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雯:一梦千寻

心雯:一梦千寻
  第一卷:庭院深深
  林熙阳
  这是林熙阳第一次参加葬礼。肃穆的灵堂,凄婉的哀乐,四周飘荡着阴森悲戚的气氛。棺木中,躺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女人,身上覆盖着一床缎质的被子,眼皮轻轻地合着,唇角微弯,表情安祥,容貌依然姣好,只是惨白如纸。参加葬礼的众人唏嘘不已,几个上了年纪的妇人低声啜泣起来。而跪在灵柩前披麻带孝的女孩却没有哭,安静得有些不合情理。
  “八成是吓傻了。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有父亲,这会儿连母亲也没了。”人们叹息着说,语气中夹带着怜悯和惋惜。
  女孩自始至终都低着头,白衣黑裤,长发垂肩。
  站在人群里,林熙阳看不见她的脸。只见她一次又一次叩头答礼,像个被人操纵的傀儡。葬礼结束了,人群缓缓散去。他仍站着,看着旁人将她扶起,将她母亲的灵柩抬去下葬。她捧着灵位,低垂着头,一步步向外走来。
  “孟千寻。”她经过身边时,林熙阳忍不住叫了一声。
  她略微抬头,朝他看了一眼。
  她瘦了,才几天时间,脸变小了,眼睛更大了,漆黑的眸子里,盛满无言的哀伤。
  孟千寻的母亲苏缇是柳镇最美的女人。她独自带着女儿,在镇上租了间房子。林熙阳听大人私底下议论,她做过人家的情妇,后来被抛弃了。可是,什么样狠心的男人,舍得抛弃这么美丽的女人呢?苏缇实在太美了,简直不像人,像仙女下凡,身材高挑,眉目如画,肌肤雪白细致,惹得镇上的女人们都叫她狐狸精,而男人们都对她侧目而视。苏缇也是一个孤单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也很少出门,日常用品都支使女儿孟千寻去买。
  孟千寻长了一张如母亲一般美丽的脸,只是这张脸是忧郁的,眉目低垂。没有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她用同样沉默的方式应对人们的鄙视和猜测。林熙阳和孟千寻住在同一条巷子里。从他家阁楼的窗口望过去,可以看见她的身影,总是一个人,安静地走出来,又安静地走进去。孟千寻升入镇上唯一的中学后,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两人时常打照面,但她从来不拿正眼看林熙阳。孟千寻不拿正眼看任何人,她的目光在莫名的别处。学校的山坡后面,种了大片大片的桃花,每年春天的时候,开得如火如荼,烂漫似霞。
  清晨,林熙阳独自一人穿过学校后面的小路,去桃树林里背英语单词。六月就要中考了,他想抓紧剩余的三个月时间,用功读书,考上城里的重点中学。在那儿,他意外地看见了孟千寻。
  她坐在桃树下,一身白衣,沉静的表情。彼时四周桃蕾初绽,似红色的海洋,波光潋滟,美得令人不能喘息。而其中,最美的就是孟千寻。乌黑长发,垂落在肩上。她微仰的小小脸孔,一如白瓷,在阳光下闪烁着细腻透明的光,一双眼睛黑如点漆。
  在这一刻,林熙阳突然觉得,孟千寻比她的母亲更美。苏缇纵使美丽妖娆、风情万种,到底是俗世尤物,而孟千寻却像堕入凡间的天使,周身不染纤尘。
  以后的日子,林熙阳每天早晨都会去桃树林,悄悄地躲在暗处,等待一个人。
  孟千寻似乎很喜欢这片桃花,她常常孤单地走进树林,然后,以林熙阳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姿势,安静地坐着。林熙阳就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画画,他已经画了无数张她的背影和侧影,但是,他没有画过她的正面,害怕被她发现。
  不知不觉就到了四月。仲春时节,桃花纷纷坠落,狼藉一片,却美丽异常。
  孟千寻早就到了,还是那样的姿势,很安静地坐着。
  一阵风过,花瓣如雨,轻悠悠落在她的眉间发际。
  林熙阳迅速支起画板,刷刷地画起来。他对绘画很有兴趣,参加了学校的美术培训班,课余时间都花在上面。他弯下身去拿水彩笔,看到满地落红中,出现了一双纤细白皙的脚踝,再往上看,是白色的裤脚,然后是细瘦的腰肢。
  林熙阳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
  14岁的瘦弱女孩比他矮半个头,眼睛紧紧盯着他的画。这样近的距离,林熙阳闻得到她身上淡淡的少女的青涩气息。他莫名慌乱,张开嘴“我”了半天,未再说出半个字。她微低着头,目光仍然停留在他的画上,然后轻声说:“这幅画,能送给我吗?”
  这是他第一次听见她说话。声音很好听,清淡如风,纯净似水,和她的人一样。
  林熙阳笨拙地点头,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好。”但是,他的心里却瞬间开满了花,就像这片桃树林一样,开成了春光灿烂的一片。
  他们就这样有了交集,就这样成了朋友。每天上学以前,林熙阳和孟千寻都会在桃树林相遇,仿佛是一个秘密的约定。
  孟千寻虽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但她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孤僻。
  有时候,她也会和他说一些自己的事情。
  孟千寻没有父亲,母亲性情乖张冷漠。因为出身暧昧而被周围的同学嘲笑轻视,甚至连老师也不喜欢过于安静的她。
  “林熙阳,只有你,只有你对我最好。”她把头轻轻地转向他,眼睛像黑水晶一样透明闪亮,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光彩。
  林熙阳看着她,胸口紧紧一缩,涌起一股又酸又胀的奇异感觉。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喜欢。
  那天清晨,林熙阳没有等到孟千寻。
  中午回家,在餐桌上,父母不经意地说起,苏缇早上因为心脏病突发过世了。
  “多可惜呀,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年纪轻轻就……”父亲摇头叹息。
  母亲不无醋意地说:“自古红颜多薄命,但凡生得标致的女人都很短命。”
  林熙阳一惊,筷子掉到桌子上,眼前浮起孟千寻那张精致小巧的脸。
  苏缇在柳镇没有其他亲人,街坊邻居怜悯孤苦伶仃的孩子,帮着孟千寻料理了后事。
  失去母亲,孟千寻变得更加安静,安静得让人觉得忧伤。大人们都在议论孟千寻以后的生活。有人说她还没有成年,应该送到孤儿院去,还有人说要帮她寻找父亲……孟千寻不再去桃树林,林熙阳也没有去。他常常坐在阁楼上,看着她家的窗子发呆。他是那样渴望走近她,但是他找不到入口。
  那年秋天,林熙阳考取了C城的重点中学。
  放榜的那一天,他走进了桃树林。
  果然,孟千寻静静地坐在树下,不看他,仰头看着蓝色的天空,平静地说:“林熙阳,我要走了。”
  林熙阳的心一阵疼痛。
  其实,这个结局,他早就知道。他不舍得她离开,但是,在命运面前,16岁的他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男孩。
  “林熙阳……”她突然转过头来,脸上慢慢地绽开一个如夏花般绚丽的笑容。
  林熙阳屏住呼吸,那是他曾经见过的,最美丽的笑。
  “林熙阳,我们去爬山吧。”
  秋日的残照里,她冲他扬睫而笑,“我从来没有爬上过这座山坡。”上山的时候,他们没怎么说话,一前一后地走着,只听见林间的鸟鸣风声,落叶在脚底沙沙作响。
  登上山顶,林熙阳看见落日余晖下的山峦,被镀过金一般璀璨夺目,却又有几许凄凉哀伤。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他多么希望太阳能永远停在山尖,这样他就可以永远守着孟千寻。但是,太阳还是慢慢地向西沉去。
  天空由蓝色变成橙色,又由橙色变成绛紫。
  “我们走吧。”
  林熙阳转身朝山下走。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家。
  “你能背我下山吗?”一个纤细却坚定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林熙阳愣了一下,蓦然转头,孟千寻站在夕阳里,金色的晚霞映着她的脸和头发,周身闪闪发光,仿佛是一个身着光环的天使。但是,他看不清她的面容,长长的刘海垂下来,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
  林熙阳想撩起她的头发,看看那双漆黑明亮的眸子里是否有他的影子。
  他始终没有勇气,只是轻轻握住她冰凉轻颤的手,放在自己的肩上。
  孟千寻很瘦很轻,林熙阳背着她却一阵阵地冒汗。她的发丝不时拂过他的脸,带着隐约的清香。
  下山的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他希望这条路永远也不要到尽头。孟千寻的呼吸和心跳,就在他的背上,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可惜……太阳彻底沉了下去,天空转为深灰,几颗星星寂寥地眨着眼。
  到了山下,林熙阳放下背上的孟千寻,但是他知道他再也放不下心中的她。
  “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这是孟千寻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孟千寻  
  孟千寻喜欢一个人到桃树林去。
  清晨的树林很安静,像熟睡的孩子,没有一丝忧愁。偶尔有微风拂过,树叶悉碎作响,似有人在呢喃低语。
  千寻常常仰头望天,侧耳倾听。
  她一直觉得,林子里藏匿着一个沉睡了千年的精灵,只是她没有找到它而已。她从小就不喜欢说话,每天端着小板凳坐在院子的树下,一言不发,可以从天亮坐到天黑。
  千寻不知道父亲在哪里,旁人猜测她是有钱人的私生女。但她对父亲一点印象都没有。她不哭不闹,不会吵着要爸爸。因为小的时候,她每次提到“爸爸”,母亲就会打她一顿。
  最后一次挨打,是小学三年级考作文《我的爸爸》,她一个字都没写,老师告到家里,母亲狠狠地用藤条抽她。藤条印很深,小腿上留下了暗色的疤痕。从那以后她没穿过裙子,夏天的时候,也只穿长裤。
  苏缇很少和她说话,也从来没有拥抱过她。
  千寻觉得,母亲虽然生下了她,但一点也不爱她。
  大概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吧。
  镇上的人都说,她们母女被她父亲抛弃了。父亲对千寻来说只是个陌生人,母亲却是她相依为命的亲人,她害怕被母亲抛弃。
  终于,她还是被抛弃了。
  这天早上起床时,母亲没有像往常一样叫她去买菜。千寻推开母亲卧室的门,看到了她的尸体。
  苏缇安静地躺在床上,清晨明媚的阳光照着她美丽的脸。千寻想起了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她躺在那儿,苍白着脸,紧紧闭着眼睛,睫毛很黑很长,神情安祥,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童话的结尾,白雪公主被王子唤醒了,而她却唤不醒母亲。14岁的女孩,没有尖叫,也没有哭泣。她伸手触摸母亲尚有余温的脸庞,把她裙子上的褶皱一道道抚平,再给她轻轻地盖上毯子。然后,用冰凉的手去敲邻居家的门,平静地说:“我母亲死了。”邻居帮她拨打了120,医生到了现场后,告诉她苏缇死于心肌梗塞。
  千寻从来不知道母亲有心脏病。其实早就应该看出来,苏缇的脸色过于苍白,经常用手捧着胸口,每天都服用一种白色药丸。
  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她在枕头下发现了一个信封,上面有淡淡的留言:“千寻:如果我有一天死了,你不要伤心,也不要害怕。迟早有这一天的,我早有心理准备。
  衣柜下面的抽屉里有几本存折。这是住在N城的那个男人,每月定期汇给我的生活费。我死了以后,你就去N城找他。汇款单上有他的详细住址。千寻,也许你会恨我,认为我对你过于冷漠。其实,我是故意疏远你,不想你对我有太多的感情。生离死别带来的伤痛,就像剜心,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与其将来让你承受这种痛苦,还不如一开始就孤独。女儿,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记住,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你自己。母亲”
  信上的日期竟然是四年前!原来,母亲早就写好遗书,也安排好了她今后的生活。
  在母亲的葬礼上,千寻没有哭,她知道,母亲不愿意看见她的眼泪。
  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每天放学后,迳直穿过巷子,走上狭窄的楼梯,推开一扇咿呀作响的木门,然后再关上。
  一屋子窒人的死寂,四面白色的墙,窗上挂着厚厚的窗帘,隔绝了外面的空气和阳光。
  她应该照母亲所说的,在阴暗寂寞的环境里生活,与所有人都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但是,在她关上门窗以前,已经有一缕灿烂的阳光,投射了进来。
  林熙阳是第一个靠近她的男生。刚搬到柳镇时,他还是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瘦小黝黑。之所以会注意他,是因为他胆子大、鬼点子多,是巷子里的“孩子王”,附近的小朋友都听他的。
  那时候,千寻常常一个人孤独地站在窗前,看他带一群孩子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
  升入初中后,林熙阳突然拔节一样高起来,变成了一个长手长脚挺拔帅气的男生。皮肤还是黝黑,在一帮苍白瘦弱的学生中,更显得健康明朗。
  在桃树林里,他们有了第一次交谈。
  她定定地看他,挺拔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清澈明亮的眼睛。白衬衫,灰裤子,蓬松的短发。他不懂修饰,却爽朗快乐,就像他的画,线条简洁,拙朴自然。当她要他把画送给自己时,他竟然那样羞涩,咧嘴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笑容绚烂如阳光。在一刹那,她听见胸口有冰块融化碎裂的声音,一抹阴郁从身体里飞出,填补进去的是四月仲春的灿烂阳光。
  以后,两人经常在桃树林见面。她喜欢看他笑,莫名的温暖。一个长久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更加渴望温暖,不能拒绝阳光。但是,他们终究还是要分离。镇上的人不放心千寻一个人生活,要送她去孤儿院。她想起母亲遗书里提到的N城,便照着汇款单上的地址,给那个男人写了一封信。没想到,男人很快就回了信,并随信寄上路费和火车票,要她去N城找他。
  收到信的那个晚上,千寻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花板上全是林熙阳的影子,闭上眼睛,黑暗中也是他纯净如孩童的笑脸。
  明天,她就要离开林熙阳,去到那个遥远的、陌生的南方城市。他们就像两条直线,在一点相交后又迅速分开,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交集。
  不,千寻不甘心,她要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最美的回忆。
  “你能背我下山吗?”这句话,几乎耗尽了千寻全部的勇气和力气。
  林熙阳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将她的手搭在自己肩上,非常小心地背起她。
  走在铺满夕阳的山路上,千寻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沿途的风光很美,但这些都不在她的视线中。她的眼里只有林熙阳俊朗而稚气未脱的脸,耳里只有他沉稳的脚步声,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只有他微微的喘息。
  暮霭沉沉,残阳如血。
  他们在山路上慢慢地走着,世界好静好静,静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心跳。
  千寻静静伏在林熙阳的背上,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很有安全感。
  那个温暖的秋日,千寻走完了她这一生最长也是最短的一段路。她知道,从此以后她的心再也无法从那个背上下来了……
  “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
  她低声说,眼眶里蓄满了泪。
  长发遮住了千寻的脸,他看不见她潮湿的眼睛和眼底的痛楚。第二天早上,千寻离开的时候,没有和林熙阳告别。她独自一人拎着行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再见了,柳镇。
  再见了,林熙阳。
  再见了……我的初恋。
  
  陌生的城市
  命运像急驰的列车,将14岁的孟千寻,带到了N城,这个以前只在新闻和电视剧里见过的繁华都市。
  8月的柳镇,已是秋风萧瑟、落叶飘零,而N城依然酷热如夏天。火车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太阳像聚焦的镁光灯,炙烤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连风都要蒸发掉。
  千寻穿着衬衫和长裤,更感燥热,身体里的水份似乎从每个毛孔涌出来。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她吃力地拖着行李箱,走向出站口。喧嚣攒动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商铺,都让初到大城市的千寻感到陌生,甚至有一丝惶恐不安。
  有人轻拍她的肩膀,随即听到一把带着广东腔的男声:“小姑娘,你是不是叫孟千寻?”
  千寻转头,一个身材略胖、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站在身后,看着她的眼神中有些恍惚,然后如梦初醒般地朝她微笑:“你好,我姓赵,是季总叫我来接你的。”
  季总?是的,那个给母亲汇钱的男人名叫季安澜。见她点头,中年男人接过她的行李箱,领着她朝火车站外的停车场走去。
  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葱茏的树木、林立的高楼,成排地向后退去。
  车内冷气开得很足,止住了身上的汗。千寻将自己安置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响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玻璃窗上清晰地映出了她的面容,苍白、瘦削,经过一路的折腾,愈发显得憔悴。
  中年男人从后视镜中看了千寻好几眼,犹豫再三,忍不住开口:“苏缇……你母亲她……还好吧?”
  “她前不久过世了。”千寻平静地回答。
  男人这才注意到她手臂上缠的黑纱,神情有些惊讶,又有些释然。既然问到她的母亲,说得出她的名字,他以前一定是认识她的。
  那位季总,和母亲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会不会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千寻听见自己突突的心跳声。终于就要相见了。他们的目的地,是N城市中心一幢24层的写字楼。在顶搂的会客室里,墨绿色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肤色黝黑,眼睛略凹,鼻梁高挺,五官轮廓清晰,典型南方人的长相。当然,他比大多数南方男人都要长得好看,气度沉稳,身材适中,穿米色长裤、天蓝色棉布衬衫。
  想象得出,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帅气英挺。
  只是,浓黑的眉宇间,有些淡淡的悒郁,挥之不去。
  男人久久地盯着千寻看,在如此灼热的目光下,她的心跳得更加厉害。
  “千寻,你叫孟千寻?”
  男人叹息地低语,“为什么姓孟?”
  千寻轻轻摇摇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姓孟。这不是母亲的姓,原本以为是父姓。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姓,季。
  季安澜没有忽略千寻的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朴素得近乎寒伧。
  他皱了皱眉头,唤过刚才那位司机:“老赵,你带她去买几套合适的衣服,然后送她去群芳苑16号。”
  “是,季总。”老赵毕恭毕敬地说,便要带千寻走。
  千寻却坐在沙发上不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季安澜,清晰地问:“你是谁?”
  季安澜微怔,双眉逐渐聚拢在一起。
  “我叫季安澜,是你母亲的好朋友。她去世了,我有义务来照顾你。”
  这个世上,除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谁还有照顾她的义务?
  “那么,你知道,”她仍然盯着他,一字一顿,“我的父亲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眸中的光芒有些闪烁,“你母亲生前没有和你说起吗?”
  然后,千寻不再问,抿紧了嘴唇,起身离开。
  老赵将车停在百货大楼门前,他给千寻买了很多蕾丝的衣服和蓬蓬纱的裙子。在他眼中,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一个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像公主。当晚,千寻住进了群芳苑16号。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厨卫卧一应俱全,因为远离市区,空气清新,环境幽静。令人奇怪的是,邻居几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娇艳妩媚,个个出落得画一般。
  三天后,她从小区保安口中得知,这便是N城有名的“二奶村”。保安看她的眼神,充满暧昧和好奇。他似乎很奇怪,竟然有这么小的“二奶”!
  千寻突然感到羞耻,这种感觉比在柳镇的时候更强烈。坦白说,季安澜对她很好,给了她锦衣玉食的生活,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一张永远也刷不爆的卡。但,这儿只是一个房间,不是家。晚上,千寻给季安澜打电话:“你明天能来看我吗?我想见你。”半个多月了,季安澜没有来看过她,老赵说他很忙,忙公司的事,还要为她办转学。
  周日,季安澜终于出现。他和她共进晚餐,并且在餐桌上告诉她:“我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一家贵族学校,9月开学的时候,你就可以去上课。”千寻并未显出激动,她淡淡地问:“以后我住哪里?”季安澜有些惊讶:“这里啊,我不是早就为你安排好了?”千寻环顾了一下这套房子,脸上挂着讥讽的笑:“季总,莫非你想像当年包养我母亲一样包养我?”他脸色大变,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话会出自一个14岁的女孩之口!“我母亲曾经住过这套房子,我闻得到她的气息。”千寻冷冷地看着他,坚定地说,“我不想成为第二个苏缇。”季安澜脸上闪现出迷乱和震动,仔细打量面前这个柔弱、瘦削的小女孩,才发现她有着超龄的成熟和坚强,与她的外表非常不协调。“你到底想怎么样?”他忍耐地问。“带我回你的家。”她努力控制语气的颤抖,目光灼亮逼人,“我需要一个家,而不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季安澜把目光调向窗外:“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么,请你送我回柳镇,回我原来生活的地方……假如你想第二次抛弃我!”
  季安澜捏着酒杯的手一颤,里面的红酒溢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显出慌乱。
  千寻注视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心中极酸极涩。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肯认她?
  “你让我好好想想,过几天我再给你答复。”一个星期过去了。季安澜那边毫无动静。千寻对这个人,除了名字,几乎一无所知。慢慢地,她从接送自己的司机老赵那儿打听到了他的情况:季安澜,48岁,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经济学硕士,俞氏集团的总经理。已婚,有一个16岁的女儿。
  季宅
  这天来得毫无预兆。上午9点,千寻偎在宽阔的窗台看书。昨晚下过一场暴雨,气温一下降了十多度,终于有了些初秋的凉意。窗外阳光很好,隔着玻璃洒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四处一片安静,这种宁静和温暖,让她似乎又回到了柳镇的桃树林里。虽然离开柳镇才二十多天,感觉却恍若隔世。林熙阳,他现在怎么样了?还会不会想起她?想起那个暖暖的秋日黄昏?
  千寻没有给他写信,一封也没有写。她不愿意再去打扰他的生活,就让她默默地怀念他吧,怀念这个纯净明朗的男生。突然,门铃尖锐而急促地响起来,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定是老赵,他每天这个时候接她去吃早餐,当地人叫作饮早茶。她穿着纯白的睡衣,披散着长发,带着几分慵懒地过去开门。
  “赵叔……”未说完的话停在嘴边,千寻瞪着门外的女人。这是个并不很美丽的女人,平淡的五官,微黑的皮肤,但衣着高雅,身材也是纤浓合度,高矮适中。她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显得冷峻、淡漠。在千寻打量这个女人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她。
  她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一抹隐约的、轻蔑的笑意。然后,那女人静静地开了口:“老赵,这就是你们季总从湖南接回来的女孩?”
  “是,季太。”她身后的老赵有些支吾,“孟小姐很乖,一直都住在这里。”
  季太?她就是季安澜的太太?
  “是吗?”季太笑了笑,眼光从千寻身上扫过去,“你叫孟千寻?”
  千寻点点头,迎视着对方的眼睛。这对眼睛凹陷,眼窝很深,睫毛长而浓密,深褐色的眼珠莫测高深,是那张平凡的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你季叔叔去北京出差了。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家的。”然后,她的眼睛不再看千寻,而直视着老赵,吩咐说,“快点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
  “是。”老赵应了一声,迳直走进屋子里。
  “我在楼下等你们。”季太说完,转身走下楼梯。
  她的背脊挺直,步伐优雅而高贵,一种典型的贵妇的姿势。
  千寻眩惑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位季太虽然不漂亮,却气度逼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家世优越的女人。
  为什么接她回家的不是季安澜,而是他的太太?这个女人到底是敌是友?千寻看不透,也判断不出。
  千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待要出门时,她再次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然后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柜的最底层掏出一本黑色的小册子,放进箱子里。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楼下。老赵将箱子放进行李箱内,打开车门。
  季太已经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一副深紫色的墨镜,看不出她的表情。
  千寻一如往常,坐在车后座上。
  奔驰很快启动了,驶向一个不可知的未来,驶向她冥冥中的宿命。
  这是一幢千寻在梦里才能见到的漂亮房子。
  郁郁葱葱的花园,占地颇广,中间一条供汽车进出的水泥甬道,两边的花圃里种满了玫瑰、月季、菊花和茶花。几株修剪成伞状的榕树,掩映着一栋三层的欧式建筑。走上台阶,推开两扇厚重的柚木门,千寻置身在一间美轮美奂的大厅之中。大厅正中是一套暗红色的沙发,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上方悬挂着一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客厅两面是落地的玻璃窗,垂着白纱的窗帘。后面是一架木质的旋转楼梯,直通向二楼。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华贵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
  千寻在门口呆立了好几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突然闯进了一座豪华的宫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季太漠然地瞥了她一眼,对旁边拎着箱子的老赵说:“你把箱子交给宋嫂,然后送我回公司。”一面提高声音叫:“宋嫂!宋嫂!带她上楼!”
  一个年约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从老赵手里接过箱子,领着千寻上楼。
  二楼有个精致的小厅,摆放着一套纯白色的沙发、一扇红木雕花镂空的屏风。屏风后面是两两相对的四个房间,中间隔着一条走廊。环形的阳台围绕着整幢房子,每个房间都有门通向阳台。
  宋嫂打开南面靠右手的房间,说:“这间房间原来是客房,太太要我收拾好了给你住。”
  这房间相当大,相当考究。粉红色的地毯,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家具,温馨而华丽,像是公主的寝宫。千寻不由得叹息,仅这间卧房就比她和母亲在柳镇租住的三间房还要大,更不要说房内的装潢和陈设了。
  她轻声地开口道:“宋嫂,我想知道旁边住的都是谁。”
  “你对面是小姐的房间,小姐的隔壁是先生和太太的房间,你隔壁住的是陌少爷……”
  “陌少爷?”千寻打断了她,低低地问,“哪个陌少爷?”
  “哦,他叫裴予陌,是太太表妹的儿子。他父母8年前交通意外过世了,太太就把他接过来抚养。”
  宋嫂的脸上充满悲悯,叹息地说,“唉,也是没有爸妈的苦命孩子……”
  显然,在宋嫂眼中,她和那位陌少爷一样,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先生去北京出差,太太一般都住在公司,小姐和陌少爷去国外度假了,所以这个家里只有你和我。”
  宋嫂怕她初来乍到受拘束,宽慰地说。
  “宋嫂,”千寻乌黑澄亮的眼睛望着她,“太太是怎么介绍我的?”
  “太太说,你是先生从湖南领养的孤儿,以后就是季家的养女。”
  是养女,还是私生女?千寻唇边掠过一抹飘忽的笑,这抹笑使宋嫂不由得震动了一下。
  好个漂亮的女孩子!这个女孩不只是漂亮,身上还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她寡言少语,心思却很笃定,不像宋嫂原先以为的那样胆怯怕生。
  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宋嫂喜欢上了乖巧柔顺的千寻。比起活泼俏丽略带骄横的小女主人,千寻沉稳得多,也懂事得多。她总是穿纯白的棉布裙,长及脚踝,不像小姐喜欢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胸脯大腿都露在外面;她的头发是纯黑的直发,不像小姐一头五颜六色疯草一样的烟花烫;她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七点钟准时起床,不像小姐过了中午还赖在床上;她很安静,常见她独坐一角静静地看书,不像小姐摇滚乐放得震天响,每天男生的电话接不停……除了看书,千寻还常到厨房帮忙,摘菜、洗菜、切菜,真看不出她外表斯文秀气,一双玉葱般光滑细嫩的小手,干起家务活熟练利落,不像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宠得像个公主。
  “如果我是你母亲,有个这么文静漂亮、听话懂事的女儿,我会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宋嫂常常感慨地说。
  千寻脸上有一瞬的黯淡。
  母亲从来没有表扬过她,也从来没有以她这个女儿为荣,甚至吝啬于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
  晚上,躺在铺着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上,她翻开了那本黑色的小册子。
  这是一本日记本,浅蓝色有暗花的纸上,写满了工整而娟秀的文字。
  她按着时间顺序,一页一页看了下去:“1985年7月7日今天本是我参加高考的日子,而我却站在这里,站在N城火车站,站在嘈杂纷乱的人群里。周围的繁华喧嚣,更衬托出了我的贫穷和孤独。烈日下,热浪袭人,让我几乎窒息。这个酷暑的下午,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从此,我离开了课堂,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温和慈祥的母亲,成为N城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员。没有梦想,没有诗,也没有白马王子……”
  “1985年9月18日打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辛。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机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疲乏单调,一天下来腰酸背痛。集体宿舍小而闷热,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连洗澡都像在打仗。我常常想起中学语文课上学过的《包身工》,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芦柴棒”,枯瘦干瘪,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彩。”
  “1985年10月13日今天接到夏芸的来信,她上大学已经一个月了。她笔下的大学生活多彩缤纷,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现在却彻底远离了我。夏芸暑期遇到了高中班主任彭老师,他为我中途退学、放弃高考感到惋惜。他说凭我的学习成绩,考上重点大学不成问题。但是,父亲的猝然离世,让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参加了高考,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无法供我上大学,何况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这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我只能默默接受它。”
  “1985年12月9日我遇到一件很烦恼的事。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到车间巡查,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等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还暗示我只要顺从他,就能很快升为拉长。我使劲推开他,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他恼羞成怒要炒我鱿鱼。我当即提出辞职。同厂的湖南老乡萍姐说我傻,白白放弃“麻雀变凤凰”的机会。我苏缇虽然一无所有、卑微渺小,但还有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让我母亲和九泉之下的父亲蒙羞……”
  ……千寻阖上了那本小册子,她不愿再读下去了。
  这些片断的文字,记载着母亲的过往,一个打工妹的辛酸史。
  其间命运的挣扎、生活的沉重,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体会的。
  千寻将小册子塞在枕头下,关上了台灯。窗外,清凉如水的月光照着偌大一座宅子,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初见
  昨晚睡得迟了,千寻睁开眼,已是上午十点。
  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来过。
  匆匆洗漱后,下到一楼餐厅。餐桌上摆放着皮蛋瘦肉粥和一杯牛奶,还有两碟小菜,湖南豆腐乳、泡椒凤爪。
  宋嫂知道她喜欢吃辣。也许是饿了,千寻胃口很好,一连吃了两碗粥。她将碗筷拿进厨房洗了,才发现整个季宅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
  宋嫂想必出去买菜了。
  千寻迳直上楼,想回卧房看书。走到二楼楼梯口时,不经意地回头,漂亮的旋转楼梯,光滑的木质扶手,优美流畅的曲线……千寻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奇异的念头,不,从看见这架楼梯的第一眼,这个念头就紧紧地抓住了她。
  在柳镇,她住的巷子里,也有这样的木质楼梯,老旧的地板已经松动,踩在上面嘎吱嘎吱地响。她常常看见林熙阳领着一群男孩子,爬上二楼,然后“吱溜”一声,从楼梯的扶手上飞速滑下,别提多神气了。
  千寻知道这是危险的游戏,也不符合她沉静的个性,但内心深处还是无限向往。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只等待机会释放。
  恰好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没有穿长裙。家里除了她,再无其他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她迅速攀上楼梯栏杆,两条腿分开坐在上面,脚下一蹬,身子便顺着光滑的扶手向后旋转而下。
  如果宋嫂见此情形,一定会大跌眼镜:这个外表文静的女孩,骨子里却是野性的、不羁的。
  这是她最私密的空间,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
  风在耳边呼啸,长发在空中飞扬,生命在这一刻,变得自由而轻松。24级楼梯很快滑完,千寻纵身跳下,双脚稳稳落在大厅的地毯上。
  这是她第一次溜滑梯,身手之敏捷、灵巧,丝毫不比林熙阳逊色。
  千寻正有些洋洋得意,身后却传来一阵惊呼:“你是谁?”转过头去,她看见了一张娇俏的脸。
  麦色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小巧挺直的鼻梁,红润的双唇,眼睛大而明亮,深褐色的眼珠分外迷人。一头粟色短发蓬蓬松松的,额前的几绺挑染成火红色,显得俏皮、妩媚。
  这是个时髦的女孩,她很会妆扮自己,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明艳动人的青春气息。
  “你到底是谁?”女孩毫不客气地指着千寻的鼻尖,倨傲的眼眸里充满狐疑,“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
  我家?千寻回过神来,立即猜到了对方的身份,却不知该如何介绍自己,在一种无以名状的情绪中,竟一时无言。
  “滟滟,请注意你的口气,这样对待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很不礼貌!”一个低沉的、略带戏谑的男声使千寻吓了一跳,原来这屋子里还有男人!都怪她刚才玩得太忘情,没有注意大门开了,也没听到有人进来。
  千寻循声望去,一个男孩斜靠在楼梯旁的花架上,颀长高瘦的身材,闲适的态度,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说他是男孩,他看上去已经有十七八岁了,而且长得极帅。
  中长的碎发,白皙的皮肤,漂亮的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
  千寻怔怔地望着他,生平第一次知道,男孩子也可以有这样的精致面容!
  更让她奇怪的是,但凡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孩,总会让人觉得娘娘腔。而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男生。
  如此邪魅,又如此阳刚,确实是她平生仅见的。
  “漂亮的女孩子?”那个叫滟滟的女孩咬了咬唇,抗议地大声道,“陌哥哥,你有没有搞错?一个土里土气的野丫头,哪里称得上漂亮?”
  “她打扮虽然土气,但是五官很正点,皮肤也不错,身材稍微瘦了一点,不过有一种骨感美……”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竟然当面讨论起她的容貌,真是很过份!千寻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你好像也不太礼貌吧?”
  “哦?”男孩扬起了眉毛,仍是一脸戏谑的神色,“是吗?I’m sorry!”
  “陌哥哥,为什么对她这么客气?”滟滟皱了皱眉,转身面对千寻,摆出一副主人的尊贵架式,“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是从哪里闯进来的?”
  “季滟小姐,她叫孟千寻,是先生收养的义女,以后要和你一起生活。”
  大厅门口,突然传来响亮的声音。
  三人一起噤声,齐齐地转身望向大门。宋嫂正好买菜回来,及时替千寻解围。
  季滟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死死地盯着千寻,不屑地说:“宋嫂,你在开玩笑吗?我为什么要和一个乡巴佬住在一起?”
  “她不是乡巴佬,她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妹妹。”宋嫂正色道,脸上的神情十分严肃。
  “我才不要她作我妹妹!”季滟瞪了千寻一眼,把手中的行李袋一摔,怒气冲冲地跑上楼去。
  “砰!”的一声,楼上传来重重的甩门声。宋嫂叹口气,拾起地上的行李袋,正要拎上楼,裴予陌走了过来:“宋嫂,还是让我来吧。”
  “陌少爷,你替我劝劝小姐,她一向最听你的话。”
  “我知道了。”他说,脸上的那份戏谑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凝肃和深沉。
  目送他上楼的背影,千寻感觉讶异:这个男生怎么变化这么快,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二皮脸”?
  
  风波
  季滟和裴予陌是从巴厘岛度假回来。自从他们回到季宅,对千寻来说,那种平淡温馨、逍遥自在的生活就彻底结束了。
  以季滟骄纵的个性,完全不能接受一个乡巴佬作自己的妹妹。每一次在季宅看到千寻,眼角的不甘和不屑尽显无遗。而裴予陌的态度让人捉摸不定。当着宋嫂的面,他从来不和千寻说话,而一旦家里只剩下他、季滟和千寻三个人时,他总是一脸坏笑,用戏谑的口吻嘲弄她,言谈举止之间有一种懒散的傲慢。
  好在,千寻是个隐忍淡漠的人,她完全视若无睹,将两人当成空气。更好在,学校不久就开学了。他们上的是那种寄宿的贵族学校,每个星期才回家一次。
  季安澜从北京出差回来了,他的太太只有周末在家。所以,周六、周日是季家人难得团圆的时候。
  这种时候,千寻很少下楼,除了吃饭,成天都呆在卧房里。在季家其他成员眼中,她就像一个隐形人,刻意让别人忽略她的存在。但是,千寻的存在,还是触到了某些人的痛处。他们绝对不会放过她,让她好过。
  那是一个周日的晚上。一家人正围在餐桌上吃晚饭。
  季滟突然抬起头,大声问端菜上来的宋嫂:“宋嫂,你收拾房间的时候,有没有看见我的项链?”
  “哪条项链?我记得小姐有很多项链。”
  “就是上个月过生日妈妈送我的那条,白金链子,吊坠是月牙形的,顶端镶了一粒钻石。”
  “没有看见。你不是一向锁在首饰盒里吗?”
  “是呀,昨天晚上我戴着它和陌哥哥去参加舞会,早上回来时顺手把它放在桌上,睡一觉起来就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着。”
  “会不会是你丢在外面了?”季安澜停下筷子,略带责备地,“小小年纪就去舞会厮混,成何体统?”
  “昨晚傅盈盈开生日派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两家又有生意上的往来,我怎么可能不去?”季滟嘟起嘴巴,嗔怨地说。裴予陌在一旁帮腔道:“表姨父,滟滟从傅家回来时,项链还戴在她的脖子上,我亲眼看到的,可以作证。”
  “既然不是外面人偷的,那么就是家贼罗?”季太突然插话。此话一出 ,所有的声音顿时静止了下来。季太唇角扯出一个讥诮的微笑:“以前,家里从来没有丢过东西。宋嫂是个手脚干净、老实本份的人,我信得过她,至于其他人嘛,就很难说了……”
  一桌人的目光立刻投向一直埋头吃饭的千寻。
  季安澜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你……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吗?”她冷哼了一声,目光冷冷地落在千寻脸上,“孟千寻,这里只有你一个外人,项链是不是你拿的?”千寻慢慢地抬起了头,她接触到了季太的眼睛,那样幽冷的目光像两把尖锐的刀,直插进她的心脏。
  “我没有拿季滟的项链。”她咬着下唇,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没有进过她的房间!”
  “凡事都要讲究证据。我俞梦瑶从不会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但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错的人!”
  俞梦瑶唤过宋嫂,“你现在就到她的卧房里去搜一搜。”
  宋嫂看了满脸阴沉的季安澜一眼,有些躇踌不前。
  “俞梦瑶,她只有14岁,还是个孩子。”
  季安澜咬了咬牙,声音经过挤压,暗哑而颤抖,“你为何要去为难一个孩子?”
  “既然是孩子,更要从小就管教好,免得大了沾染上偷盗的恶习。”季安澜还想说什么,季滟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白天不作亏心事,晚上不怕鬼敲门。即然她说自己没有偷,为何害怕我们搜她的房间?陌哥哥,我们和宋嫂一起上楼去!”
  说完,就拽了裴予陌,两个人“噔噔噔”地跑上了楼。宋嫂无奈之下也跟了上去。
  只一会儿功夫,季滟就从楼上冲了下来,嘴里大声嚷嚷:“孟千寻,你真不要脸!竟然敢偷我的项链,以为藏在衣橱里面,我们就找不到吗?”季安澜大吃一惊,他看向随后下楼的宋嫂,严肃地问:“宋嫂,到底怎么回事?”
  “这条项链……这条项链确实是从孟小姐的房间里搜到的。”宋嫂将手中的项链递给季安澜,一脸难色,嘴里嗫嚅地说。
  季安澜握着那条白金钻石吊坠项链,冷汗从他的额上沁了出来。
  “孟千寻,你真是无耻!我爸爸好心收养你,供你吃供你住,你竟然反过来偷我们家的东西!”
  季滟怒气冲冲地声讨千寻,“你以为进了这个大门,就是季家的一份子?我们季家才不要你这种连爸爸都不知道是谁的小杂种……”
  “够了!你给我住嘴!”季安澜喝道,脸色铁青,额上的青筋直跳。季滟被父亲的表情吓得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往下说了。
  季安澜一向儒雅温和,她从未见他如此愤怒过。
  “孟千寻,你有什么话说?”俞梦瑶这时方才开口,目光森冷地盯着千寻。
  我能有什么话说?这分明是一个设计好了的圈套,只等着我往里钻。
  二楼的阳台通向每一个房间,而她今晨没有锁上阳台的门,别人很轻易就能进入她的卧房,将项链藏匿在任何一个地方。
  千寻想明白了整件事情后,不再觉得委屈,也不再害怕,口气冷淡地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随便太太怎么处置。”
  “那么,你就是承认项链是你偷的罗?”千寻没有说话。
  “俗话说,捉贼捉赃。”俞梦瑶挑了挑眉梢,“这条项链不可能自己长腿跑到你的房间里去。所以我说,小孩子从小就要教育好,不要染上一些爱慕虚荣、偷鸡摸狗的坏毛病。我知道你从小地方来的,家里又穷,没有见过世面,看到滟滟有一条这么好的项链,自然就会心理不平衡,想要占为己有。唉,你想要什么跟我和你季叔叔说嘛,何必做这种不体面的事呢?”涂着淡红色高级唇膏的嘴唇,在千寻面前一张一合,吐出的每个字都像一块寒冰,僵硬而滞重地砸在她的心上。
  千寻缓缓转过头,看向周围的每一个人。
  季滟一脸幸灾乐祸的神色,眼里满是鄙视;宋嫂看她的目光里带着些同情和不忍;季安澜的表情最为复杂,惊疑、愤恨、怜悯、不满,还有深深的愧疚。
  千寻终于知道俞梦瑶当初为何会主动接她回季宅,她就是希望看到目前的情形,看到自己被羞辱、被斥责、被排挤、被冤枉,而季安澜却哑口无言,说不出一句话。
  妈妈,我能够想象你当年的处境了。你爱上的是一个懦弱的男人,面对的却是一个太过强大的对手。你一定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情景,所以你教我淡漠处事,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不要试图去靠近温暖,这样就不会有痛苦。可是,妈妈,我还是做不到冷酷无情。我还是想要爱,想要很多很多的爱……“那么,你想要如何处置我?”千寻从桌上站起,平静地问。
  “你年纪小,还有改正的机会。我们也不可能因为你一次犯错,就把你从季家赶出去。不过,你住在二楼,终究让人有些不放心。所以,你就体谅一下,从今天开始搬到地下室的佣人房,和宋嫂挤一挤吧。”
  不亏是纵横商场的女强人,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让人无懈可击。而季安澜却神色不安,几度欲言又止。千寻不忍见他为难,他到底是母亲爱过的男人,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好,我现在就搬。”
  她离开餐桌,神情疏离地转身上楼。走到拐角处的时候,千寻收住了脚步,下意识地仰头向上看,和一道寒冽的目光接触了。
  裴予陌正站在二楼楼梯口,一言不发,目光一瞬不瞬地停在她的脸上。
  千寻这才想到,自从刚才和季滟跑上楼后,他就再也没有下过楼,楼下的那场争论也一直没有他的声音。他不是和季滟联合起来欺负她吗?为何此时却一声不响地站在这儿,静静地俯视着她?
  他身材本来就高,站在高她12个台阶的楼梯口,更显出一种无形的压力。千寻必须仰头才看得到他。
  裴予陌直直地望着她,那目光不是她想象的,得意中带着些落井下石的邪恶,而是深邃的、锐利的、研判的,仿佛能够看透人心,让她感到莫名的不安。
  季滟虽然骄傲跋扈,但心地单纯,没有城府;而裴予陌外表玩世不恭,和一般的纨裤子弟没有区别,但他常常在无人的时候,露出阴郁的神情,谁也不了解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千寻也不了解他,只凭直觉认定他不是一个等闲人物。
  他们四目相瞩,好长一段时间,谁也不开口。直到楼下传来俞梦瑶的声音:“宋嫂,你去帮她把东西搬下来。”然后,一串脚步声走上楼梯。
  裴予陌这才猛然惊醒过来,看着千寻,似笑非笑地说:“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千寻说完,不再看他,继续上楼。
  与此同时,裴予陌漆黑如墨的眸子中,闪过一簇极亮的光芒,只是转瞬即逝。
  他慢悠悠地下楼,走进大厅。
  季滟立刻迎上前,用娇甜嗓音说:“陌哥哥,你到哪里去了?怎么这会儿才下楼?”
  “我刚才上了一趟洗手间。”裴予陌重新坐在餐桌旁,嘴角带笑,眼底闪烁着让人琢磨不透的光,“似乎错过了一场好戏。”那可真是一场好戏,每一个人都有精彩演出。
  
