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体弱的静聍的咳嗽、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后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么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后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后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后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抬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么?”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么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看书、美容、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么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么?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么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么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么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后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后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么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么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么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么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破脸的必死之心,所以当他无所谓地同意时,我反而是不能接受的那一个。坐在火车上,我仔细想了很久,最终想了个通透。我在期望什么呢?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不爱他,他怎么会对我的离去表示愤怒?愤怒是两个相爱人之间的游戏,不爱的人之间只有漠然,就像我和他。
那次的旅行我很节省,去哪里都搭火车或者长途汽车,住二十块一晚的旅社,吃路边的小摊子,因为不想再用他的钱,不想被他更看不起。我去了湘西一个叫凤凰的小镇,接着继续往西到了贵州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山区,当我准备往云南走的时候突然病倒了。食物中毒让我上吐下泻,差点送掉半条命,旅馆里的人把我送进当地的卫生院,醒来后发现刘之牧已经在旁边。旅馆的人翻看了我的通讯录找到他,他马上乘飞机再辗转转了几次车赶到我身边。睁开眼看见他守在床边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不管多么讨厌他,这世上除开他我已没有亲人可依靠,即使千般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事实,我选择了接受,原来我是个这么害怕寂寞的人。他一刻不离地陪着我,我彻底承认他是我的丈夫,从此享受他温柔的呵护以及……他深不见底的心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
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
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
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
“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
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
第二章
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到的,坐在专程来迎接的车上,我心情复杂,是真的完全不想回来或是还有一些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理不清,剪还乱就是现在这样吧?
旁边坐着的女子叫乔玉,是总经理张熹的太太,陪着丈夫一起来接我们,正极力找话题同我闲聊。她皮肤白皙,长得细眉细眼,打扮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精明干练的厉害角色,或许比我大个一两岁。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聊天,一边听之牧和张熹说话。
“董事长这次回来,全公司上下都很兴奋,特地在酒店设了宴为您和夫人洗尘。”张熹说话铿锵有力,虽然尊敬但能保持不卑不亢,我顿时觉得他还可以。
以前父亲对之牧的巴结态度是令我极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但是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嫁的是个有本事的老公,每次陪他出差应酬,那些及尽所能的阿谀拍马曾让我措手无策,他倒是能够冷静礼貌地一一笑纳,真让人敬佩。
“喔?”之牧似乎有些意外:“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公司里很多新人都没见过我,他们有什么好兴奋的?我有这么成功吗?”
“是--”
“是另外有人想见我吧?”他温文和蔼地打断张熹:“那人和张总还挺熟?”
对他的一针见血张熹显然有些不自在,但还能保持良好风度,马上承认:“是大丰建筑公司的周总,不过他的确只是想替董事长洗尘,公司全体员工下了班也都会去那儿……”
原来我又看错人,只不过是个段数更高的马屁精,我迅速把脸转向窗外,怕看见乔玉脸上的表情,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手足无措是什么滋味?
“这样啊,”之牧拖长声音,含笑说道:“张总是把我逼上梁山,非去不可喽?静言……”他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并不想去,但是怕自己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代乔玉难堪,便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反正也要见面的。”他大方的应允。
我马上能感觉到前座的张熹和旁边的乔玉同时松了口气,我也松了口气,这种关系让人觉得累,偏偏有人乐此不疲,偷眼望望之牧,他眼里闪着精明的光彩,也正笑着看我。
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
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
有时候看到我意志消沉不愿再做反击时,就让我占点上风,激起我的斗志之后,又狠狠把我打击下去,这场游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我?卡卡和静仪都比我更美丽,征服她们难道不会更有成就感吗?
看到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握了握我的手:“静言,怎么了?”
我抽出手,恨恨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微微叹息:“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再吱声。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没来得及开口,已有一群人过来同我们寒暄。之牧拉拉我,我甩甩肩膀就是不起身,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像一颗棋子一切都由得他安排。
他无奈地向那些人笑笑,宠爱地看着我说:“没办法,娶了个孩子脾气的太太。”
大家都和他一起笑起来,看他的目光里有同情,看我的目光里有羡慕。我知道他们事后会怎么说,刘之牧的太太脾气娇蛮,仗侍丈夫宠爱目中无人,我突然觉得精疲力倦,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当中。他就是这样,做足表面功夫,每个人都相信他,尊敬他,可是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真正该哭泣的人是我!
之牧在那些人的邀请下上台讲话,我不想去听他的侃侃而谈,更不想听如何处置静园命运的决定。这里有我不愿知晓的话题和不愿见到的人,实在不能再待下去。我的眼光四处乱瞟,终于找到大厅里的消防通道,大家都聚集在前面倾听董事长的发言,没人注意到我,是悄悄溜走的好时机。我提着裙子,静静离开。
我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静园!当然是静园,虽然愧对它,但是今晚我必须去见它最后一眼,否则将会遗憾终生。我计算着时间,从酒店到静园大概五分钟车程,来回十分钟,我只要在静园待上十分钟就已经心满意足,一共二十分钟!之牧的演讲五分钟,但是按照惯例会有人围上来称赞恭贺十五分钟以上,刚好!我可以拥有一次完美失踪的经验!
坐在计程车上,我暗暗庆幸小手袋里装着随时准备付给侍者的小费,以前不懂这些,以为别人为我服务是天经地义,嫁人之后才明白这些礼节。是刘之牧教给我这些,可是难道这一生真的要仰他的鼻息而生存?
“小姐,到了。”司机看我的目光有一丝疑虑,或许在想这穿隆重礼服的女子为什么要在上弦月夜到这已经荒芜的地方来,如果联想再丰富一点,怕不以为我是聊斋里的女鬼。
我付了钱,信步下车,抬头一看,整个人都呆住。朱颜未曾改,改的是雕廊玉砌,昔日美丽宁静的静园如今已是颓垣败瓦。我知道静园已经不是以前的静园,但如果早知道它变成这样,我或许会没有勇气来到这里。
老槐树站着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泥坑,它去了哪里?从父亲种它下去的那刻起,它就应该在这里茁壮成长直至老死枯萎,也许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矮墙也没有了,一地的乱石红砖,碎玻璃倒是还在,不过是在地上,月光映衬着它们,灼灼闪光。还有刻着“静园”两个大字的隶书匾额也已不翼而飞,那块匾油漆斑驳脱落,据说有百年历史,是曾经中过举子的高祖父亲笔书写的。方家三姐妹的名字,静言、静仪、静聆也是因它而来。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静园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原来这话不止可以用于美人和英雄,对曾经盛极一时的房子也能派上用场。
我小心翼翼提着裙子走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跟太高,很容易摔倒。但仅仅是三年前,我还经常像个顽童般沿着槐树爬上这堵围墙,纵身跃下。
记得成年后第一次见到刘之牧就是那个场面。
那是个秋天的傍晚,满树白色秀丽的槐花开得很灿烂。明知道家里有重要客人,可是悄悄溜出去的我舍不得和单远分开。父亲一向反对我和“那个穷画画的小子”来往,所以我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弥足珍贵的,依依不舍地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晚了。我没敢用钥匙,静园的门也是个古物,开启关闭时发出的吱吱声足以把大象惊醒。
我脱掉鞋子,蹬着槐树熟练地爬上围墙,确定没人后开始往下跳。只要时间掌握得好,就可以悄悄溜进靠最左边自己的房间,然后换个衣服,若无其事的漫步出来对大家说我刚刚在睡觉。反正父亲不会刻意去向哪个客人介绍我,方家最美丽的老二才是他的心头宝。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做准备的时候院子里的确没人,待一纵身时却听到了脚步声,受惊的我没能以安全的姿势落地,那人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跃而蹴的全过程,紧随他身后的父亲则刚好看到我趴在地上不雅的姿势。我肯定他当时宁愿自己能昏过去,也不愿看到眼前的不肖女。
走前边那个一身西装革履的人是刘之牧,他落落大方地迈步走到我面前,并不伸手,只是俯下身子,安安静静地问:“是静言吧?”
我狼狈地抬头看他,脑中第一反映是八个字:谦谦君子,温文如玉。可是真正的君子不会眼看着一名女士跌倒在地而作势不理,他从头至尾都没有伸手搀扶我的意思,只是一直俯着身用揶揄的笑容望着我,他整个人如同初雪般洁净,但那异常秀气漂亮的面孔上有一双像锥子一样犀利的眼睛。这个人不简单,感觉一向敏锐的我心中开始警惕。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第三章
我终于迈过了那堆难行的砖石,走近破落的屋子,屋前有一条用青麻石铺的长廊,以前廊上会挂一个精致的鸟笼--祖父还在世的时候最爱养画眉鸟。
从小我就知道父亲偏爱静仪,而母亲对体弱的静聆总是特别关爱,老大方静言则像个落单的小动物。后来我固执的认为,家里的权威人士--祖父比较疼我,但是当有一天我不小心放飞了他心爱的画眉后,被罚跪在青麻石上一夜,才明白原来那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象。在方家,老大是最不得宠的一个,这是不争的事实。那晚我跪在院子里哭得惊天动地,静仪却在她房里兴高采烈地弹奏着《欢乐颂》,从那时开始,我们姐妹俩人正式开始结起深厚的梁子。
我像个幽灵般沿着旧路游走在每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古筝、静仪的钢琴统统不见。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搬去了哪里,把房屋转让书交给刘之牧后,我就没有再听到任何有关静园的消息,他不刻意告诉我,我也不问,因为不愿也因为不敢。可是即使在加拿大,远隔八千里路云与月,我也是做不完的噩梦,每个梦里都有静园,有时梦到它依然如故,有时又梦到它被迅猛而生的杂草湮没,一片凄凉。醒来之后总是泪满衣襟,原来心里从没有一刻放下过它。
陋室空空如也,只除开因为太久没有人居住而留下的漏水痕迹,墙上一条条斑驳的水印子,像情人不忍别离时的眼泪。我抚摩着墙壁,内心五味陈杂,酸酸涩涩的感觉直往眼里冲,屋里虽然有种霉霉的味道,依然让我流连往还,忘记时间。
父亲对我们三姐妹从不一视同仁,静仪从小就被他送去学钢琴,我和静聆虽然不至于学的那么高档,但也都有学乐器,我学的是古筝,静聆学的是长笛。父亲是个爱附庸风雅的人,按他的规划,我应该学小提琴,这样方家三姐妹就都会一门西洋乐器。但我就是不肯让他如愿,选了古筝,虽然也并不见得真有多喜欢,到现在为止我会的也只是一首《春江花月夜》。父亲气得好几天不同我说话,或许我的倔脾气也是不讨他喜欢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我未曾想过,他为我们三姐妹的成长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和金钱,他为这个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我厌恶他对有钱人家的巴结态度,却又一味天经地义的向他索取;我妒恨他对静仪的偏心,便用叛逆的举动去伤他的心,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没有为他做什么。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看看腕上的欧米笳,该走了,在这里的逗留的时间已经早已超过计划,我得回去那未完的喧闹酒宴。可是真的舍不得走,明天静园就要不复存在了,我在这里生,在这里度过优越的少女年代,这里有我如斯多的泪水和欢笑,这里也被我背弃,我怎么能离开它?
迈步出去时,看着一张张早已褪色的木门,耳边又隐隐约约响起母亲的轻笑:“静园这种老房子没别的好处,最好的地方就是门多。以后女儿们出嫁,多的是办法向女婿讨开门红包,咱们捡红包都要捡到手软。”她说这话的时候,全家都窝在一起笑,是我贪心,竟然不知道那就叫做幸福。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姐妹三个没有一个在这里出嫁,而可怜的母亲甚至等不及看到任何一个女儿成为别人的妻子就已经撒手人寰。
走到大门口,忽然听到前方有簌簌响动,我睁大眼睛往前看,角落处站着一条黑影,我顿时寒毛竖立,血液凝固。在这样的夜晚,在这个荒废的宅子里,还会有什么人出现?我不相信鬼神,所以不认为那是方家的祖宗显灵,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小偷劫匪,顿时只恨身上的现金不够多,怕他老羞成怒毁尸灭迹。
他显然也看到我,和我维持一样的姿势站着不动,我考虑着是继续静静地站着不动呢还是慢慢蹲到地上拾起一块砖头自卫比较好。大概僵持了一分钟左右,我的汗冷涔涔地流了下来,这一分钟有一年那么长,妈的,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终于耐不住向我这边走过来,我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他现身在皎洁月光下,我的血液开始缓缓流动。呵,竟是故人,那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不是方家老二是谁?美丽的方静仪也在,原来今夜并不只得我一个人在月下凭吊快要失落的静园。
她走到离我约一米处的地方停下,我们互相对视着,但是没人开口说话,空气里像有火花在噼啪爆裂,我们两人犹如要进行生死对决的武士。
老天真是太不垂怜我,不想遇见的人今天见了个够,先是夏单卡然后是她。
我和静仪的关系从小很微妙,是姐妹也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外人都说方家好福气,三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一个秀一个美一个娇,我是那个秀。现在想起来,这个所谓的秀是接近时下所说的那种“气质美女”,意思就是:的确是美女,不过主要是靠气质取胜。多少有点安慰奖的意思。娇的那个是静聆,她五官秀丽但从小多病,想不娇都不行。而静仪是货真价实的美,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要为她的风华喝彩。
我其实也是美的,但和她相比就差了个档次。女人到底肤浅,靓丽的皮相,是我嫉恨她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真正让我有了摧毁她的欲望,是因为母亲的过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闷热的午后,她披头散发地冲进静园,不顾母亲和静聆也在座,一把抓住我的肩对我大吼:“方静言,你这个卑鄙下作的婊子!”
是的,她叫自己的姐姐婊子,而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你明知道刘之牧是要的是你,还要我去他的公司找他,你让我出尽了丑!”她大哭。
我迟疑地看着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刘之牧说可以帮父亲还清亏空的公款,但是他要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最美的,不是静仪是谁?怎么会是我?那是我第一次心悦诚服地承认她比我美,才让她去刘之牧的公司找他。但是她带回来的讯息,让我震惊得甚至忘记骂还她。
“装得和他势不两立,其实你一直在打他的主意……”静仪哭得失去所有的风度,但是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那时我心里有的是另外一个人。
“你不要得意,我什么都知道,你和夏单远……”她狠狠地看着我:“我要去告诉他,你根本不是什么好货色,你和夏单远---我知道你们早上过床了,就在他的画室里!平常一幅贤良淑德的样子……哈,我看过夏单远为你画的裸画,姿势还真是风骚漂亮呢!”
她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还能把这段话说得流畅顺利,我怀疑她的准备工作并不是一天两天,或许每次午夜梦回都在背诵它,以便让它成为杀伤我的锋利武器吧?同根姐妹相残,现在回想起来不是不可悲的。
当时我倒抽了口气,来不及阻止,她已经像个疯子似的一股脑吼了出来。
我担心地回头望着母亲和静聆,她们是温室里的花,如今家里乱做一团,没有人可以撑起大局,我这个方家老大已经俨然是一家之主,我实在怕吓坏她们。但还是晚了,母亲诧异地望着我,然后面色突然变成了诡异的潮红色,她似乎想说什么,喉咙一直咯咯作响,却终于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她慢慢靠着静聆的身子往后倒。天地瞬时一片寂静,我眼睁睁地看着静聆手忙脚乱地动作,头昏耳鸣,听不到任何声音。送到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她甚至没来得及骂我一句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一直哭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她为什么不听听我的忏悔?我一辈子都没机会得到她的饶恕了。
对母亲来说,那段时间实在太可怕,丈夫亏空公款入狱,有可能是无期有可能是死缓;静园要卖掉,不知道要面对怎样的流离失所;大女儿指使二女儿向男人主动献身被拒绝;二女儿控诉大女儿和一个穷画家上床,甚至被人画到裸相。这些都是受传统教育的她一辈子也不能接受的,脆弱的她实在无力再承受这些可怕的事实,所以她选择了永远的逃避,让我和静仪成为了罪人。我就那样看着她在我面前死去而没有任何办法挽回!她是带着对我和静仪的绝望过去的吧?
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静聆伏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我和静仪只敢站在病房外面,我们都没有脸面进去看母亲最后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两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进病房,然后把母亲抬上担架。
我下意识拦住他们,莫名其妙地问:“你们要去哪里?”
其中一个冲我笑笑:“送去太平间啊,难道放在这里占地方么?”
我“蹬蹬”倒退几大步,中午我还和母亲一起吃饭,到了晚上她却要去睡太平间,这种事谁能接受?我拒绝接受!
他们不理我,把我推开,径自进了电梯,静聆哭哭啼啼地跟在后面。我怔怔地看着那两个穿白大褂的人,他们的褂子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大块油污,有一个甚至穿拖鞋,面孔也长得横蛮粗鲁,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医院里的人,倒有些像屠夫。我想,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个误会?
我终于没跟上去,电梯门合上了,我靠在墙上发了好一会的呆,然后听到地上传来阵阵啜泣。低下头,静仪正蹲在我的脚边埋头哭泣,她也和我一样不敢守在母亲身边,就好像我们是妖,而母亲身边却有收妖的镜。我们两个都已经失去光明正大痛哭失去母亲的资格,这样看来母亲生前最为疼爱静聆还是有她的先见之明的。
“静仪,妈妈死在我们两个手上。”声音远远传来,不像是我的语调,但的确是我在说话。
“大姐……”静仪抬起泪流满面的脸无助地望着我,从她懂事开始她就不曾叫过我大姐,她一直直呼我的名字,那天她叫我大姐。
但是我没答腔,又一架电梯“叮当”一声在我们的楼层停住,有人探头问:“下去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转身走到楼梯间,一阶一阶地走了下去。我一边下楼一边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方静仪!新仇旧恨,她必须成为我报复的对象!
我们的祖父是个精明的老人,他或许早就看出了什么,去世的时候,他指明把静园留给我们三姐妹,而不是父亲。所以当父亲出事的时候,我们还有静园可以变卖,只是当时没人能一口气吃下静园这么大的资产,我只能找刘之牧。
他很公道地按市价把静园变成钱算给我听,但这些还是不够,我愁肠百结眼巴巴地望着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方家所有的亲戚都找遍了,可是他们好像突然都不太认识我,就算是认识也变成了远亲。
“静园那块地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很糟糕。如果想要发展,我还必须把周边的地一起买下,并不合算。”他微笑着同我说:“不过我还是可以帮你,你父亲那边不够的部分我也可以帮你补上来--哎,静言,你先别太开心,有条件的,你得把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交给我珍藏,怎么样?”
这是他的原话,我记得他当时笑得很和煦,温文沉静,像冬日里的暖阳。然而不管表象如何,他毕竟是个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他是个一等一的商人,早已被磨练得像只狐狸精,自然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据说我家曾于他家有恩,但到底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念念不忘地挂在嘴边,只是徒增笑柄而已。这种时候连所谓的亲戚都不肯帮忙,更何况是什么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世交?有人施以援手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只怕家里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东西呢。给人一件东西,就必须收回一件东西,再公平不过了。直到现在,我都能够谅解他以物易物的提议,虽然我是那个被换来的老婆。我并没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他的怨毒,只是有点--低人一等的难堪。
那时我以为他要的是静仪,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她推了出去,我知道静仪肖想他已经很久,唯一对不起的是卡卡,可我真的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一切都不在我的计算中,救了父亲失去了母亲,真是个血淋淋的选择!不管失去谁,都一样让我痛彻心扉,虽然他们最爱的都不是我。
从母亲过世起,我就明了我与单远的出轨是永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这只能让我加倍地恨静仪,把恨自己的那份也算进去!我说过,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母亲头七过后,我把静仪、静聆找来,静园的房契就摆在茶几上,另外还有一份我已经签好名的转让书。
我给她们两个个选择:放弃静园的继承权或者是放弃父亲。
静聆听了有些害怕,不安地扭动身子问:“大姐,不住静园,那我们要住哪里?”
我安慰她:“你不用怕,我会安排好你。”
她看了我一会儿,信任地在转让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我面无表情地把转让书扔给静仪:“我会照顾静聆,但并不包括你。你自己要想清楚,签了,你一无所有;不签,父亲要因你坐一辈子牢。”
她面色煞白:“你如果嫁给刘之牧,他总不至于不救自己的岳父,我们无须搬出去。”
我冷笑:“我嫁给他便是刘家人,助他人财两得有什么不对?不过你的宝贝钢琴倒是可以搬走。”直到今天,我还在好笑,真是小心眼,那个时候还记挂着让我不能释怀的钢琴。
她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会眼睁睁看着他坐牢。”
我把腿交叉搁上茶几,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又点燃一支烟,夸张得像黑社会的大姐头:“你尽可以试一试,反正你已经害死母亲,不在乎多一个父亲。不过你最好想一想,这些年里他最疼的是谁!连个房子都不肯让,真是白养了狼崽子。”
静仪哭起来,撑着茶几不肯拿笔:“你明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你也有责任……”
但她还是签了,这个罪名太过重大,没有谁能够背负得起。她签字的时候手在颤抖,一脸悲怆,我一直冷酷地看着她,后来不经意间瞥到镜子,发现自己的笑容和煦却含着丝丝残酷,怎么会和刘之牧有几分相似?我大惊,赶忙收敛。但我知道不管怎样收敛,从看着静仪牵下名字那刻起我就已经变了,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很快把静聆送出国,她走的时候惴惴不安:“大姐,你不要对二姐太凶……她只有一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你帮帮她。”静聆的眼神纯净善良,我想如果我和静仪的位置互换,她也会帮我说情。
我摸摸她的头顶,方家总算还保有了最后一个天使。
最后她还说:“大姐,你也要对姐夫好一点,姐夫其实很爱你。”我不禁失笑,他爱我?他爱的是征服掠夺后的快感,小白兔竟然这么帮着大灰狼说话。真相是刘之牧财色双收,他不虐待我我就该万幸了。
时间过得真快,送静聆上飞机的情景历历在目,一晃却已经是一年半了,我与静仪也有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我们该说点什么?
沉默,一径的沉默。久别重逢,大家似乎都无话可说。
我皱起眉头再抬手看看表,不行,真的得走了,离开酒店已经四十五分钟,那边现在可能已经在寻人。我转身准备离开,不是怕面对她,而是得为“刘太太”这个身份负责。
静仪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莺声呖呖,人美声音都好听,真是不公平:“你还有脸来?”
我冷笑,要开战了吗?“你都有脸来,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是你把静园卖掉!”
“可是你不要忘了,没有你的亲笔签名,我没办法拿它怎么样。”
“你……”她语塞,我的牙尖嘴利一向很出名。
她一脚高一脚低地跑到我面前:“我知道你想要我死,但是你看我活得不知有多好!”
我淡淡地看着她,还是一样没变,光有张美丽的脸却没有会思考的大脑:“你活得好不好是你的事,同我有什么关系?”
她咬着唇,恶毒地笑起来:“我现在在姐夫的公司上班,你不知道吧?姐夫原来的房子给我在住,事实上我什么都不用做,根本是姐夫在养活我!”
我一震,的确是不知道,他说那是员工宿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以前暗恋他的美丽女子聚集在一起,想要做个后宫吗?我的心有些乱,看来我不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装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他也养我,我是他太太,所以他得养活整个方家。而且……你既然知道我不会要你好过,不说也就罢了,我现在知道了还会让你继续留下吗?”
