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女郎 第三者的故事 红色跑车 我心 女朋友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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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妹妹到我公司来坐,她说:“怎么你总不找个女朋友?”
我说:“女朋友不是容易找的,你以为当请女秘书?填表格、看履历?不可能。”
“至少你应该睁大眼睛四周围看一看。”
“我看不到什么。”我说。
“你太忙了。”妹妹说:“有什么人生乐趣?,早上七点半忙到晚上七点半,有时候还有应酬,陪广告商吃饭至深夜,你不是真当这些是享受吧?”
“享受?简直是出卖灵魂。”我叹口气,“我已是个没有灵魂的人了。”
“找个有灵气的女朋友……”妹妹说:“再把她的日月精华吸收遇来,你看如何?”
“那我岂不是成了妖精了?”我问。
“可是这样子做下去,这么刻板。”妹妹闲闲的说:“而人只能活一辈子,岂不是太浪费?、”
妹妹在大学里念纯美术,她唯一的爱好。妹妹的艺术家作风极浓,整天就是晒太阳,灵感来时佗一点画,平时忙喝茶、谈话、游乐O无异她的生活是充满虹彩的,但那是因为她身为女子,不工作也不会遭到非议,况且先天性条件又优厚,父母过世后留给她一笔钱,她乐于不事生产,谁也不能说她。
“如果我是你,”她闲闲地说:“我找个女伴,买一艘游艇,五湖四海,哪里去不得?做什么生意?多闷,简直做了钱的奴隶。”
我向往了五分钟,叹口气。
“各人的性格不一样,”她酒脱地耸耸肩,“或者你喜欢在合同与订洋中找到生活的真谛。”
我说:“寻找灵魂一向是奢侈的,人们要先努力找到生活,然后才能寻找灵魂。”
“那也不一定,看你对生活的要求有多少,‘思加路’的靴子与橡胶鞋同样是要来走路的,何必做物质的奴隶。娶太太是为了找终身伴侣,不是找寻女神。”
我笑一笑。
“你心目中有没有钟意的女郎?”
“我带你去。”我说:“有一个。”
妹妹问:“在中环?”
“是——在中环。”
“我不相信,在中环还会找得到好的女孩子。”
“嗳嗳嗳,百步之内,必有芳草。”我更正她。
妹妹摇摇头,看看窗外的香港海港。“香港,”她说:“是个不毛之地,除了金钱,什么也找不到。”
“真高贵!”我笑,“除了金钱!”
她转过头来,“你当然知道,当你拥有金钱的时候,金钱不再是一切。”
我看着妹妹。
她很平静的说:“空虚,生命是空虚,这是所罗门王说的。他应该是拥有一切的人。”
“你有太多的时间冥想,妹妹,我们生意人则没有这个缺点。”我微笑。
中饭的时候,我带妹妹到外国记者俱乐部。找一张桌子坐下,远远的指一指近窗的座位。“看见那张小桌子?一会儿她会来。”
“谁?你的女神?”妹妹问。
“不,不是女神,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在这个破地方?”妹妹仰起头笑,“你以为这是巴黎的‘狄拉贝’咖啡座?”
“势利。”我说。
“拭目以待。”
妹妹睁大了眼,昭着那张桌子。
然后她来了。
白衣女郎,宽大的裙子,长颈项,脖子上挂一只贝壳,穿一双凉鞋,直黑发,中分,脸上有太阳棕。
我碰碰妹妹的手肘,“如何?”
妹妹细细地观察,简直把她每一个细胞都详细研究过了,然后点点头。
“有气质。”妹妹说。
我很高兴,“你看得出她穿的衣服是纯棉质的。”
“是。”妹妹点头,“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说:“我没问,也没打听,不过这附近的女孩子,就以她比较顺眼。”
“她不是办公室女郎。”妹妹下判断。
“看样子可能是什么画廊的女主人,是不是?或是古董店的店主。”
妹妹问:“你要我替你寻找答案?”
“不,”我说:“我不会有空陪女孩子出去行欢作乐,我是纯观赏家。”
“没多久她就不会独自坐在那里了,她会有男朋友,到时你这个观赏家倒是好,干脆连她的情侣也一齐观赏。”
“不不不,”我说:“像她这样的女孩子,近期内不会找得到男朋友。”
“你如何知道?”
我微笑。因为她拥有阳光空气与水,她与中环一般女孩子的模式完全不一样。因为夹一个小皮包,穿整套西装的典型中环男土不会对她有兴趣。
她叫了一杯红酒,吃一客烤牛肉。天天坐在这个位置上,目不斜视。我发现她已是三个月前的事了,她很沉默,很秀气,很孤独。她不是那种联台结党,吱吱喳喳的女孩子。
她的头发才引人注目,笔直乌亮,中分,垂在肩上。有时候也梳一个小小的发髻。
妹妹扬扬手,“中环,在中环一切都是塑胶的。除了我自己的哥哥,找不到一点悦目的风景。”
其实我是不想与这白衣女郎交谈,成了朋友又如何?我还是要上班,还是要做生意的。我又不能够与她逃到一个南太平洋的小岛去隐居,我并不见得那么富有,既然沉沦在中环——这个可恶的地区——还是一个人好。
我向往她的清逸,那种与世无争的神情,完全视环境如无物,出污泥而不染,天晓得在香港这个城市,找一个有气质的女郎比找一颗三十五克拉全美方钻要困难一百信。
看这个女孩子,她不是宝光流动的,我非常喜欢她。
妹妹与我吃完午餮之后分手,她说:“我要到合里去三个星期作点画。”
“你或者不知道,你永远不会成为第二个梵高。”
“我知道,但是我比你快乐。”
她转头就走。我毫不怀疑她是快乐的,她什么都有,又懂得生活。
于是我回写字楼,在人造灯光,人造空气中接见我的客户,说看他们喜欢听的话,我灵魂之丧失,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六点半,我送走所有的客人,独自坐在办公室前沉思。但是我一定要做生意,我不是妹妹,我不能守看父亲那一点点遗产渡日,既然没有选择,自然只好世俗一点。
下班。
我到楼下找我的车子。
大厦管理员跟我说:“先生,你的车子已经被交通部拖走了。”
是吗。那么明天叫人去赎回来。
我漫步去乘渡海轮。自从海底隧道造好以后,人们很少用得着渡海轮,所以人家说本来在夜间可以在渡轮上看到许多美丽奇异的风景,现在是见不到了。
我搭渡轮一向搭楼下,以免多走楼梯麻烦,今日也不例外。
没想到她到那里。
她坐在近跳板处看报纸。头发披在肩上,眉毛浓浓,眼睛雪亮。商业社会中极少有这样的眼睛,我心中猜测她的职业。
模特儿?也不会。
船很快到岸,她消失在人群中。
我觉得很宽慰,因为我得到一刹那的满足,因为我看到了美丽的风景。
第二天,上班。略为迟到,走进写干楼时听见几个女秘书在那里说话。
“看了‘天地一沙鸥’没有?赶快去看,星期六好不好?”
“星期六?对不起,有人约了我到船上去。哈哈哈。”
“坐船?船有什么好坐,一出海一整天,晒得黑炭女似,太没味道了。”
“哼,别酸葡萄了。”
“喂,诗韵大减价,去看看如何?”
“不去,那些衣服老气得要死,送我也不要。”
“送你都不要,不会吧?”
“你约了谁吃午餐?”
“嘘——”
我推门进去,看着一张张庸俗的面孔,哀伤的想,这些女孩子,她们怎么可以与如此的对白共渡一生?将来这些女孩子又是嫁给什么人呢?又生下什么样的孩子呢?呵,人只能活一次,要求怎么可以这样低?
一定有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一定有的。
即使是在这种地方,也是可以找到的。
过数日妹妹自合里寄了哺土卡回来,是她自己的摄影作品,一张发黄的合里风景图,她在什么地方把这些照片冲印出来的?永远是一个谜。
我的合作人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建筑师,上海人。星期一到星期六他都有最好的节目,我随时可以参加他的宴会与其他的场合,那里也有很多名门闺秀,单身仕女可供约会。
偷偷的告诉你,做有钱人的少爷,那是非常占优势的,但是身为千金小姐,简直没什么好处,男人若愿一意娶她,她有没有钱没关系,男人若看中她的钱财,她嫁过去也没味道。
追求名门望族的女儿,那多痛苦,男人的最终目的恐怕不是攀龙附凤。我的合作人说我“过份少年老成”。我想我只是安份守己。
风雨不改地,我到记者俱乐部去吃午餐,有时候看到她在吃冰淇淋,有时候看到她在吃蛋糕。她非常喜欢甜品,很多时候,她只叫一客水果,大概是体重上升了。
日子枯燥无味地过去,我心里想,到五十岁的时候,我难道还坐在这里吗?不行,我要有所行动。
人们说:“喜欢的人不要太过接近。”
我与她不算接近吧?我们相隔还有好几张台子。
我召来侍者,问:“那位小姐,她是会员?”
“不,她不是会员。”
“不是会员,怎么老来吃午餐?”
“她签另外一个会员的号码。”
“可以这么做?”
“不可以,但是陈先生在下午总是来补签的。这么熟……”
“陈先生?什么陈先生?”
“中华晚报的陈先生。”
“呵,她可是这张晚报的记者?”
“不清楚。”
“oK。她总是一个人吃饭的吗?”
侍者不怀好意的笑,“先生,你也天天在这儿,你总比我清楚。”
忽然之间我连脖子都涨红了,你瞧,我真不是吊膀子的人才。正规的做法:我应该鼓起勇气走到那边台子去,问她:“小姐,我能坐下来吗?”
可是有百份之五十的机会,她会说:“不。”
那时候,我连隔三张台子看她午餐的机会都没有了。那多惨,我不能冒这种险。
妹妹从害里回来,带回来一箩筐的木质雕刻,送了好几个给我,替我装饰办公室。
我说:“你的钱花光了,可别向我借,我不会借给你的。”
“放心,才花不光。”她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
“这几天,闷得慌。”
“有什么进展没有?”
“没有。”
“我是你,天天到那个鬼地方吃那种午餐就已经闷死了。连矿泉水都没有,罐头柚子汁,罐头芝土沙律酱,你真闷,应该把她带出去好点的地方吃午餐。”
我看着妹妹笑,“亲爱的妹妹,今天你愿意陪我到那个破地方去吃午餐吗?”
妹妹沉默一会儿。“你知道吗?其实你并不想真正认识她,你这样就很高兴。她只不过是你的精神寄托,你把你一切琐碎的不满在她身上化解,她是完美的象征,你心目中的安乐乡,是不是?”
“是,心理分析家。”
“我知道我错不了。但是亲爱的哥哥,你的事业难道不能使你满足?”
我摇摇头。
“但是你的建筑公司,现在是赫赫有名的呢。”
“我并不是暴发户,我所得到的名与利,我承受得住,我有什么时候轻浮过了?”我说:“既然如此,我有什么好快乐满足的?”
“好的,我们去那个廉价会所吃午餐。”妹妹笑。
今天妹妹穿一件素色旗袍。她说:“中国女人上了二十五岁,都应该穿旗袍。”
“是。”我说。也得穿得起,也得不必上落公共交通工具才好。
我们在近窗口的桌子坐下。
妹妹说:“或者她应该注意到,有个傻子天天上来这里看她一次!视她为精神粮食。”
我笑一笑。
妹妹说:“我在计划结婚。”
“结婚?”我问:“跟谁?结婚的对象可不要弄错。”
“对象?我还没有找到对象。亲爱的哥哥,你难道没有发觉吗?当一个人真正想结婚的时候,对象并不重要。”
“我不是哲学家,我只是个生意人。”我闷闷不乐的说。
“哥哥——”
“她来了。”
她今天穿得很活泼, 白衣白裤,因为T恤很贴身,所以看得出腰很细,胸脯很挺。
“哗,”妹妹说:“身裁很不错呢。”
“什么尺码?快!”
“三十四,什三,卅四。”妹妹笑,“五尺五寸,一百零六磅,浑圆,苗条,一流的体型。”
我得意的笑,我的眼光……
“她为什么一直穿白色?”妹妹问。
“或者她喜欢白色,谁知道。即使她穿紫色,也一样的美妙。”
“算了吧,你。”妹妹笑。
女郎叫了三文治来吃。
妹妹说:“没有吃的文化,天天一客三文治与一客冰淇淋。”她摇摇头。
“我不喜欢挑嘴的女人。”我说:“人们不应该把时间都花在吃的上面。”
“情之所钟,金石为开。”妹妹说。
我点点头。
“她很高贵,看上去实在不错,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只不知谈吐如何。”
“相由心生。”我说:“当然很有内容的。”
“未必呢。”
“嗳,别泼冷水好不好?”我笑。
“反正你也一辈子不想与她真正的交谈,有什么关系?”妹妹说:“反正你们俩到五十岁的时候,也还是这样的在这里吃饭。我心中有数了。”
白衣女郎吃完三文治站起来,她的手袋跌在地上,她很得体地拾起,很斯文很沉着的走了,从头到尾没看过任何人一眼。
这就是仪态。
据说英女皇自小就接受仪态训练,她五六岁的时候,用膳当儿,褓海就故意在她身边把杯子碟子摔在地下,开头的时候她会回顾,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后来就习惯“处变不惊”,镇静如恒。这便是风度,只有小家子才气急败坏、慌慌张张、探头探脑、好奇。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佩服她的气度。目中无人但不是倨傲,她是真的看不到有其他值得注意的人。
妹妹说:“我有点疲倦,整天陪你做这种无聊事,你下午真的忙?如果没事,陪我去买件礼物送张伯伯,他五十大寿。我看到登希尔有一只银烟盒,十分不错。”
“叫我陪你逛街?”我吓了一大跳。
妹妹瞄我一眼。
“好,好。”我说。
但是此刻街上的阳光并不动人,初秋,比较没那么酷热,不过到处挤满了人,我和妹妹走到登希尔去看银器。
妹妹说:“买比较正经的礼物吧,对面马路那边有一家店,我看到有一副烛台,仿佛比较摆得出来。”
“QK。”我说:“过去看看。”
我们走到对面,一推开玻璃门,就怔住了。
那个白衣女郎,她站在里面。
我的一颗心忽然之间剧烈的跳动起来,手足无措,怎么?她在这里?她在这里购物?这么巧?
妹妹推一推我,低头作看货品,悄声说:“她是售货员。”
我的心直沉下去。
不是说售货员不好,但是,但是……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们,她与另外一个女孩子说着话:“……快去看看,也许还可以拾得一两双便宜鞋子,要不然就太不划算了!”
这个话出自她嘴巴?我听到我的心跌到海底的声音。
我瞪着她。
她轻浮地嚼口香糖,有一下没一下地,眼睛都不瞄我们。
我头上“轰”的一声,我的精神寄托原来归根究底竟是这个样子的?我惨痛地转头看妹妹,我相信我的面色惨白。
妹妹面不改容,女人碰到棘手的大场面、永远比男人镇静,这便是个好例子。
只听得她又说道:“……是呀,到记者俱乐部吃饭也不错,人比较不挤。哼!那个阿陈想在我身上找便宜?哈哈哈,他先替我付上半年的饭帐才说!”
忽然之间她的五官都挤在一起,美丽的睑变得异常恐怖,我的心在滴血,整个人被撕裂。她优美的姿态全部消失,我的九天文女原来的真面目!我半年的盼望,历久的祈求……
她终于看到我了,很明显地是嫌顾客妨碍她闲谈的时间,没好气的问:“买什么?”
我顿时后退一步,妹妹马上抢前来保护我。妹妹说:“我们想看那对烛台。”
“三千八百元。”白衣女郎傲然说。
妹妹笑,“我们决定购下。”
另外一个售货员发现瞄头不对,过来说:“请问付现款吗?”
妹妹笑,“呵,我一向付现款,我最喜欢现钞。”这句话倒不是开玩笑,妹妹什么陋习都有,就是从来不带任何信用卡,她连私人支票户都没有,永远成叠的现钞塞在皮包里,她数大钞的姿势真是训练有素,美妙非凡。
当下她数出三千八百元——如果礼物店内也可以付小贩,她一定会说:“不用找了!”
白衣女郎收过钞票,眼睛先亮一亮,然后艳羡地看妹妹一眼,她把银烛台拿下来包扎,她的同事去打发票。
我仍然像傻子一般地看着这个女郎,终于妹妹拿起烛台,拉我一把。“走吧。”她说。
我跟着妹妹走到街上,有点神魂颠倒,心身俱焚。
妹妹说:“算啦,别这么念念不忘,有什么大不了的事?看开点。”
我点点头。心中非常闷塞。
妹妹叹口气,“生活从来就不是我们想像中的那回事,生活从来没应允过我们什么幸福。”
我沉默。
“对不起。”妹妹说。
“对不起什么?”我问:“关你什么事?!”
“因为是我要到银器店去的。”妹妹说。
我叹口气,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妹妹说:“再找另外一个偶像,换个地方吃饭。”
我笑笑,我不认为我会那样做了。
我觉得很疲倦很疲倦,我需要一个假期。不是那种每年放两个星期,到菲律宾去兜一兜的假期,我想放下一切。
光是这么想已经令我心头清朗,我决定把一切都交给我的合作人。
他瞪着我,“你打算到哪里去?”
我轻松地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生很短,我不能到五十五岁退休的时候才离开这张写字台,我会后悔的。”
“你在这张写字台后面有什么不满意?”他问:“很多人想坐还坐不来呢。”
“人各有志,想坐的人永远坐不到,但是坐得到的人又不稀罕。真奇怪,是不是?”
“你到底要失踪到什么地方去?”他大惑不解。
我说:“大溪地、摩洛哥、百哈马斯,甚至是育箕湾。追求心灵上的平安。”
他耸耸肩。
妹妹来看我,我正把我的平底巴利皮鞋努力地摔到墙角去,换上一双橡皮球鞋。
妹妹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干了。”
“好!”妹妹翘起大拇指。
我笑,“不能这样称赞我,你总不能叫每个人都做稀僻土。”
“我知道为什么你忽然之间舍得放弃这里的一切。”
“为什么?”
“一切都是虚妄的,”妹妹说:“白衣女郎不过是象征你逼切想得的名利,接近一看,都是幻像。”
我点点头。
妹妹温暖地笑,“或者我们可以去做和尚,是不是?我们两个人的性格是和尚性格。”
“你只可以做尼姑,妹妹。”
“嗳,哥哥,我们有一队朋友,想乘机帆船过太平洋,你参加吗?”
“生命会有危险吗?”我担心。
“哥哥,”妹妹温婉地说:“生命是什么呢?五百年后什么分别也没有,何必担心挂念。”
我伏在写字楼的窗上。
我点点头,说:“你知道吗?这里的窗门是打不开的,人造空气,人造灯光。”
“好得很,”妹妹说:“那么我们准备动身吧。”
“我们吃饭去。”
我与妹妹坐在皇后广场吃鸡腿,喝可乐。
忽然之间有一个女郎走过来坐在我们身边。她身披红裙,朝气万丈,手中程一个冰淇淋筒吃。
妹妹向我眨眨眼。
我斜眼瞄瞄那个女孩子:高鼻子,鹅蛋睑,皮肤好得不像话,大眼睛,翘嘴唇。
我的心猛跳起来。
妹妹叹口气,站起来,“俗缘难了,红尘缠身。”她说着走开:“痴儿,痴儿。”
我大胆向红衣女郎塔讪。“你好。”
她把冰淇淋吃完,说:“好,你好?”
“你在附近办公?”我问。
“不,我到花园遗礼拜堂陪家母办点事,你呢?”
“我?”我说:“我的公司开在附近。”
“哦,”她很有兴趣。“是吗?”眼睛闪亮。
再见,机帆船。再见,白衣女郎。活在尘世中二个希望幻灭,马上又升起另外一个希望。而我们的日子,慢慢逝去。
第三者的故事
姊夫有了外遇。
这一句话本身有千钧力量,可以写一本小说。
是的,姊夫有了外遇。
我这个做小姨的住在姊姊家中,左右为难。
朋友问我:“你帮姊夫还是帮姊姊?”
我说:“我搬出去住。”
谁要管别人家里的事。即使是姊姊,也还是外人,受过教育的人永远不理会别人的事。我一向明哲保身,一问摇头三不知,安份守己。
整件事是这样的:
那日姊夫清晨回来,约一点半左右,姊姊一只拖鞋扔过去,开始哭,两个外甥都被吵醒,我假装啥子也没听见,在枕头上闭目养神。
真难为情,跟人家夫妻一起住,偏偏人家又在半夜吵起来,姊姊、水远是火爆脾气。
男人这样事。他要不走,赶也赶不走,他要是决定走,女人拿个烙印在他背上熨个记号,他还是跑掉了。我看准姊夫这样的人,是玩都玩不起来的那种男人,姊姊许是因生活发腻,兴风作浪,换换口味。
身在福中不知福。
第二天姊姊红肿着眼睛跟我说:“是真的!这次是真的!”
我冷冷地说:“你已不得是真的!这些年来疑心生晤鬼,每隔三两年吵*次,你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之但次是真的,他承认了。”姊姊哭。
我稀罕起来。“他?真的。”
“是。你没见他最近三日两头迟回雩.星期日下午借个阴头,影子都不见,我就疑心,警告他好几次,他都不理,昨天闹大了,他承认外头有女人!”
我仍是不相信。“真的?”我问:“姊夫肯离婚吗?”
“他说他不会离婚。”姊姊愤怒地,“他敢!这些年来——”
我说:“这不行了?”
“不行!我可不放过他………”
我摇摇头,坐下来,“你损失了什么?你为什么还要难为他?”我问到姊姊鼻子上去。
她一怔,马上说:“反正我不会放过他,我要好好的拷问他,这狐狸精是怎么勾引他的,要他保证以后不得再犯,要他认错。”
不不不。姊姊。夫妻关系不是这样的。不不不。我心中叹息,不是这样。丈夫不是奴隶,丈夫不是附属品,丈夫并没有义务一辈子爱他发妻,他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有权变心,如果他认为目前的生活不再适合他!不再令他快乐,他可以自由离去。
正如做妻子的一样,如果一个女人认为若干年后她尚可以出外看世界,她不愿意再逗留在厨房里一辈子!她的生命没有人可以代她作主。
听上去实在是很残忍,但是我们活在廿世纪末,必须要接受这个新的观点。
但姊姊是不会明白的,姊姊永远不会。
见到姊夫,他很有愧意,沉默着。我问他:“那个女孩子,漂亮吗?”
他点点头。
我说:“一个有妇之夫并没有资格追求女孩子。如果你有诚意,该离了婚才去追。如果你真爱她,牺牲值得。爱情倒是真正存在的,不多久之前,曾有一个男人,为他所爱的女人,放弃了他的皇国─‘敢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你并不爱她。”
姊夫虚弱的说:“我想清楚了。我还是爱你的姊姊。”
“不,”我摇摇头,“你并不爱姊姊,很久很久之前也许。但不是今天,如果你爱我的姊姊,你不会把眼光投到另外一个女人身上去。”
姊夫的声音更低,“我不是回到你姊姊身边了吗?”
“唔,你的身体是在她身边。幸亏姊姊的要求也不过如此。换了是我,要不我得到丈夫的全部,要不什么也不要——他可以自由自在的走。”
“你做得到?”姊夫问。
“不是做不做得到的问题,而是必须这么做,女人也有尊严,女人们可以为爱情牺牲,但为什么要为一具男人的肉体委曲求全?”我看看他:“我的姊夫,你做了两件错事:(一)勾引别的女人。(二)又回到姊姊身边。猪八戒照镜子,两边不是人。”
“我错了。”
我笑笑,“你一句‘我错了’,两个女人的心因此而碎,这种错倒是划得来。”
“我应该怎么办?”他抬头问我。
“你不是已经办了吗?浪子回头,狐狸精被斗垮斗臭,又有三两个太平年可遇。”
“别挖苦我。”
“别人挖苦你几句,你就受不了,”我笑,“人家的心碎了,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姊夫沉默了,然而男人的痛苦不过是男人的痛苦,抬头间便忘得一干二净。
男人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动物。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
姊夫说:“王玫瑰。”
叫王玫瑰的人并不多.我一怔。我问:“念香港大学历史系的?后来在伦敦大学补过一张文凭?”
