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奥巴马跟黑奴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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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黑肤色入住白宫,的确是美国政治生活的一大进步。但绝不像狂热的选民们幻想的,世界从此发生巨变。美国人大选,更加类似于一个大赌场。

早在南北战争废奴以前,美国就存在相当比例的黑人富人家族,他们在美国经济政治生活中扮演者重要角色,与黑奴有着本质的区别。

奥巴马本人的经历非普通黑人家庭所能够达到。奥巴马本人并没有在黑人社区长大,富裕的家庭环境使他所受的教育甚至远远超过大多数白人。奥巴马的精英教育使得白人主流意识深深地融入他的血液中。奥巴马本人无法摆脱肤色限制,他是不是美国社会的粘合剂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尽管肤色给他带来优势,但奥巴马事实上并非典型的非洲裔美国人。生于夏威夷的奥巴马是混血儿,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他成长于白人家庭。父亲在他两岁时离他而去,后来也只与他见过一面。由于父亲是肯尼亚人,他显然也不是林肯总统在1863年所解放的南方黑人奴隶的后代。

   特殊的血统加上幼年在印尼4年的生活经历,培养了奥巴马将相互矛盾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能力。他的有色人种血统帮助他拉拢黑人、拉丁裔和亚裔的选民。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背景又使得白人选民也能接受他。因此,在奥巴马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同学Cassandra Butts看来,把奥巴马的胜利看作“黑人的胜利”并不准确。

   或许,共和党的布什才是奥巴马的超级助选员,共和党自里根时代以来助推的金融资本主义泡沫在大选决胜年制造了华尔街的崩溃,为奥巴马的胜选扫除了大部分悬念。

   不过,从胜选的那一刻起,为奥巴马助选的经济危机就转为了他最危险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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