  安慰
  千寻搬到了佣人房。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自然不能和楼上相比。现在已经进入冬季,大厅里开着空调,暖和舒适;而地下室冷得像冰窟,被子寒冷僵硬,总是潮乎乎的。
  千寻身子弱,一向怕冷,在被窝里躺了很久仍觉得身子冰凉,双脚近乎麻痹。
  这天,千寻正好来例假。她呵了口冷气,拉开棉被,躺进去时意外地感觉一阵温暖。原来,宋嫂偷偷灌了热水袋塞进她的被窝里。宋嫂是个好人,而且真心疼惜她。她时常半夜起床替千寻盖被子,就像一个母亲为自己孩子做的那样。
  千寻不记得母亲是否替自己盖过被子,母女俩很早就分房而居。唯一的一次是在母亲去世的前两天,她半夜醒来,看见母亲立在她的床前,无限疼爱地打量着她,还隐隐带着一丝悲凉。
  见她醒了,母亲说:“我来看看你是不是踢被子了。”她的语气很淡,千寻心里却甜丝丝的,她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感受过母亲的爱。
  “睡吧,乖。”母亲说,伸手抚了抚她的额头。
  千寻果真乖乖地闭上眼睛,很快又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母亲仍是冷冷的态度,让她以为昨晚只是一场梦。现在回想起来,母亲一定预感到了什么,那晚是来和她告别的。
  深夜,千寻翻身坐起,拉开台灯,从床头柜里拿出那本小册子,继续往下看:“1986年1月10日经老乡介绍,我进了一家生产玩具的工厂。我们这条生产线是做洋娃娃,每天看着那些漂亮精致的洋娃娃,我就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每回和父母进城,我都会站在商店的柜台前,盯着制作精美的洋娃娃,不肯挪步。但我知道,父母的钱是用来买米买菜的,还要替母亲抓药,根本没有闲钱给我买玩具。
  等我将来有了孩子,我一定给他买许许多多的玩具。如果是个女儿,我一定将她打扮成美丽可爱的洋娃娃,给她穿漂亮的衣服,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
  “1986年2月7日快过年了,我给母亲汇了第一笔钱,一共五百元。春节期间,工厂里只放三天假,火车票又很难买。我决定不回家过年,就寄些钱给母亲置办年货,还可以省下路费。母亲身体仍然不好,是经久不治的心脏病。我要拼命多赚点钱,还清家里的欠款,给她治病。”
  “1986年2月19日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在外面过年。在异乡的土地上,感觉很孤单,也更加相念家中的母亲。晚上吃除夕饭时,很多没有回家的姐妹都哭了。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我们却不能和家人团聚,迫于生计而漂流在外。”
  “1986年3月12日夏芸给我寄来了学习资料,她鼓励我自学,参加成人高考。成人高考花费较大,我觉得自学考试更合算些。我报了两门自学考试,一下班就关在房间里啃书本、背单词,把以前高中学的东西都补回来。”
  “1986年5月1日“五一”劳动节,工厂放一天假。我没有和姐妹们去逛街,在街头散发宣传单。这是我私自揽的活,一天下来也能挣个几块钱,替母亲多买几包药。已是初夏,中午骄阳似火。我站在街心,将手中厚厚一迭资料,一张张发到行人手中。正值节假日,路上车辆很多。我没留神,一辆汽车就驶到了面前。眼看就要撞上来了,我惊惶失措,赶紧往旁边的人行道上躲,手中的宣传单滑落下来,“哗”的一声,全都掉在了地上。
  我蹲下身,将它们一张张拾起。拾到最后一张时,我停了下来。
  因为一双乌黑锃亮的皮鞋踩着了它。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张黝黑的脸,深邃的五官,炯炯有神的眸子。
  “先生,你能不能把脚移开?”我轻声说。
  那双眼睛却定定地瞪着我,恍若未闻。我心跳加速,脸上开始发烧。
  “对不起,你……”
  我的话还未完,他却如触电般,很快清醒过来,脸上浮起一个温和的笑:“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刚才没有撞伤你吧?”
  原来他就是那辆汽车的主人。
  “我没事。”我对他摇摇头,目光再次投向地上那张宣传单,他很快会意,轻轻地把脚挪开。
  我正要伸手过去,他却已经蹲下来,早我一步拾起了它。
  “你……”我不解地抬头,心跳再一次加快。
  他与我的距离,只有五厘米远。
  我能清晰地看见他鼻头上的汗珠,和眼底那抹深邃的亮光。他把宣传单递给我,温柔地问:“你真的没有事吗?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在N城半年多,我从未遇到过如此温文可亲的男人,那轻柔的话语,那和煦的笑容,安抚着我那颗孤独而惶恐的心。
  我再次摇头,说了一句“谢谢”,便退开了。
  他似乎有些失落,在原地站了很久,才重新上车,开着车子离开。
  那是一辆黑色的奔弛,我们工厂的老板也开着这样的高级轿车,我认得它的标志。从男人的衣着和气质判断,他绝对是一位金领人士。
  到了N城,我才知道,人可以划分很多阶层,蓝领、白领和金领。
  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蓝领,金领对我来说,是那么高不可攀。很奇怪的一个中午,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男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经过详细记录下来,他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在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他不是陌生人,他将成为改变你一生的男人!当然,也改变了我的一生。
  千寻长叹一声,再次将小册子阖上。如果这不是母亲的日记,她会以为在看一出老土的言情剧——《灰姑娘街头奇遇王子》,桥段恶俗。只是,在言情剧中,王子拯救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在现实中,灰姑娘依然是灰姑娘,王子拯救不了她,还要将她推入痛苦的深渊……现在,他连自己的女儿都拯救不了。
  千寻将小册子放进床头柜,抽出一本书。
  书里面夹着一张白色的纸,展开来是一幅水彩画。画面上,一树繁花似锦,一个素衣少女静坐树下,微仰着头,定定相望。她的周围,桃红粉白,花雨漫飞,飞过她乌黑的长发,飞过她洁白的额头,飞过她微蹙的双眉……在纸的上端,有三个稚拙朴素的大字:“花瓣雨。”
  这是林熙阳当初送给千寻的画,她一直珍藏着,忧郁的时候,常常拿出来看一看,就能从中找到许多安慰,就不会一直忧伤。
  
  风波又起
  自从裴予陌升上了高三,每个周末都要补习,很少回季宅。而家里少了陌哥哥,季滟觉得很无聊,连傅盈盈打电话邀她去蹦迪,她都兴趣缺缺,一再拒绝:“算了,我不去了,陌哥哥又不在。”
  “陌哥哥,陌哥哥,你心里只有那个裴予陌。我承认他是长得很帅……”
  “不是很帅,是超级帅!”季滟立即纠正好友的严重错误。“是,他是超级帅,但这世上帅的男生很多,你也找机会认识一下其他人嘛!”
  “你又要把那些狐朋狗友介绍给我?拜托,他们不是娘娘腔,就是大白痴,要不就是书呆子,哪一个可以和陌哥哥相比?”
  “你才拜托!”电话那端,傅盈盈悻悻地说,“我是介绍朋友给你认识,又不是拉你去相亲。你干嘛挑三拣四的?我知道你的陌哥哥俊美无俦、聪明绝顶、天下无双,可以了吧?”
  季滟一手拿着话筒,一手翻开桌上的一本台历:“他已经六个星期没有回来了!”
  傅盈盈忍不住笑了起来:“季滟,你不是在思春吧?”她的笑声透过电话线传过来,变得尖细刺耳,季滟听得心里发毛:“你才思春呢!笑得这么骚包。”
  “季滟,看来你是真的坠入情网了。”傅盈盈收住笑,难得正经地说,“不过,话说回来,都怪裴予陌太完美了,不但人帅得掉渣,气质优雅,还有一个聪明的脑袋,考北大清华不成问题。季滟,以你现在的学习成绩,想要和他双宿双飞,可要加油哦!”
  最后一句话正好说中了季滟的心事,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陌哥哥说他不参加国内的高考,他想去美国,正在准备考托福。”
  “那你更加望尘莫及了!”傅盈盈趁机奚落她。“谁说的?凭我家的财力和关系,送我出国读个三流大学不成问题。”
  “可是,他马上就要毕业出国,而你还在念高一,等你两年后追到美国,他说不定早被别人抢走了。”
  “我叫我妈妈现在就给我联系学校,到美国去念高中,这总行了吧?”
  “季滟,你这叫什么?陪读??”傅盈盈话中的讽刺意味更深,“你认得几个英语单词,就想去做ABC?”
  “为了陌哥哥,我会拼命学英语,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叫我做什么都行。”
  傅盈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开口:“滟滟,你真的这么喜欢他?”
  “当然。这个世上除了陌哥哥,我谁都不爱!”
  “可是他呢?他是不是也喜欢你?”
  “当然。”季滟再次肯定地说,“他10岁就到了我家,我们一起长大,感情很深。而且,他一直关心我、爱护我,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其他女孩子。”
  这倒是真的。裴予陌打小就是个“万人迷”,小学四年级就有女孩向他示爱,到了中学更是迷倒一大片MM,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玫瑰花和情书。但他却统统婉言拒绝,唯独对季滟言听计从、呵护有加,让那些明恋暗恋他的少女们又恨又妒。这其中也包括两人的好朋友傅盈盈,她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酸溜溜地说:“那他有没有正式向你告白,说他喜欢你?”
  “这倒没有。”季滟迟疑了一下,马上又说,“哦,对了!他对妈妈说过,没完成学业以前坚决不谈恋爱。”
  “借口,这完全是借口!”傅盈盈故作老成地说,“当一个男人不是真心爱你时,他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你;一旦他遇到了真爱,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学业、年龄、条件都可以抛在一边。”
  “哼,谁相信你的胡言乱语?说得自己好像恋爱专家一样!”季滟说完,就迫不及待将电话挂了。这个傅盈盈,真是个乌鸦嘴,发誓以后再也不理她了。
  季滟从沙发上站起来,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无聊,无聊透顶!
  “宋嫂!宋嫂!家里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她扯开嗓子冲厨房嚷嚷,没人回应。
  “奇怪,这会儿人到哪里去了?”季滟看了看腕表,下午三点,会不会还在房间里睡午觉?宋嫂有午睡的习惯,年龄大了,精力更不济。
  季滟想起宋嫂平时对千寻的维护,心里窝了一肚子火:真是老糊涂,她也不搞清楚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小主人!哪天叫母亲把她给辞了,换个年轻识相的佣人。
  季滟转到地下室,佣人房的门大开。“宋嫂!”她高声唤道,“都几点了,还睡觉?”
  里面静悄无声。季滟实在无聊,便走了进去。这是她第一次进佣人房,比她想象的还要窄小简陋,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季滟往宋嫂的床上看了一眼,没有人。
  她顺便看了另一张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旁边的床头柜上,也收拾得干净整洁,不像她的卧房,衣服、书本扔得到处都是,乱得像垃圾堆。
  哼,有什么了不起?收拾得再整齐,也是个乡巴佬!成天装可怜、扮清纯来博取别人的同情,说不定骨子里风骚得不得了!季滟想到这儿,便开始翻箱倒柜,试图找出什么东西来证明千寻的风骚。果然让她找到了——枕头下面压着一本书,居然是《格林童话》。她多大了,还看童话书?幼稚可笑!她以为自己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啊?
  季滟不屑地撇撇嘴,顺手扔到床上,一张纸轻悠悠地飘落下来。她以为是情书,赶紧捡起来,却是一幅技巧拙劣的水彩画。满纸红红绿绿的,俗气,真俗气!
  季滟有些失望,正要把画塞进书里,无意中瞥见右下角写了几个小字:“林熙阳赠孟千寻。”
  林熙阳,一看便知是男孩子的名字。哼哼,孟千寻,你终于栽在我的手里了!等下要你好看……
  宋嫂四点多钟才回来。千寻有习惯性痛经,自12岁初潮开始,每逢月事定要痛个两三天,连课都不能上。宋嫂陪她上了一趟医院,医生说痛经没办法根治,等她将来结婚生子便不必受这番痛楚,只开了些止痛药。回到季宅,宋嫂给千寻煮了一碗红糖水,她喝下以后,便昏昏沉沉睡着了。
  季滟抱怨宋嫂回来得太晚,要她早点准备晚饭。宋嫂进了厨房后,季滟却接到母亲的电话,说晚上有应酬,不回来吃饭。季安澜去了香港,家里只剩下她和千寻、宋嫂三个人。那场精彩戏码没人看,岂不可惜?
  季滟灵机一动,拨通了裴予陌的手机,声音甜美地说:“陌哥哥,宋嫂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白切鸡,你晚上回来吃饭吧?”
  “不了,我晚上要上自习,就在学校吃饭。”电话那端,裴予陌的嗓音依然醇厚迷人。
  “可是,人家想你了,今晚想要见你嘛!”季滟对着电话撒起了娇。裴予陌沉吟了一会儿,勉强说:“好吧,我上完晚自习回家一趟,正好拿几件换洗衣服。”
  “陌哥哥,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我在家里等你!”季滟心满意足地挂断电话,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千寻醒来时,墙上的时钟已指向九时四十分,不知不觉竟昏睡了五个多小时。
  她到餐厅吃饭,小腹仍隐隐作痛,整个人虚脱得不想动,也没有胃口。胡乱扒了两口饭,正要回房,季滟突然叫住了她:“孟千寻,你看看这是什么?”千寻转头望去,只见季滟站在楼梯拐角处,手里扬着一张纸,居然是林熙阳送给她的画——“花瓣雨”。她一惊,脱口而出:“你为什么拿我的画?”
  “这是你的吗?”季滟特意将画凑到眼前,看了一眼,“哦,对!上面写着林熙阳赠孟千寻。林熙阳是谁?你的男朋友?”
  “季滟,快点把画还给我!”千寻急忙跑上楼梯,伸长手臂去抢。因为着急,小腹疼得更加厉害,像有柄小刀在体内翻绞,连胸口都痛了起来。“你要我还给你,我就还给你?凭什么啊?”季滟跨上两级台阶,将手扬得更高,“你为什么这么紧张,是男生送给你的订情信物吗?”
  “不关你的事!”千寻紧咬嘴唇,腹内的剧痛令她晕眩反胃,额上冷汗涔涔,“快点还我,这是我的东西!”
  “孟千寻,既然你不肯回答,那就休怪我不客气!”
  一抹恶作剧的冷笑浮上季滟的唇角,不等千寻反应过来,她就将手中的画撕成了碎片。
  这是林熙阳的画,是他和她之间唯一的纪念,她一直爱若珍宝,现在却被季滟无情地撕毁了!千寻愤怒到了极点,她扬起手来,狠狠地给了季滟一个耳光。
  季滟根本没有防备,这一巴掌结实地打在她的脸上。“啪!”的一声,声音又脆又响。季滟顿时愣住了,难以置信面前这个乡巴佬竟敢动手打她。
  这是她平生挨的第一个巴掌,连父母都从来舍不得打她!一想到这儿,季滟气得发狂,她扑上去,想要打还千寻。千寻本能地往后退,一脚踏空,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12级台阶,她一级一级往下滚,一直滚到大厅的地毯上才停住。
  宋嫂闻声从厨房出来:“怎么了?你们在吵什么?”
  季滟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余怒未消地说:“她打我!她居然敢打我!”
  宋嫂看见千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双眼紧闭,脸色惨白,更可怕的是,裤管里都是血,连身下的地毯都染红了。“千寻,千寻,你醒醒啊!”
  宋嫂脸都吓白了,一迭连声地叫,可千寻一点反应都没有,已经昏死过去。
  房门忽地被人打开,裴予陌走了进来,见此情景,脸上是完全的惊惧恐慌。
  “这是怎么回事?”他顾不得扔下书包,几步冲上前,抱起地上的千寻,摸到一手的血。抬起头,他瞪视着站在楼梯上的季滟,再次问:“她怎么会昏倒?到底怎么回事?”
  季滟这才意识到闯了祸,她大声替自己申辩:“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的!”
  裴予陌不再听她解释,冲呆立一旁的宋嫂大喊:“宋嫂,快打电话叫救护车!”
  宋嫂清醒过来,步履踉跄地扑向茶几上的电话……
  
  因祸得福
  四周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以及寒冷,什么都看不见。千寻梦见自己走在一条黑漆漆、漫长的小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却不知道要去哪里。
  “千寻……”仿佛有人唤她,一声比一声急切。她站住了,这声音来自身后。转过头,她看见了,不会的,可是,她真的看见了,是母亲,站在一片光亮里。母亲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千寻,你没有听妈妈的话,我叫你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可是你还是做不到!”
  “是的,我做不到!妈妈,我想要一个家,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
  “千寻,你不听妈妈的话,你会很痛苦的,这种痛苦会让你生不如死!”
  妈妈说完,就消失了,那片光亮也跟着隐去。千寻重新坠入黑暗中,又一次被抛弃了!这样孤单,这样寒冷,这样无助……
  “妈妈!”她睁大眼睛,惊惶地、恐惧地大叫:“妈妈,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千寻伸出手,在黑暗中摸索。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手上传来温暖的触觉。一股久违的厚实的温暖,让她不再寒冷。
  是林熙阳吗?14年的人生中,只有他给过她温暖的感觉。“林熙阳,是你吗?你从柳镇来看我了?我很想你,真的真的很想你……”
  那人的手蓦然握紧,紧得她的手生痛。“好痛!”她挣扎着,猛然惊醒过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幽黑深沉的眼睛。
  竟然是……裴予陌!千寻完全呆住了,愣愣地瞪着面前这个男生。他坐在她床头的椅子里,不复平时傲慢不羁的样子,显得有些憔悴,还有几许担忧。“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从他掌心抽回自己的手,尴尬地问。“你从楼梯上摔下来昏倒了,是我送你来医院。”他的语气异常温柔,“宋嫂去帮你办住院手续了。”
  “住院?”千寻顿了顿,说,“我现在已经清醒了,为什么还要住院?”
  “因为……医生说你流血太多。”裴予陌盯着她,慢吞吞地说,脸上的神情很怪异。
  千寻呆了呆,脸迅速胀红。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因痛经昏倒,12岁那年上体育课时,突然腹中绞痛,痛至满头大汗,一下子晕倒在地。醒来时已躺在家中床上,母亲坐在床边,神情淡漠地说:“你来了月事,是大人了。”
  这会儿,坐在自己床边的却是一个男生。千寻又羞又窘,不好意思再开口。而裴予陌也沉默不语。一时间,屋内很安静,安静得只听见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走动。千寻抬头看了一眼,已经是凌晨五点!难道他昨晚守了她一夜?“我没事了,你回家去吧。”她有些过意不去,低声说,“你上午还要上课呢。”
  “我可以请假,没有关系。”他轻描淡写地说。千寻诧异地扬了扬眉,面前这个人确实是裴予陌吗?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善良热心?
  “可是,我有关系。”她口气生硬地说,“我跟你又不熟,你呆在这里,我很不方便。”
  裴予陌的脸色顿时为之一变。他久久地瞪着她,瞳孔在一点点收缩,然后勾起唇角,露出平时那种讥讽的笑容:“你的意思,是要赶我走吗?”
  “你和季滟一伙的,我不想看见你。你赶快走吧!”
  “孟千寻,如果你下次再出什么事,可别想要我帮你!”说完,他转身打开门,很快走了出去。
  千寻盯着那扇迅速合拢的门,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她并非不识好歹,故意要赶走裴予陌,只是和他在一起没有话说,特别是他那一对深黑如井的眼睛,让她很不自在。千寻在医院住了5天才出院。季安澜闻讯从香港赶回来,狠狠训了季滟一顿。季滟虽然性情顽劣、霸道任性,但也害怕闹出人命,不得不有所收敛。一场劫难之后,千寻因祸得福,搬回二楼的卧房居住,过了一段太平日子。
  她终于读完了母亲的日记,苏缇和季安澜之间的感情纠葛,渐渐明晰起来。
  苏缇刻苦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她到俞氏集团下属的一家广告公司应聘,面试的考官正好是当时任广告公司经理的季安澜。
  季安澜不但认出了她,还将她聘为自己的秘书。
  自从第一次在街头偶遇,苏缇就爱上了这个温文俊挺的男人。
  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沉稳的气质和不俗的谈吐,使苏缇更加迷恋于他。
  苏缇在日记中写道:“每次走进季总的办公室,我的心底就生出几分雀跃的心情。他帅气英挺的样子,和我心中理想的恋人几乎完全重合。他这个人,工作起来很拼命,不苟言笑,处事积极果断。
  他这么年轻,只有三十出头,却沉稳而上进,受到董事长的器重。据说,他不久就要调到总公司,任俞氏集团副总经理。我总是忍不住回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他,和煦如春风的笑容,温柔多情的眼神。那样的他,与工作时严肃的他,截然两个样子。相同的是,一样都深深吸引我。”……“和其他职员相比,季总对我好像有点不一样。他常常用一种迷惘而忧伤的眼神看着我,当我发现时,他又连忙避开。我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不懂,他从不嫌烦,非常耐心地给我指导,使我越来越坚信,他对我也有着和我一样的感觉。”遇见季安澜,是苏缇一生中的幸运,也是最大的不幸。单纯懵懂的苏缇不知道,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季安澜之所以能位列总公司的高层,是被俞氏集团董事长慧眼相中,即将成为他的乘龙快婿。同年十月,他和俞董事长唯一的千金俞梦瑶喜结连理,同时升为集团副总。
  苏缇一下子坠入了痛苦的深渊,虽然他们两人从未表白过,但她对季安澜已经用情很深。
  苏缇决定离开季安澜,她从广告公司辞职,到了N城的另一个区,避免与他相遇的任何机会,甚至连手机都换了号码。但一年后,季安澜还是找到了她。在自己租住的小屋旁,苏缇看着季安澜一步步走近,看着他消瘦憔悴的脸、黯淡无光的眼神,她突然有一种飞蛾扑火的冲动。苏缇扑进了他的怀里,那个她梦寐已求的怀抱。从此,他们开始秘密地同居。季安澜在郊区为苏缇买了房子,每个周末都和她共度。
  季安澜从来不隐瞒苏缇,虽然他和妻子感情淡漠,但他不会离开她。他的事业、他的生活,已经与她密不可分。而苏缇是他难以抗拒的诱惑。他爱她,却不能娶她,他只能给她一份爱情和温暖舒适的生活。一切都是注定了的,苏缇注定是被牺牲的那一个,被世人不齿而唾骂的那一个。
  不久,苏缇怀上了季安澜的孩子。她既惊又喜,两人商量后,决定留下这个孩子。因为这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为了照顾怀孕的苏缇,季安澜下了班就守在她身边,以种种借口搪塞着他的妻子。然而,俞梦瑶还是知道了。突然有一天,她出现在苏缇的面前,妆容精致华贵。面对季安澜的妻子,苏缇感到心虚和愧疚,毕竟自己是一个不光彩的“第三者”。苏缇当天的日记写得很详尽:“当季安澜的妻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惶恐、心虚,而且,第一次觉得羞耻。虽然她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甩我耳光,但我从她的眼神中读到了轻蔑和不屑。
  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女人有种特殊的气质,她并不美丽,至少没有我美丽,但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气度逼人,自有一种优雅。我在她面前,显得何其渺小、卑微!她开门见山,说她并不爱季安澜,他们是政治联姻,各取所需。但是,我的存在,对她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更让俞氏集团名誉受损,她今天来找我,就是希望我能离开季安澜。
  “季太,你既然不爱季安澜,为何不放他一条生路?”我坐直身子,把心一横,“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哦?”她冷笑,“你是爱他这个人,还是爱他的钱?”我知道她看不起我,但是她不能侮辱我的感情。“我和季安澜在一起,绝不是为了他的钱……”
  “未得温饱,何谈情爱?”她嗤之以鼻,“你们的爱情再伟大,在外人眼中,你也不过是被人包养的二奶、情妇,无名无分,见不得光。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沦落至此,连我都为你感到羞耻!”
  好厉害的一张嘴,简简单单几句话就击中要害。我自惭形秽,无言以对。
  “苏缇,你不要做梦了!季安澜是不可能和我离婚的,他又不是傻子,怎会为了你牺牲自己的事业和前途?像你这样的打工妹,除了年轻美貌,一无所有,在N城要多少有多少。你能给他什么?你又拿什么来和我比?”我始终无法开口,她的话,像一把利刃,深深地刺进我的心。
  “女人的青春有限,特别是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浪费在有家室的男人身上,岂不可惜?不如拿到一笔青春赔偿费,回老家去,找个安份的男人嫁了,不比当人家的情妇强?”她说着,就把支票簿取出来,签好了,递给我。
  我一看,上面的数字是30万。想起言情剧中的情节,我应该一把撕掉那张支票,狠狠扔到她脸上去。但是,我什么也没做,只是把支票还给他,说:“季太,你太低估我了。我怎会为金钱出卖自己的爱情?除非季安澜不再爱我,否则我不会主动离开他。”她的脸上竟无一丝愠色,把支票收好,徐徐站起身。
  在离开我的房间前,她信心十足说:“没关系,我先替你保管。总有一天,你会把这张支票拿回去的。”
  这件事,苏缇没有告诉季安澜,他一直蒙在鼓里。苏缇的腹部日愈隆起,她憧憬着自己的孩子,有一张和季安澜一样五官深邃的脸,但皮肤要像自己。她隐隐希望能生个儿子,因为季安澜已经有了一个两岁的女儿。就在苏缇临产的前一个月,突然接到家里的加急电报。她母亲心脏病恶化,被送进了省城医院。医生说必须施行换心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但是,需要30万元手术费。
  30万元,对一个打工妹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学。但对于家财万贯的俞梦瑶,只是赶走情敌的一个筹码。母亲的生命和自己的爱情,苏缇选择了前者,她接受了俞梦瑶的30万元,并向她承诺——彻底从季安澜身边消失,今生今世都不再与他相见。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约定。苏缇带着尚在腹中的孩子离开了N城,离开了季安澜。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在千寻朦胧而遥远的童年记忆中,得以延续。苏缇回到湖南老家,生下了千寻。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她背负着世俗的恶名,独自抚养女儿,与日渐苍老的母亲相依为命。千寻4岁那年,外婆还是撒手人寰。那颗花费30万元得到的心脏,只让老人在世间苟延残喘了4年,却让苏缇失去了她这一生唯一的男人。母亲去世后,苏缇带着千寻搬到柳镇,身子却越来越弱,无法出去工作。季安澜费尽周折,打听到了苏缇的下落,他到柳镇看望苏缇母女。苏缇不肯见他,因为她不能违背对俞梦瑶的承诺。
  季安澜痛苦但是无奈,他了解这个女子,外表看似柔弱,性格却很倔强。只要是她决定的事,从来不会轻易改变。季安澜回到N城,每月定期给苏缇汇款,作为女儿的抚养费。最后这一段,是老赵告诉千寻的。身为季安澜的私人司机,他很早就认识苏缇,对她充满同情。
  “是个漂亮的好女人,可惜,红颜薄命……”老赵在千寻面前感叹地摇头。
  
  秘密
  季安澜果然是千寻的父亲,虽然他不肯认她。很奇怪,千寻并不怨恨他。也许对女人来说,爱情是她的全部;但对男人来说,只是他生活的点缀。
  当年,季安澜不会为了苏缇与俞梦瑶离婚。现在,更不会为了她这个私生女,破坏自己至少表面看上去幸福和美的家庭。苏缇早就看清楚了这一点,才要千寻远离爱情。她在日记的最后一页写道:“为了爱情,我牺牲了尊严;为了亲情,我又牺牲了爱情。如果我生的是个女儿,希望她以后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不要像我这样多情。”母亲用藤条狠狠地抽她,那些伤痕带给千寻的不仅有痛楚,还想教会她如何成长。
  但是,成长中的缺憾却是无法弥补的。
  小时候,别人有父亲而自己没有,千寻觉得很自卑。在放学的路上,看到别的小女孩紧握父亲的手,一脸幸福的表情,总是羡慕得不得了。千寻想知道,在父亲怀里撒娇是什么样的感觉,握住父亲温暖的大手是什么样的感觉,甚至叫出“爸爸”两个字是什么样的感觉。可惜,这一切只能在梦里追寻。现在终于有父亲了,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还是不能大声地叫一句“爸爸”。
  每每,看见季滟和父亲无拘无束地嬉戏,千寻心里便会生出一种蛰痛。
  而这种时候总是特别多。季滟经常故意当着千寻的面,向季安澜撒娇,提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得到满足,便会大叫着“谢谢老爸!”,扑进季安澜怀里,一边挑衅地瞪着千寻,脸上满是得意。
  这个周末的晚上,季滟想买阿迪达斯的球鞋,季安澜一口答应,她满心欢喜地扑入父亲怀里,双臂环着他的脖子,嘴里娇声嚷:“我就知道老爸对我最好了!”季安澜看了坐在沙发上的千寻一眼,扯开腻在怀中的女儿:“瞧你,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了,还在老爸怀里撒娇,都不知道难为情!”
  “哪怕我长到五十岁,你还是我的老爸啊!”季滟故意加重语气,“我一个人的老爸!”
  千寻强迫自己的目光盯着电视屏幕,表情淡漠疏离,但她的心却很痛,那种羡慕甚至嫉妒的心理,怎么也克制不住。
  “幼稚……肉麻当有趣!”身边传来一声不屑的轻哼。
  千寻微微转头,触到了裴予陌的眼睛,里面的嫉妒居然一览无遗。原来,大厅中有这种酸涩情绪的,不止她一个人。
  是了,裴予陌才是一个真正的孤儿,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俞梦瑶夫妇待他再好,也代替不了父母的关爱。
  那一刻,千寻又觉得自己很幸福,毕竟父亲还在身边,她能天天看见他。而对裴予陌来说,尘世中再也没有父亲为他遮风挡雨。没有了父亲,才知道有个父亲是多么的幸福!这样一想,千寻的目光中不由自主地带着一丝柔情和怜悯,方才那种刺痛的感觉,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裴予陌愣了一愣,这是第一次,他从她的眼中读到了表情。那双乌黑澄澈的眼睛,从他看见它的第一眼,就是波澜不惊。淡漠的神情,低垂的眉眼,那样安静,那样拘束,千寻不像季滟,完全没有少女活泼天真的气息。他讨厌她的苍白消瘦,也讨厌她超出年龄的沉静和淡定,却忘不了她溜滑梯时的不羁与活力,还有那轻松的笑容,犹如昙花一现,灿烂无比,以后他再也没在她脸上看到过。
  野性开朗的,恬静乖巧的,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她?这和她如谜的身世一样,让他难解。
  就这样,裴予陌成了季滟的“帮凶”,和她一起,讥笑千寻的土气,对她排斥、冷落,不友好,恶作剧甚至陷害。
  那天傍晚,就是他偷偷溜进千寻房间,将季滟的项链藏在衣橱里面。
  可是,当裴予陌栽赃成功,看到千寻被俞梦瑶奚落,遭季滟辱骂时,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他站在二楼楼梯口,看着她一步步拾阶而上,表情依然平静,只是脸色微微发白。
  走到楼梯拐角处,她发现了他的存在,笔直站立,仰起的面孔,是仿若透明的洁白,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静静凝视他。
  他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一双眸子,纯黑,没有一丝杂色,像是透明的黑水晶。
  在这双眼睛面前,他感觉到自己的浮躁,还有一种被看穿的心虚感。
  这个女孩冰雪聪明,早就识破了这是一个圈套,却不辩解,不揭穿,也不替自己叫屈。她的内心深处,有着不为人知的骄傲和坚强。
  千寻越是沉静,裴予陌就越是良心不安。
  尤其宋嫂在他面前唠叨地下室太冷,千寻冻得双脚冰凉时,他觉得自己“助纣为虐”的行为很卑鄙。
  裴予陌以要上晚自习为借口,不肯回季宅,只为避免见到千寻。那天晚上,他推开季宅的门,看到千寻浑身是血地躺在地板上,惊诧的同时,还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眼前出现的,不只是千寻,还有自己的父母。
  他们躺在地上,浑身鲜血淋漓,脸色苍白如纸。年仅十岁的他,哭喊着扑上前去,却被大人们拼命拉开。表姨俞梦瑶紧紧捂住他的眼睛,颤抖地说:“不要看,可怜的孩子,不要看!”但那惨烈的一幕,还是深深地留在他的脑海中,每每在午夜梦回时,将他惊醒过来。他双手抱膝,独自坐在黑暗中,面对一屋子的孤寂,一直坐到天亮。那个深夜,他也是坐到天亮,却不再感到孤寂。因为有一个人,比他更柔弱无助。
  昏睡中的千寻,唇角微弯,眉目安然,突然大叫:“妈妈,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守在床边的裴予陌,心弦蓦地一震,这句话何等熟悉,他在梦中也常常这样叫着醒来。
  他握住她在黑暗中摸索的手,试图给她一丝安慰和温暖,她却喃喃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
  林熙阳,是个男孩的名字吧?他想着,胸口涌起一股莫名的心绪,又酸又苦。
  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嫉妒”。
  以后的日子,千寻还是对他很疏离。而他也一如既往,脸上是淡淡的嘲讽和冷冷的漠然。但暗地里,关注的目光却每时每刻跟随。
  今晚,对于季滟的表现,裴予陌嗤之以鼻。
  这个骄纵傲慢的大小姐,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她的行为不但幼稚,而且非常可笑。但是,千寻还是受了伤。她的嘴唇紧抿,眼睛死死盯着电视屏幕,却掩饰不了内心的痛苦和脆弱。再怎么坚强独立,到底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十四岁……她比季滟还小两岁,性格却如此迥异。
  一个冷静自持,一个飞扬跋扈,她们到底是不是姐妹……同父异母的姐妹?千寻从沙发上站起来,起身往楼梯上走。
  季安澜立时察觉,关切地问:“怎么,千寻你就上楼睡觉?电视还未演完呢!”
  “我困了,不想看了。”她说着,依然往前走。
  身后,季安澜的目光带着疼爱、怜惜,还有歉疚。
  这一幕落在裴予陌的眼中,不觉有些惊讶,在这以前,季安澜是很少关注千寻的。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让季滟意识到了自己的危机,才刻意表现“父女情深”吧。
  果然,季滟立刻不高兴地撅起嘴,抱怨地说:“老爸,你这么关心她干什么?人家又不领情!你有时间,还是多关心关心我这个亲生女儿!”季安澜皱皱眉,脸上不易察觉地掠过一丝痛楚。
  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去睡了。”大厅里只剩下季滟和裴予陌,不等季安澜上楼的脚步声消失,季滟就顺势靠在裴予陌身上,娇憨地说:“陌哥哥,你终于肯回来,人家都想死你了!”裴予陌轻轻拧了拧她的脸,用一惯玩世不恭的腔调说:“你若真的想我,应该是为伊销得人憔悴,怎么脸上尽长肉?瞧,都快变成双下巴。”
  “没办法,人家是天生的娃娃脸嘛!其实脸上肉乎乎的,比较可爱。
  谁像那个孟千寻,巴掌脸,尖下巴,瘦不拉几的,一副刻薄短命相,我看她活不过……”她还未说完,就“哎哟”叫了起来,一把推开裴予陌,说:“你怎么了?拧得人家这么疼!”
  “季滟,我劝你还是积点口德。在背后诅咒别人,是会遭到报应的!”季滟觉得自己已经遭到报应了,因为她从未见过裴予陌这样的眼神,沉痛而愤怒,定定地望着她,目光冷如寒冰。
  
