xiao5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14:46:19
X园选择性删贴真是自欺欺人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维基百科不是权威,人人都可以编辑修改,我至今已经发向有些信息是不准确的。大家是受了什么人的影响,凡事非要下个定义吗?而且他们的定义够权威吗那地方就不是说理的地方。虽说那地方不能讲理,那咱们就用事实说话,先借我发的一个悄悄话,举一个他们自己打自己耳光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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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就此打住,就是今后我不会在艾园发帖了。所以qqh你。
哈哈哈哈,只能说明我本人对这个事情的态度,我认为这种事情根本上升不到删贴,报告网管封ip的高度,没这个必要。
至于你说的艾黄知道用法律和规章制度保护自己,你真的相信吗?我先对这个存个疑。就我所知,艾黄,唐小林之前说的要告汉代蜜瓜,言之凿凿,让汉代蜜瓜等着接传票?这话说过去这么久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了,传票呢?怎么汉代蜜瓜还没收到呢? 他们到底告没告哇?这次又叫嚣诉诸法律,不会又是吓唬人呢吧?! 真是应了自己说过的那句话,“背着白话满街跑”,自欺欺人到这种地步,难道不好笑吗?
说道这里,我先声明一下,我不是汉代蜜瓜的粉丝,但是借用汉代蜜瓜和艾黄的纠葛之一,来说说艾黄这两个人言行多么不一致,汉代蜜瓜在博客里张贴自己女儿的照片,被艾黄唐小林拿来大批特批,冠冕堂皇的理由一大堆,那么他们自己是怎么做的呢。他们曾张贴静秋和她女儿的照片,还自称没经过静秋的允许,静秋的女儿也是未成年人(虽然他们张贴的那张可能是7,8岁,现在可能16,7岁了),在一个点击率非常高的博客里,公然张贴未成年儿童的照片不正是他们反对的吗?而且还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黄颜自己发贴说过这个,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如果他们销毁证据,我无话可说),这个算不算侵犯了静秋和sara的肖像权?说一套,做一套,有什么理由批评他人。这正是他们严于律人,寬已待己的佐证。
所以对你下的什么艾黄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什么结论,允许我大笑几声,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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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10:13:03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hiahia, my friend.
我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 可是语言语气怎么注意呢? 好啦,一于耿话,注意!:))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10:07:57
回复老锅饼的评论:
牛饼,顶!赞!读你会果果儿的话,真是有理,有节,大气!
抱抱,亲倒为止!
BTW,我打字快多啦!hiahiahia。。。 多好的训练,嘻嘻。。。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10:03:11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雪雪,你说的有理。为了小宝宝,我们不要生气,不去看那些不友好的词句!
才下山,我们是朋友,老早就提过你,要你注意一下哈,看来大家都有同感。你千万不要生气,我们都喜欢你,只是不喜欢你的語言語气。hiahiahia。。。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9:55:54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输漏了两字,更正如下: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您疑惑:他们怎么啦?手里时刻捏着板砖不成?
MM,这是相当文明客气的了,还有个马甲一手执大刀一手拎着盒子枪,上小泥山展台挨个点名要枪毙不同意见者呢!更可怕的是,刀砍完了还要补一枪!本是同根生啊!!!希特勒地下有知,估计要请TA吃饭拜师.国内人爱说回国的新老华侨穿的土气,花钱小气,说话洋气,是嫉妒还是不屑没考证,但是他们得佩服那马甲的牛!
咱只是摆事实,因为对不讲理的人没法也不会讲理.抱歉了.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9:52:54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您疑惑:们怎么啦?手里时刻捏着板砖不成?
MM,这是相当文明客气的了,还有个马甲一手执大刀一手拎着盒子枪,上小泥山展台挨个点名要枪不同意见者呢!更可怕的是,刀砍完了还要补一枪!本是同根生啊!!!希特勒地下有知,估计要请TA吃饭拜师.国内人爱说新老华侨穿的土气,花钱小气,说话洋气,是嫉妒还是不屑没考证,但是他们得佩服马甲的牛!
咱只是摆事实,因为对不讲理的人没法也不会讲理.抱歉了.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9:07:59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MM多保重!
我宣布停止马甲语录汇编的工作做一个观察员.
我绝对没有觉得您侵犯我的任何权利,本来大家都是看展览的.
虚心使人(我给天才纠个故意的错,不是死人)进步,同乐!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9:00:46
对,骂人是下流和心虚的表现,所以咱们一直是和风细雨的润物细无声的摆事实讲道理来回答砸和泼那个来着.
如果我的风格令秋月冬雪不舒服,SORRY!但是请不要让我吃"骂人"这只死猫.第一,没"骂',第二,没人(马甲对我来说不是人).哈哈哈哈!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8:52:07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支持一下秋月!
骂人真不好,有道理就讲道理,赫赫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8:36:29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我考虑了一下,想和您商量一件事。我躲到歌儿的博客了,有一个主要原因是不想再看那些通篇砸人的文字。有点影响我家老二的身心健康。希望你不介意我说不想看到那些骂人的文字。我今天在那里瞄了一眼,还看到个最后通牒,虽然没写完,已经看得我心儿扑扑跳了。
我估计我家老二是个不喜欢看吵架,看打架的主(你说是我胆子小也可以)。我不代表歌儿或歌友会。我就是希望如果您在那里沾了砸人的习气,不把它带到这里来。当然你有发帖的自由,有发言的权利,我绝对尊重您这个权利。如果您觉得我侵犯您的权利,我以后绕过这个主题不看就是了。祝好。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7:20:21
回复歌儿的评论:
歌儿MM, 怎么我有一种比窦娥都冤的感觉呢? 哈哈哈.
我热爱中华文化,除了你提到的,还有很多,比如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正人先正己.以毒攻毒.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怎么也学了在马甲心里是"此物只能天上有"那"天才"的抛书包的恶习呢?
哈哈哈,蔑视自己一下.
没人愿意在猪圈里跟猪打架,没有输赢都是一身脏.可是也不愿意被狗追着咬.
有一点要说明,我从来不骂人.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些马甲的"语录".歌儿MM如果还过去那里看展览的话,句句可以找到出处.
如果你认为我说井底WS蛤蟆是骂人,我需要解释一下,那是我对TA唯一的看法和定义.那个曾经在那边追着我骂了几屏的马甲,在身上刷了层绿冒充青蛙,如数家珍的把自己家里供的神龛拿到这里来拜,那拜神一样的话不象井底蛤蟆的口气象什么呢?怎么给人"中国几千年,世界几百年"的感觉呢?说到WS,明明就是一专职马甲,为何非要遮遮掩掩谎称三个月前才知道"天才",然后又对比自己祖宗还门清的BALABALABALA呢?最后还要很WS的露出尾巴来"砸砸砸"呢?爱就爱了,拜就拜了,家里开着轰爬居然丢下客人不理长篇大论的码歌颂天才的字,奇怪了.有什么见不的光的呢?说那么多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撇清的话干什么呢?解释只有一个,WS惯了!
说到扣帽子,那不是我给TA扣帽子,那帽子本来就戴TA头上,我不过给指出来了而已.指出的方式方法不同可以商榷,如同个人风格一样.我可能用的是小孩子指出皇帝的新衣的方法,比较直接所以透着幼稚,这点有待提高.
我一朋友的孩子,只有6岁,有一次回击一个很不友好开口骂人的小孩,朋友让自己孩子不要理那个孩子,就当没听到,朋友的孩子的回答:"I don't want to create a monster!" 让我感触.
MONSTER是被善良的人CREATE出来的.
我的理据都给出链接了.有TA的马甲在蜜瓜博克和小泥山博克里的耍流氓和泼粪表演.至于在TA那展台的疯狂,各位比我更是点滴在心头.
很愿意跟MM和藏龙卧虎的网友交流,谢谢MM的平台.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6:39:46
大力鼎暖姜!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6:32:48
我真觉得三丰子很牛!佩服!
哇姐姐也很牛的说!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6:27:53
回复迷糊妈的评论:抱抱你!真想你啊!哈哈
我躲砸去了,哈哈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6:11:16
果果儿,谢谢你到这里来,来的都是客!
你没去参加奥运火炬的游行,而是反CNN,这一点,是我弄错了,先给你道歉!
反CNN是因为那个主持人骂了中国政府,你去游行表示抗议,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亲政府?(这是套用高人艾友友的逻辑)
不过发自内心的,我不觉得你亲政府,公主歌儿去参加火炬游行,为什么艾友友就会说她亲政府?我真的想不明白
我想什么或是用不用QQH,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可以给我建议,听不听在我!
还是谢谢你到这里来,如果你还想不过,觉得我犯法了,那我等你告我,这个比砸我管用!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1:46:27
回复warmginger的评论:
明天互相监督!
你冒的那个可是学究泡,佩服一个!:)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1:45:04
再对才下山同学说一句:我没时间总冒泡,一直没有来得及跟你交流一下。你可以说我迂腐,但我觉得吧,中国文化里还是有很多我们应该尊重的东西,比如‘以德报怨’,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支持艾米在她的博客骂人,我在自己的博客从来不骂人,我希望你也不要在这里骂人。我提倡有理讲理。:)
你发表的一些评论,我的感觉也是在给人家扣帽子,不喜欢被扣帽子,就别给人家扣帽子。也许你也是那种喜欢以牙还牙的人,但我一直很同意艾米说的话,你要是发表什么观点,最好能有理有据。:)
我不赞成用污言秽语来对付污言秽语。:)
虽然我的朋友唐朝游牧人可能跟我看法不一样,但唐朝游牧人说话,可也是有理有据的很。:)
只是提个建议而已。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1:44:08
歌儿,咱俩一人冒了一个大泡。今天泡也冒了,沙发也坐了,明天我要学乖了。。。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1:32:03
在这里抱抱所有安慰我,鄙视我,鞭策我,鼓励我的朋友们。我真的很惭愧,我真的是‘一屁过江来’。:)月圆,我一定做到不让你对我失望,论文第一,论文第一,论文第一!
今天冒了个大泡,明天我就不冒泡了,这次绝对说话算话。:)
breezebrook: 不知道你为什么说以后不去艾园了,你说的对,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想,你这句话,应该是对双方都适用的吧?那么你敢不敢把这句话放到艾园去对艾米说?:) 呵呵。我这是开玩笑的,知道你不会做这种事的,那纯粹是害你去讨砸。:)
果果儿:以前在艾园认识你的时候,你是个很友好的人。你送给我的那一组one liner, 我很喜欢的。还收藏在自己博客了。我很不愿意跟你‘撕破脸’,你说,我又没去艾米博客干涉她的活法,你要不跑到我门上来骂我,我也不会干涉你的活法,我一直都只是在自己博客澄清一下艾友友说过的关于我的不属实的内容,你为什么要骂我‘愚’呢? 看你把我的博客代指为‘愚博客’之一,你能用艾米的什么理论来论证一下你这么骂我的依据吗?另外,你也知道,老锅饼不去艾米博客了,你在那里说了话,怕她看不到,就特意跑到她能看到的地方来再发一遍,免得她看不到。可是你想没想到,如果你那么维护的那个‘博客是私家草坪’的概念是正确的,你所做的事情,正是踏上了别人家的私家草坪呢?你可以这么做,为什么小泥山想对艾米说的话,就不能到艾米的博客去说,而要回她自己博客呢?我能不能对你说,你自己开个博客,回你自己博客说去呢?我要是对你说,省省你的好心,用不着你来点醒老锅饼,她要是犯了法,你直接告她好了,愿意砸,回你自己博客砸去,你会怎么想?别人到艾米那里跟个贴,就弄得好像‘踏上了私家草坪’,你到这里来算什么呢?你做事情的时候,想没想过,你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呢?反CNN的游行,反的是CNN的不实报道,给中国政府脸上抹了黑,而奥运火炬的传递,象征的是一种奥运精神,这两个游行,哪个才是亲政府的?当然了,你好像已经‘洗心革面’了,说你后悔了,但老锅饼说你参加了‘保护奥运火炬’的游行,够的成诽谤吗?你要去告她‘污蔑果果儿同学亲政府’,你觉得自己能胜诉吗?你要是喜欢对着板砖练铁掌功,谁也不会拦着你。你说狠砸我饼妹,估计你还真砸不着。:)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1:27:13
歌儿,我睡不着了,这赖谁呢?
今天我本来看了一些帖子,有些郁闷。看了三丰子的我乐了。看了清风小溪的(喜欢这个翻译,如果你不喜欢,那我换回来。。。), 我轻松了一些。
同意“不干涉他人活法。
同意在自己的博客维护自己的尊严。
胸襟如何评价不敢乱说。
谁用什么ID我也不care.
同意让每个人都做他/她自己。
同意不污言秽语,无事生非, 阴阳怪气
尤其同意你说的“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我意识到大家其实没有什么大的分歧。大家至少还都是爱祖国的。至于怎么个爱法,意见不一样,可以讨论。其他的分歧,比如博克到底是什么,反正都已经各自把观点讲了,如果对方都听不进去,似乎没有必要再讲。态度问题吗,嗬嗬,观点也都各自讲了。再讲,还有用吗?
我对于这个愚人挺感兴趣的。至于叫白痴,我个人认为还是尽量少叫。是否是愚人,我觉得这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有谁说自己什么都明白吗?比谁都明白吗?那不成了上帝了。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我们还都不明白。如果愚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到什么程度算愚人?愚到不是正常人的份儿上? 那个不能随便诊断吧?就算是你碰上一个傻子,即使他反过来说你傻,你也最好嘴下留情,别反骂他吧?第一,你知道你不傻,你没必要和他计较。第二,海外的游子们受了足够的熏陶了解要同情关爱残疾人吧? 如果在普通人的正态分布之内,我是觉得如果不想被别人说是愚人的话,自己也不要说别人吧。总会有比你愚的,也总会有你比他愚的。与其说脱愚,不如说努力自己明天能比今天更聪明一点来的更有希望。我不敢说我不是愚人。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在临死前还会有机会脱愚,也许还要在继续修行很多很多辈子把。所以我虽然自信,但是我也知道即使是我现在认定的一件事, 它也有可能错。包括我现在说的话。
虽然我觉得没有必要再争论博客到底是什么 (因为我觉得大家的一些分歧和博客到底是什么没什么太大关系),我愿意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这个对于那些对于博客到底是什么感兴趣的朋友可能有些用处:http://www.ics.uci.edu/~corps/phaseii/YatesOrlikowski-GenresOrgComm-AMR.pdf
JoAnne Yates and Wanda J. Orlikowski, "Genres of 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 A Structurational Approach to Studying Communication and Media,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7 (April 1992), 299-326.
