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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 |||
19岁的北京顺义农民李大伟(化名),患有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无钱治病,竟故意犯罪,期望入狱免费治疗。第一次抢劫,他被判7年徒刑,监外执行。随后,他因持枪再次抢劫,被加刑11年。11月27日,李大伟从顺义看守所转出,被送往北京市监狱局外地罪犯遣送处。这意味着,对李大伟的收监程序已启动,他开始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古往今来,犯罪动机有很多种。除了感情用事,更有许多人毁于对金钱或权力的贪得无厌。然而,像李大伟这样在刑期方面“贪得无厌”者,的确罕见。大凡作奸犯科者,通常都会想方设法逃脱罪责,减免刑期,谁会希望自己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否则,也不会有什么“裸官”外逃的事件发生了。 有人也许会说,监狱未必不是一个好去处。无论是在影视剧本还是现实生活中,把监狱当作自己的拯救之所,甚至“第二故乡”,并不少见。一则,比如在陈独秀看来,“世界文明的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勇敢如马丁·路德·金者,同样鼓励黑人起来斗争“把监狱填满”。二则,比如影片《肖申克的救赎》里被监狱“体制化”了的囚犯也会“爱”上监狱,有的甚至会在即将刑满释放时犯罪,只为能在监狱里继续服刑。 然而,上述两种情况都不足以成为人们赞美监狱的理由。前者,这一切只是一种政治上的动员,而不是说监狱是人生之归宿,或者说是人类追求之目标。至于后者,囚犯爱上监狱,那也是在他失去自由,失去其他可爱之物后的“权宜之计”。几年前有一条新闻,讲的也是一位刑满出狱者,因为“与世隔绝”很多年,已经不适应监狱外面的生活,最后选择了重新犯罪,只求追捕他的警察早点将他送回监狱。 正常情况下,没有谁会把监狱当作一个好地方。李大伟的遭遇,难免让人想起欧·亨利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里想着去监狱过冬的流浪汉苏比。它表明,除了因为社会运动、政治动员或已然的不自由等原因“爱”上监狱,世界还有那么一些不如意者,他们会因为“为生活所迫”而“爱”上监狱。 不同的是,和苏比相较,李大伟只有19岁,而且生活在21世纪;不在小说里,而是在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之中。当然,无论是小说中的苏比惧怕寒冷,还是现实中的李大伟希望得到“免费医疗”,两者渴望入狱的原因终究是一样的,他们都想借助监狱,度过生命中的冬天。但是,李大伟的想法能否真的如愿,也未可知。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可以诊疗疑难危重病犯,但是否有能力医治再生障碍性贫血,目前还不得而知。 李大伟为治病不惜屡次犯罪“请求入狱”,把监狱当作自己人生的“救济所”,再次揭开了底层社会医保缺失的时代之痛。有人或许惊叹于李大伟自救时的“机智”,然而,这种建立在侵害他人生命财产之上的“机智”,却让我们尴尬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