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说:“對家人來說,心情卻時格外沉重,不過阿扁身邊的大批特勤隨扈,隨著扁收押,將立即停止維安任務。羈押期間,護衛禮遇暫停,安全工作由看守所全權負責,不過陳水扁在三審定讞之前, 禮遇金加事務費還是照領,每年超過一千萬。。。。”
新闻说阿扁在正式定罪前, 每月工资还照发。一千万, 不少呦, 一个月也100 万, 折合 20 几万人民币了。 特别的是工资中包括的事务费也照发, 难道扁在看守所也办公, 要不要把扁办也迁进去。 真是匪思所意。 。。。
应该比照大陆, 这段时间应该停薪留置( 不是职), 如果到时候被判无罪, 所以工资一次性补发, 这样才对得起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