“你怎么知道?”姊夫诧异。
“我怎么知道?”我撑着桌子,“我是她小学跟中学同学!”
“这么小的世界!”他惊叹。
我很狐疑,“可是玫瑰不是那种女人。她不是那种跟男人夹缠不清的女人,她提得起放得下,她非常勇敢的,她——”
姊夫的目光使我停止说话。
我说:“我要去看玫瑰。”
“别去,她现在很不好过。”姊夫阻止我。
“你管不着,”我生气地说:“你回家去做你的好丈夫好父亲,去!去!你老婆在打麻将,去接她回家。你儿子要你陪着踢足球玩大富翁游戏,去!”
我一转头就走了。
我很容易的找到玫瑰。
她并不是很伤心,到底都廿多岁的人,有什么事也能沉着的应付。她在抽烟,抽得很深很厉害,手中抱只烟灰缸,见到我似觉是意料中事。
“呵,你终于来了。”她笑笑,“大家都要来参观狐狸精,请进来坐,当是你自己的家一样,你姊姊也来过,也喝过我泡的茶。”
“你是几时知道他是我姊夫?”我问。
“最近。”她坐下来,舒舒坦坦的抽烟。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中,”
“——美满的小家庭被不良的第三者离间,欲加以破坏,幸亏被怀女人引诱的丈夫天良发现,回头是岸,与那贤妻重修旧好,既往不咎。”
“那是表面的故事,真相如何?”她抬起眉毛,“真相是他们俩重修旧好,谁还理狐狸精是悲是喜,反正她十恶不赦,罪有应得。”
我问:“也不是这个,你回答我几个问题。你可知道他有妻子?”
玫瑰笑笑,“你猜呢?”
“他向你说谎。”我早知道姊夫这种人。
“他说离婚已经七年了。”
“七年?他老婆是我姊姊,两个人天天同桌吃饭,同床睡觉。”
玫瑰耸耸肩,“后来你姊姊也跟我说了,他当着她睑说永远爱她……”
“你没有跟我姊姊谈条件?”我骇然问。
“啊,我一个伦敦大学的毕业生,阴沟里翻了船,我还作弃妇状哭哭啼啼呢,打落牙齿和血吞罢了,我还把你姊夫说过的故事重复一次?”
“他编了个什么样的故事?”我问。
玫瑰按熄烟。“我不想重复。”
“能叫你相信的故事一定是好故事。”我说
她点点头。
“真看不出来!”我惊叹,“真没想到他会是那种人!他与姊姊结婚多久了!一点点迹象都没有。”
玫瑰笑一笑。
我问:“你爱地吗?”
她点点头。
我心头像中了一拳。
“我会好起来的,”她说:“别担心。”她倒过来安慰我,“一下子就没事了。”
“你为什么不跟他们大吵一顿?只为了自尊?”我问:“你有那么骄傲?”
玫瑰不肯回答。
我回去找姊夫。
“你这个卑鄙的人!”我厌憎的说。
他不出声。真划得来,人财不失,现在又是好丈夫好父亲了,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我说:“一个人不可以这样子走出去不负责任地行骗。法律上你没有犯刑事案,但是我希望你晚上睡不着!人家实在是很爱你的!”
他还是不出声。
于是姊姊照常搓麻将,眉飞色舞地诉说着她(爱情)战胜的经过。
我无法忍受这样的女人,我搬了出来住。
我不能去告诉姊姊!最可怜的可怜虫是你,不是别人。这也行不通,她决不相信她是可怜的,愚昧的人活在他愚昧的世界里,谁说他不是如鱼得水。丈夫不是回到她身边去了吗,每天六点钟不是准时回家吃晚饭吗,他们不是可以安然地白头偕老吗,她已得到她要的一切。
第二次见到玫瑰,她缓缓的说:“……也不是要嫁给你姊夫,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很谈得来……绝不是要结婚,我是这么寂寞,身边没有一个人,周末的夜晚,室内空洞…要上街也天天有得去,但是我不想去跳舞喝酒,我只想身边有个人听我说话,说话给我听,结果你姊夫来了…其实并不是要嫁他。”
我默默的听,默默的叹息,她内心非常空虚,他利用了她,然而利害关系一来,他离开她。从头到尾,他并没有诚意。
他在家是大少爷,有情人、有房子、有孩子,离开妻子,他那可怜的收入起码少掉一大半,做人哪儿有这么舒服,为玫瑰?不如为自己,街上的女人多着,同必为区区的小事而牺牲他日后的幸福,他妻子又不是不原谅他,他再也没理由不猖狂放胆去做。
这决不会是最后一次。
姊姊常常说:“他不怕我?哼,谁跟他捱半世?他不告诉我他爱我,那还不行,还得当着那女人的面孔说。”
我问姊姊,“你现在很快乐?”
她得意洋洋地笑,是有这种人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然而我原谅她,她不知道有更好的事可做。
时间过得飞快,我在外边一晃眼住了七个月。
这七个月内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安逸地独自生活与工作,但是没有男朋友。我对男人起了戒心,有时倏男孩子约我吃饭,我会想,他是真诚约我?抑或是络别人约不到,所以现在来找我?我是否他的代替品,他是否在说故事?
姐夫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给我的无形压力有多深。我很明白,不见得每个男人都是谎言专家,但是我怎么分辨?我怎么知道谁是骗子谁不是?
就在周年的当儿,姊姊又开始呼天抢地的找着我。
那一日我刚刚下班回到家,还没有打开门,电话铃不住的响,震天价般,一直响到我抢着去听为止。
那头大哭声:“妹妹!”
又有什么事?
“不得了,你快来,你快来救我!”她大嚷大叫。
我觉得她好戏剧化,但因为她是我姊姊,我不得不问:“什么事?你要不要来我这里?”
她说:“你姊夫要跟我离婚!他要跟我离婚,”
“又”?次数太多了,我淡淡的说:“恐怕是这阵子你麻将搓多了,他吓你的,你把那狐狸精找来,打她一顿,啥事也没有,姊夫还不是乖乖被你牵着鼻子回家。”
他们夫妻俩,生活太平静,又喜刺激,过阵子便找个不幸的第三者来当牺牲品,以便证明他俩夫妻恩爱如昔。
姊姊哭诉,“这次不一样了,这次她把我打了。”
“什么事?”我问。
“她打我!我被那娼妇打了!”她哭诉:“我不活了,我真的不活了。”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动不动打人,人家自然还手,你怪得了谁?老姊,你简直像个泼妇,动不动伸手就打,老公又不是狗,你捏着棍子打死了他,他心不服又如何?”
“这么些年来,我陪着他捱,爹娘剩给我的那份钱,我贴了多少进去!他竟拿着我的钞票去贴女人!一打一打的玫瑰花,法国丝巾,日日陪人家吃午餐——”
姊姊就是这样,贴是贴了,可是贴得不爽快,贴了又怨,对姊夫一点面子都不给,爱骂爱打,粗鲁之极,姊夫压抑过度,又离不了她,只好到外边去发泄。
婚姻维持着,说是说为了孩子!可是自己人都知道是为了钱,姊夫那三千港元收入,跑到什么地方去有这种享受?姊姊用他的私蓄请佣人,买汽车,她自己也省吃省用,妹夫那三千元简直等于别人九千元般的享受,他离得了她?如果他现在真赚九千,他不要玫瑰?别说结婚十三年,三十年又如何。
我是老姊,早在玫瑰事件就离了婚,还等今天!这种男人要来做什么。一件脏,两件秽,他放横了心,反正捱打也捱惯了,老姊拉直声音叫,他当她唱歌。
这种家庭,两个孩子考试长期不及格……玫瑰并不知道这些内幕,若知道了,开香槟也来不及,嫁姊夫这种男人?自然,他“爱”姊姊,因为他没有能力爱其他的女人。
姚姊在电话里哭诉又哭诉。
我叹口气。
我答应他去看姊夫,听听他有什么好说的。妹夫在写字楼里,我约地去喝咖啡。
他说:“我决定离婚了,反正我光身走出来,什么也不理,什么也不带走。”
我说;“既然你有那么大的勇气,玫瑰那时候,为什么你不讲?”
“玫瑰?”他沉默了一会儿,“玫瑰不同,像我这种人,配不起玫瑰。我带着那份薪水过去,难道养得活她一只手指?况且我有两个孩子,总得付一点瞻养费。她的人格,她的学识,都是我尊重的,我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底子,我喜欢玫瑰,虽然开头没有诚意,但后来……”
我看着姊夫,他渐渐低下头去。
“现在这女人呢?”我问。
“是个过气歌女。”
我笑,“女人们喜欢你什么?”
“我不能再与你姊姊相处下去,她要付我三千元一月把我养下来,我到底还是个男人,她甚至不让我上街,整日整夜的钉着我,我真觉得没滋味。自从玫瑰之后,她日日夜夜地吵,我受不了。”
“她也是个可怜人。”
“是,我何尝不可怜,她牺牲十三年,我又何尝不是十三年,难道我的日子不是日子,男人也是人。”
“她不会放过你的,”我说:“她也不会放过那第三者,你知道你老婆,她毕生事业是缠死你,标准的拼命三郎,你当心点。”
“大不了给她刺一刀。”姊夫并不在乎。
“那歌女有什么好?”我问。
姊夫迟疑一下,“她资助我开一间旅行公司。”
呵,姊夫一辈子是这个样子。
我摇摇头。沉默着。
过一阵子,他问我:“玫瑰,你有看见玫瑰吗?”
“没有。”我说。
“她好吗?”妹夫问。
“我不知道,但是她与你还有什么关系呢?”
“我想念她。”
“你想想你那间旅行社吧。”我没好气的说。姊姊与姊夫,简直是一对活宝。
但是我还是去看了玫瑰,玫瑰正在洗头,来开门时额角带着亮晶晶的水珠,漂亮得如出水芙蓉,气色红润,我忍不住拥抱她。
“喂,喂,怎么了?”她笑问。
“你在恋爱?”我问:“这么美。”
“没有,谁还恋爱,怕都怕死了。”她吐吐舌头。
但是她的神情是愉快的,她已经忘了那件不幸的事。我很代她高兴,拉看她的手坐下来。
“你这么久没来看我。”玫瑰说。
“我不好意思。”我据实说。
“为那件事?”她笑笑,“我早忘了。”
“你不恨他?”我问。
“你姊夫?不不,我怎么会恨他,他是个好人。”
“好人?”我的下巴几乎掉下来。
“真的,他对我很好,我们在一起,曾经很快乐很快乐,”玫瑰说:“真的,我觉得他很好。”
“好?”我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放点良心出来。”
“他的确对我温柔体贴,尽足他力量帮助我,送花送糖。我相信他爱我,女人对这种事很敏感,尽管男人说爱爱爱,如果他没有真心,女人还是感触得到。你姊夫,他虽然后来跟你姊姊说只是玩我,我却深信他爱我。那时候我在酒店做事,无聊起来,喜欢嚼口香糖,他一打一打的买给我。不是口香糖本身的价值,而是他留意到,他费神去买了来。”
我呆呆的听着。
玫瑰说着我姊夫的时候,脸色是那么温柔。一点怒气也没有,他骗她,他使她失望悲伤,然而她从头到尾不怪他。我开始觉得玫瑰的光辉。
“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极之享受,他到我小公寓来喝杯酒,看点电视,我们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很多人误会了,不长久的事并不丑陋。看这只金表:是他留给我的纪念的,我不会忘记他,他是我认识的男人中最有诚意的最好的。”
我的心如刀割,“我不相信!”
“是真的。”玫瑰放下头上的毛巾,用梳子梳通头发。她的头发短得多了,额外清爽。
“剪了头发?”我问。
“那时你姊姊是短头发,所以我留长。现在还有什么留恋?短点容易打理。”
“你真爱他,是不是?”我问。
“我同情他,这么凶的妻子,那夜在我家开谈判,当着我的脸一巴掌一巴掌的打他,手势那么熟——她还问我:‘你要不要打他?’吓得我。”
“姊姊就是这点不好。”
“如果她原谅他,应该若无其事的生活下去,只眼开只眼闭,如果她不爱他,应该离开他。”
“玫瑰,人的观点是不一样的,我姊姊也是一个很可怜的女人,她的知识情意结永远到达不了你那个水准,你不能要求每个女人跟你一样。”
玫瑰笑,“但是我努力我用功。”
“我很高兴你恢复过来,”我说:“原谅我姊姊,她是那种到如今还穿厚底鞋喇叭裤的中年女人,配我姊夫是一对。”
她说:“你姊夫是一个极端聪明的男人,非常想向上爬,可惜出身不好,读书的机会不多,工作的机缘也未见佳,家庭生活没能满足他的个性,当年辛苦追求一个所谓千金小姐,可惜岳冢并没给他多大帮助,妻子仗势欺人,他实在压抑过度,一个可怜的小人物。我从来未见过比他更不快乐的人,只有如此不幸的人才会走极端,出来编一大堆放事骗女人来挽回一点点自尊。我很相信我给过他快乐与满足。”
我听完呆半晌,然后说:“我走了。”
“有空来看我。”玫瑰送出门。
走到路上,天蒙蒙下雨,一片灰色,不是不像我的心情。
我很难过。我从不知道姊夫是个自卑的小人物,经过玫瑰的分析,我才明白过来,恐怕姊夫自身也不知道。世上原没有正派反派之分,我们都戴着面具做人,面具戴上除下,一时白脸一时红睑,时忠时奸,过了一辈子。
不知是哪家店铺,开着无线电,播看一曲英文流行曲:“我要拥抱你至死,直至潮水不再升起。”
可是连玫瑰现在都忘记她爱过的人她恨过的人,现在她以一个心理学家那般的心平气和来分析一段感情,我茫然的想,上帝令时间使我们忘记创伤,过些时候,什么事也没有,大家依样葫芦的活下去,眼睛鼻子一样都不缺。
可是老姊现在惨了,生活实在不好过,拖着两个孩子,成日呼天抢地。
我训她,“没有男人你还是得活下去,如果活不下去,缺乏力量,非常痛苦,你可以去死,服山埃只需七秒钟,人死灯减,什么麻烦也结束,你放心,孩子们一样会长大,太阳一样升起来,凭什么你以为就你没男人不行?”
“你…一点亲情都没有!你——”
她开始摔东西,两个孩子眼睁睁地看着她。
她永远不检讨自身,这是她的毛病。“廿一年——”这是她的口头禅,她的时间是时间,特别值钱,别人的时间不是时间。
姊姊硬拉我去见那歌女。
我劝她,“没有什么好见的,一定比你漂亮,比你年轻,比你有型,你见了她什么好处?”
“我不看她不心死,”
“你看见她就心死了?”我反问:“有这种必要?”
“他离不了我,那时候连女大学生他都可以放过,他爱我——”
“你晓得什么是爱?”我反问。
“我嫁了给他!”
“嫁给他就是爱他?”我又反问。
“我整个人跟着地,我跟了他十六年,我为他养儿育女,含辛茹苦——”
“你都是为他做的?你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姊姊,你用用脑子,一切都是两个人共享的,现在他走了,唯一的法子是鼓起勇气活下去,改变生活习惯,我知道不容易,可是你总得接受这个事实,世上又不是你一个女人被男人抛弃,听我的,好好活下去,你又有孩子又有钱,还是比许多女人强多了。”
她仍是哭。
我离开她的家。她总会活下去的,再要找男朋友就难,她那个样子,她那种程度,她那类脾气。
姊姊最后说:“我情愿他跟玫瑰好!”
那个时候她可不是那么想。姊姊去找姊夫,那歌女连门都不开给她,她也没法子,回来重新哭。想当年他们两夫妻在玫瑰家冲出冲进,她一巴掌一巴掌掴打着姊夫逼他走,何等威风,我可以想像到姊姊以她那典型泼妇的姿态向玫瑰说:“你叫他跟你呀!你对他说呀!他会要你吗?”然后胜利的走了。
我知道玫瑰这种女孩子。她“吃苦”的定义是坐日本汽车、吃小馆子,不去扶轮会舞宴。不让她戴金劳力士表?那不行,不让她到丽花去剪头发?那不行。玫瑰最大的难处不过是感情上略不如意,姊夫也很明白,他真光着身子过去,玫瑰一天也不能收留他。
玫瑰岂能一天煮三顿饭,为他洗衣服熨手帕收拾床铺,玫瑰天生是一盘花,摆着瞧的,烟一薰,说不定也就变成老姊这个模样。
姊夫是真聪明,他的选择完全正确,直到他遇见更好的饭票,他离开老姊。他治得了老姊,也治得了那垂老的歌女,可是玫瑰——
姊夫说:“玫瑰是另外一种动物。你见过她穿银狐在街上走的样子?再寂寞也还是一头豹子,特别的气质,我凭什么与她一起走?我不配。”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玫瑰直说我姊夫对她好。他太了解自身,文明白玫瑰,他欣赏到她,她报他知遇之恩,就是这么简单。
爱情。
爱情是太太奢侈的事,我们谁也不懂爱情,因此大家都活得妥妥当当的。
你知道还有什么第三者的故事吗?说给我听听。故事大纲、永远是两男一女,或是两女一男,但正如一切故事,总还有里子,总还有别情,把内容分析一下,告诉我。
玫瑰说:“我真正的得到过他,即使是一刹那,胜过平凡的婚姻七十年。”
红色跑车
我跟赵咪咪说:每天上学,都有一个男孩子跟在我身后。他长得非常漂亮,穿得很合时,开一辆红色开蓬的爱快罗密欧。
赵咪咪听了马上说给陈莉莉听,她们俩笑作一团。
咪咪说:“哟,现在都不流行那种车子了,我大姐夫追求大姐的时候,开的正是那种老土跑车,现在他俩的大儿子都十二岁了,哈哈哈。”掩着嘴。
莉莉也说:“他老跟你身后干什么?怕难为情呀?为什么不请你看电影?”
我为之气结,“你们妒忌,是不是?你妒忌了。”
咪咪问:“他人呢?拿出来看看。”
我说:“他在我口袋里吗?我一时三刻怎么拿得出来?”
大蜜丝林说:“你们在后面说些什么?”
我们三人顿时静了下来。
大蜜丝林的脸板着,“别以为念了预科就可以在班房谈话,告诉你们,还有四年大学等着你们好好用功!”
我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
放学挽起书包走。
赵咪咪追上来,“怎么,放学他没跟着你?”
我不睬她,她们根本不相信这件事。
“喂,形容来听听,他到底有多漂亮?”咪咪追上来。
我还是往前走。
“你这人,怎么生气了?”她说:“讲笑话都不可以?”
“讲笑话是可以的,但是你根本不相信有这回事。”
“我相信好不好?”她问:“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
我站在门口等家中的车。
莉莉追上来,“喂,你们说些什么?”
“到小君冢去,逼她说老实话。”莉莉说。
车子停下来,我跟赵咪咪、陈莉莉上车。
咪咪说:“叫司机把车驶到咖啡厅去,我们吃点心。”
“我不去,”我说:“要说话在家说。”
她们只好服从我,我心里有种胜利的感觉。其实她们两个人好奇得不得了,但又嘴硬,不相信我会有“艳遇”……我不由得在嘴角露出一个微笑。
“瞧你那得意──”
“嘘。”我打断咪咪,嘴巴向司机呶一呶。
司机耳朵长得很呢。
到了家,我请她们到天台坐下,招呼她们喝汽水,然后慢条斯理的问她们想知道些什么。
“他有多大年纪?”莉莉问。
我说:“如果他只是个中学生,我就不会一本正经提起他。”
“人家是不是真的跟着你?”
“当然是,我家的车子一开,他的跑车也跟着开。”
我仰仰头。
“那他为什么不跟你说话?”咪咪问。
“我不知道。”老实说,我也有点失望。
“如果他跟你说话,你会怎么样?”莉莉非常紧张。
“我不知道。”我吞一口涎沫。
“你这个人,好比一团饭,你要准备准备啊,免得人家一开口,你就老土般的手足无措。”
我沉吟。
如果他走过来,我就大方地笑一笑。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
如果他与我打招呼,我就淡淡地说:“嗨。”
假使他进一步问:去兜兜风……
我是否应该答应他?
这个问题足以使我失眠一个星期。
咪咪推我一下,“喂,你在想什么?”
“啊,没什么。”
“味咪,”莉莉说:“我们今天在小君这边睡,明天一早,看看那个男孩子是不是像她说的那么够条件。”
还是不相信我!
我们在天台坐到天黑,回到家中,吃饭,换下校服穿牛仔裤。
唉,这套校服,任凭是一颗明星,穿上了也自成了丑小鸭。
我受够了,几时可以脱下它呢。还需一年,升了大学,可以穿“普通衣裳”出去。
那天咪咪与莉莉真的睡在我家中,我的床下格可以拉出成为一张客床,让她们两个人睡。
我担心了一夜,如果第二天那个“他”不出现,我就变成吹牛大王,宣告完蛋了。
第二天我装得非常镇静,梳洗,穿上校服,在早餐桌上等待咪咪与莉莉。
她们有压抑不住的好奇与兴奋。
我缓缓喝完牛奶,捧起书本,她们跟着我出门。
司机还没有来,他先送爸爸到写字间,再来接我。
我眼睛斜斜的向对面街里,那辆红色的小跑车果然停在那边。
我一颗心落了地。
我督定地低声对咪咪她们说:“别大惊小怪叫人注目。”
咪咪还是忍不住说:“这是一辆古董车子,很名贵的二九五○的爱快罗密欧,哗,多么有型。”
莉莉说:“且看看是否物似主人形吧,悄声,有人出来了。”
这时我们家司机也已把车子兜过来停在面前。
我们上车。
我镇静地说:“偷偷望回看,别太露痕迹。”
莉莉忍不住望回意,她张大了嘴:“哗!”
咪咪也呆住了,“哗!”
我心中乐得飞飞的。
“小君!他是多么的英俊!”莉莉尖声说。
司机忍不住在倒后镜看我们。
我推她一下,“请你控制你自己。”
“小君,”咪咪完全没法静下来,“他是个男人。”
“当然是个男人,”我说:“难道是个女人不成?”
“我的意思是,他不是个小孩子,我想他有三十岁,甚至有三十五岁,看见没有?啊!米色的??皮长外套,米色丝衬衫,米色灯芯绒长裤,”莉莉双手紧紧握在胸前,“太漂亮了,我喜欢他发型,松松地那么自然,他必然是天天洗头的,我保证他那种气质是属于建筑师或律师的……”
我含蓄而骄傲地微笑。
那辆红色的小跑车一直随我们的车在校门口停住。我们下车后,他还停在那里。
咪咪紧张地问:“他真的天天如此?”
