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2003年的时候,突然对感情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或许因为自己失恋,也或许因为那个时候频繁上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于是,长夜漫漫,他们就讲他们的故事给我听。我记录下来,只希望将他们以前的故事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然后翻开新的一章,开始重新生活。
第一次遇见凌是个夏天明媚的午后,我去医院然后回家,在公车站看到一个黑色身影,长长的流海遮住他的眼睛,有股说不出的魅力。然后车来,一如平常,所有的人都如汹涌的波涛朝那狭窄的小门里涌。我被巨大的力量往后推着,越挤越后退,我很有些泄气,然后肘间忽然有暖热的感觉,忽的一下就被那力量推到了车门前。来不及想那许多,我匆匆爬上了车。
医院离家有很长的一段路,其实差不多是从起站坐到终点站的。我艰难的扶着扶手,换着腿承受体重,很累,可是必须坚持。午后的太阳热辣辣的散发着它的热力,直烤得黑色的马路都发出吱吱的怪声来,路边的人像幻灯片一样刷刷的后退着,车内人多,热而挤,空气闷热,我难受得快要窒息。大约五个站,我不太记得,我想我当时一定是意识模糊了,记忆犹新的只有那熟悉的暖热,然后我坐到了一旁的椅子里,绿色的椅背,他就站在我身边,替我挡开车内拥挤的人群和热浪。像一个孩子,寻找到了安稳的海港,我感激的望了他一眼。他并没有看我,拉着头顶的扶手,目光直楞楞的射向远方,面上没有任何表情让我琢磨他的内心。而身上淡淡的柠檬香却让我肯定,他是个不错的人。我是个容易以貌取人的人,或许是天生的浪漫,我总憧憬着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看了N遍的《麻雀变凤凰》,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却还是无法停止那样的想象。现在,我又开始了幻想,因为他淡淡的表情和这燥热而甜蜜的午后。
下车的时候,车厢早已空旷。他也寻了一旁的座位坐下,手里抬了本书。居然是亦舒的《开到荼蘼》我不觉笑出来,不过是个孩子!他似乎听到我笑,转过头来,右边的流海遮住那双闪闪发光的眸子。我愣愣的看着他,像夜晚被电筒照射的鸟儿,不敢动,无法动。他的眸在发下隐隐闪烁着一种光芒。那种东西,是我久违的,我曾经称呼它为激情的东西。我们就这么对视,然后车到站,我匆匆站起来,小声说了句:“谢谢”就逃之夭夭了。那天,我穿了白底蓝花的裙子,孕妇裙!
是的,我是个有夫之妇。自小读了许多书,其中一句:悔叫夫婿觅封候。给我印象最深刻,所以结婚后,我没有给他任何压力。我的要求很低,我的生活很简单,我的感情,很完整。可是,我的不逼迫似乎反而给了他更大的压力,于是,我终究还是成了一个已婚却时常单身的女子。一如所有的故事,在朋友们艳慕的目光下,在父母安慰的眼神中,我孤单的穿梭在家和市场两点一线的道路上。婚后的生活,可以用波澜不惊来形容,时常觉得郁闷,可是每次我都告诉自己:看,这就是你期望的生活。不是吗?平淡如水,真水无香!