  夜宴  
  衣香鬓影,笑语喧哗。
  2月16日是俞梦瑶的生日,季宅举行了家庭晚宴。借着为俞梦瑶庆生的名义,宴请N城的政界名流商业巨子,为俞氏集团笼络人心,融洽关系。
  大厅里人声鼎沸、珠光宝气、花团锦簇。
  季滟像只花蝴蝶,满场乱飞,谈笑风生,顾盼生辉。她是个喜欢热闹、爱出风头的人,今晚打扮得花枝招展,周旋于客人们中间,虽然年纪尚幼,但派头已经十足,几位阔太太围着她,夸赞她不愧为俞梦瑶的女儿,气度高华,明艳动人,季滟更加得意,笑得前仰后合。
  而裴予陌也颇受人关注。他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Armani西装,在平日冷峻邪魁的气质中,又增添了几分尊贵,再配上一张俊美非凡的脸,成为全场女孩争相瞩目的焦点。不过,他浑身散发着高傲和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又让人不敢靠近,只能远远旁观。
  “这个男孩是谁?帅呆了,”一个女孩碰了碰傅盈盈的胳膊,“也酷毙了!”
  傅盈盈丢给她一个白眼:“你真是孤陋寡闻,他是季滟的白马王子,和她青梅竹马的表哥。”
  “哦,原来他就是陌少爷啊!”那女孩恍然大悟,一边痴痴地呆望着裴予陌,一边感叹,“果然名不虚传,难怪我们季大小姐对他如此着迷,如果是我,我也会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不,西裤下!”
  “花痴!小心流鼻血哦!”傅盈盈嘲笑同伴,“你没有机会了,他是属于季滟的。”
  女孩再定睛打量了裴予陌一会儿,摇摇头:“那可不一定,你看他从开始到现在,眼睛都没有停留在季滟身上,一副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样子。我猜他的心另有所属。”傅盈盈瞪了她一眼:“这话千万不要让季滟听见,否则她会大发雷霆,从此与你绝交!”
  正说着,季滟已经摆脱那群阔太太,向她们走来,高声地招呼:“盈盈,快过来!你看我这件晚礼服好不好看?”傅盈盈忙拉着同伴迎上前,浅笑嫣然:“季家大小姐终于有空搭理我们了!”女孩回眸一眼,看见裴予陌斜靠在一根雕花柱子上,轻呷高脚杯中的红酒,一边心神不属地盯着二楼的楼梯口。
  整个宴会上,他都拿着酒杯,静静站在大厅一角,遗世而独立,像一位英俊孤傲的王子。
  他在等什么呢?女孩好奇地望向那架楼梯,螺旋形的木楼梯,古典的欧式风格。
  下一刻是否会有一位高贵的公主,穿着曳地长裙款款而下,艳惊四座?抑或,他等待的不是公主,而是美丽的仙度瑞拉,在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中,弯腰捡拾她遗落在楼梯上的水晶鞋。
  童话看多了吧?那女孩自嘲地摇摇头,却很想知道,谁会是幸运的灰姑娘?
  季宅的三楼,是两个独立而宽敞的房间。
  东侧的游戏室,里面有台球、麻将桌、牌桌之类,是季安澜夫妇招待宾客,游戏娱乐的地方。
  西侧的书房,三面墙都是高耸至天花板的书柜,整齐地排满了各种书籍,文史哲经,琳琅满目。
  楼下大厅人声喧哗,这儿却是一个安静的所在。
  千寻坐在书柜下面的地板上,抱着一本外国名著,聚精会神地读。
  在季宅,这种场合,这种宴会,她是必须回避的。
  晚饭由宋嫂端上来,一个人在卧房里用。
  千寻并不觉得委屈,或许早就习惯,也乐得清静。
  只是楼下传来的喧嚣声浪,让她不胜其扰,只好躲进三楼书房,闭门看书。
  不知不觉已近十二时,大厅的宴会已经散了吧。
  千寻放下书本,伸了一个懒腰,推开高大的落地窗,走到外面的阳台上去。这个阳台很宽大,白色雕花的栏杆,直伸向外面,视野开阔。
  千寻依在栏杆上,能看见不远处的大海,湛蓝深黑的一片,映着点点闪烁的星光。到N城这么久,千寻从来没去过海边,也没有人要带她去。一阵夜风拂面而来,她深吸了一口,似乎嗅到海洋的咸腥气息。和海风一起袭来的,还有沁骨的凉意。
  千寻只穿着单薄的白色棉布睡裙,不禁有些瑟缩。不能再站在这里吹风了,否则明天要感冒的。千寻正要退回房间,走廊上突然传来轻悄的脚步声,在书房的门外停下。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她一惊,本能地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己,顺势蹲下身,躲在落地窗的窗帘后面。
  虚掩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修长的身影走了进来。透过白色纱幔的缝隙,千寻看清来人的面目,竟然是裴予陌。深更半夜,他进书房干什么,也是来看书的吗?裴予陌目光环视了一下室内,很快发现她扔在地上的那本书,他弯腰拾起,一看封面,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
  他的眉毛轻轻扬起,唇角勾出一道诡异的弧线,然后,向阳台的方向走来。
  千寻紧张地屏住了呼吸。从她这个角度,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眼神中透露着恶作剧的意味。
  千万不要被逮住,否则他……虽然她不明白裴予陌要做什么,但凭直觉,她认定准没有好事,他一向都对她怀着恶意,不是吗?就在此时,门外响起一道沉郁的女声:“予陌,是你吗?我看见你上三楼。”
  脚步在距离落地窗几步远的地方停住。“表姨,我在书房。”裴予陌扬声答,转过身子,脸朝着走廊。千寻松了一口气,同时听出那是俞梦瑶的声音。果然片刻之后,俞梦瑶即出现在书房明亮的灯光下。她穿着一袭月牙白的丝缎礼服,脸上薄施粉黛,典雅华贵,贵妇的气势更显。只是面颊酡红,双眸迷蒙,似有醉意。“半夜三更的,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睡不着,想找一本书看看。”大概因为喝了酒,裴予陌的嗓音醇厚低沉,拥有金属般的质感。“予陌,你是否有心事?我看你一个晚上都不太开心。”俞梦瑶说,语气难得的温柔平和。她脸上的表情也是千寻没见过的,卸下了平日的严肃,亲切得一塌糊涂,还带着些微的宠溺。
  千寻看不到裴予陌的表情,只听见他说:“嗯。想到马上就要出国,心里有些不舍。”
  她听宋嫂说起,裴予陌考上了美国的圣约翰大学,只等签证办好,不日就要成行。
  “予陌,你一直都很出色,品学兼优,没有让表姨失望。如果你父母泉下有知,也会深感欣慰。”
  “表姨,予陌从小父母双亡,若没有你的好心收留,我只能在孤儿院长大,或者流落街头,沦为小太保。你们不但抚养我,还栽培我念大学。你和姨父的大恩大德,我将来一定会报答。”
  “我不需要你的报答,只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俞梦瑶蓦地提高嗓音,变得尖锐刺耳。
  “什么?”
  “从美国学成回来后,娶季滟为妻,成为俞家的女婿!”裴予陌并不感到吃惊,也许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只是低低地问:“为什么是俞家的女婿,而不是季家的?”灯光下,千寻看得分明,俞梦瑶脸上掠过一丝讥讽的冷笑,虽然稍纵即逝,却让人不寒而栗:“不,你只能是我俞家的女婿!”裴予陌不再说话。俞梦瑶神色有所缓和,温和地问:“予陌,你答应吗?”
  “终身大事,由表姨作主好了。”裴予陌一副可有可无的腔调。“你,”这回轮到俞梦瑶迟疑,“你是不是真心喜欢我们滟滟?”
  “季滟单纯可爱,而且又是富家千金,貌美如花,娇艳欲滴,谁会不喜欢呢?”他的语气慵懒而漫不经心。“季滟很漂亮,这是她唯一胜过我的地方。”俞梦瑶叹气,怔怔地瞪着裴予陌,那绝对不是长辈看晚辈的目光,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分明是痴迷和眷恋。“而予陌,你更是强过你父亲百倍!”
  “我父亲?”裴予陌的声音有些异样,“表姨和他很熟吗?”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像你现在一般大。”俞梦瑶说着,缓缓伸出手,抚上了裴予陌俊美的五官,“英俊挺拔,落拓不羁,浑身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很潇洒,也很男人……你和你父亲长得一模一样,简直就是他的翻版!”然后,她做了一个让千寻瞠目结舌的动作,把头凑上去,亲吻了他的脸。
  虽然那个吻只如蜻蜒点水一般,轻轻掠过裴予陌的俊颜,但让千寻无比震憾。她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以免惊叫出声。这,这,这实在太暧昧了!裴予陌却站着没有动,似乎被某种奇异的气氛镇住了。“所以,你爱上了他?”
  “是的,我爱他爱得发疯,却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我父亲说他不学无术,一事无成,不配作俞家的女婿,他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俞家的钱,只是看上我俞氏大小姐的身份……可是,予陌,你比他优秀,比他完美!我要让你受最好的教育,成为上流社会的精英,成为青年才俊,只有这样才配得上俞家的千金!”俞梦瑶说,语气激动,神情亢奋,双手紧紧抓住裴予陌的胳膊,手指如鹰爪般抠进他的肌肤,带来生生的疼。虽然他只有十八岁,但,那绝不是男孩子的手,那是一双男人的胳臂。千寻再次堵住自己的嘴,此时此刻的俞梦瑶,已不是印象中冷峻淡漠的贵妇,明眸炯炯,双颊灼红,那是一种生命欲望的强烈渴求。“表姨,你喝醉了。”裴予陌说,挣开了她的手,“我叫宋嫂上来,扶你回房。”
  “宋嫂!”子夜时分,季宅里万籁俱寂,他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才只叫了两句,宋嫂就匆忙出现,将醉意醺然的俞梦瑶扶下楼。目送两人离开,裴予陌关上了书房的门。千寻看不见,他双拳紧握,指甲深陷进掌心。和胳膊上一样,掐出深深的印痕。
  裴予陌缓缓地回转身子,漆黑的瞳仁散发着幽冷的光泽。“孟千寻,你可以出来了!”他对着阳台外,冷冷地说。  
  
  初吻
  孟千寻倏然一惊。裴予陌怎么知道她躲在阳台上,难道他有特异功能?目光具有穿透力?她从窗帘后面走出来,除了惊疑以外,更多的是尴尬,因为她无意中撞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
  裴予陌一定很生气吧?她内心忐忑,犹豫而不安的目光落在对方的脸上。
  白色的灯光下,裴予陌双手抱臂,斜斜地靠在门上,中长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漆黑的瞳仁,嘴角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眸子却是疏离而冰冷的。“你都看见了?”他口气淡然。“我……”她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有些难以启齿,“我……我不是故意要偷看……”
  垂落的刘海后面,裴予陌的瞳仁猛地收缩了一下:“所以,你看到了她吻我?”
  千寻迟疑片刻,还是点了点头,怕裴予陌难为情,她又补充一句:“我知道她喝醉了。”
  裴予陌沉默了几分钟,然后,突然就笑了,笑得邪气而不怀好意。“是的,她喝醉了,我今晚也喝醉了,整个季宅的人都醉了,除了你!”
  他猛地抬起头来,她看到了他眼底浓得化不开的悲哀,还有晦涩的痛苦。
  这种眼神,让千寻感到陌生和不知所措,只能嗫嚅地说:“那么,你早点睡吧!”
  “可是,我需要有人为我解酒!”说完,他就欺前一步,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臂。
  “你!你要干什么?”千寻惊惶失措,吓得脸都白了,从小到大,都没有男生碰触过她,“快点放开我!”裴予陌非但没有松手,反而将她拉到自己胸前。她徒然地挣扎,被他抱得更紧。
  他盯着她,眼睛幽深如潭。“今晚的一切,只有一种方法能让你忘记!” 千寻还未反应过来,他就俯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她脑子里“轰”的一声,像被什么点燃了一样,昏昏沉沉的,思维也乱成了一团。唯一的感觉,就是嘴唇上传来尖锐的刺痛,还有浓郁的酒气,蛮横地萦绕在鼻端,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是个梦吧?她衷心地希望,这只是一个可怕的噩梦!千寻的眼睛瞪得很大,他漂亮的五官放大了数十倍,却模糊一片,迷离在晶莹的泪光中。
  不知过了多久,裴予陌终于放开她,脸上依旧是那样懒洋洋的笑容。“孟千寻,我也让你尝尝喝醉酒的滋味!”千寻身子一震,猛地回过神——天啊,她被强吻了!被一个醉鬼强吻了……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硬把它逼了回去。不,她不能哭,尤其不能在他面前哭!
  “裴予陌,我恨你!”她说完这句话,就打开房门,跑了出去。一连串零乱的脚步声打破了深夜的静谧,但只一会儿,一切又归于平静。房门洞开,湿冷的空气涌了进来,充塞鼻腔胸臆间,让裴予陌感觉寒冷孤寂。酒精带来的狂燥迷乱,也随着千寻的离去而烟消云散。他整个人软下来,顺着门框滑落,跌坐在地上。难道是我错了吗?裴予陌将头埋在膝间,手指深深地插进头发里。第二天是星期天,不用早起去上学。千寻拖到十点钟才从床上爬起来,头还是晕乎乎的。她一个晚上都睡不安稳,噩梦连连。在浴室漱洗时,用了比平时多出两倍的牙膏,还是不能消除恶心的感觉。
  想想真不甘心,一个女孩子的初吻,应该是生命中最美好最珍贵的回忆,结果却毁在那样一个玩世不恭的男生身上!算了,他只碰到她的嘴唇,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吧!千寻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梳好头发,穿上白色高领毛衣和黑牛仔裤,鼓足勇气走下楼。还好,餐厅里只有宋嫂一个人。“千寻,昨晚没睡好吗?怎么你的眼睛肿肿的?”宋嫂关心地问。“哦,没什么。”千寻在餐桌边坐下,环顾了一下大厅,问:“其他人呢?都出去了吗?”
  “先生太太一早就去了公司,季滟小姐和陌少爷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好像是去办理出国的事情。”
  她方才放下心来,只要不见到那个姓裴的,她便觉得自由轻松。
  如果说以前是不愿见他,那么,现在是害怕见到他。虽然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他昨晚为什么会吻她?难道真的是因为他喝醉了酒?
  千寻在卧房里呆了一天,临近傍晚的时候,才到阳台上透口气,就看到院子里的水泥甬道上,季滟挽着裴予陌的胳膊款款走来。季滟穿了一件红黑格子的短大衣,红色的短裙,配黑色长靴,露出修长匀称的腿,显得青春朝气,又不失妩媚可爱。而裴予陌穿着米色薄毛衣,深灰色休闲裤,依然俊美颀长,两人站在一起,真正一对璧人。
  季滟的头倚在裴予陌的肩上,不知在说些什么,笑意盈盈,甜美娇憨,而裴予陌已经收敛起了昨晚的冷酷与狂乱,脸上挂着的是那迷人的微笑,恰到好处的温柔和体贴。突然,他仰起头,视线往二楼的阳台飘来。
  千寻立刻退后一步,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联想到昨日他在俞梦瑶面前说的话,内心感到恐惧:面前这个男生的城府远比她想象的深得多!
  其实,何止是裴予陌,经过昨晚的事情,千寻觉得,季宅的每个人,都戴着一副假面具,都在演戏!晚餐桌上,季安澜一副温文儒雅的长者模样,耐心地询问裴予陌留学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裴予陌回答得有条不紊,一边还不忘给季滟夹她最爱吃的炸鸡腿。
  季滟则一脸天真烂漫的笑容,嘴里娇嗔道:“好了嘛,陌哥哥,人家在减肥,不能吃这种油腻的东西!”
  “女孩子太瘦了,不好看,予陌也不会喜欢,是不是?”俞梦瑶盯着裴予陌,暗示的意味非常明显。
  裴予陌的筷子停了一下,嘴角的笑意加深:“嗯,女生还是有点曲线比较好。”
  “陌哥哥,你到了美国以后,会遇到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你会不会忘记我?”
  “当然不会。”裴予陌回答得非常爽快。季滟笑得更加灿烂,含情脉脉地回视裴予陌,眼光既清亮又温柔:“我一直都知道,陌哥哥对我最好了!妈妈已经答应我,高二就转学到美国去,你一定要等我!”
  “好,我一定等你!”裴予陌说,又给季滟夹了一块鸡腿。俞梦瑶目光炯炯地盯着两人,嘴角带笑,既慈祥又温和。千寻的眼前却浮现她昨晚醉酒的丑态,还有她紧紧抱住裴予陌,落在他面颊上的那个吻……恶心欲呕的感觉,再次涌了上来。她迅速放下筷子,用手捂住了嘴。“千寻?你怎么了?”季安澜忍不住询问。“我的胃不舒服。”千寻说,垂下了长长的睫毛,“有点想吐。”
  “严不严重啊?要不要上医院?”季安澜不无担忧地望着她,这孩子的身体一直不大好,苍白消瘦,上次还昏厥晕倒,医生说有严重贫血。
  “是啊,有病就要看医生。你要多吃点,长胖点,这么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虐待了你呢。”俞梦瑶平淡的语气,听不出是关心,还是讽刺。
  “没事,我上楼去躺一下就好。”千寻正好找机会离开餐桌,如果再多呆一分钟,她就会当场吐出来。
  裴予陌一直没出声,死死地盯着碗里的饭菜,拿筷子的右手却微微有些颤抖。
  她是讨厌在餐桌上看见他吧?昨晚他的行为,真的那么该死地不可原谅吗?
  睡到半夜,千寻被饿醒了,拧开床头的台灯,闹钟正指向凌晨两点。晚餐时,她食不下咽,只勉强扒了半碗饭,就匆匆离座。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夜里常常梦见自己在下楼梯,下着下着,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往下栽,心惊肉跳地醒来,发现小腿抽筋,疼得钻心。
  同桌聂琬说,她也会做同样的梦:“妈妈告诉我,这叫生长痛,说明我在迅速长高。”
  原来,成长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疼痛!身体的成长,是悄悄而不易察觉的。而心理的成长,却仿佛在一夜之间,是因为那个吻吧?那个她深恶痛绝,又很难忘记的吻,让她朦胧地意识到,现在的自己,和从前不一样了!她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过去的天真无邪,就像一张被墨水沾污过的白纸。
  肚子咕咕叫,喝再多的白开水也不顶用。
  千寻披上外套,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想到厨房去找一点东西吃。怕了吵到别人,她没有开灯,摸黑顺着墙角,一步一步向厨房挪去,“啪”的一声,餐厅的灯突然亮了。
  眩目的灯光,让千寻睁不开眼,待她好不容易适应光线,看到裴予陌立在餐厅当中,面无表情,眼神如冰。
  她莫名地觉得心慌,躲了一天,还是要和他单独碰面。
  千寻决定和从前一样,无视他的存在,迳直往厨房走。
  “你是不是饿了,想吃东西?”裴予陌突然问。
  她愣了一下,不搭理他,继续向前走,没走几步,右手腕猛然被人握住。
  “裴予陌,拿开你的手,不要碰我!”千寻回头,瞪着裴予陌。
  那明澈的瞳仁中,充满了怨恨和排斥,那么强烈的情绪,丝毫不加掩饰。
  他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手指僵硬,缓慢松开她纤细的手腕。
  “我只是想告诉你,餐桌上有蛋糕,是你最喜欢吃的草莓慕斯。”草莓慕斯,这的确是她最爱吃的,他怎么会知道?千寻心中疑惑,脸上却冷淡如常。
  “宋嫂知道你晚餐没吃饱,特意为你准备的。”裴予陌说,却咽下了一句,蛋糕本来放进了厨房冰箱,是他端到餐桌上的。
  今晚,他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半夜听到隔壁房间有响动,然后看到灯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
  “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
  “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不住问,“这么好管闲事?”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梦境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
  “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
  “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
  “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
  “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
  “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
  “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
  “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
  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
  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
  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
  “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
  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
  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
  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
  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
  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
  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怎么可能?
  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
  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
  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
  “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想想也是。
  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
  “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
  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
  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第二卷:归去来兮
  重逢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
  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
  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
  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MM?”
  “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
  “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
  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
  “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
  “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
  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
  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
  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
  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遥远而模糊的脸。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还是,完全忘记了我?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千寻: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
  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
  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
  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
  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
  “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
  “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
  “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传奇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
  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
  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M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了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心劳神。
  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到世上享福来的,季滟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她口含银匙出生,受父辈荫庇,可以天天睡至日上三竿,午饭前方才梳洗打扮,去做做美容、逛逛时装店。
  晚上,穿戴华丽,摇曳生姿地出席各种宴会派对。人生对她来说真像一场盛宴,唯一的烦恼,就只是如何去享受青春、谋杀时间。
  其实这也不算缺点,豪门富户多的是季滟这样的娇小姐,何况,她集财富、美貌和纯真可爱于一身,所到之处,都是众星捧月,赢来一片艳羡和赞叹。
  一个是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一个是娇媚玲珑的富家千金,在世人眼中,裴予陌和季滟堪称“天作之合”。他们的婚事,成了N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谈资。在俞氏企业内部,有人暗暗拿两人与季安澜夫妇比较。
  25年前,季安澜亦是难得一见的商界精英,他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再到美国研读了经济学硕士,回国后即进入俞氏集团,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得相当出色。他家世也不坏,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
  俞氏前任董事长在宴会上认识了季安澜后,便对他赞不绝口、倍加欣赏。半年后,季安澜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职升三级,一跃成为集团副总。论样貌,季安澜年轻时堪称俊男,俞梦瑶却算不上美女,只不过富家小姐有钱会打扮,那一份尊荣华贵,总能借助珠光宝气衬托出来。论人品,季安澜谦和有礼、儒雅温文,俞梦瑶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脾气,恃宠生骄,专横刻薄。
  当年,俞氏企业员工私底下议论,若不论身家,俞梦瑶实在是“高攀”了季安澜。
  25年后,同样的情况又落在了季滟身上。作为俞氏第三代,季滟虽比俞梦瑶美丽,却不及她母亲聪明能干;裴予陌虽然出身比不上季安澜,但他作风更大胆激进,回国短短数月,就做成几笔大生意,俞氏集团上下均公认他是个人才。“看来,裴予陌会成为第二个季安澜,不过,季滟对他崇拜倾慕、千依百顺,他的婚姻比季总要幸福得多。”
  “这可不一定。季太至少有本事才华,巾帼不让须眉,能助丈夫一臂之力,而季滟好逸恶劳,成天只知道玩乐,充其量只是个花瓶,美则美矣,一无用处。”
  “瞧你说的,人家是千金小姐,养尊处优,未嫁前享父母的福,出嫁后被丈夫宠爱。人生仅有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要那些才学做什么?”
  “现在是什么年代?二十一世纪了,女儿当自强。如果一味倚仗父母、依靠男人,这种女人,总有她吃苦的时候!”
  “我看你是妒忌人家好命吧,怎么就没摊在自己身上?不说别的,光是她那个才貌俱佳、人品一流的未婚夫,就让天下所有的女人眼红!”
  “是呀,每次在公司电梯里碰见他,我都会芳心乱跳,世上真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可惜他目不斜视,准备点说是目中无人。哇,既帅又酷,真正合本小姐的胃口,只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美男,却葬送在季滟那个小白痴手里,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谁叫人家是青梅竹马呢?你再惋惜也没有用!不要说俞氏那亿万身家,光是那一份两小无猜、朝夕相处的深厚情谊,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敌?”
  “虽然如此,我看他们性情并不相投,季滟是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而裴予陌却兴趣缺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席宴会。即使勉强到场,也是敷衍了事、草草应付。甚至是今天这个场合,他的笑容都很牵强,眼神落寞……”今天是什么场合?这是裴予陌和季滟的订婚宴,设在N城一家五星级酒店,俞氏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以及俞季两家亲友悉数到场,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好不热闹。勿庸置疑,整个大厅最最光彩夺目的,便是今晚宴会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身着笔挺西装,俊雅迷人,笑容满面,与众宾客频频碰杯,融潇洒不羁与沉稳睿智于一体,分寸拿捏得刚刚好,看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像个刚刚出社会的人,谈笑自如,火候恰当。比之裴予陌,季滟显得小家子气,虽然她的外表无可挑剔,高挑窈窕,妩媚动人,但她整个人几乎都吊在裴予陌身上,一双眼睛左顾右盼,如果看到有美女试图接近裴予陌,立刻射出警惕甚至敌视的光芒,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好在裴予陌见惯这种场面,并不以为意,反而时时关照未婚妻,不时停下来与她喁喁低语,显得专注而殷勤,简直是“最完美情人”的典范。他的笑容,哪里有一点点牵强?或许,在无人处,他的眼底会偶尔露出阴翳的神情,但不是现在。裴予陌的高超演技,千寻早就领教过。他永远懂得何种场合,该摆出何种脸色。大家都预言,裴予陌会成为俞氏的未来掌门人,商场上的事,千寻不太懂,但她知道,他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千寻坐在偏僻角落的沙发上,冷眼打量订婚宴上的众人。只是一个看客的心理,不会让自己介入其中。这场订婚宴,季安澜执意要千寻到场,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季家的一分子。俞梦瑶无奈作了让步,季滟则毫不在意,她今晚的整个心思都在裴予陌身上。杯中的饮料喝完了,千寻仍觉得口喝,大概是大厅里空气混浊的缘故,喉咙一直干涩。她还是不适合人多的场合。她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餐台前去。酒水和饮料很多,但她只喜欢一种,雪碧,更喜欢它的广告语:“晶晶亮,透心凉”。端了一杯雪碧,正要离开,没想到高跟鞋踩到自己的裙角,顿时身体一歪,朝一侧倾倒,她慌乱之余,连忙伸手去抓桌子,结果只抓到餐台上的桌布。只听“哗啦”一声,桌布上的杯子全都摔到地上,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听见声响,很多人都转头朝这里看,千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今晚出席这个宴会,根本是个错误!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非常不方便,更何况她还穿了一双细长的酒杯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结果还是闯祸了!
  季安澜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问:“怎么了?”
  “对不起,我不小心打翻了酒杯。”千寻解释说。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因为她打翻的酒杯当中,有高高叠起的几十只小酒杯,是预备订婚宴结束时,司仪往里面倒香槟,然后众人共同举杯,以示庆贺。“你怎么可以这样?”俞梦瑶不悦地蹙眉,大声喝斥,“简直是存心捣乱!”
  也难怪她会生气。本来就不想要千寻参加,现在她把订婚宴弄得一团糟,还打翻了酒杯,兆头很不吉利。“梦瑶,不要小题大做。”季安澜不忍千寻当众受辱,替她解围,“她又不是故意的。”
  众宾客都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有人开始猜测千寻的身份。
  “这个女孩子是谁?过去从来没有见过。”
  “生得这样标致,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俞家的亲戚吗?”
  “我看是季家的,季总很紧张她,自始至终都护着她。”……千寻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拾地上的碎玻璃。这时,一只男性的手臂伸过来,抓住她细瘦的手腕:“这里不用你管,交给酒店的服务生去处理。”千寻转过头,看见脸色凝重的裴予陌,和站在他旁边嘟着嘴的季滟。“对不起。”她再次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坚持留下来和服务生一起收拾残局。
  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从洗手间出来,在光线暗淡的过道上,看到了裴予陌。他斜靠在墙角,寂寞地抽着烟。泛黄的灯光自头顶幽幽照射,他的脸一半在光线下,一半隐在黑暗中,目光漠然,找不到焦点。她并没有停下脚步,从裴予陌身旁穿过,擦肩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潇洒地一弹烟头,站直身子,问:“你的手指还疼吗?”千寻怔了一下,心跳无意识地加快。表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
  “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
  “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
  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
  “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
  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
  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
  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
  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她很奇怪,总是独来独往,成天闷声不响,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时间,还是想想你今天怎么打发吧!”
  “你呢,又要去公司上班?”季滟终于转移了注意力,略带不满地说,“昨天才订婚,你就不能请假多陪陪人家?”
  “我也想啊,可是五一休了长假,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处理。”
  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忽而温柔缠绵,忽而热情如火,忽而又冷若冰霜,季滟越来越发现,裴予陌有些反复无常。但没有办法,她就是喜欢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
  时光定格在8岁的冬天。
  大年初二,一大早母亲告诉她,远房的表姨全家来N城旅游,顺带探亲。于是,她和母亲去火车站迎接从未谋面的表姨一家人。
  表姨非常漂亮,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白皙皮肤、精致五官,只是衣着朴素,不及母亲全身名牌,华贵典雅。表姨夫是个潇洒迷人的男子,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一口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连被人称作“靓仔”的父亲都被比了下去。有一对如此出色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肯定也不会差。
  季滟目光落到他们身侧站着的少年的脸上,就那一眼,万物顿时不复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以为是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五官俊秀到无法形容,站在淡淡的薄雾和晨曦当中,双眸晶亮,唇角微微上扬,笑得既慵懒又邪气。因为年龄相仿,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从小没有玩伴的季滟,对裴予陌十分依恋,竭尽全力去讨好他,甚至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也送给他。到表姨一家结束旅游,要返回上海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季滟更是哭着闹着不肯和裴予陌分开。大人们无奈,只得让裴予陌和她同乘一辆汽车。
  季滟永远记得那个寒风萧瑟,阴沉欲雨的日子。
  因为春运的火车票很难买,裴予陌父母决定改乘飞机。他们送表姨全家到机场,分乘两辆汽车,裴予陌父母坐在前面一辆,司机是俞氏企业的员工。裴予陌则和他们一家三口坐在后面一辆,由季安澜亲自开车。
  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司机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车撞向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惨剧发生在一瞬间,一场车祸夺去了裴予陌父母的生命。
  小小年纪,即遭遇生离死别,裴予陌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处于自闭状态,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常常在夜半惊醒,恐惧惊慌地尖叫:“姆妈,不要走!不要丢下陌陌一个人!”8岁的季滟不知怎么安慰他,陪着他一起哭泣,在原有的喜欢当中,又多了一份怜惜。
  当母亲提出要收养裴予陌时,季滟惊喜交加。
  她万分感谢上天的安排,让裴予陌留在自己身边,虽然他付出了失去双亲的惨痛代价。
  于是,裴予陌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和季滟上同一所小学。两人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他站在教室外面等她,引得过往女生竞相驻足。很快,裴予陌成了学校的名人,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还有罕见的迷人气质。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她们将一封封厚厚的情书递给他。裴予陌总是看也不看,就丢入垃圾筒。季滟高兴之余,嘲笑他不解风情。他从不予反驳,眼神淡漠。
  在外人看来,裴予陌近乎完美,季滟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只要他是裴予陌,只要他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即使他没有漂亮的五官,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迷人的气质,她还是一样喜欢。
  而这种喜欢,也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了早上起来看到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习惯了数学题目不会做的时候跑去向他请教,习惯了每天一回家就寻找他的身影,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邪气冷魅,更习惯了他温暖的怀抱和缠绵甜蜜的吻。
  她知道,这种习惯会陪伴她一生,直至天荒地老。
  季滟坐在沙发上,回味着那个吻,隐约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同。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烟草味道,经久不散。
  刚才发生的一幕在眼前回放——她昨晚喝了几杯红酒,早晨起来口干舌燥,下楼喝水时路过小厅,看到裴予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安静地抽手中的烟。
  不由叫了一声:“陌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
  裴予陌转过头来看她,眼神孤寂,还有一丝迷茫。她的心隐隐作疼,这样的陌哥哥是她没有见过的,如同孱弱的动物般,孤独无助,好似被全世界遗弃。季滟慢慢地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像她8岁那年做的一样。
  她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把他拥抱入怀,温柔地说:“陌哥哥,你要坚强。”
  裴予陌眼底掠过一抹痛楚的光芒。
  好半天,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然后,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扑过来,狂猛地吻住了她。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季滟激动得全身颤抖,紧紧地攀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浑身烧灼。
  如果不是千寻的出现,她早就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融化了……
  现在,裴予陌转身离去,小厅的气温骤然冷却。
  季滟才想起他以前不抽烟。
  她恍然发现,裴予陌虽然看起来从容淡定,落拓不羁。但其实车祸发生后,他不再开朗,变成一个内向静默的人,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
  
  生日
  6月5日,很平常的一个日子。千寻上午去教室上课,下午到图书馆看书。大阅览室里人很多,她坐在靠墙的位子,这儿是最僻静的角落,不易受人打扰。上过大学的都知道,除了食堂餐厅、小树林,图书馆的阅览室是恋人们约会的另一个场所。抬眼望去,四周全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只有千寻单身一人。看了两个小时,她从书本上移开视线,转头望向窗外,一个男生的背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穿着浅绿色背心,麦色的皮肤黝黑光亮,肩膀宽而厚实。他的对面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长发女孩,两人喝着同一个杯子里的水,窗外的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既甜蜜又温馨。
  她的思绪一下子飘远了,似乎又回到了14岁的那个黄昏。
  “嗨,美女,你在看什么?”
  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千寻蓦然回首,乐嘉嘉那张促狭的脸映入眼帘,旁边站着她的男友。
  “没看什么。”千寻回过神,淡淡地说。
  “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黑壮结实,体育学院一抓一大把!”乐嘉嘉冲男友眨眨眼说,“文凯,改天给我们千寻介绍一个!”乐嘉嘉的男友文凯正好是体育学院的,有一次他参加系际足球联赛,一不小心把球踢出了场外,球不偏不倚砸在观战的乐嘉嘉的脸上,倒霉的女生血流满面当场昏厥过去。
  惊惶失措的男生顾不得比赛,抱起她往医院冲去。
  乐嘉嘉醒来后,坚称鼻子被他砸歪了,自己毁了容嫁不出去,非要男生负责不可。于是,文凯负责到底,索性作了她的男友。
  在文凯眼中,千寻生得过于纤秀精致,直发,瓜子脸,白皙的皮肤,这样古典的女生,和大大咧咧的体育学院男生并不相配。
  “算了,我们学院没有哪个男生,配得上千寻,还是找个文学院的比较好。”
  “你们在说什么啊?”千寻有点懊恼,“我大学阶段不会找男朋友。”
  “幸好你是说大学阶段,否则,我以为你要独身主义呢。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独身,真是暴殄天物,不知多少男孩子会痛哭流涕!”
  乐嘉嘉仍在一旁揶揄她。
  “文凯,管管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她很聒噪吗?”千寻只得向文凯求救。
  文凯很有些受宠若惊,这是千寻第一次和他说话。以前他总认为她是不会开玩笑的,“冰山美人”般冷漠傲然,接触后才知道,其实她为人随和,和宿舍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包括他那像麻雀般吵闹的女友。
  “好了,嘉嘉,不要闹了。”文凯拍拍乐嘉嘉的头,“人家脸皮薄,不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很厚了?”乐嘉嘉立时瞪大了眼睛,“见色忘义的家伙,看到美女就找不着北了?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千寻才不会看上你呢!”
  “是,是,我是癞蛤蟆,只能吃你这只丑小鸭!”文凯嘻皮笑脸地说。唉!有个孩子气的女友,真够麻烦!
  这样一对活宝闹场,书是看不下去了。千寻只得收拾书本,拉开椅子离开。
  “千寻,不要走,我和你一起回宿舍!”乐嘉嘉撇下文凯,急忙追了出来。
  “文凯怎么办?”下楼时,千寻看了气鼓鼓的乐嘉嘉一眼,“你不会真的生他的气吧?”
  “没事,和他闹着玩呢!”乐嘉嘉偷偷地笑,满脸甜蜜,“我就喜欢看他着急赔不是的样子,这说明他很在乎我。”
  “也许,你对他不是那么自信吧?”千寻揣度地说,“否则,你不会用这种方法试探他是否真的爱你。”
  “千寻,你不懂。”乐嘉嘉敛去笑,露出忧郁的神情,“我不像你条件这么好,追求的男生这么多。我不漂亮,也没有特殊的才能,也不是什么名门豪族,我只希望有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男生陪在身边,希望他的眼里只有我。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文凯每一次看见你,眼中都是惊艳。知道吗?千寻,你不用说一句话,只要一个小小的眼神,就能让男人着迷至死。”
  “嘉嘉,”千寻微微有些不安,“你不要这样想,是你太敏感了。”
  “哪个恋爱中的女人不敏感,不会患得患失?除非她没有真正地爱过。”
  “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永远不碰爱情。”千寻认真地说。“但是,爱情到来的时候,你根本抵挡不住。千寻,你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冷静自持,只因为你的缘分还未到。”乐嘉嘉盯着她的脸,“你是一个外柔内刚、外冷内热的人,如果遇到你的真命天子,我相信,你的爱情会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千寻转头,直视着乐嘉嘉的眼睛,这个外表单纯活泼的女孩,其实有着深沉内敛的另一面。
  走进女生宿舍区,几个女生从楼梯上下来,经过她们身边,几句话飘到了千寻耳里:“看到那个男人没有?真的好帅啊!”
  “在大学里,很少看到这种类型的男人,硬朗而又帅气,还有他脸上那股满不在乎的神情,目空一切,又很忧郁,呵呵,像小说中的人物!”
  “他刚才不是向你打听,他找谁?”
  “哦,英文系的孟千寻。这个名字我倒听过,不知道她住哪间宿舍。”……千寻心中一紧,谁找她?会不会是他……她走上楼梯,看见一个人站在8号宿舍楼下,背倚着墙,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纹,斜睨着进进出出的女生。
  真的是他!可是,他现在应该在千里之外的N城,而不是出现在W大的宿舍楼下。
  她不由停下脚步,不愿意再走上前去。“帅哥!”乐嘉嘉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激动地说,“那边有个超级大帅哥!”
  乐嘉嘉嗓门本来就大,这样一嚷,那人的眼睛已经看向他们。千寻无奈,只得朝他走过去。到了近前,他慢慢直起身,脸色平静地看着她。从美国回来后,他的头发剪短了,五官更加俊朗醒目,比以往添了些沉稳坚硬的气质。面前这个男生,真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你……”千寻迟疑着,吞吞吐吐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到W城出差,顺便来看看你。”裴予陌懒洋洋地说,看向一边张大了嘴巴的乐嘉嘉,“不介绍一下吗?”
  “我叫乐嘉嘉,睡在千寻下铺的姐妹。”乐嘉嘉从惊艳状态中回复过来,抢着介绍,“千寻,这位帅哥是谁?”
  “呃……”千寻再三斟酌,方才轻轻地说,“裴予陌,我的准姐夫。”乐嘉嘉的嘴巴张得更大了,而裴予陌懒洋洋的神情不见了,瞳仁由浅转深,变得幽冷难测。
  “你们慢慢聊吧,我先走了。”乐嘉嘉觉察到了一丝诡异,赶紧告辞。好半天,两人都不说话,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视着。旁边路过的女生,纷纷回头看他们,目光中充满好奇和猜测,其中不乏暧昧。
  千寻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你为什么要来?”她艰难地启齿,有几分下逐客令的味道。“6月5日,你的生日,我不想要你一个人过。”千寻猛地怔住,抬头赫然撞见他的目光,还是那么深,像一口井,要把她吸附进去。
  她先是错愕,继而感觉慌乱。裴予陌,他不同于学校的那些男生,他身上有一种迷人而危险的气质,能让所有的女生心醉神迷。而且,他性格冷静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一旦订立目标就会执行到底。这种坚毅和冷酷,混合成一种奇特的魅力,使他出众、超凡、脱俗,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惯得他更加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而他的偏执、冷酷和骄傲,正是千寻深恶痛绝的。在他身上,她看不到一丝温暖,只感受得到阴郁。即使他是王子,她也不想做仙度瑞拉。就像母亲说的,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何况,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公主。“你记错了,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即使是,也和你没有关系。”千寻冷漠地说完,转身上楼。
  一走进宿舍,乐嘉嘉便扑了上来,一把抓住千寻的胳膊:“老实交待,刚才楼下那个帅哥,真是你未来的姐夫?”
  “当然。姐夫还有假的吗?”
  “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很特别哦。”乐嘉嘉眼里有淡淡的玩味,“深情款款,不像是看小姨子,倒像是恋人。”
  “你别胡说八道。”千寻走到窗前,悄然撩开窗帘一角。楼下的林荫小道上,裴予陌抱臂而立,静静地仰头望着这边。过往女生频频侧目而视,回头率百分之百。“人家千里迢迢跑到学校来看你,你干嘛这么冷淡?”乐嘉嘉很替帅哥抱不平,“即使是姐夫,你也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啊。”
  “嘉嘉,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千寻望着楼下那个帅挺的身影,目光变得沉静而悠远,“今晚七点约在樱花林见面。”
  