我不敢说它说的都对,但是这是一篇严肃的学术文章。Google Scholar 显示有500多个citation。这篇文章提到:
Communication genre is “embedded in social process rather than as a result of isolated rational actions”.
Communication genre (such as memo and email)“evolve over time in reciprocal interaction between institutionalized practices and individual human actions”.
根据这个,communication genre包括博客,不是某个人定义出来的 (歌儿,注意,你说的那个也不见得对—当然我明白你并不是说那个一定对,而只是你比较认同那个,对吧?--我这么罗嗦,是不是魔症了?),而是在大家的不断的使用中逐渐形成的,当然这个过程也应该包括使用者不断思考其定义的行为。 所以大家的行为其实还挺有意义, 正是在思考一种新的交流工具的社会功能及相关规则。我想,我们也都在身体力行我们对它的(不断改变的)定义。最终博克会发展成为一种什么样的模式,还要看各位都在对它做些什么...
迷糊妈 发表评论于
2008-10-10 00:09:55
歌儿呀,甭放在心上。咱真没说过一句降格的话,没做一件亏心的事儿,比起那种把别人隐私拿出来抖落,用恶毒语言做人身攻击,用文革的那套给人盖大帽子,谁下作,谁无聊,自有公断。得理不饶人,没理搅三分,骄横跋扈,最烦这号人,切,不跟你玩儿不行吗,还没完没了了。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3:08:33
水又这么大! 我自己的事有点乱糟糟。对这里的感觉又一言难尽。不过我发现我坐了三丰子下雨的沙发了, 呵呵:-)
我现在头昏昏,但是还可以给大家“送一个温暖送一个爱恋”:-)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3:00:57
才看到你们讲奥运,俺就主动出来下下雨,贴贴俺当时写的小诗歌。
中国梦 2008-04-09 17:40:44
中国梦
一百年前
灿烂的希腊文明
盛开在雅典
一百年的流传
喜马拉雅山上终于挂上了
蓝色的黄色的黑色的绿色的红色的奥运五环
我们走得太远
远得只有在梦中相见
梦中的哈达梦中的雪莲
梦中的凤尾竹梦中的中原
梦中的日月潭
请让我拉起你的手
温暖的冰冷的柔软的坚硬的岁月磨平的手
请让我温暖你曾经
痴迷的曾经痛苦的曾经爱的曾经憎恨的心
流下泪水
我们是中国人
请你和我一起来看
请你和我一起来听
不老的丝绸驼铃声声 永远的敦煌飞天
美丽的汉字 祖先留下的古老誓言
今晚,请让微风请让月光
送一个温暖送一个爱恋
送一个的奇迹
送一个中国梦如火炬般灿烂
[花絮:俺的一个80岁整的亲戚,看了让“赶紧复印,传真给众亲友。”呵呵。希望你们也都喜欢。]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26:45
三丰子,又被你逗笑了
散了散了睡去了:)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24:32
砸,砸,砸! 狠狠!狠狠!狠狠!
怎么一个帖子会用到这么多个这种词?
早晨请大家散了,还是散了好,你们愿意被“狠狠地”“砸,砸,砸" 吗?
w博士,你还有必要再写什么东西么,和大家一样,躲砸去比较好。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19:54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你和另外一位breeze有个说话有个很大的共同点:“狠狠砸你!”“照砸ta没商量”
你们怎么啦?手里时刻捏着板砖不成?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13:21
对于我刚才引用的跟贴, 我就一句评论
能让你这么喜欢的文字和人,只能说明一点:你个人真喜欢那文字和人。
别的,什么也说明不了。
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反过来看你自己的话语,你就知道我想说什么了。
请你自重。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09:18
谢谢你看到我很高兴。
我是个老古董。N年前LG上网聊天时,我曾不屑一顾,认为他很浅薄(没想到原来这么好玩)。我是三月前经朋友推荐才认识的“山楂树”。可以这么说,这是一本让我N+1年来第一次看得从楼上哭到楼下,从家里哭到车里的一本书。我因为看得走火入魔,一度引起LG的强烈不满。在朋友的勾引下,我继而读了“将来”,“忽悠”,“至死不渝”,“同林鸟”。可以这么说, 艾米就象一个“此物只应天上有”的精灵,令人着迷。因为爱屋及乌,我继而读完了大部份有关她的跟贴, 从此也认识了黄颜(进一步的)。
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我作为一个旁观者,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1. 长言道:“文如其人”。我们从艾黄的文章里已经看出:艾黄都是极顶聪明之人。他们所倡导的“不干涉他人活法”, 我觉得既是对自己的尊重, 也是对别人的尊重。我们都应该学习。
2. 艾黄在自己的博客维护自己的尊严,并没什么不妥。大家如果仔细想想, 如果有人到我们自己家门口指责,辱骂我们, 那么连我这么孬的人也要忍不住抄家伙了。
3. 艾黄多次声明,他们不会去别人的博客干涉别人的活法。黄颜甚至在昨天的跟贴里呼吁,请艾园的网友不要把别的博客里的东西转贴到艾园。想想看, 这需要多大的胸襟?
4. 最重要的一点,我觉得艾米绝不会使用除了艾米及飞星一艾米以外的ID.请大家不要张冠李戴。
5. 大家如果真心喜欢艾米,就让艾米做她自己。
我写了这么多,只想说我不会因为今天来了歌园,就不会再去艾园。上网对我来说只是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值得我爱的东西太多了。 谈得来就多谈两句, 谈不来就走开。我只是不愿意看到曾经的朋友因为一些小事而反目为仇。其实大家上网只是娱乐,谁也没跟谁有多大的仇。但如果我再看到挑拨离间,污言秽语,无事生非的阴阳怪气之类,不管他出现在哪个犄角旮旯,我照砸ta没商量。
祝大家玩好!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05:09
回复ELEVEN的评论:
纠正一下,“满足”应该是“满口”:)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2:03:36
这个GUOGUOER,你喜欢谁要维护谁,真的无所谓,说句实话,我也曾经这样打心眼里维护过喜欢过她,可能在一些人眼里当时的我也不可思议,所以对于你表达对她的喜欢和维护,我决不反对也决不反感。
但是你维护她喜欢她赞同她的言论,不见得要来攻击不赞同她言论的人。
而且,既然你那么赞同你喜欢的人的话,那么你就至少应该做到跟她一样,不要到别人园子里来指手划脚是不是?
你指手划脚也就罢了,反正歌儿也没那么多的园规,可是你满足又是蠢又是活该该砸的,这是你在证明自己不愚民吗?
最后,如果你非得砸也请你砸个清楚,至少做到不要象你自己说的强加于人,你说的这句---“硬要加在别人头上就是在干涉别人的活法,只能讨人嫌,被人赶!”---这是说谁呢?
DR.W JJ有要加在谁头上吗?DR.W JJ 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就是要加在别人头上就干涉别人活法了?至于“讨人嫌,被人赶”,DR.W JJ她根本就不去你去的地方,何来被人赶一说?你自己又去小泥山园子又来歌儿吧,又是贴这个又是贴那个,没有人赶你,就很不错了!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51:24
worldling: 抱抱。 辛苦了。
我造个句子吧,虽然,。。。但是。。。所以。。。
虽然你讲了,但是有的人是不听(or 改变) 的。
所以,你讲过了,就不用再多想了。呵呵。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39:49
特别声明:以下故事中,高白之比喻部分纯属虚构,请勿硬性对号入座, 否则后果自负。**************************************************
从前,有一个很会讲故事且免费开场子给众人讲故事的高人,我们就叫她小高吧。
有一天,小高说,芭蕉扇啊,可以比作大象。
小高的亲朋好友,包括小白和老游,以及小高的一些听众,都高声欢呼表示赞同小高的这个比喻。
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小白说,其实啊,芭蕉扇可以比作大象的耳朵。
这时有个路过的人,直言不赞同这个说法,老游不悦,遂写稿件一篇,用浅显的例子论证了“大象就是-----大象”这一不可改变的铁的事实,并在故事会上高声诵读。老游的声音响彻八百里网路,台下几位听众听得是如雷贯耳,兴奋地赞道:还是老游厉害,本来那么让人头晕的事,老游这么一说,多明白啊。
老王原本也是爱去小高故事会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不再去故事会现场,这天就远远地听见老游的演说。
老王不屑道:COMMON SENSE嘛,芭蕉扇跟大象怎么笼统地作比啊。小白都把小高的说法改了--大象变成大象耳朵了,这老游还逮着大象使劲说个什么啊?
老王的话传到老游耳朵里,老游反唇相讥道:
“想必老王见过的大象都是不长耳朵的,或者她不把大象的耳朵当成大象的一部分。
小高和小白都是把芭蕉扇比作大象,任何见过长耳朵的大象的人,都应该知道大象就包括大象的耳朵。但这些人却不懂得高白的比喻,小白为了这些毫无COMMON SENSE的人,便进一步说明确些,请你们就把芭蕉扇当大象的耳朵吧。
请问老王,你这么有COMMON SENSE,怎么会不知道大象包括大象的耳朵呢?”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36:54
下面两个帖子是果果儿砸我的,本来想等她自己转的。她还挺客气,没直接点我的名,呵呵。
敬请不喜此话题者绕过。我下面要讲的故事,也请一并绕过。
又超二百贴了这回。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29:49
果果儿 评论于:2008-10-08 21:34:27 [回复评论]
在小泥山博客那里看到下面这些评论。我说过不再去那个愚民区跟贴,不再干涉愚民们的活法,所以借这个地砸一砸这些蠢观点。艾黄如觉得不合适,删掉我没意见。本来就是砸着玩的。
”果果儿同学,你如果真拥护艾米,真爱艾米,请不要到处给她丢人了。“
这愚民一出口就干涉别人的活法。我发觉这帮愚民都挺自以为是的。艾米明明很清楚的告诉他们和他们不是一路人,他们还自作多情的以为艾米还当他们是什么亲近的朋友似的。还是那句话。愚民们不光蠢记性还不好。
”艾米砸人,用词上即使狠点,态度上即使狂傲点,逻辑上即使偶尔诡辩点,人家毕竟有高才气有高智商在那里,毕竟还有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理由在那里,人家说的毕竟都是自己脑子里独立思考出来的想法。你呢?你狠你狂个什么?你以为你COPY了她的狠她的狂,你也变成大才女了?“
你是从我的哪句话看出我想做大才女的?!就愚民这破逻辑还想做大才女呢?!(愚民如果没这么想过怎么会这么推测旁人?)
我帮着艾米多砸几个愚民,她好多休息会儿,毕竟是有孕之人。算是我对有才有孕之人的爱护。关于我想怎么狠砸愚民,觉得怎么砸最effect是我的权利。
何况我狠砸的人全都是先污言秽语攻击我的。我自卫,狠狠反击该他们活该!愚民们找得出一个例子是我先狠砸他们的吗?!讲道理愚民们听不进去那就用愚民的方式,讲狠点的。毕竟是他们自己找上门的。去小泥山的博客跟贴只有今天一次。在那狠砸也是他们先出言不逊。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28:59
果果儿 评论于:2008-10-09 19:08:51 [回复评论]
反砸“我财女”:
租来的房子(or BUILDLING),你把它做不同用途,你就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1。你要住,那它就是你的家,从外人不能任意进出这个角度看,这个家和PRIVATELY OWNED HOUSE的家毫无两样;
2。房子租来办公,就是你的办公室,无关人员不能随便出入;
3。如果租房开商店饭店什么的,那就成了对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
同样道理,博客申请来,博主可以设置不同的开放度,从而决定外人是否能够合法进入:
1。博主可以选择不对外开放,这时候博客就是储存文字的私人空间,可以比喻成家,或者自家的书房,如果有人黑了你或者窃取了你的密码进去捣乱,你就可以赶他,也可以告他;
2。博客也可以选择性地小范围开放,比如用密码限制你的客户范围,这就可以比喻成私人俱乐部,外人不能随便进入;
3。也可以公开展览,无密码全全对外开放;
4。也可以只开放内容,不开放评论功能。
这些本来就是HOST网站为博主提供的选择,技术上都是可行的。
而AYY同学在她的大作中,显然是把博客和家笼统地混为了一谈。
--上面这个节选是姓我(wo)的大柴女, 洋洋洒洒长篇大论的节选。选这段因为最愚,活该被砸。
为什么说这段蠢呢? 首先我柴女不光姓“我”,想问题也光从“我”的出发点。柴女认为租房子的人租来房子是住的那就是家,外人不能任意进出;租来办公的那就是办公室,无关人员不能随便出入;租房开商店饭店什么的,那就成了对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
这些认为租来的房子最后成了什么都是“我”的观点。其他人,比如艾米把房子租来当家,但她选择把门大大敞开让她的知傻们方便进入。难道别人可以说艾米把门开着,允许知傻们进入她就没把阻来的房子当家;既然没当家,就是公共场合,所以什么愚民都可以进入?!
其次,既然艾米可以把租来的房子当家,又可以只让知傻们进入,还选择把大门大大开着方便知傻们进出,“同样的道理”(柴女在原文中也承认租来的房子和博客有同样道理的管理方式),艾米为什么不能把博客“租来”,大门打开,明确表示只欢迎知傻们呢?
说到底艾米的博客艾米做主。使不使用博客的功能,怎么使用她说了算。“我柴女”的那些想法就只能是“我”的想法,硬要加在别人头上就是在干涉别人的活法,只能讨人嫌,被人赶!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10:02
回复歌儿的评论:
歌儿, 谢谢你花那么多时间一一回答我的观点。
我上次回国时,朋友跟我说过一件事。他说:“如果把在海外的中国人全召回来, 把住中国的人全放出去, 那么全世界恐怕要象当年希特勒追杀犹太人一样追杀中国人了”。大家都把住海外的中国人当中国人的骄傲,真希望我们能担当得起。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也许你说得对,我也不应该去艾园了。这样也好, 正好帮我jian网了。
衷心祝愿你写论文顺利, 也顺祝艾米好孕。
yueyua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06:44
歌儿,我对你失望!你冰雪聪明,可为什么在艾园的事上这么执迷不悟?现在对你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不是完成论文?要知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你何必花那么多宝贵的时间再三的辩解?你已经说了“有风吹过”,为什么还不翻过这一页?我不了解事情的经过,不能贸然评论是非。我只是觉得你没必要再解释再争辩。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就像是一场失败的恋爱,只要曾经爱过,就珍惜那份美好的回忆。对于痛苦和伤害,最好的办法是离开,忘记。
对不起,最近日子过得不顺,话里尽是火气。冒犯了你,别太介意。只是不希望你浪费太多的时间在无意义的事上。如果因此耽误了写论文,那苦果只有你自己吞。
猫猫说的很委婉,故事也讲得好。歌儿,读懂了吗,明不明啊?!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06:15
回复asalways的评论: 抱抱小既。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01:49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呵呵,你也来了,把你砸我的帖子也搬过来吧,这里人多热闹:)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1:00:18
歌儿又冒了一个大泡泡啊,打PP!!