静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打击到她,因为我知道她的痛处在哪里,愚蠢又高傲,认为人人都须得以她为中心,我从小就在琢磨她的弱点。
她恨恨说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姐夫公私分明,才不会信你挑唆。”
我嘻嘻笑起来:“你自己也说自己什么都不做,他这么公私分明当然不会留下个吃闲饭的人。”
静仪气得花枝乱颤,我又赢了,但是却无心恋战,一来是赶时间二来因为我心里没底,静仪虽然不太聪明又冲动,但并不太会讲假话,看来之牧的确是在照顾她,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既然不知己知彼,怎能百战百胜?我得回去向之牧问个清楚。
我急急忙忙地往前走,静仪突然一把拉住我,:“你站住……”
我猛地甩开她,心情浮躁用力非常大,但是我忘了脚下的不平整,高高的鞋跟让我不能保持平衡,整个人都扑到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刚摔下去的那瞬间我并不觉得痛,只有一阵很强的震动感,过了几秒钟,手掌、膝盖和脚踝的火辣辣感觉才蔓延上来,我慢慢撑起身子,发觉有液体一串串沿着额头从眉毛上滴落,是血,我怔怔地看着它们一滴两滴地渗入砖瓦里,然后变成红砖上一朵朵深色的花。
真是倒霉啊,跌下去的时候竟然撞到插在碎砖上的玻璃。当年不知爬过多少次围墙,闭着眼也知道哪里危险哪里安全,可能就是因为践踏它的次数太多,让它在轰然倒地后还不忘要给我一个训诫,自作孽,不可活。静园竟然这样对我。它已经遗忘了自己的主人么?我却是忘不掉啊。在这堵围墙下,我曾经怎样温柔地和一个高大男孩依偎过?老槐树上密集清丽的白花又曾经怎样纷纷扬扬落满我的周身?
静仪看我跌得惨烈,走近一步,似乎也有点慌了:“你……要不要紧?”
我没抬头,不想被她看见这种狼狈样子,又有点怕她乘人之危杀人泄愤,只能很强硬地说道:“少做戏,我不要你的假惺惺。”本来还想加一句“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但终于没说,她何尝需要我的原谅,我和她同样是个罪人。
第四章
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受控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听他如常地开着玩笑,我的心奇异地安定了许多,以前他并不曾问过这些,只是给予我安慰,事实上我也不愿意说,但今天……实在是太可怕了,那冰凉的感觉太过真实,我犹豫着想说出来却又有些害怕。
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很靠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后,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后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后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之牧哼了一声,我没听清,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回答:“没什么!”
他懊恼的样子让我笑起来,然后我继续:“他的面孔其实并不如他妹妹来得精致漂亮,但是却很阳光。”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心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阴暗湖水,只有绚烂的阳光才能把我折射得波光粼粼。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问他。
他回答:“那你就应该相信大家是对的,因为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觉得有些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皱眉看着他。
他凝视我:“你该睡啦,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温柔得让我心痛。我张开嘴,还想说什么,他已经俯下身子开始亲吻我。
那是我和之牧的第一个吻,他的吻与单远的截然不同。我和单远经常吻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但他的却不是这样。他的吻细细柔柔,却深刻隽远,好像一直要吻进我的心里。我感觉到他轻轻咬着我的嘴唇,然后用湿润的舌头抵开我的牙齿,最后终于牢牢允吸住我的舌尖。
我没想到之牧这么会接吻,我和单远是第一次,两个人都是青涩的小苹果,从没遇到过这样的高手。那种沉静而湿热的感觉像一个梦似的包围着我,我被一种潮水般的迷惘和惊恐热情席卷着,时间、空间、天地万物好像都已不复存在。
“你看,”他推开我,低声说:“静言,其实你一点都不讨厌我,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还没有恢复过来,傻头傻脑地看着他,他拍拍我:“睡吧。”
我乖乖地阖上眼睛,进入梦乡。半夜里不知为什么醒来,朦胧中看到之牧在旁边抽烟,小小的烟头一明一灭,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这个场景有着一种带着魔力的抚慰力量。我安心地再次坠入睡梦中。后来我想,当时如果他要跟我做爱,我是不会拒绝的。那种感觉,甚至不能完全归罪与酒精。
第二天醒来,我马上知道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么舒服的枕头,那么细致的绒毯,还有如此宽大的床,决不是我房间里应该有的东西。或许宿醉未曾全醒,但我还不至于昏到这种地步,把不属于自己的好东西想成是自己的。
然后我慢慢想起昨夜的一切,包括那个缠绵至极的吻。有许多人醉酒之后忘记所发生的一切,春梦无痕,像是老师写错的粉笔字,擦过就算,学生永远不必记得。偏偏我是个怪人,酒醒后记性好得惊人,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深深镂刻在心---甚至比平日里清醒时还来得清楚。我很懊恼,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够短暂失忆。
我坐直身子,发现自己衣物完好,但胸衣的扣子是解开的。他竟然趁人之危!
我一拍床铺,大吼一声:“刘之牧,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施施然从外间走进来,看我像贞节烈妇一样捂着上衣,不禁笑起来:“昨晚投怀送抱的可是你……你应该庆幸我突然意外地想做一个君子,否则我就要同情你心爱的男朋友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动机如此高贵,于是反击:“正人君子有解女士胸衣的癖好?”
“你的胸脯是长得不错,但还没有美得让我失去理智。”他慢慢地说:“我对神志不清的女人没兴趣,但是你的胸衣像中世纪的盔甲,我不得不帮助你,免得你晚上尖叫扰到我的睡眠。”
“你大可以去睡其他床!”我恼羞成怒。
他温和地说:“我也想。”
我的脸顿时红了,并没有忘记昨晚是我拖住他不放。
我不再说话,恨恨地扣好胸衣扣子,准备离开。
他在身后问:“吃过早餐再走?要我送你么?”
我一言不发,脚步坚定,他也不勉强,但还是追问:“会缺钱用吗?”
我顿了顿,终于回答:“我自己想办法。”
“静言,让我给你一个忠告,自尊和任性是奢侈品,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拥有。”
“我不需要你的忠告。”我疲惫的把手搭上金属的门柄。
“那我就给你一个建议好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那个提议至今未变,五十年有效。”
“最美的不是静仪吗?”
“如果我要的只是美貌,大可去收集仕女图。”
“可我不是一样东西,我是一个人!”我“砰”一声把门甩上。
下电梯,走出他住的大厦,天开始下雨,一片暗淡的灰色。我四下看了看,放弃坐的士的打算,前路渺渺,还是能省就省的好。我一步一步走回静园,刘之牧并没有像小说或电视里那种有风度的男士追出来坚持要把我送我回家--他任我离开,或许他早已预料到单枪匹马的我走不了多远。
第五章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为一些必须做的琐事忙忙碌碌,四处奔走。医院、母亲的单位、火葬场、看守所、律师事物处,有的地方我为了几块几毛和别人拍桌子瞪眼,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地方又点头哈腰,卑膝得自己都想唾弃自己。整个人变成一把绷紧弦的弓,常常想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有办法再过下去,但又对自己说:忍忍忍,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牛奶总会有的。有时想我比忍者神龟不过少一个硬壳,于是狂笑不已,笑过之后又觉得一片悲凉。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静仪和静聆却像是两尊贵重花瓶,派不上一点用场,所有的烂摊子由我一人收拾。最可怕的还是钱的问题,家里的现金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也早已被冻结,捉襟见肘,我纵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那天同刘之牧说自己会想办法,只不过是一时的意气之词,我没有任何办法可想。我那年刚刚从一所二流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吃住都在家里父亲还会给零花钱,日子过得风花雪月,从出世起到现在哪里这么凄楚过?
我变成家中的权威,静仪见了我战战兢兢,就像耗子见了猫,这种威风八面的感觉我想了好多年,如今却一点成就感也没有,而静聆每句话的开场白是:“那时候……”我让她闭嘴,我不许任何人帮助我回忆过去,那只能让人软弱,现在面对的是一场战争,唯一的指挥人是我!
很久没有见到单远,有天我们约了见面,多么希望能够从他阳光般的笑脸里汲取一些力量,可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那么不安,甚至比我还要惶恐,他哪点可以帮到我?连不要钱的勇气都不能给我。
但他也和之牧一样给了我一个提议,“我们一起走吧,静言,我们去北京,那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们。”他一直想去北京,那是个艺术家聚集的城市,还有他认为最神圣的艺术殿堂。
我也有些心动,去到北京,我可以找一份工作,我们或许会过得很好,可是……就这么走?把父亲丢在看守所里不管?把静仪静聆丢下?把静园也丢下?
“你留下来,帮不上任何忙!只会让你徒增伤心!”
“你放弃静园的继承权就已经是问心无愧了,你还能怎么样?去卖身吗?这个责任重大,你担不起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他说得对,可是……
“你真自私!”我低低像是在耳语,我和夏单卡是高中同学,爱上夏单远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是好像今天才真正看清他:“而且冷酷!”
“我知道,我知道我自私又冷酷,可是我爱你啊!”他痛苦地抱着头,一拳狠狠打在桌子上。
我觉得我们两个像是电视剧里的悲情男女主角,说爱字时像快打烊的超市里降价面包般廉价。但是我催眠自己,抱住他的腰:“我也爱你,就让我们一起下地狱吧!”真是夸张,但我必须这么做,让一切背叛和逃避都以爱情来做理由,这样我的罪孽似乎可以变得天经地义。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凭什么要我背负起这沉重的桎梏?我不要再挑这担子,反正我也是个自私的人,何不干脆自私到底?
爱情,多少罪名借汝之手而行!我们约好晚上九点在火车站碰面。
“静言,你一定要来!”
我点头:“好!”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道:“万一我没来呢?”
“如果你不来,我就明白你的选择了,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呢?我会一个人走的。”他凄然说道。
我很疑惑,就是说无论我走不走,他都是要走的,他到底是为我而离开还是为自己而离开?我到底算什么?但是我不准自己想太多,有的时候糊涂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得越多越不对劲。
我回家动手收拾行囊,又打了个电话给刘之牧,告诉他我要出去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收购静园时需要签名公证,我会马上赶回来。
他并不问我去哪里,也不问我跟谁去,倒是问我行李多不多,需不需要他来送行。我一口谢绝,借口早已想好,母亲去世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三两天就回来。他笑了笑,把电话挂断。
但是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房间门口,我深深有一种作贼被抓的感觉。
“静言,你真把我当傻子吗?”他靠在门扉上微笑着问我。
我恼羞成怒,他凭什么做出这样的神情?我又不是他红杏出墙的老婆!
“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我问他,又马上自问自答:“当然你这种奸商是肯定不懂这些的,你的眼里只有钱。”
他把门关上,想起那晚的吻,我顿时心生警惕:“你要干什么?”
他耸耸肩:“我只是不希望你在静仪和静聆心目中形象受损--你接下去说。”
我很觉得有些没面子,但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在《纯真年代》里,男主人公说如果女主人公在船行到灯塔前回头,他就要给自己一次机会,放下一切和她私奔。结果他没有做到,直到二十六年以后他还在后悔。”
“所以呢?”
“我不能让这种遗憾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你抛下自己责任的理由吗?”他的眼睛似乎已经看穿我。
他那一切了然的眼神让我打了个冷颤,知道没办法再对他有任何隐瞒,于是我坦然说道:“没有人让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须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如果能帮到他我会尽力,可是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我不是魔术师。”一口气说完后,我闭上眼睛,等着雷从天上打过来把我这不孝女劈死。
他一声不吭,走到我旁边把已经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链打开,然后把袋子里所有的东西统统往外倒,一样样审视:“阿帝达斯……耐克……还有一件宝姿,这里是……你的宝贝相机,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啧啧……”他发出尖锐的咋舌声,回过头看我:“你以为他为什么会做错事?因为有你这样的女儿,不幸的是他还有三个。”
他一枪命中靶心,我强作的镇定再也派不上用场,当时便彻底崩溃,捂着脸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些根本不关你的事!”
他蹲下身子,拉开我的手,让我与他平视:“静言,你一直都像个孩子一样无畏任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有时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怀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么样都是个敢做敢当的人……你有一种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性子,如果连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着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吗?”
他竟然不生气,微微笑了笑:“总算你没有骂我禽兽。”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问道。
“为什么不是你?你外表秀丽内心却很叛逆,聪颖有韧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个商人妻子的绝佳特性。再说,”他笑了笑:“你知道么,我母亲过世前还一直挂记着你呢。”
“但是我们互相都不爱对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说的是本世纪最好笑的一个笑话:“用爱来维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为什么一个人要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你无可选择的利益。而且……”他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继续说道:“谁说世界没有奇迹呢?就算真的没有,我也想赌赌自己的运气。”
我思维混乱,已经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话。
他屈尊地在我身边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烟来抽。看着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捶了他几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泪水都揉到他昂贵的比亚焦蒂衬衣上。最后我从他手上把烟抢过来抽,被呛得再一次流出眼泪。读高中的时候,我和卡卡经常躲在房间里偷父亲的烟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烟瘾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话冷酷伤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会去北京了,我没办法可耻地把这烂摊子丢下,我不能跟夏单远一起离开。我爱他,现实却逼我放手,或许跟他在北京会很快乐,但是伴随而来的内疚也会让我痛苦一辈子,我不能用毕生的痛苦去买一小段时间的快乐,到时候爱情会变成一种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为什么总要选择自己不愿意选择的事?那次的选择对我来说像一个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却摆着一杯掺有砒霜的水。我是带着毅饮砒霜的悲壮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给他而被迫与单远分离,就是上天让我们共同为母亲去世所担负的十字架吧。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用手指尖轻轻触摸之牧的脸,心情复杂。他一向深沉,有那样的机会自然毫不犹豫趁人之危,得偿所愿。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跃成为刘太太,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但似乎也没有。人的生命力其实是很强,哪里可能因为这么点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继续活下去,命运总会送你另一个环境让你生存,我开始认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且做刘太太其实并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可以说是纵容的。
这点从他由我自主选择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见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业重心转移至中国开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总公司设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结婚前,他过着的几乎是空中飞人的生活,按理说婚后我们该在香港长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简单,语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节奏太快,让我觉得自己百无一用,空气亦不清新。之牧的评价是:胡说八道,极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规劝,我就是咬牙不点头,最终我们选在深圳长住,这里离香港很近,气候舒适,不像香港那样节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却又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城市。还好我们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机。他与我约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时赶回我必须去香港“陪宿。”
我纳闷,但是心中隐隐有一丝窃喜:“是怕我红杏出墙,或是担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这点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这点还不太容易。”
为此气到差点内伤。
之牧虽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现得唯我独尊,但其实并不完全是个令人讨厌的大男子主义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与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议,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当婚姻的紧张感和新鲜感过去后,我开始觉得无聊。我曾经是个有理想的人,这段婚姻却改变了一切,虽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灭,但既然已经做了选择,我就必须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够充实自己的工作。
第一选择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优厚、制度健全,而且我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板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
“静言,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这是不可能的。”
我顿时沉下脸:“我还以为你是个开通的人,原来你也和其他人一样怕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给人家说闲话!还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说:“人家说什么,我向来都是不太理会的。你要去工作尽管去,决定权在你,我可以给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个工作就能闹出什么天大的事来,孙悟空再厉害也有降他的如来,你以为你斗得过我?我只是不欢迎你来我的公司。”
“为什么?”我为他的形容词差点咬碎一口牙齿。
“理由很简单,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决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身份而在公司里特别厚待于她。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能保证不会把私人感情带进工作里,你就去。但我不允许公事破坏我的私生活。”
我瞪着他,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却不得不仔细考虑他的话,他总是那么一针见血不留情面,说的又都是事实,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确不多。由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个相当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规矩底线,不会让他的女人有恃宠而骄的机会,若想把他当作以前千依万顺的小情人操纵指挥,只能让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热血怎能就此罢休?我开始积极地向外广投应征信,深圳精英众多,合适的工作并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学本科,总不能去餐馆当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个月下来,只收到两份回函。
一份是盐田港的一家公司,那里离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钟车程,中间还要转车两次。我有一台崭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块的工,却开着价值四十万的房车,纵然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不可思议。只好选第二份,离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钟就到,是一家国际连锁大型超市里的值班经理。
那天晚上吃饭时得意洋洋地告诉之牧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写着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字样。
“决定了吗?”
“当然!”我骄傲地抬高下颌。
“那就去吧。”他开始低头喝汤,不再对这件事情发表任何评论。
经过三个星期的艰苦培训,我正式走马上任。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里和其他新进同事一起骂着这是老板不人道的剥削,心里却甘之如饴。总算有了一个向刘之牧示威的机会,而且这还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们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当作响,心里已经在兴奋地盘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语,我想到时候一分钱也不花在他身上!越发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领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续扩大,甚至开始敲桌子。
之牧终于忍不住:“太座,虽然终于有人赏识你的才华让你很开心,但请不要得意忘形,让你的丈夫安稳吃完饭好么?万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鱿鱼,还得靠我养家糊口,对不对?”
我对他吐吐舌头,兴高采烈跑去房间为明天做准备。
第一天的工作很紧张,但相安无事,只是觉得很累。
可是第二天就出了状况。
快到下班的时候,前台传来吵闹喧哗声,熙熙攘攘围着些人,我忙走过去。
原来是一位中年太太在投诉,她身材健硕,高大威猛,嗓门也很嘹亮,一个劲地呵斥:“你们这样做是在欺骗消费者,我一定要向媒体揭露!”
事情其实很简单,她在商场买了一瓶正在搞促销的洗发水,按理应该获得一份礼品。但是待付款以后,专柜小姐发现礼品已经送完,只好请她等礼品下次送来时再过来取。凭心而论,专柜小姐的服务态度的确不太好,换做是我可能也会生气。但是一山还比一山高,她碰到态度比她更恶劣的人,因此提议被一口回绝。
“过几天?十几二十块的东西,还要再浪费我的时间精力跑来这里?有没有搞错?”
我想一下:“那不如这样,您留下电话、地址,等厂家送来赠品,我们再打电话通知您。如果您住在市区内,我们或许也可以派人给您送去?”
“笑话!等送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你们什么时候送过来?一个钟头还是十天半个月,我可是很忙的人,难道天天坐在家里等你们的电话?”
我也有些生气了,这人好不讲理,围观的人开始增多,为了息事宁人我说:“那您跟我一起进来办公室吧,我们看看怎样协商,好么?”
“我才不要去什么办公室!你们人这么多,谁知道你们要搞什么鬼?”她戒备地看了一下四周保安:“事情再简单不过,你们把我该得的东西给我,我马上就走人。”
我皱起眉:“问题是赠品现在已经送完了……或者您愿意退货,再去我们其他分店看看?”
她大力地用肥厚手掌一拍大理石台面:“你这是什么意思?已经付钱的东西让我退?你以为我没钱么?”
我心想,你有没有钱关我屁事,你就是穷死我也不会打发你一毛钱,但是面上依然带笑:“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忽然灵机一动,我招来那个专柜小姐:“赠品是什么?”
“是我们公司的另外一件产品。”
“柜台上有出售吗?”
“有。”
“那好,”我说:“你马上拿过来给这位小姐。”
专柜小姐很为难:“柜上的商品已经入帐,按商场财务部门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出来,除非付钱买。”
我果断地说:“你先拿过来,我给你签个字。等你们的赠品到了,你再补上去。”
她犹豫一下,终于还是去了。结局是皆大欢喜,胖太太翩然离去,围观的人群散开,目睹我解决问题的保安也向我点头,我心花怒放地回到家里。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之牧,等着他的称赞,他却皱眉:“静言,你处理得不妥当,恐怕会有麻烦。”
“怎么可能?”我莫名其妙:“顾客就是上帝。我不认为当时还有其他解决办法。”
“外资公司最忌讳帐目不清,无论什么原因,你一个刚进公司两天的新员工公然违反财务制度绝对是错误的---千万别期待得到表扬,事情不会像你想象中那样简单。”
我听到批评开始翻脸:“那我倒想请教,如果换做是刘董事长,在那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他对我的恶劣口气并不介意:“那个牌子的商品还有其他促销品吗?”
我想了一下:“好像有。促销品分三等,价值分别是20、30、40,当时缺的是30块那种。”
“二三十块的东西也要力争的人,通常是爱小便宜又要面子的人。你为什么没想过和专柜小姐商量,把贵的那件促销品给她呢?那样她既有面子又占便宜,何乐而不为?厂家搞促销,送出大量促销品,为的是回馈客户和带动消费者,对你的做法他们只会感激你为他们维护声誉。但是现在,你签名从商场不付钱拿走货品,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懂吗?”
我傻了眼,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想不到?但我还是嘴硬:“不管你怎样泼我冷水,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他无奈地点点头:“我拭目以待。”
刘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没能坚持下去。隔着办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写一份当时的事情经过,另外按照公司规定我还必须被课以货物十倍的罚款。我什么都没写,走进更衣室把制服脱掉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之牧:“你的老婆失业了,请她吃饭如何?”
他在电话那边失笑,勉为其难地说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虑。”
在餐厅里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训时明明对我最好,夸我聪明上进,还因为大家同乡的关系,不止一次暗示以后要给我肥缺。”
之牧奇道:“这你也信?孩子气!人心隔肚皮这话没见过也应该听过,看来以后你还得多多长见识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冷嘲热讽?难道这样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吗?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当然没必要受这种窝囊气。”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岁开始就骑自行车在社区里送牛奶报纸,大学以后的学费也是自己赚的。你说我有没有受过气?我可不是那种一受气就会跑掉的人。”
我沮丧地看着他说:“是,你是无敌幸运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无所不能,但我只是个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优雅地拿过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后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实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你的表现已经难能可贵,你的反应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经验和试炼。”
我松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总是个正面评价,我模仿他的口气依样画葫芦:“虽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摆摊赚钱,但是也让你的妻子安稳吃饭好么?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饱的话便会乱发脾气,到时候受苦受难的可是你。”
于是大家一笑了之,从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这种东西是非常矜贵的,如果不是吃准有人为你收拾残局,哪个敢由着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着刘之牧撑腰,我又哪敢那么大胆拍屁股就走人?
经此一役,我放弃找工作的宏伟打算,开始仔细琢磨怎样成为一个商人妻子。寒窗十几载,原来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刘太太,然后发现这里面其实也是大有学问,做情人或许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稳原配宝座需要的却是头脑,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现在的学习计划比读书那时还重。经济、政治、人物、时尚每样都需要涉猎。”
“但是我看你如鱼得水。”他温和地勉励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这种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该生活在这种地方。曾经看到西饼屋做糕点用专门的模子,压一压就是一块漂亮的饼干,而刘太太这个模子似乎是专为我量身订做,甚至无须做太大的修改,虽然偶尔厌烦,但依然快乐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强。”
“你为什么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个适合你的环境?做刘之牧的太太,无须像其他人一样去适应社会,你要适应的只有我!”
我心内震撼,原来我的价值不过如此,于是忍不住出言讽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对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当然地解开我的睡衣带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烫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只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尽便见端倪,他问我:“静言,你的肌肤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这么完美的皮肤上怎么会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所见过最美的?他到底见过多少个女人的裸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没有问过,甚至连婚后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隐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绞尽脑汁了解一切,只怕会要累死,而且我也并不太在乎,我们之间的主动权从来就没有一刻操纵在我手上过,我只要能够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输得太彻底。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太麻烦,我不希望被这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保持冷静淡然就好。
再说我又有资格要求什么?我肩头的美丽蝴蝶不也是为另一个男子刻上去的么?在十八岁那年,与单远的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么。爱情如此伟大,让我奋不顾身,婚后这样东西却变得什么都不是,它已经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迹。虽然午夜梦回,初恋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够让我的心脏不自主的抽痛,那个与我相约私奔却被狠心抛弃的男孩将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与之牧之间的气氛很微妙也很难形容,当然并不是没有亲昵的时候,尤其在外人眼里,简直是情深意笃、你浓我浓。其实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相互算计着,悄悄地、密切地审视对方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所间表达的意思。我们两个像是在演戏,这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个优伶,他亦不是一个戏子。也许经过多年商场的历练,他已经很能习惯把婚姻也当作是一项战斗,可我还没能和他一样修成正果,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特别是在一直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不过经过昨晚,我想没准没那么糟,他也许是爱我的。
之牧缓缓睁开眼睛,我的手还停留在他唇边,他顺势咬了一口:“精神养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刘太太?”