  隐私
  好像大家都想要男二早一点出现,我说过,他会露面的,但不是现在~~~~
  吃过晚饭,千寻返回8号宿舍楼,裴予陌居然还站在那里。夜色渐浓,灯火阑珊,他高大的背影看上去很落寞,却又那么固执。她走过去,冷冰冰地说:“裴予陌,晚上八点我们在樱花林见,我有话要跟你说。”
  看见他脸上惊喜交加的表情,她转身走开。那晚,千寻七点出现在学校后面的樱花林。文凯早就等在那里了,站在他身侧的男生高大健壮,笑容可掬,千寻看着有点眼熟。文凯介绍说:“他是唐弢,和我同寝室的哥们。这位就是英文系大名鼎鼎的孟千寻。”
  男生的脸庞在暗淡的路灯光下,闪着健康的黝黑光泽,浅绿色的背心,勾勒出壮硕的身形。
  千寻脑子电光火石间想到什么,脱口而出:“你不是有女朋友吗?”
  “文凯说要我帮忙,我就来了。”唐弢有些茫然地看着她,“原来是相亲!”
  千寻白了文凯一眼,文凯抓抓头皮,尴尬地说:“都怪嘉嘉,她在电话里没有说清楚。”
  “没关系,反正是陪我演一出戏。”千寻说,“就怕你的女朋友知道了,不太高兴。”
  “演戏?”唐弢立时双眼透亮,神色兴奋,“演什么戏?”
  “演我的男朋友。”她不流露情绪的,“你敢吗?”
  “这有什么不敢!”唐弢不甘示弱。千寻默默凝视着眼前这个男生,桔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他的五官镀上了一层金边。这是一个眉目英挺的男生,有浓浓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笑容灿烂,找不出一丝阴霾。从某个角度看,他和林熙阳真的很像。“那你要演像一点,不可以穿帮哦。”千寻笑着说,眼底有什么在闪闪发光。
  明眸似水,笑靥如花,唐弢诧异地瞪大了眼,她就是传说中那个阴郁冷漠、拒人千里的女生吗?
  文凯离开后,千寻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唐弢马上将胳膊勾过来,坏笑地说:“如果是扮情侣,你就要挽着我的手,否则一点也不像。”
  千寻脸上发热:“一定要这样?”
  “哪有男女朋友离得那么远的?”唐弢依然在笑,双眸灿亮,牙齿洁白。
  她心中一动,走上前,将手伸进他的臂弯里:“是这样吗?”
  “刚刚及格。”唐弢眨了眨眼睛,打趣地说,“如果再把头靠过来,就好了。”
  千寻尚在犹豫,他已经伸出胳膊,一把搂过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肩上。
  不知哪个方向吹来的夜风,轻轻撩起她的长发,撩起很多年前的某段记忆。她的身子不由泛起一阵颤栗。“你很害怕吗?”唐弢搂紧了她,在她耳旁低声地笑,“怕什么?难道你从未谈过恋爱?”
  他分明在捉弄她!千寻心下暗恼,待要用力挣开他,突然一眼瞥见裴予陌。
  他们身后不远处,他背脊挺直耸立在樱花树下,脸庞隐在斑驳的暗影中,安静得像一棵树。
  千寻全身僵硬,本能地偎向了唐弢。他敏感地意识到什么,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立即会意,他暗暗捏了捏千寻的肩头。她感激地冲他一笑。唐弢松开千寻的肩膀,执起她的手。两人手牵手走到裴予陌面前。
  “你就来了?不是说好了八点吗?”千寻问,口气淡得像谈天气。
  唐弢看见,樱花树下的男人身穿白色衬衣,挺拔的身躯,脸部线条刚毅锐利,嘴唇紧闭,神色波澜不惊。
  “他是你男朋友?”裴予陌的目光落到千寻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
  “是啊。来,我介绍你们认识。”千寻说,“这是唐弢,我的男朋友。这是裴予陌,我未来的姐夫。”
  “姐夫,很高兴认识你。”
  唐弢热情地把手伸过去,裴予陌却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说:“你和千寻是同班同学?”
  唐弢不禁一怔,匆忙缩回手,笑着说:“不是,我是体育系的。”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裴予陌再次发问,唐弢摸不着头脑,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嗯,6月5日,好象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千寻急忙插进话来:“唐弢!你好过份哪,连人家的生日都忘记了!”唐弢恍然大悟,作出一副懊悔的样子:“我真该死!这么重要的日子怎么能忘呢?千寻,你不要生气,我们现在就去买蛋糕,给你过生日!”
  “一个蛋糕就想打发我吗?”千寻用甜腻的声音说,“真讨厌啊你,没情调!”
  “要情调啊?没问题,我们去找一家餐厅,来个烛光晚餐!”
  “这还差不多!”千寻看着裴予陌,歉疚地说,“对不住,不能陪你了。你今天来得真是不巧。”
  “不能邀请我一起去吗?”他笑得不动声色。还真是老奸巨滑。千寻在心里说,表面上却装作腼腆害羞:“不太方便吧?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要二人世界呢!”
  “是啊,改天吧,改天一定请姐夫吃饭。”唐弢机灵地接下一句,笑着牵起她的手,走出裴予陌的视线,一步一步。一直走出校门外,千寻方才停下来,安静地说:“谢谢你,唐弢。”
  “孟千寻,你今晚的演技超赞!”唐弢笑声爽朗,“真没想到,W大的校花,竟然是个演技派高手。”这点演技,在裴予陌面前算什么?千寻仍然担忧:“你刚才差点露馅。”
  “我怎么知道今天是你生日?”唐弢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他是特意来给你过生日的吧?”千寻沉默不语。“对不起,这是你的隐私,我不该打听。”看到她的表情,唐弢才发觉自己的失言,冲她挥挥手:“再见,祝你今晚做个好梦!”
  “再见!”
  千寻低声呢喃,目送他的身影远去。
  他走出几步,突然又停下来,转过身:“我还忘了说,生日快乐!”
  她愣了一下,莞尔而笑。
  唐弢很可爱,和他在一起,完全没有烦恼,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地笑了。难怪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他和林熙阳很像。他们根本是同一类型的人。
  千寻看了看时间,八点不到。
  她走进学校对面的一家网吧,上了一个小时的网,逛了一会夜市,最后从一家音像店出来时,已经是十点多。裴予陌应该早就离开了。
  千寻慢慢走回宿舍区,拾阶而上。
  走到8号宿舍楼下,她左顾右盼,没有看见那个身影。
  她拍了拍胸口,同时在心里嘲笑自己:孟千寻,你到底怎么了?像是作贼一样,你又没有欠他的!手机铃声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
  她按下接听键,寂静的空气中,一个沉稳的嗓音幽幽地说:“孟千寻,为什么找一个不认识的男生来作你的男朋友?而且,你的演技真的很差劲。如何在恋人面前撒娇发嗲,你还是向季滟多学学吧!”
  忍了一个晚上,千寻不想再忍了。
  她冲着手机大叫:“裴予陌,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想陪你一起过生日。”电话彼端的他,心平气和。
  “我不需要!”她冷冷地说,然后坚定地把手机关了。
  “你需要的,因为自从你外婆过世后,再也没有人给你过生日。你四岁那年,外婆送你的生日礼物,那本《格林童话》,你一直保存到今天!”
  关了手机,声音依然在响。
  千寻惊吓地回头,路灯下重重的黑暗中,隐匿着一个绰约的身影。
  裴予陌竟站在她身后,不到两米的地方。
  周遭的空气潮湿而闷热,掀不起一丝风。月光如水一般清透。
  她立在原地,看斜倚在路灯边的高大男子慢慢走近。
  “千寻,我等你很久了。”
  千寻却一步一步后退,直到身子靠上冰冷坚硬的墙,才讷讷地问:“你……怎么知道?你偷看了我的日记?”
  “不但是你的,还有你母亲的。”
  裴予陌在她面前停住,身子微微前倾,左手抵上她身后的墙,目光自上而下,在她脸上逡巡。
  “你不叫孟千寻,你叫季浔。你是季安澜婚外情的私生女。”她没有说话,咬住了嘴唇,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他。“千寻。”
  他叫着这个名字,这个在梦里已经叫了无数次的名字,伸出右手,轻轻地掠过她鬓边的发。
  黑亮的发丝在他修长优美的手指间缠绕,他闻到她身上雨后青草一般的清香。
  这不是任何一款香水的味道,而是天然的体香,淡淡的,不夸张不奢华,就像她的人。
  闻惯了季滟身上浓淡不定、俗艳的香水味,只有这股纯净如水的暗香,能让他的心瞬间平静下来。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在季宅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怀疑。因为我表姨对你非常仇视,而姨父对你又百般维护。你到底是谁?和季家是什么关系?这个疑问一直在我的心底里盘桓。后来,表姨和季滟共同策划了那次陷害,我是实施者,从阳台偷偷进入你的房间,藏匿季滟项链的过程中,在枕头下发现了你母亲的日记,没来得及看,匆匆翻了几页,令我惊讶的是日记里的内容。等你从地下室搬回二楼后,我再次进入你的房间,像一个入室盗窃的小偷,快速地翻找着你的东西。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我找到你母亲的日记,很快就看完了。原来我的想法是对的,你果真是季安澜的私生女,季滟同父异母的妹妹……”
  “裴予陌,你是一个小偷!你有什么理由去偷窥人家的秘密?”她无法控制语气的颤抖。
  “只有一个理由,”他一字一顿,“孟千寻,我喜欢你。”
  裴予陌深吸了一口气,终于,终于,说出来了。
  他知道,如果今天不说,也许永远没有机会说。
  其实,他不说,她也知道,从看到那幅支离破碎被他一点点拼帖起来的画时,就隐隐约约猜到。但他的话,还是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深深刺入她的心脏,剜得人生痛。
  “可是,裴予陌,我不喜欢你。不,是我非常非常讨厌你!”
  没有声音。
  四周是死一般的沉寂。
  “我都知道。”半晌,他的嗓音终于响起,低郁而沙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这并不妨碍我去喜欢你,因为真正的爱情是无法伪装无法欺骗的。”
  千寻怔怔地望着他。
  没想到,向来倨傲冷酷的裴予陌,面对爱情,居然如此脆弱。
  她虽然不爱他,但也不忍心去伤害他。
  爱一个人是没有罪的。一贯坚硬冷漠的心,骤然软弱。
  她一声也不吭,只张大了眼睛,忧伤地看着他。漆黑的眸子,迅速蒙上一层浅浅的水雾。
  他心下一阵怦然,忍不住捧起她的脸,轻轻地吻住了她的唇。
  她柔软的身躯紧紧贴着他,带着清香的长发拂到他的脸上,一切氤氲得宛如梦境。
  月光从头顶淡淡地洒下来,裴予陌用嘴唇轻吮她温软的肌肤,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脖颈,湿热的鼻息喷洒在她的咽喉处,痒痒的。这一幕,他在梦里已经温习过千百遍。但是,现实比梦境更美丽,因为距离消亡,她真实地在他怀里。“千寻,”他抱着她,低低地说,“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那一秒,千寻脑海里浮现出季滟的脸。天啊,她在做什么?他们又在做什么?
  她一把推开他,愤愤地说:“裴予陌,不要说我不喜欢你。即使我喜欢你,也不会接受你的感情。你已经和季滟有婚约,为何还要来找我?你想脚踏两只船吗?”
  季滟。这是他不愿意碰触的名字。
  “你能不能不提她?”他淡漠而冷静地说。“不提她,就能当她不存在吗?”
  千寻的声音变得短促而锐利,“裴予陌,你为什么这样自私?谁都看得出,季滟是真心爱你的!请你别再来骚扰我,你该陪在她的身边。”
  “你也应该看得出,我并不爱她。”
  “可是,我也同样不爱你!”她立刻回敬。
  他颓然地垂下手,手指在身侧紧握成拳。她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一次又一次。按照骄傲的惯性,他定会给予还击。
  “你爱谁?”他冷笑地说,“那个叫林熙阳的吗?”
  这句话正中千寻的要害,她乍然一惊,随即生硬地说:“不用你管!”裴予陌已经知道明确的答案了,心中升起一种挫败感。
  “这次到W大来找你,我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你不理我,没想到你竟然弱智到找一个男生来扮你的男朋友。孟千寻,你不知道,这对一个爱你的男人来说,只会激起他的占有欲和好胜心,让他更不舍得放弃你!这恐怕是你这一生做过最愚蠢的事!”
  “裴予陌,你何尝不愚蠢?跑来向一个不爱你的人表白,只会让她更加厌恶你、痛恨你!”
  裴予陌的手指交缠在一起,指节泛白,生生嵌进肉里。良久,他说:“孟千寻,你真残忍!”
  “是的,我很残忍。所以,请你立刻从我面前消失!”她语气决绝。
  “好的,我会如你所愿。”裴予陌转过身,背对着千寻,一字一句地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无法忍受的,一种是爱情,一种仇恨。我如果得不到爱情,就只能选择仇恨!”
  千寻一脸惘然,不懂他在说什么。待她想问时,裴予陌却已经走远。惨白月光映着那个俊挺孤傲的背影,深灰色的影子拖在地上,拉得很长很长。她的心被死死地揪了起来,不知为何。
  
  流言
  中午的学生食堂,熙熙攘攘,人声嘈杂。餐厅靠东边的角落里,坐了三个人。乐嘉嘉将饭盒里的肥肉夹给文凯,一边问:“千寻,昨天那位帅哥……哦,你姐夫呢?”
  “走了。”千寻说。“这么快就走了?”乐嘉嘉黑圆的眼睛盯着她看,“他还真相信唐弢是你男朋友?”
  千寻淡淡地扫了文凯一眼:“你问文凯。”
  “穿帮了。我忘了和唐弢说,昨天是千寻的生日……”文凯挤出不自然的笑容。
  “真笨啊你!”乐嘉嘉埋怨地说,“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一点用都没有!”
  “这事不能怪文凯。”千寻的眉轻拢了起来,“是我不好,不该弄巧成拙。”
  “不过,也算认识了一个朋友。”文凯笑嘻嘻,“唐弢对千寻的印象不错,夸她是清纯可爱的女生。”
  “真的?”乐嘉嘉眼睛一亮,随即又惋惜地叹道,“可惜,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听说长得很漂亮,号称艺术系的系花,叫……”
  “叶珊珊。”文凯补充说,“她和唐弢是山东老乡,青岛人,家境非常好,就是脾气有点骄纵。”
  “好像这个学校所有的美女,你都了如指掌!”乐嘉嘉一脸悻悻的表情。
  文凯连忙解释:“我和唐弢是哥们,他女朋友的事我当然知道。”
  “那你说,她有没有我们千寻漂亮?”乐嘉嘉挑衅地问,“气质有没有我们千寻好,性格有没有我们千寻温柔?”
  “她和千寻属于不同类型的美女,应该是各有千秋。”
  “废话!”
  “是你问我的嘛,我当然要实话实说。”……小两口斗嘴斗得不亦乐乎。千寻充耳不闻,专心对付碗里的米饭。突然,一道清脆的女声自他们头顶响起:“你就是孟千寻?”她抬起头,一个长发垂肩的女生站在餐桌前面,皮肤白皙,五官俏丽,只是表情不太友好,周身充盈着一股怒气。“我是。”千寻平静地点头。文凯闻声转过头来,不由得一怔:“叶珊珊……”叶珊珊没有搭理他,咬着嘴唇对千寻说:“你跟我出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
  千寻不疑有诈,慢慢站起身。谁知,人还未离开餐桌,叶珊珊就扬起右手,一记耳光狠狠地扇在她脸上。猝不及防,千寻白皙细腻的肌肤上,立时浮起五个鲜红的手指印。“哇……”
  四周扬起一阵惊叫。同学们完全傻了,来不及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作出任何反应,包括乐嘉嘉。还是文凯最先清醒,他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冲到叶珊珊面前,抓住她的手,问:“叶珊珊,你这是干什么,吃错药了?”
  “孟千寻,”她盯着千寻,声音尖锐而愤怒,“你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成天和男生们勾勾搭搭。怪不得你不谈男朋友,原来你是想要所有的男生都成为你的男朋友!呸!不要脸!”
  叶珊珊朝千寻啐了一口,她垂着头,没有说话。乐嘉嘉再也看不下去,她挡在千寻前面,大声说道:“叶珊珊,你才不要脸,平白无故地为何打人?”
  “孟千寻勾引我的男朋友,我当然要打他!”叶珊珊忿忿道,“昨晚有人亲眼看到她约唐弢在樱花林见面,然后又手牵手在校园里散步。”此话一出,四周又是一片哗然。旁观的人,大略摸着一点头绪,议论纷纷:“原来是孟千寻勾引人家的男朋友,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一点都看不出来,她平常不是挺清高的吗?”
  “这你就不懂了,越是外表看上去高傲的女生,骨子里越是风骚!”
  “听说她是个孤儿,被人家领养。没有爸爸,妈妈未婚生育,风骚也是有遗传的……”
  ……再听下去,简直会疯掉!乐嘉嘉霍然转身,对着那些人说:“你们统统给我闭嘴!”
  被她因激愤而胀红的脸色唬住,人群自动散开。
  几个艺术系的女生上前,说一些连哄带劝的话,将叶珊珊拖走。
  快要走出餐厅时,她却突然回头,嘴角扬起一抹冷笑:“孟千寻,有本事,你自己找个男朋友,何必学你妈妈作小三呢?”千寻的面孔在瞬间变得雪白,只剩两只眼睛分外幽黑。自始至终,她都一声不吭。她的沉默等于承认了叶珊珊的指控,大家看她的眼光,是同情兼鄙夷的。而对那位被人簇拥而去的女子,则充满敬佩,想为她鼓掌喝彩。
  乐嘉嘉非常不安,她暗暗对文凯使个眼色,两人走过去,低声说:“对不起,都怪我们……”
  千寻的手颤抖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这件事和你们无关。是我做错了,一开始就错了。”她注视着他们,缓缓地说,“反而是唐弢,我害他被女朋友误会。文凯,麻烦你替我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文凯的嘴唇动了几下,欲言又止。“好了,我吃饱了,先走一步。”千寻低头收拾桌上的饭盒,长发垂下来,遮住整个面颊。再抬起头时,乐嘉嘉清楚地看见她脸上的泪水。被她无声的哭泣震摄住,他们只能呆呆地看着她转身离开。高跟鞋纤巧细长的鞋跟,在光洁的地上敲击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像敲在乐嘉嘉的心上。
  “文凯,我觉得她好可怜。”她沮丧地说,“那个叶珊珊真是太过份了,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猜疑,还动手打人,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唐弢真够倒霉!”
  “都怪我,好心办了坏事!”文凯同样懊恼。出了餐厅,一直强忍的泪水,终于汹涌而出。千寻靠在走廊上,掩面而泣。那狠狠的一巴掌不是打在她的脸上,而是心上。
  已经历那么多事,她以为自己开始变得坚强,谁知道,曾经的伤痛还是这样猝不及防地将她重重击倒。暧昧的身世,像是一个诅咒,紧紧追随着她,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挣脱。
  “不要,孟千寻,你千万不要重蹈母亲的覆辙,成为第二个苏缇!”
  仰起头来,六月的太阳好毒,照得人头发昏。在这个郁闷的夏日午后,在炙热的空气中,她发下了一个重誓——今生今世,不管有任何理由,都不做第三者!叶珊珊大闹食堂餐厅,当众掌掴孟千寻的壮举,震撼了整座校园,也使孟千寻和唐弢的关系扑朔迷离,成为W大的流言中心。但流言止于智者。
  千寻想尽一切办法避免和唐弢碰面,而唐弢因为内疚和不安,当众澄清了事实真相,并要求叶珊珊向千寻道歉,否则就和她分手。
  叶珊珊迫于无奈,在学校的BBS上发了一封向千寻道歉的公开信。
  经过这件事后,千寻在W大的知名度“嗖嗖嗖”往上飙升,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她,所过之处,总有人指指点点。7月份,唐弢毕业离校,和叶珊珊一起回山东老家。临走前,他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拦下千寻,小心翼翼地对她说:“对不起。”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她说,带着歉意的微笑。他诚挚地望着她:“孟千寻,你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只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太晚了,否则一定能够成为朋友。”
  “其实,我们已经是朋友。”她平静地接口。“我今天晚上就回山东了。”他说,眼底有些闪烁的东西,分不清是欣赏,还是不舍,“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面。”千寻用手掠过披肩长发,半边脸颊被太阳映得绯红,双眸显得特别澄澈明亮:“祝你一路顺风。”他耸了耸肩,轻轻笑起来:“能在W大认识你,是我最大的收获,真的!”
  一股暖意自心底泛开来。她咬住下唇,凝视着他,像是点头,又像是摇头。相见恨晚,大概就是这种心情吧?
  像一对熟识已久的朋友,他们握手告别,然后各奔前程。有一些东西结束了,有一些才刚刚开始……这个暑假,千寻没有回N城。她以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为名,留在W城。除了在学校图书馆看书,她在一家超市卖场兼职,另外还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
  季安澜每月给她的生活费,她根本就用不完,大部分都存了起来。她打工不像别的家庭贫困的学生,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早日适应社会。下半年就升大四了,她该为毕业后的出路考虑。千寻不想成为寄生虫,永远依附于季安澜。走出死气沉沉的季宅,摆脱季家留给她的阴影,是她此生最大的梦想。而裴予陌不在她关注的范围之内。
  世界上许多事,原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季宅,这座豪华的宫殿,只属于公主季滟,连同住在里面的王子。
  
  婚礼
  9月29日,千寻回到N城,为了参加婚礼,季滟和裴予陌的婚礼。
  季宅甚至整个俞氏企业都在为这场豪华婚礼忙碌。婚期是早就确定了的,10月3日,据说是个黄道吉日。
  本来没有千寻什么事,季滟突发奇想,要她作自己的伴娘。
  千寻找不到理由推托,只得答应,并请假提前回家。
  9月30日,千寻陪季滟去试婚纱。
  那套婚纱是俞梦瑶在巴黎订做的款式,那些白的珠子全是人工绣上去的,很古典也很高贵。季滟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千寻有惊艳的感觉。季滟穿着洁白的婚纱,盘着头发,化着精致的妆容,像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光彩照人,亭亭玉立。
  原来,爱情真的能让一个女人如此美丽。
  她看了身边的裴予陌一眼,为什么他不肯一心一意地爱季滟呢?裴予陌也来试礼服。他本来就是模特架子,身高一米八二,颀长匀称,那套手工缝制的名牌西装,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千寻觉得他的味道很特别,穿休闲装时,显得洒脱不羁,而换上西装,又沉稳内敛,自有一种端然的高贵气质。
  撇开他阴郁的个性不说,如果单论外表和才华,确实称得上完美。
  “陌哥哥,你觉得怎么样?”季滟朝裴予陌微笑,征求他的意见。
  他走过去牵她的手,说:“你恐怕是我见过最美丽的新娘。”
  “陌哥哥,你什么时候也变得会恭维人了?”季滟把头埋在他肩上,撒娇地说。
  “因为你喜欢听恭维话,我当然要投其所好。谁要我即将成为你的丈夫呢?”
  “干嘛说得这么直白?”季滟嗔道,“你还是不会说好话哄人哦!”
  “我们还没有行礼,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裴予陌淡然地说,季滟却在瞬间变了脸色:“陌哥哥,你在说什么?”
  裴予陌从镜子里看了千寻一眼,她一迳垂着头,装作没有听见。他突然觉得意兴阑珊,耸了耸肩:“和你开个玩笑,何必当真?”
  季滟方才放心,却仍然抱怨:“你真吓了我一跳,这种事怎么能开玩笑?”
  当天,千寻帮季滟取衣倒水,一直当跟班。季滟为她也订了一套伴娘的礼服,千寻不肯试穿,说:“我穿什么无所谓,你才是婚礼的主角,大家关注的焦点。”季滟很是开心,兴冲冲地到里面去换下婚纱。裴予陌瞅着她进了试衣间,立刻转头看着千寻,低声地说:“你是不愿当着我的面穿伴娘装吧?”
  “裴予陌,”她的唇边泛起一丝冷笑,“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自以为是,把自己看得过高?这个世界不是以你为中心的!”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沉默了半晌,才克制而隐忍地说:“可是,我的世界却是以你为中心的。如果你愿意,很多事情都会改变。”
  “不要用这个来威胁我!”她冷冷地说,“你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和我无关!”
  “总有一天,你会为你今天说的话后悔!”裴予陌一边说,一边烦燥地去解西装的扣子。季滟出来时,他正好把领带从脖子上扯下来,将西装重重地扔在椅子上。“陌哥哥,你好像不太高兴?”季滟敏感地问,“是不是公司出什么事了?”
  “嗯。”裴予陌找到借口离开,“公司刚刚来电话,遇到一点小麻烦,我要过去看看,不能送你回家了。”
  “没事,你去吧!”季滟立即体贴地说,“我要老赵送我回去。”千寻冷眼旁观,却觉得很悲哀。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几乎等于零。季滟难道就看不出裴予陌的敷衍应付、心不在焉吗?一方面,她同情季滟,另一方面又非常痛恨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当天晚上,下起了秋雨。轻细而缠绵的淅沥声响,隔着落地玻璃窗,传入耳中。
  千寻睡得并不安稳,断断续续,做了很多梦。一会儿梦见自己坐在院子的树下,外婆迈着碎步过来,满是皱纹的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宠溺地说:“千寻,来,看外婆给你带什么生日礼物了?”
  “生日礼物?”她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模样,高兴地说,“千寻也有生日礼物了?”
  “嗯,以后每个生日外婆都给我们千寻过。外婆还要看着千寻长大、上大学、结婚……”千寻这才看清楚,外婆手里拿着的是一本簇新的书,上面写着《格林童话》,她正要伸手去接,外婆突然就不见了。
  即使明知道是梦,她仍然感觉到了自己的焦急,“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啊?”泪眼模糊里出现了一个男孩的身影,微黑的皮肤,疏朗的眉眼,声音正处在变声期,粗嘎难听。“你是谁?”
  梦境里的她,瞪着他问。
  “我是林熙阳,孟千寻,你不认得我了吗?”
  林熙阳?她恍惚地想着这个名字,突然间电光火石,心绪通彻澄明。
  “林熙阳!”她大叫着,朝他走过去,就要,就要触到他的衣角了,眼前却一片空白。和外婆一样,林熙阳也消失了……
  千寻张着嘴,猛地睁眼,四下里漆黑一团。她伸手摸了一把脸颊,冰凉的湿,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她慢慢地用手将那些水的痕迹揩干净。
  也许只有在梦里,她才能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吧?正要拧开桌上的台灯,看看现在几点了。有人来敲她的门。“谁?”她将踢开的被单拉近,盖住自己的身子。
  “我。”是裴予陌的声音,“你刚才做噩梦了么?”
  千寻屏住了呼吸,没有说话。
  门外沉寂了很久,才又响起声音:“千寻,你真的这么讨厌我?一点点机会也不给我?”
  她在黑暗中拢紧了被角。“我很奇怪,你为什么对季滟这么好?”
  “因为,她是我,姐,姐。”她绞着自己苍白的手指,“而你是我姐夫。”
  “如果不是呢?”他的声音在雨夜中沉溺得近乎温柔,“千寻,如果我不是你姐夫,你会不会对我有感觉?”他要干什么?悔婚吗?她心头一震,连忙说:“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对你有任何感觉。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那天晚上,在W大,你为什么又让我吻你呢?”
  裴予陌低沉地说,“我感觉得到,你并不像你说的那样排斥我。”
  她手脚冰凉,却始终沉默着不回答。不知过了多久,裴予陌才叹了一声,说道:“其实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你忘不了那个叫林熙阳的人,我承认,是他先遇到你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认为你们还能重逢吗?即使重逢了,你能够肯定他没有谈恋爱,还会在原地等着你吗?”
  裴予陌的这番话,像蝎子,狠狠地螫痛了她。她重又变得尖锐:“即使没有林熙阳,也不会是你裴予陌!”自此,门外悄然无声。骄傲如他,如何能够忍受她的一再羞辱和拒绝?虽然这样想,千寻还是有点惴惴不安。幸好接下来的几天,一直风平浪静。
  下了几天的秋雨,也跟着遁去。
  10月3日那天,天气出奇的好。阳光异常灿烂,将漂浮在空中的白云染成了血色,像漫天的红绸,一重一重铺天盖地。
  季宅一大早就被喜气萦绕,举家上下都非常兴奋与忙碌。
  千寻换上了伴娘的礼服,粉色的面料,正好衬她白皙细腻的肌肤。再涂上腮红和唇彩,站在镜子前面。
  她从来没有这样装扮自己。镜子里的女子,嫣红的双颊,玉雕般的鼻梁,整个脸孔透着光泽,美丽纯洁得像樱花瓣,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千寻出现在季宅大厅的刹那,全场都有惊艳的感觉。她像一个白雪公主,提着裙子一步一步从楼梯上款款走下来。主人和宾客都看呆了,尤其是裴予陌,满脸的惊和喜,爱慕毫不掩饰地流泄在眉梢眼底。随后出现的新娘季滟,纵是千娇百媚,粉面含春,也遮掩不了千寻的光芒。
  宾客当中,那些未婚的青年男子,争相打听千寻的名字,有大胆的,干脆直接跑到千寻面前套近乎、献殷勤。
  满场的喧闹,盖不住男人们压低了声音的议论:“没想到季宅还藏着这样一位美女。”
  “啧,真是个天仙样的人儿,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那皮肤粉嫩嫩的,真是爱死人了……”
  “那双眼睛才水灵呢,被她看一眼,魂都要被勾掉。”
  “不会是季安澜的二奶吧?听说他曾经金屋藏娇……”
  “看年纪,她最多二十出头,是他女儿还差不多。”
  “不可能!依照俞梦瑶的个性,怎么容忍得了一个私生女的存在,早就将她撵出去了!”
  ……议论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地融在了那一片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吉时已到,长长的一排喜车候在季宅门口。裴予陌牵着新娘的手上车,却从后视镜中看见,千寻在下台阶时不小心崴了一下,立刻有男子眼疾手快,跨前两步扶住她的纤腰。
  “谢谢。”千寻说,神色纵然是淡淡的,但眼中水光潋滟,让人有一种被淹没的感觉。
  那男子竟看得呆了,心怦怦然乱跳。他跑到一辆喜车前面,替千寻打开车门,微笑地说:“能否有荣幸和小姐坐同一辆车?”千寻并未拒绝,脸上依旧是礼貌的漠然。
  那男子已喜不自胜,赶紧坐进车里,“砰”地一声关上车门。那个男子,裴予陌认识,季滟的高中同学,亦是富家之子,外表称得上英俊,但风流成性,最是喜新厌旧。该死!千寻居然还让他上车,而且他那一双碌山之爪,一直都未离开她的腰际……
  裴予陌正满腔郁闷、妒火狂炽,毫不知情的季滟在旁边说:“周凌宇这小子是不是看上孟千寻了?看他那个殷勤样……”
  “就凭他,也配?”裴予陌用一种非常奇怪的声调说,然后冷笑起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季滟微微一愕,随即仰起脸庞冲他嫣然一笑:“怎么?你还在为他曾经追求过我的事生气?不是早就过去了吗?你为什么这么介意?”
  “是的,我非常非常介意!”他说,紧紧地攥着手里的白金钻戒,直到手心痛得麻木。
  这枚精致的婚戒,裴予陌要在教堂和新娘交换,是他给季滟的承诺。但它还未戴到她手指上时,却已经挫痛了他自己。
  
  真相
  季滟和裴予陌的婚礼是中西合璧的,仪式在教堂举行,婚宴则纯中式,设在五星级酒店。
  教堂是歌特式建筑。
  明亮异常的太阳,照着雪白色尖顶,耀人眼目。
  下了车,千寻站在太阳底下,仰着头,望向那惨白的光线,头有些眩晕。她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随着众人走进了庄严肃穆的教堂。
  圣坛上,高大英俊的裴予陌衬着娇媚动人的季滟,才子佳人,珠联璧合。千寻静坐角落,衷心地祝愿他们,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俞梦瑶的脸乐得像开了花,嘴角两边的肌肉都笑得有点僵硬。
  终于得偿心愿,季滟要嫁给裴予陌了,这个她从小抚养、精心栽培的优秀男子,只有他才配作俞家的女婿!为了今天,她付出了多少努力!
  眼角不由有点湿润,一句埋藏在心中许久的话,轻轻吐出:“裴昀轩,你看到了吗?我们还是成为一家人!”仪式正式开始,神父郑重地问裴予陌:“请问裴予陌先生,你愿意娶季滟小姐为妻吗?无论富贵贫穷、健康疾病,不离不弃,一辈子照顾关爱她?”
  没有如大家预期的那样,裴予陌爽朗地说出“愿意”两个字。
  他嘴唇紧闭,眼眸深幽而沉静。
  季滟突然感觉惶恐,一股寒意自心底泛起,使她轻微地抖瑟。
  神父讶异于新郎的沉默,只得提高嗓音,将刚才的问题重复一遍:“请问裴予陌先生,你愿意娶季滟小姐为妻吗?无论富贵贫穷、健康疾病,不离不弃,一辈子照顾关爱她?”
  裴予陌转头看了季滟一眼,脸上仍挂着笑,眼中却流露出一股陌生的冷冽:“我不愿意!”
  在阴森空旷的教堂,他的声音格外冰冷而清晰:“我不愿意!我不愿意!我不愿意!……”
  不,这一定是幻听!裴予陌不会这样说的,这个男子,这个她整整爱了15年的男子,他怎么可以这样伤害她?
  很长一段时间,季滟都害怕去回忆那个情景,如果可以选择失忆,她会把这一段从生命中彻底抹去,不留下一点点痕迹……
  喜庆的婚礼变成了一场闹剧,好像炎热的六月下了一场大雪,令所有的人没有一点思想准备。
  全场诡异的安静,一切都失了声。连经验丰富、见多识广的神父,都震惊得完全说不出话。
  许久许久之后,季滟才弹跳起来,浑身剧烈地颤抖。她瞪着裴予陌,喑哑地问:“你……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对不起!季滟,我不能娶你,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裴予陌斩钉截铁。
  “不,不能这么残忍。”坐在角落的千寻,手慢慢握紧,低声呢喃。
  “裴予陌,我恨你!”季滟的声音从喉咙深处迸出,直穿透肺腑,撕裂心脏。
  她猛地扬起手臂,甩了裴予陌一记耳光。安静的教堂,显得那个耳光特别的清脆。千寻清楚地看见,他右脸颊红肿起来,那一掌耗尽了季滟所有的力气。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裴予陌的脸孔因疼痛而扭曲,目光却依然镇定自若。
  “季滟,”他的嗓音不大,刚好让季滟听见,“我一直都在利用你。现在我的放手,是对你最大的仁慈!”
  季滟在顷刻崩溃。她发出刺耳的一声哭号:“不!”扯下头上的白纱,拔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然后不顾一切奔出了教堂。
  逃离,逃离。
  她只有一个念头:逃离。
  高跟鞋在地上踩出零乱的脚步。千寻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恐惧。
  “季滟!”她惊呼,追出去。刺眼的太阳光下,她看到季滟拦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裴予陌的当场悔婚,像一记响亮耳光,重重地扇在俞梦瑶的脸上。不但让她,也让整个俞氏集团名誉扫地、颜面尽失。宾客们叹息摇头,唏嘘着散去。回到季宅,俞梦瑶对裴予陌痛恨得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裴予陌,你怎么解释今天的事情?”
  “还需要解释吗?”裴予陌的唇角上弯,看不出是不是在笑,“俞梦瑶,你又如何解释15年前的那场车祸?”
  “什么车祸?”俞梦瑶像撞见了鬼,目光中充满惊恐。“你的记忆可真差劲。那场车祸,让我的父母在瞬间丧命,让我成为一个孤儿,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她躲开他的眼睛:“那只是一场意外。”
  “15年的那场车祸,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你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
  “裴予陌!”俞梦瑶大声喝问,浑身颤抖,“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你害死了我的父母!”裴予陌直瞪着她,原本漆黑的眼眸变得凌厉,几乎是咬着牙说,“俞梦瑶,你是一个心肠恶毒、心理变态、杀人不见血的女巫!”俞梦瑶全身一震,脸色惨白如纸,吞吞吐吐地吐出几个字:“你……你胡说八道!”
  “你为什么敢做不敢当?”裴予陌牙关紧咬,眼神充满怨恨:“我父母出事的前一天,你约我父亲在三楼书房见面,企图勾引他,想要跟他旧情复燃。我父亲拒绝了你,因为他不愿背叛他的妻子,我的母亲。所以,你就恼羞成怒,为了报复他当年抛弃你,竟然对我父母痛下杀手!”
  “裴予陌,”俞梦瑶脸紧张得近乎扭曲,“你,你怎么知道……”
  “你问我怎么知道?”
  裴予陌停顿了大约三秒钟,然后,嘴角抽动,发出歇斯底里的笑声,笑得泪水横流。
  “哈!哈!哈!我怎么知道……”
  那是一种令人颤栗的,自地狱传来的声音,震动屋宇,让俞梦瑶恐惧,季安澜震撼。笑声逐渐低弱下去,只剩下喘息:“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和季滟捉迷藏,就躲在落地窗的窗帘后面,你和我父亲的对话,我听得一清二楚!”他抬起被泪水濡湿的眼睛,盯着面无血色的俞梦瑶,哽咽地说:“当车祸发生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你是杀害我父母的刽子手!”
  就是那一天,他十岁的世界,在一瞬间灰飞烟灭,毁灭殆尽!
  季安澜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盯着父母血肉模糊的尸体,裴予陌小小的身子,剧烈地颤栗,脸色苍白,眼中盛满恐惧。
  “妈妈……爸爸……”变了调的童音,撕裂一般地响着,震摄住车祸现场的每个人。
  季安澜没有想到,在裴予陌童年的世界中,竟然隐藏着那样晦暗丑陋的一个秘密。他几乎可以听见当年那个十岁男孩心灵被击成碎片的声音。裴昀轩夫妇下葬后,裴予陌不再哭泣,他早熟而阴郁的眼神,已不像是十岁的小孩子。
  仇恨让他在一夜之间长大。“你有什么证剧,证明你父母是我害死的?交警当时已作过鉴定,那明明是一场交通意外!”
  俞梦瑶尖锐地反驳。
  “那是因为司机也在车祸中丧生。”裴予陌眼眸中有两团愤怒的火焰,熊熊燃烧,“他不但莫名其妙地丢了命,还作了你的替罪羔羊。我问过俞氏集团地下停车场的保安,他说你前一天晚上曾经进入过停车场。是你剪断了那辆汽车的刹车线!”
  “信口雌黄!”俞梦瑶的嘴咧着,扭曲难看,“请你拿出证据来!人证,物证都可以……”
  “那个保安很快就被你辞退了。地下停车场装有摄像头,24小时监控进出停车场的人员。而当天晚上的闭路电视片断,却被你销毁了。俞梦瑶,你把罪证毁灭得一干二净,更说明你做贼心虚!”
  “凡事都要讲究证据!”俞梦瑶冷冷地笑,“裴予陌,你拿不出证据,我可以告你诬陷、诽谤!”
  “我是拿不出证据,否则我当年就把你告上了法庭!”裴予陌悲愤地说,“俞梦瑶,你很狡猾,法律根本制裁不了你!可是,上天还是给了我一个机会,它安排季滟爱上我。而她是你最疼爱最珍视的女儿,只要让她痛苦,你也会痛不欲生。这么多年来,我寄人篱下,委曲求全,假装和季滟恋爱,就是为了报复你!”
  “报复?”一声颤栗的哽咽自他们身后传来。
  裴予陌微转头,在大厅门口看见季滟因恐惧而睁大的眼睛。
  千寻站在她身边,面色沉静,眼神凝固。
  “没错,报复!”他深吸口气,继续说,“因为你母亲害死了我的父母,我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报复她,让她尝尝我承受过的痛苦,那种失去最亲近的人痛不欲生的感觉!我怎么可能爱上仇人的女儿?我和你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
  “原来,这15年来,你都生活在仇恨之中。”
  季滟踉跄后退,裴予陌的话像雷电一样直劈下来,将她的世界活生生劈为两半,“你不爱我,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我只是你报复我母亲的工具?”
  裴予陌沉默,许久后才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裴予陌,你准备怎么报复我?”季滟凄然一笑,“和我结婚,爬上俞氏总经理的位置,侵吞俞氏集团的财产,然后再将我一脚踢开?”
  裴予陌没有回答,他看向门口的千寻,她安静得像一尊雕像。
  “你刚才在教堂说,你现在放手,是对我最大的仁慈。”季滟的眼泪倾泄而下,打湿了她精致的脸,睫毛膏和胭脂在泪水中模糊成片,“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的手下留情?”
  看着女儿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俞梦瑶的心微微刺痛。她果然尝到报应了!
  一切都是缘于不甘心。
  当年,她正青春年少,爱上了一贫如洗却英俊不凡的裴昀轩。她以为他是落难的王子,有高傲的气质,全心全意臣服于他的脚下。尽管遭到全家人的反对,依然偷偷地和他交往。可是,裴昀轩缠上她,只是为了俞家的钱。俞梦瑶的父亲找到裴昀轩,提出只要他和她分手,就给他10万元作为补偿。不久,裴昀轩拿着那张10万元的支票消失了。俞梦瑶怎么也找不到他。一年后,她才从裴昀轩朋友那里知道,他去了上海。他连正式的分别也吝啬给予。原来,他是只披着王子外衣的癞蛤蟆,内心如此阴暗丑陋。俞梦瑶心灰意冷,远赴美国留学。三年后念完硕士回国,父亲安排她相亲,她早就被爱情伤透了心,嫁给谁都无所谓,既然父亲叫她嫁,那就嫁吧。
  于是,她和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结婚,过着平淡如水同床异梦的生活。
  季安澜的外遇事件,俞梦瑶并不吃惊,但苏缇对爱情的执著,却让她深受刺激。为什么苏缇不肯为那30万离开季安澜,而裴昀轩为了区区10万元就抛弃了她?她那么那么爱他,今生今世,他是她唯一爱过的男人。而他毫不犹豫地抛弃她!婚后多年,俞梦瑶还是忘不了裴昀轩,除了爱,还有不甘心,和永无止境的怨恨。分别13年后,在火车站,她和裴昀轩再次相逢。
  看到他的第一眼,俞梦瑶便知道,即使他当年抛弃了她,她仍然爱他超过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她偷偷地约会裴昀轩,希望和他重续旧情。但裴昀轩却退却了,他不愿意因为一段孽缘毁掉自己幸福的婚姻生活。他向俞梦瑶表明,自己深爱着妻子和儿子,不会做出背叛家庭的事情。
  俞梦瑶愤怒而又绝望。
  13年前,裴昀轩抛弃了她,
  13年后他又要抛弃她。
  她恨他的见利忘义,恨他当年为了10万元背叛他们的感情。她最恨的是,他始终不爱她!
  多年的怨恨和不甘,不断滋生发酵,终于凝结成一个冷酷的决定——既然她得不到他,别人也别想拥有他!当晚,她找了个借口,请公司的陈司机吃饭。
  陈司机受宠若惊,几杯浓烈的白兰地下肚后,很快不省人事。
  俞梦瑶从他的西装口袋中摸出一串钥匙,然后来到俞氏集团地下停车场,偷偷剪断了陈司机开的蓝鸟的刹车线。第二天,俞梦瑶又安排陈司机开车送裴昀轩一家去机场。
  在高速公路上,没有任何意外地发生了严重车祸,剧烈的震荡声中,她此生的最爱和最恨,都化作了一缕青烟。唯一的意外,是裴予陌幸存了下来。
  看着这个外表酷似裴昀轩,小小年纪即出类拔萃的少年,她萌生了另一个念头——让他代替裴昀轩成为俞家的女婿!于是,她把裴予陌当成裴昀轩的影子,精心栽培他,送他去国外念书,让他受最好的教育,却没料到自己是引狼入室、养虎为患。
  裴予陌,和他父亲一样,也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十岁的男孩,城府就如此之深,他偷偷调查事故原因,并且韬光养晦,忍辱负重,将仇恨隐藏,成为季宅潜埋下的一颗地雷,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爆发出无比的威力,给予她致命的一击!如果说自己是罪有应得,那么季滟呢,她何其无辜?
  