我矜持地答:“是。”
“啊!”她们两人佩服得我五体投地。
可是他并不与我说话,一连数个月了,都是这样。
我已紧紧的记住了他的样貌,他最特别之处,自然是有一股雍容的气质,不同那些黄毛小子,蓄着汗毛当胡髭,贼头贼脑,一脸的面炮。
他是个大人,一个成熟的男人,我向往的想,他什么都懂得,什么都会,都可以教我,我不想跟住一个小男孩在人生道路上痛苦地摸索,他应该是我心目中的男人。
自从这一天之后,赵咪咪与陈莉莉无疑是对我另眼相看,可是令我烦恼的是,她们亦同时不停地追问我有什么下文。
可是并没有什么下文。
也许,也许我要为自己制造机会。
另一个早上,趁司机尚未把车子驶来之前,我轻轻走到那辆红色跑车前,探望车内。
车厢有点凌乱,有一大堆杂志与书本。
我多么希望可以坐在他身边,跟他去兜风。
正在思索,他出来了,我的心咚咚跳跳,但是我大方地挤出一个笑容。
他也朝我笑笑,伸手去开车门。
我正想再开口说话,已经太迟了,我们家的司机探头出来,向我叫:“小姐!”
我为免他多嘴,于是便奔过马路去上车,这讨厌的司机。
那辆红色的跑车还是跟在我们车后,直到抵达学校。
我觉得他彷佛有很多的话想跟我说。
他那整齐的浓眉,健康的肤色,适中顽健的身型,都给我无限的好感。
他们说少女都喜欢幻想、僮憬,但是我自问是个很实在的女孩子,我们的学校是男女校,也有男同学约我看过电影,我也未曾脸红心跳,这次是不同的。
周末不用上课,我借故跑到对面街去打听他的行踪。
我问看门的:“这辆红色的跑车,是什么人的?”
“是我们住客的,因大厦内没有车位,所以泊在路边,常违法泊车,收到告票。”
“他是干什么的?”
“听说在大学教书。”
“啊,是教授?”
看门人笑,“小姐,我哪儿懂得那么多?”
“他一个人住?”
“是。”
我心中有数。
即使我们的车都走一条路,他也不会无缘无故跟看我家的车停下来。
但是他始终没有主动与我说话。
若干年后,也许我会取笑自己,竟会为一辆红色跑车的主人犹疑失眠,但现在,现在我不能自己。
陈莉莉问我,“小君,你们还没开始约会吗?”
“也许是因为我这身校服,”我说:“使他不肯轻易开口。”
“可是我们都十七岁半了。”
“十七岁零十个月。”我说。
在校服的掩饰下,什么都看不出来,十三岁跟十八岁有什么分别?
咪咪说:“牛仔裤也一样,我们别穿牛仔裤了,虽然很潇洒,却完全中性,配上球鞋,简直男女不分,我们别上当。”
“那我穿什么?”我瞪眼,“穿套低胸晚礼服与四寸高跟鞋往他那辆车子边靠?”
“小君,”咪咪说:“略说你几句,也不必对我们恶声恶气,我发觉你的脾气最近变得很古怪。”我不去理她们。
但周末以后,那辆红色的跑车忽然失踪了。
头一天还好,我以为他有点不舒服,所以没出来,连接数天都如此,心中就牵挂了。
一星期不见,我简直六神无主。
跑去看门那里问:“是否他搬走了?”
“没有哇,出了门而已。”
“哦,”我放下心来,“多久了?”
“一星期了,说是两个星期才回来。”
“还有七天呀!”
“小姑娘,你挺关心他呀。”
我的睑涨红了,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行为是多么露骨荒唐。
我转头就走,逃似的回到房中。
我连他的名字还不知道呢,有什么资格去查问人家的下落?
我寂寞了。
打开书本,坐在窗前,什么地方也不想去,话也少了,终日托着下巴。
再等七天,当他的车子再出现,我会跟他说话,我会告诉他,我不介意与他约会。我不能够再等下去了。
我照着镜子看自己!大眼睛,尖尖鼻子,皮肤很好,头发乌亮,身裁适中,我并不难看,加以打扮,也就是一般人心目中的青春玉女,可是莉莉说得对,在一袭藏青色校服隐藏之下,一切都是妄然。
依我说,校服就是茧!我们是蛹!破茧而出那一日,我们就幻成蝴蝶。几时才可以过那种吸蜜汁的日子呢?我觉得万分厌倦,躺在床上尽打呵欠伸懒腰。
妈妈很敏感,不久便发觉我的异样。
她很含蓄,问道:“可是天气变化的缘故?要不要喝些药茶?”
如果我告诉她,一切不过是为了一辆红色跑车的缘故,她会不会相信?
以前我什么事都对母亲说:要买一条裙子,一双球鞋,生日想开派对,暑假欲往日本旅行,老师对我偏心,同学与我吵架,凡此种种,她都会与我分析理解,我与妈妈之间并没有代沟。
但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我的心事却不敢向她倾诉,我憋得难过,情愿同咪咪莉莉诉说。
呵大概女儿同妈妈的疏远,便是在这个关键上开始的。
在这一个星期内,从愉快的孩子,我变为一个忧郁的少女,所以当那辆跑车忽然又再出现之时,我竟控制不住我自己,我霍地站起来,马上奔过去,走到对面街。
我连外套都没有穿上,站在他车子旁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可是我又不愿意回家,因为既然他回来了,我就想见到他。
我没站多久,身后便有脚步声传来,我心中惊喜,听到他的脚步声也是好的。
我连忙转过头去,却呆住了。
来人是一个女郎,不很年轻了,甘余三十岁,但是长得美,不施脂粉,非常好的皮肤,略带憔悴,因此应增风韵,她有一头好发,云一般被在双肩上,双目如寒星,她身披一件棕色貂皮长大衣,却配一条米色灯芯绒裤,一双球鞋,故此我以为是个男人的脚步声。
母亲也有貂皮大衣,却不是这样穿法。
她一直向我走来,取出车匙──
什么,她要来开这部车?
果然,她礼貌地朝我笑一笑,“请让我一让。”
“可是──”我低声嚷:“这部车不是你的!”
她很诧异,目光在我身上扫一扫,并不回答我,用锁匙开了车门上车。
我顾不得颜面,冲口而出:“你是谁?”心中急得要哭。
她本来已经开动车子,闻言停下来,抬起头,温和地问我,“你又是谁,小女孩?”
我僵在那里,一字也说不出口。
“当心冷。”她笑笑,把车子开走了。
我又呆呆的站半晌,垂头丧气的回家去。
她是谁?
再明显没有了,傻子也知道的答案:她是他的情人。
他们俩是多么相配的一对!
我把脸枕在书桌上。
书桌上有一块玻璃,冰凉的玻璃贴着我的睑,渐渐我的脸也变得冰冷麻木,我发觉我自己在淌眼泪。
我一直不知道红色的跑车还有女主人。但是它的男主人为什么老跟着我?
跑车到深夜才回来。
他与她一起。
风很大,天气很冷,跑车的帆布蓬已经升起,她依偎在他身边,两个人靠得很紧,他点着了一枝烟,吸一口,她问他取烟,他不肯,两人争起来,孩子似的笑成一团。
我静静站在窗前,心里像是塞着一块铅,终于他们两人进去了。
我呆了很久,没精打采的睡了。
一整夜的梦,一次又一次,看见他开着车子,在我面前停下,轻声问我,可有空陪他去海滩一走。醒了我流了一脸眼泪。
第一天早上去上课,他的车子不复由他开出,那个女郎披着一头长发,呵着白气,成了车子的新主人。
我辛酸地闭上眼睛,红车子一直停在咱们学校门口,我下了车,忍不住跑过去察看,到底它干吗停在哪里。
正在张望,那女郎看见了我,温和地向我微笑。我再次看见她,竟不敢出声。
“你在对面的学校念书?”她的声音很平和。
我点点头。
“念预科了吧?”她问。
我又点点头。
“你们真好,年轻,充满希望……”她感喟的说:“最好是青春了。”
我不响。
她也未曾老,皮肤白而腻,浓眉长入鬓,说“青春最好”不外是客套语,因为我们除了青春外,一无所有,一无是处。
“我住这里,老房子,马上要拆了。”她说。
呵。他天天早上开车到这里,不外是来见她,而我竟以为他是跟着我。
我悲哀的站着。
“我订婚了,因此先搬去与他住,然后再找一层新房子结婚。”
她说得那么详尽,由此可知,我的心事,她都知道,真是个聪明细心的女子。
结婚,他结婚了。
她温柔的说:“他已经四十岁了,好做你爹了。”
我还是呆呆的站着。
远远学校的上课铃响了。
她说:“上课了,当心迟到,快去吧!过马路小心。”
我低下头,转身过马路,回到课室去。
莉莉与咪咪照样高谈阔论,说着周末那个派对的得失,我静静的坐着,自觉长大了很多很多。
莉莉推我一下,我觉得有点烦腻,侧了侧身,我太明白,她们说话之前,总要推人,或是拍人一下,非常的幼稚。
“怎么,他还没有跟你说话?”莉莉笑问:“那么漂亮的男人,竟是个哑巴不成?”
“你不要以为自己很滑稽!”我忽然生气了,“我只觉得你非常轻薄。”
小蜜丝林刚进来听到,马上说:“上课铃已经打了,你们还在说话?”
我愤怒的站起来说:“我们是中学生,不是小孩,蜜丝,我希望你以后对我们说话,别老是骂骂骂,态度好一点。”
说完了,我立刻坐下,全班同学为我这种态度吓得呆住,连蜜丝林也怔住许久。
过了一会儿她说:“小君,你跟我到校务署,其他同学,请温习功课。”
我跟蜜丝林出去,大无所畏的样子。
我满以为她会将我开除,开除了就算数,索性到英国或是加拿大去念书。
谁知过了一会儿,蜜丝林问我:“小君,我的态度真的那么恶劣?”
“不要再责备我们,紧紧管着我们,给我们一点自由,尊重我们一点。”我说:“知道你与其他的老师都是望我们好,可是我们也有自尊心。”
蜜丝林抬起头,“好,你们长大了,我尽管尝试开放一点。”
我讶异,“你不责罚我?”
“为什么要责罚你?学生也有发言权。”她说:“回去上课吧。”
我肃然起敬说:“谢谢你,蜜丝林。”
她笑笑,抬起头感慨地说:“现在社会的要求真不一样了。”
回到课室,同学们都好奇地看看我,我静静坐下,不出声。
好不容易捱到放学,咪咪再也忍不住,扑上来,问我:“你疯了?你这样冲撞老师?”
我看她一眼,不理她,上了车回家。
她懂什么,她们还是孩子,表替她们庆幸。
到家我坐在厨房吃点心,母亲问我:“心情还是不好?”
我强笑道:“跟老师吵架。”
“反正明年也得送你去英国的了””
“妈,”我说:“我想现在就去。”
“现在怎么去?”母亲愕然,“学期中央,哪儿找学校去?”
我低下头。
“为了什么缘故?”她闲闲的问。
我不响。
“为什么现在不与妈妈说话了?”她问。
仿我竟不知在什么地方开口才好,眼睛戛咽着泪水。
妈妈轻声说:“那位庄先生,人家都四十岁了,你爸才四十三。”
我一怔,头垂得更低,心大力跳动,原来妈妈全部知道。
“人家是事业有成就的大学教授,怎么会看中你这个黄毛丫头呢?”
我的眼泪淌了下来。
“你还年轻,将来难保找不到像庄先生这样的人才,我知道你对男人的欣赏力这么高,我也很高兴,至少你不会跟不三不四的小阿飞来往。”
我看看窗外。
“他的未婚妻是着名的女画家!”母亲也沉默了。
她真是个好母亲,一点也没怪我幼稚,反而温言安慰我,我夫复何求?
我握住了母亲的手。
“成长永远是最痛苦的,”母亲说:“女儿,你要努力啊。”
“是,妈妈。”
“不要令妈妈失望。”
“是,妈妈。”
不久他们就结婚了。
他们亲自送了糕饼过来!母亲大方的与他们应答。
我在屏风后偷偷地看着地,眼泪往心里流。
我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比他更动人的男人了,那么潇酒,那么有才学,那么漂亮,微微有点孤傲,举止斯文大方。
我永永远远不会碰到那么有条件的男人了。
我竟晚出生了十年,遇见他也等于白遇。
母亲叫我出去,“小君,小君。”
但是我躲在屏风后动也不动。
他们终于告辞了。
我抹乾眼泪,母亲也没有追究,她真是个好母亲。
我没精打采地出门闲逛,家附近永远是静寂的散步好环境,不少情侣每个黄昏都在这里出没。
夏天时,两旁的影树会开满红艳艳的花,我抬起头,现在是冬天,碎碎的黄叶落了一地。
那辆红色的跑车已经开走,听说他们搬到石澳去住。
我坐在街沿,用手捧看头,心中一片迷茫,毫无归属。他也知道我眷恋他的事吧,否则怎么送饼来呢?我不怕他笑我,相信他那样的人,也不会取笑一个小女孩,可是我的心……
他那双浓眉,他那对明亮坚定的眼睛……
我傻傻的坐着。
忽然有一辆跑车自小路呼啸而至,把我吓了一跳,它就停在我面前。
它是鹅黄色的,流线型,最新的欺式。
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男孩子探头出来,问我:“小姐,我找落阳道三号,迷了路,可否指点我一下?”
“就在下面一条街。”我说。
“啊。”他温和地笑,“谢谢。”雪白的牙齿。“那是我舅舅的家,他们新搬来。”
“啊。”我应他。
“你也住这里附近吗?”他问。
“是,前面一号。”
他点点头,再看我一眼,把车开走了。
我回家去。
母亲正在插花。
她微笑,喃喃说:“红色的跑车去了!有黄色的跑车来。”
我转头说:“妈!”却忍不住露出笑意。
我心
却尔斯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忙,于是说:“我现在没空,你隔一会儿再打来。”
莉莉伏在我桌前,“你对男人总是这么不客气。”
我笑笑。
倒也不是。
我对有些男人是很客气的,因为好的男人不多,所以态度才转变——劣男人是劣马,保持距离的好。
十一点半却尔斯打电话来,我对他说:“我要到九龙办事,今天的午餐取销。”挂了电话。
莉莉问:“那个是谁?”
“谁是谁?”
“比却尔斯更好的人。”莉莉说:“所以你推掉却尔斯。”
“全世界的人都比却尔斯好。”我说。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莉莉问:“他长得高高大大,也顶舍得花钱,收入稳定……项会玩。”
我哑然失笑。是。可是他一日看多少书?
我说:“你觉得他很好?我认为他太夸张、浮躁、浅薄、又喜欢吹牛,充阔,一无是处。”
莉莉说:“我觉得他过得去,如果你不要他,介绍给我。”
我收拾办公桌上的杂物,但笑不语。
“怎么,不舍得?”莉莉问。
“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我说:“也罢,星期一约他吃中饭,你一起来,将来吃了亏别怪我。”
她说:“绝不怪你,吃亏的不一定是我。”莉莉说。
狠。
现在的女孩子就是够劲够狠?
我开车回家,顺便载莉莉到尖沙咀。
她问:“你到什么地方去?今天周末。”
我说:“我昨天买了一本小说。看到半夜两点,今天下午打算把它读完,然后睡个午觉,到妈妈那里去吃红烧鸡,替七岁的侄子补习暑期英文。星期日呢,到哥哥公寓去玩,游泳池里泡泡,不晓得多乐,早点回来睡觉,星期一精神奕奕上班,告诉你,我有一本庚辰本红楼梦,我非好好的享受,慢慢细嚼。”
“怎么,你以前没看过红楼梦?我倒是看过一次。”
我笑,不出声。莉莉与邓尔斯很可能是一对儿。至于我,我实在没空陪这种男孩子耗,没一点内涵。
我说:“你到了。”
“周末这样子渡过,你不闷?”莉莉问。
“没有男人就是闷?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都像花痴?”我笑,“我觉得我的周末安排得再丰富没有了。”
“那么你做一辈子的老站婆?”莉莉问。
“不,”我说:“等我遇到合适的人再说,。”
“再见,祝你好运。”莉莉向我扬扬手。
“好运。”我说。
星期一,莉莉打扮得特别漂亮,我马上想起答应给她介绍男朋友,打电话到却尔斯那边去,他装模作样的说:“今天……今天,好,我看看能不能推一推大都会广告公司的午餐,我隔一会再打给你。”
“好。”我暗笑。
他这种幼稚我已领教多次。以前女孩子喜欢耍这一套:爱慕虚荣,好高骛远,做作矜持,但现在男人都这样子。却尔斯喜欢有点名气的女孩子,照片登过报纸的,职业高贵,绝不是秘书级人马。
所以莉莉并没有什么机会,只是她不知道,不过有时候男女之间的事是很难说的,也许他们有缘份。
电话响了,是却尔斯。
我笑眯眯地问:“怎么?没有空呀?”以退为进。
“有,有。”他说。
我带着莉莉一起去,他只看了莉莉一眼。其实莉莉长得很俏,也很活泼。
可是却尔斯找女朋友,先要问是哪间大学毕业的,浸信会与中文大学的免谈,师范学院嫌寒酸,香港大学尚只马马虎虎。
第二:看本人能赚多少,最好收入旗鼓相当,如果娘家富足,将来可以帮助女婿的,太理想了。
第三:要年轻貌美,拿得出去见人,跟朋友有得交待。
可是以他这样的条件,实在追不到什么好“货色”,莉莉算是上挑的了,他若再嫌,迟早半天吊,到年纪老大,也就是个孤苦无依的腌脏老人。
所以我好意的点醒却尔斯:“做人呢,千万不要要求太高,最主要是安份守己,否则得不到幸福。”
却尔斯问我:“你呢,你何尝不是要求高。”
“我?”我笑,“做朋友应该志同道合,我最大的嗜好是看书与聊天,对于的是高,大舞会,扮得花舞蝶似的到处飞,实在没有兴趣,你不是不知道,所以吃午餐我也不想出来,你不用浪费钞票了。”
即两期被我这一顿话说得脸色发白。
莉莉在一边只是笑。
我说下去:“你们一整班朋友都这个样子,尤其是小陈,个个星期日带条泳裤、半瓶太阳油站在皇后码头揩油搭朋友的游艇去晒太阳,真没出息。男人大丈夫,最重要是‘尽其本份而游于自得之场’。大好的青春,为什么不做些有益身心的事?”
莉莉笑出声来,“这好像是导师教训小学生。”
却尔斯也笑。
他不是坏人,只是个稻草人。。
那次午餐之后,却尔斯没有再来找我。
我问莉莉:“喂!却尔斯有没有约会你?”
她失望的摇摇头。
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安慰莉莉,“其实却尔斯不是什么好人,听说他今年已向八个女孩子求过婚,其中有电视明星、歌星、大学生、人家的太太……什么都有,我们为什么要做其中第九个?是不是?”
莉莉不响。
她说:“我倒觉得却尔斯很风趣。”
我笑,“真是各适其所,却尔斯这样的人居然还有美女青睐。”
莉莉显然是不以为然。
她说:“他可是嫌我不够漂亮?”
“不会,你够漂亮了,你很好。”我说:“别担心,像却尔斯那种男孩子,香港多得不得了,中环一区就三十万个,你喜欢那种人还愁没机会?”
莉莉这才展开一个笑容,“这样我又乐观点。”
我问:“这些日子你跟什么人来往?”。
“我有个表哥从外国回来,妈妈老叫我与他约会,我们出去过一两次,那人是个小老头子,问得要死,又不跟我说话,我对他的态度已经够冷淡了,谁晓得他对我更差,整个人像是在冰箱里搁过似的,气死我,以后再也不跟他出去,拚着做老站婆也不出去!”
我笑。
“却尔斯这么好,你还批评他!你没见过我那阴阳怪气的表哥呢。”莉莉说。
莉莉今年二十一岁,话特别多,人特别活泼,她与我做同事已经一年多,刚刚进来的时候称我为“老板”,我就老老实实地跟她说:“莉莉,你的职位是秘书,我的职位是经理,我们的老板同是美华企业公司,所以我们是合作人,明白吗?”
我们相处得很好,平安无事。
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孩子气特重,像却尔斯这种男人的真面目,她居然看不清楚。
过很久却尔斯终于来了电话。
“嗨!”我以一贯愉快的声线。
“你那女秘书叫什么名字?”却尔斯问。
“叫莉莉。”我很乐意作答。
“分机几号?”他又问。
“四三三。却尔斯,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噜嗦你几句。”
“什么?”他问。
“却尔斯。女人都是一样的,最好是门当户对,丈夫略比妻子强一点。趁早结婚,享受家庭之乐,不要以为你现在年轻,花多眼乱,做只蝴蝶,扑来扑去,仿佛乐趣无穷的样子,其实苦多过乐,每周末约人约得心疲力倦,每日下班回家是冷冷清清的。结婚有结婚的好处,你想想,却尔斯。”
他不出声。
“忠言逆耳。”我叹口气,“你去约会莉莉吧,她是个很能干很可爱的女孩子,月薪也近三千五,家庭清白。”
却尔斯反问:“你呢,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我?”我说:“我?”
“说来听听。”却尔斯说。
“中英文比我好一点,钱赚得比我多一点。比我理智比我镇静,比我成熟比我聪明——什么都胜我一筹。”
“你以为这种人真正有在?”却尔斯问。
“为什么不?”我笑着反问:“我根本是个最普通的人,比我略胜一筹的人不知有多少。”
他笑。
后来他就约莉莉上街,莉莉兴奋得不得了。
却尔斯并不是坏人,只是老土,喜欢在女人面前夸口。他若真开部金色劳斯莱斯来接我上一百尺长的游艇,我也就听他吹牛,偏偏他又只开一部老爷车。若果他有诚意,别说是老爷车,挤公路车我也干,偏偏他又只想揩油。吃个中午饭什么的,我想来想去,犯不看与这种人在一起抛头露脸的,所以不做这种没前途的事,想必他也明白,所以退一步找莉莉。
其实莉莉样样胜过我百信:年轻、漂亮、够劲、皮肤油光水滑、绷得紧紧,笑容可掬……诚然,她没念过大学,她不爱看书,但是这有什么关系?与却尔斯真是同类同族人。
现在却尔斯常与莉莉见面。
有一日,我拿着文件到外头找莉莉,有事问她。她与一个年轻男人在说话。
莉莉一见我,连忙撇下他迎上来。
那男人一侧头,我呆住了,只见他浓眉大眼,薄薄的嘴唇,笔挺鼻子,一副高傲的样子,身上是白衬衫,灰色西装,灰色领带,一双薄底黑皮鞋,浑身上下,让人看着,说不出的舒服。
我心忽然温柔下来,轻轻放低文件夹子。
莉莉跟他说:“你走吧,我都知道了,现在我老板找我有事,没空跟你说话。”
我忙说:“莉莉,我没要紧事,你们谈吧。”
可是那男人向我点点头,转身就走。他略带点瘦削,手插在裤袋里。
我问:“他是谁?”
“谁?他?”莉莉气鼓鼓的说:“他就是我表哥,那个神经病。”
“什么?”我惊问:“那就是被你形容为木头木脑的小老头子,我不明白!”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大清早跑来教训我。”莉莉气得不得了。
我说:“别在这里嚷嚷的,到我房来喝杯茶慢慢说。”
她说:“我妈妈也是的,自己不敢说的话,倒叫外人来教训我。”
“君子爱人以德,他身为表哥,说你几句也很应该。”
“你不知道其中因由,他有什么道理干涉我晚上几点钟回家?”莉莉硬是不服气。
我坐下来,呷一杯茶,心中盘旋着那个人冷峻的嘴角。
我略为迟疑,问莉莉:“你表哥什么年纪了?在哪里做事?有没有女朋友?”
“三十五岁,在港大做高级讲师,未婚,没女友。”莉莉撇撇嘴,“谁跟他做朋友?”
我的心活动起来,“他有什么嗜好?”