猫猫引用的这个典故太有意思了,哈哈,其实歌儿根本连"八风吹不动"都没达到哪:))
海MM看来潜水真是把肺活量练出来了,一口气就要亲倒一大片啊,抱抱:))
十一妹,秦西,谢谢你们顶我的贴:)
下面再讲个故事给大家听。不爱听的请自行绕过:)
果果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59:54
回复老锅饼加辟谣:
老锅饼回复bbb~的评论:我一直很敬重你!到今天为止,我也没想出来这博克到底象不象家,这个问题我还好想想!我也不支持博主骂读者,或是读者上博克去骂博主我就想问问你,果果儿也去参加过保护奥运火炬的游行,我还看过她拍的照片,她在艾友友的眼里,算不算“亲政府”因为参加过这样的游行,被说成是“亲政府 ”,这算不算是打棍子,戴帽子?这样的说法到底对不对我们也算是朋友,我就想听你一句话!
--老锅饼,我参加的不是保护奥运火炬的游行,贴的照片当然也不是保护奥运火炬的游行。我贴的照片是CNN protest的照片,明明白白一清二楚的。你当时看照片的时候只要是稍微仔细一点就绝对不会弄错。
这次先警告你,请你说话小心,张嘴前求证下要说的是不是事实花不了你几分钟。这次我念你想的事太多(什么博客是不是家呀,艾友友认不认为我亲政府啊,等等),脑子不够用,一时糊涂。下次再这么乱说我我不会这么客气。狠砸你没商量。
关于艾友友对我去游行这件事的看法:很奇怪,你要想知道艾友友对这事怎么看为什么不问艾友友?bbb~能代表艾友友吗?难道你认为她们是一个人?提示一句,不去艾园难不成qqh也拒绝用?
既然咱们谈到亲政府这个问题,知道你不感兴趣我怎么想的(还是那个提示-不去艾园也可以qqh。你都没问过我嘛。),就想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可我还是要很明确的表示我不亲政府。就算写给别人看的。
我当政府是关在鸟笼里的鸟,时刻被我看着。它表现不好调皮捣蛋我就想办法让它改。它捣蛋成性顽固不化,咱就不养它,另挑一只养。毕竟我养它的原因是想让我的日子过得更快乐。干嘛一天喂吃喂喝,端屎端尿的还弄得我不开心,还指望我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疼在心里?!
这国家和政府的道理是在艾园听来的,觉得很正确。正确的道理我就听。就这么简单。早听到打死我我都不去那个protest。
特别是我后来才知道那次活动的很多经费是中国大使馆出的。真令人恶心,主人干什么它都要插一手。
只此一贴。除非有人在这里再继续撒关于我的谎,我不会再来这跟贴。看到老锅饼说她不去艾园,怕我对她的警告她看不到又犯同样的错误,特来此贴张公告。
老锅饼,不用谢。
p.s. 以下答案供你参考。
唐三彩 评论于:2008-10-09 19:09:45 [回复评论]
怎么没人问我的高见?没人问我也要发表几句。
艾友友说:“凡是反艾米的,都轻重不同地亲政府.”在我印象里,艾友友没有说过:“凡游行、护火炬的都亲政府”。
果果儿游行又好,保护奥运火炬又好,只能说她当时还没有完全脱愚(别恼,果果儿现在已经脱愚了,比我们都聪明)。不少人因为脑子胡涂,也因为长期受D的宣传,把政府和祖国搞混了,他们认CNN批评中国政府就是批评祖国,抢火炬就等于反对中国,他们为了“爱国”就跑去游行示威,却不知道CNN批评的是政府,抢火炬是暴力行为,华人跑去护火炬,是以暴易暴。而孤草,反对地震后的问责,支持卖了裤子办奥运,这就很明显亲政府了。艾友友从没有单纯把游行、护火炬等同于亲政府,她得出“凡是反艾米的,都轻重不同地亲政府”这个结论,是从各位ID发言中领悟出来的。还有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才下山说:“对比蛤蟆坑众马甲WS的丑态百出,坚决选择支持中国政府.”奇怪,才下山骂蛤蟆坑,几位反对骂人的“正义人士”一声不叽。
asalways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55:34
我也是前两天才发现艾米和孤草弄得不高兴,到了了也没弄清楚来龙去脉。 但是心中还是有很多遗憾。。。
punny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54:41
歌儿,写论文或者睡午觉去吧,乖---
---- 100% zt
punny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52:07
回复想去看海的评论:
看海姐姐好,想念子母熊了 :)
想去看海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31:37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歌儿这儿的家宽敞明亮,关键在这里很开心,尤其看到饼饼你,感觉到你的拥抱了 :))
向猪宝宝问好。
准备开始提高厨艺了,要把你贴的菜谱翻出来看看哪样是我能做出来的,周末想炖红烧蹄膀,嘿嘿。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17:06
回复想去看海的评论:
来来来。亲倒为止!哈哈,我嘴也笨
我一直都觉得把博克比作家有道理,不过这几天,我看了哇博士的贴,我现在也怀疑这个博克到底像不像家,疑惑中!
我好些日子没去艾园了,上网就图个高兴,哈哈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16:53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谢毛猫。。俺都记下了,准备慢慢建仓。。。
想去看海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20:09:22
歌儿,红茶,饼饼,猫猫,哇博士。。。向众姐妹问声好 !没被亲倒的可不可以让我亲倒??
不善辩论,一项比较笨嘴拙舌(话不投机或看着不舒服一般选择离开)。一直没有发言,但心和你们在一起。让我肉麻一下吧,爱你们没商量 :)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56:39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
我个人认为,歌儿吧的姐妹们是厚道滴,仁慈滴,好心肠滴。我们不去招惹人家,只想在此开开轰趴(台湾话,home party)嘻嘻。。。
我们早就不想说什么恩恩怨怨,正如歌儿所说,她没反谁,没跟艾米反目成仇。
我说,那谁谁,你就别搅和了吧,把粥都搅泻了!乖,该干嘛干嘛去哈,让歌儿安心生孩子去吧,哈!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42:38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Thanks. You too. hiahiahia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41:27
大家都散了吧,关于那个,呵呵。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41:18
清风小溪MM,
很喜欢你的坦诚和直率。你到歌友会来看我们这些人,我挺高兴的,真的。
特别赞同你说的这句“大家如果真心喜欢艾米,就让艾米做她自己”。我觉得为了减少对她的干预,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艾园里少发言或者不发言,尤其是不确定自己的跟贴是否受主人欢迎的时候。最近一个多星期,歌儿这里的朋友们,包括我自己,好像都是这么做的。我们在艾园里冒泡少了,只是因为不想打扰她,更不想让她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仅此而已。
其他方面,我赞同ELEVEN的话。
Bottom line就是,不管你在哪个园子里玩儿,我希望你开心 :)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40:10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thanks, buddy, you're funny and you're not WS at all.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35:54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WS = 猥琐
蛤蟆 = toad
引申自井底蛙.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26:26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what is WS蛤蟆? what is WS? please tell me!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23:43
看来知道耍流氓,污言秽语,喊打喊杀,泼排泄物失策了,暴露了丑恶真面目令真派人避而远之,改变策略了哈.有用吗?
不敢说受过教育就有多聪明,也不想骂自己是天才,独立思考还是最基本的.
网上玩玩,增广见闻,跟谁也没冤没仇,但是有自己的想法,想说就说.对网(上恶)霸,随意辱骂人的"绝顶天才",砸它没商量!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21:35
回复歌儿的评论:
歌儿,你定力不够,先鄙视你一下!
记得苏东坡参禅许旧,觉得自己忒有定力,忒了不起,就写了一首词,给他的一老哥们,老和尚送去。他大吹自己定力如何如何,说是"八风吹不动",如此这般。老和尚回他一贴,苏东坡一看,那还了得,赶快乘船过江,去跟老和尚理论。等船靠岸,老和尚一见苏东坡,就得意地哈哈大笑,说:"八风吹不动,一屁过江来"。苏东坡那聪明人,一听就明白,羞地无地自容!
歌儿,明不明啊?!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11:26
回复歌儿的评论:
歌儿,写论文或者睡午觉去吧,乖---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10:37
刘三姐山歌里的一句唱词最近时不时的在我心中回响:"山中老虎都见过,难到还怕你这条狗!"
更何况井底WS蛤蟆呢?
有感而发,欢迎对号入座!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9:06:09
歌儿这里真是对自己的尊重, 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值得我(不敢唬人用我们)学习。
希望真正的正义之士能上那园子去发表一下对歌儿吧的佩服,不知会是什么下场.
维护自己的尊严,并没什么不妥,问题是维护自己的尊严是要建立在辱骂知傻之上吗?
难道这里那么多曾经如此痴晴的知傻离开那里是被人挑拨离间的吗?太小瞧别人的智慧了吧!
别拿"干涉他人活法"说事,TA敢说从没上人家博客干涉他人活法吗?
要论'挑拨离间,污言秽语,无事生非的阴阳怪气',TA俩加上那几个马甲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冠勉堂皇的道理不必对讲理懂礼的人说,可是估计跟无赖说了也白搭还要遭辱骂.
所以啊,宁跟君子打架,不跟小人说话!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8:43:39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
也跟大家一样,在这里看到你很高兴。:)
清风小溪,喜欢你的网名,让人有清风拂面,鸟语花香的感觉。:)
你来了,既然说到了你对艾米的看法,我也想跟你讨论讨论。:)
这两天有不少朋友都劝我,说这件事就过去了吧,放下吧,不值得。她们愿意说什么,就让她们说,难道她们把你说成黑的,你就真的是黑的了不成?何必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在这上面呢?说实话,我很感激这么劝我的人,真的是心疼我,关心我。我也想就这么过去了,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也真的是无奈啊。博客毕竟不是家,无论他们对家的说法有多么正确,多么的理直气壮,但你不能把博客说成家,因为博客不是家。你不能在博客里吃喝拉撒睡,对吧?
艾米黄颜那么推崇下定义的人,他们觉得‘家’的定义是什么?‘博客’又该怎么定义呢?
你可以说博客好像是家,这是个比喻,在某些层面上来讲,博客象家,因为博客提供了博主很大的自主权,你可以张贴你自己喜欢的文章,图片,音乐,别人却无权在你的博客这么做。这就好像你可以选择在自己家里放什么样的家具,别人却不能。
但你如果说博客是家,这就很有问题了。我也推荐你去维基百科去看看关于博客是怎么定义的。博客更准确的来说,是博主用来交流信息,form opinion的平台。对一个高点击的博客,博主的opinion,会影响到很多人。 我很同意三丰子下面的这几句话。
“他们有权利在他们家的墙壁上写满反谁的话, 但是有条件的。
如果他们的墙壁是透明的,让过路人看见,那就能构成诽谤了。
博客是他们的家,如果不向公众开放,他们怎么写帖子骂人都没问题。这是自由。
如果开放,他们在自己家博客里写帖子悬在那里骂别人,但这就是攻击诽谤了,这一点毫无疑问。”
我再来跟你讨论讨论你下面的这几点:
1. 长言道:“文如其人”。我们从艾黄的文章里已经看出:艾黄都是极顶聪明之人。他们所倡导的“不干涉他人活法”, 我觉得既是对自己的尊重, 也是对别人的尊重。我们都应该学习。
关于‘文如其人’,这是‘格言’,‘口号’,我不知道是否对此有过官方的定义,是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我们还是略过不谈。至于‘聪明’,呵呵,我本来是觉得他们俩很聪明的,但自从我考虑了‘聪明’的定义后,我突然不敢说他们聪明了,因为艾米黄颜没给聪明下过定义,而以我所知道的定义,他们俩不是聪明,而很可能是偏执。:) ‘偏执’是个临床诊断,他们现在只能算疑似病例,毕竟我们能看到的只是他们在网络上的表现,所以能否诊断偏执,我还没有把握。
下面是个介绍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网页,你要是感兴趣,可以看看。
http://www.fh21.com.cn/xl/zhishi/18.htm
我完全同意‘不干涉别人活法’,但有个前提,这个人的活法不能先干涉到了别人的活法。他们可以把博客当家,只要他们把博客当家,没有伤害了别人把博客当博客这个活法,那真是完全的无可厚非。但他们在自己想象出来的家里,对人家只是随手点击开一个博客,看到某些东西有感而发的网民,乱扣帽子,叫人家‘白.痴’,完全不考虑他们一向倡导的定义一说,那么他们自己首先就违背了‘不干涉别人活法’这个准则。
2. 艾黄在自己的博客维护自己的尊严,并没什么不妥。大家如果仔细想想, 如果有人到我们自己家门口指责,辱骂我们, 那么连我这么孬的人也要忍不住抄家伙了。
关于维护自己的尊严,我也举双手支持,但又有一个前提,这个尊严,不能靠践踏别人的尊严来维护。咱们先略过‘家门口’这个概念不谈,因为这件事上,咱们俩可能是有分歧的。那么我先假定博客是家的比喻成立,我想请问你一下,小泥山今年在艾园的第一个跟贴,算不算指责,辱骂博主?而艾园博主对小泥山直接的反应是什么?你认为艾米的反应对吗?是正当防卫?然后再说,博客毕竟不是家,小泥山到艾米博客留言,并不违反任何的法规,那么如此对待一个礼貌留言的人,他们的活法,有没有干涉到别人的活法呢?
3. 艾黄多次声明,他们不会去别人的博客干涉别人的活法。黄颜甚至在昨天的跟贴里呼吁,请艾园的网友不要把别的博客里的东西转贴到艾园。想想看, 这需要多大的胸襟?