  赌局
  季滟不停地抽泣,绝望的眼神一寸一寸灰掉。原来,一切都是假的。当初的百般呵护、万千宠爱,全部都是他的伪装。
  她看一眼裴予陌,这个她从8岁就无怨无悔爱上的男人,他可以不爱她,但他为什么要欺骗她?
  “好,我知道了!我全都知道了!”她冲他凄绝一声狂笑,然后一个转身飞奔上楼。
  千寻紧跟着追上去,在她想要关上房门的时候,将身子挤了进去。
  “孟千寻,你一定在心里嘲笑我吧?笑我的自作多情,一厢情愿,最终成了众人眼中最大的笑柄……”季滟低声幽咽。
  千寻摇头,轻轻地说:“没有人会笑话你,因为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哪怕他不爱你。”
  季滟突然身子一软,顺着门框滑下来,跪坐在地上,放声痛哭。
  千寻半蹲下,轻拍她的肩膀,说:“裴予陌不爱你,是他的损失,你何必用这个来折磨自己呢?”季滟抬起头,哀婉地看着她,泪水一滴一滴落了下来。
  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骄傲跋扈、任性妄为的小公主,而是一个绝望的为情所伤的小女孩。
  千寻心里一阵愧疚。
  她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多多少少和自己有关。如果不是她的存在,裴予陌不会临时悔婚,那么季滟的幸福还可以持久一点,即使那是一个假相,起码她曾经幸福过,曾经拥有过。而且,有了婚姻的束缚,裴予陌想要抽身,也不是那么容易。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天长日久,他感念季滟的痴情,也许会慢慢地爱上她……
  “裴予陌为什么不娶我呢?他娶了我,就可以继承俞氏集团,就可以拥有万贯家财,这原本就是他复仇计划的一部分。他今天悔婚,是因为良心发现,还是有别的原因?”季滟呜呜咽咽地诉说。
  千寻一惊,茫然地问:“你希望他娶你,即使是为了报复?”
  季滟有些神情恍惚地点点头:“也许你觉得我很傻。可是,我真的很爱他,爱到愿意作他报复的工具。因为他真的很可怜,我没想到母亲会这样对他,我更没想到他会这么痛苦。15年,他一直生活在仇恨之中,一直在伪装自己,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知道真相后,我非但不怪他,反而更加同情他。如果他娶了我,我一定会对他好的。可是现在,我知道我……我已经永远地失去了他……”
  她紧紧地捂住嘴唇,从喉咙里发出类似呜咽的呻吟。
  千寻的心头忽地一痛,眼眶也慢慢地濡湿了。季滟,季滟,你真的很傻……
  “好了,你今天已经流了太多的眼泪,还是到床上躺一会儿吧。”
  千寻将季滟扶到床上,安顿她躺下,轻轻地替她盖上被子。
  “不要想了,闭上眼睛睡觉,明天早上醒来,又是新的一天。”她用手温柔地拨着季滟凌乱的碎发,“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打倒你,除了你自己!”
  季滟顺从地闭着眼,小小的身子蜷缩在被子中,所有的骄纵都消失了,只剩下无助的脆弱。
  千寻正想离开,季滟却用颤栗的声音叫住她:“妹妹……我可以叫你一声妹妹吗?”
  她完全呆住了,转身,睁着漆黑的眼睛望着她。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我的妹妹。从你进季宅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你是我爸爸在外面生的女儿。我曾经非常非常恨你,但现在我不恨了。你可以原谅我吗?”
  千寻眼眶一红,紧紧抓住她冰凉的手。
  季滟终于睡着了,双眸紧闭,眼角泪痕未干,更加显得楚楚可怜。
  千寻松开她的手,将它们放进被子里。然后慢慢走到房门前,打开了门。
  裴予陌站在走廊上,微垂着头,手里提着一个行李箱。她阖上房门,转过身来,平静地问:“你要走了?”
  “嗯。”他低沉地说,“现在的季宅已无我的容身之处。”
  “你后悔吗?”
  裴予陌一惊,抬起头,接触到了她的眼神,那般淡定平和。
  “你是什么意思?”
  千寻掠了掠微乱的长发,定定地望着他:“说实话,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我不认同你的复仇行动。其实,你完全可以选择另一种人生。为什么一定要生活在仇恨之中?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逃离,选择遗忘。我会远远地离开N城,离开季宅,回到上海的亲人身边,让时间冲淡一切。即使是你的父母,我相信他们的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见你被仇恨扭曲了人性,而更愿意你快快乐乐开始新的生活……”
  裴予陌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纠结和犹豫,然后才缓缓地吐出:“如果那样,我就遇不到你了。”
  千寻深深地震撼。这个男人,坚强冷漠的躯壳之中,藏着一个寂寞无助的灵魂,在等待着救赎。他的爱和恨,都同样强烈,像飞蛾扑火,可以玉石俱焚。说不动心,是假的,但如果因为这个原因爱上他,又不太可能。尤其是亲眼见证了季滟的痛苦。
  她找不到别的话,只能说:“裴予陌,再见。”他没有说话,眼神笃定地凝视着她。那张黑发下净白的脸,那样消瘦的弱不禁风的身子,带着骄傲而冷清的淡定。像一块温润的美玉,不管经过怎样的污秽,依旧不带一丝瑕疵,依旧纯净而又美好。她是他这一生最渴望也最遥不可及的东西,但是,他不会放弃,永远也不会!
  “我们当然还会再见。”裴予陌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告诉她,“你知道我为什么悔婚?如果我和季滟结婚,我和你之间就完全没有可能。如果我放弃这段婚姻,即使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也会尝试……”
  “不会!”千寻肯定地回答,“百分之一的可能也不会有。”
  “你确定?”裴予陌眯起眼睛。千寻点了点头。裴予陌不驯地扬起唇角,傲慢地笑:“好,我们就打个赌。我赌你三年之内一定会爱上我。”
  “三年就三年,我跟你赌!”千寻毫不退让。“赌注是什么?”裴予陌淡淡地问。“随便。”
  “要不这样,”他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纹,“如果你输了的话,就嫁给我,为我生一个孩子。”
  “那如果是你输了呢?”千寻反问。“我输了的话,我会走得远远的,永远不再来骚扰你!”千寻想了想,点头答应:“好!”
  “一言为定?”裴予陌收敛起唇角的笑,满脸严肃,不再当作是一个玩笑。
  “一言为定!”千寻坚定地说。其实,这是个不甚公平的赌局。如果她不说她爱上了他,谁又会知道呢?不过,对她来说,这个赌局可以为她避开一些麻烦,也能时刻提醒她不要轻易陷进去。而对裴予陌来说,这个赌局,让他可以找到一个正当的理由去接近千寻,起码有三年的时间,她不能拒绝他。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他都是胜算的一方。“我走了,你要记住今天打的这个赌。”裴予陌说,握紧手中的行李箱,转身大步离开。
  千寻,你输定了!不用三年的时间,我一定会让你爱上我。你赢不了的,裴予陌。因为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那绝对不是你!第二天上午,裴予陌出现在俞氏集团,敲开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将一纸辞呈递交到季安澜面前。
  “你真的要辞职?”季安澜冷静地望着他,“不再考虑一下?”
  “你认为,发生了这么多事以后,我还能在俞氏呆下去吗?这里还会有我的立足之地吗?”
  季安澜默然,然后喟叹道:“作为季滟的父亲,我恨不得你立刻消失,永远不要出现在季家任何一个人的面前。但如果是站在俞氏集团总经理的立场,我又希望你能留下来。毕竟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季总经理,你是在挽留我吗?”裴予陌讥讽地笑,“在我做出了那样不可原谅的事情之后,你仍然对我没有一点恨意?”
  “我当然会有怨恨,但更多的还是痛惜。”季安澜语气沉重,“相对于你的所作所为,俞梦瑶的行为更加不可原谅。从昨天到今天,我一直都在想,如果我是你,有你那样凄惨的遭遇,也许会比你做得更加狠绝。”裴予陌呆了一下,望着他。这个儒雅温文的男人,和狭隘自私的俞梦瑶确实不一样,他能够放弃私人恩怨,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也只有他,才生得出千寻那样淡定隐忍的女儿。
  “离开俞氏集团,你将一无所有!”季安澜严肃地说,“没有俞氏这座靠山,你赤手空拳,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裴予陌傲然地说:“你别忘了,我本来就是一个孤儿,本来就一无所有。现在对我来说,不过是打回原型。我不相信,离开了季家,离开了俞氏,我裴予陌就会生存不下去!”
  季安澜暗暗地叫了一声好,眼中写满激赏。相对于以前那个阴郁的、孤独落寞的男生,他更喜欢面前这个笃定坚毅的男人。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他突然问,“是什么让你改变了复仇计划,也放弃了对俞氏的野心?”
  裴予陌又是一愣,看着那双深邃而洞悉的眼睛,他决定不再隐瞒:“是因为千寻。如果我说,我爱上了她,作为父亲,你会是什么态度?”
  房间里好一阵沉默,才又听到季安澜的声音:“那么,是真的了?你真的爱上了千寻?”
  “是的。”裴予陌肯定地说,“在季宅看到千寻的第一眼,我就对她动了心。”
  季安澜心头百味杂陈,酸甜苦辣俱全。“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在你和季滟的订婚宴上,你看千寻的眼神,让我产生了疑惑。这次她回来,你和她的情绪都很奇怪,我猜到一定有事情发生……”
  “你是赞成,还是反对?”裴予陌盯着他,心情不由有点紧张。
  “按照常理,我是应该反对的。在你伤害了季滟之后,我不希望你再和千寻有任何瓜葛,那样只会让季滟更痛苦,让千寻更难堪。但是,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你的优秀出色,让我从心底里为你感到骄傲。而且,一个为了爱情可以放弃仇恨、放弃名利的男人,再怎么样也不会坏到哪里去。我当年就是把名利看得太重,缺乏你这种壮士断腕、从头再来的决心和魄力,才会失去最心爱的女人,造成终身遗恨!”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去追求千寻?”季安澜忍不住轻叹:“季滟和千寻这两个孩子,我更偏爱千寻一些,一是对她心怀愧疚,二是她实在太像她的生母了,都习惯隐藏自己的心事,都很倔强,又很敏感,容易受伤害,而一旦她们决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我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我既对不起她的母亲,也对不起她,我没有给千寻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一直都希望能找到一个人,代替我照顾她,关心爱护她,让她以后的人生能够幸福甜蜜。”
  “你认为,我会是那个合适的人选?”裴予陌难以置信。
  “听着,裴予陌!”
  季安澜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神色凝重地说,“你现在要做的,是先拯救你自己,然后再用你的力量去帮助千寻。这段爱情,对你们来说是一场救赎也说不定。”
  裴予陌怔怔地望着他,身心受到极大的冲击,除了感悟和感动,还有一股强烈的冲动和热情。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人生中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了复仇。而现在,他终于找到比仇恨更有意义的事情。但是,他也知道,季滟像一道又深又长的沟壑,横在他和千寻之间,很难跨越过去。
  “季滟怎么办?”
  对季滟,裴予陌还是有一丝愧疚。
  她应该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但他却将她从天堂推入了地狱。
  季安澜的眼中露出了忧郁。“季滟被她妈妈保护得太好了,像个住在城堡中的公主,不知道世道的艰险。她不可能永远这样单纯下去。你的悔婚,或许会让她在痛苦挫折中成长起来,只是她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裴予陌垂下眼睛。“你们相处了15年,你依然无法爱上她。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即使你们结了婚,也会是一场悲剧。我希望她能尽快振作起来,遇到她的真命天子,给予她真正的爱情和幸福。”
  这场变故,对三个年轻人来说都是一次炼狱。但愿他们能走出昨日的阴霾,浴火重生!
  
  第三卷:浴火重生
  记忆
  裴予陌走了,他搬出了季宅,也离开了俞氏。他彻底走出季滟的世界。在季宅,大家都谨慎地不提裴予陌的名字。但每每走过他的房间,看到那间空荡荡的屋子,季滟的心就会猛地一悸,持续地痛很久。
  这个秋天,好像特别寒冷。狂烈的北风,扬起满城落叶。
  季滟彻底换了妆束,她不再化妆,拉直了长发,染回黑色。在公司,她也尽量低调,和以前那个张扬骄傲的季滟判若两人。
  俞氏的员工表面上不说什么,但背地里仍然窃窃私语。老板的情事向来是员工八卦的最好题材,何况出了悔婚这样的轰动事件。一些平日就嫉妒季滟好命的人,更是落井下石。
  这天傍晚下班时,季滟走进洗手间,刚刚关上厕所的门,就听到隔壁传来叽叽喳喳的声音:“那个季滟还真是可怜啊,一心想嫁的男人,在教堂里当场悔婚,要是我干脆拿把刀往脖子上一抹,省得出来丢人现眼。”
  “不但她丢人,俞氏也是威风扫地。听人家说,俞梦瑶气得脸都绿了。”
  “俞梦瑶平时一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样子,我还真想看看她吃瘪的衰相!”
  “话说回来,最衰的还是季滟!漂亮有什么用?俞氏千金的金字招牌有什么用?亿万身家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被男人甩!”
  “哈哈哈!听你这口气,十足的幸灾乐祸!”
  “我就是幸灾乐祸!为什么我们这样出身的人,一天到晚拼死拼活地干,一个月才拿这点薪水,吃饭都成问题,房子也买不起。而人家却天生好命,不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坐享其成,而且还有才貌双全的佳婿等着迎娶。论模样,论才学,我哪一样输于季滟?凭什么她被幸运之神宠爱,而我却得不到上帝一点眷顾?裴予陌的悔婚,还真是为我出了一口恶气呢!”
  “是啊,老天其实最公平,它不可能样样好处都让你得。多少富家千金,拥有万贯家财,却得不到男人的真爱。哪一个不是奔着她身后的家世去的?”
  ……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门,季滟手脚冰凉,像有一把刀,插进她的心脏深处,在里面翻绞,直绞至血肉模糊。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上天为何非要把人逼入绝境才肯罢休?
  裴予陌的欺骗和悔婚,已经成了季滟心里的一根刺。而这番话无异于将那根刺扎得更深。
  季滟只想快快地逃离此地。
  她迅速推开厕所的门,拔足狂奔。迷乱中,季滟冲出公司大厦,冲到了马路上。残阳如血。
  大街上,人潮车潮川流不息。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要去的方向。可是她呢?
  虽然贵为富家千金,季滟却没什么野心和抱负。她的人生目标,就是作裴予陌的新娘,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现在……
  想起“裴予陌”三个字,她的心就撕扯般的痛。
  站在十字路口,季滟不知何去何从。她茫然地抬起头,看到一只燕子撞在一辆双层公交车上,猝然跌落。它挥动着翅膀,企图再次起身飞翔,却一次次失败。在车来车往中,季滟盯着这只孤独的燕子。你也迷路了吗?在车流中找不到自己的家,像丢失了翅膀的天使。一辆摩托车从街对面疾驰而来。她呆立在原地,四肢发冷,脚上似有千斤重,动弹不得。
  昏眩感瞬间袭来。季滟闭上了眼睛……
  尖锐的刹车声划过耳际。季滟醒来,看到雪白的天花板。
  这是哪里?
  她茫然地睁着眼,脑海中晃过那辆摩托车,晃过洗手间,耳边再次响起女员工刺耳而讥讽的笑:“漂亮有什么用?俞氏千金的金字招牌有什么用?亿万身家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被男人甩!……”
  她脑子一片混乱,紧紧抱住自己的头,拼命摇晃,试图把一切抹去。
  “不,不,不……”
  “小姐,你醒了?”一个温文的男声问。
  季滟抬头,看到一双年轻男子闪亮的眸子。
  这男子大约二十三四岁,浓眉英挺,肤色微黑,脸上显出焦急的神色。
  “你好,我叫郝晨。刚才你在我的车前倒下,吓了我一跳。幸好我没有撞到你。医生说你是因为惊吓过度晕过去的。”季滟相信他的话,因为她全身上下肌肤完好,只是头痛欲裂。
  “小姐,你住在哪里?天色不早了,如果没事的话,我送我回家。”
  季滟摇头,她不想回季宅。
  回去后,又要面对父母关切而无奈的目光,面对裴予陌留下的空白和伤害。“那你要去哪里?”叫郝晨的男人担忧地问。
  “我也不知道。”她第一次,感到这么茫然无助。“只要不回家,去哪里都好。”
  “要不,你去我那里暂住几天?”季滟再次抬头,端详着那张年轻饱满的脸。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他值得信赖吗?其实她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尤其是男人。“我就住在这附近。哦,你不用紧张,我没有恶意的。”郝晨微笑着说,“你在我面前昏倒,如果你就这样回去,我也不放心。”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叠证件,递给季滟:“你看,这是我的身份证、暂住证和摩托车驾照,我不是坏人!”季滟看了一眼,身份证是外省的,上面标明:“姓名:郝晨;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1982年9月17日出生……”她的眼前突然一亮,这个差点撞到她的男子,竟然和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你也是9月17日的生日?”季滟把身份证递还给他。
  “难道你也是?”
  郝晨惊喜地问。季滟点点头:“我也是82年出生。”
  “这么说,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郝晨满脸兴奋,双眸更加灼亮,“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
  “听我妈妈说,我是上午十一点出生,你呢?”季滟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烦恼。
  “我是上午九点半,比你早一个时辰,所以我应该是你哥哥。”
  哥哥?她的心一阵紧缩,疼痛重又袭了过来。“那你去不去我家呢?”
  郝晨再次问。“好,我去。”
  季滟听见自己说。那一刻,季滟好象不认识自己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好,为什么会去一个陌生男人的家。就因为他真诚热情的笑脸?就因为他有一对明亮的眼睛?就因为他和自己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同样的,郝晨也不太了解自己,为何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冲动?为何会将一个陌生的女孩带回家?就因为她躺在地上,苍白无助的样子,像极了记忆中的那个她?就因为她那清汤挂面的纯黑直发,漂亮精致而不施脂粉的脸,深深刺伤了他的眼?郝晨下班回来,天色已晚,他的摩托车风驰电掣,骑得很快。
  季滟在他面前昏倒,他以为是自己撞倒了她,马上把她送到附近的小诊所。
  医生说她只是过度惊吓才会晕过去,没有受伤,他放下心来。
  郝晨耐心地守候着昏迷的季滟,等她醒来。
  她仰躺在诊所唯一的一张病床上,银白色的灯光将她的脸衬得苍白。一头纯黑的长发散在枕上,浓墨般黑稠,眉目姣好却素面朝天,干净美好的容颜,真正的柳眉杏眼。
  季滟的眼睫毛很长,浓密地覆盖在脸颊上,投下两排清晰的暗影,惹人怜爱。当她掀起眼帘,露出那一双如水般清透的眼眸时,一瞬间,郝晨恍然以为自己见着了童年时的那个女孩。
  当她开口说话,浓重的广东腔,他才知道她不是。而且,她的皮肤是健康的麦色,眼瞳深褐色,五官轮廓分明,典型的南国女孩。而他记忆中的那个影子,却是净白肌肤,漆黑瞳仁,纤秀温婉的江南女子。
  郝晨的家离小诊所不远,在一片出租屋中,房子很小,只有一室一厅,面积不足四十平米。
  沙发、床、书桌等仅有的几样家具,都很破旧,油漆斑驳。
  进到这间破落简陋的小屋子,季滟后悔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这是人住的吗?简直就是贫民窟。
  郝晨看出了她眼中的迟疑和惊讶,笑着解释:“条件是寒伧了一点,不过,住在我这里,一定比你去别的地方安全。”
  季滟想到自己那个虽然富丽堂皇却冷清寂寞的家,咬一咬牙,说:“我早就说了好,就一定会住下来,除非你赶我走。”
  “要不要打个电话和你家人说一声?否则你就这样失踪,他们会担心的。”
  季滟想了想,拨通了季宅的电话。
  是阿莲接的,季安澜夫妇都没回来。
  有一对“工作狂”的父母,还真是悲哀。她除了得到丰厚的物质享受,精神世界却是一个乞丐。
  季滟要阿莲转告父母,自己在朋友家暂住几天,请他们不要为她担心。
  搁下电话,季滟听到郝晨说:“你在屋里休息一下,我去外面买点菜。家里有客人来,晚餐一定要丰富一点。”
  然后是一声房门响,郝晨出门去了。
  季滟无事可干,在屋子里四处看看,郝晨的家虽然小,但收拾得很干净,一尘不染,连桌子上的书都码得整齐。
  这样清爽整洁的单身男人,还真是很少见,就像裴予陌,她常常笑话他有洁癖……
  怎么又想起他来了?季滟咬了一下嘴唇,不知不觉走进郝晨的卧房,其实应该是书房兼卧房,一张木架子的单人床,一张旧书桌,在季滟眼中都是可以进博物馆的淘汰家具。
  书桌上放着一张全家福。那对年轻的夫妇,就是他的父母吧?照片上那个瘦小黝黑的男孩,应该是郝晨本人,咧着嘴,笑出一口白牙,让人只要看着,心情就会好起来。
  季滟放下那个相框,手臂不小心碰落了桌上的一本书。
  桌面实在太小,而且堆了太多的东西。
  她弯腰拾起那本书,是一本《中国广告》,信手一翻,就看见了一张水彩画。
  目光所及之处是一片艳丽的红色,明媚的桃花朵朵盛开,桃树下是一个侧面的女孩和一个低头的男孩。
  男孩背着帆布书包,穿着略显宽大的棉布衬衣。
  女孩穿普通的白上衣,及膝的白长裤,清秀的侧脸,眼帘睫毛纤长,单薄的肩上斜挎着一个沉重的书包。很熟悉的画面和意境,季滟好象在哪里看过,却一时想不起来。
  她迫不及待地往后翻,书里面夹着一沓水彩画,几乎每个画面都有明艳的桃花和表情疏离的少女。
  她数了数,一共有8张。按着画上标注的数字,她一路看下去:第一个画面,是少女独立在树下,脸上挂着淡淡的恬静笑容;第二个画面,是少女仰头看着树隙间的蓝天,逆光,斑驳的阳光洒在她白皙的脸上;第三个画面,是少男少女默然相对,满树的桃花明艳似霞;第四个画面,是漫天飞舞的桃花瓣,少女在回旋的落花中蓦然回首,流光溢彩、飘逸出尘;第五个画面,是一身素衣的少女,爬上窄小的楼梯,清丽的眉眼和冷淡的表情;第六个画面,是少男与少女站在长长延伸的小巷两头彼此相望,脸上是淡淡的无以言状的哀伤;第七个画面,是少男背着少女,在蜿蜒的山道上行走,他们身后彩霞满天、落叶满径;第八个画面,是少男与少女相互拥抱,紧紧地,仿佛耗尽一生气力一般地拥抱。
  季滟久久地盯着那些画,有一种很震撼的感觉。
  画面中的人物,从容貌上看是青春岁月中的少男少女,可是在眼神和身形中,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忧伤,一种凝重而沧桑的气息。
  如果是以前,季滟绝不会喜欢这些弥漫着悲伤情调的画,但现在,在她经历了一些伤痛之后,她深深地被它们所打动。
  它们勾起了她遥远的记忆和类似的情愫,只是不知道,画中那个英俊少年和纯白少女,是否就是郝晨和他最初喜欢的女孩?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不论它们是否被时光归于尘埃。纯情的初恋不再,仅有的一次用心的爱不再,也许一切都不再,但怀念却永远沉淀在记忆深处,留在我们青春的雕版上。
  
  温暖
  郝晨回来的时候,手里提了满满一袋菜,有鱼、有肉,还有蔬菜。“你在沙发上坐,看看电视,晚饭马上就好!”郝晨说,一头钻进了厨房。
  “我来帮忙吧。”季滟可不想白吃,虽然她什么家务也不会做。“那好,你把白菜洗一下。”郝晨一边切茄子,一边说。洗菜?这可是季滟头一次做这种活。家里有保姆,她从小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
  她努力回忆过去看宋嫂和千寻洗菜的情景,把白菜放进菜盆里,端进水池。拧开水龙头,水一下子冲了出来,溅到水池外的地上,衣服也弄得湿漉漉的。她赶紧关上水龙头,拿来拖把,把地拖干净。郝晨见她手忙脚乱的样子,笑了起来:“你没做过家务?”季滟点头,很是尴尬。“没关系!不会做可以学嘛。”郝晨说,“那边有围裙,你穿上它,衣服就不会弄湿了。”
  季滟找到一条浅蓝色的围裙,替自己围上,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穿着围裙做饭。她重新拧开水龙头,这次不敢开得太大,把几棵白菜洗干净,放进箩筐里,再用水冲了冲。洗完后,她有点得意地对郝晨说:“我洗好了!”
  “这么快就洗好了?”郝晨走过来,仔细检查她洗过的白菜。“这白菜洗得不干净,洗菜不光要洗外面,还要掰开来一片一片地洗。”他把白菜掰开来给她看,果然里面都是泥土。季滟再次脸红,同时升起一股挫败感。她发现自己真是一无是处。“没有人天生会做家务。”郝晨安慰她,“你照我说的方法再洗一遍。”
  等季滟洗好菜,郝晨的油淋茄子已经上桌了。“你去摆碗筷吧。”他熟练地将白菜倒进锅里。
  季滟走进客厅,摆好碗筷,然后坐着发呆。平常看到千寻在厨房做家务,帮宋嫂摘菜、切菜,她总是一脸不屑,其实做饭也不是那么容易。作为女孩子,千寻确实比她“贤淑”很多。
  晚饭是五菜一汤,相当丰盛,郝晨手艺很好,季滟虽然吃得有点拘束,还是不忘夸赞郝晨的厨艺:“你烧的菜,比我家保姆做的还好吃!”保姆?郝晨愣了一下,重新打量她。看她的穿着和言谈举止,家境应该不错。
  “你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吧?”他试探着问。季滟的目光闪烁了几下,没有回答。她和郝晨素昧平生,不愿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家世。而且,她很想知道,如果完全抛开季家大小姐这个身份,她是否可以结交到朋友?是否受人欢迎?
  “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郝晨脸色一窘,讷讷地说,“只是单纯地问一下。”
  看到他窘迫的样子,季滟却觉得很有趣,真是一个单纯可爱的人!尤其是那双澄澈明亮的眼睛,毫无城府,没有一丝阴郁。这么多年,她还没有见过这样干净的眼睛。裴予陌的眼睛总是很深很深,深不见底。心突然动了一下,扬起眼帘,直视着对方:“我刚才看到你画的水彩画,很有艺术水准。你是画家?”他的脸刷地红了:“我不是画家,只是从小对美术感兴趣。大学里学的是广告设计,去年毕业,在优林广告公司工作。”优林广告?这是俞氏下属的企业。“你知道你们总公司的老板姓什么?”
  “不太清楚。”郝晨挠了挠头,“听说隶属于大名鼎鼎的俞氏集团,应该是姓俞吧?”
  季滟注视着他,眼眸晶亮:“那你可以教我画画吗?”呃?郝晨又是一愣,有些跟不上她跳跃的思维。“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没有人生理想,没有奋斗目标,也不爱读书。唯一的心愿就是……”季滟叹口气,幽幽地说,心里的忧伤慢慢地荡开来,“算了,那个心愿永远不会实现了。所以,我现在必须找到一件事情来做,必须培养出一种兴趣,支撑着我忘记过去,重拾信心。”
  她这番话听在郝晨耳里很是酸楚。这个女孩,外表前卫不羁,其实有着一颗纤细敏感的心。
  “你真的想跟我学画画?”郝晨问。“嗯。”她关切地问,“可以吗?”
  “只要你不是太笨。”郝晨调皮地挤了挤眼睛,“我愿意收你这个学生,不过,你必须交学费。”
  “多少钱?”金钱对季滟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不要钱,只要你吃完饭后帮我洗碗!”郝晨微笑着,将碗筷交到她的手里。
  季滟洗完碗,从厨房里出来,郝晨已经窝在沙发上,像个孩子似的睡着了。他把自己的卧房和床让给了她。他像婴儿般纯真的睡容,和着空气里微微的鼾声,让季滟突然觉得很温暖。
  这就是家的感觉吧?温馨舒适,不需要多大,不需要多豪华,只要有凡俗的烟火气息,只要有真诚善良的一颗心。锁上房门,季滟在那张木架床上躺下,心里觉得很不可思议,自己就这样住下来了,和一个街上偶遇的陌生男人,一起做饭,在一张桌上吃饭,这样亲密,就像一对熟识已久的朋友!
  “……季滟真的没事了?”
  “嗯。你不用担心。”电话那头,季安澜嗓音宽厚温和,“前一阵子她在朋友家住了几天,回来后心情平复了很多,还嚷着要学画画。”是吗?季滟终于走出来了?她不再恨裴予陌?“千寻,你要注意身体。W城冬天天气冷,你要多添点衣服,不要受凉。”
  “知道了。”她轻声说,“您……您也要保重。”挂上电话,千寻用毯子裹紧自己,蜷缩在电脑前。父亲没有说错,W城的冬天真的很冷,气温虽然没有零下几十度的骇人,但那种冷带着阴湿的寒意,冷到蚀骨透心,让人无处藏身。在这座城市呆了四年,千寻还是很难适应。尤其这个冬天日日寒雨,有半个多月未见到阳光。
  大四了,学校差不多都没有课。千寻在阅览室呆了一整天,晚上回到只剩她一人的寝室。室友们都出去租房子住了,为了考研或者为了爱情。连乐嘉嘉也搬出去和文凯同居了。
  看着空荡荡的寝室,千寻难以入梦,便守着电脑,用上网来打发孤单寂寞的时光。今晚父亲的来电,对她是个意外,却也没什么话好说。其实,她很想像季滟一样,开心时在父亲怀里撒娇,不开心时掀眉瞪眼、撅嘴抗议,而她和父亲相处的方式,却是疏远的、相对无言的。
  纵然,她能从父亲的话语中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关爱,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条无论怎样忽视也依然存在的河流,横亘在他们之间奔腾不息。电话挂断以后,四周重归死寂。她呆呆地看着电脑屏幕上映照的脸,呵出一口冷气。
  11点寝室准时断电。千寻正要摸黑去洗漱,手机铃声再度响起。黑暗中,她没有看来电显示,以为是季安澜,说:“您还有什么事要交代?”电话另一端,却没有声音。千寻诧异地“喂”了一声,彼端依然沉默。她连忙去看来电显示,却是W城本地的号码。是骚扰电话吧?她正想挂断,对方却发出一声低微的叹息:“千寻,你就没想到是我吗?我一直在等你叫出我的名字。”她死死地握住手机,盯着那个号码,眨眼,再眨眼,良久方才出声:“裴予陌,你真是阴魂不散!”电话那头的男声透出笑意:“很好,你还没有把我的名字忘掉。”
  “你在W城?”千寻极力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淡,“又是出差顺便来看我?”
  “不,我已经在W城工作了。在一家电脑公司任业务主管。”
  “为什么?”她蓦地提高嗓音。这人八成是疯了,竟然离开经济最发达的沿海大都市,跑到这个不够繁华的内陆城市。“俞氏在N城的势力多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如果留在N城,事业肯定会受到影响。”
  “只有这一个原因?”千寻不相信。“当然,最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不想离你太远。”他低低地叹息,“千寻,我很想你!”
  隔着话筒,他的声音很近很近,就像响在耳边。千寻的睫毛眨了眨,努力调匀呼吸。几度欲开口,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千寻,你为什么不说话?”裴予陌觉察到了她的沉默,“我在你们学校对面的咖啡馆,你能不能出来见我?”
  千寻缓缓摇头,然后,才想到他根本看不见。
  “我已经上床了。”她只能撒谎,“是你的电话把我吵醒。”
  “那么,明天吧?”他不肯放弃,“明天是星期六,你一定有空!”
  她暗暗叹了一口气。这个男人不是一般的难缠。
  “好吧。”她犹豫片刻,“明天上午9点你在学校门口等我。”
  裴予陌松了口气,跟着促狭地说:“这次你该不会又找个男同学假扮你的男朋友吧?”
  “你放心,我不会的!”千寻有点不甘心,又加上一句,“我会找个女同学假扮同性恋。”
  “没想到,孟千寻也会开玩笑!”片刻以后,他说:“你早点睡吧,明天上午不见不散。”
  接着,他的声音消失,话筒中响起嘟嘟的断线声。接了这通电话,哪里还睡得着?千寻洗漱后躺在床上,失神地盯着天花板。
  月光从窗外投射进来,将灰白染成透明的蓝。她的目光游移至窗外,满天的星光灿烂,明天应该会有太阳吧?这漫长而阴寒的冬雨,是不是从此就会结束呢?
  冬日晨曦微现,细碎的光线闪闪烁烁,在那张英俊的脸上勾勒出棱角。裴予陌穿着风衣,在校门对面漫着薄雾的人行道上等待徘徊。9点,千寻准时出现在校门口。他大步朝她走过去,笑意盈盈:“今天天气很好。”
  千寻仰头望着裴予陌,他真的很高,长长的风衣,领口竖起来,更加显得身形颀长,比她要高出一个头左右。乐嘉嘉曾经说过,男生跟女生相差一个头的高度,是情侣之间最完美的身高距离。
  “至于原因嘛,”乐嘉嘉抿着嘴偷笑,“女生的头顶正好抵住男生的下巴,平时显得小鸟依人。接吻的时候,男生只要稍稍一低头……是非常适合情侣的身高哦!”
  为着一种突如其来的莫名情绪,千寻偷偷红了脸,甚至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你今天想去哪里玩?”他发觉了她的异样和腼腆,趁势抓握住她的手。
  千寻轻轻地挣不脱,脸越来越红。“随便。”她说,“我又不是和你约会。”
  “对我来说,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他微笑着看她,“我们去游乐园吧?我知道你从来没有去过。”是的,她没有去过游乐园,从出生到现在,一次也没有。那一刻,千寻脸上的表情迷茫而又伤感。这个裴予陌,总会被他看到她不为人知的落寞和孤寂。
  他拉着她上了公交车。冬日难得的晴好天气,出行的人特别多。车厢里十分拥挤。一路上人满为患。千寻没有座位,挤在过道上,裴予陌始终牵着她的手,手心传来的是从未有过的稳妥。
  在旁人眼中,便是一对甜蜜的恋人了。
  千寻想着,扬睫看裴予陌一眼,他周身都沐浴在冬日的阳光下,细细的金边勾勒出完美的脸部轮廓。
  他向她微笑,眼底阴郁桀骜的光已退去不少。他的眉目俊朗依旧,一如初见时那般深刻而分明。
  但却给了她完全不同的感觉。
  今天一切都不正常,好象从一场多年不遇的好梦中醒来,人完全变得不一样了。
  裴予陌的一个牵手甚至一个眼神,都能让她脸泛红心跳加速。
  乐嘉嘉说这是爱上某个人的征兆。
  难道她爱上裴予陌了吗?不,一定不是的。
  她只是出于同情。
  自从知晓裴予陌的悲惨遭遇后,她就再也无法对他强硬、绝决。她怜悯他,但那不是爱情!
  她就这样愣愣地瞪着裴予陌,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直到耳边传来清晰的报站声:“游乐园到了,请乘客从后门下车……”
  “到站了。”裴予陌低声说,淡淡地含笑看着她,“如果你想看的话,等下到了游乐园随便你看多久!”
  千寻怔了一下,脸迅速胀红。她甩开他的手,率先下了车。裴予陌看着她的背影,纤细而干净的弧线,隐在阳光中,光影斑驳。
  “千寻,总有一天,我们会相爱。”他轻轻地说,在心底描画出温暖的线条。
  
  约会
  周末的游乐园,人山人海。这是一个充满欢笑的世界。男女老少个个都喜气洋洋,当然最开心的是孩子。
  千寻站在人群中,艳羡地盯着那些孩子,看他们牵着父母的手,大声尖叫,兴奋得小脸通红。
  “想玩什么?”裴予陌问。千寻目光游移,过了很久,才说:“我想坐旋转木马。”他不由笑了起来:“你不会这么幼稚吧?”
  “因为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从来没有坐过,所以很想坐。”
  裴予陌不再说什么,拉了她的手,走向旋转木马。
  确实幼稚,身旁排队等候的都是小孩子。夹在他们中间,千寻并不觉得别扭,反而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童真和快乐。当她从木马上面下来时,长发微乱,脸颊泛红,双眸却盈盈发光。
  “真是个大小孩。”裴予陌说,心里却怦然一动,想起初见时的第一眼,她从楼梯扶手上滑下,也是长发飞扬,星眸闪亮。
  “千寻,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千寻摇头。
  这也是她一直疑惑的地方。
  “因为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像我的母亲。”裴予陌抬起手,温柔地摸了摸她的长发,“她皮肤白皙,长发垂肩,美丽而又纤弱,很温柔,也很孩子气,完全不像个作母亲的人。我父亲很爱她,在上海老家的房子里,有个小花园,种满了花,还有一个漆成绿漆的秋千架。那是父亲特意为母亲做的。每天放学后,我最开心的一件事,就是坐在花园里,看父亲轻轻地摇着坐在秋千上的母亲,把她荡到半空中,再一次次荡回来。母亲总是喜欢穿白色的裙子,飘摇起来,纯美如天使……而我第一次见到你,以为你就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我不是天使,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天使。”千寻轻轻地说,“而且,最终你会发现,我什么也给不了你,只有抱歉……”
  “我并不需要你给我什么。我爱你,即使是一厢情愿,也是我自己甘心。”他的眼神里透着宠溺与执著,“所以,你不必觉得抱歉,你的躲避才是对我最大的伤害。”
  这个话题过于沉重了。
  她退后半步,离开他的手。裴予陌不得不转移话题:“接下来,你还想玩什么?”
  “海盗船、摩天轮、云霄飞车……”那天,他们玩了很多东西,海盗船、摩天轮、激流勇进……最后两人坐在那儿,等云霄飞车下来。云霄飞车又叫过山车,是一种非常刺激的游乐项目,那种风驰电掣、有惊无险的快感令很多人着迷。千寻仰着头,湛蓝的苍穹下,云霄飞车像一条巨龙,穿梭在半空中,人们的尖叫声阵阵传来,却一直不肯停止,旋转,飞速旋转……多绚丽的世界,多晕眩的世界,多疯狂的世界!
  “你真的要坐云霄飞车?”像她这般沉静柔弱的女孩,大多不敢玩这种冒险刺激的游戏。
  “嗯。我想体会一下飞翔的感觉。那种飞上高空,从最高点往下坠落,彻底地放松,会让人忘却所有的烦恼和痛苦。”
  “放松?”裴予陌望着高空中的人们,缓缓说道,“我倒觉得云霄飞车是一种救赎。”
  “怎么说?”千寻回头看他。“如果你对物理学感兴趣,你会发现云霄飞车的运动中包含了许多物理学原理,人们在设计云霄飞车时巧妙地运用了这些原理,将能量守恒、加速度和力交织在一起,表面上看是把人抛离出去,其实铁轨和过山车相互作用产生了一种向心力,尾部车厢牢固地扣在轨道上,不会脱轨甩出去。”
  “这很像爱情给人的感觉,心里惶恐不安却又享受投入,既兴奋激动,体验到冒险的快感,又担心它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停下来。它有时候让你升入天堂,有时候又让你如坠地狱。”
  “看来,你不但对物理学精通,对爱情也有一套高深的理论呢。”千寻暗讽。
  “我缺少的是实践,你能不能帮我?”她站起身,因为云霄飞车已经下来了。这回轮到他们。准备就绪后,千寻看身边的人,有兴奋的,有紧张的,还有害怕的,她则显得过于冷静了。她不是来寻求刺激,或者冒险,只为释放压力。就像14岁的她玩溜滑梯一样,在一升一降的过程中,将所有的东西抛开,体会一种毫无负担的轻松。游戏开始了,她紧紧闭上眼睛,只听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整个身子都被抛了出去。云霄飞车从最顶点往下冲。她睁开眼,突然感觉胸口一阵窒息,心脏剧烈地狂跳,全身都在冒冷汗……
  回到陆地上,千寻双腿棉软,像踩在棉花堆里。裴予陌看到她的脸色,吓了一跳,惨白惨白,连嘴唇都失了血色。“千寻,你怎么了?”
  “胸口突然很不舒服,也许是昨晚没有休息好。”她额上渗出细密汗珠,眼前金星乱舞。他扶着她在路边的木椅上坐下,握住她的手,冷得像冰块一样。“你是不是……心脏不好?”裴予陌担忧地问。
  心脏?应该不是吧?她只是有点贫血。
  休息了一会儿,心脏的不适缓解了,全身更加疲乏无力。
  “看来,云霄飞车不是人人都能坐的。”她勉强现出笑容,“除了勇气之外,还要有一个强壮结实的身体。”
  裴予陌蹙眉凝注苍白的千寻,想起她7年前的那次昏厥,心里的担忧在扩大。
  “你怎么不说话啊?”她见他的表情不对劲,不由追问。他不说话,紧紧地拥她入怀,死命地抱着,不肯留一丝罅隙。她轻推他的手臂,这家伙就是喜欢搞突然袭击:“别人都在看着呢!”
  “不要离开我,千寻!”他用力揽紧她,颤栗地说。怀中这个单薄瘦削的女子,令他如此不舍,如此疼惜。千寻先是愣住,接着,心头涌起一股酸楚。这样依依痴恋着自己的男子,即使没有爱情,他们也能彼此温暖,不是吗?她一声不吭,把头偎在他的怀里。周围嘈杂的人声忽然之间安静下来。他的呼吸和心跳声清晰可闻,震动着她的耳膜。头顶上,白白灿灿的阳光从树缝泻下,洒在两个相依相偎的身影上。从游乐园出来,已过了下午一点。他们走进一家饭馆。坐下后,裴予陌体贴而细心地问:“你想吃什么?”
  “随便。”她淡淡地说。“这里可没有随便这道菜。”他翻开桌上的菜谱,点了几个菜。菜上来时,千寻吃了一惊,三菜一汤,全都是她爱吃的,其中那道剁椒鱼头是她的最爱。
  “没什么奇怪。”裴予陌笑着扬了扬眉,“每回饭桌上有剁椒鱼头,你的饭量就会大增。宋嫂说过,你最爱吃鱼,各式各样的鱼,但最喜欢的是剁椒鱼头,怎么吃都吃不腻。”
  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千寻的心猛然一缩,突如其来的莫名感动。
  他夹了一块鱼肉在她碗里,说:“玩了一个上午,肚子一定饿了,快点吃吧。”
  这餐饭吃得很长,裴予陌随兴所至地说一些过去的事情,包括他在美国的生活。
  “在美国的6年,我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想你,想得心都痛了。我才隐隐约约感觉,自己一定是爱上你了。”他从热汤腾起的雾气中凝视她,“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没有和季滟同居,她仍是清白的……”
  千寻被动地听他说,一直没插话,听到这儿,不禁缓缓摇头:“但她的心已经交给你了。这比……比……”
  她迟疑着,措辞有些困难。
  裴予陌望着她,目光若有所思地闪烁着,唇角扯出一抹玩味的笑。
  “这比和我上床更严重!”他立刻如愿以偿地看到对面的女孩满面潮红,露出窘迫的神情。
  “你……你……为什么说得这样直接?”她讷讷地问。
  裴予陌轻眯起眼睛,笑了起来。其实,他非常喜欢看她尴尬的样子,那样纯情,那样羞涩,一扫平日的漠然矜持,像个稚气的孩子。
  “撞到别人接吻都会脸红的女孩,你的脸皮还真是薄呢!”
  千寻凝神看他,突然问道:“那天早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他挑眉。
  “故意当着我的面吻季滟。”
  裴予陌眼睑半垂下来,注视着碗里的饭,脸部线条僵硬。
  “唔。”沉默许久后,他回应,“我想看看你会不会吃醋。”
  “结果让你失望了吧?”她说,有种揶揄的意味。
  他终于抬眼,漆黑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幽幽深深。
  “我希望有一天,你会为我吃醋。”千寻不发一言地低下头,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走吧。”裴予陌站起身,掏钱付账。
  送她返校的路上,裴予陌变得很沉默。
  千寻无聊地踢着脚下的石头,鞋跟“咔嗒”一声折断,她的身子朝右边倾斜。
  裴予陌没来得及扶她,千寻一下子摔倒在地。右脚的袜子被蹭破了,细细的脚踝渗出几滴血。
  他立刻蹲下身,着急地问:“疼不疼?怎么这么不小心?”
  “是高跟鞋的鞋跟断了。”她沮丧地说,“上次修过一回,又断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张报纸,垫在她的右脚下。
  “你等一等,我马上就回来!”
  这是一条林荫小道,午后的行人很少。
  千寻立在原地,右手扶着树干,仰起头,看着被树枝割得支离破碎的天空。花白的阳光纷纷扬扬地泼洒在眼眸中,刺得眼中泛起一层水雾。
  过了很久,裴予陌才回来,手里拿着两样东西,一双平跟的皮鞋,几张创可贴。
  他让她换上皮鞋,然后,掀起她的裤腿,要替她贴创可贴。
  “不用了,我自己来。”她想要阻止。
  “你好像总是在我面前受伤。”他说,突然,倒吸一口凉气。
  她白皙纤细的小腿上,一个疤痕摞着一个疤痕,狰狞而又丑陋。
  “这是怎么回事?”半晌终于回过神来的男子,抬起头问她。
  “没什么。”千寻自嘲地笑,勉强在唇角牵出一点弧度,“小时候我平衡能力发育不完全,经常摔跤。”
  “这不是摔跤留下的疤痕,而是鞭子或者藤条之类的东西。”裴予陌沉着脸说,继而眉头皱了起来,“有人虐待你!是谁?你的母亲?”
  千寻苦笑了下,轻描淡写地说:“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妈妈也不是虐待我,只是教训我一下。不用这样大惊小怪吧,谁小时候没有挨过打呢?”裴予陌不说话。迎面而来的风,带着浓重的寒意。他小心翼翼地将创可贴贴在她的伤口上,慢慢站起身。“千寻,”他脸上的神色渐渐转为温柔,“我发誓不会让你再受伤。”
  千寻出神地凝视裴予陌的脸,扶着树干的右手忍不住滑落。
  残破的阳光下,他的面孔如同泅了水的水彩画,慢慢滋长蔓延开来,成了模糊隐约的轮廓。
  自此,千寻发现,她再也无法将裴予陌从自己身边推开,再也无法。
  
