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需要就着红酒或者在一个安静的傍晚来读的书。那个时候,光线半明半暗,比较容易沉陷进小说里的气氛。
杜拉斯写《情人》这篇小说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七十几岁的老妇人。这篇小说里好像有一种场,一种烈酒制造出来的场。杜拉斯在她经历了人生所有的华丽与磨难,在她垂垂老矣的时候,突然意想不到地接到了她遥远的中国情人的电话。时间以及空间上的遥远,本来让她以为早已忘记了那些往事。可是,那个电话突然就将逝去的一切都带了回来。隔着漫长的岁月回想遥远异国里的青春情事,难免平添了许多的沧桑。
她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大概是一边喝着烈酒一边醉眼迷离漫无边际地回忆着过去,回忆里充满了对于无望爱情的忧伤惆怅。杜拉斯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种对于爱情无法相守的悲凉诠释,这也许与她早年这段经历有关?这篇小说写得看似平静,但是充满苍凉忧愤的意味。我觉得她写得最好的部分是开篇和结尾,无尽的沧桑都释放在最清淡内敛的文字里,因为内在丰富反而形式简约。文学和艺术最动人的力量,就是给看的人许许多多说不清楚的感受,让你心里隐藏的一些细微情绪象是飞旋在阳光下的浮尘,似有若无,捕捉不定。
《情人》讲了一段隐晦的爱情经历。说它隐晦,是因为那段恋情夹杂很多似是而非,不那么明朗舒展的因素,是他人眼里一段不太名誉的风流韵事。在其他人的眼里,他们不过是一个下流的亿万富翁的少爷和一个未成年的白人小娼妇。起初的相遇,并不缘于爱情。爱是什么?为什么爱一个人?其实谁也说不清。能说清楚的,往往又不是爱了。
故事在回忆分辨伤感沧桑的气氛里缓缓展开,就是那么一段生活,苦闷绝望而又迷幻,充满了热望。她并不知道自己爱不爱那个男人,而那个中国男人是爱她的。生活里总有很多看不见的障碍,总有一些你克服不了的东西阻隔着爱情。不去强求,成全的是伤心思念,但是它在记忆里长久完美;若去强求,很可能到最后什么也留不下来。那就任其自然吧。在返回法国的邮轮上,空蒙的海面上夜色降临,当肖邦的圆舞曲撒满了寂寞的海面,小杜拉斯才哭泣起来,永别的悲伤里,她终于看到了爱。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法国殖民地背景下发生的一些爱和恨的故事,但是美而动人。美和爱,痛苦和盼望,人性的真实和矛盾,生活的忧伤与欢愉,它们随着人类的绵延长存不灭。
我想,这大概就是生活和艺术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