然而,是谁说过,女人是感情的动物,是需要很多爱情来浇灌的玫瑰。多刺而脆弱。当习惯了自己安慰自己的借口,我开始烦躁起来,我厌烦他每天的电话,仅仅是告诉我他为了我打拼,而这些打拼的必须条件,就是牺牲他陪伴我的时间。我厌烦他每天都酒气熏天的回来,让我一次次的为了这样的他坚持、熬夜、看守。我还必须忍受着他抱怨他身体不好,皆因为了给我更好的生活。我厌烦他为了工作,丢下我不管,一去数月,而我还不能在父母面前抱怨,因为他是那么努力的为我。到最后,我甚至厌烦他每次触碰我,在我坚持怀孕以后,那双手成为夜夜梦魔。我想,这就是爱情,无论三年、七年,总有痒的时候。而疼呢?想到疼,心头微微一颤,想起了那双眼睛,隐隐躲在黑黑流海后的眼睛。如夜一般深邃。而想他的时候,我的孩子或许也隐隐感到不安,他踢了踢我,拉回了我无边的思绪。然后电话响起,他习惯的说:你自己吃饭,我应酬,会晚些回来,爱你!然后很干脆的挂了电话,留下我和嘴边许多话,泪,无声的滑下来。在空寂的客厅,大钟咚咚的走着,提醒着红尘中的人,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爱你,这是他每次电话后都说的,从前年少,沉醉于这句话所营造的河流里,而如今,我开始怀疑能那么轻易说出爱你的人,心里,到底有几分真的爱你。得到了,总不珍惜,于他,于我,皆是如此。
吃过晚饭,很简单,一个蛋汤,一个黄瓜,一碗米饭和着辛酸的眼泪,一个人慢慢吞咽,然后失声痛哭。夕阳余辉从窗边射过,温暖的打在寂寥的客厅,窗外,天色微蓝,如洗后的彩锦,几缕白云,轻若孤鸿!擦干眼泪的时候,天色已然黑了,灯光渐渐亮起,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就会在爆燥中冷静下来,小区的灯光是很温暖的。每盏灯亮起,我都可以想象一幅美好的画面,一个个家庭的美好,灯光是守望幸福的灯塔。世事如此,幸福总是相同的,而痛苦总是不同。
之后在小区内闲逛,和邻居们打着无关痛痒的招呼,看那些已为人母多年的女子,快速的从家里奔出来,然后一头栽进小区娱乐室,里面传来阵阵的麻将声和笑声,无趣却依旧幸福。年老的人或携手慢步,或牵只小巴儿狗,乐悠悠的走。小孩子则蜂一样,嗡的飞来,嗡的飞走。我坐到秋千上,缓缓的荡,闭着眼睛,想象飞一样的情景。然后我听到了一个冰冷的声音:“孕妇不要荡这个。”睁开眼的时候正迎上他的眼,我愣愣的看着他,任由秋千微微的晃动,只感天旋地转,然后我听到他说:凌!我知道那是他的名字,我笑,然后轻松的吐出:兰!我想他也明白这是我的名字。他的眼里一闪,泄露了他的内心。我的笑,我知道,很迷人。没等我再说话,一个红衣的女孩就跳到了他跟前,“凌,我们今晚去哪儿?”长发如瀑,从她的肩上倾泻下来。粉色的蝴蝶结像跳动的精灵。除了拥有年轻女孩的激情,她更多了丝婉约与沉静。很适合他。我在心里居然这样给她下了定论。复而心绪沉闷,莫名的失落感让我有无处遁形的恐慌起来。然后他们相携而去,没有和我再多说一句话的去了,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穿了同样的T恤,只是颜色不同,凌的依旧是黑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天荒地老的爱情,会不会属于我?曾经我以为会,而如今,我没有答案。天色沉沉的黑下去,人开始渐渐稀少,父母唤回玩乐的稚子,而我,没有人等,亦没有人唤。悲哀的情绪,总是如此,如影随形。我缓缓走回家,黑洞洞的窗口,像眼睛一样张望着世人,渴望什么呢?爱情?亲情?友情?亦或,仅仅需要一个注视自己的人?
凌会出现在我的门前,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的。可是当我穿着宽松散乱的睡裙出来时,我几乎不敢相信我眼睛所看到的。他穿了整齐的绿色制服,那是邮政特快专用的衣服,手里拿着淡蓝色的快递件。而我,咬着牙刷,头发蓬松而散乱的纠结在额头。他眼中第一次有了笑意,我愣愣的看着,一如十年前的自己,情窦初开的看着暗恋的学长在球场上驰骋。请签收,他说,这次的声音多了点暖意。签字的时候我的手在发抖,我痛恨自己这般的邋溻,要不然,要不然……甩了甩头,我没敢继续想下去。他接过签字本,然后职业化的说了句:谢谢!我没有语言,只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片刻后,疯一般冲到阳台,看到他骑着摩托,隆隆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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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兰?想什么呢?”随着声音,眼前出现了晃动的影子,然后我看到了我的丈夫,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英俊的脸因为太久的奔波已经出现了沧桑的痕迹。
“没,想一个朋友。”
“男朋友?我不许你想!”他霸道的抱起我,可是,眼中的温柔和心里的醋意分明写在了那张不再年轻而孩子气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然后我说了平生第一句,我爱你!
他愣在当场,忽然眼眶氤氲。那一刻,我想我知道,我的爱情和生活,真的一如当初我所愿意的,平凡而持久。真水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