  稻草
  失恋最有效的疗伤方式,便是展开一段新恋情。季滟不知道她和郝晨是怎么开始的,最初只是觉得他很善良,很阳光。高大而干净,给人一种英俊帅气的感觉。
  世间漂亮的男子很多,心地善良的男子也不少,但漂亮又心地善良的男子实在是太少了。
  那些个晚上,她借住在郝晨家里,夜夜睡在松软的床上,而他却蜷在沙发上裹着一条薄被熟睡。
  白天,郝晨去上班,把钥匙交给季滟,告诉她可以自由出入。
  她问他:“你为什么这么信任我?”他对她笑笑说:“凭我的感觉。因为你很像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孩。”
  季滟接过了他的钥匙,并跟着郝晨学画画。
  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她只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其他的什么都顾不了。她热闹惯了,害怕孤独,害怕一个人在水里扑腾的感觉,而郝晨就是那根稻草。
  郝晨在优林广告公司作美术设计,有着不大的野心和小小的浪漫。
  每逢双休日,他都会背上画夹,骑着摩托车去郊外写生。
  和郝晨在一起,季滟心境清澈明朗,不似以前,总是为裴予陌的若即若离、阴晴不定而患得患失。
  季滟在郝晨家住了三个星期。
  临走前的晚上,郝晨买回几只大闸蟹加餐,两人美美地大吃了一顿,喝了很多啤酒。到半夜两点,季滟吃坏肚子,闹起了腹泻,郝晨二话没说背起她下楼。小诊所关了门,出租车一时打不着,他又背着她直奔医院。
  午夜的N城,街道上依然有行人。
  她一路上看到很多女人艳羡的目光,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孩背着女孩在街头狂奔,多么温暖的浪漫!到医院挂急诊,医生说是得了急性肠炎,得立即住院。
  郝晨又跑上跑下地替她办住院手续。
  等一切办妥,已是第二天早晨。
  输完液从昏睡中醒来,季滟看着守在床边的郝晨,眼里泛起泪光。
  熹微的晨光从窗外照进来,笼罩着他沉睡的脸。
  她再次仔细看郝晨,他有端正的五官,气质洁净。虽然不如裴予陌英俊耀眼,但充满阳光。
  这,也许就是他的魅力所在,平凡中的美好。
  一个男人,完全不知道你的身份,却真心地为你做着所有事情,何况,他又有着那样让你心动的可爱。
  就在这个初冬的早晨,季滟决定将自己的爱情转移到郝晨身上。
  虽然搬回了季宅,季滟仍然和郝晨保持着来往。两人都有空闲的时候,常常一起去郊外写生,或者去看画展。听郝晨聊画画聊工作聊开心不开心的事情,季滟心里的痛慢慢减缓。
  她发现,自己已经对稻草产生了依赖,而这种依赖又渐渐凝固成了感情。然而,这个周末的上午,两人本来约好去看画展,临时却接到郝晨的电话,说家里出了点事,得回一趟老家。
  季滟正想问出了什么事,郝晨就把电话挂了。
  再打过去,对方已经关机。
  郝晨一去就是一个星期。
  回来了,也不和季滟联系。
  她忐忑不安,一连给他发了十几条短信,郝晨全都没有回应。
  到底出什么事了?
  季滟满心疑惑和不安,晚上回到家中,打开笔记本电脑,看到郝晨最近更新的博客,立即目瞪口呆:“回到老家才知道,母亲患了尿毒症,肾功能严重衰竭,医生说,如果要彻底治愈,必须立即换肾,否则就要每星期做一次透析,才能延续母亲的生命。我回到N城一打听,换肾手术至少需要20万元,还不包括手术后抗排异的药物费用。我倾囊而出,将工作两年的所有积蓄都拿了出来,也只够做半年的透析,只好向同事和老乡借。其实他们也大多家境平寒,收入微薄,实在开不了口。但为了母亲,我只能厚着脸皮央求。另外就是多兼几份职……”
  季滟曾听郝晨说起过,他出生在湘西一个偏僻的小镇,17岁那年因父亲工作调动,全家搬到了省城,父母不久就离婚了。弟弟跟了父亲,母亲是下岗工人,供他大学学费已是不易,生活费全都是他自己解决。他心疼正上高中的弟弟,偶尔挣了钱还要寄给他。
  郝晨上大学时就到处做家教,周日还举着广告牌满街跑。郝晨贫困的家境和拼命打工挣钱的生活,是季滟根本无法想象的。她自幼锦衣玉食,社会经验缺乏,接触面狭窄,一直只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从不耐烦去关心别人的事情。直到郝晨,这个和她过去所经验的完全不同的男子出现。
  20万元,季滟从不觉得这是一个多么大的数字,但对郝晨来说,却是他母亲的救命钱。
  傻瓜,你为什么要躲着我呢?季滟很是心疼,第二天直奔优林广告公司,郝晨的同事却告诉他,郝晨受伤住院了!季滟吓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为了给母亲挣手术费,郝晨到处接活,通宵达旦地做设计。
  昨晚郝晨上完班回家,又连夜赶自己接的活,今天一大早骑车把设计样稿送给客户,由于睡眠严重不足,郝晨骑摩托车下坡时,迎头撞上了路旁的木棉树。
  季滟心急如焚地赶到医院,见到满头缠着纱布的郝晨,她一下子扑了上去,紧紧地抱着他说:“郝晨,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家出事了?”
  郝晨费力地睁开眼,看见她,惨白的脸上闪过一瞬的光彩。
  季滟伸出手去,轻轻地碰触他裹着纱布的额头,问:“疼吗?”
  “嗨!”他努力做出轻松的笑脸,“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你缺钱为什么不跟我说,我家有的是钱!”她冲口而出。郝晨愣住了,呆呆地望着她。季滟决心不再隐瞒——“我叫季滟,我父亲是俞氏集团的总经理季安澜。你母亲手术费的事,全都包在我身上。”
  “我不能,”郝晨轻轻摇头,困难地说:“我不能用你的钱。”
  “算我借给你,好不好?”她像哄孩子似的哄着他,“你母亲等着这笔钱动手术,你先用它救急,以后再慢慢地还给我。”
  看着那双琥珀般纯净的眼眸,郝晨无法拒绝。
  认识季滟以来,她的美丽,她的热情,时时牵动着他的心神,令他忍不住又舍不下。
  “郝晨……”
  她叹息地靠上他的胸膛,隔着衣服,听他沉稳而均匀的心跳,觉得异常温暖平静,“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你知道吗?”
  郝晨什么也没说,用手温柔地圈住她,代替了回答。
  季滟以购买新跑车为名,央求父亲,开出了一张30万元的支票,交到郝晨手中。
  郝晨攥着那张支票,像是握着一颗少女的心。
  郝晨把母亲接到N城,季滟调动社会关系,让她住进了最好的病房,并请了权威的肾病专家为她会诊。换肾手术非常成功,郝晨母亲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
  感激之余,她真心喜欢上了季滟,认为她虽是豪门出身,却无半点骄纵气,对儿子又是一往情深。
  回老家的前夜,郝晨母亲拉着儿子的手,语重心长地说:“这是一个好女孩,你不要辜负了人家!”郝晨没有想到,事情发展到了让他进退两难的地步。他承认,自己是喜欢季滟,和她在一起也很开心,但这就是爱情吗?他无法确定。
  深夜,郝晨走进卧房,翻开《中国广告》,看着那些水彩画,一共8张,每一张代表一年。
  整整八年,她仿佛人间蒸发了,踪影全无。
  在N城的两年,郝晨除了上班,就是关在房间里,画一些自己才懂的画。
  所有的画面,都无一例外地画了同一个女孩。
  只有郝晨自己知道她是谁。
  那是他心中的一根刺,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扎越深,深深地嵌进肉里。
  他看着最后一幅画,点燃一根烟,烟雾缭绕中,恍惚看见那个女孩对着自己,安静地笑。
  呢喃的声音似来自天际:“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
  
  命运
  她置身在一座桃树林中。
  仰头,天空是黯然而单调的灰色,沉寂地压在头顶。四周一片白茫茫的浓雾,没有光,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她在林中奔跑,似在寻找着什么,又像被人追赶,一颗心凄凄惶惶的,孤独无依。
  绵延不断的雾气里,出现了一点点微弱的光,上下摇曳。伴随着一声缓慢而深沉的叹息,一个身影从雾境中凸显出来,渐渐在她面前汇聚成一个白衣少年。
  浓黑的头发,英俊的眉眼。白衣少年站在阳光底下,勾起唇角朝她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林熙阳!
  她瞪大眼睛,下意识地朝他伸出右手。近了,近了,再差一点就可以触碰到了……“千寻,快醒醒,你该下车了。”乐嘉嘉拼命摇醒她。
  千寻睁开双眼,第一眼望见的是从车窗玻璃外涌进来的光线,在黑暗中沉睡了太久,眼睛有些微的疼痛。
  “两个小时的车程,你居然睡得这么熟!昨晚又没有睡好吗?”乐嘉嘉关切地问。
  她知道千寻有失眠的毛病。
  近段时间,她明明睡得很好,为什么又会做那个梦?一而再,再而三,儿时的记忆化作梦境重复出现,梦里的她永远停留在14岁,也永远只能见到16岁的他。
  “你的准姐夫在等你呢。”乐嘉嘉贴靠在她身上,笑嘻嘻地说,“如果误了站,他会急疯的。”
  知道千寻和裴予陌交往的事,乐嘉嘉像是抓住了把柄,少不了打趣。每回千寻都显得很尴尬。
  她愈是尴尬,乐嘉嘉就愈是得寸进尺。
  谁要她是第一个预言他们之间有暧昧的人呢?
  车子到站了。人们争先恐后地挤向车门。
  千寻从座位上站起来,望向窗外。
  那样多的男男女女,她一眼就看见了裴予陌。
  无论何时,无论什么场合,他都是最耀眼闪亮的那一个。他立在站牌下,穿着米色的风衣,目光热切盼望地盯着车门。
  乐嘉嘉将车窗推开,探头冲他叫唤:“哎,裴帅哥,我将你的心上人安全送到哦!”
  于是,她看见裴予陌笑了,以一种明亮的笑容,大踏步地走向车门,将刚刚跳下车的千寻拥进怀中。多么般配的一对佳人!多么赏心悦目的一幕!乐嘉嘉满心艳羡,又满心祝福。
  千寻,你一定要幸福!千寻和几个同学被老师派到郊县中学支教,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她和裴予陌没有见面。
  “还好,你没有瘦。”他下巴抵着她雪白的头顶心,温存地呢喃。“你好像瘦了。”
  千寻推开他,缓缓抬起头。
  干净的白色衬衫敞着领口,下巴的线条清晰而流畅,薄而性感的嘴唇勾勒出淡淡的笑意,深邃的双眸流转着温柔的光。
  “那是因为太想你。”
  分离一个月,那些寂寞的昼夜,使他的意念更加澄明,更加清楚地知道,他要她,用一生一世去呵护,去守候。
  唯一的问题是,她要他吗?离开人潮拥挤的站台,他们在梧桐大道上牵手而行。
  这条梧桐大道长而静谧,最适合情侣温馨漫步。
  到W城四年了,千寻还是第一次和男生这样肩并肩走梧桐大道。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温情丝丝点点从心头蔓延,宛如梧桐枝叶间闪烁跳跃的阳光。
  路旁蹲着一个老头,是摆算命摊的。千寻突发奇想,停在他面前:“老人家,给我看看手相如何?”
  “怎么你也信这个?”
  裴予陌很意外,扬了扬眉。
  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她就受命运的摆布。总觉得冥冥中有一种力量,在操纵着自己的人生。更因为那个纠缠自己的梦境,它到底暗示着什么?
  千寻期待解开谜团。老头执起千寻的手,仔细观看,暗暗吃惊。一个女孩子竟有如此错综纤细的掌纹,征兆她一生命运多舛。
  他注视掌中乾坤,迟迟没有开口。
  “老人家,到底是怎样的?”
  千寻乌黑的眸子写满期待。老头抬眼望着千寻,镜片后的瞳仁诡谲莫测:“小姑娘,你命运非常坎坷,童年不幸,早年丧母,感情线也很紊乱。你一生中会遇到两个男人,但有情无缘也是枉然。而且,你的生命线枝节横生,人中也不长,耳垂小。照我看,你将有一场大劫,如果度过去了,你会长命百岁,如果过不去,活不到三十岁……”
  “你说什么鬼话?”裴予陌打断他的话,脸色很难看,哑着嗓子嚷,“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算命的!”
  “罢罢罢,命运这种事,信则有,不信则无。”老头悻悻地说,“天机不可泄露,我也不想收你们的钱。”
  “你帮我算了命,我自然要给钱。”千寻平静地说,掏出一张十元钱交到他手里。
  “为什么给他钱?”裴予陌沉着脸说,从老头手里夺过钞票。老头下意识地看看裴予陌,重又开口:“这位先生,要不要我帮你算算?”
  “免了,我从不相信命运。”裴予陌口气坚决。
  老头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他,隐隐带着悲悯:“曾国藩的《冰鉴》说,人分九种相,先生相貌清俊,眼神透亮,属清相类型。这种相的人,聪明绝顶,才华横溢,外表看似冷酷无情,却是性情中人。如果能遇见真正情投意合的人,则非常专一执著,可以为爱情付出一切。”
  裴予陌犹疑片刻,将十元钱塞进他的手掌,拉了千寻便走。
  “那个老头说的话,你不要太相信。”
  一路上,裴予陌紧紧攥住千寻的手,生怕一松手,她就会消失。
  “我也没有完全相信,你干嘛这么紧张?”她转眸看他。
  “我怕……”裴予陌不肯说下去。
  “怕他会一语成诹?”她垂下头,目光看着自己的脚尖。
  “千寻,”他握紧她冰凉的右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其实命运是可以改变的。真正操纵人生的,是我们自己。”
  千寻抬起眼睛看他,瞳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彩。
  “那让我们一起来改变命运,好不好?”裴予陌的不安消除了,颊上紧张收缩的肌肉放松,不再说话。
  他能说什么呢?只能再一次地揽她入怀,紧紧地,尽自己最大的力量。
  被树叶折射后的阳光倾泻在两人身上。
  从此,这个城市不再有冬天。
  两人逛了一个下午,最后去超市买菜,回到裴予陌的单身公寓。
  “听宋嫂说,你很会做菜。我还没有尝过你的厨艺。”
  宋嫂连这个也跟他说?千寻斜睨他一眼,说:“我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裴予陌将双手抱在胸前,用含笑的眼眸看着她:“差不多几乎大概都没有了。”
  她惊讶地挑起眉毛:“你不会连我的生理……”
  “当然知道,每月的4到8日,你都不会下楼吃饭,还要宋嫂打电话到学校请病假。”
  千寻羞红了脸:“你是一个男生,说这些为什么一点都不害臊?”裴予陌屏息,然后轻轻地说:“还记得那次你昏倒住院吗?送你去医院的路上,宋嫂告诉我,你每个月的那几天都很痛苦,只有生了孩子才能缓解。千寻,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孩子!”
  千寻的心像被什么蛰了一下。她僵了几秒钟,又继续自如地洗菜切菜。千寻确实能干,厨艺极佳,魔术般变出一桌好菜。
  裴予陌坐在桌前,眼角眉梢流露喜色:“宋嫂没有说错,你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孩。”千寻望着狭长西餐桌对面的他,抿嘴一笑。
  其实一切都拜母亲所赐。
  她用苛刻和疏离逼迫自己从小独立,迅速成长。心情大好,裴予陌拿出一瓶红酒,却被千寻的豪饮惊吓。
  “这不是果汁。”他按住她的杯子。
  “你怎么这么小气?”她斜睨着他,脸上露出罕见的娇媚。
  他心一软,松了手。
  千寻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抬起头,瞳仁仿佛罩着一层琥珀色的迷雾,惹人怜爱。
  “你想过以后要做什么吗?”裴予陌意外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
  “每个人不是都会有理想什么的,会想以后要做什么事,或者实现什么目标?”她轻轻地笑,“我的理想,是做一名乡村教师,远离喧嚣繁华的都市,平平淡淡、安安静静地度过这一生。”
  “那真是世外桃源的生活。”他也笑,坐直了身子,对着她的眼睛,“我早就想过了,这一辈子,最想做的,就是……”
  千寻立刻打断他的话:“可不要说什么和我结婚,娶我之类的。”
  他愣了愣,随即哑然失笑:“孟千寻,你倒挺会自作多情的。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的理想,是要和你结婚啊?”
  千寻被他的笑弄得窘迫而尴尬。
  裴予陌上半身倾向她,清清楚楚地说:“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好爸爸。将来生一个孩子,儿子女儿都可以。我一定要疼他,爱他,保护他,绝不让他离开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定不要分开。我要看着他长大,快快乐乐地长大,一辈子平安幸福……”
  千寻半晌没有说话,怔怔地望着他,眼里泛起一层水雾,折射着头顶白色的灯光。
  从裴予陌这段话里,她能清晰地看到他在痛苦和孤单中成长的创伤。她痛惜他的童年,更痛惜此刻的他。他将她的杯子倒满,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碰向她,说:“干杯!祝我们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干杯!”她低下头,将杯中的红酒喝光了。
  红酒不是饮料,后劲很大。
  千寻不久就头脑昏眩、神智不清。
  裴予陌收拾完桌上的杯盘狼藉,走出餐厅,她已经躺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他看看手表,不过九点钟,他可以叫出租车送她回去,但是他不想这样做。
  他抱起沙发上这个酩酊大醉的女子,小心翼翼放在自己的床上。
  坐在床的一边,俯身看着她。她苍白的面颊因酒精而绯红,睡着的样子,恬静而纯美,似婴儿,不时有梦呓。纤细白皙的手,无力地搭在被子上。
  想起白天算命先生的话,裴予陌的心忽然掠过一阵疼痛。
  他在床的另一侧躺下,从背后轻轻搂住了她。感觉怀里那温软的身子微微一颤,却没有拒绝,亦没有任何回应。不管未来的命运如何,至少此刻她在自己怀里。他将脸埋在她浓密的黑发中,喃喃地说:“千寻,我忘了说,那个孩子必须是你生的。”
  这个夜晚,窗外星光迷离。
  
  分离
  早上六点。淡黄色的阳光落在窗台上,映得玻璃闪闪发光。千寻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一双男性的臂膀环着她的身子,鼻息热热地扑在她的脖颈上。意识到自己和裴予陌相拥于床上,她脸红心跳,又不敢动弹,甚至连呼吸都变缓了。
  她背对着他,闭着眼睛想继续睡,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一定睡熟了吧?
  千寻想着,正欲推开他的手,悄悄地起身,谁知才刚动了一下,那双手臂就立刻环紧了。
  原来他是醒的!她的脸更红了,呼吸几乎停滞。
  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千寻既不安又害怕,全身僵硬。
  裴予陌拥得她很紧,呼吸越来越急促。
  两人之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衣物,千寻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心跳,紊乱激烈。然后,一只手悄悄地探进她的衣服下摆,抚触到了她光滑细腻的肌肤。
  千寻按住他的手,低低地说:“不要!”
  这声抗议,听在他耳朵里,更像是呻吟。
  她冰肌雪肤,柔若无骨,如此令人迷醉的胴体,美丽得超乎他的想象。他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呢喃:“千寻……”,就扳过她的脸,疯狂地吻了上去。
  不同于上两次的唇唇相碰,他贪婪地抵开她的嘴唇,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急切而狂热地与她纠缠,深深地攫取她的芳泽。
  日日夜夜的相思,长久以来的渴慕,他多么迫切地需要。只有她冰凉柔软的身子,才可以慰抚他遍体烧灼的欲望。
  千寻被这汹涌而陌生的情潮吓呆了,她一动不动,也不说话,任由他攻城略地。
  裴予陌一边狂乱地吻着,一边摸索着解开了她衣服的扣子。
  很快她只剩下内裤。他翻身压住她,滚烫的肌肤紧贴着她胸前的柔软,感受到她的丰腴细致,他只觉得火热的岩浆从地底深处冲出,体内充斥着爆发的情绪。
  他正要除去两人之间的最后一层障碍,她像被烫到似的,立刻缩起身子,用力握住他的手,拼命地摇头。
  裴予陌俯下身,赫然看见她的泪,浸着黑亮的眼瞳。“千寻,”他心一慌,停下动作,“你怎么了?”
  千寻依然不说话,只任泪水顺着耳际,无声地,淌入枕上的黑发中。
  裴予陌明白了,他挫败地从她身上起来,伸手抹去她脸上的泪,说:“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
  千寻远远退到床的另一边,心里隐隐有一丝愧疚。
  虽然第一次经历男欢女爱,但长到22岁的她也知道,让一个充满情欲的男人这时候放弃,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是,她没有办法,她很害怕,无法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他。
  裴予陌替自己穿上衣裤,从床上爬了起来。千寻不安地抬眼,正好看见他身体某处的坚挺,脸瞬间胀得通红。他转身进了浴室,千寻很快听到一声压抑的低吟,她紧张地闭上了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他从浴室出来,坐在床头,低声地说:“你放心,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
  她睁开眼,裴予陌俊朗的脸上笼罩着阴郁,还有一种怅惘的失落。
  千寻的愧疚感更深,同时也在内心产生一个和他一样的疑问:是否因为她并没有爱上他,才不肯把自己给他?
  如果换了季滟,恐怕早就情难自抑,以身相许。
  对女人来说,往往情欲难分,没有情,又哪来的欲?而男人,恰恰相反,只有深爱着一个女人,才会在最后的关头刹车。裴予陌对她的情爱,如此浓烈,可是她却无法付出和他对等的爱,除了愧疚和抱歉。
  心照不宣,两人都没有再提及此事。千寻回到学校后,开始认真思考她和裴予陌的关系。
  在W城这段时间,她之所以会接受裴予陌的感情,除了寂寞,还有感动和怜悯。但这些都不是裴予陌想要的。如果她不是因为爱而和他在一起,对他,对自己都不公平。再过半个月学校就放假了。千寻下了决心,她偷偷地买了回N城的火车票,并在临走前一天,给裴予陌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回N城。“你为什么要回去?”电话那头,裴予陌的声音黯黯的,“就让我一个人留在W城吗?”
  “对不起。”她强忍着心痛,对他说,“我要回去和我父亲过春节。”
  “你怎么没有想过,留下来陪我过年?”她用力咬着唇:“我不能陪你了。”听筒里半晌没有声音,只传来粗重的呼吸声。请原谅我的残忍!千寻闭了闭眼睛,又加上一句:“明天上午6点的火车,你不用来送我。”
  不待对方说话,她就把电话挂了。刻意制造分离,只为了把彼此的关系看清楚,让两人之间的温度降一降,不要酿成大错,趁一切还来得及。
  乐嘉嘉得知千寻的决定,骂她是“没心肝的冷血动物”,在送她去火车站的路上,喋喋不休地数落个不停:“人家裴帅哥为了你,背井离乡,独自一人跑到W城来,而你竟然在这时候离他而去,抛下他一个人在异乡过年,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心狠的女人!你还有没有良心?还是你的心是用石头做的?……”千寻始终一言不发,充耳不闻,倒是一旁的文凯听得耳朵起茧,不由抗议地说:“拜托嘉嘉你不要再说了,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你操什么心?”
  “我还不是为了千寻好?”乐嘉嘉争辩道,“裴予陌对她一片痴情,这样深情的男人,错过了真是可惜。”
  “两个人在一起,光靠感情是没有用的,还要有缘分。”文凯一脸老成,“有情无缘的人,在我们身边还少吗?”
  “什么叫有情无缘?”乐嘉嘉立刻皱紧眉头,“乌鸦嘴,少诅咒人了!”
  “我哪里是诅咒?”文凯不甘示弱,“我只是希望你尊重千寻的意见,不要看那个姓裴的长得帅,就总是替他说好话……”
  “人家是长得帅嘛,比你帅十倍,不,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一路上多亏这对冤家吵吵闹闹,千寻才不会感到寂寞。但裴予陌呢,她离开后,这座陌生的城市,只剩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么冷清。她突然很想看到他,只看一眼也好。虽然知道不可能。再见了,裴予陌。再见……1月的W城,天空阴沉,薄雾弥漫街头。不见一丝阳光。春运前的学生客流高峰。火车站里人潮汹涌。他没有来,他不会来的……
  千寻从文凯手里接过行李箱,微笑着对他和乐嘉嘉说了一句“再见”,就要进站。
  “等一下。”乐嘉嘉突然拥抱住她,声音哽咽地说,“你一定要保重。”
  千寻也拥抱她,鼻子里酸酸的。下学期开学后,他们就要在各自的城市实习,还要忙着投简历、找工作,恐怕没有多少时间相聚了。人世间的分离,真是无处不在。
  难怪母亲在遗书中说:“生离死别带来的伤痛,就像剜心,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不要说死别,仅是生离带来的痛苦,就让人难以承受。千寻终于推开她,第二次拎起行李箱,转身的一瞬间,突然整个人呆住。
  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隔着飞扬的尘埃,她看见了裴予陌。
  他穿着黑色的大衣,在这个阴冷的早晨,如一个冰点,将她所有的情绪凝结。他就站在那里,不知站了多久。他们彼此对望,很久很久,直到她的坚决和勇气慢慢从体内抽离。
  千寻扔下行李箱,穿过人群,扑上前去,投入了他的怀抱。
  裴予陌没有说话,只是使劲抱住她,使劲得让她喘不过气来。“原谅我,好不好?”
  她低声呢喃,说不出的抱歉,也说不出的贪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千寻怕冷,怕寂寞。她贪恋他温暖的怀抱,贪恋他身上男性的气息。
  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她宁愿不要长久,只要温暖,哪怕只是片刻的温暖。
  可是,她连这样的温暖也留不住。裴予陌一直把千寻送上了火车。隔着车窗,她望着站台上的裴予陌,双眼湿润。一定,一定要等我回来!
  随着一声汽笛,火车慢慢地驶离了站台,渐渐将他的身影抛在后面,变成了一个黑点。
  千寻把头抵着窗,让风吹干潮湿的眼眶。孟千寻,返回N城,和裴予陌分离,是你自己选择的。无论是对是错,你已经上了这辆命运列车,根本无法回头,只能任它把你带到天边……
  
  相遇
  火车抵达N城,已是晚上8点。车厢里的人全下光了,千寻才站起身。拖着行李箱,走出车站。繁华都市,一城璀璨的灯火,让她既熟悉又陌生。在路边招了一辆出租车,到季宅门口下。按了门铃,阿莲来开门,见到她,一脸惊讶:“孟小姐,你回来了?”
  “嗯。先生在家吗?”
  “先生去香港了,太太和季滟小姐都在。”阿莲问,“你吃过晚饭没有?”
  “在火车上随便吃了点,现在不饿。”千寻上楼,路过季滟的卧房时,里面隐约传来说话声。
  她不喜欢偷听壁角,掏出钥匙,正要开自己的卧房门,对面的房门却“砰”的一声打开,季滟从房里冲了出来,大叫着说:“妈,你别管,我就是喜欢他!”
  “一个内地来的穷小子,没才没貌,没钱没地位,你喜欢他什么?”
  “我喜欢他热情、善良、诚实、憨厚、可爱……”
  “哼!善良?诚实?憨厚?”俞梦瑶不屑一顾,“这世上的男人都不值得相信,他和你在一起,只是看中你的钱,看中俞氏集团的万贯家财。而你竟然瞒着我,要你爸爸开出一张30万元的支票给他!这个男人实在阴险狡猾,不但骗色,还骗钱……”俞梦瑶的话刺痛了季滟,她立刻弹跳起来,忍无可忍地说:“他没有骗我!他不会骗我!这个世上不是每个男人都是裴昀轩……”
  “你说什么?”俞梦瑶直瞪着她,额上颈上的筋浮暴起来,“你再说一遍!”
  “我说,他不是裴昀轩,而我也不是俞梦瑶!”季滟大声地,浑身颤抖。
  “该死的臭丫头!”俞梦瑶失去理智,猛扬起手臂。季滟惊痛地喊叫,千寻看到她用手捂住了左脸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离开他!”季滟的牙关紧咬,从嘴里挤出几个字。
  “你滚!给我滚出去……”俞梦瑶咆哮,用手指着走廊。季滟没有走,她站在原地,肩垂着,轻声地说:“妈,你就相信我一次吧,相信他是个好人,是真心地爱我!”俞梦瑶盯着她的眼睛,许久,才平息自己的喘息。“但愿这次是我看错了,但愿你的命会比我好!”
  俞梦瑶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走进了自己的卧房。房门阖上了,空气出奇地沉静。季滟贴靠墙壁,左脸颊红肿,眼眶蓄泪,神情格外哀伤。
  千寻走到她面前,两人无声地对视着。
  千寻犹豫了一会儿,说:“我全都听到了。你……你谈恋爱了?”
  “天下的男人不是只有裴予陌一个。”季滟点头。她的话令千寻酸楚。“他是个怎样的人?”千寻微蹙眉,想了解得更多,“在哪里工作?多大年纪?对你好不好?”
  “他相貌没有裴予陌英俊,也没有裴予陌那样迷人的气质,他很平常普通,挣的钱也不多,家里还有一位生病的母亲。但是,他对我很好,最起码他不会骗我!”
  对一个女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不是吗?
  千寻为季滟感到欣慰,同时,一直压在心上的重负也减轻了不少。
  千寻洗完澡,换上睡衣,打开手机,看到了一条短信,寥寥的几个字:“到N城了吧?我从你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想你、等你。”
  她没有回短信。
  该说些什么呢?“对不起”?还是告诉他,季滟又交了男朋友?
  俞梦瑶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在感情上,季滟已经受过一次伤了,她不能再伤第二次,那会要了她的命!千寻知道,季滟是个外表张扬内心脆弱的女子。如果她终有一天了解,裴予陌是因为自己而悔婚的,不知会不会恨她。深夜,她独自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一弯弦月,孤独感慢慢地爬上来,侵袭了全身。
  分离产生距离,也会造成隔阂。像裴予陌这样光芒四射的男子,是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对象,值得很多人去爱,或许在不经意之间,她就会失去他。虽然如此,千寻还是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季安澜从香港回来,暗中调查郝晨的身家背景,得出的结论是——此人安分守己、待人真诚、工作努力,是个勤奋上进的好青年。季滟完全不知情,亦不知道母亲曾去找过郝晨,要他离开季滟,原因是他不配!
  郝晨没有在季滟面前流露半分,依然和她约会,看电影、观画展、郊游、去KTV唱歌……他们的爱情也许平淡无奇,可是,珍贵无比。自从知道季滟的身份后,郝晨更加觉得她可爱。两人社会地位悬殊,这样一位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却从未嫌弃过他的出身。
  他发现,自己对季滟的感情谈不上刻骨铭心,但生活中却不能缺少她的身影和笑声。她活泼俏丽,像一粒会跳舞的QQ糖,让人感觉甜蜜。不久便是春节。季滟成天和郝晨泡在一起,甚至陪他回老家看母亲。
  俞梦瑶虽然不满却也无奈,季安澜则乐见其成。
  当然,他也没有忽视千寻的情绪。别人都热热闹闹,唯有千寻冷冷清清,成天坐在书房,抱着书本发呆。离开裴予陌已有一个月了。
  这一个多月里,他们失去了一切的联系,网络或者电话。但是,思念如潮,这是欺骗不了自己的。凌晨上线,进入裴予陌的QQ空间,看到一篇名为《过年记》的心情日记,迫不及待地打开,竟然只有六个字:“想你,想你,想你。”
  她眼睛有点湿,忍不住拨了他的电话,那边立刻有人回应:“喂?”
  “是我。”他沉默了几秒钟,发出一声喟叹:“我以为你从此不会再出现了。”千寻不能言语。“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每次都失望,每次都等。再失望,再等,不相信你就真的不再出现了。”
  一瞬间,她泪如雨下:“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喜欢听你说对不起。”他黯然,笑笑说,“我希望你好好的。过完年,你就回W城来吧。”
  “我恐怕不会这么早回来。父亲要我到他的公司实习。”有三分钟的时间,裴予陌没能说出一句话来。他显然没有料到千寻会如此决绝,他失去了所有的语言。他就这样静默着,千寻屏住呼吸等待,等待他发怒或者责骂,也许这样,心里会好受一点。
  “新年快乐。”他终是动了动唇,声音嘶哑,“你早点休息吧。”
  她顿时泪水泛滥。没有来得及说好,他就挂上了电话。千寻心里空落落的。关了电脑,躺在床上,对着一室黑暗,她几乎开始怀疑,在W城那段似真似幻的爱情,全都是因为寂寞而衍生出来的假象。
  她若是爱他,又怎会弃他海角天涯?若是爱他,怎么会不肯放低一下身段,乖乖地呆在他身边?若是两情相悦,恨不得朝朝暮暮,就像季滟和那个从未谋面的郝晨。又或者说,他若真爱她,怎么肯就这样放她走,怎么肯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过完年,千寻开始到俞氏下面的旅行社实习,是一份导游工作,辛苦而且忙碌。
  她却没有抱怨,繁忙很容易使人从小情小爱中解脱出来。
  一大早,千寻就带团出发。
  已是初春,郊外的田野中开满黄灿灿的油菜花。
  汽车一路行走,有些颠簸。司机打开CD,是那首唱滥了的《十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晃在无比伤感的音乐中,千寻看着窗外的油菜花,突然想起了柳镇。每到春天,学校附近的山上,那些连绵起伏的油菜花开满路旁。十年,她离开柳镇差不多也有十年了。“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就这样,在游客嘈杂的人声中,往事肆无忌惮地将她包围。到达目的地,千寻领游客进了酒店,在总台登记时,突然听到身旁一个爽朗的男声问:“请问还有二人的标间吗?”
  “有的,您要二楼还是三楼?”服务员热情地招呼。千寻不经意地抬头,一张棱角分明的侧脸进入了视线,浓黑的眉毛,挺拔的鼻梁,黝黑发亮的皮肤……天空突然被簇拥的云占满了,桔黄色的光从云层的缝隙射出来,晕散成一片。
  仿佛一生中最长的一个慢镜头,那个年轻男子朝她转过了头。
  门外的风穿堂而过,千寻脊梁一凉,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全世界都沉寂了。
  ——“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十四岁的少女,抬起泪水磅礴的脸,夕阳下,那个眉目清晰的英俊男生定格成一幅永恒的画。
  想让时间永远停在那一秒,地球从此不再转动,他们便不会分离。但是,还是分离了,整整九年的时间,他们天各一方。“孟千寻!”一个娇柔的声音乍然响起,“你怎么也在这里?”千寻微怔,然后看见季滟走了过来,亲昵地挽住男子的臂膀,说:“我和郝晨来这里度假,你带团出来旅游吗?真是太巧了!”男子疑惑的眼神投向季滟:“你们是……”
  “亲爱的,这是我的妹妹,很漂亮吧?”季滟炫耀似的说,“我们季家盛产美女!”
  男子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站在那里看着千寻,眼神悲凉绵长。“这位就是郝晨吧?”千寻波澜不惊地说,“早就听季滟说起过你,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
  郝晨呆呆地望着她,沉默无声。千寻只轻轻说了句:“我还有游客要招呼,失陪了。”她刻意避开郝晨的眼神,曾经在阳光下眉目英挺的少年的面孔变得模糊起来,仿佛一转身就会相忘于人海。“好,等你忙完,我们再来找你。”季滟微笑着说,拉着郝晨上了二楼。
  千寻没有答应,甚至没有勇气回头望。一别经年,人海茫茫,老天终于让他们再次相遇。可是,这是一场多么滑稽而可笑的重逢啊!
  
