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大事紀 歷時半年

2008-12-12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黃進恭】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及前第一家庭疑洗錢等四大弊案,歷經半年的偵辦調查,今天一共有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等十四人被起訴,其中,扁家四人陳水扁求處最嚴厲制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三人請求從重量刑。其他十人,包括馬永成、林德訓等求從輕量刑。這個案子偵辦過程共有包括陳水扁等十九人遭羈押禁見,創下台灣司法首例,今天在國人關注下,特偵組終於將全案偵查終結,中廣新聞為您回顧陳水扁洗錢疑案大事紀,也說明檢方辦案的徹底決心。

五月二十號,陳水扁卸任總統後,特偵組分案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將陳水扁列被告,他也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總統被檢方列為偵字案被告案例。七月二十四號,特偵組首度以被告身分訊問陳水扁,但因檢察官低調進行,外界並不知道。八月十二號,陳水扁第二度到特偵組應訊,由委任律師李勝琛、洪貴參、顧立雄等三人陪同。

八月十五號,瑞士司法機關提供扁家海外密帳,特偵組分案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並在當天晚上第三度傳喚陳水扁說明。八月十六號,特偵組搜索陳水扁位在台北市信義區寶徠花園廣場住處等地,並訊問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檢方官當天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列為被告,並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三人限制出境。

八月十八號,特偵組傳喚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陳俊英應訊時昏迷送醫,檢方傳喚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查隱匿公文案,並將葉盛茂列為被告及境管。

八月二十二號,特偵組檢察官前往寶徠花園廣場扁住處就訊吳淑珍。八月二十五號,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上午自美返台,特偵組下午傳喚兩人到案,並將兩人限制出境。八月二十七號,法務部利用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到新加坡參加會議的機會,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九月三號,特偵組第四度傳喚陳水扁到案。九月二十號,特偵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數據,包括吳景茂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等五個賬戶的資金流向。

九月二十五號,特偵組二度搜索陳水扁住家、辦公室等二十七處,將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列為貪污被告,並向法院聲押獲准,是第一位遭羈押的被告。

十月二號,疑洗錢案,特偵組將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蔡銘傑改列被告,並將蔡銘哲聲押獲准。十月三號,國務機要費案,特偵組將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改列貪污被告,並聲押獲准。十月七號,特偵組聲押吳景茂獲准。

十月十五號南港展覽館幣案,檢方聲押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獲准,原在押被告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轉污點證人,遭檢方飭回。十月十七號,查企業匯款扁家人頭賬戶,特偵組搜索中信、開發、元大三大金控等地,並將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列為被告。

十月二十一號,南港展覽館弊案,特偵組將吳淑珍、余政憲、郭銓慶三人列為行、收賄罪被告。十月二十四號,查企業匯款案,特偵組以證人身分傳喚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說明。

十月二十八號,特偵組查龍潭土地開發案,搜索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住處等地,並將李界木改列被告,聲押獲准。十月三十號,查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侵佔機密外交款項案,特偵組搜索邱義仁住處等地,並將邱義仁聲押禁見獲准。十一月四號,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自監察院獲取新證據,將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改列貪污被告,聲押禁見獲准。

十一月十一號,特偵組第五度傳喚陳水扁到案,歷經近六小時訊問後,檢察官以陳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全案共有十九名被告,遭羈押禁見則有九人,其中陳水扁也是台灣司法史上首位被聲押的卸任最高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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