“屁嗜好。整个周末锁在家中不出去,他屋子很大,政府津贴的。有次我想借他家的客厅开派对,他硬是不肯,你说小器不小器?只有妈妈叫他来吃饭,他才来,妈想我跟他走在一起,你猜他怎么说?他说:‘莉莉还小。’我妈说:‘也二十一岁多了。’他说:‘不是年龄,而是心智。’气得我。”
我抿看嘴笑。
“你看他那个样子,身上永远长期带孝,只得三个颜色:黑、白、灰,一年四季,单看他的服饰就闷死人。”
是莉莉不懂欣赏。
“你怎么了?”莉莉问:“你不是觉得他有可取之处吧?”她透着诧异。
我叹口气,摊开文件,我说:“你看看这一份电讯的来龙去脉,我根本莫名所以然。”
“你最近是有点不集中。”莉莉说:“我来替你寻一寻。”
我说:“老姑婆,没法度。”
人家未必喜欢我。我想。
这么个理想的人物,找什么名门闲季找不到?我又叹口气。我这个人很少自作多倩,叫我看得上眼的男人送真不多,所以我一向规规矩矩,没有烦恼,现在倒叫莉莉的表哥引起心中一阵阵涟漪——真文艺起来了。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爱克斯广告公司。”莉莉头也不抬。
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是,你表哥。”
莉莉问:“你为什么要知道他的名字?他叫悦恺,姓谈,谈悦恺,名字都比别人怪一点。”
我点点头。
那日下班,忽然寂寞下来。
一向我都不觉得寂寞,一向我认为孤独不等于寂寞,但是现在我很想身边有个人陪着——当然是情投意合的人,不是张三李四。
我看看某几上的电话。电话铃多久没响了?不如挤掉它,一个月省下三十余元。
我呆呆的翻开红楼梦,呆呆的又合上。
我不同莉莉,可以公开的承认喜欢一个人,问他要约会,我今年三十一岁,莉莉只有二十一岁,有很多事是她可以做而我不可以做的。
我又叹口气。
这是我最烦躁的一个周末。
星期一我来不及的去上班,希望工作可以镇静我的心情。
莉莉九点过五分到写字间。
她放下手袋就跟我说:“怪事。”
我淡淡的问,“却尔斯向你求婚了?”
“不是——想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才不嫁他,玩管玩,嫁人要嫁牢靠的,像他那种人,赚五千老想花一万,嫁了他岂不苦一辈子?唉呀,真是一只空壳子,真被你说对了——那日我上他公寓去,你猜他送我什么礼物?什么狗屎垃圾的一只新加坡兰花镀金别针——他当我什么,真气死人。”
我微笑,“那你还见他不见?”
“见,自然见,大家玩嘛,怕什么?”莉莉仰仰头。
我点点头。我早说过,却尔斯连莉莉还追不到,他如果不加把诚意加把心机,就只好永远吊儿郎当在中环晃,到老了就晓得苦。
“你想他送什么?”我问莉莉。
“他送得起什么?”莉莉扁扁嘴,“最好是鲜花糖果,开心好看,他呀?也不出去打听打听,K金的手链子都一千元一条了,充什么大头完。”
我笑,要的,物价飞涨,男人很难做,现在略白一点,没有疤的一卡拉钻石都得三万多。”
“没有这三万多结什么鬼婚?”莉莉说。
我很好笑,我说:“却尔斯大概很久没上街,根本不知行情。”
我们相对大笑。
“嗳,我差点忘了说怪事了。”莉莉想起来。
“说吧。”
“我那表哥周末忽然来我们家。”她说。
“怎么?”我的心跳。
“他向我打听你的事。”
我的心剧跳。
“我跟谈悦恺说:你不用想了,人家会睬你——”
“唉呀,”我叫出来,“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为什么不?”莉莉朝我瞪眼,“他哪一个字号的人物?想追求你?”
“为什么不能?”我涨红了脸,“你还说了我什么坏话?”
“坏话?我把你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说你眼角不知有多高,所以找不到男朋友。又说你能干,一个女孩子家月新近万,自己支撑一间屋子。嘿,还要怎么样?”
我急得发慌:“那么后来怎么样?”
“后来?后来他坚持要你的电话号码——”
“你有没有给他?有没有?”
“有,公司里的。”
“那就好。”我吁出一口气。
“咦,你不会是对他有兴趣吧?”莉莉的表情怪怪的,“那种人。”
我笑笑。我的心事,怎么能告诉她知道。如果她不了解她的表哥,她也不会了解我。
我摊开公文,开始工作。
我心中有七分欢喜。到底谈悦恺也注意到我了。
由此可知我们之间有那么一点默默契,我不致于是自作多情。
莉莉冒失的敲门:“对不起,我曾经跟谈悦恺说:你也打听过他。”
“是吗?!”我又惊又喜。
莉莉马上看出瞄头来,“你——”她指看我。
我仍然是笑。
我坐端正了,一心一息等电话响。
莉莉端张椅子坐着对我说:“他是独子,这次回来,倒是找到份好职业,他有五年教书经验。这人胆子小,离不了学校,连她母亲都这么说他,自三岁念幼儿班起,到二十五岁拿博士,毕业又读研究院,现在又进大学教书,真是的。”
我很专心地听着。
“他没有啥嗜好——看书算不算嗜好?”莉莉问。
“当然是。”
“那么他有个娘娘腔的嗜好,他喜欢看红楼梦。”莉莉说。
我点点头。
“他还喜欢做蛋糕。你相不相信?那么一个大男人,还喜欢做蛋糕。”
我温柔的问:“做得好不好?”
“好极了。”莉莉说:“我不能违背良心,他确实做得好。”
“还有呢?”我问。
莉莉想一想:“种盆栽。”
“他那么多嗜好,你还说没有?”我问。
“这些算什么嗜好?”莉莉不以为然。
“那么上的是高、到游艇玩、追求女孩子算嗜好?”我反问:“难怪你时常有约会。”
“嘿,你倒是顶欣赏谈悦恺!我恨他那副当女人是死人的态度。”莉莉不屑的说:“我也当他是死人。”
“出去覆信吧。”我说:“好几封信等着你覆呢。”
“唉,结婚是很难的,”莉莉忽然有感慨!“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谈何容易!”
我仍然是微笑。
电话铃响了。我接过。
“找林小姐。”那边是年轻男人的声音。
我有第六感觉,这人一定是他。
“我是。谈先生吗?”我直问。
他意外的说:“是。你怎么猜得到。”
我不响。
“我正是谈悦恺。我想约会你,林小姐,请你赏面。我没有大汽车,没有游艇,我是个穷教书,啥也没有,但我有诚意。”
我答道:“你表妹还批评你不会说话呢。”
“我与一个小孩子没什么好说的。”他说。
“好得很,约我什么时候?”
“星期三?”
“好。”
“中午?”
“好。”
“大会堂。”
“好。”
“真爽快。”
“星期三见。”我说。
放下电话,我搁了三十年的心事也跟着放下。我很清楚,谈悦恺是我在寻找的那个人。我等了他这么多年了,芸芸众生当中,我终于遇见了他。
莉莉说:“你答应他的约会!”她瞪目。
我点头,靠在椅背上,吁出一口气。
“我真不能相信,这么乏味的一个人,居然获得你的青睐,我怎会相信!比起谈悦恺,却尔斯到底还活络点。”她吐吐舌头。“你真是一个怪人。这些年来,我帮你推掉的约会不知有凡几,没有一个男人能够令你诚心诚意的赴约,没想到我表哥——唉,真怪。”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是一种极度满足的笑,在我记忆中,我还未曾这样子笑过,就差没手舞足蹈。
我在期待星期三。我像是认识他已经三十年,这三十年来我在拼七巧板,他是我少了的那一块,现在刚刚好可以拼成一张十全十美的图画。
星期三我们真可以畅所欲言的谈话。哈!
莉莉过一会儿又进来说:“喂,好消息。”
“什么事?”我笑,“任何事对你来说都是好消息。”
“却尔斯请我到嘉蒂斯晚饭。这表示他开始重视我。”
“重视你又怎么样呢?”我问。
“说不定有意外的发展。”莉莉说。
“你才把他批评得一文不值。”我取笑她。
“我恨只是根他没诚意,专门在风和日丽的时间出现,风大雨大的时候他却躲得影子都没有。”
“祝你幸运。”我说。
“做人真需要运气。”她说。
却尔斯在嘉蒂斯约她见面,原来是向她求婚,献上一只钻戒。
我笑,“老小子,真不容易,下了决心了。”
莉莉说:“这石头是不是黄了一点?”
我笑:“再黄一点倒好,索性可以充白燕钻。”
莉莉笑,“死相!”
我说真心话;“也不容易了。”
“是呀,将来我遇到更好的,这戒子可不会还给他。”莉莉说。
“你们打算订婚?”
“订婚也蛮好玩的。”她很满意地看着那颗钻石,“现在他每日来接我上下班。”
“那岂不是好?”我说。
却尔斯与我通电话,我恭喜地。他酸溜溜的:“你也恭喜呀,莉莉说你与她的表哥很合得来。”
“的确是。”我承认,“我一向喜欢科学家。”
他不响。
“莉莉是个好女孩。”我说。
“如果我买得起更大的钻戒,我可以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子。”他说。
我回敬:“如果她是个更好的女孩子,她也不会接受你那只戒子。却尔斯,可以了,多大的庙装多大的佛,可以啦。”我说:“我们是朋友,才劝奉你几句。”
他挂了电订。
我与谈悦恺出去过数次,大都是听音乐与在朋友家谈天。我们都觉得佳期近矣。他并没有送钻戒给我,我们只选购一对最普通的白金指环。
他是一个静默的科学家,平日琐事一概不理,都交了给我,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清逸的人,我衷心的佩服他。
我们差不多与莉莉同时结婚。莉莉为了房子大小,地段高低与却尔斯争执很久?而我,我简单的挽起箱子,搬进倪恺的宿舍房子,自己的公寓交给银行租出去。悦恺连家具都没有添一样。
而莉莉日日与我噜嗦.投诉北欧沙发不牢靠,糊墙纸的装修公司欺骗他们等等。我听了都一笑置之。我与悦恺之间并没有如此复杂。
有时下班回到家,吃完饭,我照样在床上看儿童乐园,看到有趣的故事,递给悦恺过目,他会笑笑,递还给我,这就是我的婚姻生活。
各人的要求不一样,我找到了我所要的,莉莉也找到了她所要的,皆大欢喜。
女朋友的女朋友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这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事。
我见她是在一个夏日。
我与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运大厦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邮局寄包里给外国的亲戚,我在旁边等她。我跟这个女朋友认识很多年了,她的缺点很多,可是我觉得人的缺点一向是很多的,所以并不以为意,我不大喜欢换女朋友,我连鞋子的样子也不大换,穿来穿去是一个欧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欢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难听,她现在也不小了,廿二、三岁的女孩子,最期望结婚。她说最好我们年尾结婚。我无所谓。
我认为爱倩止于此,爱情讲究的不是热度,而是耐久。这一点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从一而终,负责任的人。一辈子只念过三间学校——小学一间、中学一间、大学一间。从一而终。
可是那个夏日,我看见了她。
不,不是我看见她的,我都弄胡涂了,是小意先看见她的。小意寄了包里;要去海运大厦逛衣服铺子。
我记得我想回家睡午觉看武侠小说。
小意还很生气,她说还没结婚就一副老头子样儿,从来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电影,还专门挑莫名其妙的来看。连逛时装也不肯。
我没说出来。其实那种时装我们又买不起,一件衬衫都好几百,我家一没做戏的女儿,二没有抢银行的儿子,这种店怎么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红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没法子。
才走出邮政局,迎面来了一个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声!“老四!”她说:“真是她,喂!”她叫起来,“老四!老四!不认得我了?你是几时回来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连忙白小意一眼,她没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脚,听她要说些什么。我只好走过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里来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转背她就逐个批评,我也觉得她没做人妻子就摆个太太样子。
一个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儿有这种名字的?这跟长三堂子里的人名倒有点像。
我看过去,当时小意穿看牛仔裤,一件很好的衬衫,袖子卷着,头发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满意,这样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个毛病,喜欢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裤管下,不过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当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睑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个很高的女孩子,极高的。穿一条薄薄的麻布裤,一件薄薄的麻布宽衬衫,长袖子,衬衫上面绣满了花,都是浅蓝深蓝的花。长头发束在顶上,梳成一条粗辫子,辫子又盘成一个圆髻,上面打横插着一枝晶莹的玉簪,虽然不很绿,可是也属好玉。戴玉镯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却少有。这时候天真热,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贴在身上。身段的纤细、苗条与柔软是少有的,她的脚上是一双薄底凉鞋,浅蓝色的。我最最喜欢这一种鞋子。我简直不敢抬头看她的脸,怕她长得太美了。
我终于看了,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种美艳,只是浅棕色的皮肤,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气逼人而来,但不知为什么,她脸上有一种倦态,形容不出的倦态,不是睡眠可以解决的,她眼底下有一层黑圈。她一边微笑,听看小意噜嗦,一边出着汗,用手抹着额角,她身边地下放看一包包的东西,显然也是买了东西。
她其力的确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来,小意说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可是她很礼貌,太礼貌了。她点看头,应着,可是没有参加说话。
忽然之间小意把我拉了出来,“家明,过来,过来见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简单,人家可没把她当老友。
我只好前去点点头。
那女子正面对看我,我看到她脸的正面,她在右顿脸上有一颗痣,眼睛抬起来,虽然没有太多的神采,但确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来不及的说:“老四是我的朋友,我们在中学同学过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软弱的点点头。
“老四,我们去喝茶,你现在开车没有?”小意问。
“我现在走路。”她答。
“车子呢?”
“卖了。”
“又买新车?你买什么?这次买要买马萨拉蒂了!”小意羡慕的说。
小意就是这一点不好,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老是羡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对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们俩正好是一对。
可是这个女孩子!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种出世的味道,仿佛在这世界上,只是暂时停一停,她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环境,有更好的事要做。这种感觉是很难形容的,可是我觉察到了。
我看着她与小意说话。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来,她喝柠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么。
她想了很久,说:“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随随便便的坐下来,汗凝在她额角头上,饮料来了,她默默地喝着。
小意一直说:“老四……你看你,穿成这样子,那衣服薄得我几乎看到你内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头发又乱,人还是懒洋洋,算什么?嗳,巴黎怎么样?”
老四笑笑,“到处一样。”
“我与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说。
我从来没提过我们会去巴黎,不晓得她是怎度想出来的。她问老四:“巴黎可爱吧?你耽了四年,总有留下来的道理,有没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着老四的反应。
小意又说:“你买了什么东西?”
“五双皮鞋。”她说:“我没有皮鞋了。”
“我的天!你还是穿平底鞋。不过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贵。老四,咱们这些老同学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后小意又不晓得要说这个老四什么坏话了,也不是坏话,只是她爱说长道短的,不过表面上她这么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没有说什么话。
我也不敢说话,这种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轻易可以得罪的,说错了话,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贩,老四淡然的说声“谢谢”,便飘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说:“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之一名,她这样,才难得呢,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不可能个个女孩子都像她,你少开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蛮好的。”小春说:“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语。
小春说:“奇哉怪也,每个人都不喜欢老四,说她爱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帮她说了一大堆好话。”
“那些人,没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兴了,她问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没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们年底,仍然结婚吗?仍然结婚吧。
我想是的,没有疑问。
然后我又见到了她。那个老四。
她还是在那个地区买东西,不过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来跟她打招呼,她没见到我,一头撞上来,我连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记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连忙自我介绍一番。
她微笑,点头,“小意好吧?”
“不错。”我也微笑。“你天天出来买东西?”
“我要回台北,带点东西。我有个坏习惯,穿什么用什么,惯了之后,改不过来,所以那里买不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要买,有时候去英国,带美国肥皂,怕买下到。到香港,又把台湾牛肉干带回来,整日无事忙,可笑死了。”她边说边笑。
把我当作老朋友一样,由此可知她对每个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气。
这是好习惯吧。 今天她换了一件贝壳红的T恤,非常的明媚,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对比,长发依旧,鞋子是小小的缚带鞋,无瑕可击的打扮,这才是最最新的装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
小意只会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说什么都俗一点,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没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一个个撙腰仰头─跨着腿,半点柔软感也没有。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难了解的。
当时我说:“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车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辞,“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
我不勉强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替她开门,替她关门。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像太阳一样的。
车子开走了。
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老四”。
“她一个人?”小意问:“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没有看见。”
小意说奇怪,老四从来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说人家也许没男朋友。小意笑说:“她没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样的人,没有男朋友?”
我当然是相信的,只是别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学同学,她们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调到别的学校去了,以后也有联络,后来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国去念了几年大学。
“在巴黎读书,读什么书?那根本不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小意皱上了眉头,她还有一点妒忌的。“她喜欢画,所以也可以说是去对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钱。”
小意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送她到外国去混几年,可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这种附加的条件没有关系。一个女人要读书,三步不出闺门时期也还有李清照。到外国东奔西走的女人多着,学问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释。
但是平时她不提,一见到有学士硕士的女人,她就不高兴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骄傲,可是常常有点心不在焉,功课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晓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却早离婚,她不大说话,说起来却很有幽默感,同学并不讨厌她。
小意说:“她很漂亮,不过不容易接受。”
小意过几天廿三岁生日,她要约老四。我想起老四说过,她要离开香港,不晓得现在人在何处。不过小意还是约到了她,她说没有空,不能来,小意硬要她来,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没办法,只好答应。老四也拿小意没办法,也只好答应。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 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黄、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性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情,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覨。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覵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蛊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鸡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我回去的时候,已经迟了,客人来了,连老四都到了,她穿着一件惊人的衣服,从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长袖长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纺绣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简直呆了。
小意迎上来,很不高兴的问我:“去了这么久!”
我把花与礼物给她,她看了,转怒为喜,我替她把那条项链戴上。
她悄声跟我说:“你看老四,发了疯了,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会,她穿了这种衣服来。”
是的,老四过份盛装了一点,抢尽了所有人的镜头。但是她宾在太漂亮了,相信每个在场的男人都不会反对。我走过去,她拿着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过去。
她奇怪的问:“是什么?”
“一件礼物,没有其他的意思。”我说。
她拆开了,看了一看,读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马上戴在手上,说:“谢谢你。”一点没有虚伪的客套,非常高兴。
她有点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没有说话,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紧紧的。
然后她放开我的手,她说:“我要告辞了。”
我说:“舞会才开始。”
她说:“没有关系,没有我一样,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说一声。”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车好了。”她说:“你要放心,我会照顾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门口,我送她到大门口。
她看看我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了,谢谢你。”
我轻轻说:“你喝多了一点酒。”
“是的,喝多了。”她说。
然后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着她走的。可是她没留她。
她说:“老四没来的时候已经吃了酒,这种年纪,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响大家的情绪。对了,刚才她为什么拉你的手?为什么?”
“没什么。”我说。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为人,真是聪明人,她决定不久留。
从此之后,小意没有提过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没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与她母亲同住。好好的房子与职业都放弃了。我只见过她匆匆数面,印象难灭。
后来小意也改变作风,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见到女朋友,总是把我拉得很紧,匆匆而过,不过是点点头。我们还是打算在年底结婚。
是啊,在年底结婚。
我看见她的女朋友,觉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换一个,但是也许新女朋友有个更好的女朋友,难道我又去换一个?这样换,换到几时?人家换我,我又有什么感想?
所以,我们在年底结婚。
这是我的故事。
月亮
天下再比妹妹烦一点的人,是没有的了。
搬到伦敦四个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间房间住,末了与房东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头痛,不让她搬,准烦死我,耳根不得清静,况且那个房东也过份了一点,欺侮她,妹妹,谁敢碰她一根汗毛?难怪她直跳脚。
听她形容那房东,也是一绝,“妈的,那老太婆!神经不正常!专欺侮外国人,隔壁房间的女孩子又脏又臭,她什么都不敢理——大家英国人!我呢?嫌这嫌那,我叫学校老师去警告她,她半夜来踢我两次房门!神经病,在那里住久了,她会谋杀我!”
我只有一个妹妹,也只有一个答案:搬家。
我到处找房子,终于找到了一层小小的屋子,在楼下,没有暖气,没有家具,但相当静,也比较近妹妹的学校,有两间房间,我与她一个人一间,她总算高兴了。
但是布置那间屋子需要一笔钱,妹妹带了钱来,她不在乎,我倒有点惭愧,用她的钱。
但是她要搬家,只好让她搬,总不能叫她给外国人欺侮,花点钱,求个安宁,让她好好念书,我是赞成的。
她一向娇生惯养,来了外国已经人生地不熟,够苦了。
再加上功课重压,如果再不让她住得舒服一点,恐怕精神负坦会很重。
我问她:“你上学放学怎么办?”
她答:“能走就走,不然挤巴土,你有空来接我。”
这也是办法,一个人,离开了家,自自然然的便成熟了,镖妹妹这样。我答应了她,于是我们花了三天,把东西都搬好了,我退了大学宿舍,与妹妹住一起。
她倒是很乖,屋子弄得很整齐,上学放学不迟到!功课也赶上了一大半,我对她很满意。谢谢天,一切总算安定下来了。
然而她花了近两百镑,两百镑,当我在香港的时候,两百镑算什么呢?妹妹有一只手表,不连税就四百镑。但人在外头,钱不能不小心一点。
有时候看到妹妹,我想到自己初来时候所受的苦,故此我是尽量不要让她受苦。
搬到新房子没多久,妹妹忽然跟我说:“哥,你知道什么?这园子有一个缺点!”
我瞪着她:“什么缺点?”我说:“你要是再吹毛求疵,瞧我揍不揍了你!”
她说:“哥!有一个坟场在花园邻近,你没有看见吗?一个坟场,”
“坟场不是一个个的,而且你管呢?你怕鬼?”
“当然怕!”
“鬼也怕你。”我笑说:“别去理它,晚上早点回来睡觉,别去什么劳杂子的舞会了,知道吗?”
但是妹妹还是很紧张:“老天,怎么看房子的时候就没发觉?可能与公园贴得紧,都是绿色的草,绿色的树,竟没看见,昨天忽然发现了,真吓一跳,我的天。”
“我天天陪着你,怕什么呢?”
女孩子到底还是女孩子,我得安慰她。
妹妹也很好,她只提了一次,也不提了。不过她使我知道,咱们的小房子旁边,有一所坟场。
我并不讨厌坟场,墓里躺的不过是死人,活人通常比死人可怕一千信,死人没什么值得惊骇的。
星期二我有空,开车送妹妹去上学,她的学校开始得早,八点半出发,九点钟打第一次铃,我的车回转来的时候,才八点三刻。
我看到了那所坟场。
天气极冷。
一层雾附在地下两三尺处,紧贴着草地,人如果走在那种草雾里,看不到脚。很有点鬼里鬼气,这点我承认。
大清晨,没太阳,天阴,这种雾,坟场,怪不得妹妹害怕,但这是白天呢,恐怕外国鬼与中国完一样吧?白天是不出现的。
我极好奇。
我推开了车门,车内的暖气马上逃出去,冷气袭上来,我打了一个颤,拉好了大衣襟,步出车子。
我轻轻的推开了坟场的大铁门——油漆剥落了,而且很重,里面没有看守的人。
倒是有几张木的长板凳,干吗呢?给我这种人坐的吧?
我坐了下来。
真冷,这几天,恐怕该下雪了。天气真坏。
这并不是一个豪华的坟场,英国人穷也真穷,坟碑只是一块粗石,照说立碑是不必要的,可以火葬,否则就风光一点,这样算什么呢?
我在胡思乱想。
早晨已经过了,雾渐渐散去,我抬头,忽然看到对面长桥上坐着一个女孩子,我猛然吃了一鸶,几乎跳了起来!
她是几时来的:
怎么我没见到她?