  遗忘
  千寻没有去找季滟。她一整天都带着游客参观游玩,没多余的时间去想心事。当导游就有这点好处,可以尽情地游山玩水。一直玩到天黑,吃过晚饭,游客们才筋疲力尽地返回酒店。千寻安排游客们住下,又简单交待了明日的行程,终于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是三楼的一间双人间,还住着另外一位女导游。她邀请千寻去隔壁房间打牌,千寻借口太累想早点休息婉拒了。
  女导游兴冲冲地离开后,千寻走到窗子前面,拉开了窗帘。一阵海风迎面扑来,夹带着浓重的海水的咸腥气息。千寻这才发现,这扇窗是面海的。站在这儿,可以俯瞰那广袤无边的大海。
  这是一座滨海的小镇,以秀美绮丽的海景和奇形怪状的岩石,吸引许多游客慕名而来,在此休闲渡假。
  千寻还是第一次来,大海对她有着巨大的诱惑。
  洗完澡后,千寻独自一人走出酒店,来到了海边。大海比她想象的更雄伟神奇,数不清的星星在高而远的夜空中闪耀,海面像一块黑色的丝绒,反射着点点鳞光。海风呼啸着,海浪低吟着。
  这样的夜晚,充满了神秘,像梦一般。海边的沙滩上,有不少游人在散步、嬉戏。
  千寻沿着海岸线,毫无目的向前走着,一路看星星的璀璨,看渔火的明灭,流连在清凉的海风中。
  也不知走了多久,她渐渐远离了人群,走到一个岩石嵯峨、空旷无人的地方。
  然后,她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双手抱膝,出神地凝视着海上的夜景。
  千寻一坐数小时,一动不动。
  她的思绪空漠,她的心灵宁静,她的整个神智都陷在一种虚无的境界中。
  星星逐渐黯淡,月亮升上来了,将四周的沙滩照耀得非常清晰。一阵海风吹来,千寻不禁打了个寒噤,意识到夜很深了,必须返回酒店。
  她从岩石上站起来,回过身,猛地呆住了。
  这片海滩并非只有她一个人,一个高大的男子伫立在她身后,月光把他的影子长长地投射在沙滩上。
  千寻知道自己暴露在月光之下,无以遁形。于是,她干脆攀下岩石,向他走了过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季滟呢?”她问,语气平淡。他没有答话,仍然呆呆地注视着她。一对明亮澄澈的眼眸,在月光下闪着某种特殊的、奇异的光彩。“那我走了。”她转身欲走,可是,那男子却陡的开了口:“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你是季滟的男朋友。”千寻低头用脚拨着沙子,文不对题地说。
  “我不相信,你会完全忘记!”他走到她的面前,忍耐地看着她微俯的头,“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在离开的时候对我说,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她不语,睫毛半垂。“这么多年,我一直忘不了你。”他从喉咙深处流泄出那声呼唤,“孟千寻!”
  千寻一凛,抬头看他,双眼迷迷蒙蒙,神情像在梦幻中。
  “你是林熙阳,你真的是林熙阳?”
  他点头,一把握住她的手臂,那样细瘦的手臂,和14岁那年一样,好像完全忘记了成长。
  他的心,隐隐作痛:“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还是这么瘦……”
  她迅速抽出手臂,晶亮了双眸,有些颤栗地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不好。”他坦白地说,“你走后不久,我家也随父亲搬离柳镇,到了省城。不久,父亲闹起婚外恋,执意和母亲离了婚。我母亲一气之下,让我和她姓,改名郝晨。”
  “郝晨……”千寻像梦呓般呢喃。
  “你一定想不到,”郝晨盯着她的脸,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继母,也就是抢走我父亲的那个女人,和你母亲长得很像。我想很早以前,我父亲就爱上了你的母亲,不,是暗恋。”
  千寻睁大了眼睛看他,眼中浮起一层梦似的光彩。
  曾经美好的回忆、所有熟悉的感觉全部回归。
  “千寻,”他鼓起勇气,直视着她的眼睛,“你离开的那天,我跟在你坐的汽车后面拔腿狂奔,可是,我追不上,怎么也追不上。于是,我跑到邮局去查你的汇款单地址,邮局的人告诉我,每个月都有人从N城汇款给你。我猜想你一定在N城,大学一毕业,我就到N城来了。我一直记得你的那句话,你说,你不会忘记我……”
  我没有忘记,只是现在必须远离。千寻脸上的感动和迷惘迅速退去,她挺直脊背,淡漠而冷静地说:“不管你是林熙阳还是郝晨,你现在都是季滟的男朋友,我不允许你背叛她!”
  郝晨眸中的光瞬间熄灭。“千寻……”
  他迷乱地叫,手再次伸向她,她猛地后退一步,他的手停在半空中,望着面无表情的她:“我真正爱的那个人,是你。”
  “是吗?很抱歉。”她微笑,目光冰凉如水,“我已有了男朋友。”
  “谢谢你告诉我。”半晌,千寻听到他绝望的声音,看着她,眼睛里满是伤痛。
  那一刻,她几乎无法掩饰自己的感情。
  林熙阳,林熙阳……
  但脸上的神色,仍然很平淡,冰冷地说:“我们回去吧。”
  两人并肩而行,沿着漫长的海滩往回走。
  郝晨走在千寻的身后,看着她瘦削的身影和冰寒的侧面。
  事隔多年,没想到他们还会相遇。
  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纤弱、孤独、宁静,而恬然。
  刚才目睹她坐在岩石上,安静得像一尊雕像,他感到一阵心神恍惚,以为时光逆转,又回到了16岁那年的桃树林中。
  海风轻拂着她的长发,月光为她清丽的面庞镀上一层柔和的银白,她在他眼中是熟悉的,又是遥远而模糊的,像浸在水中,荡荡漾漾……他和孟千寻,在这座海边的小镇,于初春清冷的月光下,悲伤地行走,永无休止。
  到了酒店门口,千寻突然停住脚步,说:“我们在柳镇的事,不要让季滟知道。你就装作从来都不认识我。”郝晨蹙紧了眉头,眼中布满忧伤:“一定要这样吗?”
  “是的。”千寻点了点头,“请你忘记过去,全心全意地爱季滟。”他停顿了一下,苦笑着说:“忘记过去,我做不到,除非我得了失忆症。”
  忽然很想流泪。千寻转身飞奔上楼。
  回到房间,室友早已进入梦乡。
  和衣倒在床上。千寻回想着海边的一幕,思绪飘浮,心情迷惘。
  她无法分析自己的情绪,只觉得有份凄凉,有份惆怅,有份莫名的孤寂。
  耳边,恍惚响起一个沉稳的男声:“……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认为你们还能重逢吗?即使重逢了,你能够肯定他没有谈恋爱,还会在原地等着你吗?”裴予陌,你真是未卜先知,料事如神!千寻掏出手机,拨打裴予陌的电话,占线,再拨,还是占线。
  最后,终于通了。
  “喂?”是他熟稔而浑厚的声音,从几千公里之外传来。
  “裴予陌,我下个月就回W城。”他默不作声。良久,才调匀呼吸,说:“没想到,真意外。”
  千寻扣掉电话,心里反复念着一个名字:林熙阳,林熙阳。
  第二天一早,她领着游客们乘大巴返回N城,从车后窗望去,季滟挽着自己喜欢的男子漫步在沙滩上,晨光中的脸漾满甜美的微笑。
  眼前朦胧了。千寻告诉自己,一定是海边的雾气太大,模糊了视线。
  俪影双双,渐渐消失在微凉的薄雾中。
  林熙阳,请你忘记我。
  但是,她知道,即使活到八九十岁,她也不会忘记,生命里曾有这样一个男孩。
  给了她最初的一缕阳光,虽然微弱,却足以照亮她的黑暗……
  
  现在
  在季宅,千寻亲眼目睹了季滟的幸福。
  她肌肤柔嫩,眼神明媚,每天跳健身操、做面膜敷脸,不知疲倦地给自己的美貌加分。
  曾经的冰冷很快融化了,而且一融化就变成了一汪蜜。
  郝晨对她几乎千依百顺,而季滟,更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两人卿卿我我,温馨甜蜜。
  季滟回到家,把这一切讲给千寻听,妩媚的眼睛里能滴出蜜来。“千寻,明天晚上我想请你吃饭,顺便介绍你和郝晨认识。”
  “不用吧,”千寻笑得很勉强,“我可不想当电灯泡。”
  “什么当电灯泡?”季滟执意要她同去,“我们姐妹俩还从没一起出去吃过饭呢。”
  千寻犹豫了一下,说:“你……你真的……喜欢郝晨?”
  季滟看她一眼,沉默半晌,问:“你也觉得他配不上我?”她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完全忘记裴予陌了?”
  千寻很难理解,季滟从8岁起就爱裴予陌,几乎耗尽了她半生的爱,怎么可能在短时期内,再爱上另一个男人?
  季滟想起高中的时候,郝盈盈曾经说过:“季滟,你其实是一个很单纯的人。有人对你好,你就一心要和他在一起,你是那样容易爱上一个人。”
  是的,她就是这样容易爱上一个人。
  “裴予陌已经不重要了。”她的眼神坚定,“遇到郝晨以后,我决定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好好地爱一个人。”
  “也许,你以为自己爱上郝晨,其实只是好奇。因为他跟你不同,跟你以前认识的男人不同。从小到大,你的生活环境太过优渥,从未接触过他这一类的男生,所以……”
  季滟打断她的话:“千寻,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交男朋友了。感情的事,想得太清楚,反而不好。不是有一首歌叫糊涂的爱吗?爱情本来就是糊里糊涂的。想不清楚,就不要再想了。爱情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思考的。”
  这便是新时代的美女,尽情地享受爱情,虽然会受伤,但伤口愈合后,又投入下一场爱情。
  在季滟面前,千寻觉得自己落伍了,她很难为一个人动情,但一旦爱上,不是一时,不是一刻,而是一辈子。
  这样的爱情,是否过于拘泥古典?一直以来,她心里深深地藏着一个人。林熙阳,是她少女时代的一缕阳光,是她拒绝所有示爱男生的理由。虽然失散多年,但她相信一定能够找到他。纵然天涯,却是咫尺。
  现在,她终于找到他了。而他,竟然也一直在找她。然而,他们还是错失了对方,只能隔岸相望,彼此淡漠。
  那天晚上,仿佛是个劫数。坐在灯光摇曳的西餐厅,面对着满脸甜蜜的季滟和沉默的郝晨,这餐饭她吃得食不甘味,味同嚼蜡。“郝晨,我和千寻是同父异母的姐妹,不太像吧?”季滟突然问。郝晨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千寻的脸,说:“嗯,不是很像。但是,在你脸上,还是能看到她的影子。”
  “是吗?”季滟双颊桃红,眼波流转,“你觉得我们两个,哪个更漂亮?”
  郝晨没想到她有此一问,倒有些愣住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当然是你漂亮。”
  千寻接过话,声音一贯的平淡。季滟笑得更加娇媚:“我倒觉得,千寻比较漂亮。她是属于古典美人,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嘴,皮肤又白,不知迷倒多少男孩子。我听说,在W大有很多男生追求你,你却一直没有找男朋友,条件不要太高哦!”
  郝晨又是一怔,目光直直地落在千寻脸上,眼神充满探究。千寻只觉得全身每一块骨骼都被死死地钉在座位上,动弹不得。而郝晨的目光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铺天盖地而来。
  “听谁说的?”
  她竭力让表情显得自然,“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真的?”季滟比她还兴奋,“是哪个幸运的男生?叫什么名字?他长得帅不帅?有多高?你保密工作做得真好啊,爸爸知不知道?”这又是一个难题!千寻当然不可能说出裴予陌的名字,只能含糊其辞:“也不怎么帅,一般般。我还没有告诉爸爸。”季滟由衷地为千寻感到高兴。像童话一般,这个春天,姐妹俩同时跌进了爱情里。
  因为父亲私生女的身份,16岁的季滟对千寻充满怨恨。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她渐渐了解父母婚姻的真实面目,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形同陌路,明白其中的因果时,对千寻反而产生了一丝愧疚。何况,在她最痛苦的时候,千寻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尽释前嫌,心无芥蒂地安慰她。于是,季滟庆幸自己有一个如此美好的妹妹,心地那样纯良。她值得最好的男生去爱。
  “哪天带回家看看,让我替你把把关。你这样纯洁善良,不要被大灰狼吃掉哦!”
  千寻听见这话,如坐针毡,浑身不自在。她窘迫的神情,落在郝晨眼中,又是另一种未可知的含义。“不要再说了,千寻一口菜都没吃呢。”郝晨夹了一块鱼放进她面前的小碟中,“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剁椒鱼头,地道的湖南口味,辣而不麻,鲜嫩爽口。”千寻瞪着他的筷子,有些恍惚。而一旁的季滟,讷闷地问:“你怎么知道千寻喜欢吃剁椒鱼头?”
  “是你自己说过的,忘了吗?”郝晨掩饰地说,“你上次告诉我,千寻从小在湖南长大,最喜欢吃剁椒鱼头。”
  “你八成记错了,”季滟释然,“我只说过,千寻小时候住在湖南,没说过她喜欢吃剁椒鱼头。这事连我都不知道。”尴尬的沉默。千寻恨不得立刻消失。不能再坐下去了,否则非穿帮不可!她匆忙站起来:“明天我带团出发,今晚要到旅行社去一趟。对不起,先走一步。”说完就拎起背包,奔出了西餐厅。季滟诧异地抬抬眉:“千寻今天是怎么了?我从未见她如此惊惶失措。”
  郝晨望着千寻飘然而去的身影,许久没有说话。
  千寻并未去旅行社。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
  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随便。人多的地方就好。”
  只有在人迹密集的地方,她才不会感觉寂寞孤单。
  出租车穿过市中心广场,有人在放烟花。城市是个巨大的容器,游弋着无数孤寂的灵魂。爱情就如烟花,璀璨、艳丽,却稍纵即逝。当阳光普照大地的时候,那些明亮只能成为人们记忆中昙花一现的美好。或者,林熙阳于她,也是记忆中绚烂夺目的烟花一朵,在她生命夜色的天幕中,璀璨、艳丽地绽放,又迅速凋谢,徒留一丝遗憾。
  手机却在这时候响起。
  她接通后,裴予陌在彼端说:“我要下火车了,你来接我吧。”
  千寻捧着手机,神思恍惚。心头泛起的,仍是刚才的酸楚难言。
  “嗨,你傻了吗?”他的语气,像个莽撞热情的大男生,“我在N城火车站,等你!”
  一句话,将千寻从梦中惊醒。“你……你到N城来了?”
  “是的,你还不来迎接我?”裴予陌声音里带着笑,“人家不是说小别胜新婚吗?”
  这些日子,她像一只被掏空的南瓜,裴予陌猝不及防的到来,把她的空虚瞬间填满。
  “好,我马上就到!”千寻提高嗓音,对司机说,“去火车站!”
  到达火车站,八点钟,正是火车进站时分。
  进进出出的乘客熙熙攘攘。千寻一眼就找到了裴予陌。
  他还是那样英俊耀眼,虽然和三个月前相比,他瘦了不少,面容有些憔悴。但这丝毫无损他的超拔英挺。他站在那儿,向千寻张开双臂。她像只被箭射伤的鸟,飞投进他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像抱住整个世界的虚空。“你瘦了,脸色也不好。”裴予陌在她耳边叹气,“是不是生病了?”
  千寻摇头,把脸埋在他的胸前,低声幽咽:“我很好,很好……”
  他抬起她的下巴,温柔地看着她:“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
  一种莫名的愧疚涌上心头。千寻更紧地抱住他,这副厚实的胸膛,是她避风的港湾。
  在裴予陌怀里,她无比幸福又无比痛楚。就像季滟说的,想不清楚,就不要再想了。她只想拥有现在。
  
  缠绵
  裴予陌没有吃晚饭,他们找了一家餐厅。千寻支着下巴,安静地坐在对面看他吃。
  “你这样子看着我,我根本就吃不下。”他笑,啜了一口柠檬汁。“你为什么来N城?”千寻问,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因为你在这里。”
  “那W城的工作呢?”她轻轻蹙眉,“你又辞职了?”
  “这倒没有。我所在的那家电脑公司派人常驻N城,我就主动要求过来了。”
  “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她语气中有点埋怨。“想给你一个惊喜。”
  “可是,我上回在电话里说过,下个月就回W城。”
  “不可以为我留下么?”裴予陌点起了烟,隔着烟雾沉沉地看她。千寻目光飘忽,眼前的烟雾氤氲成一团,包围弥漫。是下决心的时候了。“好吧,我留下来。”
  “很好。”裴予陌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仰起头,吐出一个烟圈,“我终于可以改变你的决定。”
  自从千寻离开,他又开始抽烟。在无数个寂寞如潮的夜里,被疯狂的思念和隐隐的担忧撕扯着心脏。
  抽烟的时候,就想,千寻不会回来了!爱,真是一件伤筋动骨的事情。
  尤其对象是孟千寻。
  那种爱,深深的思念,占有的欲望,夜半醒来时的患得患失,没完没了地折磨着他。他狠狠地吸烟,对着四面墙,吐出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烟圈。
  千寻为什么离开,裴予陌比谁都清楚。像他这般敏感而骄傲的男子,她那点心思怎会觉察不到?
  她心里深深藏着别的男人,他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她忘记少年的那个影子,真正地把自己的心交付给他。因为爱她,所以纵容着她,样样顺遂她的心意。即使她的要求不合情理,也由她。他宁可对自己严苛,对自己残酷。但是,裴予陌没有忘记那个赌局,他只有两年的时间了。这一次他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他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
  于是,他来了,在事先没有预告的情况下,返回N城。
  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
  千寻的脸色不好,满面倦容,像是睡眠不足。
  离开的三个月,她总在半夜给他打电话,是因为寂寞,还是因为思念?
  “以后少抽一点烟。”她皱了皱眉说,“不是我不喜欢烟味,是对你的身体不好。”
  裴予陌回过神来,朗朗一笑,把烟掐了。
  “在N城,我无家可归。今晚得找一家酒店。”
  入住酒店后,裴予陌整理衣物,放了热水,进浴室洗澡。
  千寻趴在窗台上,看远处的灯火流离。
  “铃……”背包里的手机响了。
  她随手接起,喂了两声,对方没有作声,沉默一会就挂断了。
  千寻奇怪地合上手机,想了想,又翻开,仔细看那个号码,脸色一下子苍白。
  是他吗?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他为什么不说话?欲说无言?欲语还休?
  手紧紧地攥着手机,咬住自己的嘴唇。
  一会儿,她低下头,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然后,她将手机关机,已经错过了,就不能再回头。
  否则对不起季滟,也对不起裴予陌。
  对裴予陌,她有着深深的、无尽的感激,一份割舍不下的心灵依赖,还有一个寂寞女子的需要。
  “你在想什么?”金属质感的声音突地打破空气的寂静。
  她本能地转身,裴予陌倚靠在浴室的门上,脚踝处打了个叉,双臂抱于胸前。
  他颀长伟岸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浴袍里,湿漉漉的头发柔顺地垂着,发梢不停滴着水。
  “谁的电话?”他不露声色地问,“我刚才听到你的手机响。”
  “哦,是有人打错了。”千寻扭头,望着窗外晕黄的月亮,“时间不早,我该回去了。”
  裴予陌走上前,环住她,低声说:“千寻,你今晚可不可以留下来?”他的声音温暖而潮湿,莫名地,勾起她心底蛰伏的欲望。
  千寻听见彼此不均匀的呼吸,回头看他,从他漆黑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媚眼如丝,纠缠着暧昧。
  裴予陌站在她面前,弥漫着浴后的清新。浴袍的前襟敞开着,露出肌肉贲起的胸膛。
  明亮的灯光,映照着他薄峭的嘴唇,长而密的睫毛,柔情似水的眼眸。
  “千寻!”他低唤她的名字,用嘴唇轻拂她小小的耳垂,是挑逗,也是试探。
  千寻心里慌了一下,欲望却如潮水,一波一波蔓延过身体。
  还来不及思考,已被他拥上床。久别重逢,长时间的渴望和压抑,使他突然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激情。
  裴予陌的身体坚硬温热,带着男性的体味。他的呼吸,散发着清凉的薄荷香。他俯下身,从她光洁的颈项开始吻起,缠绵而又霸道地在她细腻的肌肤上留下淡红的痕迹。
  千寻仰起脸,闭上眼睛,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印在她的脸上一片纯白。窗帘慢慢地拉上了,满室的春色。黑暗中他的呼吸浊重,湿热的双唇,羽毛般抚过她身体的曲线,蜿蜒起伏,掠过高峰、平川和森林,如同一股滚烫的溪流,在皮肤上流淌。
  千寻像在大海上漂浮的小船,既迷醉又不知所措。突然,一阵剧烈的锐痛传来,她猛地蜷起身子,因疼痛而呻吟流泪。
  “千寻,我知道你很痛,忍一忍,好不好?”他的双眼潮湿,满是疼惜。
  千寻知道他不可能退出来,只能握紧手心,用力咬着下唇。
  她娇怯地承受了他的爱,将自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却止不住地落泪。
  裴予陌没有任何经验,虽然已经非常小心,但还是让她感到痛楚。
  吻着她汹涌而下的泪水,他颤栗地拥紧她:“宝贝,好了,没事了……宝贝……”
  那夜,他们都不能成眠。裴予陌舍不下千寻的温软芳香,一次次卷土重来。像是要发泄心底那份疯狂的爱恋,他变成野兽,与她热烈痴缠,翻滚纠结,引领着她攀升到令人颤栗的、欢愉的巅峰。
  天明的时候,倦极了的千寻,躺在裴予陌怀里睡着了。
  他却睁着眼,虽然很累,却兴奋得难以入眠。薄如碎金的阳光从窗帘外透进来。
  晨曦的美丽,不及她安然娴静的睡容。
  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冷漠而矜持的女子,而是一个在他怀里寻求依靠的小小躯体,仿佛历经风浪的小船驶进了避风港。
  裴予陌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像个孩子一样趴伏在自己胸前。
  最销魂蚀骨的那一刻,他能明显感觉到她的悸动。
  看着臂弯里那张熟睡的脸,心里突然腾起一个信念,终有一天,他要让她唯一牵挂的男人是自己,他要成为她生命中的男主角。
  拥着她似睡似醒地躺了一会儿,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
  裴予陌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伸手去拿电话,千寻猛地惊醒。他皱皱眉,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号码,就直接挂断。
  “你怎么不接?”她揉着眼睛问。
  “公司的同事,一些无聊的女人。”
  他说得轻描淡写。她从他怀里挪开,歪着头瞅他,似笑非笑:“小心风流账欠多了,要用一辈子来还。”
  “那我都还给你,怎么样?”他眯起眼睛看她,狡黠的黑眸带着笑。
  千寻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我命太薄,恐怕承受不起。”
  裴予陌不说话,轻轻捧起她的脸,看了许久许久,然后低下头,狂风骤雨般的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千寻,你还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他沙哑地低语,浓重的呼吸在她唇上辗转着,“你明知道,除了你,我谁都不要,谁都不要……”
  千寻的手环抱着他光滑结实的背,她的舌头纠缠着他的舌,疯狂柔情里渗着隐隐的哀愁。
  她紧紧地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林熙阳那张模糊的脸,他在遥远的地方忧伤地看着自己。
  一切平息之后,裴予陌抚着她绯红的脸,轻声地问:“如果有了孩子,你会不会为我生下他?”
  千寻没有回答,目光迷茫地看着天花板,就算她没有爱上他,那个赌局,她还是输了。
  她想起算命先生的话,有情无缘也枉然。是命定的,就一定会来,无处可逃。
  
  花语
  柳暗花明。几乎是一夜之间,千寻放下了所有的武器。4月的春风,暖煦醺然,火红木棉花沿路盛开。他们手拖着手,悠闲地逛街,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千寻不再拘谨,神态自然。感觉冥冥中缘定前生,才有如此的亲密无间。
  路过一家花店,裴予陌突然停步,说:“我还没有送过花给你。”千寻点头,又摇头:“你不觉得送花特俗吗?”
  “俗是俗了点,但你们女孩就喜欢这个。”裴予陌拉了她进去,店主迎过来热情地招呼:“想买些什么?现在最流行香槟玫瑰,要不要送几枝给女朋友?”裴予陌沉思一下,心里很快作了决定:“请问有香水百合吗?”
  “有!当然有!”店主指着角落里的一桶香水百合。在满屋红玫瑰、香槟玫瑰、天堂鸟、康乃馨、绣球花的包围下,兀自静悄悄地开,显得孤挺而落寞。“就这个吧,来9枝,麻烦帮我包起来。”店主当即取了9枝香水百合,配上紫色的包装纸,送到裴予陌手中,一边说:“你女朋友很漂亮,你们真是金童玉女。”
  “谢谢。”裴予陌接过花,递给千寻:“你不会嫌弃吧?”千寻眨了眨眼睛,表情有点疑惑。她虽然不追赶时尚,但也知道玫瑰代表爱情,为何他不送她玫瑰,反而送香水百合呢?不过,这种花颜色素净、雅洁,和她倒是挺相配的。
  他们逛累了,便去吃饭。各自点了大同小异的菜,摆满桌子,重复到吃不完。
  “你为什么点我喜欢吃的菜?”千寻不满地撅嘴。“因为你喜欢的,也是我喜欢的。”
  “不对,我记得你是上海人,喜欢吃甜食。”她想了一会儿,“你根本就很讨厌吃辣。”
  他脸上显出一种怪异的表情,笑容僵了一下,说:“很难得,你也会记得我喜欢的口味。”
  但具体他喜欢吃什么菜,她却答不上来。下午,两人爬上N城附近的莲花山,俯瞰这个城市的全景。返程的公交车上,千寻靠在裴予陌的肩头。阳光软如手指,抚摩她昏昏欲睡的脸。
  在裴予陌怀里,她总是想睡觉。她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喜欢把头偎在他胸前。他伸出手摸摸她的脸,说:“乖,睡吧。下车的时候我会叫醒你。”千寻很听话地闭上眼睛,蜷在他怀里睡着了。也许是昨晚睡得太少,真的累了,她做了个无比安静的梦,安静到梦里什么也没有。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见裴予陌还在身边。她慵懒地坐起身,发现仍在摇晃的公交车上,外面的天却暗了,奇怪地问:“怎么,还没到吗?”
  “早就坐过站了。”他微笑着说,“我看你睡得太熟,不忍心吵醒你。”
  一阵暖流涌进心房,千寻的眼眶忽然湿润。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小心翼翼,温柔体贴,极尽宠爱疼惜,他对她的好,浓得化不开。“借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裴予陌轻轻拍她的头。千寻顺从地掏出手机,交给他。他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眨眨眼睛:“我们好像从来没有拍过合照吧?”她的手机有拍照功能,在镜头前,两人头靠着头,脸挨着脸。按下快门的一刹那,裴予陌突然侧过头,吻在千寻的脸上。毫无前兆,千寻吓了一跳,表情怪异,脸却刷地胀得绯红。
  裴予陌很满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让千寻删掉,并将它设置为手机屏保。
  “不要了,丑死了!”千寻抢过手机,一边皱眉端详,一边说。“哪里丑了?”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眼中尽是笑意,“这可是超级无敌天下第一的帅哥!”
  千寻俏皮地翘起嘴角,笑着啐道:“呸,你少臭美!”裴予陌却看得发愣,她面颊莹亮,眼如秋波,含着闪烁的情意,何等动人。千寻这副娇俏模样,宛如车窗外熏人欲醉的晚风,撩拨着他的心,一阵紧似一阵。刚下公交车,他就将她揽进怀里:“谢谢你,千寻。”
  “谢我什么?”她看着脚下,两个深灰色的影子躺在地上,紧紧靠在一起。
  “谢谢你把自己交给我,谢谢你给我爱你的机会。”千寻不作声,缓缓贴近他。那股熟稔的男性气息冲进鼻管,让她感觉安心,像一片温暖的雪花,触手便会融化,轻轻地,将她全部掩覆。这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昏黄路灯下,温柔的夜色徐徐荡漾,牢牢将两人笼罩其中。
  裴予陌俯下头,轻轻吻她的颈。那一秒,千寻眼前再度浮现出林熙阳的脸。
  千寻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裴予陌,喜欢两个人蜷缩在一个温暖的屋檐下,依偎取暖。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如此简单。
  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是否就会忘记另一个人呢?男女之间,一旦突破了最后一层防线,就会迅速水乳交融如胶似漆。
  千寻和裴予陌就是这样,他们不分昼夜地相对,缠绵到冰火俱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在做重复的事情,拥抱、亲吻、吃饭、逛街,却不知厌倦,甚至恨不得日日相见,夜夜缱绻。
  裴予陌在千寻的旅行社附近租了一套公寓。
  白天,她做饭,他洗碗;她洗衣服,他拖地。她终于知道他喜欢吃宁波汤园,每天煮给他吃。吃过晚饭后,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碟子,他把她拥在怀里,下颏抵在她的脖子上,鼻息暖暖的。夜里,躺在裴予陌怀里,他的喘息,他的呓语,让她深深沉迷。
  是他开启了她对性爱的朦胧认识,将她带到一种不曾体验过的境界。爱欲难分的一刻,恍然的瞬间,她会不知道什么叫爱,怎样才叫爱。
  感情上依赖,身体上迷恋,这些已经足够给她以爱情的想象。而裴予陌这样的男人,是适合用来想象的,因为他这般完美,这般优秀,无论是作为男人,还是情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套用一句周迅MM的话,他能够满足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所有幻想。
  不知不觉时间进入5月。
  阳光开始有了夏天的味道,光斑跌落在身上,有一种烧灼的温度。只要不带团出去,千寻就和裴予陌呆在一起,她在季宅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季滟也同样难得在家,姐妹俩几乎碰不到面。
  这个周末,千寻接到季安澜的电话,让她回家吃饭,季滟也在。
  晚上,季滟浴室的水龙头坏了,遂敲开千寻卧房的门,借用一下浴室。
  千寻把浴室让给她后,便上三楼书房去查资料。
  她6月要返校,赶着写毕业论文。
  打开电脑,用百度搜索时,突发奇想,输入了“香水百合”。
  页面缓缓打开,显出一行蓝色的字体——“香水百合,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不多不少,正好9个字。
  裴予陌送她9枝香水百合,原来是在借花喻情,带着试探的意味。
  百转千回,好隐晦而复杂的心思,像在打哑谜。只是……请原谅,暂时我还不能回答。
  季滟沐浴后,从浴室出来。她一边用毛巾擦着湿头发,一边往自己的房间走。
  突然听到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
  她看到千寻的手提包放在床头柜上,声音是从包里传出的。
  “千寻,你的电话!”季滟高声叫唤,却无人应答。
  手机铃反复地响,锲而不舍。
  季滟猜想对方一定有什么急事,于是拉开手提包的拉链,掏出手机,想帮千寻接电话,然后转告给她。
  她还未开口,就听见彼端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说:“千寻,你今晚不过来了吗?”
  她愕然。这个声音醇厚迷人,如此熟悉!季滟呆若木鸡,对方的语气依然温和:“喂,你为什么不说话啊?”
  她慌忙将电话挂断,一眼瞥见手机上的照片,恍如晴天霹雳。
  照片上的女孩是千寻,满面红晕,一抹浅笑凝固在唇角,表情捏扭而怪异。男人只能看见侧面,明显是按下快门时,他突然侧过头,狠狠地吻在千寻脸上。
  手机从季滟无力的手中滑落。
  ——孟千寻居然和裴予陌在一起!——裴予陌一心一意爱着的人,竟然是孟千寻!
  真相如此残忍。她的心如刀剜。手机再次响了起来,季滟耳朵里嗡嗡作响。
  她扔掉湿毛巾,以手掩面,狂奔而出。
  晚上9点,郝晨才从公司回来,刚进门,外面就有人敲门。
  打开门,季滟披散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泪流满面地出现在他面前。
  他慌了,连忙将她拉进屋里,问:“出什么事了?你怎么哭了?”
  季滟不说话,抱住郝晨,嘤嘤地哭了起来。裴予陌,她以为一切都过去了。可是,这个名字已经成了她心上的一道疤痕,只要想起就会生生地疼。
  郝晨扶她坐在沙发上,取来干净的毛巾,轻轻地擦着她的头发,说:“湿头发就跑出来,小心感冒。”他的动作那般温柔。很快,头发一点一点地干了,她的泪也一点一点地褪去。
  季滟仰着头,看着郝晨那双干净清澈的眼睛,郑重地问:“郝晨,你会一直这样爱我吗?”
  他愣了一下,神色微微有些惶惑,然后淡然地笑:“会的。你这丫头又瞎想了!你该好好地找件事情做,让自己忙碌起来,就没空去胡思乱想。”他继续用手指梳理着她的头发。听见郝晨的承诺,季滟破涕为笑,笑容明媚无比。
  和郝晨认识以来,他一直都这样宠溺她,容忍她的小姐脾气,容忍她时而的任性。
  “郝晨,你知道吗?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我会活不下去。”她幽幽地说,失去了平日的活泼洒脱。
  郝晨的手停了停,心脏一阵痉挛。——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我会活不下去。这个晚上,郝晨一遍又一遍地想着这句话,心里疼痛难忍。他是个知足安份的男人,在异乡的城市,没有多大的野心,仅仅期待有一个稳定的工作,领到一份不错的薪水,遇上一个可以彼此好好相爱的女子。既然得不到自己最爱的女人,找个爱自己的女人也蛮不错的。而且,季滟那么单纯,像一汪清泉,清冽甜美。望着窗外朦胧的月光,他终于做出了决定。
  
  戒指
  这天下班后,郝晨约季滟在西餐厅见面。桌上有娇艳欲滴的玫瑰和红色的蜡烛。
  季滟有些意外,郝晨居然请她吃烛光晚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浪漫?他在烛影摇曳里举起杯子,说:“祝你快乐!”季滟举杯,轻轻地抿了一口。看到他认真的表情,她知道他一定有什么话要说。
  果然,郝晨叫她闭上眼睛,然后伸过手来,在她掌心放下一样东西。她缓缓睁开眼,是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白金戒指,很小,没有镶钻石,表面雕刻着心形图案。
  郝晨望着她,眼睛清澈如水,说:“这是我今天上午在商场买下的,虽然廉价了一点,但是希望你会喜欢。”季滟盯着那枚戒指,烛光中的眸子璨若星辰。郝晨轻轻地替她戴在无名指上,漂亮的形状温柔的光泽,她的眼睛涩涩地发酸。
  然后,季滟仰着头说:“你看,这屋顶竟然有许多紫色的小灯呢。”其实,她是怕眼泪掉下来。
  虽然这枚戒指不值钱,她首饰盒中的任何一款首饰都比它昂贵得多,但是,这是郝晨送给她的,是他对她的爱情承诺。她默然接受,心里自是十分欢喜。他们在霓虹流溢的街头闲逛。整晚季滟都在笑,她笑得很稚气,很纯粹的开心。
  初夏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空气中弥漫着茶叶的清香。下午的客人很少,千寻择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来,那是她最喜欢的座位。虽然在角落,但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窗外的街景和行人,还有满眼的阳光。刚才,季滟打电话给她,说是请她喝下午茶。大厅里还有几个优雅的女子在品香茗,千寻安静地看着她们,猜测着她们有怎样的过去与未来。
  最近她很快乐,单纯的快乐。有人拍她的肩膀,转头,看到的是神采奕奕的季滟。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化浓妆,清新的眉眼,干净美好的脸,看上去和自己确实有几分相似。季滟在她对面坐下,问:“想喝点什么?”
  “我已经叫了薰衣草冰茶,你呢?”
  “来一杯普洱。”季滟对侍者说,然后,眨着狡黠的眼睛看她,“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出来吗?”
  千寻低声答:“不可能仅仅是为了喝茶吧?”
  “呵呵……真聪明!”季滟兀自笑个不停,“难怪人家说私生女智商比较高。”
  千寻的脸色为之一变。季滟今天有点反常,难道她发现什么了?果然,季滟脸上的笑容消失,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她:“千寻,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把我当傻子?他一直以来爱的都是你!”千寻脸色惨白,她不能思想,亦不能说话。脑子里一片混乱。她怎么会知道?是郝晨告诉她的吗?不可以!林熙阳,你为什么要告诉她残忍的真相?你这样做,等于是杀了她!
  “其实,我早就应该猜到,他心里始终有一个女人,否则他不会对我这样阴晴不定、冷漠无情……”
  “不,”千寻终于出声,咬着下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事情不是你想象的,他对你一直都很好,他也很喜欢你……”
  “喜欢?”季滟自我解嘲地笑,“那根本就不是喜欢。没错,我是很喜欢他,喜欢了很多很多年,觉得他很完美,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但我根本就不了解他,只能远远地看着他,怎么都无法真正地靠近他。也许我喜欢的,只是自己心中塑造的一个偶像罢了。这种喜欢让我变成了一个白痴。只要有理智的人,都应该看出来,他对待我的态度,就像对待宠物一样,高兴了逗几下,不高兴了就不理不睬。现在想起来,他当初的悔婚,对我对他都是一种救赎。”
  千寻越听越糊涂,她嘴里的那个“他”到底是谁?……悔婚!她的心惊跳了两下,血色慢慢回到了脸上。“你是说……裴予陌?”千寻稳下心情,试探着问。
  “你和他在一起了,是吗?”季滟盯着她,心里的感觉很复杂,隐隐地还有一种妒忌的情绪。
  “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千寻垂下眼睫,嗫嚅着说。她确实需要季滟的“原谅”,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其实爱情没有对错。”季滟叹息着说,“也许你才是他命中的那个人。”
  “季滟!”她的声音喑哑,困难地,“我并不是成心要抢裴予陌,等我发现时,他已经爱了我很久……”
  “你这样说,纯粹是在我面前炫耀,让我嫉妒。”季滟语气中有掩饰不了的晦涩,“你别忘了,我曾经爱他爱得发疯,而他却悄悄爱着另一个女孩。骄傲如裴予陌,是轻易不会为女孩动心的,被他爱上,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可惜我永远感受不到。”
  “季滟……”千寻轻轻唤道,很是歉疚不安。
  “千寻,你一定要珍惜你的幸福,好好地爱裴予陌。因为他是一个很可怜很孤独的人。”
  季滟突然一把握住她的手,诚恳地说,“他那么骄傲那么敏感,不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不会接受施舍的爱情。不管怎么样,裴予陌也是我表哥,现在他一个人流落在外,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也算是替我母亲赎罪。”
  千寻的双眼瞬间被泪水迷蒙。这个世上,真正爱裴予陌的是季滟,真正了解裴予陌的也是季滟。“你心底仍在爱着他,是吗?”她坦白地问。
  季滟低下头:“他爱的人是你,需要的人也是你。”
  侍者适时送上一杯普洱茶,浓郁的茶香飘浮在空气中。
  季滟松开握她的手,端起了杯子。
  千寻瞥见她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在午后阳光下,发着灼灼的光辉。
  季滟看到她讶异的眼神,举起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这是郝晨送我的白金戒指,我们订婚了。”
  “戒指很漂亮。”千寻专注地盯着那枚指环。
  郝晨送出订婚戒指,就表明他已经决定忘记过去,好好地爱季滟。
  “很廉价的戒指,不值什么钱。”季滟说,“就像郝晨本人,很普通很平凡,却能带给我简单的快乐。我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平淡温馨,没有困扰没有烦恼,多好。也许,我不是爱上郝晨这个人,而是爱上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季滟的双眸灼亮,面庞焕发着一种光彩,千寻看到的分明是幸福的光辉。
  面前这个幸福的女子,是很难让人硬下心去伤害的。更何况,季滟对她这么好,连裴予陌为她悔婚的事都能够谅解。
  林熙阳,请珍惜这个女子,不要再伤害她,一丝一毫也不可以!深夜,千寻在黑暗中睁大眼睛,辗转难眠。
  那枚戒指还是触动了她。
  脑海里记忆涌动如潮,往昔的画面一幕一幕掠过,任她挣扎抗拒,始终徒劳无果。
  伸手摁亮床头的灯光,裴予陌早已熟睡。
  她悄悄爬起来,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这是一条繁华的马路,红尘喧嚣,即使是半夜,依旧有汽车呼啸而过,一直没有停止。
  林熙阳和季滟订婚了,也许不久以后,他就会成为她的姐夫,搬进季宅,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老天为什么要如此安排?难道真的是一报还一报?自己从季滟手中抢走了裴予陌,便要还给她一个林熙阳?千寻可以狠心拒绝林熙阳的纠缠,但是,如果真的日日和他见面,在季滟眼皮底下,他们如何把戏做得完满无缺滴水不漏,让季滟察觉不出一点异样来?如若真的想杜绝伤害,她只有一条路可走,那便是永远离开季宅,离开N城。
  她果真不属于季宅,一次次回归,又一次次远离……正想得出神,一阵熟悉的男性体味慢慢接近。下一刻,她落入了温暖的怀抱。
  “为什么还不睡?又在发呆?”裴予陌宠溺地把玩着她的发梢,鼻息吹在她脖颈上,痒痒的,扰乱了汗毛孔的自由呼吸。她转身,用两只胳膊缠住他的脖子,说:“我过几天就要回W城了,你会不会想我?”
  “想,现在就开始想。”在他长长睫毛下的瞳孔里,她看到了脉脉的深情。
  良久,温暖湿润的唇覆盖了下来。
  此生,拥有裴予陌深刻强烈、毫无保留的爱,是她最大的幸福。所以,她应该安静地满足,不再想着其他人。林熙阳,只是她的记忆中划过的一道痕迹,需要永远藏匿……
  