谈到胸襟的问题,我也想问问你,只要是不同意博主意见的跟贴,管你有没有道理,是不是礼貌,删无赦,只要是支持博主的跟贴,哪怕污言秽语,逻辑混乱,也照样留着,这算得上有‘胸襟’?其实博主有没有胸襟倒是没关系,他们没干涉别人的活法的话,我也不想说什么。但你既然说到了博主的‘胸襟’,我只是想跟你说一下我的看法。
还有那篇唐美眉写的所谓‘传奇’,你认为写的很有‘胸襟’吗?虽然表面看起来那不是出自博主之手,但博主显然是非常支持那篇文章在她博客的发表,还因为睡猫猫说了一句‘有失厚道’而对这四个字大砸特砸,并请人不要再去,你认为这也是有‘胸襟’的表现吗?那篇文章据说是虚构的,但以你这个旁观者的看法,你真的觉得那是虚构的吗?:) 我倒是觉得,那是有一次钻法律的空子而已。:)
艾米以前专门就胸襟这个词写过文章的,我建议你有空找出来看看。:) ‘胸襟’这个词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我们to be on the safe side, 最好不要随便把这样的帽子戴在艾园博主的头上,以免挨砸。:)
4. 最重要的一点,我觉得艾米绝不会使用除了艾米及飞星一艾米以外的ID.请大家不要张冠李戴。
亲爱的breezebrook同学,‘我觉得’这三个字,是很靠不住的,呵呵。艾米自己说过,她从小是背着白话跑的人,她说艾友友不是艾米,过两天她有可以说是。至于是不是,只要这几个ID没干涉别人的活法,没违法乱纪,我想说一句:we don't care. :)
5. 大家如果真心喜欢艾米,就让艾米做她自己。
还是那句话,没有人不让艾米做她自己,她没违法乱纪,我们就是不想让她做她自己,而是做那个‘此物只应天上有’的我们想象出的艾米,我们也是做不到的。:)
我写了这么多,只想说我不会因为今天来了歌园,就不会再去艾园。上网对我来说只是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值得我爱的东西太多了。 谈得来就多谈两句, 谈不来就走开。我只是不愿意看到曾经的朋友因为一些小事而反目为仇。其实大家上网只是娱乐,谁也没跟谁有多大的仇。但如果我再看到挑拨离间,污言秽语,无事生非的阴阳怪气之类,不管他出现在哪个犄角旮旯,我照砸ta没商量。
我没跟艾米反目成仇,但我有一点直到最近才想明白,我以前把艾米当朋友,但她好像从来没把我当过朋友,我在她眼里只不过是个网络ID而已。所以也就谈不上‘曾经的朋友’了。艾园之于我,现在只剩下美好的回忆了。
剩下的话,Eleven都说了,我想再说一遍,她说的,也是我想的。不过我也想提醒你一句,艾米有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理论,她因为我的博客来过她那里不欢迎的客人,而把我也算在‘反艾’一族里了。我倒不介意,因为她那里我不再去了,但你如果还是想去,祝你好运,最好不会因为跟我们‘这群’人聚了就挨砸。:)
最后,真诚的欢迎你,希望我上面这一大段话,不会把你吓跑了。:)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8:35:51
砸与反砸是公平和平等的.愿意崇拜谁,吹捧谁也是个人的自由,不管你自认或被有些人捧的如何才华出众,也没有随便污言秽语的谩骂别人的特权!尤其是打着平等,自由,民主的旗号耍流氓.
非常认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10&postID=5559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8:32:55
是流氓就别充正人君子。口口声声前门后院草坪花园,不干涉活法的,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见天人五人六的定义,说法。
说了多少遍了,走过必留下痕迹。
看看分身马甲怎么上人家汉代蜜瓜那耍流氓无赖的?(链接如下)看看分身马甲怎么把人家孩子的照片下载了跟自己那叫嚣威胁的?且不说天天泼妇骂街的耍流氓。
同情理解你在秦疯子,啥色鬼驼背的龌龊社会环境里长大,吃苦受欺压没有选择,可深受其害还要发扬光大那些肮脏的社会渣滓行为和垃圾语言,并且以此为安身立命的武器就该挨砸!
一鬼话连篇的YY出来的歪脖树就不知姓什么了,跟王蒙姓王还是跟姜昆姓姜啊?(就记住了这俩“名人“了,是不是愚民要看需要下定义哈)
万分厌恶流氓无赖行为!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2&postID=18085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6:42:39
阿贝:呵呵,是啊,就是那样的。 对了,你从北京回来的吧,有没有什么心得和美食照片分享啊。
大家都散了吧,关于那个,呵呵。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6:27:05
“我不会因为今天来了歌园,就不会再去艾园”--ZT
----那是自然,要不那不真是分帮派了?各人喜欢上哪个园子,当然也是你自己说了算了。同时喜欢两个园子哪怕是N个园子,也是每个人的自由。喜欢哪个人,还是每个人的自由。
“其实大家上网只是娱乐,谁也没跟谁有多大的仇”
----说得多好啊,实在是太同意了。歌儿写这么大两篇,不就是说了这个嘛。
“再看到挑拨离间,污言秽语,无事生非的阴阳怪气之类,不管他出现在哪个犄角旮旯,我照砸ta没商量。”
----有这样的人和事,该砸!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55:57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
不好意思, 家里有party, 老打岔, 错别字连天, 大家将就着看吧。 Night.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50:30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老柳94柳云龙。看来我得去找老柳要广告费去了。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47:01
谢谢你看到我很高兴。
我是个老古董。N年前LG上网聊天时,我曾不屑一顾,认为他很浅薄(没想到原来这么好玩)。我是三月前经朋友推荐才认识的“山楂树”。可以这么说,这是一本让我N+1年来第一次看得从楼上哭到楼下,从家里哭到车里的一本书。我因为看得走火入魔,一度引起LG的强烈不满。在朋友的勾引下,我继而读了“将来”,“忽悠”,“至死不渝”,“同林鸟”。可以这么说, 艾米就象一个“此物只应天上有”的精灵,令人着迷。因为爱屋及乌,我继而读完了大部份有关她的跟贴, 从此也认识了黄颜(进一步的)。
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我作为一个旁观者,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1. 长言道:“文如其人”。我们从艾黄的文章里已经看出:艾黄都是极顶聪明之人。他们所倡导的“不干涉他人活法”, 我觉得既是对自己的尊重, 也是对别人的尊重。我们都应该学习。
2. 艾黄在自己的博客维护自己的尊严,并没什么不妥。大家如果仔细想想, 如果有人到我们自己家门口指责,辱骂我们, 那么连我这么孬的人也要忍不住抄家伙了。
3. 艾黄多次声明,他们不会去别人的博客干涉别人的活法。黄颜甚至在昨天的跟贴里呼吁,请艾园的网友不要把别的博客里的东西转贴到艾园。想想看, 这需要多大的胸襟?
4. 最重要的一点,我觉得艾米绝不会使用除了艾米及飞星一艾米以外的ID.请大家不要张冠李戴。
5. 大家如果真心喜欢艾米,就让艾米做她自己。
我写了这么多,只想说我不会因为今天来了歌园,就不会再去艾园。上网对我来说只是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值得我爱的东西太多了。 谈得来就多谈两句, 谈不来就走开。我只是不愿意看到曾经的朋友因为一些小事而反目为仇。其实大家上网只是娱乐,谁也没跟谁有多大的仇。但如果我再看到挑拨离间,污言秽语,无事生非的阴阳怪气之类,不管他出现在哪个犄角旮旯,我照砸ta没商量。
祝大家玩好!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12:36
breezebrook,看到你很高兴:)-- ZT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11:30
猫猫分析的不错啊,可我不知道美国现在的情况是不是比加国还糟 :(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06:25
回复刘姥姥1的评论:
姥姥,我也有些股票套住了。不过,我觉得,过一段时间会好的。不怕哈,抱抱。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5:02:09
回复秦西的评论:
秦西, 我去年卖了股票,手里的现金比例太大,必须有计划地投入市场。我觉得,你可以做一个计划,一点点地投入市场。不过,你一定不要用你在二至三年里要用的钱投入市场,要用闲钱。如果股市波动太大,二至三年后还是能回来的。还有,心理因素很重要,不要太再意每日的起伏,不然,你的日子会很难过!
我乱说一气,见笑,嘻嘻。。。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4:10:05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
我也泪花流啊!哈哈
弱弱的问一句:老柳是谁?我有点跟不上了!哈哈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3:42:08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我捻暂时唔郁得,迟滴先睇吓点再埋手。我都有两只心水股。有乜笋野唔怕益吓老友记。QQH我啦。哈哈哈!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3:35:48
回复ELEVEN的评论:
说得太好了!希望我这个四不像可以不用向后转,回山去。
自己抱抱自己。哈哈哈!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3:23:53
breezebrook,
我和阿饼一样,看到你很高兴:)
喜欢一个人和不喜欢一个人,赞同一个观点一种活法和不赞同一个观点一个活法,不见得就没有其他共同点就不能交流了,最不喜欢看到的就是从此划为两帮两派,打得不可开交(那不又象大革命了嘛)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52:32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这话听着有老柳的风范。
他曾经说:如果他有了LP,他会象贴身小棉袄一样,很很地疼。说得MM我那个泪花流啊。。。。。。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50:22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
发现有敲错的地方
我是想说,如果你不喜欢我抱你,你就原谅我!哈哈
看见你真高兴!亲倒为止!
我突然很想迷糊不糊涂妈了,我真想她啊!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48:00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下辈子啊,我要做男的啊,要不我娶你吧
我还做饭洗碗,你歇着!我一定心疼你!哈哈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43:30
回复老锅饼的评论:
我也是前几天才认识你们的。我只是个贪玩的人。不过刚从网下玩到网上。所有美好的东西我都喜欢。从好书,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 来者不拒。听说你很贤惠——又爱做饭, 又抢着洗碗。如果我下辈子变成boy, 先把你娶回家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31:37
回复breezebrook的评论:你真的来了,不管你是真的喜欢我们,我都抱抱你!赫赫(如果你喜欢我们,我会很开心的!)
如果我不喜欢我抱你,那就原谅我!赫赫
我就是大姑姑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14:28
学金融就是要数学好才行,赫赫,我数学挺好,也没把金融学好
想象力不够!
毛毛猫你开个班吧!
刘姥姥1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10:18
回复hairycat的评论:他奶奶的,我的全套着了,前一段我还能赚得,太贪了,所以就套着了,赫赫
估计也能解套,我比较乐观!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07:15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你这小子胆子忒大了。好,我听你的。。:)))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07:12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你这小子胆子忒大了。好,我听你的。。:)))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2:01:29
支持一下三丰子,大家散了吧!
雪域,我知道你的,哈哈,我也喜欢你!
阿贝姐姐的文笔很好的,文章能传递美好的感情!赞!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56:41
回复绿豆红茶的评论:姐,你就不要拿我开涮了
赫赫,我不是专家。金融,我学过,不过好难,没学好
毛毛猫可以讲讲!赫赫,我洗耳恭听!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51:59
Dear Cat: You are so cool! I wish I have more money sense and of course, more money :-)
秋月冬雪: Great analysis. Thanks for sharing.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45:40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只有疯子才骂自己是天才!欢迎对号入座!
疯子的说法定义自己给。给美国的,加拿大的,中国的,K市的,B大的。。。。。。都行!
shuimaomao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39:45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Thanks for your answer.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31:01
回复秦西的评论:
这两天,蠢蠢欲动,有点想搏一把,准备等一下调整,抄点底了。你的看法如何?
秦西, 昨天,我买进二只股。看了它们很久,一直觉得贵,没买。前几天,也陆续买进几只股,等着养养它们,肥了就卖掉它们,过个好年。嘻嘻。。。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25:06
To be more concise:
一刀切的限制CDS的炒作和转让, 是不应该的. 在每一次冒险失败之后,我们会非常深刻地剖析每一个环节,然后,制定一些相关的策略和法规,来完善其风险控制机制。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22:48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我和你一样的看法。“当每一个人都那么悲观的时侯,很有可能是见底的时侯。”
这两天,蠢蠢欲动,有点想搏一把,准备等一下调整,抄点底了。你的看法如何?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05:05
回复shuimaomao的评论:
"所以法律应该限制CDS的炒作和转让吧?"
我读金融分析时,CDS 应该是处于一个基本有序的阶段。后来,CDS变成一个疯狂的抢钱游戏。每一位参与的MM,只要帐面赚钱,就有高额的奖金发给他们。
目前,美国各大银行正在清理坏帐。将来的风险控制机制可能会非常发达。如有正在就读的MM,喜欢数学的可以考虑这个专业。
"法律应该限制CDS的炒作和转让吧"? 不应该。法律或人为的控制是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美国的立国之本就是冒险,在每一次冒险失败之后,我们会非常深刻地剖析每一个环节,然后,制定一些相关的策略和法规,来完善其风险控制机制。
我个人认为,美国的投资市场比中国的要完善许多。我们一定能走出这一困境。
爱悠悠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1:03:43
我大婶是个极端记仇,睚眦必报的人。谁冒犯了她,她一辈子都忘不了,而且还会连累从没得罪过她的人,比如红豆豆和三丰子。我为我有这样的亲戚感到羞耻。
姐姐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吧。她寂寞难耐,有的是时间可以骂人,你们可都是有工作的啊。
爱悠悠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0:55:31
虽然那个名字跟我很像的人是我的亲戚,可是我很不喜欢那个园的园主单方面斥责或反砸客人。那种百口莫辩指鹿为马黑白颠倒的恐怖荒诞与狂热让人心惊肉跳进而痛彻心肺。当时忍了很久不敢看我大婶的帖子,也是因为听说是诬蔑诋毁别人的话。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0:32:36
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所以,余以为,所有的这一切将会过去!