我“啊”的一声缩回手,昨晚手掌被擦伤的地方还在刺痛,他马上撑起身子审视我额上的伤口,惋惜地说:“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静园的……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心急。可能会留点小疤痕……不过,”他的笑脸一收,又带些揶揄讽刺继续说道:“这也算是为你出人意表的行为留下个纪念吧。”
我不语,男人就是这样,昨晚我们多么亲密,一到早上就变脸,还没下床呢,灰姑娘变身也没他快,男人只有在枕头上时对女人最好。
他掀开被子,拨了个电话让餐厅给我们送早餐上来,起身的时候突然低声说:“Shit!”
我抬头,看见他皱着眉又坐下来:“怎么了?”
他把右脚搬上床,我也惊呆了,他的整个脚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肿起,简直像个馒头,我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脚,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怎……怎么会这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昨晚我顺便让医生看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里有药,你帮我拿过来。”
我内疚地照做,又找来棉棒帮他轻轻涂药:“你昨天怎么不上药?”
他瞪着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忘了!”
我忽然忍不住笑起来,三十二岁老成稳重的刘之牧这时候像个闹别扭的孩子,我顿时心情大好地拍拍他的面颊。
他竖眉作势要打我,却也忍不住跟着我笑起来:“老天,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患难与共,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们笑成一团,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在静园碰见静仪,也不问到底是不是她把我推倒,我倒是很想主动提及这些,可又实在不愿意破坏我们之间这种少之又少的温馨气氛,终于还是忍住了。
快到下午,张熹带了司机来接我们,我扶着之牧坐在后座。车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稳稳飞奔,我们要去哪里?我疑惑地望着之牧,他气定神闲,又摆出一幅世界都在他手中掌握的样子,我也懒得问了,反正他总是那么有主张心思又很难猜。
张熹坐在前坐频频回头,支支吾吾很想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事就说吧,张总。”我能看出来,自然瞒不过之牧的眼睛。
“是这样的,”张熹咳了一声,又看看我:“方静仪今天一直都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请假。”
“方静仪没有来上班?她在公司是什么职位?”之牧似乎不在意地问道。
“她是行政部的秘书。”
之牧开始板脸:“那么她的顶头上司是行政部长吧?张总,你觉得这事该归你管,而且还有必要让我知道么?我可不知道公司现在这么清闲。”
张熹低头不敢吱声,之牧又说:“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管什么人违轨,哪怕是我的小姨子,都按制度处理。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透明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你有资深经验,这些不需要我教吧?”
张熹挨了骂,我的心情也不轻松,他是刻意做给我看向我表示他与静仪之间的清白吗?如果是,他为什么不亲口告诉我?我用手抚弄着长发,把脸转向车窗外面,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心里却是沸沸扬扬。
“在想什么?”他转过来问。
我自然不会说实话,“想我们要去哪里。”我回答。
“静园。”他看着我,嘴角漾起一抹神秘的笑。
第六章
我给静聆写信:“静聆你相信么?我竟然又一次看到了静园,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的车开去市里最有名的一个别墅区,那个住宅区依山伴水能看到很好的风景。门前有守卫向我们的车敬礼,穿过花园上斜坡在靠里的那幢别墅上我看到了久违的静园的匾额。那块老旧的匾已经重新漆过了,显得很光鲜,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能不认识吗?看了二十几年了的隶书,方家唯一的一个官,高祖父的亲笔字。
电动的镂花铁门缓缓开启后,我们的车驶进去。之牧牵着我的手下车,他走路一瘸一拐,我用身体撑着他。我们是在花园里下车的,多奇怪,花园不用五色鹅卵石而是用青麻石铺成,花园对面是一条长廊,和记忆中的静园一模一样。午后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有水珠自旁边的树上滴落。树是那棵疤瘤交结的槐树,它被移到这个美丽的园子里开始它的新生。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这一切,之牧很得意:“最喜欢看你这种傻样子,像个没心机的孩子。”
“这是我们的吗?”
“是啊,是你的新家,我说过要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他点头。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还是很惊讶。
他简单地说:“我们的婚事订下来后就买了这房子,然后一直在找人布置,原来的东西我吩咐他们都留着,他们做好效果图以后再传给我确认。对了,你的古筝也还在,我已经换好新弦了。”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中间的复杂之处不用脑子也能想到。
我有些哽咽,不再说什么,用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默默送出我的感激,他对我竟然这般的好,金钱固然派上很大用场,但更难得的是他肯用这片心。有无数人费尽心思想赢得他的欢心,可他竟然如此讨好我。
我激动地写道:“静聆,你毕业打算回国么?如果你回来,会发现你的新家比静园更美丽。我和之牧不可能在这里长住,以后你是静园的主人。”
我喋喋不休地告诉静聆新的静园如何如何,三层楼的别墅,花园里的藤制秋千,大到可怕的华丽客厅,黑色大理石地板,丝绒地毯和同系列的窗帘,天花板四周有小小丘比特持箭的浮雕,我用了差不多一千文字和众多华丽辞藻去形容之牧的大手笔以表达我的喜悦。把信发出去后,自己都觉得很虚荣,不知道静聆怎么想。
静聆感染到我的气氛,也是喜气洋洋,但回信还是有些嗫嚅:“大姐……我的房间不要布置成粉红色好么?”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可惜粉红色浴缸国内不太好找,只能订做。”
“粉红色好像太孩子气,我今年就满二十二了。”
二十二?我幡然醒悟,静聆竟然已经二十二了,她上飞机那天好像刚好是二十岁的生日。过得最快的就是时间,或许这让老人惶惶,却让一个少女开始成长。
“大姐,你千万不要为了母亲的事对我心怀愧疚,我只希望能看到你幸福。说实话,你幸福吗?”
我有些迟疑,但还是回信:“我自然是幸福的,你姐夫虽然精刮,但对我不错。”不管愿意与否,他已经为所欲为地闯入我的世界,我的幸福已由他掌握。
她松了口气:“大姐,你一定要幸福,否则我万死难辞其疚。至于姐夫……你放心,他再本事也敌不过你,你纵然比不上他的精明厉害,但你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爱你胜过你爱他。”
我骇笑:“静聆,你去法国还只有一年多,已经学会了那个民族的夸张。不再和你多聊了,今天我还要去探望父亲。”
匆匆关上电脑,我胆战心惊,是静聆真的长大了还是旁观者清?她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我简直想去电脑那头看看与我通信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小小的、纯良的静聆。静聆像母亲,她的纯净善良一向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也令我像保护珍宝一样保护着她,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和之牧商量一下去法国探望她。
那天下午我还是依原订计划去看守所看望父亲。
父亲到底是老了,这是我看到他后第一个想法。兰色囚衣下裹着一幅瘦弱的身躯,头发掉得厉害,最可怕的是眼神,完全找不到一点生气。
他说话变得很迟缓:“静言,你来了?……过得好吗?”
我怅然点头,对着父亲这张沧桑的脸,即使不好我也只能说好。
“我听静仪说你们很照顾她和静聆,这我就放心了。”
照顾?我的确有照顾静聆,但是并没有静仪,我不知道她在背后是怎样向父亲编排我。
“你送静聆去法国,又给静仪在之牧的公司里找了个工作……真是难为你了。”父亲说话为什么会这么吃力?好像一字一句已经耗费了他的生命。
我谨慎地回答:“我是老大,这是应该的。”
他微微笑了笑:“是啊,静仪一直说你的好,静聆也经常写信告诉我你和之牧很关心她。以前你和静仪老是吵嘴,其实你们姐妹之间还是很友爱的。”
谎言!静仪在父亲面前编织了一个天大的谎言,她竟然维护我?为什么?
“之牧那个孩子,我也是没看错的,我们方家多亏了他。这两年里,他时常派公司里的人来看望我,真是难得啊,生意做得那么大,也不介意我这个岳父给他丢了面子……夫妻之间需要多多理解,静言你不要太孩子气,做了人家老婆要为他设想些。”想了想,他叹口气:“其实这些本应该你母亲同你说才对。”
我的心突地一跳,母亲对我来说是个禁忌,甚至之牧都不敢拿她出来刺激我,于是试着改变话题:“爸,之牧买了幢房子,也叫静园,你出来以后就可以在那里享享清福了。”
“出来?”他似乎有些惊讶,喃喃问道:“我还有出来的那天么?”
父亲今年五十多了,而他出来是十九年以后的事情,说实话我也没有把握,但是我笑着说:“难道你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么?那可不行,你还得教外孙写毛笔字呢,之牧那家伙的中文差透了。”
父亲的眼睛亮了亮:“你有了么?说起毛笔字,还是你爷爷写得最好。”
我说:“是是是。孩子现在没有以后总会有的。”如果父亲知道我一直服避孕药可能会痛骂我。
然后我们随便聊一些过去的往事,不胜唏嘘。
探监时间快到,父亲捉紧每分每秒:“你表姑告诉我她的儿子想去之牧的公司,你能帮她么?”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之牧不太喜欢我插手他的公事,男人嘛,总是有自己主张的。”
他有些失望:“静言,到我这个年纪你会发现宽容其实是美德。”
我不忍让他失望:“再说吧,看我能不能想想办法。”
走出监狱大门,我想什么是宽容?曾经对我不宽容的人,我又为什么要对她们宽容?犹记得当年上门求助,她们一家高高在上,盯着电视机只当我不存在,一开口便顾左右而言它,告辞的时候拿出二十块钱递过来,眼睛却不看我:“静言,拿去坐车吧。”当时热血哗一下冲上脸,我差点当场咬舌自尽,那种耻辱一生一次便可叫人毕生难忘。这次表姑寻上门时,我连敷衍的话也懒得说就拒绝了她,她竟然还有脸去父亲那里告状?
我愤愤地回到静园,直到之牧回来还在一个人生闷气。
“爸爸还好吗?”他的脚已经无碍,恢复以往的敏捷。
“恩。就是老了许多。”我对着梳妆台仔细审视额上的伤口,纱布早已拆除,却还是留下了淡淡疤痕。
之牧走过来,细细打量:“伤在眉骨上。咦,相书上不是说眉毛主手足吗?真准,你们姐妹总是水火不相容。”
我马上逮住机会:“你老婆被人破相毁容,你倒是哼都不哼一声,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静言,你那点伎俩骗别人可能有效,要骗我还须得操练。你和静仪若关在同一间房子里只能走出一个,最后胜利者绝对是你,她不被你剥皮,已算是好运。”
谎言被拆穿,我恨恨咬住下唇,只能用恼羞成怒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你倒是把我说得像白雪公主里面的恶后,问题是受伤的是我,不是她!当然她不用怕,天大事有你这个姐夫帮她出头,又给房子又安排工作,这么爱护当初你怎么不娶她去?”
之牧皱眉摇头:“对她穷凶极恶你就开心了么,还不是一样不快乐。你怎么不学着宽容些,于她于你都好。”
这是今天第二个人跟我提到宽容,我也不知道是被这个词惹火还是因为他刚刚把我与静仪相提并论而生气,霍然转身:“什么是宽容?你从没有教过我!你只是教我如何不不择手段,费尽心机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深深看着我,然后伸手从梳妆台旁边的水晶花瓶里抽出一朵百合扔到地上,狠狠一脚践踏上去:“你看,这朵百合被你踩在脚下,你的脚上却沾染到了它的香味,这就是宽容。”
我从他黝暗的眸子里找不到任何情绪,却能感觉到一阵凉意,不禁微微退缩:“哼,外黄内白的ABC也学会打禅机了?……可惜了好好的一朵花。”
他脱下西装扔在床上,头也不回地往浴室走去:“有时候你的冥顽不灵真让我觉得很失败。静言,你说我没教你宽容,你难道没发觉这世上对你最宽容的就是我么?”
他用那么冰冷的口吻同我说话,我看着漩涡纹地毯上那朵被蹂躏的百合,呆呆缄默不语。
晚上之牧明显地表现出他的不悦,离我远远地躺在大床另一边。
我有些惶恐,平日里受多了他的讽刺尖刻、玩世不恭,也不觉得什么,但这会他的冷淡却让我不安。我把下颌抵在羊毛毯上思索,不管怎样他对我还是很好的,在最困苦的时候也只有他还记得我,我们的婚姻基础已经够脆弱了,我又何必去说些敏感话题惹火他?我叹了口气,转过身把手搭在他肩上,他不露痕迹地动了动让我的手滑下去。我有些尴尬,但还是凑过身子紧紧贴着他,这次他没有在把我攘开,只是身躯有些僵硬,我干脆撑起身子趴在他肩上轻轻咬了一口,他微颤一下沉声说道:“别闹了,睡觉!”
我没有理会,继续一手圈住他,另一只手挑逗地抚摩着他的胸膛,然后俯下头伸出舌尖往他脖子上舔了几下,他顿时呼吸急促恨恨说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妖精!”
然后立刻转过来把我压在身下,一把用手托起我的下巴密密吻上我的嘴。我不由得意地微笑起来,我的主动并不多见却很有效果。他察觉到我的笑意,开始更加猛烈地掠夺我的一切。我感到自己的面颊、嘴唇、身体上满是他灼热的兴奋,我伸手牢牢抱住他,任他带我进入到柔软、包容一切的黑暗。
我们都在不停地喘息,汗已经染湿了周身,他把我紧紧抱在胸前,手指在我的长发上缠绕。我微微晕眩,有一种心满意足地感觉,在情欲上我们无疑是非常契合的,平常事事要强,但在这事上我必须向他俯首称臣--我们是只在床上才像夫妻的夫妻。他轻咬了一下我的耳垂,我忍不住舒服地呻吟了一声,他忽然凑到我耳边问道:“我是谁?……想清楚再回答!”
好奇怪的问题,我觉得有些好笑:“你走火入魔了么?”
他把手移到我的脖子上:“说!不正确我就掐死你。”
卧室的一面墙是整块的玻璃,从没掩紧的窗帘里有丝光流泻进来,透过玻璃那光亮显得幻艳魔异,我清楚看到之牧的眼睛。他微微眯着眼,不像平时的温文也没有平日的狡黠,却带着一丝危险的认真。
我的背脊一紧,很有些被威胁的感觉,他的手在颈边不是没有一点分量的,但我仍然从容不迫地回答:“你是谁?你是个鬼,精明鬼!”
“那么你是谁?”他并不松手。
我想了想:“我是精明鬼的肋骨。”
他终于笑起来,手也放开了:“静言,我一向都很佩服你,你很明白怎样审时度势而且还有些小聪明。”
我松了口气说:“你教得好。”
他握住我的手,放到嘴边亲吻:“如果你不是可造之才我再教也没用,你我本质相同,从看你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从没有为一个人花费过这么大的心血。”
“我知道……我知道你待我好。”我低声回答。
他忽然轻笑一声,然后重重在我手上咬了一口,痛得我忍不住叫起来。
“不!你不知道,”他放下我的手,又把我用力地圈进他的怀中:“你只当我是个不择手段的小人罢了。”
“我……”
他捂住我的嘴打断我的解释:“算了,我已经疯了,不怕疯得更厉害些。”
我抬眼看他,他那招牌的温文浅笑里似乎有一丝不让人理解的忧伤,我突然有些舍不得,再度吻上他凉凉的唇,他的反应是如以往般把我拥入怀里。
隔日早晨醒来,之牧已经在穿衣服了,他看我睁开眼睛:“静仪请了好几天病假,你要去看她吗?”
“她那么大个人不会照顾自己么?我不去。”我转个身,把头埋进大枕头里。
“总归是你妹妹。以前她虽然有错,到底是年轻气盛,这一两年里也吃了不少苦头……”
我闷闷说道:“我只有一个妹妹,名字叫方静聆。你怎么好像特别关心她似的,公司很清闲?”
他冷笑一声:“你出去找认识的人打听一下,我刘之牧是爱管闲事的人么?你真以为我吃饱了没事干?”
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是个眼里只有自己的人,那么他就是爱屋及乌了?真伟大,连我都不爱的乌鸦他也能爱。
我不动声色,翻身坐起把他拉到身边为他系好领带,我很少做这种事。他乖乖地仰起脖子,任我的手指在雪白的衣领间穿梭。在清晨的阳光下,卧室里的气氛这么温馨恩爱,我像无数个好妻子一样做着本分的事情,看着他斯文白皙的脸,我怔怔地想,如果不是因为一个错误的开始,我们也会是对好夫妻吧?不过也不尽然,如果不是这个错误,我该是一个穷画匠的妻子,夏单卡的嫂子,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进办公室时要先看一下上司的脸色再决定今天讲话是不是能够大声。
他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周末晚上静园要搞个Party,十五六个人左右,你准备一下。”
“在静园?”我不解:“不如去酒店好了,你要我上哪里去找厨子?”
“乔迁之喜,想来看热闹的人多着呢,总得满足一下人家的好奇心。不用做西餐,太麻烦,别人也未必喜欢,中餐就好。”他笑笑:“你去张罗吧,我知道你有办法的。”
结婚后,我的确对这些曾经极不熟悉的领域有了经验,但多少有些淡淡地撒娇意味:“也不怕累死我?”
“我是看你无聊。”他站起来,从桌上拿起张纸递给我:“哪,名单。”
我接过来:“咦,省建筑公司?你不准备用大丰建筑吗?”
“我查了,大丰的质量不行,倒是省建筑公司有几个很过硬的老工程师。这事马虎不得,万一楼塌了谁负责?”他整理一下衣领,好整以暇地说。
我想起张熹对大丰的推崇:“张熹是不是拿人家好处了?那么帮大丰说话?”
“好处应该还不至于,投标结果没下来,张熹没那么大胆。不过如果大丰拿到投标,他肯定是少不了好处的。”他皱皱眉头:“张熹其他都好,就是喜欢占便宜。”
“还爱拍马屁。”我加一句:“怎么不把他撤下来?”
他笑笑:“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人?他的缺点多优点也不少,这个城里数他人脉最广,台上台下都会得打点,做事又有手段。一下子去哪找比他更好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也想好了,往他旁边放个人压压他。”
看他胸有成竹我就知道他已经有人选:“谁?从香港调人过来么?”
“你觉得夏单卡怎么样?”
我惊讶:“卡卡?”
“恩。”他颌首:“那女孩做事泼辣有冲劲,很有能力,最难得的是出道几年也没多沾染什么坏毛病。”
撇开私人感情不谈,卡卡也的确是好的,就像之牧说的她是个很有冲劲的人,而且她的性子正直,凡事都力求公道。我以前就常想,若在古代她一定该是个侠女吧。“是不错的人选。”我赞成。
“好!那就是她了,这个周末我顺道找她谈谈。”
“你也请了她么?”我继续低头看名单,却不意看到另一个名字,马上低声叫起来:“怎么还有她?”
“谁?”
“方静仪!”
“谁是方静仪?”
“我妹妹。”
他马上毫不犹豫地为难我:“你不是只有一个叫方静聆的妹妹么?”
我恨得牙痒痒,扑过去狠狠一把勒住他脖子:“掐死你掐死你!”
他被我大力地扳倒在床上,好容易才呼吸困难地说:“哎呀,你看你,衬衣都皱啦。”
我松开手,他笑着摇摇头,转身摸摸我的脸说道:“知道你不想见她,不过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搬新家,惟独不请她,外面人会怎么想?我费事同别人解释小姨子和老婆的故事。而且,静言……有些事情不能只能看表面。”
我无言以对,这就是平民与贵族的差别,永远要担心人家怎么想你,名人的最大的用处就是拿来议论。说好听点是言论自由,难听点就是是非八卦,可怜的有钱人,有了钱也不能为所欲为。
我开始积极筹备周末的晚宴,虽然是件复杂的工作但还是难不倒我。有钱万事好商量,何况还有刘之牧的面子,我找来城里最有名菜馆的师傅帮忙,准备了香槟及红酒。菜单改了又改,最后拿给之牧过目,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自己老婆做事最得力。”
我也开心得很,这已经是他难得的衷心赞美了。
第七章
之牧向来在家里不喜欢穿得太正式,所以在周末的Party上只是一条腰头打褶的灯心绒长裤配衬衫,我穿米色开司米连身长裙,一字领,腰间有一条松松的垂流苏的腰带。
他看着我扭身拉拉练,吹一声口哨:“美丽的刘太太需要帮忙吗?”
我斜眼瞧他:“等会夏单卡和方静仪同时出现,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妄自菲薄!她们哪比得上你?”他笑笑,走过来帮我把拉练拉上:“你是我心目中最美的。”
他的指尖顺着拉练的上下刻意在我的背上慢慢划过,让我觉得一阵麻麻的酥痒,我笑着扭动身体,“谢谢。”然后拉起裙摆微笑地向他行一个夸张的屈膝礼。他把我拉近,在我的唇边辗转印下一个轻轻的吻。
大概五点多钟,客人们陆续都到了,我和之牧驾轻就熟地和他们寒暄着。
卡卡穿了身全黑的套装,很职业很干练的样子,多年前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这样。她并不刻意与我客套聊天但也并不避开,也许还是在对我耿耿于怀吧。隔着满室的热闹,我悄悄注视着她--她和其他人一起谈笑风生,眼波流转煞是美丽,有句话说的很正确,认真的女人最美丽。我不禁想,一个女人能够让自己的生活按照预定好的轨道发展也算是成功了。之牧也在和众人攀谈,有时皱眉有时微笑,非常平易近人,他的气质其实稍嫌清冷淡漠,但他的无框眼镜选得很好,使得轮廓柔和了一些。那种恰到好处的含蓄,让所有人觉得他很客气却又不和某一个人特别亲近---一种雍容的贵族式疏离。
静仪终于也来了,我远远看着她被人带进来,但身子依然僵着不动,之牧看我一眼,马上过去和她打招呼,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小姨子是有些另眼相看的,他把她带到我面前:“静言,静仪来了。”
静仪穿条长裙,戴白色帽子显得很清丽,她看着我,眼神里似乎有一丝慌乱:“你的伤……好了么?”
我冷淡地回答:“托福,没什么大碍。”真不像是一对姐妹。
之牧忽然变得粗心,对我们之间的波涛暗涌好像浑然没有察觉,拉着我的手招呼着静仪往饭厅走:“人都到齐了么?到齐就准备开饭了。”
晚餐按照之牧的意思是中式自助,到底是在国外长大的孩子,对传统的东西并不能完全接受。他对一大群人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甚感痛恨,尤其受不了主人为了表示对客人的热忱要频频起身为客人布菜。
“很不卫生。”他总是这么说。
“可是现在都用公用筷了。”我反驳。
他还是不赞同:“客人难道连自己选择菜式的自由都没有么?主人顶多只能推荐,怎么可以横加干涉?”
对于他的固执我深感无力,但是一想到他以前在我家吃饭,父亲最爱拼命夹菜给他就好笑,婚后他告诉我他在我们家吃饭老是饿肚子。
席间大家各自交谈,无论是西装革履还是靓丽红颜,之牧一一打点妥当决不冷落任何一个,这种长袖善舞的手段我自问不够火候,起码对静仪我就没什么好声色。
突然听得“砰”一声响,举座皆惊。我抬头,静仪不知打碎什么,正失措擦拭。我不由得皱眉,她好像不惹出什么事来便不甘休似的。
之牧马上打趣:“看来静仪对今日的菜式不太满意啊,这要怪你姐姐,竟然不为妹妹多准备几道喜欢的好菜。”众人都笑起来,静仪也松了口气。
“静言,”之牧对我招手:“你陪静仪去换件衣服。”
我不带表情地放下碗碟,走到静仪面前对她使个眼色,把她带上楼。
走进卧室,拉开衣柜门,我冷冷说道:“自己挑吧。”
静仪呆呆往衣柜看了半晌忽然说道:“以前你说背个牛仔包就可以走天下,现在你用整套的路易威登皮箱。”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时候,那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我希望自己是个吃苦耐劳的摄影记者,一个背包一架相机跟着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名山大川,我拍照他画画,多么理想写意;静仪是一直希望吊金龟的,她对自己的美貌有着太过充足的信心,此生不富誓不为人;还有静聆,她希望自己能够像公主一样生活在欧洲,然后有王子骑白马把她接走。
“还不错嘛,路易威登一看就知道,看来你是找到东家为你购置这些行头了。”我讥讽她。
“没进姐夫公司之前我在酒店弹钢琴。”她淡淡回答:“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很多老外用这个牌子。”
静仪竟然到去酒店弹钢琴,多不可想象。以前父亲那么疼爱她,把她当作手心里的宝,任她飞扬跋扈,看得我这个姐姐时刻都想扁人,可是她竟然沦落到去酒店弹琴以维持生计。我一直拒绝为她担心,因为对她的心结太深,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原以为看到她落魄会让我额手称庆,可是为什么却有一丝淡淡的苦涩涌上心头?像是冬日清晨的雾迟迟不肯散去。
我靠到凹陷的窗台边坐下,拿出枝烟:“你大学毕业了么?”