然后我暗笑了,她一定比我早到,坐在我对面不知道有多久了,只是因为雾,看不清楚。
我打量着她。
她是中国人。我有一点喜悦,中国人。
穿着一件白色炮子,好像是裙子,好像是睡炮,不过在这个年头,谁分得出女孩子各式各样的衣服?只是料子很单薄,她也很瘦削,她低着头,半边脸在未落尽的黄叶后面。我看呆了。
她是人嘛?
她的手紧紧握着,放在膝盖上!不出声。
很冷吧,她的手太白了,她就是那样坐着,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有点但心。她一定会看凉。
我提高了声音,先用国语,“你好?”我问。
她没有理我,她在沉思?也该听到我的声音。
我再问:“你好?”
她忽然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她有一张白玉似的脸,小巧的五官,眼珠特别黑特别大,她是一个美丽而年轻的女孩子,而且她笑了。
她拨开树桠子,站了起来。
我发觉她赤着脚,白色的炮子一半拖在泥污里,只是一件单衫。我吃惊了,这么冷的天气,她怎么吃得消呢?没有可能的。她喝醉了酒?
我连忙脱了大衣,在大衣里我还穿有毛衣,我是不怕的。
我问。“披一披好吗?”
她点点头。
我替她披上大衣,我碰到了她的肩膀,我松了一口气,她是人,不是鬼,而且她听得懂我的话。但是她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神态又这么奇特她是什么人?
“你一个人?”我问。
她看着我,不出声,她的眼神有好几千尺深。
“要回家吗?”
她不出声,神色犹疑,仿佛听不憧我的话了。
就在这时候,有人气急败坏的叫:“月亮,月亮!”
一个中年妇人跑看过来。
月亮?
这是她的名字?一定是吧?
我扬起声音说:“在这里!”
中年妇人赶着来了,见到我,先是很敌意的,后来见到我是中国人,神色先缓了一缓,再看到女孩子身上的大衣,马上说:“谢谢你。”
她抱住了月亮。她是她的母亲吧?
她把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 盖在月亮身上, 把我的外套还给我,一边又说:“谢谢。”她挽起她女儿的手,一声不响的走了,女孩子也乖乖的跟着她走,一句话不说。
我征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
雾都散了。
我停好了车子,回家,坐在暖炉旁,好好的想了起来。一个女孩子,这么美,叫“月亮”。不讲话,但是会笑,一个人在早上,穿看那么单薄的衣服跑了出来,坐在坟场里,她并不呆,从她的眼睛,我看得出她一点也不呆。但是她身上连披肩都没有。
后来一个中年妇人把她带走了,我猜那是她的母亲,错不了。多么奇怪的一双母女,我们刚搬进来没多久,不晓得详清。
我想我得问妹妹?她是什么都有份,什么都知道的。
妹妹回来了,很晚,准又是什么舞会。去了,没时间做功课,不去,又说同学马不合群,什么都有难处。妹妹把大衣搁在沙发上,疲倦的躺下。
她说,“我的头发要剪了,没钱。我看到两件可爱的大衣,没钱。为什么人要到外国来呢?”
“你想一辈子靠谁?”我笑问。
“不是靠你,少害怕。”她鼓看小嘴。
“猜我今天在坟场见到了什么?”
她跳起来,瞪大了眼,“不!”她双手护着胸口。
“不是完,是个女孩子。”我说。
她放下心来,“谁?”她问。
“叫月亮,多特别的名字。”
“啊,月亮呀。”妹妹”点也不稀奇,平静的说。
“怎么?听你口气,你认识她?”
“咦,这附近谁不认识她?她住一号,我们是三号,你没见过她?”妹妹问:“她是个白痴。”
我吃一惊,“不!”这回轮到我叫了。
“她是白痴,整天到处跑,跟孩子们玩,孩子们都拿她开玩笑,有一天我看见她爬树,她母亲来把她带走了。”
情形跟今天差不多。
白痴。
“从小就那样?”
“我不知道。”妹妹摇摇头,“但是她不可怕,我觉得她很温顺,我跟她说话,她没理睬我,就此算了,我听见她母亲叫她月亮,多奇怪的名字。”
“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她。”我说。
“哥呀!”她叹一口气,“我怎么敢提起?一提起什么,你就来势凶凶的问:又想搬家?我见了鬼也不能说,何况是一个女孩子。”
妹妹就是这样,谁都别想占她什么便宜。
我考完了试,交了论文,闲着,我们住三号,一号住月亮,其余的都是外国人,照妹妹说,月亮以前常常出来的,现在少见了。
我在后园擦车,一个太阳,算是难得的了,然而那太阳还是淡得不像话,我戴了橡皮手套,开了无线电,一边听歌,一边工作。
我听到有人开窗,那窗门是旧式的,从下面推上去,发出很大的声音,于是我抬起了头。我看到了月亮,她把头探了出来,微笑着,侧着头,她在听我的音乐。
我看着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难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子,难道真的是一个白痴吗?不可能的事,她的眼睛,她的微笑,都充满了灵性,不,这是不可能的。她仍旧穿着白袍,不过是另外一件,领口上绣看花,益发显得她清秀荏弱。
我为她把无线电的声浪扭大了。
她很开心,她倾心的听着这首流行曲,这其实是很普通的歌,歌词说:“虽然你在微笑,但在你的眼睛里,你的忧伤毕露——”
这样简单的歌使她这么快乐。她不是白痴,她只是……恐怕有点迟钝。她是可以医得好的,为什么她的父母把她关在屋子里呢?
我叫她:“月亮?”
她听到了,她知道自己的名字,她看住了我。
我也看着她,她与普通的女孩子有什么不一样呢?我实在看不出来,把她说成一个白痴是残忍的,我觉得她可以救,也许她受了点刺激,也许先天上有点不对。
我问:“你喜欢音乐?”我指指手提无线电。
她怔怔的,微笑了,我很开心,她懂得开窗,懂得欣赏音乐,懂得微笑,是的,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孩子,每一样东西都使她满足。
但是她的母亲忽然出现了,站在她的身后,把她拖后两步,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把窗门大力的关上,把窗帘也拉拢了。
为什么?忽然之间我生气了。
她难道没看见月亮在欣赏在享受吗?为什么要把她的快乐夺去?为什么当我是坏人?我并没有任何企图!我狠狠的把抹车布朝地上一扔,回屋子里怯。
过了两天,妹妹问我:“哥!你疯了!”
“怎么?”
“有邻居向我投诉,说你在后园骚扰别人,有没有这回事?”她问:“我好难为情呢。”
“谁?”我说:“莫名其妙,怎么可能!”
“一号的那家中国人!”妹妹说:“让我好好的教训一顿,轰走了。我说中国人在外国不帮自己人,还胡说八道,我哥哥是堂堂机械工程博士,马上月薪五百镑的人才,哪里有这么空去骚扰别人?他们家的白痴少出来就天下太平了,不看她是中国人!我马上到警察局去我就是为了不受气才搬出来的,哪晓得到处乌鸦一样黑。”
我明白了。
那个母亲不高兴我与月亮说话。
但是我没有骚扰她呀,我在自己的后园里,我可没有走到她们那边去,真是奇怪的一家人。
妹妹问:“你怎么了?”
我只说:“那个叫月亮的女孩子,她不是白痴。”
妹妹狠狠的白了我一眼,她说:“神经病。”
我笑笑。
我仍然到后园去抹车,我看着月亮的窗口。我想帮她。我真的想,任何一个正常的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不准外出,恐怕也会不正常了!她不说话,她是哑巴吗?
这一次窗帘没有拉拢,只有一层白色的纱。
我再次扭开了无线电。
窗门又开了,月亮看着我。她认得我。
我朝她摆摆手,笑笑,她也向我笑,有什么不好呢?谁都需要一个朋友,我愿意做她的朋友,别人唾弃她,我不会,我不是那种人。
我看看后园,没有玫瑰了,玫瑰受不住寒冷,只有几枝雏菊,我摘下了花,看看她的窗口,她只住二楼,我沿着窗台爬上去,她惊奇的看着我,我把花递到她手里,她很自然的伸手过来,接过了。
我说:“花。”
我坐在她的窗沿上说。
她看看我,手缓缓的触摸着花瓣,然后抬起头来,说:“花。”她说得一点也不错。
我狂喜。
为什么他们要强逼她做一个白痴呢?她什么都懂。
我在窗外可以看见她的房间,小小的一间房间二张小小的床。墙纸是碎花的,有点旧,除了床!只有摇椅,连一本书都没有。
她至少应该看一点图画书。把一个低能的孩子藏在家中,不让她出现在外边的世界里,免得“出丑”,这恐怕就是她父母的意思吧。这是他们家的家事,我无权干涉,但这对月亮是多么的不公平。
她可以上学,从头开始,慢慢的学,一定会比现在进步。
她捧看那几朵破烂的花,看着我。我们一个在窗外,一个在屋内。
忽然我听见妹妹的声音,“哥!”她压着喉咙,“下来!”
我慢慢的从月亮的窗口爬下来。
“你真的发疯了!”她喘着气,把我拉到屋子里去,“你知道你做了什么?你在做贼!人家可以召警察叫你坐牢去的,好端端的爬上别人的窗口?你敢倩是念博士念胡涂了?”
我摇摇头,“那个女孩子,真可怜。”
“月亮?你理她呢,她有父有母,关你什么事?你又不办慈善机关,她可不可怜,你爱莫能助,谢谢你,哥,别再做这种事,我们刚找到一个好地方住,你可当心自己的名誉。博士爬墙,我的天!”她以手覆额。
我静了下来。
是的,刚才我确实太冲动了。
但是月亮的一张睑,她的脸,有这么出奇的吸引力。白得不像人,微笑起来,似一幅画,纤细的手指,纯洁的眼神,我看不出任何缺点,我想我是……我对她……很难说,印象很深。
当天夜里,我听到哭声,我是半夜惊醒的。一号与三号只隔一面墙。二号在对街,这一区是单号一边,双号一边的,我清晰的听见哭声。
我没有开灯,我点了一枝香烟。
妹妹来敲我的房门,“哥!”
她钻进我的被窝,“怎么一回事?半夜三更的哭?到底是人是鬼?怎么搞的,瞧我这运气!恐怕又得搬家了。”
我说:“当然是人。放心。”
“谁?一号那边传过来的,好哇!明天放学,我也去抗议,说他们半夜三更的,吵得人不得安宁。”
我不响。
是谁在哭呢?做母亲的?还是那个做女儿的?
是月亮吗?我只见她微笑,可没听她哭过。
那天与妹妹都没睡好。
第二天妹妹上学去了,我送她回来,意外的看见月亮坐在门口的石阶上,手中握住一大把雏菊,我喜悦极了,我下了车迎上去,我俯下身子,我问她:“认得我吗?”
她微笑了。
她说:“花。”
我也笑了。
她是怎么溜出来的?我脱下毛衣,厚厚的裹在她身上,替她卷好了过长的袖子,我不顾一切的拉了她的手,我说:“来,我们到公园去。”
我用一张纸,草草的写了几个字,贴在一号的大门口,字条上说:“三号的住客把月亮带到公园去走一走,保证一小时安全回来。”
我当然知道这么做有多危险,然而也顾不得了。他们可以告我拐带,绑票,然而大家都是中国人,而我想月亮快乐一点。
我带她上车,把车开进最近的公园,然后把她放开,我说:“月亮!随便你怎么玩!”
她听懂了,她笑,她奔过草地,朝花圃跑过去,可惜没花,但幸亏也没有下雨,她跑到池塘边,坐下来,把脚浸下水去。我连忙追过去,把她的脚捞起来,用手帕替她擦干。我说:“冷,知道吗?”
她想了很久,居然点点头。
我把自己的袜子给她穿上,她拉看被商,笑。
我修然想:是的,她的智力只是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她是一般人口中的白痴,但她也有享受生命的权力,我要帮助她。
我与她蹲在池塘边,看野鸭野鹅游来游去,她不发一语,但是全神贯注,她的长辫子散了,我帮她再结好,我把手护着她的肩膀。
在公园的儿童游乐场里,我与她玩一个秋千,她格格的笑,我们两个人都不觉冷。静止下来,她躺在草地上,英国的草地不好躺,湿,但是我不忍心叫她起来。
忽然她握住了我的手,很集中精神,仿佛在回忆什么,想什么,然而终于她失败了,眼睛渐渐附上一层茫然的神色,我握着她小小的手,我真想哭。
我或者不应该怪她的父母,他们也许已经想尽了办法,还是无能为力,而我,我希望我有时间,我看看表,今天是该回去了,再不回去,恐怕下次会出不来。
我带了月亮上车。
回到家。
妹妹,她的父母,都站在门口等。
妹妹见到我,铁青着脸,一步不响的回转屋子去。
月亮呆呆的站着,穿看我的毛衣,我的袜子。
她母亲叫她:“月亮。”
她又笑了。
她的父亲是一个很斯文的人,他咳了一声,说:“如果你有空的话,我想我们该谈一谈。”
我跟着他们,到了他们的客厅,坐下。
月亮的父亲开口:“大家都是中国人……”
我说:“是的,我没有坏意。”
“但是你爬我们家的窗口,没得我们的同意,把月亮带了出去,这恐怕不对吧?”
我懦懦的说:“她太寂寞了。”
“她不知道什么是寂寞。”月亮的父亲摇头。
“她知道的,”我立刻辩道:“她知道什么是花,她在公园里开心,她会笑。”
“但是她不知道穿衣服,”他麻木的接下去,“不会说话,认不清人,她是白痴。”
“难道她真的没有救了?你们就不再想想法子?”
“廿年了。”他答:“她是我们的女儿,一切办法已经想尽了,难道我们不想医好她?她是先天性的。”他垂下了头。
“我愿意帮她。”
“对不起,我们不想她与陌生人在一起。今天……看在令妹份上,看在同是中国人的份上,我们不再追究,没有下次了,请你合作,不要叫我们为难才好。”他的语气渐渐硬了起来,脸上像积了一层霜。
我无话可说。
月亮的母亲把我的毛衣与袜子送出来,递给我。
我接过了。
他们两个人同时说:“再见。”
我只好转身离开。一号的大门沉重的在我身后关上。
我回自己的家。妹妹一定费尽唇舌,他们才如此放过了我。
妹妹送上一杯热茶,“我真不明白……”她说。
我摇摇头,接看长长的吁出一口闷气。
我说:“我不知道她治不治得好!但是她知道寂寞,知道快乐,知道很多。”
妹妹说:“连她自己的父母都说她是个白痴。”
我不响。
月亮的命运就是这样被定下来了。
我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见她,足足一个星期,她的脸不再出现在窗口,她不再溜出来,坐在坟场,坐在石阶,她失踪了。我想她想得很厉害。
然后妹妹说:“一号搬走了。”
我一震:“什么?”
“搬走了,”妹妹说:“昨天搬的,一早就走了,我拉开窗帘,只看见一辆货车的尾巴,还不十分确定,今天去问了一问,才知道真是搬走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所有的邻居都很高兴,他们家毕竟有个白痴。”她停一停,“白痴有时候很危险,对不对?”
我不响,人有时候是这么的残忍。我不响。
第二天早晨,我到一号门口去站了一会儿,我看到石阶上有一束枯萎的雏菊,我拣起了它们,藏在怀里,我抬头看天空,天上是阴黯的蓝。上帝真的公平吗?
我走到坟场去,坐下。
对面的黄叶还没有落光,但是黄叶后没了她的脸,白玉似的脸。在她的心中,我是不存在的,她认得我?记得我?可能吗?
不过我是会记得她的。
回家,我等妹妹回来。
我对妹妹说:“我们搬家吧。”
她呆呆的看看我,“搬?我们签了一年的租约,住得好好的,干吗搬?以前你一直骂我,这一次可轮到我骂你了,你简直有毛病!”
我把妹妹一个人留在那层小屋子里,我回了大学宿舍。
妹妹找到了同学做房客,不愁寂寞,但我是决定再也不回那层房子了。
我常常想起一号门口枯萎的雏菊。她父母把她说得一点感觉、一点知识都没有,她不是一个人,她只是一棵草,她没有灵性。真的吗?我不相信,她知道什么是花。
而且她对我清晰的说:“花。”
她的父母并不知道。
绑票
今天是小明八岁生日,我约了更生在希尔顿咖啡厅等。
儿子生日,父母总得走在一起敷衍敷衍地,让他渡过一个“愉快”的日子。
到了咖啡室,只见小明一个人坐在那里,我意外的问:“你父亲呢?”
“他跑去打电话。”小明说:“你迟到。”
“我没有迟到,”我坐下,取出香烟与打火机,“是他心急,他做什么都打冲锋。”
小明叹口气,摇摇头说:“你们两个人不停的吵吵吵,真有得烦的。”
我忍不住笑,“你少在那里老气横秋。”
小明说:“今天下午我要到婆婆那里去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晚上你们陪我吃法国大菜,然后看‘星空奇遇记’,怎么样?”
“很好。”我说:“你想得到什么礼物?”
他想一想:“一架电子打怪兽的玩具。”
“真不长进,”我说:“我还以为你会要一套水浒传。”
小明笑。
他父亲回来了,照例皱着眉头,如果我不先发制人,他就拿我发炮。
我冷冷的说:“干吗那么心急,大律师?迟到十五分钟,就得打电话去追我?”
他的声音比我更冷,“我怕你又要拍戏,接到通告便忘记儿子的生日。”他坐在小明身边。
小明摆摆手,“好了好了,苏更生先生夫人,别再吵了。”
我说:“我不再是苏更生的附属品,小明,你母亲现在是自由身。”
小明无可奈何的托住下巴,看看他的父亲。
更生对他儿子说:“儿子,你看开点,谁叫你母亲是个大明星。”
小明低吼一声,“你们两人才像小孩子!”
“对不起。”我道歉,“小明,今天是你的生日,爱吃什么?”
“香蕉舶,妈妈,陪我吃一个,”他说:“以前我老坐在你膝盖上,与你分享一客香蕉船。”
“你妈在节食——好吧,伙计,两容香蕉船,加巧克力汁,浓点。”我向小明睐睐眼。
小明笑。
我尽量要做到气氛愉快,不停的说些琐碎事逗小明,而更生一言不发,听着我们闲聊。
我瞄着更生,“你今天肯定有空?儿子生日,给点面子!别又让什么艳女把你召了去。”
他简单的说:“我今天有空,你不必冷嘲热讽。”
我觉得很乏味,两夫妻是如何变得这个样子的?当初轰烈的恋爱,如今惨淡的收场,我深深叹气,如果没有小明,我俩就是陌路人。
如今也好不了多少,我想:这一天得强颜欢笑,以最佳的演技来应付过去。
小明吃完冰淇淋之后要吃热狗,我只喝得下一杯矿泉水,更生是食肉兽,叫了血淋淋的烧牛肉。在旁人眼中,我们一家三口何尝不是其乐融融,呵旁人哪晓得这许多?
小明絮絮地说:“学校里的张得标,他母亲天天送他上学,又接他放学,我们笑他娘娘腔。刘学文不争气,只会打球,测验老不及格,李国栋买了辆新脚踏车,有四个排档,上斜坡毫不费力,真棒……赵老四居然在家开的土可舞会呢……”
我微笑问:“是吗?今天都有请他们吗?”
“有,还叫他们带女朋友来。”小明很神气。
“你有女朋友吗?”我笑问。
“嘉莉算不算?”他看着他老爹。
更生点点头,“普通女朋友。”
我好奇心大炽,“谁?长得如何?多大岁数?”
小明睐睐眼,“一会儿你可以见到,别心急。”
我啼笑皆非。
吃饱以后,我伸个懒腰,难得一天不用拍戏,与小明在一起说说笑笑,这便是一种幸福。
“小明!”我说:“你是否愿意与我同住?”
更生说:“你那要太杂,不适宜孩子。”
我问:“如果我不拍戏呢?”
他冷笑,“你怎肯放弃你那伟大的事业?”
“不一定。”我说:“只要你肯把小明给我。”
“你先修身,再说其他。”他固执地。小明说:“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或者先让我到婆婆那里看看,也许她需要帮助。”
“也好。”我说:“这顿我请。”
更生说:“不必了,我请得起,小意思而已,谁不知你收入比我多,不必在小地方炫耀。”
我才想反驳,小明恳求的目光轻化了我,使我闭上尊嘴。
我们坐上更生的车,向我母亲家开去,沿途上小明还担心蛋糕不够大,分不匀。
下了车,小明说:“你们在车上等我,我与婆婆打个招呼就回来。”他急着要去挑选玩具。
我说:“真鬼祟,别叫我们在停车场等太久。”
“不会。”他跳着进去按电梯。
我与更生在车中陷入僵局,一句话也没有。我索性取过报纸翻阅,而他则抽烟。
我看看表,伏在车窗边,更生则看马路上的风景。
又过了半晌,我怀疑的说:“好像有廿分钟了吧?这孩子,定是婆婆留住他吃什么。”我推开车门,“我去管理处打个电话,要不叫他下来,要不我们上去。”
更生没回答,我自管自走去打电话。
母亲来接的电话,她说:“一切都准备好了——你们几时来?”
我不耐烦,“叫小明听电话。”
“小明?”母亲莫名其妙,“他不在这里。”
我觉得不妙。“什么?我与更生看着地上楼,他不在?他到什么地方去了?”
“什么?喂!”母亲也惊,“小明的人呢!你与更生在什么地方?”
“我们马上来,你别动。”我挂上电话,奔到更生那边去。
大约是我面色变了,他问我:“什么事?”
“小明,”我说:“他不见了。”
“什么?”他下车,“你说清楚!”
我慌忙地说一遍。
“车子停这里。”他说:“我陪你上楼,快!!”
我取过手袋,搭电梯到母亲公寓,她老人家开了门在等,脸如土色。
“看这个!”她递上来一封信,“刚刚送来的,我开门等你们,大门缝里塞着这封信。”
更生打开信一看,收进口袋,脸色铁青地:“报警,快。”
“什么事?”我慌问:“告诉我好不好?什么事?我儿子怎么了?”
“坐下。”更生命令我。
“什么事?”我扑向他,“我不准你报警,小明究竟出了什么事?”我尖叫起来。
母亲颤抖,“小明被掳,绑匪要赎金五十万。”
我一阵晕眩,跌倒在沙发上,我说:“不准报警,等他们的电话!”我喘息,“性命要紧。”
更生说:“我们两人不能应付这件事。”
“他们会尽快跟我们联络,等一等,更生,求求你,警方也不会有头绪,我有钱,我有现金,”我拉住更生,“你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与罪犯妥协?”
“更生,”母亲说:“现在不是讲大道理的时候。”
他坐下来。
“我赞成报警,时间宝贵,我们要争取。”
我问:“为什么要选小明?为什么?”我心慌一意乱,“今天还是他生日哪,天。”我掩住脸。
更生吞下一口唾沫。电话铃响起来,我接听。
“听住,五十万元,明天早上十点钟,红勘火车站内见,只要大钞。”
“喂!喂!”我叫:“我儿子呢?”
了明星,你儿子很好,”嘄嘄冷笑声,“不要报警,五十万只是小数目,你们拿得出来。”电话内传出小明的声音:“妈妈,妈妈!”
我声嘶力歇的叫:“小明——”
电话被截断了。
我红了眼,问更生,“你那份好职业!是不是你的仇家?是不是?”
母亲哭,“在这个时候,你们还要吵!你有完没完?”
“妈!”我悔恨交集,“妈!”
“静,静一下。”更生说:“你扶妈进房先躺一躺。”
我扶妈上床,她低叫:“小明,我的小明。”
我说:“不要紧,妈,他们要钱,我有钱。”
她大哭。
我说:“妈,我要与更生商量商量,你别急。”我取出镇静剂予她服下。
“更生——”
他拉我坐在一角。
“更生,你在这里等电话,我去挪现款。”我说。
“我也有钱。”他说。
“别争了,”我说:“但愿今天快快过去,明天一早接了小明回来。”
“你这想法是不对的,”他说:“你这等于纵容绑匪行劫——随便抓一个孩子,都可以勒索金钱。”
我耐心地说:“更生,我明白你说什么,但是一通知警方,他们就要抓人,小明不是他们的儿子,他们可不会投鼠忌器,你明白吗?”