当每一个人都那么悲观的时侯,很有可能是见底的时侯。不要悲观,因为现在,每一个经济体都在想办法。我们一定能过这一关,真的!我相信海明威的话,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抱抱,JMS,让我们一起等待太阳升起!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0:30:52
歌儿: 对不起,在你的博客里又扯这件事了。谁叫我们都变成了奶奶了呢。写下来给大家提个醒的意思。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10:29:06
唐朝游牧人: 我是从歌儿那件事以后才开始知道他们的博客的,我想你也差不多是这样的。
某园园主曾说过,叫人idiot不算违法。(我猜反过来就不行了)
我也就不多说了,他们不是在自己的博客里说人家嘛,把别人惹毛了,又说要告人诽谤。我觉得小泥山做的好,都对答录都保持下来了,大家一看,就明白了。歌儿这次的也很好。
他们写你,那你写的就算是回答了。他们的平时的一言一行,我觉得也可以算是“陈堂供词”了。
我这个帖子是因为看了他们的那个帖子才来发言的。
。。。。。。
艾友友 评论于:2008-10-09 07:39:39 [回复评论]
唐朝游牧人的底子彻底暴露出来了,大概不是学法律的,不然真的是太伤我的心了:)
她第一篇虽然漏洞很大,但表面上还绷着个面子,假模假式地在论辩。后来写的这篇大概是想学唐小琳,但功力不足,走火入魔,写成了大粪贴。等我有时间了仔细看看,如果犯了诽谤那就不客气了。
唐小琳的帖子,可以让那帮浆糊脑袋跳,也可以让她们气,但绝对没有诽谤嫌疑。这个功力她们是永远也达不到的。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56:08
回复绿豆红茶的评论:
下面有请著名经济学家饼饼给大家讲讲关于华尔街的倒塌与庶民的利益关系。大家鼓掌欢迎!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55:09
转贴一篇对林毅夫的专访。
“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日前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当前金融危机是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危机,从这场危机中,世界应该吸取两大深刻教训。
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创造一个更大的问题
“第一个要吸取的经验教训就是,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创造一个更大的问题。”在林毅夫看来,金融危机之所以发展到目前阶段,与美国政府没有很好处理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有关。
“当时泡沫破裂美国经济就应该陷入衰退,但那次衰退很短。为什么那么短?因为美联储用降息来刺激房地产经济,”他说。
他认为,由此造成美国房地产市场一度高度繁荣,“代价是房地产泡沫是更大的泡沫,泡沫破灭以后就更难解决”。随着2006年年初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次贷危机逐步显现,并愈演愈烈成为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
金融创新是必要同时监管须跟上
林毅夫说,金融危机留下的另一个教训就是,要关注金融创新的隐患。美国金融衍生品越搞越复杂,监管又没跟上,这就给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认为,金融创新是必要的,也是不能禁止的,但是创新后,应该了解这些创新产品的好处和存在的弊端,在监管上要跟上,不能只看到好处而疏忽了必要的监管。”
林毅夫指出,尽管美国政府和美联储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金融救援措施,但是美国经济依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美国金融机构将会有很大调整,投资和消费贷款会减少,美国经济将会放缓,“但放缓的程度多大,衰退还是严重衰退?时间会多长?目前还难以预料”。
林毅夫此前曾担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今年2月世行行长佐利克任命他担任世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他也是第一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世行首席经济学家。”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47:03
我记得饼饼是个经济学专家,要不请她来讲讲投资的事情?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46:04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那把毛毛猫抓出来呀!欢迎毛毛猫闪亮登场!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45:05
回复shuimaomao的评论:
CDS只是众多金融工具的一种。管了CDS,还会有其它的monster 跑出来。问题是华尔街金融家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政府对金融界的管制显然过于宽松。让前任金融家当联储主席也明显的让利益输送无可避免。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38:43
大家看清楚了,是转贴! 我可写不出来这么精辟的东西。
现在情况非常不明朗,我没有什么好的建议给大家。毛毛猫才是高手呢。
shuimaomao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9:05:16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绝对精辟!
所以法律应该限制CDS的炒作和转让吧?
breezebrook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8:58:03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MG这庞然大物突然一夜之间轰然倒塌。即使到昨晚跟朋友聊天时还抱着“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侥幸心理, 希望大选后一切能恢复正常。可看了你的分析(虽然似懂非懂),吓出一身冷汗来。斗胆问一句:“您觉得现在投资股市可行吗?还是应该把有限的MY换成不太有限的RMB?”期望您给指条明路(我保证后果自负)。谢谢!
小屁涵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8:52:24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多谢YY。:)
shuimaomao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8:41:25
我不觉得博客是家或草坪,因为文学城上挂着博客名字,或最受欢迎的,其实是种邀约,谁都可以去,要说至少也是YARD SALE,拐角标着门牌号码,几点几点, 所以展览,展台,展厅更合适。别人来了你的YARD SALE, 你不能开枪吧,哪怕来人说东西有点旧,或卖得贵,或不喜欢,你听了不乐意,也不能骂人白痴,让人滚吧。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8:22:33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这网络世界真是个藏龙卧虎啊!井底哈蟆愣是WS惯了受不了捧。
分析得真好!明白透彻。TA本性难移是TA的事,想人五人六的跟网上充大尾巴狼不能逼大家伙奉迎TA。
TA们可能是有点小聪明,但是因为或者家庭或者个人,或者是历史或者意外的因素,在中国有过很坎坷和悲惨的遭遇.坎坷的经历对坚强和正直的人会是一个历练,但是过分坎坷就会对人性有所扭曲,尤其本来就不是很善良之辈.
爱悠悠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8:19:32
唐朝游牧人,
他们在谈论你跟贴的时候把你的父母扯进来,这搁谁心里都不会舒服。不过我劝你不要再去那里了吧,再去只会受更多的羞辱。如果你的发言很有礼貌,他们会把你的帖子直接删掉。如果你出言不逊,他们会把你的帖子当成工具,用来贬低你的人品。在他们可以单方面删贴骂人的情况下,你铁定要输。关键问题是你和他们观点不同,而这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当然这只是一个建议,你自己决定怎么做。OK?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8:15:13
夏之虫,再一次向你表示问候。:)
大家继续监督歌儿,别让她冒泡冒得太多:)-- ZT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7:45:48
我对那个园子的事情已经提不起兴趣了。
大家有空来了解一些金融危机是怎么产生的吧。
ZT:绝对精辟:10分钟让你全面了解当前世界金融危机!
对金融危机最普遍的官方解释是次贷问题,然而次贷总共不过几千亿,而美国政府救市资金早已到了万亿以上,为什么危机还是看不到头?有文章指出危机的根源是金融机构采用“杠杆”交易;另一些专家指出金融危机的背后是62万亿的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 CDS)。那么,次贷,杠杆和CDS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通过什么样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今天的金融危机?在众多的金融危机分析文章中,始终没有看到对这些问题的简单明了的解释。本文试图通过自己的理解为这些问题提供一个答案,为通俗易懂起见,我们使用了几个假想的例子。有不恰当之处欢迎批评讨论。
一。杠杆。目前,许多投资银行为了赚取暴利,采用20-30倍杠杆操作,假设一个银行A自身资产为30亿,30倍杠杆就是900亿。也就是说,这个银行A 以 30亿资产为抵押去借900亿的资金用于投资,假如投资盈利5%,那么A就获得45亿的盈利,相对于A自身资产而言,这是150%的暴利。反过来,假如投资亏损5%,那么银行A赔光了自己的全部资产还欠15亿。
二。CDS合同。由于杠杆操作高风险,所以按照正常的规定,银行不运行进行这样的冒险操作。所以就有人想出一个办法,把杠杆投资拿去做“保险”。这种保险就叫CDS。比如,银行A为了逃避杠杆风险就找到了机构B。机构B可能是另一家银行,也可能是保险公司,诸如此类。A对B说,你帮我的贷款做违约保险怎么样,我每年付你保险费5千万,连续10年,总共5亿,假如我的投资没有违约,那么这笔保险费你就白拿了,假如违约,你要为我赔偿。A想,如果不违约,我可以赚45亿,这里面拿出5亿用来做保险,我还能净赚40亿。如果有违约,反正有保险来赔。所以对A而言这是一笔只赚不赔的生意。B是一个精明的人,没有立即答应A的邀请,而是回去做了一个统计分析,发现违约的情况不到1%。如果做一百家的生意,总计可以拿到500亿的保险金,如果其中一家违约,赔偿额最多不过50亿,即使两家违约,还能赚400亿。A,B双方都认为这笔买卖对自己有利,因此立即拍板成交,皆大欢喜。
三。CDS市场。B做了这笔保险生意之后,C在旁边眼红了。C就跑到B那边说,你把这100个CDS卖给我怎么样,每个合同给你2亿,总共200亿。B 想,我的400亿要10年才能拿到,现在一转手就有200亿,而且没有风险,何乐而不为,因此B和C马上就成交了。这样一来,CDS就像股票一样流到了金融市场之上,可以交易和买卖。实际上C拿到这批CDS之后,并不想等上10年再收取200亿,而是把它挂牌出售,标价220亿;D看到这个产品,算了一下,400亿减去220亿,还有180亿可赚,这是“原始股”,不算贵,立即买了下来。一转手,C赚了20 亿。从此以后,这些CDS就在市场上反复的抄,现在CDS的市场总值已经抄到了62万亿美元。
四。次贷。上面 A,B,C,D,E,F....都在赚大钱,那么这些钱到底从那里冒出来的呢?从根本上说,这些钱来自A以及同A相仿的投资人的盈利。而他们的盈利大半来自美国的次级贷款。人们说次贷危机是由于把钱借给了穷人。笔者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笔者以为,次贷主要是给了普通的美国房产投资人。这些人的经济实力本来只够买自己的一套住房,但是看到房价快速上涨,动起了房产投机的主意。他们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买投资房。这类贷款利息要在8%-9%以上,凭他们自己的收入很难对付,不过他们可以继续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借钱付利息,空手套白狼。此时A很高兴,他的投资在为他赚钱;B也很高兴,市场违约率很低,保险生意可以继续做;后面的C,D,E,F等等都跟着赚钱。
五。次贷危机。房价涨到一定的程度就涨不上去了,后面没人接盘。此时房产投机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房子卖不出去,高额利息要不停的付,终于到了走头无路的一天,把房子甩给了银行。此时违约就发生了。此时A感到一丝遗憾,大钱赚不着了,不过也亏不到那里,反正有B做保险。B也不担心,反正保险已经卖给了 C。那么现在这份CDS保险在那里呢,在G手里。G刚从F手里花了300亿买下了 100个CDS,还没来得及转手,突然接到消息,这批CDS被降级,其中有20个违约,大大超出原先估计的1%到2%的违约率。每个违约要支付50亿的保险金,总共支出达1000亿。加上300亿CDS收购费,G的亏损总计达1300亿。虽然G是全美排行前10名的大机构,也经不起如此巨大的亏损。因此G 濒临倒闭。
六。金融危机。如果G倒闭,那么A花费5亿美元买的保险就泡了汤,更糟糕的是,由于A采用了杠杆原理投资,根据前面的分析,A 赔光全部资产也不够还债。因此A立即面临破产的危险。除了A之外,还有A2,A3,...,A20,统统要准备倒闭。因此G,A,A2,...,A20一起来到美国财政部长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游说,G万万不能倒闭,它一倒闭大家都完了。财政部长心一软,就把G给国有化了,此后A,...,A20的保险金总计1000亿美元全部由美国纳税人支付。
七。美元危机。上面讲到的100个CDS的市场价是300亿。而CDS市场总值是62万亿,假设其中有10%的违约,那么就有6万亿的违约CDS。这个数字是300亿的200倍。如果说美国政府收购价值300亿的CDS之后要赔出1000 亿。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违约CDS,美国政府就要赔出20万亿。如果不赔,就要看着A20,A21,A22等等一个接一个倒闭。无论采取什么措施,美元大贬值已经不可避免。
以上计算所用的假设和数字同实际情况会有出入,但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重性无法低估。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7:45:08
回复longhair的评论:
长发的两点很好。在我上个帖子的基础上,我再补充两点。
在他们自己家,他们有权利开枪打入侵者的权利。
他们有权利在他们家的墙壁上写满反谁的话, 但是有条件的。
如果他们的墙壁是透明的,让过路人看见,那就能构成诽谤了。
博客是他们的家,如果不向公众开放,他们怎么写帖子骂人都没问题。这是自由。
如果开放,他们在自己家博客里写帖子悬在那里骂别人,但这就是攻击诽谤了,这一点毫无疑问。只不过没人和他们认真罢了,如果有人认真,他们就要吃亏了。
所以,他们的做法令人不解,很偏。
第一,用一个绝对概念来处理生活小事情。第二,以错攻“错”。
阿贝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7:10:21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是吗?无论是什么样的比喻,把别人的父母扯进去都是不对的,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院子里。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7:08:39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牛三丰,有道理。从现在起,她爱谁谁,我也不用看不惯。hiahiahia...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58:41
严谨一点:
"是不是可以不问青红皂白地放恶狗和开枪" 改为"是不是应该不问青红皂白地直接放恶狗和开枪, 而不是先确认有没有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另,漏了一个字"任何人"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55:02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我想争论的焦点说到底集中在两点:
1)公开的博是不是可以等同于家
2)即使博客是家,如果没有任何措施阻止任何的进去,是不是可以不问青红皂白地放恶狗和开枪.
不过你说的也许真是那个理...我承认有些我没从那个角度想到过的.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54:58
回复唐朝游牧人:
呵呵。支持。 为了你一个辩论的帖子,他们就把你单独列上排行榜,还把父母之类的话扯上来,所以你这么做也不过分。
也同意三丰子,阿贝的话。
阿贝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45:28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俺挺同意三风子的话的,嘿嘿。:)
大家散了吧。:)--zt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34:13
额昨晚专门去看了那个租房子的帖子。也看了男主人的回帖子。
主人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在自己家自己的博客里他们自己有权利骂别人,也有权利开枪。
从绝对概念上来说,博客主人他们是对的。
美国是保护私有财产的。但从对区区博客用这么大的概念去想,去做,去说,可以得出几个如下猜测:
1。受到过很大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对这方面很敏感。以为批评就是迫害。
2。现在处于一个比较敏感时期。生理,家庭,工作,等等压力。
3。对自己博客看得很重,有救世的雄心。
很多受过迫害的人,比如,就会买枪,养恶狗。 自卫的同时呢也把自己变成了奴隶。这一点,是没受过迫害的人和一直幸运的人难以理解的。
“到我家我有权利开枪”这个想法能给主人以很强烈的安全感。这一点是不是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姐妹们你们大概没有想到。
给予人安全感的东西,人的思维就会死死抱住这个概念, 不往前多想半步 (只有心理和思维都很强大的人才能超越)。所以说,就成了它的奴隶。
一个概念是需要从多个角度来想的。有孩子的人就需要往前想一步,想一步,就知道自己错了------ 因为它是双刃啊。 大人可以理性,不去你家,你们自己的孩子要是哪天误入别人家怎么办呢。 还不担心死?
我的猫猫昨天把纱窗门咬破,自己出去玩了,我一直等它回来,它一夜没回来。我等。我去看他们的博客, 看着看着,就希望我的猫猫不要误闯别人家,闹得别人不高兴,开枪。不寒而栗。 今天早晨,猫猫回来了。于是想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骂人和放恶狗道理一样。但: 他们在他们自己家里的确是有养恶狗的权利和开枪的权利的。
请问姐妹们,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形,你愿意和主人理论养恶狗的对错?大家散了吧。
毛猫,着这件事情你不要打抱不平了。小泥山,我不认识你,没什么建议给你。歌儿,希望你能平静下来写论文。挠挠不恶,俺愿意去拜访。
唐朝游牧人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26:37
今天来给大家讲个“扫粪帚” 的故事,此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看官若要对号入座,伤及己身,概不负责!