静仪点点头,看我抽烟皱皱眉头:“你怎么还抽烟?”
我笑了笑:“又想告状?”
以前偷偷抽烟被静仪告过状,父亲冲进房间时,我还没来得及把烟头丢掉,已被当头丢过来的书砸得晕头转向,静仪跟在后面笑得像个得意的女巫,父母整整三天不同我说话,我一看见静仪眼睛就放毒标。仇恨便是这样日积月累,像油漆一样刷了一层又一层。
她讪讪说道:“我知道你从小就不喜欢我,打破爷爷的砚台也赖到我身上,害我被罚打手心。”
我开心得很:“你才知道?”从小到大,我们之间的恩怨似乎已经罄竹难书。
“我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闹到这样……那么久没有见面,那天晚上见到你……”她沉吟着:“本不想说那些尖刻话的……但是静言,有时候你恶劣的态度能让人发疯。”
“这样就能让你发疯?你的抵抗力未免太低了。”我狠狠吸了口烟。
她离开衣柜走到我身边的沙发上坐下,仰头看我:“我知道你始终为母亲的事不能原谅我,可是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在受煎熬么?”
我们的距离很近,这是分开将近两年之后我第一次在明亮的地方仔细看她,静仪美丽的面庞上已经有了细微的纹路,她憔悴多了,岁月对女人是残酷的,她虽然依然美丽但是面容上已经明显地有了风霜,相比之下我的保养就好得多了。不良的生活环境能让倾国美女变成普通人,静仪现在的容貌已经不能让我名正言顺的妒忌,却让我心有戚戚,再美的女人拥有的也不过是刹那芳华。
“你再痛苦,身边总算有个疼惜你的人不让你受委屈,流几滴眼泪,就会有像玫瑰花瓣一样柔软的怀抱等着你。我呢?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么?”她的语气中有着一种压抑的痛苦:“我自责得几乎死掉,身边却连个听我说话的人都没有。”
“你现在过得不错啊,这是你自己说的。” 我依然嘴硬,却能感觉到心中的坚冰正在逐渐龟裂。
“不错?呵,”她苦笑一声,摘下头上的白色帽子:“真的不错么?你看看吧。”
我的呼吸一窒,身躯变得僵直,静仪以前浓密黑亮的头发稀疏了不少,头上发旋处竟然有一块拇指大小的空白。我知道那叫什么,医学名称是“斑秃”,民间叫“鬼剃头”,而方家家族史上没有人有过这样的毛病,这种病是因为精神压力过大而引起的。
“你……”
“很惊讶?没什么,不过白天要戴帽子,我已经习惯了。”看到我惊讶的样子,她不已为意地笑笑:“不要认为我是在博你的同情,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不好过的不只你一个人。而且……母亲如果地下有知,知道我们闹成这样必定会伤心吧?”
我心中一阵抽痛,我们三姐妹以前都被保护得很好,尤其是静仪,长得美又有父亲的溺爱更是像云端里不知人间疾苦的天之娇女,似乎一夕之间我们的世界已经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每个人都尝尽人间冷暖,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驱壳骨子里却已不是原来的我们。我是那么的恨静仪,可是其实我凭什么恨她,母亲的事我一样有着不可原谅的罪孽,为这事她受的苦不会亚于我。
“……怎么搞的?”我的声音里有了一点点发颤。静仪一向是我们之间最爱美的,小时候父亲从来舍不得大声同她说话,唯一的例外是因为她不肯花太多的时间练琴。个中原由我再清楚不过,因为她不愿意自己娇嫩的手长茧,她对自己容貌的自恋可比水仙花神。
“不知道,”她平静地摇摇头:“开始是失眠,然后有一天大把大把掉头发,接着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其实现在这种狼狈样子我真不希望你看到,如果不是姐夫找我聊了很久,我今天没打算来。”
我和方静仪到底是同父同母的姐妹,同样有着无与伦比的自尊,虽然我极力想要忘记,但事实就是事实,这是永远不能够抹杀的。看到如此狼狈的静仪,许久未曾有过的感动在我心中蠢蠢欲动,我到底不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母亲如果泉下有知,看到我这样以惩罚为名冷血对待自己的亲手足怕是要哭吧?而一向憎恶我的静仪却在父亲面前掩盖我的无情,我和静仪究竟谁要更坏一点?
“你在哭么?静言?”她抬头看着静静啜泣的我:“你别哭……这是我该受的报应。你把什么都丢下一走了之的时候我真的很恨你,直到姐夫找到我,他说你也过得很痛苦,我也就想开了,我们俩都在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受惩罚,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我不想再和你斗下去啦,和你吵了这么多年,我甚至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呆呆地看她,这么多年里我们一直固执的把对方看作是洪水猛兽,可是我们到底在争什么?这一场变故,让我失去了梦想、静仪失去了美貌、静聆失去了纯真,而这些正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统统都是失败者。从小到大,我们都在竞争,争容貌、争成绩、争男朋友,到现在我该是赢了,可我没有一丁点胜利的喜悦……之牧,为什么又是他?他到底背着我为我做了多少事?
“讲和吧--静言,我承认自己输了。”她靠在沙发上舒展手脚,对我不发一言的顽固态度显得很疲惫:“不管怎么样,我都得谢谢你。如果不是姐夫,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
我用纸巾擦拭鼻子:“谢我干什么?你该去谢他,……你从不肯叫我姐姐,叫姐夫到是挺顺口的,看来他背着我把你照顾得很不错啊。”老天,为什么直到现在我说话还这么尖刻?我不想这样的,我真的恨死自己了。我原来想说的是: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因为你是我妹妹。可是为什么一开口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怕了?
“因为你从来不是个好姐姐,而他却是个好姐夫!”静仪被我惹怒,忍无可忍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我在酒店弹琴被他朋友看到,他找人打听到我的下落,知道我的情况后开始帮助我。但是如果我不是你的妹妹,你以为他会管我的死活么?如果你怀疑我和姐夫有什么,那你就太让我失望了,你怎么变得这么愚蠢庸俗?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要是对我有一丁点意思,你以为你可以成为刘太太么?”
我心虚地不回答,似乎每个人都知道刘之牧对我如何如何,只有我自己不知道,看来我真是个傻子。不过或许我知道,只是固执的不愿意去相信,因为不知道才能更加理直气壮地为不善待他寻找借口。
静仪继续滔滔不绝,好像要把心里所有的话全都倾吐出来:“方静言,你实在配不上这么优秀的男人!他把你当宝,你把他当草,我真奇怪为什么他会这么爱你。是不是上辈子他欠了你,这辈子注定要来还债?多少女人对他趋之若骛,他却全心全意对你,而你呢?在他身边的时候,你敢发誓这两年里没想过夏单远么?姐夫那么精明,但他一直宠你让你,可是你以为自己真瞒得过他?一百个方静言也抵不上一个刘之牧精明,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伤害他,伤害你们之间的关系,迟早有一天会后悔的!”
我诧异地看着静仪,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问题一个接一个,个个都让我不能招架,我的犀利完全无用武之地。难道是因为她代表着正义?
“够了,”我虚弱地打断她:“你这种态度要怎么和我讲和?我的婚姻我自己心里有数,不劳你费心。”我深吸了口气,我才不用怕呢,之牧,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我,永远也不可能抛下我,我有这个自信。
静仪喘息着停下来,似乎自己也有些惊讶,我们舌战无数次她从没有赢过我。
我走到衣柜旁,从密密的衣架中抽出一套白色套装:“穿这套吧,可以配你的帽子。”
她默默地接过去,我看着她斟酌一会终于说:“我不见得会像爱静聆那样爱你,但是起码我不会再恨你,我始终是你的姐姐。至于母亲的事,我们都没有资格去原谅对方……如果父亲和静聆都能原谅我们的话,我们还有什么好嫉恨的呢?”我突然松了口气,一直沉甸甸压在心头的大石哗一下轻了很多,甚至呼吸都连带变得轻松起来,这就是父亲和之牧所说的宽容吧?我以前一直生活在自己织的茧里,把自己束缚得透不过气,可我不知道原来剪刀也在我自己手上。宽容别人的同时,也释放了自己。之牧要我对静仪宽容,也是因为他知道我的心结吧?
静仪瞪大眼睛看着我,她在奇怪我的示弱。我坐到梳妆台面前补妆:“以后有什么需要就告诉我,我会照顾你的,这是我的责任。”
静仪默默换好衣服走到我旁边,半晌才哽咽开口:“大姐,其实我一直很羡慕你,也很嫉妒你……你从小就比我聪明……现在你又嫁了个那么好的丈夫,你真的要好好珍惜他。那天……和你吵嘴以后,他跑来找我、劝我,走的时候看到他一跛一跛地走得那么吃力,我好想痛骂你一顿,你到底是怎么当人家老婆的?”
我抬头看着她泪痕班驳的脸勉强扯出一个笑容:“知道了,不用一直提醒我你想候补。”珍惜他?我也想的,夫妻二心相同如彩凤双飞,这般美景世上有哪个女子不想?可是生活哪有那么简单完美,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我是童话里穿幸运穿上水晶鞋的仙度瑞拉?我悠悠叹口气,可是为什么不呢?我既然能对曾经恨之入骨的妹妹宽容,为什么不能对百般宠爱自己的丈夫好一点?一直被我认为愚钝的静仪都能看到他对我的好,我却眼盲心盲地不肯重视而在爱与不爱的边缘挣扎得那么辛苦,摇摆不定,也许她的确骂得好,是我好好想想的时候了。
我拉着静仪下楼,脚步轻快,心情似乎好久没有这样爽朗过了。我决定了,今晚,我要和之牧好好聊一聊。
下楼看见之牧正在和卡卡说着什么,之牧抬头看到我们,连忙笑着迎上来:“俩姐妹说什么体己话呢,这么久?静言老是不记得自己是女主人。”他看看静仪:“咦,静仪穿这套衣服很漂亮嘛,你们这么久没见,可别客气,看到你姐姐有什么好东西赶紧尽情搜刮。”
静仪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想她最想要的就是你,可是却永远也得不到,心中突然酸涩,但面上决不表现,也跟着笑起来。之牧看看我又看看静仪:“这样多好,方家的姐妹花总算一起笑了。”伸手握一握我:“我刚刚跟夏小姐提了升职的事,她说要考虑,你去和她聊聊。”
卡卡一直在远处看着我们,看我走过来,不禁微笑一下:“还是他有本事,竟然能让你们这对水火不容的姐妹重归于好。”
我叹口气:“说实话,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会有这么一天。”
“这男人,真是手眼通天,也难怪单远争他不过。”她解嘲地笑道。
单远?听到尘封在记忆里的名字,我的心又痛了一下,我始终是没有忘记过他的。人就是这样,因为负疚而结束的爱情永远不会腐败,只会因时间的关系变得更加鲜活美好,像是雪地里的冰花。
“你头上的伤都好了吧?”
我点头,卡卡的眼里还是写着不易察觉的关心,多年的友谊不是那么轻易说断就能断的:“之牧说想升你当总经理助理,你怎么想?”
“我还要考虑一下。”
“为什么?”我很诧异:“做女强人不一直是你的梦想么?也没人会认为你是靠关系。”
“我知道,可是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张熹老谋深算,你老公鞭长莫及,不过是想找颗棋子往他旁边压一压,最好我们俩明挣暗斗,互相牵制,他乐得在旁边看我们互相竞争。”她看我一脸震惊,似乎很好笑:“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些,不过你老公也算光明磊落,这层意思他虽然没有明说出来,但已经暗示给我听,如果张熹再继续胆大妄为,他那位子不排除给我。”
“那你还犹豫什么?到哪里不是打工赚钱?这里你又不是做得不开心。”
“给人做了那么年的嫁衣裳,自己也想去闯闯了。”她的唇角扬起一抹微笑。我无限羡慕地看着她,两年不见,卡卡成熟不少,昔日的卤莽变成了如今的自信,她正一步一个脚印地按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发展着。她注意到我的眼神,马上警觉:“只是想想而已,你可别叫你老公炒我鱿鱼。”语气非常认真,不带一丝戏谑。
我尴尬地笑:“怎么会?反正那事你再想想吧。”到底是生疏了,这种话她也能说出来。
“对了,”她像突然想起什么,打开手袋:“我要结婚了,有时间的话过来喝酒吧。”
我接过递过来的红贴,缓缓吸进一口气,她竟然说得这么轻描淡写?好像只是告诉我明天可能要下雨或是天晴,有着数十年的深厚友谊的朋友这样对我,真让人不知道是失望还是悲伤:“是吗?恭喜你。”红色的喜贴变得像花岗石一样沉重,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被背叛的感觉。
“他也是公司里的,电脑部的职员,当然以你的身份是肯定不会认识他的。”卡卡淡定地说。
“他……人怎么样?”我有些无措地没话找话:“对你好吗?”
“当然不会有你老公那么优秀。”卡卡依然很平静:“不过他对我很诚实,不会骗人。”
我明白她话中有话。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困难地开口:“十来年的老朋友了,这么不给面子?”
“你结婚我不也是最后才知道么?”她看着我慢慢地说:“静言,你现在的心情比起当年我知道你要结婚的消息就算不得什么了。”
我回想起那天卡卡愤怒的表情,被最好的朋友背叛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而且我还同时背叛了她的兄长,卡卡一向是这种敢爱敢恨的脾气,她在报复我!我知道我是彻底失去她的友谊与信任了。可是我能说什么?我的确是负了他们兄妹,看来我又说错了话,好像凡是方静言做过的事,不用想,对的也是错的。
“有时间的话,我会去参加你的婚礼,”我有些心灰意冷地说:“祝你幸福。”然后我转身离开。我和卡卡以前从来没有讨论过结婚时谁要做谁的伴娘,因为这些问题无须讨论,可是我们都没有做成对方的伴娘。是不是有些事情该事先承诺好?
看我灰头土脸的回来,之牧问:“怎么,碰钉子了?”
我沮丧地摇摇头,他看着我的神情顿时显得不悦,低声说:“她不愿意么?不愿意就算了,给你脸色看?笑话!没听说过求着人家升职的,不知好歹!”
“不是这样,”我低声下气地捉着他的手:“你别生气,是我自己心情不好。”
之牧看着我,不悦变得更加明显,眼神也阴沉了,嘴角往下一撇冷哼一声:“从没看见过你为谁这么委曲求全过,你的方家大小姐脾气呢?对自己的亲妹妹也不见得有对她一半好……夏单卡,到底是身份不同啊。”
我一怔:“什么意思?”
他很别扭地丢下我:“自己去想!”
下半晚之牧没理我,很尽职地与宾客谈笑风生,我则在郁郁寡欢中度过。
送走客人,我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一荡一荡地发呆。长廊上悬挂着一盏灯,投射出一种奇怪的金色到树影里,刚刚的喧哗热闹现在已经转为清净。今天晚上发生的事真多,弄得我有些手足无措,又有些苦恼,之牧这段日子也不对,像是个小孩子老是和我闹别扭,害我今晚想找他好好谈谈的愿望也要落空了。我闭上眼睛摇啊摇,感觉上好像回到了过去,那种单纯的、什么也不必考虑的少女时代。不知道坐了多久,有人走到我面前抓住秋千的链子:“你以为你今年十八吗?这么晚了还在外面看星星,找浪漫?”
我仰起头,那个闹别扭的男人正对我伸出手,好像已经不生气了,纠结的眉头已经舒展开来,声音又恢复一贯的淡淡讥讽。我看着他,把手搁进他的手心,他屈掌握住。我一个用力把他拉到我身旁软垫上坐下,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我有话要跟你说。”我沉默了一下才开口,但是手还是紧紧抓着他的不放,太过紧张的时候我就会习惯性地紧紧抓着一样东西。。
“什么?”他盯着我的眼睛低声而柔软的说,幽深的眸子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我伸手捂住他的眼睛:“你盯着我我就不说了。”
“真是个麻烦的孩子。”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顺从地闭上眼睛,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
四周万籁无声,让我的每一句话都不得不慎重考虑:“我们……我……”我咳一下:“我以前不太懂事……你原谅……不,我的意思是……我们从头开始好么?”
他缓缓拉下我的手,眼睛晶亮得像璀璨的宝石:“为什么想对我说这个?”
我觉得尴尬极了,用力咬着嘴唇把脸别过去,他吃吃笑起来:“傻瓜。”
我的面孔开始发热,老实说这么没头没脑的话我自己也觉得很傻,我猛然站起来,用愤怒来表示对他态度的不满。
“坐下来!”他冷静地一把拉住我,把我推回到座位上:“为什么想对我说这个?”
“因为……”我努力寻找词汇:“你对我一直很好……我也想要对你好一点。”
“良心发现?”他又笑起来,我对他怒目而视,这人有时候真是讨厌。我后悔极了,他讨厌的时候远比可爱的时候要多。既然心里明白,干吗一定要说出来呢?在他面前我总是像玻璃一样透明。
他拿起我的手,把嘴唇印上我的手心,一股震荡马上传到我身体上,我觉得全身都要发抖了,真奇怪,我们已经做了这么久的夫妻我竟然还会为他发抖。
“我真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是好还是坏,”他一边吻我的手一边轻声说,声音闷闷的:“我们结婚马上快两年了,老婆竟然要和我从新开始,静言,你不觉得好笑么?”
我的脸一阵发热,看来我是的确错了,他这种态度叫我怎么能相信他是爱我的?羞辱、愤怒、失望一起涌上心头,我挣扎这要站起来,他又把我按下去:“生气了?别急啊,宝贝,听我说完。虽然你让我有点失望--我当然应该失望,你竟然这么迟才和我说这样的话……但我也很开心,你总算肯跟我进行这方面的沟通了,不是么?我想……也许总有一天你会说出让我满意的话的。”
我平静下来,从灯光里注视他,他黑亮的眼睛里闪烁着跳动的喜悦,我突然又开始脸红了。
他一把把我拦腰抱起,我有些羞涩地勾住他的脖子,把他埋进他肩窝:“你以后不许背着我做事,凡事要和我商量。”
他很好说话地点点头:“好。”
“还有……你以后不准莫名其妙地对我发火。”我马上打蛇顺棍上。
他想了想:“如果你不做惹我发火的事。”
可是今天晚上我就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但这么好的气氛让我学他一样点点头:“好!”
他愉悦地笑起来,一直把我抱进二楼的卧室。我满足地靠在他身上感受他的气息,看来之牧执意带我回来是正确的,一切的痛苦挣扎似乎从今远离,新生活……在今夜的静园要开始了。
第八章
属于方静言的黄金时代终于来临了。星期天的明媚秋晨中,我换好粉红的套头毛衣再配上一条米白的及膝裙子,心满意足地想。
“你真的不去?”我问靠在床上看报纸的之牧:“卡卡不是你的得力爱将吗?人家一生中的大事你也不去露露脸?”
“我没时间,约了人打球……”他望着财经版直皱眉头:“分析得这么一塌糊涂也敢上报社来混饭吃?”
“我看你是先算好她结婚的日期,再约人去打球的吧?”我一把拉下他手中的报纸。
他并不介意我的野蛮举动,只是宠爱地冲我笑一笑,我们越来越亲昵了,以前这种类似撒娇的动作我是想都不会想的:“现代人能有几个朋友?何况她老公也是公司员工,婚宴上的宾客里只怕半数以上都是公司里的人,我去了只会让大家紧张,你以为是开例会?等她做到张熹那个位置吧,我才考虑要不要去。”
我爬上床用额头去顶他:“这么威风?”
他拉一拉我的马尾辫:“你才知道?权利阶级复杂着呢……怎么梳辫子了,像个女学生。”
“既然不能比新娘美丽,那就要比她青春。”
他大笑:“女人,你的名字叫虚荣……”停一停又说:“我打完golf去接你吧?”
我点头:“好啊,”想了想还是问道:“卡卡那个事你决定得怎么样了?”
“今天你再探探她的口气,如果不愿意就算了,总没有老板看下属眼色的事。”
“好。”我同意,之牧不见得心胸狭窄但也不喜欢别人拿乔,尤其是下属。
他怔怔看着我,眼眸的眼色变得深沉:“三年前第一次看见你,你也穿白色裙子梳马尾,光着脚从围墙上跳下来,还有很多小白花落到你身上,吓了我一跳。”
我有些不好意思,那时候的我像个野丫头,穿裙子也敢爬墙。“你一点都不像被吓到的样子。当时你还以为我是贼吧?”
他把头埋进我颈子里乱咬:“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免得吓到你--我以为看到拉斐尔笔下的小天使,只差没有一对翅膀。”
我的心掠过一阵甜蜜,但还是推开他:“少来这些甜言蜜语了,你再缠着我我就要走不成了。”
“那就不要去好了……”他拉着我不肯放开:“有什么好去的。”
我觉得有些讶异,他似乎是真的不想让我走,又似乎有些……不安?
“怎么啦?你自己不肯陪我的。”我不解。
在我奇怪的瞪视下他松开手,刚刚那丝不安魔术般地不见了,他玩笑着说:“没什么,我舍不得礼金。”
我懒得理他,起身整理衣服。迈步出门时,之牧的声音从后面传来:“静言,今天会碰到很多老朋友,玩开心点。”
我没有回头。之牧修为精纯,他的话不能每句去推敲,因为每句都有隐意,我还不想被累死。
卡卡的婚宴设在一间普通的四星级酒店,场面不算豪华但很热闹。我进去的时候正看到新郎和新娘站在门口迎宾。据说女人披婚纱时是最美的,我相信,因为眼前就有一个鲜活的例子。凭心而论,那件婚纱其实极其普通,与时下婚纱店里的雷同款式相比并没什么新意,但是穿在卡卡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好看。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她破例化了浓妆,原本就娇艳的脸庞更加美艳逼人,头上有着晶莹的小小头饰,微一晃动,摇曳生姿。
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新娘,哪怕是我成为新娘的那刹那,哪怕我的礼服是从米兰订做的独一无二的精品,哪怕我的化妆师据说是个大师级的人物,我也比不上她的美丽。原来一个新娘的美丽并不在乎服装的华美而是心情的欢愉,我结婚时的心情并不算顶好,所以后来别人对我的评价是“端庄大方”,可是结婚一生也只有一次,要那么端庄干什么?女人如果在这一生中的唯一一天都不能让自己任性的美丽,也算是一种遗憾吧?
注视着她的满面春风,我心情复杂,生平最要好的朋友结婚,我却是看了喜帖才知道新郎的名字。虽然觉得自己很幼稚,但我真的有点妒忌这两年陪在卡卡身边的那个人。
卡卡终于看到了我,向我粲然一笑,我连忙走过去:“恭祝你们二位白头偕老,永浴爱河。”非常场面的话,不过很得体应景。
新郎有礼貌地回答:“谢谢。”
这时我才瞄了一眼卡卡的丈夫,是那种不算很好看但是很耐看的类型,气质很不错,站在美得张扬的卡卡旁边竟然一点也没被抢走风头。
我向卡卡眨眨眼睛:“眼光不错。”
她很得意地笑起来,新郎马上说:“哪里,是我运气好。”然后对卡卡微微一笑,一点也不油滑,是那种从心底流露出来的感情。
就凭这句话这个眼神,我相信卡卡嫁了个好丈夫,一个男人的优点要在细微末节的地方才能看出来。
“你一个人来吗?”卡卡问。
“是啊,之牧有点事不能过来,不过晚点会来接我。”我一边回答一边走到礼部送上礼金,接着俯下身子签名:“你结婚的季节刚刚好,不像我那次,多伦多下大雪……”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卡卡,差不多要准备入席了。”
我握笔的手猛地发颤,只觉得耳朵“嗡”一下做响,这个声音就像是从一口深深的记忆古井中汲起沉淀已久的记忆之水一样,是他--夏单远,我的初恋男友,无缘的情人。我感觉到自己紧紧靠着礼台的小腹竟然有些颤抖,那一瞬间我心虚地不敢直起腰来,来参加卡卡的婚礼自然会遇见他,是我疏忽了。或许我潜意识里明白,却没敢去细想,原来他给我的震撼还是这般深。
我终于慢慢站直身子,然后慢慢转身,该来的总要面对,可是……故人是否别来无恙乎?