“他们会不会就此顺利放出小明?也许五十万不够,要一百万?”
我疲倦的说:“更生,请你等到明天十点钟。”
门铃响了,更生去开门,来的是好几个小朋友,他们是来参加生日派对的。
“对不起,”更生温柔的解释,“小明病了,派对取消。”
小朋友们起哄,我把桌上准备好的礼物送出,打发他们走,关上门。
我说:“银行就快关门,我要去取钱。”
“我陪你去。”他说。
“不用了。”我说。
“妈妈可以听电话。”
我进房拍拍在啜泣的母亲。“我们出去一会儿,明天,明天小明就会回来。”我说。
更生开车与我到银行,我们顺利的取得现欺,薄薄一小叠,放在一只长信封中。出来的时候车子水拨上夹着告票,更生说:“我的儿子在绑匪手中,他们却尽管车辆违法停泊。”
我苦笑,走不到两步,脚一软,差点摔跤,更生扶住我。我看他一眼。
我们驾车回去时,更生喃喃说:“大钞,便于携带,好办法,要登记号码的话,十元钞票也一样。他们算死我们不会报警。”
我含泪说:“更生,求你原谅我这一次,等到明天十点钟。”
他点点头,“你肚子饿吗?”他问:“吃点东西?”
“吃不下。”
“还是吃一点的好,免得明天见到小明,抱他不起。”
我低下头。小明,现在他在什么地方?他们是否会打他?小明嘴巴老三老四的……我汗毛直竖。
我说:“刚刚要是我陪看他上电梯就好了……”
“别自怨自艾,他们要下手,总会下手。”
我说:“我怕。”
“我也怕呀,有什么办法?”他安慰我,“我们得努力熬过这一天。”
“我真希望他们不要节外生枝,”我说,“只要得回小明,我便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
他不响,我们赶到家,母亲开门。
“钱准备好了?”她颤声问。
我点点头,“大钞,五十万。”我把信封放桌上。
“五十万只有这么一点点?”母亲问。
我说:“是。”
我看那叠钞票。
我一部片酬便是五十万,赚那么多钱干什么?小明,我要的只是小明,现在我才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但我并不懂得珍惜他,连抽多一点时间出来陪伴他都不肯。
啊,我这个天底下最坏的母亲。
我饮泣,我发誓明天一见到小明,马上停止工作,从此退出影坛,没我这个人。我会每天送他上学,接他放学,陪他做功课,与他生活在一起。
小明。
我伏在桌子上。
母亲说:“吃点东西吧,我去煮面给你们吃。”
电话铃又响,更生抢着听。
“是,”他说:“钱准备好了,没有,我们没报警,希望你们遵守诺言,明天早上十点钟,红勘火车站,让我听听儿子的声音。”隔了一会儿,我在一边听得小明的声音,更生很冷静的说:“小明,别怕,晚上睡好一点,明天早上爸爸来接你,要听叔叔的话。”他主动挂上电话。
此刻我不禁佩服更生的镇静与勇气,我好过很多。
母亲端出食物,更生说:“大家都吃一点,来。”
我与母亲食而不知其味,更生说:“妈,你忘了放盐。”
我苦笑,取食盐给他。
更生轻松的说:“小明这个生日可够紧张的,一辈子不会忘记。”
我抬头看着天花板上悬挂的汽球,心中酸疼,这十多个小时,也是我一生中最难捱的时间,倘若他一辈子不回来了呢?我打个寒噤,不不,我不能这样想。
更生轻声说:“来,振作点,大明星。”
那时候他追求我的时候,也这么叫我,半玩笑半自豪。我们之间好时光不多长;我答应他息影,却一部部拍下去。他觉得很腻,因为家中老见不到女主人,开始朝外发展,我抓住证据,死活要离婚……
我何其任性,一向要风得风,顺利了这些年,凭什么呢?现在只要把小明平安的还我,我就是一个新人,一切从头开始。
更生说;“我去煮点咖啡!看样子谁也不打算睡觉了,不如索性提提神。”
我们恋爱的时候,他也一直煮咖啡给我喝,非常考究的道具,调制得香喷喷,他是个有情趣的男人。
妈妈说:“你看更生,真是临危不乱,可怜我,一颗心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他端出了咖啡,还一杯给我,“还在节食?不加糖?”
我没精打采,“节个屁。”加了四粒糖。
他大笑起来。“啊唷,好久没这么笑了。”他说。
“苏更生,亏你笑得出。”
“你放心,我有信心,明天现在,我们再替小明补过生日,除非你要进厂拍戏。”
我大哭,“拍个头,我再也不拍戏了,你不必趁火打劫,说这种摘心掏肺的话!”
“怎么了,怎么了?”他拍我的肩膀,“嘘别吓着妈,算我说错了,我是无意的。”
“我知道我不对,”我眼泪滔滔流下,“我老在片场,老在登台,可是自明天起,我再拍半个镜头,叫我不得好死,通通退订洋,我不干了。”
“何必呢,”妈妈说:“说这种话。”
“我真的不拍了。”我说。
“好,好,”更生说:“不拍就不拍——”
“你少油腔滑调的。”我推开他。
他说:“做人真难。”
电话铃又响,我扑过去听,却是小朋友找小明,我应付了孩子,觉得筋疲力尽。
我打呵欠,一边喃喃说:“奇怪,忽然累了。”
眼皮变得很重,我看见更生看看我,似笑非笑。
“你这鬼,”我拍打他,“你在咖啡里下了重药。”
“我为你好,吃了东西睡一觉,明天起来,小明就在你身旁。”
我含泪:“更生,你很久没有对我这么好了。”
他低声说:“你没有给我机会,你身边有太多的人,孩子出生之后,我们有什么时间见面?”
“更生——”
“就躺在沙发上吧。”
“小明他——”
“别担心。”
“我愿意将我一切所有,换小明回来。”我动作已经很迟滞,安眠药发作了。
“睡吧。”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更生,我们——”
他拍看我的背,我陷入黑甜乡里。
我不能肯定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是搜集记忆,然后是撕心裂肺的大叫“小明”!
更生两眼布满红丝地走过来,“没事,没事,我在这里。”
“几点钟?”
“天快亮了。”他说。
我点点头,“你也睡一觉吧。”
他躺在沙发上,“你妹夫来接了妈妈走,换一班人陪她比较好。”
“谢谢你,更生。”
“老夫老妻,说这些话干什么。”他的手覆住额头。
我在浴室替他放热水洗澡,洒下浴盐,又替他准备好肥皂刮胡髭。
“更生,浸浸热水再睡。”
“唔?”他跳起来,“好。”
我替他准备酸乳酪加果汁,倒在搅拌机内揽匀。
好久没过这样的家庭生活了,今早酋梦重温,却如此凄苦。
我把果汁倒进一只高脚水晶杯子,坐在一角,等他自浴室出来。
他洗完澡,整个人精神很多,头发也洗过,湿漉漉,一边用毛巾使劲的擦。
他坐下喝口果汁,“好味道。”
我取出吹风机替他吹干头发。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说:“我们很幸福,是不是?”忽然转过身子来拥抱我。
我说:“我现在只要你们两个,丈夫、儿子,过去那数年,我真不知道是怎么过的。”
“放心,”更生说:“你要的全在,逃不了。”
“更生,你一直对我这么好。”
“是我不好,我不该在外头认识奇奇怪怪的女人来气你。”
“我应该息影,不管怎样,我决不再接通告。”
“不必改变你自己。”
“是我自愿的。”我斩钉截铁的说。
“你不必内疚,我也不知以前为什么老逼着你息影,那是不对的,你是那么热爱工作,也许因我欠缺信心,我现在只要你快乐。”
“为什么以前我们不能好好的说话?”我问。
“不知道,我愚蠢。”
“是我。”
“是我,”更生说:“得到了最美丽最出名的女人,却又要她为我变成另一固人。”
“更生!”
“我错得很厉害。”他长长叹息。
“几点了?”我心惊肉跳。
“六点一刻。”
电话铃又响了起来;我接听。
那边说:“十点正,记住。”
我冷静的说:“带孩子来,记住。”
“很好,到时见。”电话挂断。
“还可以躺一会儿。”我说。
他点点头。
“没想到这一件事又把我们带在一起。”他说。
“你是否愿意再从头开始?”我问。
“愿意?”他说:“太好了。”
“小明再与我们同住,我一直想开一家古董店,我可以马上物色铺位。”我说。
“你仍然可以拍戏。”
“老太婆了,没有人要看了。”我说。
“胡说。”
六年了,近六年我们没有这样闲聊,现在觉得无限温馨。渐渐天全亮了,人声嘈杂,车子来来往往,喇叭声直响,更生似??着了。他俊秀的面孔有无限的忧虑……希望我俩可以快快突破这个难关,再从头开始走一条光明的路,啊上帝,再给我一个机会。
八点半的时候,我推一推他,“更生,更生,起来。”
他呻吟一声,张开眼睛。
“我怕车挤,你醒醒。”我再叫他。
他紧紧的抱住我,“不要离开我。”
我心中甜丝丝,“我以为你不再爱我。”
“谁说的?”他吻我,“我以为你抛弃了我。”
“出发吧。”我说。
我换一套干净衣裳,把现款放进手袋,忽然对手上林林总总的首饰表示厌倦,把全部戒子手镯都脱下搁在桌上。
更生笑说:“这里就值五十万。”
“去你的。”我说:“又贫嘴。”
他拉起我的手出门,我开始害怕,冒汗,紧紧靠着他,把他当靠山,要紧关头没有一个男人,简直不知如何是好,小明,我的儿子,我的心如要在喉咙间跃出,我觉得小明如有意外,我活不下去。
我灰败的跟着他到了火车站。
火车站里没有人,我与更生挑了一个静寂的角落坐下,两人都不发一言。
我暗暗祷告,嘴唇干裂。
我低头看表,九点半了,尚有半小时。大堂中只有几个人缓缓走动,我忍不住要哭。
更生轻声说:“静一下,再忍耐一阵,马上就来了。”
我混身颤抖。
忽然之间一个挑夫模样的人,挑着两只大箩,在我们不远处停下,放下箩与扁坦,向我们走来,我站立,更生拉我坐下,若无其事地看着那个貌不惊人的汉子。那人坐在我们身边,低声问:“钱呢?”
更生问:“孩子?”
“在箩中。”
“什么?”更生急问:“平安吧?”
我吓得要扑过去,更生紧紧抓住我。
“有什么证明孩子平安?”更生问。
“你可以过去看看,”他说:“太太留在这里付钱。”
更生连忙奔到大箩边,只一看一摸,马上暗示我付钱。我把信封通过去,更生已抱出小明,这时忽然扑出七八个警察,把那汉子擒住,他们吆喝看取出手铐,乱成一片。
我过去抱小明,什么都不理了。
更生低声说:“对不起,我不得不报警抓他,这人是我家的远房亲戚,因借债不遂,才下此策,他手法笨拙,我不得不通知警方,请你原谅。”
“小明。”我哭泣,更生抱紧我们。
小明被送到医院救护,他受了惊,也中了迷药,不过很快恢复过来,又讲又哭又闹。
我们通知母亲,她笑看赶到医院,更生筋疲力尽的伏在儿子身边,我们的手牢牢地握在一起。
谢谢上帝,小明回来了,我们永远不再分开。
我会遵守诺言,不再拍戏,做个好妻子好母亲,伴着这两父子,直到永远。
我是一个幸运的女人,我要珍惜这一切一切。我把我的下巴,埋进丈夫的臂弯里。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口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由约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像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三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看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看,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并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地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他的团友又手提又肩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找他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着,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熟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计程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计程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那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等多一阵再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何?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咋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他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偕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眯眯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大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来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看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官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宫?我也去。”
我看着地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睑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嘴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官,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计程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寨不下。我不知她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明天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帐。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也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土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通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尺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褛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尺寸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筱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见得多识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苹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锡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拼命吃比萨。这老小子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问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一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是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远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天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永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但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哪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慧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更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尺,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加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但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但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咭咭笑,这座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悚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馆长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门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抱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人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棉棉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暝暝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慧,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撞见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他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计程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漠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旧情人
那是一个雾夜,我与妻子去一个宴会,宴会设在希尔顿鹰巢,妻穿得很得体,妻是那种……很体贴的女人。怎么说呢?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一点亮光,没嫁我之前,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明星,婚后三年,还是像一个明星,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明星,不是大明星。但她还是漂亮的,带她出去,只要她肯帮个忙,别说太多的话,她是很得体的一个少奶奶。
我们一同去赴那个晚宴。
那是一个雾夜。停车的时候便听见渡海小轮互相晌着号,大声地、绝望地。我知道这种雾夜,海与海之间隔三尺便什么也看不见,船一直驶,像是驶进永恒里。我知道这种雾夜,开看车子,直向前驶,也像驶向永桓,永远不会到达,在这雾里,除了一盏盏黄色的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我最近事务忙,赚了一点钱,房子也买了,妻忙,我比她更忙,我们少碰见雾夜,妻不会注意这样的事,妻的好处是绝不敏感,她的感性与马桶盖子差不多,这种女人太可爱了,只要把她喂饱,只要天天晚上回来陪她睡觉,她便换看我又亲又抱,三年来她对我亲爱如昔,这种女人,太容易满足了,我喜欢这种女人,娶了她,我才可以有精力去应付别的事情,所以我的事业才会这么成功,才会赚那么多的钱。
但这个雾夜,他们设宴在鹰巢。雾浓得这么奇怪,但又说不出怪在什么地方。
妻把手插在我的臂弯里,依偎在我身边,我们一走进鹰巢,我便看见了她。
她背着我,站在长窗前,看山下的景色。
她的背影我都认得出来。四年我没有见她了,但是我连她的背后都认得出来,窄窄的肩膀,细腰,很瘦,但看不见骨架子,她穿了一套雪白的丝绸衣服,网上衣,绸长裤,背着大家,手中拿一杯酒,一定是白兰地,杯子是大肚杯。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并且讨厌人喝酒。
以前。
以前是多久的事情了。
以前我也不是这样的,以前。
人怎么能够提以前呢?
她回来了吗?什么时候?独自一人?她有没有老了一点?她快乐吗?窗外都是雾,什么也看不见,她在看什么?
乐队轻奏——歌手唱:
“昨夜街上我遇见旧情人,
她看见我似是这么高兴,我只好微笑。
我们详谈很久,
这些日子,隔这么久还是不能忘记——
我不是那种与群众混得很好的人,
我仿佛特别依赖熟悉的方式……
隔这些日子,还是不能忘记。”
我放下妻,走过去。
她没有注意。她喝了一口拔兰地,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喝的人。她很静默,看看窗外,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轻声叫:“丹薇。”
她一怔,并没有猛然抬起头来,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身,见到是我,嘴唇动一动,看着我不出声。脸上还是不化妆,眼睛依旧那么圆,浓眉,乌黑的漆发。
她一时叫不出我的名字了。难怪她,四年没见面,她怎么会忽然想到能在这种场合见面呢?
然后她微笑了。
“丹薇。”我伸手,“你好吗?”
“好。你呢?”她轻轻的问候我,轻轻与我握手。她右手戴了五只银戒子,左手戴一只钻石订婚戒。
呵订婚戒子。曾经一度,我们一起到珠宝店去看过婚成,曾经一度,她是我的女人。
我垂下头,“好。”我说:“很好。”
她温和的说:“我听说了。他们说你事业很如意,那是你太太吗?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那位?她真美丽。”
丹薇的口气完全变了,那么温和客观,那么礼貌周到,她完全变了,一个微笑遮掩了一切,甚至达她的声音都不一样了,她的声音那么平,一点过份的语气都没有。
她说:“她是个电影明星是吗?”
我连忙答:“现在不拍戏了。”
丹薇笑一笑,再喝一口酒。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以前,以前我怎么会娶一个三流女明星做老婆,还带看她到处晃?以前。人是会变的,不要问别人怎么变了,问自己是怎么变的,先问自己。
我问:“你是一个人来的?”
“不,”她答.“我与男伴来的。”她转过身去。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甚至比她还要年轻两三岁,正在与别人讲话,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浓眉大眼,高大挺拔。配得上她。
但是丹薇脸上没有欢容。
丹薇的脸上从来没有欢容!即使与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只有在看到一张名画的时候她才微笑,只有在看卡通的时候她才大笑。她的笑永远不留给男人。她太骄傲。或是因为她碰到的男人都太没有办法,不能得到她的欢心?像我?像那边那一位?
“他是你的未婚夫?”我看看她的订婚戎子。
“不,”她摇头,“未婚夫在伦敦。”
“他只是一个——男伴?”
“是的。”她动动嘴角。
她真的一点点也没有老,四年的光阴仿佛没有间断过我们两个人,只是我们都镇定了,可以和平的说话了。我与她在沙发上坐下。
她说:“看这雾——”
“你还是想得那么多。”
她笑,“不管有没有用,我还是看红楼梦的人哪。”
我惭愧的陨她微笑,我的妻子项管用,但是她连日常报纸上的副刊小说都没看懂。
丹薇说:“听说你的女儿漂亮极了。”
“读书读得不好,”我尴尬的说:“幼稚园都留级。”
她不在意的说:“女孩子读书好有什么用?”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一点喜怒哀乐都没露出来。
天呀,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她以前是爱恶分明的,脾气犹如雷霆一般,每件事情,黑是黑,白是白,但是现在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是死了,才会这么的淡然洒脱,甚至她的眼睛也没有了那种光焰。是什么悲哀令她变成这样呢?就像她身上那套白衣服,像蝴蝶标本,偶然动一动,那是因为风。
“你爱他吗?”我轻问。
“谁?”她问。
“那边那个男孩子,眼睛那么漂亮的男孩子,”我说:“你的男伴。”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你之后,我不再爱任何人了,”她说得极之温柔,语气却这么震荡,“不,我不爱他。他只是一个玩件。有时候他来了,我觉得烦,有时候他不来,我觉得闷,烦与闷之间,没有什么选择,我不介意,日子一天天抱下去。”
“你有一份好的工作。”我低声说:“有多少女人有那种成就?”
“卑下的工作,看老板的脸色做人。我已经失去南京了,紫金山的风光是不可再见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丹薇喝多了一点,话也多了一点,这种朦胧的神情是她以前永远不可能有的,以前她太清醒太清醒,太冷酷太无情,怎么可能有目前的可爱迷惘?
我低声说:“你将结婚了?”
“不,我不会嫁给那人的,要嫁不会等到今天。”她低声说:“不不。”
“那么怎么订的婚?”我奇问。
“我忽然被感动了,一时的糊涂。”她微笑,“戒子太吸引了。”
我笑,“丹薇居然由聪明而转入糊涂了。”
她也笑,一手撩起头发,“难呀。”
正当我们谈得高兴,像老朋友一样,妻走过来了。她靠在我身边,手搭在我肩上,身子依偎在我臂上,嗲嗲的问:“这是什么小姐?”我不出声。忽然之间,我觉得妻太胖,妻太俗,她太过份,她太肉麻,一个三流女明星坐在大学生对面,那种三流的态度就完全显出来了。
但是丹薇变了,丹薇以前的那种飞扬跋扈变得无影无踪,丹薇自己说:“我姓周。”她的声音很温和。
“啊,周小姐。”妻说。
丹薇的男件也走了过来,他走近来,更显得漂亮得惊人,微微皱起眉头,他低声问:“你在这里?又不高兴了?”
丹薇摇摇头,又喝一口酒。
“不要喝太多。”他说。
不要喝太多?谁管得了周丹薇?我花了三年时间,还没有管得她一只手指,你这小子算是老几?你这小子真是异想天开了,明天局丹薇另找一个伴,你就完蛋了!
可是妻的眼睛亮了,媚眼一个个抛过去,因为那个男孩子年轻貌美。
丹薇不动声色。丹薇呵,你早三年练成这个功夫,这三流女明星怎么有可能坐在我的身边?丹薇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倔强得像合金钢?丹薇,那个时候为什么你笑都不肯一笑?丹薇,那个时候,你怎么从来不肯妥协这种无聊的宴会?
迟了,丹薇。当你懂得迁就我,当我懂得欣赏你的时候,已经迟了。丹薇,迟了。
丹薇又缓缓喝了一口拔兰地。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走开了,妻马上借故跟着到那边一大堆人群去聊天。
“他好像很喜欢你。”我说。
“我有值得利用的地方,他这种人一辈子也结识不到一个上等人,新加坡舞女,电视台小明星玩腻了,泡泡大学生,多鸟?”
“你还是目光如炬。”我笑。
“没法子,老江湖了,没法子。”她微笑。
“你见到我的妻子了?”我问。
“很漂亮。色彩丰富,我常常希望有那么漂亮;一目了然的。”她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喝醉了。”
我闭上我的眼睛。
丹薇与我,我们到弥敦道的广东小食店去吃鸡蛋蒸鱼肠场,到天香楼吃熏田鸡,送她去看医生,接她自法文老师处回来,阿丹薇,这些旧日子,真像梦一样哩。
“我对不起你,丹薇。”我忽然说。
她很惊奇。
“怎么了,隔了四年,忽而道歉了?不是我的脾气坏吗?不是我看红楼梦走火入魔吗?”她温和的低声问:“不是我不像女人吗?你都说对了。你不必道歉,失去你之后,我终于在今天有这个机会说这些话,我很高兴,失去你之后,我不再在乎了,连你都丢了!还有什么是不能丢的?还有什么是值得希罕的?”她举举酒杯,“长醉是长策。”
我看着她,我真是不敢相信,这些年来,周丹薇居然还记得我,不但记得,还记得这么刻骨铭心。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丹薇?三年来从来没让我过过好日子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三年来从不给我一个笑容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难道失去的东西才会变成好东西?丹薇,那时候你对我的厌倦,丹薇——
她说:“你还记得我的样子……”
她的男伴过来说:“丹薇,跳舞。”
“好。”她马上站起来。
丹薇,你几时变得这么随和。你几时肯跳舞了?丹薇,这是几时发生的事?那时候你连三步都不肯跟我跳,现在居然跟他们跳哈骚。
我看着她跟他们跳得兴高彩烈,跳得那么整齐,就像她以前做人一样,一板一眼、一步是一步,半点错不得。就像现在练这个舞一样,大家三三四跟看做,半步错不得,错不得。
她的黑发飞扬,沉醉在酒中,在音乐中,在今日中,在今日的生命中,但是丹薇,三年前为什度你不是这个样子?丹薇,三年前即使你不能够从我身上得到快乐,为什么不能像今日这样自得其乐?
迟了,丹薇。
迟了,丹薇。我那个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老婆向我走过来了。你记得吗丹薇,我们那个时候吵了架看电视,你指着电视上最恶劣的歌女说:“你将来会娶一个这样的老婆,而且不会觉得有遗憾,恭喜你祖宗十八代。”丹薇,那时候一时的赌气你能对我下这样的咒。你还真说中了,但是你也不见得快乐,而我的确没有损失,匆匆几十年,丹薇,我妻子纵有万般不是,她以嫁我为荣,她以高攀我为荣,她一家子捧着我,当我是她们家的荣誉。我在你面前算是什么?你的目无下尘,你的骄气凌人,你的压迫感,在你面前,我算是什么?丹薇,我没有选择的机会,我没有后悔的机会,我没有内疚的机会。丹薇,我只要一个女人,普通的女人,有正常体温的女人,当我回到家中,我不管她在午睡,不管她在搓麻将,我只要一个简单愚蠢的女人,丹薇,你明白吗?