扫粪帚
这把扫帚挂出来前,先给各位看官一贴警告:这把笤帚臭不可闻,因为沾染了一个名为屙尸米园园主出恭的东西,如果哪位看官有洁癖,或者鼻息异常敏感,闻不得腥臭气,劝你别往下看,免得一时背过气去,本主可是概不负责,我只是想讲一个蒙昧人跟现代文明人的故事来警示文明人,远离野蛮人是免你惹得的一身臊的真理。
引子:
要说我这扫粪帚的来历,那可是有一段奇特的经历。话说生活在现代社会,现代文明看惯了,我一时疏忽大意,就无论如何没想到咱这文明社会里还有群蒙昧时代野蛮人的存在,这蒙昧时代具体是什么时代无从考证,不过根据它们的言行,估计是母系氏族时代来的。这群蒙昧人部落的领班有两个,一个姓屙,名米,一个复姓共由八,名产,字须。母系时代的人当然是女子做主,那个共由八也就是听从其母婆屙米的。其实这母系氏族的人原来是没有名字的,只称自己A阿什么的姓氏而已,但自从它们来到了现代社会,看着文明人的生活挺时尚,它们就挺羡慕的,就学着别人的样给自己起了名,还将自己的名挂在了网络上,顺便给自己找了个做靴子的职业在文明社会里混口饭吃。这群蒙昧人给自己起名的原因是想显示和文明人的相同。但蒙昧人毕竟是蒙昧人,对现代文明很难有深刻的理解,它们把现代文明人为自己起的名字不叫名字,而叫ID,它们也是这么来理解自己得来的那个“ID”的。它们根本就不懂得现代人的名字是起给有血有肉的人来用的,这也不能怪它们,毕竟它们没文化,从来就没受过高等文明的教养,哪里懂得文明社会的生活规则。它们打生下来就长在深山老林里,在自己的蛮荒部落里养成了自己荒蛮的生活习惯,还一身的骄横脾气,动不动就对来想教养它们的文明人来一句:“这是俺们蛮荒人的生活方式,用得着你来指手画脚吗?”,如果文明人再多说一句,你们来了现代社会要入乡随俗,我们是这么生活的,可能比你们的更文明些,它们就会象所有的蛮荒子一样一跳二尺高,跺着脚,叉着腰,披着头,散着发,挺着只有一尺遮羞布的大肚子,拿出泼妇骂街的姿态说,“俺爹娘研究过你们文明人的文化,俺们从小就是这么听来得,用不着你们再来讲解了。” 得,文明人呐,别瞎耽误您的功夫了,和野蛮人有什么道理好讲呢?这话说的有点长了,还是回到我这扫粪帚的来历上吧。我本来自大唐盛世,喜好自由,便去了草原游牧,草原绿油油一片,放牧养生皆舒心,我也喜好结交一些时尚文明,心地纯净的四海朋友,便慕名来到了这个现代文明的网络世界,暂时落脚在一好友的歌园中,我这朋友也是极有品位之人,将自己的歌园装扮的很是赏心悦目,这里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多才多艺的朋友,繁忙的现代生活过后,大家便来这里赋诗对歌以消解都市生活的压力。某天,我这朋友的歌园里突然起了风波,大家都在说道一个叫什么屙尸米的园子,说那地方奇臭无比,虽然那园子从外观上看和文明社会的园子无甚大异,但园子里居住的却是一群蛮荒人,它们在自己家里随地出恭,屋里屋外前厅后院到处都是,更有甚者,出了恭它们也不晓得收拾,有好心人跑去说两句,抱怨如此污秽有碍观瞻,它们便拾起满地硬邦邦的东西砸向来人,搞到好心来指教它们,幻想让它们接受文明教养的人一身污臭腥臊。朋友歌园的人本都是心地极好的,就偏有天真不信邪的,要上那屙园去看个究竟,姐妹劝阻都没拦住,他们就想看看这些蛮荒人能够蛮荒到何等地步,竟然连道理都不懂一个吗?更有一勇士,奋战在那奇臭无比的地方,告诉它们,你们每天出恭,我就每天给你们送卫生纸来,好歹你们也擦擦,别再污染环境了。结果您猜怎么着,这屙园主说,“你送来卫生纸俺也不会用,俺就把俺那恭憋回去,什么时候你不送了,俺再屙出来”。无奈我这些朋友啊也都是惹得一身腥臊,有两个还受了重伤,回家闭门修身了三天,痛下了决心不再去那屙尸米园。偏我在草原游牧了很多年,也是见过一些蛮荒部落的,也就不信了这个邪,看朋友受伤,有些不忍,就带了一把随身多年的扫帚,想着既然这些蛮人教它不会,我去帮它们扫扫总是可以的吧,这事儿我也没事先知会我的朋友们,如果当初听了大家的劝,后果可能就不是这样了。且说我带着这把扫帚上了那屙园,一看好家伙,不是我原先想象的几粒恭而已,而且这园子里还养着几条恶狗,吠吠嚷嚷的好不凶恶,那些个恶狗护着那园子的恭,怪不得别人除不去呢,这些都是恶狗的美食啊。但我这人既然带着扫帚来了,就好歹扫两下吧,谁知这扫帚一沾染上了野蛮人出的恭,便腥臊的臭不可闻,我就给它灌了一名:“扫粪帚”。今天是个引子,扫粪帚扫粪的故事还在后边,预知详情如何,且听下文分解。
punny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6:04:50
回复warmginger的评论:
督促暖姜姐姐 :)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55:58
夏之虫,我代表我们全家人,再一次向你表示问候。:)
大家继续监督歌儿,别让她冒泡冒得太多:)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44:22
回复刘姥姥007的评论:
刘姥姥007, you're 歌儿!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42:00
我把红豆豆和绿豆红茶搞混过!好歹这里的“会友”认得查不多了。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41:52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
虫虫, morning to you too. hughug, lovelove, kisskiss...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40:50
回复刘姥姥007的评论:
刘姥姥007, 您的观察顺序搞错了,呵呵。bbb's comment was under AYY's.
I have a great memory and I won't mess up things so please trust my observations. Also, bbb knows that she said that first. She should come out and explain to us, period.
刘姥姥007, shall we stop from here, please. I won't change my mind and I only ask her to explain to us why she said what she said. If she is a honest person, she should come out and explain to us, period. I don't know bbb that well but like to observe if she is a good person or not.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37:59
阿贝,hairycat 好!姥姥走了吗?上来一趟真不容易,老掉链子。
阿贝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33:13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dear hairycat, 没关系。:)
我不想去那里了,所以也不想去考证啥了。咱只要不干冤枉好人的事儿就成。:)
刘姥姥007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33:05
歌儿被鄙视的都不敢出来啦。大家鄙视她鄙视的太厉害啦!我替歌儿抗议一下!
另外,毛猫同志,您的观察顺序搞错了,呵呵。您忘了,博客跟贴,先出来的在下面,后跟贴的在上面。你得跟阿贝同志的instinct道歉才行。:)
看见你们真舍不得走,不过本姥姥要早睡早起身体好,所以我睡觉去了,等俺的论文搞定了,再来回复大家吧。:)
别散啊大家,等着俺!
阿贝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26:53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
饼饼的别姬写得就是好啊!看一遍感慨一遍。:)
跟雪域/夏之虫问好!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24:05
回复阿贝的评论:
据我的观查,提出"反哀的人都是亲政府"的人是bbb~,是bbb~先说出这话的. I read bbb~'s comments and bbb~ said that first. Then 艾友友 made more comments about it. This is not instinct, it's an observation.
阿贝, you know that I love you very much, sorry, I have to straight things up.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20:02
有位网友曾这样说过:无论是百度贴吧、新浪博客、还是文学城博客,都是公共场所,不是某个人的家,任何一个开博和开吧的人都是在这里或那里借用一个位置展示自己的作品或想法,就好比你从某个展览馆借用一个展厅,展览馆的性质就是对外公开、供人参观用的,不会因为你借用了它的地方就成为你私人的场所,就会拒绝你不喜欢的人来参观。-----那时某园还没草坪之说。
所以歌儿不要不开心了,你已要把想说的话都说了。接下来真的该写论文了。
--我喜欢老锅饼的“别姬”;也喜欢红豆豆的文字;喜欢我就是那张图图;读过阿贝的“大风吹”----喜欢这里的随意,热闹,亲切,还有待客之道!
阿贝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18:02
歌儿,你真乖,说不出来就不出来,嘿嘿!
问一声,论文进展如何啊?
先鄙视一下你,花这么长时间在这事情上;
PS:这篇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得清楚明白,赞一个。:)
阿贝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5:04:21
dear hairycat, 凭直觉,提出“反艾”的应该是艾友友,这类文革词汇,是艾友友的御用词汇。在说,这里有人“反艾”吗?:)歌儿一再澄清,这里不反艾,也不拥艾,不反、不拥任何人。歌儿,俺理解得对不?bbb~觉得艾米在自己的家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没错,这也不是没道理,对不?bbb~当然还惦记着这些老朋友,不然还会来这儿看我们吗?:)
看到艾友友那么说歌儿,实在遗憾。是艾友友不占理,而且逻辑惨不忍睹。歌儿把事实摆出来,清楚的很。小学语文水平都看得出谁在胡说八道了。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4:26:10
我理解歌儿。如果一个人有些话在心里憋的太久而不说出来,恐怕会闷出病来!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4:19:19
歌友会的姐姐妹妹们好!好不容易挤上来先握一下手!再拥抱你们!
牛角兽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4:07:00
歌儿说了今天不出来露面了,可是看见bbb~了,又忍不住要出来说两句。所以我穿马甲说吧,这样不算说话不算话哈?自欺欺人的说。:)
bbb~, 在这里见到你我真高兴。每个人的博客规矩都不一样,到歌友会来你不用担心别人会说你指手划脚。我们都愿意友好讨论。我以前就说过,你阈值高,所以你到现在还能一如既往支持艾米,呵呵,这没啥,没必要这样就觉得你take side了,(也许你没这么觉得,是我小心之心了,要是那样就最好了),我跟艾米也没仇,有些误会,我觉得不说,倒显得不好,所以我才花时间出来澄清一下。很多你支持的,我也都支持,只是我不支持她在博客骂人,尤其是本来礼貌跟贴的小泥山,一上来就说什么两年都没长进了,以前对你太客气了,白*痴*蠢*货了,滚出去了,这些话,我听了实在不敢恭维,所以我就从那里撤出来了。
至于博客是不是家,是不是草坪,艾米黄颜都是很喜欢给东西下定义的人,他们也常常引用维基百科的定义,我建议你不妨到维基百科去看看博客的定义,再来考虑考虑,博客到底是不是家,是不是私家草坪。
打比方是可以的,打比方的原因是为了帮别人更好的理解一件事,但当一个比方打的恰当不恰当在论辩双方有分歧的时候,我觉得打比方不但起不到帮助理解的作用,还会增加双方沟通的难度,那样,就不如就事说事,不要那个比方,就直说博客就好,这样更容易沟通,你说呢?
当然,你要是看了维基百科对博客的定义,还是认为博客是家,是私家草坪,咱也不能因为这个就不做朋友了不是?:) 大家理解不同,求同存异就行了,不管博客是不是家,大家开博客都不会是为了给自己找气生的。否则谁还干这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啊?:)
我反驳艾友友的话,是因为对她的这些说法很不以为然。她观察到的那种现象,我没有观察到,我不知道是否存在,但至少她给的论据,无法支持她自己的论点。尤其是她以我举例,我总要出来替自己说几句。你不会见怪吧?:)
你要是觉得这件事上说不通,懒得说,不说也行。以后歌友会发了别的帖子,跟艾园那边无关的,咱们见解没有矛盾的,你再出来冒泡也行。不勉强你,不过你总不露面,我们是真会想你的。:)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9 03:46:31
回复bbb~的评论:
bbb~, 我有一点不明白。我想问问你,只是讨论一下哈。
据我的观查,提出"反哀的人都是亲政府"的人是你,是你先说出这话的。
我的问题是,你说这话的时侯,脑子里想地是什么?你想过歌儿,老锅饼这些朋友吗?如果你指的不是你的这些朋友,为什么不出来澄清一下呢?
我是一个所谓的"蠢人",想不明白这些事儿,请你指点迷津?!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3:20:25
PP.,秦西,这个教授人很好也很牛,我这样笑他是不是有点不HD?不过能逗两位JJMM一笑也好:)
Dr.W, 看到你的这个贴非常感动,理由有很多,就不说了,很爱很爱你:)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2:39:28
只草草的读了几篇她的文章,可能太片面。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2:37:29
我是听你们谈艾园才第一次跑那逛了一下。
怎么说她哪?有点不thick road (自己打自己一下).
概括的讲她可能成型的时候被父母丢到US来做小留学生,可能影响了心灵的健康成长,受了点刺激。
还沾了一点占山为王,唯我独尊的霸气,自己既是法官又是起诉人,又是培审团。
并且这法官很尽职,老是在审判人。
松柏俊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1:36:07
歌儿,碰巧我现在正在看一本关于文革的书。AYY批判孤草这一段,与书上谁谁谁的“揭发报告”的语句,甚至某些用词及其相像啊。难怪有人说A园有文革风气,现在才见识了。
我继续看你的贴。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1:33:34
回复bbb~的评论:
我们两个爱较真的,此前遇到分歧一向是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的。但最近这段时间,我故意没有回应你的一些观点,因为我觉得我们即使争论,也是各说各话,不如不说。
今天你既然点名,我就回答你。你提出这两个问题,说明你心目中有个“博客就象家一样”这个大前提的。
1。“洋洋洒洒地讨论使用权和所有权却是为何?”
阿敏的论点是:博主对博客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没有占有权和所有权。她完全没有提“家”这个概念。
AYY说:“关于博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跟唐朝游牧人没有分歧,我们都认为博克主人对于博克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艾黄也是同样观点,这个唐朝游牧人已经承认过了。”
这些应该能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了吧。
2。“租来的房子作为家,为方便朋友进出,不上锁难道不是主人的自由?”
主人当然有这个自由。但是问题是,如果把博客比做租来的房子,开放内容及评论功能这种方式,就好比租房的人把房子用做展厅,向公众免费展览自己的作品,而不是把它当成家来住的。
我在帖子里说了租房的几种使用方式,还有博客的几种不同开放方式,如果你坚持自己的大前提不变,那可能确实不能make sense to you, which is OK to me as long as you do not call me ****** :)
ZT: 有问题好好讨论,相互尊重,即使不能达成共识,也没关系。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1:17:01
bbb,你来啦。。。看到你的小尾巴,都觉得好亲切。不觉得你是在指手画脚,有问题好好讨论,相互尊重,即使不能达成共识,也没关系。谈别的就好啦。。。我和我妹还意见不一致呢。。。不过我实在没空仔细看这些辩论,让头脑还清醒的朋友来讲讲吧。其实我和歌儿一样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大家有空也督促下我。。。
不过我刚刚有帮助大家督促歌儿写论文。电话直接打到家里。呵呵。这也算我做贡献吧。。。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1:15:41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顶一下worlding的强贴. 你说的common sense, 点得好. 我觉得啊, 把common sense记得牢牢得, 才算得上真正的牛人.