单远的头发留长了,很有点艺术家的颓废感,比记忆中似乎要来得瘦削,我在他脸上找不到曾经阳光般的笑容。他也看到了我,本来黝黑晶亮的眼珠一下变得更加深沉,他踏前一步迟缓着开口:“静言……”
我咬了咬下唇:“嗨,好久不见了。”
今天我说话一直都很没创意,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总不能见了他就拉长声音道一声:“苦~~啊~~”然后咿咿呀呀长嗟道:“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已断……白首已无缘……”
其实我想过无数次和他重逢的画面,真到了这一刻感觉却有点荒谬而不真实,心中如潮水涌上来的情感也不知是甜,是酸、是苦还是辣。最后一次和单远见面是相约私奔的那次,然而我并没有出现,我记得他说不管我来不来他都是要走的,可是为什么他还留在这个城市?他到底在火车站等了我多久?对于我的失约他是不是有受骗的感觉?知道我背弃誓约嫁给另一个男人,他心底里是否在隐隐地恨着我?这些问题在这两年里一直困绕着我,有时候我想这些问题也许将会永远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不解的迷团吧。但是真的面对他,我又似乎失去了那种去探询答案的冲动和勇气。还能说什么呢?我已经做出了选择,过去的已经过去,永远不可能再回头。不管多么愧疚,既然已经负了他,我就只能一负到底!
我们俩个就这么傻傻地瞪视着,也许只有三十秒也许是一分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好像有一年时间那么长。
打破僵局的是新郎,他及时插入我们之间平心静气地说:“时间差不多了,刘太太请入席吧。”声音中似乎有着一种了然一切的味道。
我的心猛然一凛,他点醒了我,我现在的身份是“刘太太”,这样站着和一个男人忘情地俩俩相望算是什么意思?我马上恢复冷静,随着他们走进宴厅。
我坚持不肯坐上席,拣了末席的一个角落坐下。上席?我有什么资格,如果当年没有嫁给刘之牧而是和单远在一起,以新娘娘家人的身份入坐上席,我是当之无愧的,可是世事总是无常,让人不得不叹息。
我坐在远远的角落里注视着喜宴上的一切,看着众人上前道喜,新娘新郎在大家的吆喝下亲吻,还有他们双双向大家敬酒,感觉就像一场滑稽的梦。我的目光有时会不由自主地飘向单远,看着他失魂落魄地一下撞到桌子一下又打翻了酒杯,有一个瞬间我们的视线竟然交织在了一起,他的眼里掠过一阵欲语难言的痛楚,我的反应是做贼似的低下头。一顿饭下来,竟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吃了些什么。
新人敬酒终于到了我们这一桌,我跟着大家一起站起来喝了杯酒,正想坐下却有人不肯放过我:“我能单独敬刘太太一杯吗?多谢刘先生平日里在公司对舍妹的照顾。”我抬起头,跟在新人后面的单远正用一种狂热的、挑衅的目光望着我。
我觉得身上有一种被电击后麻麻的感觉,胃也有点抽痛,但还是落落大方地回了一个微笑:“恭敬不如从命。”然后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
他看着我,也把自己的酒喝了,僵硬地说道:“两年不见,你的酒量长了不少啊。”
周围的人并没有露出奇怪表情,我和卡卡是好朋友的事很多人都知道,当年就是我把她引进之牧的公司,认识她哥哥自然不出奇。
单远陪着新婚夫妇离开了,他擦过我身边时,突然往我垂下的手中塞了一个东西,我本能地感觉到那是一张硬硬的小卡片。一时间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能迅速地把它攥进手心,坐下来后趁着没人注意,悄悄把它放进了手袋里。
我不知道那张卡片到底是什么,但它却使我更加心不在焉了,我的思想不受控制地回到曾经年少轻狂的岁月……
我在二十二岁生日时正式把单远带回家,父亲的脸色在看到他后顿时骤降了十摄式度,不过碍于家里的客人,总算没做出逐客这种不体面的事--那个客人是刘之牧。我记得那次我的生日上,外人只有俩个,刘之牧和夏单远。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饭桌上的气氛很紧绷我却有一种想笑的冲动,他们俩个在父母心里简直就是武侠小说里的正派与邪派。
不过那种轻松并没有维持多久,全家人表现的敌意实在太明显了,尤其是父亲。他从头到尾没有和单远说过一句话,只是巴巴结结的和刘之牧寒暄着,不管他说什么他都笑逐颜开;并且不时为他布菜,哪怕他很少动筷仍然固执的让他碗里的菜像小山般高高耸起。母亲和静仪也好不到哪里去,她们对刘之牧礼貌周到对单远却拿腔捏调,后来还是静聆看不下去,极力找话题与单远闲聊,即使这样我们这边的气氛仍然显得拘泥而冷清。
我能感觉得到单远的窘迫尴尬,艺术家的傲骨本来就比普通人多一倍,同时我的心底里也涌出一股羞恼和愤怒,他们竟然在我的生日上如此不尊重我的朋友,如此让我难堪!
我狠狠扣下碗筷,拉起单远,大声向父母告退,父亲的脸变得铁青,低声斥道:“还不坐下!”我高高昂起头不予回应。我想我当时的眼神一定非常桀骜叛逆,父亲瞪着我,紧紧捏住桌边的饭碗,手背上的青筋都要爆出来,我知道他想用那个碗来砸我,他一向有拿东西甩人的习惯。虽然心中有些害怕,但倔强的我就是不肯依顺坐下,室内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可怜的静聆吓得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就在这时之牧突然发出一声轻笑:“静言在撒娇呢,伯父不把生日礼物拿出来,她都着急了。”他的声音出奇的悦耳,虽然普通话的发音不完全标准,却仍是优雅而从容。如果换做今天有这么个人为我打圆场,我是会非常感激的,但是三年前的我毕竟还年轻也很稚嫩,尤其这句话出于一个讨厌的人嘴里,更让我恼羞成怒、愤恨莫名。
我狠狠斜了他一眼,拉住单远扬长而去,身后顿时传来父亲忍无可忍摔碎饭碗的巨响。事后静聆告诉我,父亲其实是想拿碗砸到我头上的,是之牧眼明手快挡了一下才摔到地上。不过当时我的反应是冷笑一声,我一点也不感激他,只觉得他假惺惺得令人激愤,在我心里,他的不受欢迎指数和静仪属于一个级别。
那是单远第一次去我家,也是最后一次,轰轰烈烈堪称经典,也算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辉煌战绩了。可是不管当年对这段恋情守护得如何惨烈,我依然不负众望,终于变心,想到这里,不禁苦笑起来。
宴席进行到一大半的时候之牧到了。我坐的地方靠近大门,当一些人如众星拱月般簇拥着他走进宴厅,我第一个看到,他也一眼看到我,我们相视一笑。
新人夫妇过来与他握手,他马上投机地和新郎攀谈起来。我冷眼旁观,他们俩个人的说话方式和神态竟然有几分相似,看来卡卡欣赏男人的眼光并没有改变。
我悄悄同卡卡耳语:“他有贺礼给你,不知你要不要。”
“是什么?”
我微笑:“聘书。”
卡卡沉吟半晌:“我自己同他讲。”
我含笑点头,看来这事是成了。出于很多种原因我都希望卡卡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不光是她自身能力的问题也有一些是想弥补我心底的亏欠吧。
她做个手势让丈夫让开,然后坚定而清晰地对着之牧开口:“很多谢董事长对我的抬爱,但是日前所商量的事,我怕是要拒绝了……不过还好董事长手下人才众多,也不怕找不到和张总一比高下的人选。”
我怔住了,这是什么话?简直直接得不近人情。之牧也一愣,然后他的眼睛迅速微微眯起,嘴角往下轻轻一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不悦的表现,他凝视着卡卡不出声。卡卡毫无惧色,坦然面对他深湛的双眸。之牧终于慢慢说道:“看来夏小姐是另有打算了?”他的声音和往常无异,但是却让人从心里感觉出一股寒意,四周喧闹的气氛一下安静起来。
我暗暗叫糟,这下之牧肯定之牧气得不轻,卡卡什么时候说这事不好,偏偏在这种场合,公司里的人占了一大半,这不明显是给老板难堪吗?何况用这种口气说件未曾定局的事,这样大肆宣扬,只怕公司私底下要闹到不可开交了。
我连忙插进他们二人中间打圆场,对着之牧笑道:“人家新婚燕尔,哪个愿意这么快接下这么重的担子?你以为个个像你是工作狂啊?蜜月一过就把我抛下!”大家都笑起来。
之牧马上就我的梯子下台:“也对,那这事就暂时先摆摆吧……既然新婚燕尔,我们也不多打扰了,静言你下午不是还有事吗?”
我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匆匆向卡卡告辞。卡卡拉着送我到电梯口,之牧显得有些不耐烦已经先下去了,我们一起等待下一部电梯,看着电梯灯不住地跳跃,我想开口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还是卡卡打破安静:“总算……出了口鸟气。”
我不禁愠怒:“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值得你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她年纪也不小了,阅历也不可谓是不深,大庭广众之下不给老板面子于自己难道会有什么好处?何况刘之牧说难听点根本就是个淡漠冷血的奸商,又岂会任人践踏,他的宽容充其量也只是对我罢了。得罪了大老板不算,连自己的顶头上司张熹一并得罪,简直是不想混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保她,只能让她自求多福。
她冷笑一声:“你怎么不去问问你的好老公做了什么?还有你……”她忽然狠狠瞪我一眼,警告道:“别再去招惹我哥哥,他这两年精神不太好,好不容易才恢复。”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我去招惹他做什么?我看精神不好的是你才对!”
电梯终于到了,我不再说什么,恨恨地一脚踏进。
之牧和张熹在车里等我,我坐到之牧旁边,他合着眼靠在车椅上不说话。我们往静园方向弛去,车程过半,一直沉默着的他突然开口对张熹说道:“张总,你要去物色一个接替夏小姐位置的人了。”
我惊讶得一下跳起来:“你不至于吧?她不过说错一句话你就要炒她鱿鱼?”
之牧睁开眼睛冷笑着:“你也不至于吧?这么激动干什么?我说了要炒她吗?看今天这个情形,你还不明白她是有的放矢的吗?”他又对着前座的张熹说:“张总,夏小姐的话你不会介意吧?”
张熹嘿嘿一笑:“哪里哪里,妇人之见罢了。”
我懒得理他们那些虚情假义的对白,之牧说得没错,卡卡一定已经有了自己的主张,那天在静园她不就说想自己出去闯闯吗?我竟然这么苯,听不出她的弦外之音。一路上大家各有心事,直到目的地也没人再开口。我一直望着车窗外像水晶碎片一样洒落的阳光,两旁树木叶儿纷纷旋坠,尽管阳光依旧灿烂但已经遮不住阵阵寒意,深秋已经提前到了。
回到静园,之牧一声不吭地点燃一支烟,然后打开电视看球赛,我知道他心里有闷气,也不去打扰径自往楼上走。
“静言,今天遇到不少老朋友,有没有特别热情的?”他的声音让我停下脚步。
“什么意思?”
“一般很久不见的朋友都喜欢留个电话地址什么的,你没有什么收获么?”他懒洋洋地问。
我的心砰砰狂跳起来,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他!事实上,一路上手袋里的那张小卡片一直像块烙铁一样隔着皮具炙烫着我的心。可是他那种不染微尘、洞察一切的语调却让我有了反感的情绪。
“没有!”我冷静地回答:“大概太久不见,反而觉得没必要了吧。”然后我继续上楼,表示这件事的讨论到此结束。走到转弯处我回头看了一眼,不知为什么觉得笼罩在重重烟雾后的他竟然显得有些萧索。不过我想我肯定是看错了,刘之牧是什么人,怎么会和萧索两个字挂上钩呢?
钻进卧室,我迅速关上门,打开手袋把那张卡片取出来--是一张名片,设计得很精巧,以蓝天白云作底,简单地用艺术字体写着“远洋画室”,底下是单远的名字和电话地址。一时间不由得心情激荡,他一直以开个人画室为终结目标,看来终于是做到了,我曾经以为自己有朝一日会是画室的老板娘,可是多可笑,兜兜转转、费尽心思,原来红绳那头系的竟然不是他,他的也不是我。
我发了一会怔,终有一天单远终于能找到他命中的天使吧?但是不管怎样,我和他之间是不该再有任何瓜葛了,我已经是另一个人的妻子!我慢慢地把名片撕成碎片,然后扔进卫生间的马桶里再放水把它冲走,既然一切已经过去,又何必再留下痕迹?
我并没有把单远的事告诉之牧,就算是夫妻也应该有自己的空间,更何况我根本无愧于心。入夜冲完凉出来,看到他正在卧室抽烟,好像从下午回来开始他抽烟就没停过,我忍不住皱了皱眉。
“别在卧室里抽烟,空气不好。”我走过去把窗户打开一点,让窗外清新寒冷的空气偷溜进来。
他微微一笑:“参加完别人婚礼以后,你似乎觉得我毛病特别多。”
我把他的烟拿下来摁熄,俯身亲他一口:“为你好。”
他站起来把我抱到腿上坐下,玩玩我的手,忽然说道:“有东西送给你。”
我在他的膝上坐直身子:“为什么?”我想不出自己还需要什么,他给我的已经很多。
“你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别人知道有礼物得通常会问‘是什么’只有你说‘为什么’。送妻子礼物一定要有原因吗?”他秀丽的唇角勾勒出一个笑靥:“不过的确是有--我们结婚快满两年了。”
他爱叫我孩子或者宝贝,或许对他来说只是国外养成的习惯,却让我有一种很受宠爱的感觉,我小时候曾希望父亲这样叫我,不过父亲总是太严肃,估不到有一天丈夫会把希冀还给我。
我靠到他怀里拨弄他的金属袖扣,鼻端有他的淡淡烟草气息:“还差一个月呢。你……经常送人礼物?”
他伸了个懒腰:“你觉得是就是吧。”然后拍拍我的肩命令:“去把书桌的抽屉打开。”
是一份文件,我打开来看:“静园的房契?”
他还是那样靠坐着,显得有些疲累,但还是勉强地笑着:“我说过要还你一个静园,房契上是你们姐妹的名字,和当年你给我的一样。”
我随手把它又放进抽屉:“有什么关系?反正你的就是我的。”
他合上眼:“是,我的一切都与你分享,只要你钟意就是天上的星星我也会去摘给你--不过你的呢?”
我走到他面前蹲下,把头枕到他的膝上:“当然!我是你的妻子,我的一切自然也是你的。”
之牧望了我一会,露出一个奇怪的微笑:“包括你的心吗?”
我翘起嘴看他,他又笑了:“好了,我跟你说着玩的呢,去睡吧。”
我点点头起身:“你也早点休息,看你很倦的样子。”
他忽然在背后说:“静言,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我好像越来越贪心,尤其在尝到甜头以后。”
我转身:“什么?”他的眼神复杂,很温暖却又似乎带着一丝凄凉。
“没什么,”他叹了口气:“你去睡吧,我马上就来。”
这天晚上我失眠了。之牧很晚才躺到我身边,身上有很重的烟味,我怀疑他整整抽了一包烟,但他还是如以往一般将我紧紧搂进怀里,又拨开我的头发往我脖子上亲了一下。过了好久,他似乎睡着了,月光像水一般地漾进床上,我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儿,突然心中有个奇怪的遐想,或许很多女人在婚后都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不是嫁给这个人,而是另外一个会怎样呢?--如果当年没有嫁给之牧,而是嫁给单远,那么我现在的生活该是怎样的呢?会像现在这样吗?
我深深叹了口气,之牧的眼睛蓦地睁开,四目相对,我吓了一大跳,张嘴傻傻地回望着他。他一声不响地把我的手拨开,披上睡袍,头也不回地走进卧室外的小客厅。随着甩门的震动,我才清醒过来,这人又在发什么大少爷脾气?我气急败坏地把他的枕头扔到地上。
重重地翻了个身,我命令自己赶快睡着,可是没有他的强壮臂膀和体温,竟然觉得一室清冷。我熬了半夜也不见他回来,越想越生气,也披上睡袍往小客厅走去。
“一定要臭骂他一顿!”我想,这么大个人还像小孩子一样生闷气。
静谧黑暗的客厅里之牧一边抽烟一边看电视,水晶茶几上还摆着一瓶酒,我看了看电视画面,是下午那场球赛的重播,不过显然,他的心并不在球赛上面。
我在他旁边的沙发上重重坐下,室内的黑暗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能看到他明亮的眼睛一直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屏幕,好像我根本是一个透明人。我瞪了他老半天,等待他开口说话,回应我的始终是一片寂静。我咬着下唇不愿服输,又无计可施,等了很久很久还是没人理我,最后竟然靠在沙发上睡着了,进入昏睡前一个朦胧的想法是,原来……只有在有他的地方,才能安心睡着啊。
一觉醒来,满室阳光耀眼,秋日的阳光照得满屋家具上都有一层淡淡金色,窗外有清脆的鸟鸣。我还是睡在沙发上,不过身子已经躺平了,身上还盖着一张羊毛毯。
之牧不在,应该是去公司了。
伸了个懒腰坐直身子,我记不起昨夜他是怎样体贴细致地为我盖被帮我躺平,但是一想到他的细腻疼惜曾经在这间房间弥漫,我就忍不住开始脸红起来。一个女人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应该是丈夫的疼爱吧?现在我就能感觉到这沉甸甸的幸福,这场曾经并不被看好的婚姻似乎在逐渐进入佳境了--虽然他昨晚莫名其妙的生气让我摸不着头脑,但他本来就是个冷静内敛的人,我不能指望他会像个外露张扬的毛头小伙子似的宣泄心思。
“好吧,等他回来……”我想:“我要问清楚他为什么生气……然后放低身段好好抚慰他……”
“太太,楼下有您的电话。”保姆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外叫我,打断我的思绪。
我有些奇怪,这么早,是谁?
“是我。”电话那头传来一把男声。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单远笑了笑:“想知道总能知道。”
“有事吗?”
“我想见你。” 非常直接地进入主题。
忆起往事,我虽然愧疚但仍然斟酌着拒绝:“单远,我们现在不方便单独见面了。”
他又笑:“你老公把你关在房子里,不准和男人见面吗?依你的性子也肯?”
“我知道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我说得很坦率也很无情,事以至此,不如干脆狠心断了他的念头,让他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但是现在已经这样,我们就不要再联系,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他沉默了一会:“我已经是你的麻烦了吗,静言?或者从来你都是把我当作你的麻烦?”
我叹口气,在对方听不进去的时候进行解释只能越描越黑,不如保持沉默。
他继续说:“其实我是想给你看一样东西……你留在我那里的一样东西。”
我有些不耐烦了:“以前的东西你看着处理吧。”能有什么?不外乎是情人节、圣诞节互送的小礼物罢了。
他笑个不停:“静言,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不要后悔哦--是一幅画。”
我的呼吸一紧,心中升起一股不安:“什么画?”
“你已经忘了吗?静言,你的记性太不好了,你不记得那年你生日时我为你画的画吗?可惜当时我总是把握不住你的美丽和神韵,所以总不能完成,不过现在它已经是一幅完美的作品了。呵,你不想看看吗?”
我倒抽了口气,是的,我该记得的,那幅该死的画!
“我马上来!”我对着话筒说道。
“现在不行,”他得意地拒绝我:“我这里有几个学生,不方便!你下午过来吧。”
我放下电话跌坐在沙发上,过了好半晌才抖着手点燃一支烟,心如同被暴雨疾打的芭蕉叶,巍巍颤颤,整个世界一下变得黑暗而混乱。为什么?为什么当我诚心要摈弃过去重新开始的时候,往事却像鬼魅一样的缠住我?
第九章
我曾经以为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后已经看透风起云涌,对任何事情都会淡然处之,但是显然我的道行并不够,当我凭着记忆跌跌撞撞地寻找“远洋画室”时忍不住这么想。我很有些慌张,因为不知道终于到达那里以后等待我的将是什么。他是想以此要挟,还是只是想见个面那么简单?
“静言,你终于来了。”单远拉开门,笑着对我说:“我等你好久了--实在是太久了。”
他穿着简单的牛仔裤和旧旧的毛衣,脸上笑容一如当年灿烂--我曾经钟爱的笑颜,曾经最天真的梦幻。
我不言语,默默地闪身进去。
画室布置得很有艺术家风格,陈旧、颓废,不知道是不是我已经在慢慢的向之牧的“铜臭”看齐,这种刻意弄成毛胚房的格调让我觉得有些做作。
“画呢?”我直接进入主题。
他开始咋舌:“这么久不见,你连寒暄都没有么?我给你倒杯水吧。”
“不用了,我不想浪费世间。”之牧每天都会回来吃晚饭,我希望能在他回来之前把事情处理好,有的事情需要快刀斩乱麻,我对往事没有反悔的余地。
他不理会我,自顾自地说:“太不近人情了,要知道我一直在等着今天,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可以等到你回来。两年了,已经等了两年,我还可以继续等,直到我死的那天--你说我像不像尾生?”
墙角处有张沙发,我看了一眼,并不打算坐下去:“尾生的情人辜负了他,我也一样,不过我不认为现在这个年头里还有为爱情抱柱等死的人。”我知道自己很不近人情,可是我也从来不是一个像静聆一样善良的好孩子。
“我也想,真的,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忘记你,没良心的女人。”他无能为力地苦笑着,摊摊手:“但是很难。”
他看着我沉默了一下:“静言,难道你全忘了么?那年夏天,我们去山里写生,你扭到脚,我一步一步把你背下山,你伏在背上贴着我的耳朵说‘我喜欢你,以后一定要嫁给你。’你为什么会忘记自己说过的话,我并没有勉强过你,当年是你主动的。”
我死死咬着下唇,直到感觉出丝丝腥味,我没有忘记,那座山里漫山遍野的血红紫苏开得灿烂而惊心动魄,想要忘记并不容易。
“对不起……”除开这个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嘘!”他修长的手指似要抚上我的唇,我下意识地退后一步。单远惨笑一声,缩回手把食指比向唇边:“我不需要你的对不起。”我觉得单远的眼神有点怪异,让我浑身不舒服,他好像不太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情绪。
“让我看那幅画。”我没有忘记来的目的。
他轻轻叹息:“这么着急……好吧。”然后他走到墙角,掀开画架上的一块布,我的呼吸瞬间停止。
果然……是我啊。
一米见方的大型油画上的我全裸,侧膝而坐,微侧的肩上有一支展翅欲飞的蝴蝶,鲜艳夺目,魄人心魂,仿佛在等人抚摩,娇嫩的面颊上有一抹酡红微笑。这幅画的由来是那次生日我暴怒离去后的产物,我在二十二岁生日时向他献出一切,那是我的第一次,我将永远记得……那么的悱恻缠绵、那样的血的烙印、真正颤栗的爱情。可是那难道真是我么?画中女子,眉目里风流多情,很是轻浮,莫非在他心中的我就是这个样子的?