丹薇在舞池中仰头大声笑,钻石耳环闪闪生光。
妻忽然之间说:“这个女人,她不好看,但她有特别的味道,你觉得是不是?”
但是丹薇也变了,她糊涂了。这些人,在以前,这些人,她的眼角不会去看一看这些人,我与她,吵尽管吵,但是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她眼中心中没有第二个人。
妻说:“她跳舞跳得很好。”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做得更好,跳舞算什么。像她这样的女子,我知道,是不可多得的,但我只不过是个平凡的男人,我不能娶她做一个妻子,或者我会后悔,我后悔吗中.男人很少后悔的,男人都是随便的,随便什么女人都可以娶为妻子,只要不太麻烦,只要将来的日子过得随便点。
妻问:“你认识她很久了?”
我点点头。
“她做什么的?”妻又问。
“她是律师。”
“她是什么?”
“律师。”我说。
“哗。”妻怀疑,“为什么半夜来这里跳舞?”
我温和的解释给妻听,“因为她是个女人。”
妻在银幕上与银幕下都有无数的情人,她在日常生活中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有许多事她是不能够明白的,但又有什么损失呢。她不会英文,她不会法文,她连读者文摘也不看,她连中文也写不好,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会好好的,合理的照顾她,直到她死那一日,或是直到她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她什么也不必懂,她只要继续对我抛媚眼便可以,她只一直依在我身边便可以,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的妻子不懂得这些,太不重要了。
我说:“我要去请周小姐跳一个舞上
“唔,”老婆嗲声嗲气的说:“只准一只,马上回来。”
我拉开椅子,走进舞池,拍拍丹薇舞伴的肩膀,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有点愠气,但还是让我跟丹薇跳了。
丹薇咪着眼睛看着我,微笑。
我的心痛如绞。以前她拿起文件夹于上律师楼,短头发,一整套的考究的便服,神气十足,怎么看都像个小男生,而现在这么女性化了?这么的叫我心酸。
我轻问:“他们怎么会懂得你?”
她耸耸肩,“上班是上班,下班总要把时间杀掉。在他们眼中,至少我是个挂牌的律师,至少我是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她淡淡的答。
“丹薇,你岂止略有姿色。”
“但是我不像她们那么美丽,是不是?我不美。”
“是的,你是美丽的。”
“谢谢你。”她笑,真的七分醉了。
“丹薇,你喝多了。”
“没有,没有。记得那一日我真醉了,对你说了多少话,又哭又吐,你只是铁青着脸不晌。你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我得不到你的欢心,错一定在我。”
“我不知道你在乎。”
“当然你知道的,我太在乎了;所以才那么讨厌,爱是最不潇洒的,我太年轻,不知道如何爱你,然后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欲告诉你,下雪的时候有多冷,我要告诉你,全章的商业条约我背得出,我要告诉你,我如何为你流泪。但如果你已经忘了我,这些噜嗦又有什么用呢?你从来没有再来找过我,好像我是你的仇人,我做错了什么?或者只是你根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或是没有做什么。我很高兴今日见到了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自从离开你,我潦倒至今,与这种人在一起,我是完了,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是完了,无所谓,只有你是有所谓的,既然失去了你;既然失去了你……”
音乐早停了,换了一支。
我轻轻拥着她,默默的听着,以前她只会皱着眉头跟我像律师与律师似的答辩,以前。
歌女唱着:
“一日又一日,
我得面对一整个不属于我世界的人,
我真的那么强壮?
我可以忍受这世界给予残酷的一切,
但是没有你,
我一日也活不成……”
“我不再活着了,”丹薇笑,“我什么都做、拍马屁,低声下气,抢案子来做,开夜工,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你也不是我那个时候认识的你,也许现在的我,碰到以前的你,两个人会过得很好。或许现在的你,碰到以前的我,也会过得很好。你听懂了吗?这就是缘份,时间是缘份。十年前你会娶现在这个太太吗?我还记得你怎么把这类型的女人批评得一文不值,然后转头说:‘丹薇,丹薇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丹薇?’”
我什么也不说。
丹薇说:“我讲得太多了,我要回自己的桌子了。”
“今夜你跟他们去了?他们是谁?”我忍不住问。
“今夜你碰见我,不是个偶然,你关心我,我感激你,但是明天呢,后天呢?我已经四年没见你了,你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吧?我的眼泪太远了,你管不到了,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呢?你要问他们是谁,让我也问你,那个名义上算是你老婆的女人又是谁?”在这一刹那,丹薇的眼神恢复了她一贯不可一世的神态。是的,她就算堕落了,那是她清醒明白的选择,我老婆的堕落,是一种猪猡活该出生在猪栏里的感觉。我无言,我放开她。
丹薇一身雪白,走起路来,绸衣飘飘拂拂,人的命运各有不同。
她忽然转过头来说:“真奇怪,我并没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没有。”
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又转身走了。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瞪我一眼,抓看她的手。
我转过头也走了。
丹薇不再是我知道的丹薇。
我也不再是丹薇知道的我。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没有选择,问题是我不再苛求,我很快乐,因为我没有教育水准,我只不过运气好,赚了点钱。而她,她始终是不同的,曾经一度,我也有那个虚荣心,想发她为妻,她到底是不同的。
我们回家,妻换了花边透明睡衣出来,直嘀咕,“那女的真邪门,脸那么扁,又不漂亮……”
我一转身就睡着了,看,我已经练得这么到家了,没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爱过丹薇吗?我与那个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么分别?当初与丹薇在一起,也不过是虚荣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妈的,约会一个法科大学生,多帅。只是丹薇那时年轻,她真爱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时候才发觉她已经爱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会被害的,她那样的女孩子,开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个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还是会准时爬起来去开庭的。
丹薇是什么人!谁能够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后,我到大会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头又是丹薇!
的确是她。
她的黑发束在脑后,梳成一只髻,脸上粉红粉红的,精神饱满,纤细的身段,满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装,三件头的,背心上扣一只挂表,手挽鳄鱼皮文件箱,正与一个外国人说话。
那个外国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银狐大衣,看着她的睑像看了迷似的,两个人不晓得在说什么。
丹薇没有看见我。
她太忙,她看见别人的时候是极少的。
她并没有完,她才刚开始呢。
酒后醉话难道可以当真吗?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凭什么去配她?我还是回去与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处到白头偕老吧,宁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白头偕老还有什么问题。
至于丹薇,当然她寂寞,她是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于她生命的一部份。不过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睁开眼有三千样的事等她去办,坐咖啡馆对她来说都是一项罪名,浪费时间。
当然她有寂寞的时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华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们陪她喝酒跳舞,还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协了,内心的反抗更强,对生命的反抗。这个世界只适合我妻子这种女人,因此我发她,我要利用她帮我尽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将,说说黄色笑话,拍拍我马屁,混混日子,一辈子就过了——哦还有,别管人种是否优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这是丹薇的论调。
丹薇离开了。她没看见我。
我们都活得很好,十年后,廿年后,卅年后,我们或许还会见面,我也许不认得她,她也许不认得我。
毕竟一度,我们是情人。
她说她想念我,我绝对相信,她是个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无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后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谁来爱她呢?
我喝完啤酒,见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给我一个吻,“亲爱的,我妈妈要买一双玉镯子过生日,你这个做女婚的,平常被她这么宠着疼着,怎么样?”
我说好。
我早说过,白头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儿再找个呆子娶她去,她怎么能不百依百顺。我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脸,裹在银狐的长毛中,那张脸,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她才廿二岁,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软缠骗回来的,过三年找个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问题,她始终维持风度,因教养问题,她始终没有再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我应该骄傲?,应该悲伤?
但是我老婆缠在我身上说:“亲爱的……”
她晓不晓得她已经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见到了丹薇,她并没有见到我。
师母
他们都说老周是星大不可多得的教授,教的是最无聊的科目,可是教得起劲,自小小的九级讲师做起,十余年升到了教授,虽然教材没有换过,讲义没有改过,可是他的教学态度却是一丝不苟。
他是个好人。教的是中国文学历史。教这种科目,若能不涉及政治,没有偏见,便是个好教授,老周是温吞水一样的一个人,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改卷子,最高分是甲,最低分是丙,他不会给学生过不去,他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他非常懂做人的道理。
他是一个小心的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他的饭碗,看样子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教这么多年书,一定是寂寞的吧。然而大学的待遇是好的。老周四十岁了,且是独身。
老周四十岁,就是四十岁。不是阿伦狄龙式的四十岁,也不是保罗纽曼式的四十岁。
他……看上去也就是四十岁了.
一个一点风度潇洒也没有的中年男人,面皮姜黄,因为太阳厉害,晒得他有点酱色,五官模糊不清,杀了人,目击证人也形容不出的一个人,因为长得太普通了。五尺五六寸高度,有点发福,头发秃了顶。
这就是老周,虽然做了教授,学生们也选了他的课,可是都很疑惑;到底他是老了,不晓得靠不靠得住。
做教授也像做明星,要年轻貌美才有号召力。老周是不行了。可是他的收入还是叫其他人羡慕的,告老以后,那退休金也是可观的,而且还早呢,教到六十岁也不稀奇。
我并不念文学,我念理工,妹妹念文学,故此她知道老周,学生们人前人后便叫老周为“老周”,算是昵称。
妹妹说:“老周教古文观止,孟子见梁惠王,还可以,教起红楼梦来,未免差劲,他这个人没有想像力,又是个四十岁的王老五,什么感情他都不懂,别说这么奥妙的真真假假了。可是他不讨厌,至少他不是索隐派。”
我们理工系有一个年轻教师,才廿七岁,是穿牛仔裤教书的,妹妹因此很羡慕。
我跟她说:“算了,这一位是不知道红楼梦的,只知道公式。”
过了一个学期,妹妹来跟我说:“你知道吗?老周结婚了。”
“不是吧?”我说:“娶谁?他找得到对象?”
“我也这么想呢,要娶早就娶了。”
“那倒别这么说,人家大大小小,也是一个教授。”
妹妹笑说:“可不是,落后地区,小大学里的穷教授。”
“谁嫁他呢?”我罕纳。
“不知道。”妹妹说。
“不过他人是靠得住的,是个顶天立地的好人。”
妹妹点点头,“那倒是的!看他这些日子,只觉得他瘟,人真是好人。”
“不会娶个土女吧。”我问。
“土女也不能嫁他呀,买他什么好处。”
一日放学,我与妹妹在大学门口约齐了,回家打网球去,另外还有两个同学,兴高采烈的站在太阳下,高谈阔论,正站在路边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小小的开篷TRop慢慢地滑停在我们不远处。一辆很普通的车,我顺眼一溜。一个女人坐在里面,那女人倒是值得再看一眼的。只觉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她仿佛是在等人的样子。
另外一位同学已经发问了,“这是谁呢?”
“不知道,没见过,很漂亮。”
我们好奇的看看。
没到一会儿,老周气吁吁的跑出来了,拿着他那只注册商标的文件夹子,两步作一步的过去,拉开了车门,又忙着解释,我们只见那女子微微一笑,开动了车子,就走了。
我们看得眼珠子都落在地上了。
我说:“这是老周的什么人?”
妹妹说:“老周是从来没有女朋友的,他也没这种亲戚,莫非是他的新婚太太?”
一位同学很愤怒的说:“怎么可能呢?像那样年轻貌美的女子,何必嫁老周?”
妹妹说:“老周又不是坏人。”
我说:“我们打网球去吧,不等了。”
回家在后园的网球场上奔驰,我总觉那女子是很好看的,是那一种大方吸引了我。仿佛她穿一件长袖子的衬衫,不文不鲜的颜色。不会是老周的太太吧?大概是他朋友的太太,不过妹妹说过几个星期便可知道了,不会到今日,就说嫁丈夫不讲相貌,可是老周人物也不出众。
因为学校有园艺会,娶了这么出色的太太,不能不带去的。
本来这种园艺会就是女学生出风头的机会。女孩子念大学原是最侈着的,倒不是金钱,而是时间,个个但凡勉强及格便算了,眼睛并没有看在功课上,一直盯着理想的对象,进大学不过是图得一个机会——一个嫁人的机会。
所以去了一定是打扮得花姿招展的,妹妹早一阵子已经把衣服缝好了,严阵以待。
真到了那天,她的男伴来接她的时候,她又说不高兴去。“年年是这种玩意儿,年年是这班人。”她说没味道。我劝她少噜嗦,“明年毕了业,就没得去了。”
我没有约任何人,如果到时找不到人跳舞,自己坐一会儿,也就回来了。约定了人,就不好意思跟其他的女同学说说笑笑,我不干。所以妹妹感叹女孩子益发嫁不出去,男人连这点芝麻绿豆的自由都不肯牺牲。
到了园艺会,只见校园子里已经张灯结彩的,女孩子都花姿招展,可是不外如此,也没有谁是特别好看的,都是一般的粗枝大叶,就因为这个原故,她们看上去都很快乐,没有心事。
妹妹奔过来对我说:“喂!老周来了!”
我转过头去,那个漂亮的女子正跟在他身后,微微的笑看,一个宝光流露的微笑。
妹妹吃一惊,“唉呀,不幸言中,真是他妻子呢。”
真是大丈夫何患无妻,连老周这样的人,还可以娶到这么好的太太,单看样子、风度,便是一等一的了,娶太太不过是要在外头站得出去,压得倒其他的女人,那么做丈夫的虚荣心也就达到了。
我呆呆的看看老周。
老周并不笨,他自然也很明白这一点,是以红光满面,喜气洋洋,到处跟人家说:“我太太,是,我太太。”周太太始终站在他身后,笑嘻嘻的,恰到好处,并不多话。我想,真是三十年风水轮流转,像什么话呢,老周如今居然出起风头来了。
妹妹去打听了一下,回来又报耳神,“嗳,真是他太太,可是你知道她是谁?你真不会相信,你们那系裹不是有位姓范的讲师,最最年轻漂亮的?那是他的姊姊,不知道怎么的,就嫁给老周做太太了,听说她也是大学生呢,老周真不知道交了什么运,可是你看看范先生的太太!天下问怎么有这许多气事呢!”
我转过头去,范先生如玉树临风似的站在周太太身旁,说明白了以后,看仔细一点,果然两个人十分相似,而且态度亲密。那、泛太太一眼看上去便知道是土生土长的华侨,而且是家里没有钱的那一种,皮肤黑而且粗,身裁矮矮胖胖,也就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女人。
月下老人真是昏头昏脑的,随心所欲,就配成了无数婚姻,难怪妹妹要大叫了,我也看不过眼。同学们都窃窃私议着。
可是无论怎么样,老周在这个晚上出尽他在星大十多年的乌气。
回到家中,妹妹说:“怎么会嫁给一个这样的男人?纵使是到了年纪了,凭她那个长相,还怕没有人要?即使到四十岁,她也是不怕的,况且你想想,她家中自然也是不错的,不然兄弟怎么做得了讲师?也迟早升教授的,真不明白。”
我笑她,“你怎么不去问问周太太?”
“我见了就气。真正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看了心寒,仿佛女人长得多好,将来也不过是落在老周这种人手上。”
“不见得,各有前因后果罢了,怎么范太太这样的粗人,就嫁给了范先生?女人还是有办法的。”
妹妹沉思说:“那么就是红颜多薄命了。”
这四个字的成语倒是天天听的,可是这时候忽然被妹妹一说,觉得份外贴切,尤其是这“红颜”两字,形容周太太,仿佛天衣无缝。
那天晚上见了周太太之后,不少男同学惊艳惊得不得了,从此之后,对老周多多少少有点刮目相看,大家都觉得老周是真人不露相,暗底下可不简单,上学的时间,老周便比往日顺流一点,学生也不那么冲着睑子跟他争论了。妹妹说他大概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不然怎么会发到一个大美人做妻子。
说得我心惊肉跳的,原来一个男人靠老婆份上的事,还真不少呢,老周便是个例子。以后想要娶老婆,应该当心一点了。
妹妹又发现了很多新大陆,回来说:“周太太是念法文的,我想请她教法文呢,于是去了,她一点架子都没有,非常的和蔼可亲,留我吃了茶才走,老周与她在一起,是她有潜移默化之功,忽然也不讨厌了,他劝我在暑假学,那么与功课不起冲突,从没听他说过这么有份量的话,以前他说了两车话,都是没半句踏实的,完全是个政客,现在忽然经济实惠起来,奇哉怪矣。”妹妹拍手跌脚的说。
我没有与她单独相处的机会,只除了一天,是学校发起的远足旅行,真没想到她会来,是的,她来了,与老周一道,她戴着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插着根七彩的山鸡羽,非常美观的,一身薄薄的衣裤,在一年四季炎热的天气里,她就是靠着这一身衣着,与众人隔了开来,与这天气隔了开来我不能想像她跟老周是夫妻。我也不能想像她可以在这个简陋的异乡居住。
她一定是经过了什么来着吧。那种微笑,洞悉了一切,淡淡的,无所谓的笑,沉默的笑。
我走近她的时候,她与英文糸的几个洋人在说话,那英文是流畅的,动听的。她的英文竟说得这么好,一种天衣无缝的口音,我很吃惊的看着她。
那两个洋人转身买啤酒去了,她站在悠悠的风里往山下望,山下的风景并不好,可是她却是诚心诚意的望着,使人生了一种错觉,以为那风景是始终值得一看的。她没有动。眼神在很远的地方,到底她在看呢,还是在想心事呢,她是无论如何不适应这环境的,可是她装作很舒服的样子,就因为这样,大家也就舒服起来了。
她偶然转过头来,看见我了,向我点点头,我连忙叫一声“周太太”。
她说:“你妹妹是周系里的学生,是不是?”
“是的。”她记性倒是不错。
她微笑,“两兄妹看上去很像。才到了这里没多久?”
“年前才来的,”我说:“因为父亲的公司派他来这边主持分公司,所以只好一冢子跟着来,不知道有多少不方便,有时候做梦也还像在香港的样子。”
“香港真的那么好吗?”她微笑问。
“不见得,只是习惯了,你知道,习惯了之后,鸦片也是好的。去年忍不住,回去在亲戚家住了一阵子,大家都客气得什么似的,可是越是过得舒服,那种寂寞越是厉害——是几时的事呢?已经不适合香港,与香港脱了节了,可是又没有完全适应别的地方。”
她点点头:“你这孩子,很有点意思,你知道吗?我也是香港人,在香港住了廿一年呢。”
“是吗?”我呆呆的看着她。
“怎么不是,你问你的范先生去,他会告诉你的。”
“你想家吗?”我问。
“我的家在这里,”她微笑,“没有其他什么好想的。”
她的声音里充满着愉快,一种满足,有很多的安全感。看样子老周对她很好,是以在这大学的小圈子里,她生活得很高兴。
她说:“我喜欢大学,有一种洁净的感觉,虽然人还是人,但是站在书本的旁边,人不能够坏到绝点。况且这里到底朴素一点。”
我怔怔的听着她。她知道有很多人为她不值吗?
“你难道喜欢这里的一切?”我不置信的问。
“是呀,这里的一切也很接受我呢。”她随口答着,“我真想也没想过会在这里建立一个家庭,真是很好的一个地方。”她说:“你与你妹妹有空来吃茶吧,我们是很欢迎的,先打一个电话来,好让我们准备一下。”
这时候老周过来了,拿着一包糖果吃,又递给他妻子,周太太很温和的接过了那只小纸袋,可是没有把糖放进嘴巴里去。他们站在一起,我左看右看,总觉得不对劲,心里不舒服了半天。我向他们告辞,下了山,开车回家了。
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相敬相爱的夫妻。多少看上去郎才女貌的一对,还不是吵得头崩额裂。是什么缘故呢。老周人格无异是高尚的,学识知识也过得去的!做人是负责任的,说一不二,他自然是爱她的,他没有资格、没有理由不爱她,此刻星大一部分的学生,包括妹妹在内,都爱上她了。这就够了吗?爱情似乎不止这样,她应该是懂得爱情的一个人。
她不应该嫁给老周道么妥协,四平八稳的一个人,这么不漂亮的一个人。她这样的女人,应该过看多姿多彩的生活,与无数美丽的男人谈轰轰烈烈的恋爱,那怕是短促的,痛苦的,一直到五十岁,她天生是这一类人。宁可像蝴蝶一般,死得自由自在,也不能拉拉扯扯地活在一间宿舍里。
可是我又想错了,他们并不是住在宿舍里。老周因为一直是个王老五,所以颇有积蓄,他又没家累,故此在外边买了一层小洋房,结婚之后,两口子便搬到小洋房去住,屋子布置得非常漂亮,脚踏责地的一种漂亮,我与妹妹去了几次,觉得他们的世界是无瑕可击的一个世界。
老周且请了一个佣人,小菜做得相当不错。他们养着一只玳瑁色的猫。周太太在家穿宽松的旗袍,冷气很幽凉,釉木地板的腊光净得发亮,不是一种令人拘束的洁净,的榷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妹妹说:“一进了他们的屋子,便嗅到一种和谐,可以伸懒腰,甚至在他们家沙发睡一觉的——男女主人都太大方自然了。有些屋子的客人就不好做,不是男主人太小器,就是女的太紧张,有时候两夫妻忽然当着客人的面前吵架,表示亲热,都叫人受不了。看了老周与周太太,才晓得相敬如宾是什么玩意儿。你别看老周这人,好处多得很,要待人慢慢发掘的!他对周太太,是一种很平凡的细心——根本夫妻是平凡的关系,就因为平凡了,才可以过一辈子。有时候真羡慕,这年头,漂亮的夫妻有,有钱的夫妻也有,可是这么要好的,却是没有。”
我很承认妹妹这话,但是他们之间,无论如何,缺乏了一种彩色缤纷,老周并不配她,这种生活也不配她。她这种心甘情愿,一定有理由,一定的。
这时候妹妹已经迷上她的师母。这是一个小地方,可以说话的人根本不多,妹妹是香港来的,跟我一样,多少带点目中无人,叫她服贴的人一个也没有,一旦遇见周太太,便完全拜服,事事都要找她商量。
我叫她不要常去骚扰周太太,况且定教授的家太多,人家还以为她有不规行动想找考试的门径呢。妹妹听了我的话,觉得有些道理,因此开始疏远一点。
在暑假的时候,妹妹真上了她那里学法文去了。那个暑假我一直在海滩,早上起来了便去,一直到中午才回家。
有一天,我看见了周太太。
我正坐在茶座一角喝果汁,当在一株树后,见到周太太自沙滩走上来,排了一张桌子坐下来,她没有看见我,我刚想起立与她打招呼,才发觉她是有伴的,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跟着也坐下了。他比她略大几岁,长得很端正,那漂亮不是一种浮夸的漂亮,看在眼内很舒服,衣着入时,一条白色的裤子熨得笔挺。
这时候我站不是坐不是,只好躲在树后不动。我心中有卑鄙的好奇,想听听他们说什么,说实话,周太太这样的人,的确要有这样的男朋友,才罩得住。
周太太仍然是一副祥和,微笑看,那个男的却有点紧张,一直说热,又左右挪动着身体。周太太一言不发。侍者给他们送来了饮料。
周太太终于问:“你很好吧?”