这句比较搞笑, 我喜欢. "嘿,大前提错了,就象把船朝着岸上猛开,它能不浅吗?搁浅的浅。" 哈哈哈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1:07:25
回复ELEVEN的评论:
11, 你的那个SB教授盖了冒了, 乐得俺....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1:02:16
回复bbb~的评论:
老酱油,别走别走,我要给你写回复哪。
BTW, I don't think you are "指手划脚"ing here. What do you mean by that? :)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0:59:30
回复bbb~的评论:我一直很敬重你!到今天为止,我也没想出来这博克到底象不象家,这个问题我还好想想!我也不支持博主骂读者,或是读者上博克去骂博主
我就想问问你,果果儿也去参加过保护奥运火炬的游行,我还看过她拍的照片,她在艾友友的眼里,算不算“亲政府”
因为参加过这样的游行,被说成是“亲政府”,这算不算是打棍子,戴帽子?这样的说法到底对不对
我们也算是朋友,我就想听你一句话!
bbb~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0:49:48
歌儿,很抱歉,在你这里指手划脚,到此为止,下不为例。
祝你早日完成论文。
祝大家玩好。
bbb~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0:46:04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阿敏可没说只有使用权的东西就一定不是家"----那洋洋洒洒地讨论使用权和所有权却是为何?
租来的房子作为家,为方便朋友进出,不上锁难道不是主人的自由?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20:15:19
我们都荣升为奶奶了。 奶奶的,我可不想有那样的“那门子的”孙女/孙子。hehe.
worldling 写的很条理清楚,赞一个。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9:55:46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猫猫,嘿嘿,我说的不过都是COMMON SENSE,可能人家专门学过逻辑学的不稀罕COMMON SENSE,只在乎高深的东西:)
PP.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9:29:41
回复ELEVEN的评论:
一个教授每次给我发EMAIL署名都是SB,唉,每次看了我都哭笑不得。:)---
你.你...哈哈哈...你那教授可太谦虚了.哈哈蛤哈....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9:12:57
我觉得,小哀是想搏点击。你们没看出来吗?她骂这个骂那个,就是想让我们去哀园,点她的文章。姐妹们,咱们上当啦!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8:41:34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Dr. W, 你一定是法律博士,你这辩才哈,我跑马都追不上。高,高,实在是高!真真爱死个人, Dr. W.!亲倒为止!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8:35:01
艾友友--她叫我们奶奶,我们叫她啥好呢?总不能叫孙女吧?--ANYWAY,今天艾友友又发了新文章“关于“唐朝游牧人”的父母租房的设想”,反砸阿敏前些天的帖子。
我一看,好家伙,中文系科班出身的,说出话来就是不一样:
“艾黄说过“使家成其为家的不是门锁,而是它属于谁,箱子也有锁,但箱子不是家。。。。。艾黄说的是“家”,而不是“房屋”。。。“家”不等于“房屋”,更不等于法律上所指的 PRIVATELY OWNED PROPERTY ,而是相当于 HOME 。。。。请注意“家”“家庭”“家园”和“房屋”的区别”。。。“
艾友友话说了不少,把人绕得很晕乎的效果达到了,但她的反砸,却根本没砸到点子上。
艾友友自问:“为什么只有使用权的地方就一定是存东西, 办展览,而不能是家呢?”
阿敏可没说只有使用权的东西就一定不是家。阿敏说得很清楚:“使用权的定义是:在一个不属于你的地方你可以行使一定的权利。。。既然你对你的博客没有所有权,只是使用权,就有一个使用权限的问题。”
同样是拥有使用权,不同的东西,有它不同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权限,不是说因为都是使用权而对所有的东西都同样看待。
租来的房子(or BUILDLING),你把它做不同用途,你就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1。你要住,那它就是你的家,从外人不能任意进出这个角度看,这个家和PRIVATELY OWNED HOUSE的家毫无两样;
2。房子租来办公,就是你的办公室,无关人员不能随便出入;
3。如果租房开商店饭店什么的,那就成了对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
同样道理,博客申请来,博主可以设置不同的开放度,从而决定外人是否能够合法进入:
1。博主可以选择不对外开放,这时候博客就是储存文字的私人空间,可以比喻成家,或者自家的书房,如果有人黑了你或者窃取了你的密码进去捣乱,你就可以赶他,也可以告他;
2。博客也可以选择性地小范围开放,比如用密码限制你的客户范围,这就可以比喻成私人俱乐部,外人不能随便进入;
3。也可以公开展览,无密码全全对外开放;
4。也可以只开放内容,不开放评论功能。
这些本来就是HOST网站为博主提供的选择,技术上都是可行的。
而AYY同学在她的大作中,显然是把博客和家笼统地混为了一谈。
有人叫好说:艾YY的模拟故事好啊,多么浅显易懂的例子。嘿,大前提错了,就象把船朝着岸上猛开,它能不浅吗?搁浅的浅。
艾米同学原来很长时间一直把博客比做家,多次说过“开枪打死你”这样的话(谢天谢地,只是比喻!)黄颜同学最近既然明目张胆地把家改成了草坪,想必是经过艾米同学首肯的,艾友友同学竟然连这点都没看明白么?
AYY同学的逻辑水平,早在跟蜜瓜过招的时候就露底了。
那篇小学语文课,A啊B啊的,得意非凡地长篇大论了一通,不过是证明了一个公开的事实:蜜瓜做了B这件事(在博客里贴女儿照片)。当然对AYY同学来说,可能那不是公开,而是“暴露”。
对于真正的分歧--AYY指控蜜瓜做B的目的是为了C(挣点击),蜜瓜则否认她做B的目的是C,AYY同学却没有进行任何论证,直接就把自己的结论C加到人家头上。也就是说,AYY进行逻辑分析的时候,把“DO B IN ORDER TO ACHIEVE C”简单地当成了“DO B”。
为此,蜜瓜曾纳闷说: “你说(AYY)这人的脑袋是什么特殊材料做成的?”艾友友同学骂别人浆糊脑袋,骂别人白痴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过这个问题呢?
当然,我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AYY同学的逻辑水平实际上很高的,因为人家毕竟是有过好几十年的专业训练,她对自己文章中的漏洞是很清楚的,不过只有这个辩法,才能辩晕一些网民,继续在那里为她的无理行为叫好。
闲人忙人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8:22:51
歌儿,我搞不清你们恩怨的来龙去脉,但看大家讨论的也有好一阵了,我都看累了,更何况是当事人呢!就翻过去了吧!没必要太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尤其是以后不打算打交道的人.世界这么大,谁会在乎多或少这么一个朋友呢?喜欢你的人自然还是会喜欢你,不管你是歌儿还是孤草.你不可能讨好所有人的.不认识的人,见得多了也就会了解你了.别浪费自己的时间感情了.还不如有空给小闲喂两葡萄呢!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8:18:05
看到着这么长的篇幅和这么多的留言,又要晕了.;)
歌儿发泄完了,心里痛快了,就快去好好写论文吧!
胖柠檬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8:11:00
1)佩服版主能一个字一个字跟艾米叫劲儿, 胖柠檬一年前被艾拿去榨果汁儿的时候,也没这功底这么叫劲儿的,所以你还真是当版主的料.
2)关于亲政府,我想我们这个政府还没坏到让人想推翻的份儿,虽然有些事情也做的不好,但是我觉得我不会去恨,而是希望通过改良的办法让他变的更好.而且我也反对那些只要是中国政府做的事情,都会去鸡蛋里挑个骨头,去找个茬骂两下,好象多明白事理是的.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偏激,好象在他们脑子里:中国政府做不出好事情来是的.
3)关于艾米,这个我从没见过的人,只有通过文字来感觉她,所谓字如其人,一年前读她的字我就不喜欢,一年后读她骂俺朋友的字,就更不会喜欢...读她的文字总让我脑子里想到文革里的江青,要给人定个罪才算甘心,而且喜欢搞运动.实在不讨喜.所以我走了.不过,谈不上"反艾",因为,不屑.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7:16:17
三丰子,你真逗,我也喜欢NEN!:)
看到“SB”我就长叹一声,你说这个中西文化它怎么就这么不同,一个教授每次给我发EMAIL署名都是SB,唉,每次看了我都哭笑不得。:)
ELEVE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7:13:17
歌儿你真牛,洋洋洒洒两大篇,虽然里面好多是COPY PASTE的,哈哈~~~~~~~~~~
行,这下我放心了,看你这么思路清晰,这三周论文肯定搞定,到时候给你庆功好不好?:)
至于那些人说什么,就当他们放P好了,什么人啊,讨厌!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57:57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抱抱,kiss, hiahiahia, mycereal.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57:11
本猫去见周公了,各位JM,晚安!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55:54
hairycat: 抱抱,kiss, hehe.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55:43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小山子,发了下面那贴,我有点子后悔,生怕你生气。千万不要生我的气哈。总觉得你我老友鬼鬼,就说实话了。
老实说,我年青时也忒粪怒,有点子火气,现在,老啦!不粪怒啦!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32:42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我角得哈,你也有点暴力倾向哈。有时哈,你语气有点子重,别生气哈。我们要学圣雄甘地,要以和平的力量去反暴力哈,小山子,你说对不?!
千万不要生气哈,宝贝,好爱你哈!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19:19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我darling今儿在线夸我了,No more 5555555..., heeheee...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6:12:40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谢谢MM提醒.我估计因为自己是被流氓列在枪毙名单上给笑傻了.hiahiahia,这种血腥暴力的帖子实在不应当放在这里.
向歌儿MM致以诚挚的谦意!请删了它吧.
我总要找个地方立此存照吧?如果您没意见,那我还是存您那得了.:)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5:41:43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才下山同学,给你提个意见,不要生气啊:
别人放我那儿的弹药,你就不要搬这儿来了。歌儿这儿本是一片净土。我还指着这儿休息呢。我那儿反正是靠造反起的家,弹药越多,炸得越响,越吸引眼球:)
shuimaomao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5:37:00
那笑忘树同学看着不眼熟,以前见过吗?今天一见非常惊艳啊!牛就一个字!:) (zt)
爱悠悠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5:34:41
有一天我看我婶子整天上网,就问她在忙些什末。她见瞒不过我,就把最近发生的种种跟我絮叨了一遍。我就跟她说:
"That girl's blog is her private place. If you don't like those people over there, don't talk to them. Why are you obsessed with what they say and what they do?"
她语结。
人一上了年纪,就变得一根筋。我拿她一点儿辙都没有。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5:21:10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我darling今儿没夸我,5555555...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5:10:43
歌儿:我很支持你的。有理有据。大家的帖子也都看得很过瘾。尤其是三丰子的。就是有才啊。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4:24:53
对了,三丰子我爱你!忘了说了。你继续骄傲哈!
我才不怕添乱,有你们在这儿,我就放心了,我这是抛砖引玉,你没看已经引出好多玉了吗?如果再有人挑衅三丰子你要帮我看场子,你看场子我放心!:)
歌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4:22:11
亲爱的们,看大家都鄙视我了,我可就回去惭愧去了啊。今天不露面了,也不上新贴了,我长篇大论写了这么多,多晾一天咱再给翻过去,免得水分没干会长毛,呵呵。
那笑忘树同学看着不眼熟,以前见过吗?今天一见非常惊艳啊!牛就一个字!:)
毛猫你举的苏东坡的例子真是太妙了,妙妙妙!
说实话我这篇东西写的真是不够大气,充分暴露了我小女人斤斤计较的小心眼。按理说,有理说理,我打击人家的‘定义’‘逻辑’真是显得有点‘在老太太面前比年轻’,但也实在是因为想让艾友友同学也体会一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真不是要费力去‘点醒’她,我只是懒得花时间对付她闲极无聊的时候扣过来的大帽子了。
yueyua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4:20:34
你们都太搞笑了,我眼泪都出来了,肚子好疼...
yueyua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4:17:14
回复老锅饼的评论:
白云下的橄榄树,挺诗意的名字呀。我真希望我就是她,好一解你相思之苦。不过我可以做你的新朋友。喜欢你!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4:06:33
我好开心哈!看着大家畅所欲言,欢聚一堂,感觉忒幸福。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有这么多的知己,开心地要晕过去了!
PS。本猫见周公去哈!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3:53:42
悄悄地说一句,"我喜欢三丰子,哈哈!(ZT)"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3:48:16
歌儿,你定力不够,先鄙视你一下!
记得苏东坡参禅许旧,觉得自己忒有定力,忒了不起,就写了一首词,给他的一老哥们,老和尚送去。他大吹自己定力如何如何,说是"八风吹不动",如此这般。老和尚回他一贴,苏东坡一看,那还了得,赶快乘船过江,去跟老和尚理论。等船靠岸,老和尚一见苏东坡,就得意地哈哈大笑,说:"八风吹不动,一屁过江来"。苏东坡那聪明人,一听就明白,羞地无地自容!
歌儿,明不明啊?!
不过,稀饭你的爽快,稀饭你的檄文,如果当年的武则天读了你的檄文,指不定要提拔你呢!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3:35:25
马甲的枪毙帖 – ZT
评: 拜偶像,要枪毙不同意见者,是愚民还是狂人,或者是流氓小混混?这算不算威胁人?特ZT立此存照. 注意,这马甲不是忘了吃药,就是训练有素.还简繁体混用呢.
小灰willa 评论于:2008-10-07 02:23:37 [回复评论]
艾米以自己平凡之軀做了那么多不平凡的事,不敬重她愛護她卻無理取鬧的欺負她,杖著網絡給的無后顧之憂的權力,以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拿出的沒臉沒皮的架勢,潑臟水,污言穢語滿天飛,惡意誹謗,真應該通通槍斃。白癡,愚蠢已不足以形容這些中國人中的敗類了。
小灰willa 评论于:2008-10-07 01:58:34 [回复评论]
網絡給了fans親近偶像的機會,大部分心無雜念的人會非常珍惜這份得之不易的緣分,并善待之。機少數自命不凡之人用唱對臺戲的方式無所不用其極地想引來當紅偶像注目,用心很良苦,結果卻違背了自己的初衷,可悲又可惡。把個人私欲凌駕于是非觀念之上的行為會讓人離真善美越來越遠。承認暗戀不丟人,死不認帳地否認還拿追求者說事只證明那人眼瞎。
小灰willa 评论于:2008-10-08 03:03:51 [回复评论]
先枪毙才下山因为就数丫懂得多,竟敢比我还流氓!