“喜欢么?静言?”有个声音贴进我的颈边,温热的呼吸让我倏然一惊,回转头,单远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眼中盈满恶毒。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只是这一眼,这一刹那,我深深明白--我对他的爱情已经彻底死亡,年少时的欢笑与憧憬,曾经深刻的爱恋与眷念,已经完全被他蓄意地杀死。等待向我复仇的这一天,似乎已是他人生的目的。
“你想怎么样?”我反而镇定下来,除却心中负疚更好做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是有法子的:“或者,我可以给你一笔钱。”我迅速算计着我所能动用的帐户盈余。
他大笑起来:“刘之牧实在是太成功了,短短两年就把你训练得说话的口吻和他一模一样。不过我不会给你的,你不知道这幅画对我有多重要,这两年里我经常找不到灵感,有时候甚至不能画出一幅最基本的作品,但是只要看到它……”他的眼神接触到那幅画,突然变得说不出的温柔和……邪恶:“我的灵感就回来了。”
我打了个寒颤,他虽然是望着那幅画,但我感觉好像是暧昧地抚摩我的周身,让我无来由地想到一个字“贱”!厌恶的感觉让我恶毒地笑了:“汉朝的孝成皇帝纵欲过度,要摸着赵合德的小脚才能勃起,想不到我的画也有异曲同工的功效。”
“你别逼我!”他嘶吼起来:“我已经不像两年前那么好欺负了!你看你现在像什么?装腔作势!你说话的方式、你的眼神你的笑容,全部变得像那个恶魔一模一样!你甚至也想用钱来收买我的感情!”
虽然他的表情几近狰狞,手也在失控地抖着,但我并不害怕,只是直觉地问:“什么是‘也’?”这个字他用的是重音,想忽略都不行。
“你要告诉我你毫不知情吗?静言?”他喘了口气,皮笑肉不笑地望着我,眼中满是不信任:“难道当年不是你们串通一气吗?”
我终于选择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努力使自己的心趋于平静:“我的确不知道。不过如果你告诉我,我不会拒绝,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往事里似乎藏有一个我不知道的禁忌,但我还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想知道。
单远也在我旁边坐下来,很奇怪地看着我,好像看到六月飞雪:“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
“别打哑谜了!不说我就走了。”我打断他,准备起身,甚至暂时不想去理会那幅画,因为我心中升起一种可怕的预感,也许知道了答案并不会让我快乐,这时候逃避未见得不是件好事。
“不,你别走,我讲给你听。”单远一把扯住我,侧着头想了想,漾起一丝微笑:“那可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那天……你还记得吧?就是我们要一起走的那天,约了九点在火车站的喷泉碰头,我们说好去北京见识真正的艺术之都,去看北方的鹅毛大雪,吃京味小吃,然后有一天,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我点点头,我并不是个健忘的人。
“我很早就去了,大概八点多一点吧。我等了一会,你没有来,却开始下起小雨了,于是我把画稿送到车站寄存处。”我从包里拿出烟盒,递了一支给他,自己也点燃一支。单远笑了笑:“还在抽,刘之牧由得你?”
“他甚至为我点烟,国外很多女孩都抽烟的。”
“这么绅士……果然对你用了不少心。”他也点燃烟,狠狠吸了一口:“然后我继续等,到了八点四十我忍不住打了个电话去你家,静聆说你在收拾东西准备出门,我听了这话才松了口气。”
我的心微微一颤,像是雨打芭蕉上的微颤水珠,静聆?她从没有跟我提起过这事,难道是她忘记了?
“但是到了九点还是不见你来,我有些慌了,怕我们会赶不及九点二十的火车,于是又打了个电话。还是静聆接的电话,她告诉我你已经出去了,我想或许是路上耽搁了罢。那时候雨越下越大,我估摸着可能车不敢开太快,又有些担心,万一你不停催促司机出了事可怎么办?你看,直到那时我还是那么关心你。”
我把烟头扔到地上,一脚踩熄,静聆撒谎,那晚我明明在家里一步都没离开,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单远在撒谎!
“我站在雨里看着火车站楼台上的钟一分一秒地移动,看着开车时间慢慢超过,广播里不住催着进站,当时我也想过或许你不会来了,也想过一个人走算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脚底下像钉了钉子似的一动也不能动。我想万一……我刚一转身你就来了怎么办?我真傻,对不对?”他忽然一把擒住我的手腕,凄厉说道:“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方静言?在大雨里,我等了整整十一个钟头,从黑夜一直等到第二天早晨!而且最可笑的是,我总认为你下一秒就会出现!整个火车站的人都以为我是个疯子,后来连我自己都认为自己疯了。但我还存着一丝指望,所以我去了你家。因为怕跟你擦肩而过,我是一步一步走去的,那段路从来都没有那么长过,我甚至以为自己随时会倒在地上,永远都不再起来!”
“后来呢?”我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待会肯定是要淤青了,那是一个男人的愤怒,但是并没有要求他放开,因为我的心一片空白。
他松开手,喘口气继续说:“静聆给我开了门,她告诉我你不在,倒了杯热茶,又拿了条毛巾给我,问我‘单远大哥,你怎么全身都湿了?’静聆真是个好孩子,你们方家也只有她还算是个有良心的的人。”
“是啊……真是个好孩子。”我无意识地悠悠重复:“实在是……太好了。”
“不过她接下来的话还是让我半天都没喘过气来,她说‘单远大哥,你来是同大姐道别么?你不要恼她好不好?’我当时有点奇怪,你不是说不把这件事说出去吗?怎么又露了口风呢?我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好装作不知道的问,什么事啊?她说就是大姐和之牧大哥结婚的事啊。我整个人都呆住了,好像掉到万年冰窖里,过了好半天我才说我不信,你去叫你大姐过来!静聆说‘大姐一大早就去父亲那里了,她说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亲呢。’我说那我等她回来。她很为难‘可是姐夫在呢。’我那下可真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刚刚还叫之牧大哥,一转眼就变了姐夫……她接着又说‘昨晚下大雨,大姐担心之牧大哥开车不安全,就让他留下啦。’这还不算,真正让我绝望的是,她告诉我刘之牧睡在你的房里,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也难怪,那时她还小,羞答答地同我说‘姐夫在大姐房里呢。我也是觉得不妥的,不过事情反正已经定了,我们做妹妹的也不好说什么了。’呵呵,静言,那天我在滂沱大雨中等你的时候,你就已经让他上你的床了吗?”
我苦笑:“是。”确实是这样的,因为之牧有洁癖,睡不惯久无人迹的客房,不过静聆没有告诉单远的是那晚我和她睡一间房。静聆,可真是我的好妹妹啊,纯洁善良没有一点心计,让我老是担心她在外面会被人欺负的好妹妹!!
“好,很好!一个男人像个傻子似的在大雨里等着和你私奔,你却睡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当时你是在他怀里嘲笑我的不自量力吧?”他大笑起来。
我呻吟了一声,说不出心中情绪是怒是悲:“你先把事情讲完。”
“我当时很愤怒,但是又不甘心,总想等着你回来把事情问清楚,所以厚着脸皮赖着不肯走。过不多一会,刘之牧起床了,他……竟然穿着你的拖鞋!”单远狠狠地瞪着我,好像要用眼神把我撕碎:“我知道那是你的拖鞋,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我知道是你的!你以前同我说,居室里的拖鞋一定要是白色的、毛茸茸而且很宽松的那种,所以我一看到就知道是你的!那一刹那,我觉得自己要疯掉了,那个男人--一大早从你的房间里出来,穿着你的拖鞋,或许他身上还有你的味道,我突然有一种杀掉他的冲动,我想要和他决斗!不是他死就是我死,我们两个只有一个可以走出静园的大门!”
我看着眼前这个怒发冲冠的男人,能想象到当时一触即发的紧张,不由得叹了口气:“幸好你没这么做。”
“你心疼了?是担心我还是他呢?”单远冷冷看着我:“不过你放心,我们没有决斗。”
我哗一声笑起来,他不了解之牧我还不了解吗?之牧岂是那种好勇斗狠的市井少年,他犯得着为谁决斗?
果然--“他往你父亲惯坐的位置坐下来,然后吩咐静聆为他取来报纸,接着一头埋进去,似乎旁边根本没有我这个人。过一会,静聆为他端来咖啡和吐司,他说‘咦,静聆你怎么知道我习惯喝黑咖啡?”静聆说‘未来姐夫的马屁岂可不拍?’两人一唱一搭,完全当我不存在。”
是了,这才是之牧惯用的手段,用君临天下的气势教人知难而退,让对方充分感觉到自己是渺小的,不受重视的,甚至没有资格和他单挑。这样的苦头我也尝过,单远怎么是他的敌手,只会气馁不已。
“我坐了一会,突然觉得很泄气,唯一同情我们的静聆也是这样对我,我拿什么去和他争?……他们那么亲密,像真正的一家人似的,于是我起身准备去外面等你,这下他总算看了我一眼,叫我坐下来。”
“他从衣袋里取出支票薄,写了个数字摊到我面前,说拿去吧,以后不要再来了。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你已经失去她了。她不会跟你走,昨晚她说要嫁给我,我们马上去加拿大举行婚礼。我一下子跳起来问,为什么?他说,因为我可以给她的东西你不能给。我的心一下冷了,转头望着静聆,静聆对我点头,眼里满是……怜悯,我本来还存着一丝的侥幸也没有了,他能给你的我的确不能给,呵,我还能怎样呢?”
“多少?”我静静地问。
单远有些没回过神来:“什么?”
“多少钱让你把我卖掉?”
“我本来是不想要的,但是他说,既然已经让我已经失去你,就不能再失去事业,是你先背叛我,我无须觉得自责……”
“回答我!”我突然失控地咆哮:“他出了多少钱让你把我卖掉?”
“五万。”他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理亏的我竟然敢如此大声。
我的心在这瞬间冰冷、枯萎、死去,我的好丈夫、好妹妹联合我的好情人一起把我出卖:“原来我在你心里不过值五万块。”
“是你!都是你!”单远恢复神志,凶狠地向我吼叫:“一切都是你造成的,如果不是你贪慕虚荣,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你背叛我在先,我又何必管你的感受?”
我深深吸了口气,嗤笑:“既然如此,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哈哈!”他搓着手,兴奋地笑起来,显然被我问到了重点:“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就这样输了,我要给你们这对狗男女一点颜色瞧瞧!我马上要办个人画展了,你的画就是其中一幅展品!你想想,连市政要人都要看他脸色的刘之牧,上流社会的精英,他太太的裸画……多么轰动啊,多么另人遐思啊,想想就另人兴奋呢。”
“你疯了。”我把头疲惫地靠向沙发后座,看来卡卡的警告是善意的,单远的精神的确是有问题了:“他不会允许的--我也不能。”
他恶作剧地看着我:“你去告诉他啊,看看哪个丈夫能够容忍这个?你看--”他粗鲁地一把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拖到画前:“静言,你看看你肩上的蝴蝶,你说是为我刺上去的,永不褪色,就像我们的爱情,你违背了誓言,自然要接受惩罚!不是么?”
我抬起头定定看他:“如果你学过生物就应该知道,蝴蝶根本是盲的。”
我也是盲的,就像蝴蝶,我看不清人,丈夫、妹妹、情人,反而深深恨着的静仪为我在父亲面前说好话,我竟然瞎得这么厉害。这的确是我该受的惩罚!
我一把甩开单远搭在我肩上的手:“我要走了,你实在让我恶心!”
“静言,或者你求求我,我会改变心意也说不定呢?”他慢慢地发出声音,很得意的声音:“我们以前的感情那么好,我也不忍心为难你啊。”
我转过头看他,冷冷说道:“我不像之牧,我连五毛钱都不会给你!”
我不认识面前这个人,曾经的千般宛转万般怜爱,此时统统不复存在,死亡的爱情比情人节里最后一朵卖不出的凋零玫瑰还要不堪,真是可笑复可悲。
虽然脚有些发软,但我终于重新回到室外,抬头仰望,天色已经黄昏,暗淡得暧昧不清。也对,不过是几个小时而已,能有什么天翻地覆的改变?但这几小时,却让我觉得老了五岁。人,原来就是在被出卖中日渐成长老去。我不知道,残暴的真相和温柔的谎言,到底哪一个才是伤人最深。但我还是必须证实,也不能只信夏单远的一面之词,虽然心中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我拨了个电话到法国,我的手机一向开有国际直拨,也管不了法国与中国的六小时时差。
电话那头响了很久才有人接,一个男人用着极不耐烦的口吻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是房东。我用英文说找方静聆,又是一大串法文,我突然暴怒地尖叫起来:我要找方静聆听电话,电话啪一声被重重搁下,那男人大声地吼叫着静聆的法文名字。
不一会静聆睡意惺然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听到我的声音显得相当不满:“大姐,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
我张着嘴但是发不出声音,她被我的粗重喘息吓到,突然哭叫起来:“是父亲对不对?父亲出什么事了么?”
“不是父亲。”我终于说:“我以为你有事告诉我,虽然已经迟了,但我想我总该有权利知道吧?”
那边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她问:“你终于都知道了?”
“还需要你的证实。”
又一阵沉默,她说:“大姐,我以为这样做对大家都有好处。”
我忽然笑起来:“方静聆!你好,你对得起我!”然后我狠狠把手机摔到地上,不过瘾,再踩上几脚,终至四分五裂……忽然间一切都变得可以解释,难怪静聆说我如果不幸福她将万死难辞其疚!难怪卡卡对我满腔恨意,难怪之牧惶惶不安!可是静聆为什么这样来报答我对她的呵护?从母亲死后,我一直尽力地张开羽翼来保护她,但她却让我的心变得彻底灰暗。
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过往的人对我的举动侧目,但没人说什么,哪个愿意去管别人的闲事?虽然已是深秋,我却一头的汗,忽然像是回到母亲去世的那天,满目苍痍,不知该去向哪里。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我,难道就是让至亲的人来践踏我最后所剩无几的尊严?
我裹紧衣服,满街游荡,最后钻到一家酒吧里坐下。酒吧里没有几个人,但是惯例地有英文老歌在演奏,我要了一瓶芝华士,不兑可乐也不加冰,独斟独饮。人慢慢多起来,不时有单身男人过来搭讪,我礼貌地请他们离开。到底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年纪,碰到陌生男人不会兴奋,男人太厉害,我斗不过。
不知过了多久,服务生过来对我说:“不好意思,小姐我们要打佯了。”
我才惊觉,原来时间过得这么快--这里也不能让我永远避难,我摇摇晃晃地离开。
服务生在后面说:“小姐好走,欢迎下次光临。”
我苦笑,还来?再来一次我可能会死掉。
我坐在路边抽了根烟,有点担心警察会把我当作流莺抓走。天上的繁星在永恒地闪烁,而我不知该走去哪里,算来算去,除开回静园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我踯躅着回到静园。
打开大门,客厅里一片暗沉寂静,我懒得开灯,靠着墙壁脱掉一支鞋。当瞳孔适应漆黑以后,我看到有人靠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抽烟。小小的红光在黑暗中掠过,照亮他如点漆般的眸子。之牧虽然保持着静默,但我知道他正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然后他拧亮沙发边的落地灯,灯上的水晶吊饰瑟瑟摇晃,我瞥见烟灰缸里是满满的烟头。
我停下脱鞋的动作,与他对视,经过一个长久的停顿之后,之牧终于从黑暗里拖着长音说道:“以后这么晚回来,记得打电话叫司机去接你。”
我看着他那没有表情的面孔,突然觉得愤怒,他的内心世界到底谁才能进入?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作为他的妻子,他可曾对我坦城过?
我说:“我今天见了夏单远。”
他冷淡地说道:“我知道。”原来他又知道,他到底有什么不知道?好高明的一个人,用五万块让单远放弃我,这样即使我们日后重逢,以我的性子也不可能再原谅回头,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中。
酒劲上涌,我把脚上的另一支鞋狠狠朝他扔过去,但是没有达到,中途掉下来,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甚至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一切重新归于安静,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的眼睛微微一眯,终于忍耐下来,当我是个无理取闹惹父母生气的孩童般对待:“静言,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现在上楼睡觉!你喝醉了。”
我愤怒地吼叫:“就算我只是你买来的宠物,也请你对我好一点!请你把我的明码实价清楚告诉我,而不是让我被别人提醒,才知道自己受了多大的侮辱!”
之牧白皙的脸孔一下变得通红,眼睛里冒出一种奇异的光焰,我从没有见到过这种神色,远比愤怒来得狂野也比痛苦更加深沉,这样悲愤的目光让我不由得后退了一步。但是他不放过我,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扑向我,直到把我紧紧地摁到墙边,他紧紧咬着牙关,下颌肌肉控制不住地在发抖:“这就是我提心吊胆等了整晚等来的话吗?你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自你嫁给我的那一天开始,你就该明白自己的身份!如果你时时牢记你是我买来的,这样的刻意提醒只能侮辱到你自己!”
我厌憎地望着他:“你是个混蛋,请你拿开你的脏手!”
他对我发出锋利地嘲讽:“很好!和旧情人见了次面丈夫就变成了混蛋,你这个没有一点道德节操可言的女人!不过很可惜,谁叫你心爱的男人不能买下你,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每晚睡在我的怀里,哪怕是不心甘情愿的又怎么样?在法律上你是我的妻子,如果你想要和他上床,那叫通奸!静言,你母亲如果知道了,怕是要在坟墓里哭呢。”
我放声尖叫,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有人向我提及母亲,那无异是向我发出“凶手”的指控。我必须反抗,我挣扎着想用指甲狠狠掐入他白皙的皮肤,但是却不能动弹,于是慌不择言地反击:“你除开钱还有什么本事?买买买,什么都用买的,无所不能的刘之牧要靠钱才能娶到老婆,传出去可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一丝一毫都没有!如果我对你还有任何感觉也只不过是恨而已,你妄想我这辈子会爱上你,做梦去吧!”
那一刹那,之牧的脸色变得狰狞扭曲,我还来不及害怕,他就一个耳光打过来。我想他应该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吧,我的头侧向一边,一阵天旋地转,嘴角发咸然后肿胀起来,最后无力地跌落在地毯上。
我抬起手,抹抹唇边的血迹,之牧的情况并不比我好,他大口喘息着踉踉跄跄退回到沙发上坐下,然后疲惫地把头靠向锦缎面的沙发背,用手背覆在额上。我知道完了,一切都完了,我们好不容易才从长久的僵持走到融洽,但是根基还不牢固,今天趁着酒兴的这段争吵,将成为我们婚姻的终结点,不可能再用漫不经心的笑话轻易带过--因为这些话,是他的死穴。
我们僵持着,四周一片死寂,没人出声,似乎一直要到天荒地老。我光着脚,维持着侧坐在地毯上的姿势,目光直视他黑色的法兰绒裤子,过了很久,我抬起头,看到一条银色的水线从之牧的指逢中缓缓沁出,终于渗透到鬓角边而不见。呵,他竟然流泪了,我的心掠过一阵尖锐的疼痛,上帝啊,我都说了些什么啊?
又过了许久,之牧终于打破沉默,他没有放下手,声音暗哑带有一种深深疲惫,好像疲惫得连呼吸都是一种奢侈,没有讥讽没有玩笑,非常正经地开口,这在平日是不多见的。
“终于说出了真心话啊,看来我在你身上的投资算是彻底失败了,我认输,静言,对你我已经无能为力。”我想起不久前静仪也说过这样的话,和她争斗了半辈子的我当时没有丝毫的喜悦,现在也一样,我的心一径地往下沉,想要辩解却又发不出声音。
“别人都说我是厉害人,可是再厉害的人也有一个更厉害的人来降他--你似乎是天生来克我的。”他慢慢地说:“我是真的爱你啊,从第一次在静园看到你,你像个小小的天使赤着脚出现在我眼前,巴掌大的脸上有一双倔强的眼睛,我就爱上你,为什么你总是拒绝去看去感受呢?你应该知道我对别人的戒备心一直很重,即使在你之前我也没有过什么固定的女人,可不知道为什么,对你我竟然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为了得到你,我几乎用尽了一切手段,哪怕是连我自己都不屑的卑鄙手段……我知道你嫁我的时候并不甘心,可是我想你总有一天会把心放到我身上,哪怕你永远不可能像我爱你那样爱我。其实我们本来不必如此痛苦的,只要你能放开过去一切接受我的爱,你就会过得比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幸福。不过看来我真是痴心妄想,你的心简直比石头还硬。”
他已经从刚才的暴怒伤痛中恢复过来,声音变得异常平静,但是却沉寂,似乎已经没有了任何希望。
“我固执的爱着你,包容着你,哪怕是你的缺点,你那种能够杀死人的尖刻我都不在乎。只要能让你开心,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你就像是我心里一朵最娇贵的玫瑰,我希望你能在温暖的阳光中盛开,不受到一点风雨的摧残,哪怕是盛气临人,飞扬跋扈也无所谓。我们是这么像的两个人,一样的骄傲、自负、没心肝,我了解你胜过你了解自己,你真以为当年你跟夏单远一走了之会幸福么?他自认为是莫内、高更再世,之所以闯不出名堂全要归罪于命运不公,那种愤世嫉俗的性格只会把你这朵没经历过风雨的花毁灭,可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这两年里你总是挂念着他,我妒忌得简直要疯掉了。不舍得看着你每晚发噩梦,想帮你打开心结,所以我冒险带你回来希望能让你从此彻底摆脱从前,不过看来我是错了。”
他停下来,坐直身子,眼睛穿过我望向别的地方,似乎变得心不在焉,面上是一片空白的黑暗,但是以前他决不会这样,他的眼里只容得下我,只会为我停留,我的心一阵慌乱。他的名利、手段,做人都是我永远也比不上的,唯一赢过他的就是他先说出这句话,可是真正听到他亲口说出来我却觉得事情大大的不妙了。他了解我,我又何尝不了解他,他不是那种热血沸腾的小男生,不会说些爱是奉献不是占有之类的傻话,他是付出就需要回报的人。如果不能肯定对方的回应,他不会说出没把握的话,除非--他打算放弃了。这是他第一次向我密密地剖析他的心意,但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了。
我用力地绞扭着自己的手指,尽量保持沉着:“你想怎么样?”
他有些诧异地挑起眉头:“静言,你是被吓傻了么?以你的聪慧当然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既然事情已经挑明,我就没打算再回头,自然是要--离婚的,这两年里我一直渴望你能靠我近一点,但是你每次稍微前进一点以后就退得更远,说老实话我实在是累了,也不想再玩这个游戏了。不过你放心,好歹你也做了两年刘太太,我不会亏待你。”
我的嘴唇不受控制地开始发抖,耳畔有嗡嗡声,好像再次受到掌掴,不管和他闹得怎么厉害,我决没想过离婚,真的,从嫁给他那天起我就从没想过离婚,但是他竟然要抛下我了。我的第一反应是哀求--如果有用的话,但是仅余的自尊制止了我。
“如果,”我强做镇静地问:“我肚子里有了孩子怎么办?”他该明白的,这是我厚着颜面在挽留他。
之牧很好笑地望着我:“宝贝,你不至于认为我不知道你这两年里一直在吃避孕药吧?”
他虽然在笑,但是笑意冰凉,如同寒冬碧空中闪耀的冰水晶,我明白现在就算告诉他从静园宴客那天起我就停止服药了,他也是不会信的。他停了一下,淡淡说道:“我们结婚两年,双方似乎从来都没有坦诚过,今天这样……也好,起码可以让我从此彻底断了念,不用再继续傻下去了。”他说这话时,我能感觉到决绝的含义,他是铁了心了。我突然想起之牧商界的一个朋友,有了外遇要和糟糠离婚,他老婆到处布点守侯,向每一个与自己丈夫有来往的人询问行踪,甚至连我都接到过她的电话,一时引为笑柄。那一次我学得一个教训,如果男人要走,千万不要求情,走就走,不要再回头,何必自找其辱?