“好什么。”他苦笑,“还不是那样子。”
“是老样子就好,”周太太说:“我最不喜欢有变化,实在没那种力气去应付变化了。而且若果你还说不好,那我们真正该拿条绳子来吊死了。”她笑了。她笑得这样自然诚恳,居然像老周的笑呢。
“你呢,你好吗?”那男人怀疑的问。
“过得去,马马虎虎。”可是周太太眼睛中的闪烁,嘴角的满足,都表示不止马马虎虎,她过得很幸福。
那男人几乎有种不置信,但是他掩饰得很好。
是的,我也不置信呢,可是事实上周太太的确没有伪装,她无法遮掩她对目前生活的满足,连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尚且是这么自然的流露着,更不用说是别人了。
我忽然明白了,这个漂亮但是不耐烦的男人,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一定是,我莫名其妙有那种感觉:两个人的亲昵,那种特有的姿态,都证明了这一点。
他的不耐烦是因为她没有任何的烦恼——嫁了那么一个普通的老头子而一点也没有烦恼,并没向旧情人诉苦,因此他也只好憋着一肚子的苦不能诉。
两个人坐着,都没有话说。可是周太太始终微笑着,悠然的坐在风里,一种看破红尘的悠然,我明白了。她是在红尘中打了滚回来的,老周则是一辈子双脚未曾占过尘埃的,所以周太太懂得珍惜老周这个人。
而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在世界上混得并不得意,可是像赌博一样,泥足深陷,输了想翻本,赢了并不想离开赌桌,一味贪心,结果弄得倾家荡产,可是还在那里等机会。
我明白了。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周太太会跟老周在一起了,老周再长得丑一点,头发再秃一点,心胸却还是干干净净的。我明白了,一旦了解他们,心里的疑惑便一扫而空,也高兴起来。可是又想:几时我也找到一个如此的红颜知己?
周太太没有再说话,那男的却把太阳眼镜翻来覆去的看,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一句也说不出,因为他也感觉到,他以前的女朋友,此刻并不与他生活在同一的世界里了。
隔了很久,他说:“我们相识,多少年了?”
“七年了。”周太太说。
“你明白我吗?”他问。
“我自问并不明白任何人,”她笑,“也没有这种奢望。”
他讽刺的问:“你连你先生也不明白吗?”
周太太说:“周总是了解我的迟钝,他把事情简单化了,好使我容易做一点。”她是很温和的,一点也不介意。她看看他,眼光中甚至有一点怜悯。
在这一刻,我才发觉老周与周太太其实相配得不能再相配,两个人都是好福气。
“你们住的那层洋房,十分好,我也想买一层给父母。”
周太太欲言还止,终于忍不住说:“这话听你说说也六、七年了,其实是很容易的事。”
那男的不响了。
倒是周太太又问:“父母都好吗?”
他点点头。然后他也坐不下去了,因为他丢了脸,因为他一点进步也没有,因为事情出乎他意料之外,他以前的女朋友,一点也不准备与他算旧账,一点也不计较。
他说:“我得走了。”
“我送你回去,”周太太说:“其实这海滩倒还凉快得很,可以多坐一会儿。”
可是她跟他一起步下石阶,声音渐渐远去。
我并没有偷听到什么,他们两个人远远的影子,看上去也还是相配的一对。看上去,看上去的事情怎么能相信呢。
这次的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后来见到周太太,就不由自主的对她尊敬起来。她是值得尊敬的一个女人,尊敬之余,自然也非常的爱慕她,在暑假的时候,同学们常常去周宅串门子,喝咖啡,吃巧克力,吃蛋糕,下棋,我们忽然与老周的距离近了,他成了星大最受欢迎的教授,我们预算明年他的学生要多百分之五十。
有一次我与妹妹去她家要,看见她在院子里剪草,老周到东京开会去了。我看见她一身汗的,便自告奋勇,要替她做,她并不拒绝,与妹妹进屋子去了,我脱了毛巾衫,便替她把花园修得整整齐齐的。太阳很厉害,进了屋子,发觉她与妹妹在弄吃的。
她看见我,便笑说:“现在我也馋了,佣人一走,便饿得慌,她请一天假,我的心便吊在那里,非要等到她回来不可,你想想,这还像什么样子?”
我笑看抹汗,坐下来。
她说:“谢谢你,可要淋个浴?”
“不用了,那一分钟不是出一身汗的?吹吹就好了。”
于是我随意地看起报纸来,他们这里报纸杂志特别多。
妹妹把点心捧到厨房去做,她便与我两个人独自留在客厅里,我发觉我与她单独的对坐着,这还是第一次呢,可是我并不觉得尴尬,她是一个这样值得亲近的人。
于是我问:“周教授去几天?”
“不过是三、四天,”她说:“就回来的。我跟他说,不必赶着回来,我在这里很好,事实上我父母过几天要来看我呢,我们更不寂寞了。他怕我不习惯这地方,我说破了嘴唇也没用,你们是知道我的,我很快乐。”
“是的,”我坦白的说:“我现在知道了。”
她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你们不大喜欢周,”她笑了,“因为他古板,孩子们总是喜欢漂亮的人,漂亮的东西。”
我分辩,“这是不对的,我们并没有不喜欢他,我们只是……对他没有特别的兴趣,现在不一样了。”
“我并不怪你们。小时候我也是这样,只不过为了一个好看的教授,无端端吃了一个学期的苦,勉强看去读一科艰难的科目。结果教授并不见情,又后悔得半死,诸如此类的事情,但凡年轻人,都做过的。”
“然而你嫁给周──”我更率直了,“大家有点意外,现在倒觉得理所当然的,除了他,也没有人更能照顾你,他力在是个好人。”
“嗯。”周太太笑,“他是个好人。”
“请你原谅我们,”我说:“我们很不懂事。”
“没有的事,除非你们真当我七老八十了,否则大家说说笑笑,岂不是更好?”
我看着她,一张这么好看的脸,一个这么好看的微笑,背后有什么妮,从喜欢漂亮的人开始,到下嫁老周,当中有些什么故事呢?然而这些都不要紧了,因为她现在是幸福的,那就够了。
妹妹端了点心出来,我看了一眼,却是云吞,上面飘着喷香的葱花,我默默吃了。
点心后我们又坐了一会儿,便告辞。
她跟妹妹说:“那几本妇女画报很好看,你再给我带本来。”
妹妹答:“知道了。你当心身体。”
“知道了。”她笑着追我们到门口。
妹妹向她摆摆手。我身上的汗又流出来了,天气真热。
开车回家途中,妹妹说:“你知道吗?我们的师母,她怀孕了呢。”
“真的?”我一怔。
“是呀,老周听见了,可乐死了,你想想,有什么比晚年得子更好?你可别笑我古老。”妹妹笑
我沉默的想,凭周太太的本事,一定生的是儿子,一个女儿也没有。
过了很久,我说:“我现在明白了,爱有很多种,幸福也有很多种,缘份也是不可缺乏的,若十年前周太太见到老周,也就没有这一段故事了,老周出现得很合时。”
妹妹别转头,看看路边的棕楣树,“是的,这是我相信的。可是到底只要她高兴,我们看着她也高兴了。”
我专心地开看车。
妹妹又说:“虽然我还是想找一个神气的男朋友,却不那么心急了,”她忽然笑,“将来也像周太太那样,找一个爱我的人,品格学问都好的,专门跟在我身后替我拿大衣,那才真正的神气呢。”
那也不过是表面,妹妹是不会明白的,只有我知道,因为我曾经有一日,在海滩上,见过她从前的男朋友,听到了她对他说的话。
我想周太太是打算在这里终老的了,我很高兴,正如妹妹说的,因为她很高兴。
我把车子笔直的向家里驶去。
天气永远这么的热。
负心的人
这件事起码有两个真相:我说的真相,与玫玲说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个有说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么我是个负心的坏男人。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当我认识玫玲的时候,我在铜锣湾皇仁中学念中三,十五岁,玫玲在圣保禄修女学校念中二,十四岁。我们是在舞会认识的。
她打扮像“十七岁”杂志中的模特儿,大篷裙,小白袜子,前刘海,马尾巴发型,熨得像油条,卷发地垂在脑後,秀丽、活泼、可人。
我与她情窦初开,虽然没有花前月下,却也看过不少早场公馀场,小冰店里吃过菠萝冰,散步逛过维多利亚公园,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衬衫,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然後会考毕业,我以五优二艮的成绩考进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转到伦敦大学的皇家理工学院攻读,从此与玫玲故人万里关山隔,只靠信件来往。
我们以为我们是相爱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来家长们默许,习惯成了自然。我们一直没有停止写信,每星期一我总是到邮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说些家常,贴上新鲜的美丽邮票。
一切都是习惯,但谁也没怀疑过这种习惯。
日子过去,春去秋来。我相信政玲对我是最最忠实的,在香港她考试毕业,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学会速记打字,并没有升学,她在一间大商行内任秘书职。我有点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广东人,觉得女孩子没必要“留学”,况且出来一次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把这笔钱储蓄作为她将来的嫁柱,已是一层中等面积,可供收租的住宅楼宇。
第一年暑假我没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试,忙於社交,忙於在欧洲观光。我在IC非常快乐,呼吸着簇新的空气,新任大学生难免有种飘然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姬亚。姬亚姓欧阳,伦敦出生的华人,英籍,会说一点广东话与国语,在伦大圣玛丽学院念药剂,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广东人,皮肤是南方人那种土黄色,正是西方审美眼光认为是最标准的东方特有肤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笔勾出明显的轮廓,头发又黑又长。而且多麽美丽的身裁!细腰、圆臀、长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逊色。全伦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亚欧阳。
但是别误会,那时我并没有变心。我不是那种人。
事实上我像个呆瓜,一见姬亚使声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确是告诉她,我打算做一个忠实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聊天,说功课,谈国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与友人组织旅行团去东欧,我毫不考虑的跟着去。没看到罗浮宫之前,已经见到南斯拉夫戴乃历山脉的钟乳石柱。
我都详细地告诉攻玲。
在宿舍房间里,我有一张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亚来看到,端详半晌,说:“幸运的女子。”
我问:“是吗?为什麽?”
後来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们也没再提。毕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对我很好,我说什么她都视为金科玉律——“俊国说的……”是她每句话的开场白。
这个暑假使我增加体重十五磅。回到伦敦,我与姬亚打璧球减肥。
姬亚问:“你有与她睡觉吗?”
我怔住,球弹在我胸前,差点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亚淡淡地说。
“当然不!”我说:“她不是那样的人。”
姬亚说:“上床与人格有什麽关系?喜欢吃巧克力与工作能力也没有关系,两者之间没有比较性,你那么紧张干什麽?”
“可是……”我惊骇!“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丰年?”
我闭上“尊嘴”。
“被爱的女人都是幸运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欢你,姬亚;”我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从伦敦追到利物浦。”
姬亚看牢我半晌,摇摇头,“人家说念理科的人老实,我才第一次体会到。”
我傻笑。
“你爱她吗?”姬亚问。
“我认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时候,玫玲已在中环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说不尽的话。她与我共渡她的二十一岁生辰。
我觉得致玲有点拘谨与生硬——但我们已经多年不见,开头总有点不自然。我记得我提到她的发型:“为什麽熨得这样?”
她答:“我总不能梳一个马尾巴到三十岁呀。”但姬亚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见得很坏,大概是“需要”不频之故。然而直至那个时候,我还是庆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叙事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四年毕业,拿着学土回香港,我开始面对现实。
在伦敦与姬亚话别,她拍我的肩膀,“有空来伦敦,别忘记招呼我一声。”
“姬亚,我会很想念你。”我说的是实话。
“好的,我们通信。”她说。
没有婆婆妈妈,没有眼泪鼻涕。这是姬亚。
她在我脸上响亮的吻一下,开车替我把行李送到机填。
可是的,姬亚以第一荣誉在圣玛丽完成学业。
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么大的劲,她那种半贵族半波希米亚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爱,我与她交往如沐春风。
我跟玫玲,却处处要哄着她。
“玫玲,”我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们男人当然不计较年龄,我们女人……”
我莞尔。你们我扪,大家其实都是人。而玫玲还分得这么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亲慢吞吞的说:“阿俊,不是我说的,咱们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结婚,再一起到伦敦。”
我沉吟半晌。
爹说:“结了婚再读书,恐怕不能一门心思。”爹显然站在我这一边。
女家马上变色,都不再说话。
玫玲说:“我不要去伦敦,人生地疏,有什么好?我才不高兴到外国去,苦得要死,钟点女工也请不到。”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亲陪笑说:“傻孩子,你又没去过伦敦,怎么晓得不好?人家羡慕还来不及呢。”
后来大家都笑得勉强,吃完饭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的母亲到家后说:“玫玲这孩子,本来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着相当不错,怎么越来越小家子气?”
爹说:“也难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将,别说是书,连报纸也不多看一眼,就准备做少奶奶。”
妈妈说:“那也难怪,她与阿俊也认识了这么久。”
“俊国的前途要紧!”爹不以为然,“我就是吃亏在念少了书,如今不得出人头地。大丈夫何息无妻,如今俊国匆匆忙忙结了婚,只好一辈子做个小职员。”
“你想他做什么?当大总统?”妈妈问。
“让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说。”爹爹说。
念不念博士与先结婚并无关系,主要问题是玫玲生活上的兴趣与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欢到半岛酒店喝下午茶,买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减价,买条丝巾把招牌露出来打。把我带出去亮相招摇。整夜对住电视。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来,看到她,来不及的欢喜,来不及的倾诉,根本不在意这种细节,也没料到这种细节就是维系两口子生活和谐的主要条件。
我不是说玫玲不好,她与我不合,这是我所知道的。渐渐我沉默下来,渐渐玫玲的不满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伦敦,回到凯盛顿公园,郁绿的草地,清凉的天气。
我不喜欢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这块地方。
我说:“空气这么坏,交通这么挤,人们的心灵如此空虚。”
玫玲说:“我觉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叹口气,我们的对白忽然止于此。
这是我开始变心的时刻,真是奇怪,男人变心的时候,完全可以冷静地算出时分秒,女人则不能,女人、永远是胡涂的。爱的时候胡涂,恨的时候也胡涂。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爱我,也还是问题。姬亚是爱恶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亚般女郎毕竟少有,这我相信。玫玲年龄一大,忽然受环境污染,她也寻找饭票,而不是寻找格烈哥利。(寻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听过吗?)
我终于问她:“玫玲,你可爱我?”
她飞快的答:“当然。”
“如何?”我问。
“什么如何?”她瞠目而视。
“如何爱我?”我忧愁地说:“罗拔勃朗宁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写过诗给丈夫,开头的两句是‘我如何爱你?让我细数……’你没有忘记勃朗宁吧?我们在中学便读过的。”
“我忘记了。”她不在乎的说。
我看进她的眼睛里,那里并没有生命。我觉得这么悲伤,她“死”去已经多年。
当夜我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姬亚,向她倾诉这件事。很明显地我内心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厌闷,整个地方是这么虚伪,打网球都是为显示高贵。没有一块空地,连散步的地方都没有。我自然可以在这里找份工作,数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爱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样。人们为爱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爱玫玲。
我不爱她。
我甚至不喜欢她。
这些年来,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实的攻玲,这点我非常的灰心,我对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说:“对不起,这整件事是一个错误,让我们说再见吧。”
我与父亲商量如何应付。
“爹。我一点也没有意思与玫玲结婚。”我坦白。
妈妈怔住,她看着我。
爹说:“我早看出来。”爹倒是了解。
妈妈问:“你看出来?你怎么看出来的?怎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看致玲也还是个现规矩矩的女孩子,做太太也不错。阿俊,娶老婆够实际就好,娶个凤凰回来,没那么大的庙,如何装这么大的佛?”
“妈妈,我们之间无法交通。”我说。
妈妈瞪起眼,“什么叫交通?哪一国的新名词?我不懂得。”
“妈妈,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说:“我是严肃的。”
爹看看我,“阿俊,这件事需你自己开口,我们不能代你发言,你想想,谁可以代你说:‘对不起,玫玲,玫玲,婚姻取消了’?”
爹说得是。
我一个星期没见玫玲,在动脑筋如何退婚。
收到姬亚的回电。她给我一封电报。电报上短短两句话:“没拥有过的东西我们不会想念。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没有损失。”
我马上明白姬亚的意思。不知道又有什么损失?把罗拔勃朗宁忘得一乾二净,做人有何亏损?太阳还是升起来的。各人有各人的小世界,不懂英文的生活将会更简单。会得看雨果法文原著的人惋惜旁人的无知,我们可不痛不痒,我不必代攻玲伤心。
我收好电报,跑到玫玲家去。
玫玲才下班。她看见我,面色不见得好看,她说:“你多少日子没来了?人家咪咪的男朋友天天接她下班,送她到家,吃好晚饭才走。”
我没回答她,我在准备措辞。
“妈妈说你怎么还不找工作,都快一个多月了,还闲在家中,报上天天登着聘请工程师的广告。”她咕哝着。
我看着她,她要控制管辖我的生命。但她并不是一个能干的经理人才。
“怎么样嘛?你起劲点好不好?”她推我一下。
“玫玲,你坐下来,我有话说,严肃点。”
“说什么?”她没好气地坐下来。“你人在英国,反而过时过节会送花来送糖来。现在就这么两手空空的,你真好意思。”
“玫玲──”我清清喉咙。
“几时买部小车子嘛?一天到晚排队等计程车,要不索性等公路车,真是的,等足这么些年,你还叫我等。”
“玫玲──”
“你知道吗?最近有两三部很好看的影片上演,你都没陪我看。‘狄奥’大减价,很多同事.捡了便宜货!”
“玫玲!”我大喝一声。
她瞪看我。
我清楚坚持地说:“玫玲,我们之间完了。”
她眨眨眼睛,仍然发看我。她的面孔依然是清丽的,小巧鼻子,具棱角的嘴巴,鹅蛋脸,细白的皮肤。她渐渐变色,变得非常苍白。
“你说……什么?”她问。
我说:“我们完了。玫玲。完了。”
“完了?那是什么意思?”她张开嘴。
“我不再想娶你,我不再想见你,我们完了,就像一直没开始过一般!就像我从来不认识你。”
玫玲瞪看我,她一直以那样的神倩,眼睛睁得老大,透看可怕的恐惧,像在目击一场战争,血肉横飞的景象。我很难过。
我轻轻的再说一次:“我们完了。”
攻玲喉咙中呜咽一声,“俊!”她指着我。
我忽然想起霍小玉的故事。我低下头,罪人似的一声不响,任凭她处置。
“你──”她忽然尖叫起来,用手掩着头,狂叫着,历久不止。
她的父母冲进来。
“做什么了?玫玲!玫玲!”他们摇撼她。
她的眼泪哗啦哗啦流下来,推开她的父母,大声说:“你!你!”指着我。
我说:“我要告辞了。”我站起来。
没有人替我开门,攻玲已经瘫痪在沙发里,她父母看护她,我自己走了。
回到家中,只觉得燠热,不知怎地,流一身虚汗。开无线电,正在播一首钟拜亚丝在咸丰年唱的民歌:
“……妈妈,妈妈,是我深爱的那个火车小子,
他曾日夜地追求我,可是现在他不育再耽在家中,
他跑到伦敦城市,到一问酒馆坐下,
他让一个陌生女*坐在他膝上,把不肯告诉我的事全告诉她……
她父亲放工回家,说道:我的女儿如何了,她看上去如此哀伤。
他上楼去,给她希望,
他找到她吊在绳索上……”
我跳起来,关掉无线电。
当玫玲与我很小的时候,我们在客厅中开着小小的手提无线电,两个人拥舞。这些老好日子,多么甜蜜,我们学跳华尔滋、四步、牛仔舞,练得滚瓜烂熟,舞会时一展身手。
我哭了一场。
信不信由你,陈世美或许也曾不得意地大哭过。在从前,人们没有变心的权利。你不能改变主意,否则总有一个包拯这样的人来把你轨为两断。包某没想到的是,硬把两个不再相爱的人凑在一起,有什么快乐可言。
如果我娶了攻玲,我有什么快乐?下班回家看报纸淋浴上床。致玲有什么快乐?一个呆板的丈夫日日夜夜对住她,连牢骚都没有,那多可怕。
我整夜不得安眠。
天亮四时许,电话铃声大作,父亲听完电话回来,推开我房门,跟我说:“玫玲自杀了。”
我浑身颤抖。
“没有危险,吞掉十多粒安眠药,医生看过她,现在躺着呢,你去一次吧。”
我默默换衣服。
爹问:“真的完全没有挽回的机会?”
“完全没有。”我说:“我很抱歉。”
爹问:“是因为有另外一个女孩?”
我想了一想,“并不是。”
“一定是。”他作着知子莫若父状。
我再想一想,是因为姬亚?不不,不是。
并不是因为姬亚。我并没有爱上姬亚。我们很谈得来,我们很合得摆,但我没有爱上她。
我说:“不,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孩子。”
到了玫玲那里,她苍白地躺在床上,泪流满脸。
我坐在她床前。致玲的睑别转过去,她母亲双眼若射出毒箭。
我默不作声。
“为什么?”致玲问。
我无法作答。
“是因为另一个女子?”玫玲问。
我保持沉默,我不认为她会明白。
“她是谁?她美丽?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说:“你要保重。”
“她是谁?”
“明天我要回英国了。”我说:“我的护照并没有过期,玫玲,我们以后再见。”
“你──”她用手帕扬看睑。
“你自己保重。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活着,也只有靠自己。”我说。
我站起来走。玫玲母亲抬起一只热水瓶向我摔来,差点没把我的头摔得稀巴烂。
在玫玲的哭声中,我离开他们的家。
爹爹问:“解决了?”
“没有。我将永远是个负心的人,他们会诅咒我一辈子,你知道──负心,辜负一个女孩子的热心。”
妈妈说:“我也觉得你过份一点。”
我说:“不是我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离开香港。
这真不是一项损失,我憎恨香港这块地方。这里有女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也替丈夫“霸”住空位,如此恩爱的一对也只有香港才找得到。香港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公德心。
我到伦敦,报名读硕士,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并没有立刻去找姬亚。
我早说过,我并没有爱上她。
我们终于在同学会见了面。她穿牛仔裤,窄脚,宽腰,上被银狐长大衣,戴一顶绒线帽。浓眉惊人的摄神,看见我,她笑笑,并没有太惊异。
我走过去说:“嗨。”
“嗨。”她说:“回来啦?”
我问:“你好吗?在干什么?”
“在医院工作,只好做周末稀皮。”她说:“在伦敦郊区。你呢?”
“读硕士。”我说。
她了解温和地笑。“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她不会原谅我。没有人会原谅我。我不敢再回香港,随时有人剌杀我。”我惨笑,“我并不太高兴,你知道,杜十娘投长江之后,李生做人一定很难。”
姬亚笑笑。
“你最近看什么书?”我问。
“诗经。你知道: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姬亚说:“你是什么时候停止恋爱你那情人的?”
“什么时候?”我侧头想一想,“我知道。在她变了之后。”
“不是她变,”姬亚说:“是你变了,如果她也跟着变,反而没事。”
“我变?”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什么地方变?”
“啊哈,现在你是留学生,顶顶大名的IC学生!她只是香港中环的小秘书,行为举止都配不上你,她的环境与你的环境有天渊之别,你发觉她非但不能帮助你,相反地还会拖累你,你说你受得了吗?”
我瞠目,“我……我不是那样的人!”
“不是?”姬亚凝视我,“你自己想想仔细,只怕你不敢承认吧。”
我低下头。姬亚这样的女孩子我也是很害怕的,目光如炬,什么都瞒不过她。
我说:“是。我是这样的小人,只想到自己。”
“真的悲惨,是不是?”她看看我。
“她不应该把未来建筑在我身上。”
“她不该爱上你。”姬亚笑。
她的眼睛明澈如镜。
这是我的故事。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听玫玲的故事。她一定把我说成一个玩弄女性、没有感情的坏男人。我是吗?
事实上不久玫玲便结了婚。据说对象是中环的男职员,什么银行的副经理,你知道,那种夹着一只男用手袋到处走,穿套西装打条名牌领带的年轻男人……他们一定是幸福的。
玫玲也许不知道,我比她痛苦,因为我会一直不停寻找,而她不必。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