小灰willa 评论于:2008-10-08 04:17:46 [回复评论]
再枪毙hairycat因为就数丫温文有礼人生的路会走的顺!竟然还比我多长一支眼!
[评:子弹用完了,上大刀.凶器齐全啊!}
小灰willa 评论于:2008-10-08 04:36:50 [回复评论]
在切个大汉代蜜瓜,因为就数丫的毒瓜籽儿多!
小灰willa 评论于:2008-10-08 04:30:53 [回复评论]
艾米以自己平凡之軀做了那么多不平凡的事,不敬重她愛護她卻無理取鬧的欺負她,杖著網絡給的無后顧之憂的權力,以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拿出的沒臉沒皮的架勢,潑臟水,污言穢語滿天飛,惡意誹謗,真應該通通槍斃。白癡,愚蠢已不足以形容這些中國人中的敗類了。
不许叫白痴,那就叫傻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
爱悠悠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3:12:07
我婶子(就是跟我名字特像的那个)叫我来这儿看一眼,给她搜集下一篇文章的素材。
不过她脑子有点儿糊涂了,我说什么她也记不住,所以我就干脆什末都不告诉她了。
大家继续聊。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2:23:50
斗胆问一声:哪位是如花啊?
要开杀戒了!说如花该枪毙呢!这反政府的怎么也要弄个代号88的行动啊?!这么多假想敌,只能用狂犬乱咬的着了.
怎么不呼吁枪毙三鹿那个老总啊?
这都什么事啊?!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2:18:49
Hey, Ladies and Gentlemen
Go back to work and study.
钱学森堂侄钱永健终获诺贝尔化学奖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2:02:15
回复笑忘树的评论:
用TA马甲的说法,您这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啊.
燕雀就跟这网络里玩玩,鸿鹄是要青史留名的!那发问了:见过历史上帮政府的活动留名了吗?
把那梁祝,罗蜜欧朱丽叶,落难有才短命痴情大家公子跟穷家淳朴美貌妙龄Y头的材料炒巴炒巴,先说是真人真事,有树有坟的,见有认真的读者要考证了,就改口说纯是码的,司令员可能是炊事员.
要青史留名光靠那WHATEVER树的响动是不够的,因为那东西是否经的住推敲还另说.再弄一比那更猛的估计不容易了.那就反政府吧!又不用象那个胡记者似的要付出任何代价,那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遗憾啊,成也信息时代,败也信息时代,如今善良的人也太聪明了,走过必有痕迹啊.不能做真正的民主自由的斗士,就别把民主自由当皇帝的新衣披着了.
看看自己的品德,操行,水平如何,没有自知之明大伙也明白告诉了.要青史留名的心情可以理解,深受其害而熟悉的文革那套是玩不转的了,谩骂和撒泼只能自爆其丑!好好修炼吧.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51:51
回复笑忘树的评论:
You made me laugh like crazy.
My boss is coming...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45:51
回复笑忘树的评论:
Niu! Best description of A.
TMD这都是些什么事!(ZT)
笑忘树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43:37
那么多有才识有见地的都跑这儿来了
歌儿竟敢藏龙卧虎,这儿竟然人声鼎沸,简直是有五万只鸭子
你歌儿不关了这个聚反厅,我就不跟你算这个完
还有小泥山,让你有话自己开博客说去,那是因为量你也没能力自己开博客,谁知道你就开了
开了就开了吧,访问量竟然还很高
访问量高就高吧,竟然写了一篇又一篇,篇篇都有杀傻力
这还了得?小心我告你!看你还敢不敢写!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36:05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个人觉得您没给歌儿添乱,倒给大家伙添了乐.要说添啥,您给金二胖似的当独添了点堵,哈哈哈!
咱不是说自个如何与众不同,但是对那"完人"的为人,"真实的"故事和种种说词,一直是有问号的.
怎么就觉得神圣和正确的太邪乎了,这要感谢见识过红太阳时代的自愿被愚和高压被愚的疯狂.觉得历史居然在网络这虚拟的世界里重演了.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23:36
回复笑忘树的评论:
这段子让我开怀大笑!太油菜了!
100% zt
笑忘树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19:56
记得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吗?好胜心无限膨胀会扭曲一个人的心灵.
写了小说,你不能批评他文学性差
出了名,你不能说他喜欢出名
结了婚,你不能说他是倒追的,得说他无人能比
骂了人,你要说他那是有个性
歪曲事实不合逻辑,你得佩服他见解独到
你发表不同的见解,你那是不懂法是愚民,他能让你滚你不能让他滚
你懒得跟他理论,那你是自己回家忏悔去了
你人数多,那真理是在少数人手中的,人家是独孤求败
你人数少,你看看你,大家都晒着你
他在自己博客说你,那是他自己的博客呀,关你屁事
你在博客说他,那是你们心理阴暗,躲起来议论,搞不好是聚众谋反
你赞同他,那你是知傻
你不赞同他,那你是倒义
不要这个说不要那个评的,自己评人家倒是一套一套的,从开博客的目的,到对奥运会的意见,到对政府的态度,都得管你管得心服口服,敢不服?大棍子压你!博客访问量高,看的人多了,当然信我的多!
TMD这都是些什么事!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1:06:22
你们喜欢我,我去骄傲去啦。
但得声明一句,直到前不久才知道有个人叫艾米。我是不看那个博客的, 从来没看过谁写的小说。灌水大业需要我,我忙着呢,没工夫看小说。
我评论的,是就话论话。不想为歌儿添乱。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45:01
回复绿豆红茶的评论:
成!听MM的,不提B大!谁让咱爱就着绿豆糕喝红茶呢? :)))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42:53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这段子让我开怀大笑!太油菜了!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30:38
我也喜欢三丰子!第一次见她是在阿小葛家,那个才情,那个幽默,真真是让人击赏啊。
绿豆红茶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24:44
回复才下山的评论:
哥们儿,别拿B大说事儿行不?求求你了 :)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15:30
小声问一句,这里有B大的吗?
B大是藤校吗?别说是"变态大学"啊.
哈哈哈哈哈!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12:52
回复老锅饼的评论:我的天哪!太热情了!
歌儿,我这就下网,我好好学习去!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10:04:05
回复yueyuan的评论:
也抱抱你!
奇怪,我其实很想那个叫白云下的橄榄树的家伙,我每次看见你,就会想起她
可你又说你是新手上路!
也喜欢你!
yueyuan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59:28
歌儿,
我让你写累了时可以上来透口气,可没让你这样长篇大论呀。再这样要打PP了。
知道艾园的事,你一直如骨哽喉,不吐不快。现在倒出来了,心里轻松了,回去专心生孩子吧。我还等她叫我阿姨呢。
我没去过艾园,从这场风波来看,似乎那地方有点变态,不是我喜欢的环境。我爱这里,爱这里的人,我们大家不要辜负了彼此呀。HUG everyone.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59:28
我喜欢三丰子,哈哈!(ZT)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58:26
回复warmginger的评论:呀,你作我的粉丝,那好吧,我也作你的粉子!来抱抱!我们互相粉吧!现在开始!
你的文字和你的人一样娟秀美丽动人魅力蛊惑人心,让我难以忘怀!从此我就开始了一段温情脉脉如火如荼的网恋之情!
该你了!GO!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53:32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握手,握手!我也是你的粉丝, 呵呵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46:13
回复warmginger的评论:你也和我一样喜欢三丰子,我真高兴
她很聪明的!真的!我作她的粉丝很久了,哈哈!
那会子还有无名和她对台词,我看一次我乐一次!
第一次遇到她,我就说她错了,她也不生我的气!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43:00
我也喜欢三丰子。。。你每次都让我对着我的电脑傻乐,弄得我电脑莫名其妙。。。是很烦。。。
warmginge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41:21
歌儿,我也鄙视你!你说的这些,我其实心里早替你想过了!!你又在这里废话。。。而且我刚刚鄙视过自己,说了要和歌儿一起努力,还每天跑博克。今天还想,我今天不上网了,顶多晚上看一下。。。结果,我不争气的又上来了一下, 结果看到你。。。。 好了,现在好好回去接着写论文吧,和你共勉!
我就是大姑姑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40:03
抱抱秋月,跟我想的一样!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26:17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
顶!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25:28
我喜欢三丰子,哈哈!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9:15:21
歌儿,偶鄙视你!(ZT)
老史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8:42:59
歌儿,偶鄙视你!---快去写论文!:)
同意秦西的话:歌儿,你选错专业了:)
顶秋月冬雪的发言!:)
三丰子:你太可耐了,哈哈:)
shuimaomao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8:38:50
I hope I could write this long and tell the whole story that I have seen and from my point of view. But I am sorry that I really don't have that time. If you gals will hold a phone/web conference, :) please let me know. Hahaha...
I had one comment after I read that article but got a few funny replies with ill logic and I didn't reply.
After you wrote all these words, I hope you feel better.
Many people got confused because they only read part of the articles and comments. If they (were there before) and take time to read all the articles and comments, I believe most of people will know what is 清者自清.
You should not have any doubt about yourself.
Please focus on your paper and be happy
才下山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8:37:02
如今能理解老毛发动文革了- 一个把自己当做神的狂人受到醒悟者的质疑,利用手中的权利,消灭对手的肉体,搞臭对手的名声,以为可以封口了.
如今能理解专制独裁政府运用国家机器方式了- 歌德的,赏你跟骨头,异议者,打翻再地在踏上一只脚.
可怜和可卑的是,也就那几个各司其职的马甲再叫嚣.从伪律师到小混混,现在手执瓜刀的暴徒马甲都出场了,到小泥山的展台去踢馆,喊打喊杀,跟港产黑社会片里的马甲有拼.
王朔人家摆明了说:我是流氓我怕谁?贴好标签那也成,咱讨厌流氓就离他远点.
如今骗子自己扒掉了伪装露出了真面目,人不搭理TA,TA还跟那死缠烂打.太失落了,哈哈.
网络世界,大家平等.偶像名人可以自封,但是是否被人认同就不是你说了算了.老毛说了都不算!
PP.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8:24:17
已阅 :)--ZT 累得我。。。:))
咱们不憋屈,有理说理。好!--ZT
真服了你了!
三丰子:‘凡是反三丰的’哈哈哈。。。我倒!
worldling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53:48
歌儿-----(正色道)你论文写得怎么样了?三丰子砸得好,亏你舍得花这个工夫,那些GP不通的逻辑你也分析?不过嘛,澄清事实总是好的。
“暴露”两字简直让我暴笑啊,阶级斗争的弦绷绷紧啊,还有,人家可能是整天捂着藏着惯了:D))
你太厉害了,我佩服!哈哈:))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44:18
回复叶8123的评论:
You're so innocent! hiahiahia...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41:53
没想到,那边还没放下啊。。等会忙完去看看。
顶歌儿同学好文。有理、有礼、有节、有据!zt100%. 你换个专业得了。:)))
叶8123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30:52
To 三丰子:什么叫"SB"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25:49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我也声明一下:前面这个跟贴,版权所有,谢绝转载。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23:10
回复三丰子的评论:
我也得说几句
“凡是反hairycat的,都亲金正日政府的”
“凡是反hairycat的,都将被三丰子的现代化军队无情镇压”
“凡是反hairycat的,都是反革命”
“凡是反hairycat的,都是SB”
95% zt
What a sense of humour, I love it.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20:49
歌儿,这就是你的不是了。这种SB话你也写分析澄清?
他是谁呀也能值当用“反”字。用烦还差不多。
改成这,你就不烦心了,
"艾友友在艾园跟贴里说凡是讨厌和烦艾米的,都‘亲政府’,还以你举例,你怎么看"
我也得说几句
“凡是反三丰的,都亲金正日政府的”
“凡是反三丰的,都将被三丰子的现代化军队无情镇压”
“凡是反三丰的,都是反革命”
“凡是反三丰的,都是SB”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15:48
我倒...歌儿你太厉害了吧..这么短时间这么多字?!我一辈子都达不到的境界呀.
不过倒过了, 起来,狠狠顶一下. 有理、有礼、有节、有据,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样的! :)
punny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09:07
已阅 :)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7:02:16
凡是反艾米的,都‘亲政府’
哈哈,这不是老毛口吻么。艾友友得老毛真传呀!
什么叫反艾米呀?不去看她的文章,不跟贴了,不给她叫好了?不每天给她老人家请安了?她把自己当谁了?
"御赐"ID?呵呵,艾友友这个太离谱了吧?注册ID不是先到先得么?大使馆工作人员这种ID都能注册到呢,谁规定别人用什么ID?艾米名气大,就能只手遮天了?别忘了,艾米.的ID还是带点的,因为别人已经把艾米这个无点ID注了啊。
批评艾米就是反艾米?我批评过的人好多,没见别人说我反他的。有什么好反的,她是政府么?我现在批评艾友友,我在反艾友友吗?
艾友友这种把她摆上神台的作法,个人认为是最大的反艾米。
我不怕艾园的人说我不是知傻,我不稀罕做知傻。我只喜欢和友善的人交朋友。以前我觉得艾米很友善,很亲切,很喜欢。现在我看不了那种大砸特砸,破口大骂的作风,我不去就是了。
以前的艾友友我是敬重的,摆事实讲道理,引经据典,辩论文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艾家就喜欢说别人蠢,说别人愚,叫别人滚。这个可算不上文明了。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嘛,有必要如此说话吗。
我也很想把艾园这一页从我的生活翻过去的。毕竟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很精彩的人。现在那里不是我想待的地方了,我还是想保留一些美好的记忆的。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6:23:38
咱们不憋屈,有理说理。好!
yutongbb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39:32
顶顶顶顶顶!!!:)))就知道你肯定憋不住,也好,我们有好文可看!一抒胸中郁闷!不过千万不要浪费了生孩子的时间哦:))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30:39
有时候一页书能不能彻底翻过去,自己说了算的! 95% zt
I think they need clicks so badly so that they stir things up again. Poor people, I feel sorry for them.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29:47
给某园贴副对联:说你对你就对不对也对;说不对就不对对也不对。
横批----------不服不行!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20:57
好好写你的论文吧,鄙视你!回来再看。顶歌儿好文!100% zt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19:56
sofa!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19:45
了不得!我已全部看完。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8-10-08 05:16:20
SF. 回来再看。顶歌儿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