“好!”我漠然回答,心碎成千片,也许总有一天我会死于自己的骄傲固执,但是除开地狱我已无处可去。
他拿起茶几上的烟盒,点燃一支望着我,眼里有深沉光芒掠过。
第十章
我坐在车里心不在焉地看了看表,十分钟了,之牧还没出来。虽然无比羞愧,但我还是支支吾吾把画的事告诉了他,因为我实在不能确定自己可以在不惊动太多人的情况下把那幅画拿回来。
之牧的态度很另人玩味:“如果你告诉夏单远一旦获得自由你就会回到他身边,他自然不会难为你。”
我咬牙横他一眼:“你在说什么鬼话?你真以为我是那种水性扬花的女人么?我还不至于让方家、刘家为我而蒙羞!”更重要的是不能让你为我蒙羞,我在心底里再加上一句。
“怎么,还说不得你吗?这种傻事可是你自己做出来的。”他垂下眼睛思考了一会:“你总是有大把烂摊子让我替你收拾,也罢,就当是临别的礼物,最后再帮你一次。不拖延了,现在就去把问题解决了吧。”
于是在卧室里僵持到天亮以后,我们于凌晨时分来到了单远的画室。
上车前,之牧抬头望了望了尚未完全明亮的天色:“既然他能用这么下作的事要挟,那么这个时间去骚扰人家的好梦应该也不算不道德吧?”说完露出一个惯常的清浅微笑,淡然而略带嘲讽,我的心中突然升起一种恐惧,这种笑容陪伴了我这么久,我已经完全习惯,可是从此之后真的要看不到了么?我该怎样去适应以后没有他的日子?他将不再为我烦恼,不再怜惜我的泪水,怎么办,如果我能再有一次机会……
腕表走到第十三分钟,门打开了,之牧走出来,手中拿着一卷画轴。我马上打开车门,他坐下来后吩咐司机开车。因为是凌晨,路上的车辆非常少,他说:“开快点,先送太太回家,我还要去公司。”
我看了他一眼,有些忐忑不安地问道:“你不回家么?你昨晚都没睡。”
之牧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我嗫嚅着又问:“他肯给你?”说实话我很好奇他用什么样的手段从单远手里把画拿回来。
他的眼睛像黑色的水晶散发着冰冷的寒意:“对付这种人我自有法子……倒是你以后要小心些……”
他停了下来,似乎觉得没必要再对我说这种话,我捏紧拳头,心中砰砰乱跳,他还是关心我的,如果我主动向他示好,会不会被拒绝?今天他就要订机票离开了,我们下次相见将会是在律师面前,天哪,我怎么能忍受这个?自尊难道比丈夫更重要?
之牧不再理我,撑肘托腮望着窗外,车内一片死寂。看着他冷静自恃的侧脸,我知道我必须说点什么让他了解我的心意--如果我不想失去这张让我依恋的容颜的话。
“之牧……”我轻轻唤他,然后握住他放在身侧的一只手。
他马上触电似的把手缩回去,好像我是一种不知名的病毒,我的心中一阵徨然,他这种举动无疑是给我泼了一桶冰水。但是我得坚强,我继续开口:“你看,事情既然都已经过去了,我们是不是也别闹了……”
他转头淡漠地望着我,他的眼神让我的勇气又溜走了一半:“我知道我昨天说错话了……但是你一向都很能原谅我的,不是吗?”
他很不耐烦,眼里一片防备:“你以为现在是小孩子在扮家家酒吗?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鼓起勇气再次抓住他的手:“我不要……”还没说完,我就听见汽车轮胎发出尖锐的噪音,然后是司机的诅咒:“该死的,他想干什么?”我来不及有任何思想只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车子似乎完全失去了控制,简直像是在公路上跳舞,我尖叫着想要抓紧某样东西,马上有人把我紧紧抱住,用胸膛不让我受到震荡,剧烈撞击过后,一切平息下来,我发觉整个人都在之牧的怀里。
我们毫无间隙地压在一起,他一边紧紧把我搂住一边面色苍白地喘息着,过了一会才问:“你有没有事?”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事,只觉得思维一片混沌,胸脯也因为撞击而剧烈地疼痛着,但还是摇了摇头。他把颈子贴过来,仔细检查了一下我的手脚,又问我头晕不晕,会不会想吐。我再次摇头,挣扎着问:“你呢?你还好么?”
他有些虚弱地回应我:“我没事。”但是他的脸色白得像张纸,手也像冰一样凉。
驾驶位的司机发出一声呻吟,我们这才意识到还有一个人,之牧和我马上下车查看他的情况。我们是为了避开一台逆行的摩托车才撞上安全带的,车头已经完全损毁,幸亏司机位有安全气囊弹出来……我一阵心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望向跌在几米以外的摩托车和蜷伏在地上的骑士,那熟悉的身形像个炸弹似的在我脑中爆开,刹那间我晕眩得有些站不稳--单远,竟然是单远,他骑着摩托车用自杀的形式撞向我们。我忍受着身上的疼痛,跌跌撞撞地小步跑过去。
我在他身旁跪下来,喉咙里一片干涩,发不出任何声音。
单远脸上的鲜血和汗水交织在一起,身体也在无意识地微微抽搐着,但是他竟然还能清醒地对着我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那个混蛋竟然又威胁我……我这次宁愿和他同归于尽。”
我觉得全身发冷:“你疯了么?你这种行为只能要了自己的命。”
“可是,我的心……在最灿烂的时候早已死去了。”他的手抬了一下,像是想要抚上我的脸,但终于还是垂了下去,他慢慢合上眼。
我直直地跪在地上,看着他身下淌出的大滩鲜血把干燥的地面染红,恐惧变成一只手抓紧我的心脏。之牧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一言不发地从我脖子上把围巾扯下来,然后蹲下身子为他紧紧扎上止血,过了一会,救护车呼啸而至,我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来到了医院。
我眼睁睁看着昏迷不醒的单远和司机被推进手术室,心中有些惶恐不安,待会儿我们该怎么跟警察解释这件事?之牧,之牧在哪里?我不要再跟他斗气,我很害怕,必须在他镇定的怀里靠一靠,让他那稍低温度的手把我的手握紧,现在的我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他,这个世上只有他才是我能依赖的对象,只有他能让我觉得自己是坚强的,之牧……我像一只怕冷的动物寻找火源一样急切地转身寻找他,他正靠在墙上张大眼睛望着我,眼神里充满着疲倦。
“之牧。”我轻轻叫他,往他站立的方向伸出手,他的脸色为什么那么惨白?没有一丝血色,惨白得另人害怕,是不是因为医院走廊的日光灯管的缘故?为什么不用暖色一点的灯光?我觉得情况有些不对,不塌实的感觉更加重了,我像发梦似的又叫了一声。
之牧慢慢把手抬起来,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咳了一声,然后他的身体顺着墙壁慢慢滑下。
突然之间我觉得时常做的那个可怕的梦又来了,我再次掉下无止境的黑暗深渊,没有尽头,只是永无休止的坠落,而这次甚至没有人把我从噩梦里救出来。我说不出话,移不开步子,也听不到周遭的声音,唯一能听到的是胸腔里的心发出轰隆隆的心跳声,然后是清脆的碎裂声,一种措手不及的剧痛直直地插入我的心中。恐慌变成一阵飓风从身边毫不留情地刮过,我全身颤栗,呼吸紧窒,生命里最依恋、最强壮的人竟然在我面前倒下,这简直比痛楚更加残酷。我头昏得很厉害,我想我是要死了,一个人的心若碎了还怎么能活下去?那一刹那我清楚明白,如果他死了,我是肯定活不成了。
急救室的灯再次亮了,很多人也赶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一丝人气,冷得像是在冰窖里。有人轻轻搂着我的肩膀把我按到椅子上坐下,我看了一会才认出是静仪。
“姐夫福大命大,肯定会长命百岁,化险为夷的。”
我定定地看着她,从来不知道静仪有一天说话会这样讨我的欢心。
“是啊,为董事长主刀的医生是本市最著名的外科大夫,您可以放心。”这次是张熹,我想我要记得提醒之牧给他加薪。
时间变成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一秒一秒,一分一分地凌迟着我的心,瑛姑一夜白头原来是有道理的。中途张熹买来了饮料和食物,我勉强喝了一口又吐出来:“太难吃了。”静仪抱歉地望了张熹一眼,我知道自己不对,但是已经没办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我以为已经等到天荒地老的刹那,手术灯终于熄灭了,医生走出来。
“哪位是病人家属?”
我马上站起,又哎哟一声跌坐下去,原来腿早已麻掉,静仪连忙扶起我。
“病人内出血,肺部出现血胸,脾脏破裂,我们已经摘除了他的脾脏。因为大出血,而且病人本身对麻醉有轻微过敏,所以手术中一度有心跳停止的情况……你应该告诉我们。”他责备的望着我。
之牧对麻醉过敏?我不知道,我竟然什么都不知道,我不了解他的一切:“那……”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音竟然完全嘶哑。
“你要有心里准备。”他不带表情地望着我。
准备?什么准备?我的思维一片空白,智商降到零,完全听不明白医生的意思。医生走了,有个小护士过来拿张纸让我签字。我怔怔地望着那张纸,每个字都认识,但是合拢在一起就不能理解。努力眨了眨眼睛,我看到上面写着‘病危通知单’。
我尖叫一声歇斯底里地把那张纸往地上扔,它飘飘忽忽地不肯着地,就像我的心一样。护士惊恐地退了一步,静仪马上按住我说:“我来签吧。”
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恐怖,因为护士建议:“最好为她注射镇静剂。”
我深深吸了口气,慢慢退到椅子上坐下,把头埋到膝盖上:“我没事,真的……很快就好。”我必须冷静,必须镇定!我不能让恐惧击倒,也不能哭,因为泪水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没有人可以给我依靠--当然只是暂时没有人可以给我依靠,等之牧醒来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我可以躲到他怀里哭个痛快,但在这之前我必须独自坚强。
“大姐,你得去休息,这十几个钟头你绷得太紧了。”
原来手术动了十几个钟头,我到底有多久没有合过眼睛了?可我一点都不觉得累--他,正在生死边缘游走,我怎能有资格说累?自认识他以来,一直都是他在照顾我、保护我,现在该轮到我了。我站起来换上消毒衣走进病房。
之牧静静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脸上的颜色和枕头一个样,乌黑的头发零乱散开,薄嘴唇青白得没有一丝生气。他的鼻子与嘴里都插了管线,通向一台台跳跃起伏的仪器。我缓缓走过去,护士看我一眼:“是病人家属么?”
我点头。
“他现在昏迷,不过你可以握握他的手,或许他能感觉到你。”
我坐下来,拉住他的手,只觉得一阵冰冷,我开始哭起来:“对不起……对不起,求你发发慈悲不要离开我……”
死守在之牧旁边一日一夜后,筋疲力竭的我终于被拖去打了镇静剂,他们把我安置在隔壁病房里。昏睡了不知多久醒来时,静仪焦急地候在一边,看到我睁开眼睛,她松了口气。
我一边低下头找鞋子一边问:“之牧还好吧?”
“姐夫没事,昨晚醒了一会,医生已经把呼吸管摘下来了。”
我觉得有些头昏脑涨,于是到洗手间去洗把脸,看到镜子里的人不禁吓了一跳,惨白憔悴、篷头散发,丑得像个鬼,原来我竟是这种德行?我连忙拿起台上的梳子狠狠梳理头发,之牧一向喜欢我漂漂亮亮的,我不要吓到他。
“虽然已经脱离危险,但情况还是不太好,姐夫对麻药反应重,昨天吐得很厉害,神志也不太清醒,医生说等麻药完全醒了会更麻烦。大姐,现在这种时候你一定要保重身体,千万别……”
我的手忽然一颤,梳子上一大片黑云,我掉头发了。
“你那时候……也是像这样掉头发的么?”
静仪跟着我进来,看到梳子上、洗手盆里密密麻麻的落发呆住,然后眼泪汹涌流出。我随手找根绳子把头发绑起来,拍拍她的手:“傻丫头,哭什么,最痛的是你姐夫,他都没哭呢。”然后我往外走,静仪忽然在身后颤声问:“大姐……你其实很爱姐夫吧?”
我停顿一下:“是!对全世界所有人的感情加起来再乘以十,也不及爱他一个人那么多。”我是天底下最蠢的人,走了许多岔路兜了很多圈子,对他的爱要到这种生死关头才能察觉,原来他根本是我生命中的灵魂,我现在是自作自受了,不管多大的苦,多深的痛,多么浓烈的悔恨,我都必须咬牙吞下。
我和静仪来到之牧的病房里,原以为他还在昏睡,没想到竟是昏昏沉沉醒着的。特护喂他吃了一点苹果泥,但是他又吐出来,秽物弄到枕边和身上。特护想用湿毛巾为他清理脸上和身上的污浊,他不安分地扭动抗拒着,可力不从心。
我叹了口气,知道为什么,之牧一向有洁癖,家里的床单两天就要换,衣物穿一次要清洗,他连岳父布菜都不肯赏脸--这样的人怎么会让陌生人对他任意摆布,哪怕是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他依然反感得厉害,这个乖僻的男人啊。
“我来吧。”我走过去,接过护士手中的毛巾,用最近的距离俯下身子贴近到他耳边,轻轻说:“之牧,是我,静言。”
他侧了侧头,眼睛有些迟钝地转向我,喉咙里咕噜咕噜作响,我看到他一身的冷汗。我的眼泪猛然涌入眼眶里,几时见到过这么狼狈无助的刘之牧?而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那一刻我没有任何把握,他认不认得我?即使认得,他还愿不愿意让我陪伴?但是听到我的声音,他似乎舒了口气,不再挣扎,任我用毛巾擦拭他的脸和被单下半裸的身体,我也长长地舒了口气,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往下掉。还好,他还肯给我一个机会,哪怕只是这一瞬间。
之牧终于完全清醒过来,碍于他的体质,即使注射了抗过敏药物,对麻醉药品的使用仍然相当谨慎,他痛得时常痉挛。我日夜守侯在他身旁,不眠不休地照顾,为他梳理头发、擦拭身体、伺候他的大小便,他痛得厉害时我会把他像孩子似的拥在怀里,一边流眼泪一边柔声安慰,他痛苦扭曲的面孔会在我的喃喃低语中渐渐平静。但有一次他在抽搐之下突然一口咬住我的脖子,虽然很痛我却没有挣脱,心里还有少少欣慰,起码仁慈的上帝还让我陪着他一起痛楚,让他依赖我。那些日子里我和他可谓是水乳交融,我即是他他即是我,他痛我会跟着痛,他舒坦我便放松,如此的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我拒绝与外界的一切接触,只是单纯地守着他。有时凝视着他的睡颜会想起那首很古老的情诗:你浓我浓,忒煞情多……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泥,呵,原来就是这么回事。
咬我过后他用歉疚的目光望着我被包扎的颈边,我笑笑:“如果你从此养成习惯,或许会被送进科学院研究是不是吸血伯爵的后代。”
他转过头不理我,自从他清醒后几乎不与我说话,也没有什么好脸色对我。患难见真情,虽然过往的芥蒂在生死面前已经无足重轻,但我知道他还没能完全消气,就这么轻易地原谅我显然心有不甘,而且找不到一个光冕堂皇的理由收回曾经说过的话--更或者他并没有打算收回?我也不着急,更不敢主动提起车祸前的争吵,只要他能好起来,只要他快乐地生活在这世上,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介意。
直到有一天……
那天从医生办公室出来,我以为之牧睡着,因此放轻了脚步来到病房门口。门是阖着的,我轻轻扭动门柄,打开一条缝,特护不在,只有静仪陪着之牧在说话。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情,我停下了脚步。
“静仪,你年纪也已经不小,怎么还不打算成家?”
“是不是要爱一个人才能与他走入婚姻呢?”静仪反问。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
“那姐夫你知不知道神话故事里有一种鸟,一生都在飞翔,唯一一次着陆就是死亡的时候。我的爱情也像是那种鸟,一生只有一次。”
之牧沉默半晌:“没听说过,我在国外长大,中国神话故事听得少。”
“姐夫最厉害的本事就是四两拨千斤……”静仪轻轻一笑,笑容中蕴有无限风华:“不过姐夫也和我是同一种人吧?”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一辈子里可以爱两次甚至更多,但另外有一种人一生只会有一次真正的情感,做这种人其实很吃亏。我年纪已经大了,要改只怕不太容易,倒是你不如放弃看看其他,或许有更美好的东西也说不定。”他打了个哈欠。
静仪幽幽叹口气:“如果有人家世、样貌、学历、智慧皆为中等而且性格和蔼,还请姐夫代为留意。”
“呵,条件如此之高,难怪嫁不出去。”之牧把眼睛闭上,声音也渐渐低下去,终不可闻,似乎是睡着了,他这段日子里体力不支,昏睡的时间远比清醒的时候多。静仪站起身来,为他掩好被子。
从我的角度刚好可以看见静仪的面容,她眼睛瞪得大大的注视着熟睡的之牧,长长的睫毛不停抖动像只小蛾在扑扇着翅膀,良久,她用一种几乎是豁出去的口气轻轻说道:“之牧,容我任性一次好不好?”然后我看着她慢慢伏下身子在之牧的唇瓣上印下一个吻,动作笨拙而慌张,可以想见她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当她的唇落下去的时候,我的指甲掐进肉里,我甚至考虑是不是要一脚把门踢开破口大骂,或是一把扯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出病房,但是我什么都没做,她脸上那种义无返顾的表情震撼了我,怒火忽然化做酸楚,如果静仪还有重新选择的余地,她不会这么做,可是爱情岂能由人选择?我有些作贼心虚地闪到走廊的柱子后面,直到看着静仪离开才慢慢走进病房。
之牧正躺在床上睡着,他本就白皙的脸如今更加不见血色,嘴唇惨淡无光,面颊也瘦削得凹陷下去,我理了理他的头发在旁边坐下,把脸颊熨贴在他的手上,不知何时泪水已经爬了满脸,然后沁入到他手中。他为我落到现在这般凄惨的模样,一切都是我害的。之牧也是个傻子,他竟然苯到爱上我,如果当年他选的是静仪会幸福很多吧?但他和静仪一样对自己的情感无能为力。
之牧微微动了一下,我连忙把泪水在被单上擦干,抬起头;“你醒了?”帮他从床上半坐起身。
他看了我一眼,有些不耐烦地把手抽出来,他的眼睛乌黑精亮,一点也没有昏睡过后的混沌,而且我注意到他不着痕迹地抬起手背往唇边擦了一下。我有些怀疑,他刚刚是真的睡着,还是故意装糊涂?我心里有数,但是没有细究,有些事情原本不必细究。
“我……刚刚去了医生那里,他说你复原情况不错……”我随便找了个话题。
他的回答是把头扭到一边看窗外的景色。我突然很沮丧,在床边半跪下去,把头埋进棉被里。我的鼻子里满是酸意,终于忍不住像个孩子似的抽噎起来:“对不起……我把你害成这样,你一定很生气……可是我知道错了,你也不肯再原谅我吗?”
“你知道我有时候又苯又固执,一直都在为了莫名其妙的骄傲而大错特错,我甚至看不清楚自己的感情……但是不管你还要不要听我都要告诉你,之牧,我真的很爱你……很久以前就开始爱你了,可是我太苯,竟然一直都不知道,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和夏单远,就像你说的,即使没有你,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分开……只是当时我气坏了,我觉得你什么事都瞒着我……”我从床边爬起来,试着想收起眼泪,但是不成功,终于号啕大哭:“我不要离婚,不要……你别抛下我一个人,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决不能没有你。如果你已经不爱我,我没话说,但我们既然还在相爱,你为什么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什么见鬼的自尊骄傲我统统都不管了,只要能和他永远在一起,哪怕是去地狱也甘心,我抽搐得厉害,以至不能正常呼吸,全身开始发抖。
之牧一直冷冷地看着我发疯,既不安慰也不劝阻,过了一会,他淡淡地说:“是吗?那真遗憾,我们像两列同时出发的火车,可是方向不同。”
看着他的神情,我觉得绝望而委屈,心痛得像是有人戳了一刀再淋上盐巴:“如果你一定要离婚,我就死给你看!”说完之后,突然觉得这种台词很熟悉,电视连续剧里每天都有人在重复,当时笑得前仰后俯,可是原来她们的心情和我一样。
他被我戏剧性的话逗得无可奈何地笑起来:“得了,得了,被外人看到还以为我这么神勇,卧病在床还能打老婆。”这是他醒来后和我说过的唯一一句玩笑话,虽然很丢脸,我依然抹干眼泪去抓他的手:“之牧……”
他不耐烦地把身子往后靠,疲倦地闭上眼睛:“让我睡一下,累死了。”
我不敢再说什么,垂头丧气地擦拭着未干的眼泪退到一边。过了一会,闭眼躺着的之牧动了动嘴唇,轻轻说出一句话让我含着泪水笑起来。
“蠢!要离早离了,还等得到今天?” 我欢笑一声扑到他旁边,把他圈进怀里,一边笑着一边流泪,把他整张脸吻了个遍,他皱着眉头承受,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唇边终于弯起了一个弧度。
尾声
之牧像医生讲的那样恢复得很好,主治大夫夸奖我:“刘太太功不可没,似乎从没有看她回过家。”的确是没回过家,我已经让静仪搬回静园,所需物品都由她取来。
之牧笑说:“是,赶都赶不走,真麻烦。”我做发怒状,大夫则一脸羡慕。
“不过,你的肺部已经留下隐患,而且免疫能力减低,必须把烟戒掉。”真是个好医生,非常负责。
“当然当然,我会监督。”我连忙一口应承,然后对着之牧扮鬼脸。
“刘太太也要戒掉,二手烟危害更大。”我错愕,换成之牧心花怒放的笑。
随着消息封锁不住,很多人专程坐飞机过来看望之牧,本来公公也要赶来,不过被之牧劝阻住,但是他被迫同意出院后马上回多伦多修养。
公公说:“世上的钱哪有赚完的一天,只有自己身体最紧要。”
之牧肃然,他这次的确被整惨,明白越简单老套的话越是真理。
病房被花篮、果蓝堆满,各式礼物千奇百怪--甚至有一套精装的童话书,我懒得和之牧商量,直接让护士把它们送入老人和儿童病房。最奇怪的是公公竟然送了一匹马,他告诉我们养在加拿大的牧场里,等着我们回去取名字。我觉得莫名其妙,但是之牧显然对自己不按常理的父亲已经习惯:“随他去吧。”
我想了想:“或许爸爸是要送给快出世的孙儿?”
之牧的瞳孔猛然张大,白瓷般的脸一下涨红了,他瞪着我的腹部好半天不出声,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砰砰地心跳声,似乎是经过一番长时间调整后他终于问道:“什么时候知道的?”
“刚刚!恭喜你六个月以后要做父亲了。”我愉快地回答,能欣赏到刘之牧的惊慌失措真是件赏心悦目的乐事啊。看他似乎一下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我得意洋洋地在他身边坐下,抓过他的手放上小腹:“笨蛋,避孕药从静园晚宴那天开始我就没再吃了。”我停了一下,轻轻地说:“还有就是--谢谢你,谢谢你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了我和孩子,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新家。”
“你说静园?”
“不,是你自己。不管在世界的哪里,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我现在说起肉麻话已经脸不红心不跳。
之牧把头搁在我的肩膀上,长长吁了口气,他想了想:“我要送一份礼物给这个孩子。你去告诉夏单卡--不用担心了,我决定不起诉夏单远了。”
“什么?”我惊讶得跳起来。
“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些日子你背地里和夏单卡在商量些什么?还算你聪明,没有自做主张,我本来打算让他们夏家这辈子也别想过上安生日子,不过现在--”他笑眯眯地看着我的肚子:“看在宝宝面上,算啦!”
我高兴得猛亲他的脸:“就知道你最宽宏大量……”
他拉开我:“帮旧情人求到人情别这么高兴好不好?我会吃醋。”
我马上对他展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献媚地说:“你明明知道这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就算肚子里这个也只能排第二。”啊,好肉麻! 但有人很吃这一套,之牧肯定而得意地说:“那当然!”
注视着他已经逐渐恢复往日神采的脸庞,我突然觉得浓浓幸福感觉弥漫在周边。我展开一个灿烂的笑颜,曾经以为可望而不可及的幸福竟然离我如此近!
我给静聆写信:现在我总算知道,珍惜才是保有幸福的秘诀……
小小龙女 于2003/5/1
关于我
很多人对我的评价是:那个女孩神神落落的。是的,我是个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做些莫名其妙事的人,我爱玩爱闹,爱漂亮、爱时尚、阅读、音乐、摄影、泡吧一切新奇有趣的事我都喜欢,当兴致来时,我甚至会一个人背上背包走出城市。
很想当一名作家,但是学不来文人为春花秋月悲鸣落泪的气质;想做女强人,又没有大刀阔斧、咄咄逼人的气势;考虑过去乡村当希望小学的老师,可是家人说我吃不了那种苦;我甚至想象不到自己嫁人的样子,因为我还不会做家务。
但是不管将来如何,起码现在这一刻,我把自己最大的热情投入到了写作,书中的人物能掌握我的悲喜,跌宕起伏的情节能控制我的情绪。我想这样就够了,我会让电脑里的文字跳动到灵感不复再有的一天。
end
《静园》番外——我的眼里只有你
周末我和庄臣约了一起打球,他问我:“嗨,之牧,你真的打算去开拓中国市场?”
我回答说是。
他做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可是你知道内地法律尚未完善,怎么能保证我们利益不受损害?”
我低头轻轻挥动球杆:“只是派先遣队去做小规模试探,又没有什么大动作,有什么好怕的?”
他耸耸肩:“那里一切都落后加拿大最少十年,随便派个人去就已经足够,你何必亲自去受苦?不过呢……”他似乎转念想一想,忽然间自以为聪明的恍然大悟:“我听说江南美女众多,呵,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我微微一笑,这没脑子的二世祖。
回去我同爸说:“我让刘氏五年内在加拿大华人三大家族里拔头筹怎样?”
爸正用绒布细心擦拭书桌上的古董细瓷瓶,听到我的话也不抬头:“庄家那个傻孩子又怎么让你开心了?”
我往沙发上坐下:“没见过那么不动脑筋的人,知道我要去中国,惊讶得要死。除开欧洲美洲,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是蛮荒之地,就算庄家家财够他吃十世又怎样,一停步马上被 其他人赶上,庄家只怕再不能如以前风光了。”
爸微微叹了口气:“你为进中国市场私底下至少已经花了两年的时间筹备,他真的现在才知道?一点都没察觉?怎么会这么懵懂?老庄年轻时可不是这样,想当年……。”
我心里感叹,老爸果然是老了,只有年纪大的人才爱回忆过往。
我笑说:“你放心,我儿子以后不会像他。”
我的话让爸十分烦恼:“你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孤僻,也不爱交朋友。就拿小庄来说,跟人家从小玩到大,可是什么事情愿意跟他说?所以你连个固定女朋友都没有!这样下去你什么时候才能结婚?或者你便娶了关文文,她也很不错,不要把机会让给小庄,庄、关两家结亲的话我们会很麻烦。”
我深悔自己说错话,想法同爸解释:“不告诉是小庄是因为他对赚钱并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有怎么可以更快速的花钱;再说了,难道我已经沦落到要卖身求荣?”
爸无奈地望着我,说:“如果你能找到这辈子最爱的人,我当然再高兴不过,哪怕她是街边拣破烂的也没什么。不过如果实在没有合适人选,关文文也可以考虑。”
我避开这个话题,起身往自己房间走:“放心,刘之牧这辈子总不至于讨不到老婆。”
看他闷闷地样子,我叹了口气,他始终还是不开心的,事实上自母亲死后十多年里他再没有真正开心过。真可怕,一个人竟然可以这样爱着另一个人。
他是个可怜人。
当然有人会说:“他可怜?得了,如果我能像他那么有钱,死十个老婆又有什么关系?”
也许还有人会说:“他只是不愿意娶而已,其实他并不是那么伤心,他太太下葬那天他一滴眼泪都没掉。”
这世上除开妈,只有我明白他。
我们的眼泪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流,因为我们不是要哭给别人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妈过世那天晚上,他的卧室里传出那种撕心裂肺地哭泣声。我当时害怕极了,那年我还只有十二岁,我很怕明天会同时失去爸和妈。
第二天早上他穿戴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知道有多欣慰,扑到他怀里对他说:“爸,你还有我,妈在上帝身边也会变成最美丽的天使看着我们。”但是他望我一眼,然后慢慢把我推开,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有些尴尬,真蠢,很显然他并不需要我的安慰。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明白在不知道对方心意之前不可以随便扑到别人身上,更不可以随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心情,否则难堪的只能是自己。
后来他好像复原了,变得很沉默很平静,又像以前那样满世界的飞,我很难见到他,圣诞、生日、寒暑假,我都见不到他,一日一日,一月一月。我非常想知道自己到底被忽略到了什么程度,于是不再领用秘书定期打到我帐户里的钱,并且不让秘书告诉他。爸倒是的确没让我失望,半年后也没发觉,如果不是庄臣告诉他爸我骑自行车送牛奶和报纸,并且把别人用旧的电脑修整后当新的卖,而庄臣爸爸又告诉他,他可能还要更晚一点才能发现原来已经有这么久没有和我好好说过话。
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我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等他,他看到我一把揪住我问:“你在怪我,对不对?可你为什么不怪你妈妈?是她丢下我们,不要我们!天哪,你的眼睛和她那么像,我受不了,真的受不了!”
那时我个子还很矮,不能很轻易推开他,只能任他抓住我摇晃。
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只好费尽力气把他背到床上,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有水珠从他眼角里沁出来,看着他这一年里老了十岁的脸我几乎立刻原谅了他。
那天爸醒来后装作没有这回事,只是问我:“听说你骗了学校里很多同学的钱?”
我老老实实说:“我没有骗,只是卖东西给他们。”
爸想了想问我:“你打算以后干什么?大学准备读什么专业?”
我回答:“计算机或者建筑,再不就是汽车。”
他说:“随你,但是为什么你不加多一个金融类课程。”
我不置可否,他对事物总是很挑剔,是个很难开心的人,世界上唯一能让他高兴的人已经不在了,如果这会让他开心一点,那么我就读金融好了。
但是他很狡猾,把我辛苦攒了一年的钱骗去买股票,又不给建议,害我亏得一分不剩,我恼火得很。不过后来他又借了一些钱给我,到我15岁时终于开始慢慢赚钱了,谢天谢地,天知道那段时间我的日子过得有多紧。
我去英国读书前劝他续弦,他说:“后妈虐待你怎么办?”
我很光火,他对来说项的人都是这么回答,好像我是白雪公主,弄得大家看我的眼神怪得很,其实知情人都知道是他自己的原因。于是我懒得再理他,挥挥手一个人去了剑桥。
他始终也没再结婚,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关系好了很多。有的时候,他也会寂寞,偶尔也交女朋友。
我15岁时他交往了一个时间很长的女朋友,几乎有一年,我记得她姓马,比我大十多岁,很温柔懂事,手很温暖,笑起来像个小太阳,气质也很好。我以为她也会像其他女人那样很快不见,所以开始没怎么理她,但是后来发现无论我对她怎么不热情,她永远都会好脾气地望着我笑,我慢慢对她印象开始好起来。爸对她似乎也有些特别,我以为他们会结婚的,还偷偷去看精品店里的礼品,准备买来送给他们。
当然没结成,我直到最后也没能有个虐待我的后妈。
他们分开和我有些关系,有一次我和马小姐逛街给爸买生日礼物,售货小姐说:“你们这对姐弟长得好像,都这么漂亮精致。”
马小姐当场脸色就变了,谁都知道我长得不像爸,我的五官酷似母亲。我像做错事般偷偷看她,她叹了口气,我知道她伤心了。
其实我从来就不是个多话的小朋友,但是看她那么黯然,我不得不在回去的路上努力安慰她,把她和我妈做比较(希望妈在天上能原谅我):“我妈有洁癖,从来都不下厨房,但是你能做很好吃的菜;我妈爱耍小性子,生气就把我爸关到门外面,但是你从来都不会;我妈……”我忽然感到一阵哽咽,说不下去,小时候我摔倒妈妈不会扶我,不管我多么狼狈永远都让我自己爬起来,有的时候还会咬我,让我很痛,可是我那样想她。
马小姐温柔又哀伤地看着我:“可是你们都永远不能忘记她,也永远不能再接纳其他人,你爸除开她不会再爱上别人。”
我犹豫一下:“如果你和我爸结婚,我可能没办法叫你妈妈,但是一定不会像别的继子那样让你受气。”
马小姐的泪水哗一下涌出来,她说:“之牧,我知道你是为了你爸爸……你真是个好孩子,不过我可能没福气做你的妈妈。我是很爱你爸爸,但是还没能爱到为了他来这样委屈自己。”
马小姐从那次以后消失,爸给她开了一张金额颇大的支票,她去别的地方了,真是件遗憾的事情。
我跟关文文说,你要你妈不必再为我爸介绍女朋友,他要再结婚,那个女的必须多才多艺,首先得学会怎么下降头。
关文文一脸愕然。
其实关文文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我们两家都很希望我们能成为一对。加拿大的华人世家,不过是刘、关、庄,她可供挑选的余地似乎不大。
她经常大剌剌地走进我的办公室,以女朋友自居,或者逼婚:“之牧,如果我们三十岁都没有结婚,不如你就娶我吧?”
我说:“好!但是我不希望有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另一个女孩躺在我的床上,别人会把你的情人误会成我的。”
她被揭穿真相,恨恨说道:“得了,刘之牧!你以为除开我还有人敢嫁你这家伙?说话尖酸刻薄,面孔比自己的老婆都漂亮,鬼精鬼精的从小骗人钱,嫁给你简直是活受罪!”
我很庆幸:“谢谢,谢谢夸奖!”
关文文气得差点疯掉,她对长辈隐瞒得很好,但其实她的性取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如果不是这样,我或许真的会娶她。
当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爱,但刚好我们身份又很合适。看到爸那么痛苦,让我有些害怕。爱这个东西,费心费力,成本又高,往往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为什么我要跳进去?这辈子像我伯父也不错,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活得很开心,玩赛马和猎狗,把它们看作自己的孩子,顺带做生意,活得风声水起,不知多消遥。他过世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留给我,马和狗送给爸。
他去世的时候爸有些唏嘘,他说刘家的人就这样,要么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要么就是一生一世,伯父的爱人或者被他错过了——我暗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希望自己也能够错过。
但是女朋友还是照交不误的。
我16岁开始交第一个女朋友,是个法籍加拿大女孩,长得很美,身材也很棒,头发是那种晒干的稻谷一样的金黄色,白皮肤兰眼睛,学校里爱慕她的人很多。有次我和庄臣打篮球,我故意拿球丢到她旁边,然后说:嗨,金发女郎!拣一下球怎么样!她望着我笑起来,我和她约会时很多人都羡慕我,尤其是庄臣,要知道亚洲人能找到校花做女朋友几乎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她不太聪明,成绩很差,我经常要为她补习,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太蠢的女孩——我们交往了三个月。
接下来我陆续和一些女孩交往,这些女孩里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伊莲娜。她是我在剑桥时认识的一个华裔女孩,据说是当年的华裔健美小姐。那年爸正好去伦敦谈生意,顺道看我,他看到那个女孩。
他说她很丑:“皮肤不够白皙,嘴唇却够厚,切下来可以做菜;肩膀又太宽——刘家不需要做苦工的媳妇。”
我抗议:“伊莲娜这种美是当前最时尚的!英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想和她长得一样,那种铜色皮肤很困难才能像晒得她那么匀称。”
“那她们都应该去工地上做苦工,这种肤色和身材很容易练出来。”爸飞快接口。
“你的审美早已过时了。”
“是吗?我心目里你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谁敢说我这种审美观过时?”
我无话可说,妈真是个美人。我永远记得小时候,她穿嫩绿的连衣裙,皮肤如白色细瓷,身材轻盈,乌黑油亮的长发结成辫子落在腰上,那条腰,细得两只手合在一起就可以握住。
“但是,妈那种美人,几十年也只有一个。”我只得回答。
“就算比不上她,最起码也要能看的下去。”
换言之,就是伊莲娜根本让人不能忍受,爸飘然而去,留下一堆烦恼给我,我不知该怎样跟伊莲娜启齿。
伊莲娜是个极有趣的姑娘,她在我爸走后问我:“那个高个丑陋的中年人是谁?”
我觉得很好笑,其实他们两人应该很合称才对,他们的眼光那么像,互相都觉得对方不好看,我告诉她那是我父亲。
伊莲娜大惊,频频向我道歉。
过了半个月,有一日中午我不小心打翻伊莲娜的手袋,里面有一叠照片掉落出来。全部都是关于我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伯父留给我的加拿大牧场。
我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认真仔细地看完这些照片,还有我的身世报告,然后抬起头看着伊莲娜,她神色紧张地望着我。
我说:“嗨,亲爱的,相片拍得不错,不过如果你想知道些什么为什么不直接问我?找私家侦探其实是很贵的,而且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对我不是很尊重么?”
她的脸绷得很紧,看我像看一个敌人:“你会告诉我?告诉我你是卡尔刘的儿子?如果你存心要让我知道,就不会我和你在一起已经半年了,还让我一直认为你只是个普通华侨的儿子,那种家里有点小钱,省吃俭用送儿子来剑桥光宗耀祖——而不是等到你父亲从那么华贵的轿车上下来,我才知道原来你那么有钱。你一直瞒着我,为什么?”
我觉得无辜极了:“因为你从来都没问过我父亲是谁。至于你问我家里干什么的,我说做买卖,这也是事实……而且说实在的我从不觉得卡尔刘有什么了不起。”
“不!不是这样!”她突然怒吼:“你对我根本不坦诚,你怕我爱的只是你的钱,而不是你的人,所以你不告诉我!你一直算计我!”然后她就大哭起来。
我哭笑不得,只好点了支烟保持沉默,让她自己平静下来。她整个人倒在沙发上,拿我递过去的纸巾不住擦眼泪和鼻涕,哭泣、指责、控诉,在她嘴里我是个无情的人,心眼深,她很恨我——女人真是容易激动,尤其当她要掩盖自己的错误时。
最后她终于慢慢停止了哭泣,我松了口气:“伊莲娜,我从没有存心骗过你——不管你信不信。从认识你到现在,我一直认为这段时间妙极了,就是这样,所以我怎会骗你?”
她抬头看着我,因为刚刚的哭泣还有些哽咽,但是听了我的话她显得很开心:“你不会怪我?”
我说:“不,不会了。我想也许错的确在我,我没有一开始就坦诚我的父亲是谁。虽然我以为和你交往的人是我,并不是我父亲。”
她迟疑了一下:“接下来怎么样?”
我偏偏头,作个询问的姿势,她微微把头侧到一边,有些羞涩地说:“我已经见过了你父亲,而且我们相互也了解了这么久……我们是不是应该……”
我沉默了一会,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最后我选择了直截了当:“伊莲娜,我想我错得很厉害,给了你一个很大的误会。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感觉是不错,但是如果哪一天,你不愿意和我再在一起,我也不会遗憾……你明白我的意思?”
她终于听懂,因为流泪的缘故黑眼睛清凉透彻,她坐直身子冷冷问我:“你是否接下来要说你从未爱过我?”
“应该说我暂时还未爱上任何人。”
伊莲娜先是低头不吭声,然后突然尖叫一声,把书桌上的纸镇朝我大力扔过来。我侧身躲过去,那个会下雪的纸镇掉在地毯上又滚到壁炉前打破了一个角。我拣起来觉得很心疼,那是妈留给我的。
我把书桌收拾好,对低头饮泣的伊莲娜说:“亲爱的,我想可能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我会搬出去,这个公寓是我买的——虽然以前我也没告诉你,但是现在你可以住下去,爱住多久都可以。”
我只好收拾东西另外找房子住,剑桥的冬天很冷,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穿梭在雪地里开始后悔,其实一开始我就应该和伊莲娜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说来说去错还是在我。
我找到新住所以后,伊莲娜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让我去拿剩下的东西。她穿着一双灰色羊毛袜子在地毯上走来走去,为我煮咖啡,我靠在落地窗前喝香浓的咖啡、抽烟——像以往一样。
伊莲娜把我的东西装好拿出来,我连忙向她道谢,体力活总不应该由女孩来做。
她在我旁边坐下,和我一起饮咖啡,问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就打算与我分手?”
语气平静,看来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但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话题敏感,如果照实回答就太蠢了。
“也许是我太傻,是我一定要搬进来跟你一起住,甚至不跟你打一个招呼,让你措手不及。因为我以为你会和其他男人一样,会不顾一切爱上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爱上了你,而你没有爱上你。”
我只能继续保持沉默,这个时候,沉默是高贵的。
“我住进来那天你已经打算要和我分开,对不对?不过你不知道该用一个什么好点的方式不伤害到我——谢谢你,之牧,你总是这么讲礼貌,礼貌得让人几乎想揍你,其实你应该更早一点告诉我——这样我就不会为了你放弃和唐人街餐馆老板儿子约会的机会。顺便问一下,你让我住另外的房间是因为你很讨厌我么?或者……”
我不得不开口打断她:“伊莲娜,其实是我有很多不良的习惯,比如:洁癖,不愿意用别人用过的东西,不喜欢把自己的空间、思想和别人分享,等等。这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是我的原因。”
她听了这话,显得好受很多:“可是你以后的太太怎么办?现在又不是中世纪,夫妻还是得住在一个房间里。”
我只好含糊地回答:“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她把脸贴到窗户上,看外面屋檐上的雪花,显出一副很神往的样子:“之牧,不知道你以后会爱上什么人,会娶什么人。我希望……她能够狠狠折磨你——就像你折磨我一样。爱情,你想躲避它,它却将和你如影随形,以前我或许不太明白,现在却彻底懂了。”
我镇定地让她把话说完,然后一口把咖啡喝光,起身拿外套:“吉普赛姑娘,谢谢你对我未来生活的祝福,希望我不会让你失望。但是现在,我得先走了。”
她站起来叫住我:“嗨,听我说,现在这么说也许晚了点,但是我要让你知道,不管你是谁的儿子我都一样爱你,是真的。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见你的时候,你在靠窗的座位上 看书,把灰色毛衣搭在肩膀上,太阳照在你身上,真是漂亮极了。你知道,我一向喜欢像你这种……”她努力偏头想了个词汇:“怎么说来着,对,贵公子!就是这个形容词!是我自己弄砸了这一切是么?”
我笑了笑:“并不太糟,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谁让你有半年的时间认为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她也爽朗地笑起来,露出雪白牙齿和闪闪发亮的眼睛:“谁让你迷惑我……没有哪个富人的孩子会像你一样开普通汽车,不花天酒地,不请佣人,衣柜里半年也不添置新衣,穿来穿去只有一打白衬衣和五套深色西装。”
我耸耸肩膀:“没什么特别的,我一向都只愿意做我想做的事,自己觉得舒服就好,为什么要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
她点点头:“我以后眼光会好点,不会把钻石和石头弄混——我在找到新男友之后会搬出去,但之前可能要占用这个屋子了。”
我微笑着看她,伊莲娜果然是个叫我欣赏的女孩,我在她面颊上亲吻了一下:“把它当作你的家。”
然后我离开了,下去拿车的时候,我没有抬头望那扇窗户,因为我觉得那是件很没必要的事情,不管对她还是对我。既然已经决定分手,再看最后一眼又何必?
和伊莲娜分手后我决定配一副眼镜来带,她总是强调我的五官很秀气,眼神又太锐利,显得很不协调。配好以后,大家都认为很不错,我想其实她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最起码可以做我的形相设计师。但是如果我真的娶了她,除了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我还能给她什么?她不像关文文那样没心没肺,得不到她真正想要的,她会很失落,也许除开财富我额外能给她的只有眼泪。
我甚至在结婚以后还怀念过她,那个干脆利落的女孩(以至给我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我太太是个厉害人物)。她从小家庭环境不是太好,很多东西要靠自己去争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的日子很辛苦,顶着健美小姐的桂冠却要去普通的家庭里做保姆是件让她不能容忍的事情。有时候我能清楚看到她眼里那种怨懑,而这种怨气,是静言没有的。事实上,我希望在我的保护下,能让静言乌黑娇气的眼睛里永远都不会有这种神情。
方静言——是我的太太,也是伊莲娜成功的诅咒里的那个人。
命运让我在中国遇到她,她是我生命中的灾难——甜蜜的灾难。
第一次看到静言,她从高高的院墙上跳下,像个小猴子一样,毫无淑女气质,和她两个乖巧文静的妹妹简直没有一点可比。但是当她扬起眉梢时,眼中那抹促黠狡诈的光芒让我愣住,这种眼神我只觉得太熟悉,却一时想不起出处。
我弯下腰问:是静言吧?
她的眼神骤然变成了厌恶嫌弃。
厌恶?嫌弃?这辈子还没有别人用这种眼光看过我。奇怪我却不生气,本来对静言父亲的谄媚姿态早已厌倦的我决定留下来。
吃饭的时候我好整以暇地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她的表情生动灵活,洗净了手和脸,换上淑女装的她又给了我一副惊艳的外表。
她的话并不多,眼睛偶尔瞥向我也是一触即开,她的心思不在我身上,但是我的心却不知何时起开始流连于她。
为一个女人陷落自己的感情,赔上一生,这种傻事我想世界上只有父亲会做,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也有遗传自他的这份基因。所以纵使可以在商场纵横,得之天下,我还是不会觉得快乐和满足。也许,静言才是我唯一的敌手,唯一的克星。
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用尽手段,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知道爱人的痛苦,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觉得心力交瘁。这条路,或许是错了,我反复责问,如果当初认识她之后我就远远躲开,而不是追随她那乌黑灵动的眼神丢了自己的心,我不会过得这么惨。伊莲娜如果在我结婚之初的几年遇到我,大概也会笑话我总有这一天吧?
“被姐姐折磨会不会成了你生活中的一种乐趣?”有一次静仪冷冰冰地问我。
“你高估了我的审美趣味。”我哼了一声,对于静言的这个妹妹,偶尔我会觉得有些亏欠。其实我亏欠的女孩子并不只她一个,但因为她是静言的妹妹,所以我总有些放不下。
与静言结婚后,我曾背着她查寻静仪的行踪。没想到那个心高气傲,娃娃般精致地静仪竟然会沦落到饭店大堂弹琴赚钱。于是即使我身在异国,还要屡次打电话给静仪,劝她们姐妹和好,又将她安排到我在国内的一套高级公寓中入住。我知道,静言虽然是刀子嘴,但是对这个妹妹并非绝情绝义,我也不可能任由静仪在外面自生自灭。
静仪其实和我有些相像,一般情况下喜怒不行于色,总是冷冷地看着世间大众,骨子里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但是我与她,最多是朋友,知己,不可能是爱人。
“你之所以会那么深刻地爱姐姐,是因为她是你唯一一个倾尽所有都不能征服到手的女人。”
“你又低估了我的眼界心胸。”我拍了拍静仪的肩膀,“我与她的事情你不能明白。”她不明白,我也不会讲给她听,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深陷在这样的婚姻泥沼中,我享受着的到底是什么?
静言没有给我多少好日子过。一开始她不知道我背着她做的那些事,她只是有很深的自责,常常半夜惊醒,说梦话也会念到另一个男人的名字。我没有别的安慰方法,只能给她掖掖被角,或是将她自恶梦中唤醒,送一杯放了安眠药的冰水到她手上。
她对我为她做的事情全无感激。从未感激。甚至连一句真诚的“谢谢”都未说过。算了,其实我为她什么事都肯做,所想听到的却不是“谢谢你”这三个无情无义的字。
终有一天,我认命地决定,带她回去,回到中国去,回到那片让她恶梦中无法忘记的土地,让她去面对她的心魔,也让自己面对我们之间潜藏的汹涌暗流。
果然,她回到静园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