  第四卷:只是当时
  未来
  清晨,裴予陌从睡梦中醒来,呢喃着轻唤“千寻”,却无人回答。
  一下子惊坐在床上,身旁,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床单上一点褶皱也无。这才记起,千寻已经回W城了,短短半个月,却像过了半辈子那么久。
  寂寥的屋子里,仿佛还存留着她的气息。
  千寻在的时候,每天早上起床,餐桌上都有做好的早餐,宁波汤园、西式煎蛋、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下班回家,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便能看见那个害他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而现在,只有一屋子沉闷的空气。裴予陌打开窗,让凉风吹进来,驱散房间里的燠热,却驱不走心头的寂寞和对千寻的思念。
  他正想给千寻打电话,门铃突然作响。这个时候,会是谁呢?走过去开门,站在门外的居然是季安澜。看到他惊异的表情,季安澜扬了扬眉:“不欢迎我?”
  “当然不是。”裴予陌请他进屋,“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我对你的行踪一直了如指掌。”季安澜在沙发上落座,“包括你离开N城,去W城找千寻,然后又回到N城,租了这套房子,和千寻同居。”裴予陌微微有点不安:“我们并没有……”
  “原来你也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占了我女儿的便宜,吃干抹净,翻脸不认。”
  “请您相信,我对千寻是真心的。”裴予陌笃定地望着他。“开个玩笑,我当然相信你。”季安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没让我失望,这么快就追上了千寻。”这
  时,厨房里响起一阵水煮锅沸的声音。
  裴予陌说了一声:“对不起,请等一下。”转身走进厨房,将宁波汤圆盛进碗里,端上餐桌。
  “您要不要来一碗?”裴予陌问。
  季安澜摇摇头:“我已经吃过了。这就是你的晚餐?”
  “嗯。千寻住在这儿时,会煲好吃的汤,还有她独门秘制的香菇鸡丝面。她现在去W城了,我只能将就着吃,反正也没什么胃口。”
  “你把我女儿当保姆啊?”季安澜皱皱眉,“千寻的厨艺这么好,你将来有口福了!”
  将来?裴予陌的心情黯淡了一下,千寻并没有许他一个将来。季安澜看他一眼,沉默半晌,淡淡地说:“季滟要结婚了,婚期定在下月8日。”
  “这么快?”裴予陌问,“是和那个叫郝晨的吗?”
  “你也知道郝晨?”
  “听公司的同事偶尔说起。俞氏未来的驸马爷,这个名字早就在坊间流传。”
  “俞氏的驸马爷原本是你。”季安澜眼神犀利地从他脸上划过:“离开俞氏,离开季家,你后悔吗?”裴予陌迎视着他的目光,字字掷地有声:“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后悔两个字。”
  “可是,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请你重回俞氏。”裴予陌满脸讶异,难以置信。
  季安澜叹口气,意味深长地缓缓对他说:“我年纪大了,掌管俞氏这么大一个企业,越来越力不从心。而郝晨学的是美术,搞广告创意还行,管理企业则完全是个门外汉,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适合从商。想来想去,只有你有才能和魄力接替我的位子,作俞氏集团的掌门人。”
  “可是,我和俞氏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怎么会没有关系?”季安澜狡黠地一笑,“难道你不想成为季家的女婿吗?”
  “我当然想,可是……”裴予陌背过身,面朝洒满落日余晖的阳台,阴影留在他的身后。
  季安澜知道他在顾虑什么,说:“既然想作季家的女婿,就必须承担作女婿的责任。我只有两个女儿,季滟的丈夫不适合,我只能寄希望于千寻。除非你不想和千寻结婚……”
  “但这是俞氏,不是季氏。”
  裴予陌打断他的话。“下个月,俞氏就正式更名为季氏集团。”
  裴予陌转身,面对他,既意外又震惊:“俞氏真的要更名?”
  季安澜瞟了餐桌上的碗一眼,说:“再不吃,汤园就要凉了。”裴予陌木讷地吃完汤园,索然无味,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其实,俞氏更名为季氏,包括季滟的婚事,均遭到了俞梦瑶的强烈反对。奈何季安澜今时不同往日,再不用仰仗俞家的鼻息,集团公司也被他扶植的亲信所掌控。现在缺少的只是一个接班人。
  “除了你,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季安澜坦诚地说,“既然你打算娶我的女儿,掌管家族企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且,季滟的母亲对不起你,就把它作为对你的补偿,也可以弥补我对千寻的亏欠。”
  这件事,季安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能为自己的企业留住一个人才,肥水不流外人田,又能将千寻留在季宅。
  裴予陌屏息良久,低声说:“你给我时间考虑一下,最起码要和千寻商量。”
  “好,我等你的答复。”
  季安澜离开后,裴予陌拨了千寻的电话,却并没有提及此事,只扯了一些吃了饭没有、最近过得好不好之类的闲话。他不想给千寻压力。
  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爱恨情仇后,他很想带着千寻,远离季宅,远离一切是非,过平静安稳的生活。对于掌管俞氏企业,裴予陌没有丝毫兴趣,今晚季安澜的到来,倒提醒了他另一件事:虽然三年期限未到,他还是希望能早点揭开谜底,希望千寻能许他一个未来。
  这天下午,裴予陌走进N城最大的珠宝店,柜台小姐立刻迎了上来,热情地问:“请问您要买什么首饰?”
  “我想向女朋友求婚,能帮我挑选一枚合适的戒指吗?”小姐脸上立刻显出失望的神情,这样一个气宇轩昂、面目诱人的男子,居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还要向女朋友求婚。
  在柜台前挑选了很久,裴予陌才选中一枚色彩和造型都很独特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璀璨夺目,瑰丽迷人,象征着完美爱情。钻石之所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慑人美丽,是因为大自然的神奇造物力量,把它淬化成世上最坚硬的天然宝石。多少沧海桑田,多少物转星移,钻石始终书写着一份无坚不摧的的坚韧。就如同他和她的爱情,在茫茫人海中,如电光火石般相遇,始终无畏世事的变迁而日久弥坚。
  “能不能在指环上刻几个字?”裴予陌问。
  “没问题。”柜头小姐目光痴迷地落在他脸上,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这么完美的五官,配上尊贵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从童话书中走出来的王子。从珠宝店出来,裴予陌路过一家音响店,信乐团正声嘶力竭地吼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一对情侣与他擦身而过,走了几步,那个女子突然转身,怔怔地凝视着他。
  “裴予陌……”裴予陌回头,与她面对面相望:“季滟,你还好吗?”
  季滟没有说话,拼命稳住自己的呼吸,目光久久地盯在他脸上。
  郝晨发现她从未有过的热烈眸光,不由仔细打量起了对方。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穿着黑色的棉布休闲服,长着一张异常英俊的脸,眼神清澈锐利。
  “这位是你的男朋友吧?”裴予陌很快恢复平静,盯着这高大陌生的男子,留着很精神的平头,肤色黝黑,眉目英挺。
  “你是……”郝晨迟疑地问。
  “他现在是千寻的男朋友。”季滟忍不住开口,替裴予陌回答。
  裴予陌有些意外,目光移回到季滟身上,她凄凄恻恻地笑:“我都知道了。怎么千寻没有告诉你吗?”
  千寻的男朋友?郝晨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了僵。
  她真的有了男朋友,而且外形如此出众,气质俊挺不凡。千寻确实没有告诉他。裴予陌被季滟的问话狠狠呛了一下,说:“听说你们要结婚了,恭喜。”
  季滟讶异:“你已经知道了?连千寻都不知道呢。”
  “我会告诉她的。”裴予陌冲他们点点头,说了一声“再见”,很快转身离开。
  季滟望着他的背影,毫不留恋地,一点一点地,隐没在街头喧嚣的人群中。
  谁能想到,这个男人曾经是她的未婚夫呢?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是对一个街上偶遇的陌生人。
  还是那样倨傲、孤独、冷漠,真想象不出,他对待千寻是怎样一副态度?温柔似水的、情意绵绵的、深情款款的……晚上,裴予陌和千寻在QQ上聊天时,不经意地说起:“知道吗?季滟准备在7月8日结婚。”
  千寻只“哦”了一声,没有再回话。他发过去一个问号:“季滟知道我们的事,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千寻语塞,很久,才打了四个字:“我忘记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7月初。”
  “你好象很累的样子,明天还要上课,该睡了。”
  “886。”千寻很快下线。前不久,台风刚刚过境。这个夜晚,宁静微凉。裴予陌躺在床上,不能睡眠。他在黑暗中摸出一根香烟,火光一闪,就会想起千寻。到处都是她,千寻,千寻……对她的想念,渐成习惯,比烟瘾更难戒除。
  
  婚宴
  没有千寻的日子,孤独难耐,度日如年。下班后,裴予陌坐了半小时的公交车,回到单身公寓。掏出钥匙开门,如往常一样,迎接他的只有寂寞的空气。
  鞋架上没有她的鞋子,沙发上没有她的手提包。千寻说是7月初回来,现在已是7月5日,她依然不见踪影。裴予陌正要走进书房,却听到一种异样的声响。厨房里,沸水扑扑地顶着锅盖。香气四散,飘向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吸吸鼻子,心头掠过一阵狂喜:是她回来了!未及转身,一个温软芳香的身体已从背后掩至。
  “千寻!”他猛然回转,紧紧拥抱她,生怕眼前的她又会突然消失。
  一个多月的分离,裴予陌默默地体味着每一种心情,焦虑、沮丧、恐惧、思念、牵挂,此刻全都汇聚成强烈的渴望。她的黑瀑一样的长发,奶油一样的肌肤,柔软的身子,娇嫩的双唇,全都是他的渴望。
  等不及天黑,他将她抱进卧房,一边吻着她,一边喃喃地控诉:“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站?”千寻嗔笑地撇嘴:“人家想搞个突然袭击,看你是不是趁我不在的时候金屋藏娇。”
  “金屋没有,阿娇倒有一个……”他把脸埋在她柔软的胸前,贪婪地吻着她每一寸肌肤。千寻在他怀里微微挣扎:“厨房里还煲着鸡汤呢。”
  “我不要喝鸡汤,你就是我的鸡汤。”裴予陌喘息着说,语气活像一个赖皮的小男孩。
  对热恋中的男女来说,世上任何美食都抵不过一场激情的盛宴。于是,千寻不再出声,轻轻环抱住他的腰,在奇妙的令人眩晕的快感之中,她闭上眼睛,脸颊红润光泽,带着盈盈的浅笑。
  裴予陌,他是她遇见过最强壮热烈的男人。她何尝不想念他?想念他可以倚靠的肩膀,宽阔温暖的怀抱,深沉如潭的眼睛……直至最终,锅里的鸡全都烧糊了。两人只好打电话到楼下餐馆叫外卖。香喷喷的蛋炒饭,配了清淡的鱼丸汤,也是不错的一顿晚餐。
  裴予陌食指大动、狼吞虎咽,一边说:“你父亲来找过我,想要我回俞氏集团。”
  “回俞氏?”千寻嘴角的笑意凝固了。“嗯。他希望我作俞氏企业的接班人。”
  “你怎么想?”她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我无所谓,主要看你是什么态度?”他盯着她,一脸的肃穆,“毕竟俞氏集团是你们季家的。”
  千寻有些左右为难,为裴予陌的前途着想,应该支持他回俞氏集团,美国圣约翰大学MBA,留在现在这家电脑公司,对他来说是屈才。但如果回俞氏,他和季家便有脱不了的干系,关系会越来越亲密,以往那些恩怨纠葛又会重新回到他们生活中。“不管你做任何决定,我都支持你。”
  裴予陌不置可否地笑笑,心里却暗自欢欣,千寻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却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希望。
  “对了,你父亲要我转告你,7月8日记得参加季滟的婚礼。”千寻的眼神定了定:“你呢?”
  “我去不太合适吧?”裴予陌耸耸肩,“何况,我当天要去广州出差。”
  她的眼眸蓦地阴暗沉郁:“我才刚回来,你又要去出差?”
  “只去三天。”他宠溺地轻抚她的面颊,“乖,我回来的时候会给你带礼物。”
  千寻握住他的手,把脸紧贴在上面,不再抱怨。眉宇间却刻着隐隐的忧伤。
  三天后,是季滟和郝晨的大喜日子。两人相携执手,百年好合。婚宴仍就设在五星级大酒店。千寻独自赴宴,并送上厚重的礼物。
  季滟对她灿烂地笑,小小的面孔,化着精致的新娘妆,写满幸福和快乐。7月的N城烈日高照、酷热难耐,季滟偏偏选在这样一个日子举办婚宴,而且安排得如此仓促,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怀孕了,两人可能是“奉子成婚”。
  季滟两度结婚,上回婚礼新郎当场悔婚,酒宴上有宾客幸灾乐祸地说:“这回不会又来个悔婚吧?”
  “我看不大可能。听说新郎倌家境平平,和富甲一方的季家门不当户不对,能攀上季滟这根高枝,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悔婚?”
  “是啊,我还听说,新朗倌的母亲被接到N城,季家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弟弟也进了俞氏企业,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可我还是觉得,季滟和裴予陌更般配些,这位新郎长相气质都很平庸。”
  “唉,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婚姻也要讲究缘份……”
  中午十二点,酒宴正式开始。场面豪华气派,菜式丰盛,一道一道端上来,仿佛永远也吃不完。大人孩子们个个大块朵颐,尽享口福,桌上堆积的美食使他们食欲旺盛。
  在这人声鼎沸的大厅中,只有千寻吃得很少。静静地坐在一角,她不喜欢人多的场合,参加酒宴对她是个极大的刑罚,她忍受着,不知何时才能结束。
  “千寻!”有人唤她,千寻转头,看见季滟和郝晨向她走来。
  他们是来敬酒的。
  季滟脱下了洁白婚纱,换上一件粉色的缎子旗袍,凹凸有致、曲线玲珑。郝晨穿着剪裁合宜的正式礼服,对比新娘的满脸欣喜和兴奋,他则显得笑容僵硬,眼神飘忽闪烁。
  千寻淡淡地祝福了一句:“恭喜了。”恭喜季滟成为郝晨的新娘,郝晨成为她的姐夫!
  “谢谢。”季滟和她碰杯,“希望你也好事将近。”千寻淡然一笑,瞥一眼郝晨,他刻意避开她的视线。“滟滟,傅盈盈特意从英国赶回来了,刚下飞机,现在正在楼下大厅!”俞梦瑶匆匆走过来,对季滟说。“太好了,我这就去迎接她!”傅盈盈是她长久以来唯一的朋友,闺中密友从国外赶来参加她的婚礼,季滟更添了几分喜悦,兴冲冲地跑出婚宴大厅。郝晨正要追上去,一个粗嘎的男声突然说:“孟千寻?你是苏缇的女儿?”
  千寻回神,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拉住她的手,从头到脚仔细打量:“几年不见,出落得这样标致,和你母亲当年一模一样!你还记得我这个老头子吗?我是熙阳的爸爸……”
  林熙阳的爸爸?千寻望着那张布满皱纹沧桑的脸,努力在童年的记忆中搜寻。
  “小丫头,你肯定不认得我,我可认得你。你那会儿和我家熙阳多要好,每天偷偷地在桃树林子里见面。你走的当天晚上,我那傻儿子还躲在房间里哭呢……”
  “爸爸!”郝晨低声而急促地阻止,怨怪父亲的鲁莽,“不要再说了!”
  “傻小子,不好意思了?”郝晨父亲像个老顽童,促狭地笑了起来,“你们那时候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今年清明我回柳镇扫墓,听老街坊说,你曾经回了柳镇一趟,向人四处打听我家熙阳的下落。这些年,你一直都在找他吗?”
  “不是啊,没有。”千寻掩饰地,脸上掠过一丝慌乱,“我那次也是回去给我母亲扫墓。”
  提到苏缇,林熙阳的父亲露出惋惜的神情:“多好的一个女人啊,三十多岁就走了,可惜,可惜……”郝晨连哄带劝,终于把父亲带走了。临走时,他深深地看了千寻一眼,目光中充满忧伤。
  千寻独自坐着,眼前人影纷乱,耳边人声喧哗,空气恶劣。她恨不得立刻从这宴会上消失。
  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季滟和郝晨并肩站在门口送客。千寻向他们道别:“祝福你们,我先走一步。”
  “你不舒服吗?”季滟打量她,“脸色这么差?”千寻惊异于自己的失态已经不能掩盖,她连忙说:“天气太热了,胸口有点闷。”
  “那你早点回去休息吧。”千寻顾不上看郝晨一眼,走出了酒店。明明是敷衍季滟的借口,可是走在刺眼的阳光下,她真的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呼吸急促。找个背阴的地方,她坐了下来,隔着一层衣物,还能听到自己急遽心跳的声音,其他什么声音都听不见。
  大概是中暑了吧?千寻想着,从手提包中掏出藿香正气丸,吞了一大把。
  不知坐了多久,一阵凉风拂面,她陡地清醒,那剧烈的心跳缓解了,耳边传来手机的铃声。
  打开手机,里面有条短信:“你没事吧?”她看了看那个号码,没有回话。第二条短信传来:“你真的回柳镇找过我?”千寻将这两条短信删除了,心里默默地说:“季滟,但愿你一生无忧,平安幸福。”
  
  告别
  郝晨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暗蓝色夜空下的季宅。这是他的新婚之夜,然而,他却没有一丝兴奋激动的心情。卧房里,季滟发出细微的鼾声,孕妇很容易感到疲惫。她怀孕了,已经两个月,迫使俞梦瑶不得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再过八个月,将有一个小生命诞生。他就要作父亲了!可是,今天在婚宴上看到千寻,心里还是有些难过。他知道自己不能完全放下千寻。那根刺深嵌在肉里,拔出时必定会有血液涌出。
  卧房对面便是千寻的房间,原来,她离他这样近!
  她一直没有忘记他,她甚至回柳镇找他……在茫茫人海中,他们寻找着对方,以为找到了,最终却失之交臂。
  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相守?为什么有情无缘的人,总是要相遇?难道他们的相遇,只是意味着分离?千寻在婚宴上那么苍白衰弱,让郝晨很担心。他给千寻发了很多短信,但她一条都没回。
  他了解她,外表纤弱,内心倔强,虽然话语很少,但心里的主意却很坚定。一旦她决定了的事,没有人可以改变。千寻看上去淡定薄凉,好象谁都不放在眼里,其实她很善良,不忍心伤害任何一个人。她不会伤害季滟,也不会伤害她现在的男朋友,所有的痛苦,她都隐忍着,一点一点地咽下去。
  郝晨想起第一次在桃树林中见到千寻,她坐在桃树下,粉色的花瓣飘落在她的肩头、长发上、洁白的额上、微蹙的双眉上,白衣胜雪,飘然出尘,那情景就像童话中的天使。
  她是他的天使,永远只是天使,美丽纯洁,却可望而不可及。有些人,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惊鸿一瞥,永远地消失在痛苦的记忆深处。郝晨走回卧房,从抽屉里拿出那些水彩画,那曾经怀着满腔的思念去渲染的少女。
  他伸出手指,轻轻碰触她的脸,泪水无声地迷离了双眼。黄昏。夏日的最后一道阳光,仍然带着炙热。郝晨给千寻打了很多电话,她都没有接。她连最后告别的机会都不给他,他不甘心。
  下班后,他早早地候在旅行社门口,看着她和同事走了出来。他一直跟着她,跟着她走进一条小巷,远离了所有的人群。
  郝晨追上去,低声呼唤:“千寻。”
  千寻没有回头,抓着手提包的手指握紧了,脚步也加快了。他走得更快,一下子拦在她面前。
  她停下来,扶着墙,微微喘气。“你为什么跟着我?”
  她看着自己的脚尖。“我有话要跟你说。”他深呼吸,盯着她看。
  “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
  她仍然垂着头,不肯看他一眼。
  “记得以前在柳镇,我们多快乐!我常常想起小时候的事情。我现在宁愿自己还是小孩子,那么,你就不会这样躲着我……”她听出他语气中的忧伤和无奈,慢慢抬起头,看到自己出现在他明澈的瞳孔里,同样忧伤而无奈。“我不是躲你,只是,我们不应该再见面。”
  “怎么可能不见面?我是你的……”
  他猛然一顿,怔怔地望着她,表情里有一丝无奈。
  “是呀,你是我的姐夫。”千寻勉强现出微笑,困难地说,“再见。”一转身,她拔足而奔。他愣了几秒钟,再次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放开我!”千寻叫着,拼命挣扎。“千寻,你听我说,只说一句!”他近乎哀求地说,抓着她的手不放,像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千寻终于不再动,她迟疑地望着他,目光中充满防备。“我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我是你的姐夫,你是我的小姨子。”郝晨苦笑地说,“我不应该再缠着你。但是,对于过去,我们应该做个了结。”
  “有这个必要吗?根本就没有开始的事,谈什么了结?”她漠然地看着他。
  “真的没有开始吗?”郝晨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喃喃地说,“千寻,你为什么不承认你曾经爱过我?为什么不承认你一直都在等我?”
  听了他的话,她的心头忽地一痛,无言地望着他。“昨晚我在季宅的书房里,看到了你遗落在书桌上的一本书,里面夹着那张《花瓣雨》,那是我16岁时送给你的,9年过去了,你仍然保存着它,你从来都没有忘记我!”
  “是又怎么样?”千寻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死死地咬着下唇,“你已经和季滟结婚,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这个世界上,除了爱,还有责任。林熙阳,我们不能这样自私!不能伤害爱我们的人,让他们痛苦!”郝晨的脸色苍白,如同受到重击,手指迅速撤离她纤细的手腕。“你现在快乐吗?”他低下头,身体微微地痉挛着,颤声问道。“我不能骗你说,我不快乐。”她轻声说,“其实我一直都很快乐,直到再次遇见你。”
  “我明白了,原来,我才是你痛苦的根源。”
  郝晨突然抬头,双眸晶亮,一字一句地说,“千寻,你放心,我不会再纠缠你了。从今天开始,我们把一切都忘掉吧!”
  千寻点点头,心脏却一阵阵地抽痛。“从今天开始,你只是我的小姨,我只是你的姐夫,我们以前根本就不认识。”
  他深吸一口气,“没有柳镇,没有桃树林,也没有《花瓣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他眸中的晶亮,原来是泪光。仿佛又回到离开柳镇的最后一天,那个洒满夕阳的秋日黄昏,内心有千般无奈、万种不舍,也只能强自按捺、苦苦压抑。
  “我送你回家吧?”他问。“不用了。”她说。“最后一次。”一股恻然的心酸,令千寻无法再拒绝。他们并肩往她住的公寓走,这条并不算深远的小巷,此时却变得无比漫长。终于到了楼下,她站定,挣扎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我到了。”
  他望着她,心里有千言万语,却说不出一句来。这是真正的离别时刻。
  他对她是那么依恋,甚至希望时间就此停住。良久,他才从包里拿出一本画册:“这是我画的,是对过去那段时光的纪念。你回去之后再看。”
  千寻转开脸,背对着他,狠咬嘴唇,忍住想哭的情绪。他绕到她面前,低声说:“我们拥抱一下,好吗?”千寻摇头,一转身,掩面飞奔而去。几乎同时,郝晨转身离去。一口气跑上楼,千寻打开房门,背倚着墙,重重地喘息。喘息平定后,她站在阳台上,眼睁睁地看着郝晨飘然而去。那穿着白衬衫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至走出了她的生命。就这样吧,她和林熙阳。从此以后,他们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虽然咫尺,却是天涯。
  她拿出他送给自己的画册,这是他自费出版的个人水彩画集,一共有9张。前面几张全都是桃树林和苍白瘦削的白衣少女。第8张是,男孩和女孩相互拥抱,紧紧地,仿佛耗尽一生气力般地拥抱。
  最后一张是,在惨白凄清的月光下,男生扑向渐渐消失的少女,泪水从脸上滑下来,滴落在空气中……在画册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如果爱我,请你忘记我——刻骨铭心的爱情都是这样终结的。林熙阳”千寻手中的画册无声地滑落。身体中似有什么被狠狠地抽离。她虚弱地抬起头,眼前是一片眩目的白光。心脏的抽痛迅速蔓延开来,爬遍了全身。她用手撑着阳台上的栏杆,不让自己倒下去。
  强撑着走进书房,她将画册藏在书桌抽屉的最底层。不能让裴予陌看到,她不要伤害他!关上抽屉,她已经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四周的墙和天花板,全都在旋转。在天旋地转中,她倒在了地板上。全身的血液似乎都被冻僵了,她一动也不能动。勉强睁开双眼,她看着夕阳从窗外投射进来,整个房间都充满了金黄色的光线。
  已经很晚了,她必须起来做饭。裴予陌今晚从广州回来,她要煮他爱吃的宁波汤园。这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她想要爬起来,可是四肢不听使唤,像个木头人一样僵硬地躺在地上。
  一瞬间,她突然想起了9年前的那个早晨。母亲也是这样安静地躺在床上,清晨明媚的阳光照着她美丽的脸。妈妈,你也是这样吗?无能为力,一动不动,安静地等待死神降临。门口传来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一阵脚步声。
  是裴予陌!
  她心里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予陌,予陌,救我!我害怕,你快来救我!可是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泪水从她的眼角落下来,流进了黑发间,消失不见。她听见他走进了厨房,很快走出来,到餐厅,打开冰箱的门,又阖上。终于,他出现在她模糊的视线中,虚幻得像一个飘忽的影子。他手里拿着一瓶可乐,往书房走来,突然整个人呆怔住,目光凝固在她身上。
  时间仿佛是蜜糖,黏稠得化不开。“千寻!”他痛楚地惊叫一声,扔掉手中的可乐,跑过来,一把抱起她。
  她费力地张开嘴,仍然说不出一句话。他紧紧地将她拥进怀里,全身一阵颤栗,恐惧惊惶攫住了他的心脏:“千寻,你告诉我,你哪里不舒服,怎么会突然昏倒?”
  裴予陌的怀抱很温暖,千寻靠在他的怀里,隐约闻到他衣服上有她熟悉的味道。她觉得安全,不再害怕。她用力抬起眼睑,想对他微笑,想告诉他不要担心,可是泪水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
  “对不起……”
  勉强吐出这三个字,她昏厥过去,彻底失去了意识。
  
  医院
  手术室的门紧闭。裴予陌坐在门外的长椅子上,面无表情地盯着地上,好似被抽离了灵魂一般。
  寂静的走廊,响起一串急促慌乱的脚步声。裴予陌抬起头,看到季安澜风一样地冲了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千寻会忽然昏倒?”他着急地问,一贯沉稳内敛的人,看上去有些失魂落魄。“正在抢救,原因还不清楚……”
  裴予陌嗓音干哑,“很抱歉,我没有照顾好千寻。”
  季安澜看看他晦暗的脸色,不再说话,迳直在他身旁坐了下来。裴予陌从身上摸出烟盒,递给他:“要不要来一根?”季安澜摇摇头,说:“我已经戒了。”
  裴予陌扳动打火机,手指颤栗痉挛,打了好几下才打着。手术室的红灯亮得刺眼。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门依然紧闭。长椅上的两个男人脸色都不好,季安澜像个木偶一样,坐着一动不动,裴予陌靠在墙上吸着烟,目光呆滞地凝视窗外。夜色迷离,月光皎洁,清凉的夜风,捎来一阵淡淡的花香。多么迷人而静谧的夏夜。而他却感觉不到一丝美好,全身僵硬,像坠入突如其来的噩梦。
  “千寻,你千万不能有事!”
  他低喃地说,“我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有说,你不能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手术室的指示灯灭了。裴予陌迅速转身,第一时间奔向从里面走出来的医生:“医生,她怎么样了?”
  医生摘下口罩,脸上的表情严肃凝重:“已经抢救过来了,幸亏送院及时,否则……”
  季安澜焦急地插话:“我女儿到底得了什么病?严不严重?”
  “照我的判断,病人患了很严重的心脏病。具体情况还要等明天她醒来,作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季安澜的脸色惨白如纸:“心脏病……又是心脏病……”
  医生敏感地盯着他:“病人是不是有心脏病的家族史?”
  “她母亲就是患心脏病去世的。”医生拍拍他的肩膀:“也不要太着急,等明天的检查报告吧。”
  季安澜目送医生离开,转头望向裴予陌。他眼底骤然黯淡阴郁,面色苍白,嘴唇抿得很紧。
  翌日清晨。千寻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洁白的病房中。病房的窗户敞开着,蓝色的窗帘在晨风中轻扬。裴予陌趴在她的床边,头伏在床单上,似乎睡着了。浅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洒在裴予陌黑亮的短发上,仿佛也闪烁着点点星芒。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手指触到他的头发,细细的,硬硬的。
  悄悄地、温柔地,头发从她冰凉的指尖滑过,微微带着暖意,是他的体温。
  裴予陌察觉了,迅速抬起头,对她绽开一个微笑:“你醒了?”
  千寻将手从他发间收回来。他小心翼翼地扶她坐起,用枕头垫在她腰后,温柔地问:“饿了吗?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
  她摇头:“昨晚你守了我一夜?”
  “你父亲也来了,刚刚才被我劝回去。”裴予陌倒了一杯温开水,递到她手里:“你一定渴了,喝点水。”
  千寻握紧手中的玻璃杯,却没有喝。望着他,她很轻很轻地说:“我得的是心脏病吧?和我母亲一样。”
  裴予陌不打算瞒她:“是心脏病没错,但不会有生命危险。”千寻苦涩地笑了笑:“我外婆、我母亲都是得心脏病死的。”
  他怔住,紧紧地盯着她,心紧缩成一团。“不会的,你不会死。我绝对不会让你死!”
  她默叹一声。其实,她并不怕死。只是不知道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是无声黑暗的,还是像传说中的天堂一样耀眼明亮。死亡不可怕,因为死人根本没有痛苦,痛苦的是活着的人,深爱他们的人。
  傍晚,季安澜从公司赶过来,千寻的体检报告已经出来了,她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
  千寻的主治医生姓李,N城首屈一指的心脏病专家,和俞家是世交,又是季安澜的中学同学,交情匪浅。他将季安澜和裴予陌请进自己的办公室。
  “这种病具有遗传性,而且潜伏在她体内已经很久了。如果能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就不会恶化到如此严重的地步。现在,她的心脏病已经发展到后期,简单的修补很难治愈,必须立刻做心脏移植手术。”他坐在皮椅上,十指交叉叠放在膝上,表情沉重。
  “心脏移植?”季安澜激动地从沙发里站起来,“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换心?”
  “对。”李医生点头,“心脏移植手术费用不菲,这对你们季家来说不是问题,关键是需要配型合适的供体。但依目前的情况来看,捐赠器官的人并不多,肾脏、眼角膜等都很少有人愿意捐献给医院,更何况是一颗心脏!”
  “没有找到合适的心脏,我女儿会怎么样?”季安澜目光中流露出渴望,“靠修补手术和药物治疗,她康复的希望有多大?”李医生沉默,好一会儿才回答:“如果不做心脏移植手术,你女儿康复的希望几乎没有。她目前的身体状况,必须在一个月内动手术,否则就是华佗在世,也挽救不了她的生命。”
  季安澜重重一震,身体几乎瘫软在沙发里。裴予陌连忙扶住他的肩,扭头问李医生:“告诉我,你们打算怎么做?”
  “尽快安排病人住院,用药物控制病情恶化,等待一颗适合她的心脏。”李医生无奈地摊一摊手,“这是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
  “短短一个月,我们到哪里去找一颗合适的心脏?”季安澜喃喃道,完全沉浸在悲伤绝望的情绪中,“除非奇迹发生……”
  “不管有没有奇迹,我都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裴予陌凝视着他,眼睛里有无比坚决的光芒,“我不会让她一个人。”千寻,你也不要让我一个人……自从千寻入院,裴予陌便向电脑公司辞了职,日夜守护在病床前。知道自己的病情后,千寻的情绪一直很稳定。他从未看见过她流泪,或者露出哀伤的神情。她这种视死如归的镇定,却让他隐隐不安。季安澜不肯放弃,他花重金请了国内外最权威的心脏病专家来会诊,结果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千寻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心脏随时会停摆,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一颗合适的心脏,完成换心手术。
  一位外国专家情绪激动地质问季安澜:“你是病人的父亲吗?为什么让女儿的心脏变得如此糟糕?像这种重型先天性心脏病,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期即会出现明显症状,而且她母亲、外祖母都是得心脏病去世的,你早就应该引起重视。如果这种病在3—6岁作手术治疗,完全可以根治!”
  3—6岁?那时候的千寻,根本就不在他的身边!季安澜心里充满悔恨和歉疚,是他的自私和功利,害死了苏缇,又让他们的女儿陷入了绝境。“先生,请您再想想办法,一定要救救我的女儿……她……她太可怜了……”
  外国专家的情绪平稳下来,他拍拍季安澜的肩:“我也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作为父亲,你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个医生,我爱莫能助,只能先用药物控制,然后等待奇迹发生。”又是等待!千寻的生命就在等待中一点一点消逝,随时都可能离他们而去……
  深夜。月光洒进病房,将千寻那张苍白透明的脸照得圣洁美丽。她双目紧闭地睡在床上,呼吸很细很轻,嘴唇仍是青紫色。
  季安澜坐在病床边,怔怔地凝望着自己的女儿。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如此仔细地打量她。她确实很美,肌肤白净,五官姣好,甚至超过了她的母亲。可是,这样绝美的容颜,却注定了她一生的痛苦和不幸,难道真的应了那样一句话——红颜薄命吗?
  季安澜颤栗地伸出手,温柔地抚摸她的脸,无限疼惜地说:“我的乖女儿,你不会走的,你不会离开爸爸,因为你是上帝送给我的天使……”千寻平静的呼吸突然加重,长长的睫毛在雪白的肌肤上轻颤,如月光下翕动的蝶翼。
  她缓缓睁开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过了许久,嘴唇才轻轻蠕动:“你叫了我女儿,你终于承认我是你的女儿?”季安澜心痛如割,他近乎哽咽地说:“是爸爸对不起你,千寻,你一定要原谅我……”
  “我早就原谅你了,”千寻语调仍然平静,“从我进季宅的那一天,我就原谅你了。因为是你给了我生命,能来这世上走一遭,能够看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无怨无悔!”
  “千寻!”季安澜心脏像被人撕裂一般剧痛。人们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直至今天,他才真正体会到它的涵义。看着女儿躺在病床上虚弱的样子,真好像有一把锋利的刀,在一点一点剜他的肉,“从小到大,爸爸都没有送过礼物给你,也没有陪你好好地玩过。你有什么愿望,现在说出来,爸爸一定帮你实现!”
  千寻叹息,微笑着点点头:“我只有两个愿望,希望您能答应我。”
  “是什么?”她轻轻吸气,凝视他,半响,才低声地说:“第一个愿望是,我能不能当面叫你一声爸爸?”
  季安澜脸上的表情痛苦强烈到令人窒息:“千寻……爸爸罪该万死!”
  “爸爸。”她清晰地吐出这两个字,单薄的肩膀微微颤抖,“23年了,我终于可以叫你爸爸!”
  他痛得脑中空白,眼底一片痛楚。“第二个愿望是,如果我真的走了,请你把我葬在柳镇,葬在妈妈的身边。她一个人在那么遥远的地方,一定很孤独。我要永远陪着她……”季安澜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他把头深埋在床单里,良久,发出一阵压抑的抽泣声。那是一个男人无限悔恨痛苦的哭泣。病房门外,裴予陌失去了打开房门的力量。他把身子贴在门上,听着门内强遏住的哭声,心脏抽紧绞痛。千寻分明是在交待遗言!她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轻言放弃?
  
  海边
  因为药物治疗,千寻的病情得到基本控制,没有继续恶化。那是一个静谧的午后,因为下过一场雨,阳光灿烂而不刺眼,空气凉爽。
  千寻坐在医院草地的长椅上,凝望着身边的裴予陌。茂密绿树下,他正低头凝神看书,树叶在头顶沙沙作响,光斑在叶缝间跳跃。此刻,时间仿佛停止流动,整个世界只属于他和她。阳光轻柔,绿草如茵,阵阵淡雅的花香随风飘来。这一切都是如此宁静而美丽,然而看在千寻眼里,却像黑白电影的胶片,全都失去了光彩,变得黯淡。她怔怔地望着他,俊雅的面容,颀长的身材,他依然那样英俊,夺目的英俊。
  ——“你一生中会遇到两个男人,但有情无缘也是枉然。”原来,这就是她的宿命。林熙阳和裴予陌,就是她生命中两个有情无缘的男人,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千寻长久地望着他发怔。面前这个男人呵,他的眉,他的眼,他微微上挑的嘴角,都要记得。
  每一根线条,每一个轮廓,都要深深刻在脑海中,即使到另一个世界,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也不要忘记!感觉到千寻的目光,裴予陌抬头,只见斑驳的叶影中,她静静地凝视着他。平时总是平静无波的眼睛,第一次流露出那样深刻的悲伤,仿佛欲将他吞没的悲伤。
  悲伤,悲伤,悲伤,悲伤。
  就在他陷入悲伤漩涡的前一秒,裴予陌听见千寻轻渺的声音,穿过两人之间静谧的空间,直达他的耳膜:“能不能带我去看海?”裴予陌没有迟疑,很干脆地点点头,立刻打电话给季安澜。
  季安澜叫自己的司机,将汽车开到医院。裴予陌扶着千寻坐进车里,驶向了海边。
  大海风平浪静,金色的阳光洒在海面,一片闪烁的粼光,脉脉不得语。千寻执意走下了汽车,走到海浪的边缘。海风卷起她白色的裙角,露出苍白的小腿。
  天空蓝得澄澈,海水却蓝得那样深邃,一如她深深掩藏在心底的痛苦和忧伤。
  一阵风掠过,她抱了抱手臂。
  裴予陌走上去,轻轻地搂住了她。
  他不敢用力,怕她的心脏无法负荷。她更瘦了,肩膀单薄如纸,孱弱得仿佛稍一用力就会把她捏碎。
  “千寻,你知道吗?地球上最早的生物就是海藻,从寒武纪开始,海藻和大海纠缠了八千万年,而且还将纠缠下去。”他将头埋进她的颈项,闭上眼睛,心痛地吸取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芳香,这仿佛来自天界的味道。“千寻,我就是你的海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千寻没有说话,缓缓地伸出手,环住了裴予陌的背。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爱裴予陌,在即将永久分离的一刻,她终于知道了,不是爱,而是很爱很爱。
  因为爱,她不忍心让他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更担心自己离开后,他在那痛苦漫长的过程里,饱受煎熬,生不如死。
  许久,千寻抬起头来看着他。
  “你可以吻我吗?”裴予陌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然后,点了点头。
  她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他俯下头,在她冰凉的唇上轻吻着。
  她抱紧了他的脖子,一颗晶莹的泪水缓缓滑落下来。顺着脸颊,一直流进嘴里。
  裴予陌吮着她的泪水,那苦涩的咸咸的液体。他的心底一片冰冷的疼痛。千寻,是他的所有,他今生唯一的奢求和渴望,珍贵得让他忐忑不安,害怕失去。
  命运如此残酷,总是从他生命中夺走最最珍贵的东西。先是父母,后是千寻……
  “千寻,你会好起来的,我们正在帮你寻找合适的心脏,哪怕有一点点希望,都不要放弃!”他说着,搂紧了千寻纤细的身子。她把脸埋进他的怀里:“万一……万一没有奇迹发生……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找一个全心全意爱你的人,把我忘了……这样,我才能走得安心!”
  “我不要!”他猛地推开她,颤抖地说,“千寻,没有万一!我不要忘记你,也不要你离开我!如果你真的那么狠心地抛下我,那么,我会陪你去。黄泉路上,有我陪着你,你就不会害怕,也不会寂寞了!”
  “予陌!”她惊痛地叫,瞪大眼睛,“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他盯着充满痛惜惊愕的千寻,哽声说:“没有什么比失去你更难忍受,如果你走了,我不会活下去。你知道我的,我一向说到做到!”
  千寻望着他,难以置信的泪水一滴滴落了下来。
  “你让我怎么办?”她紧紧捂住嘴唇,心痛地低声呼唤,“予陌,予陌。”
  他重新将她揽进怀里:“所以,现在你的生命不是你一个人的,也是我的。我们一起努力,跨过这个难关,一辈子相守相伴,直到白发苍苍。”
  千寻无声地哭泣,直到泪水浸透了他胸前的白衬衫。她低唤他的名字,直到发不出一点声音。
  在她23岁的生命里,能够拥有这样生死相许的爱情,有一个人这样尽心竭力的付出,她真的没有遗憾了。可是,他竟然用这样的爱牵绊住她,不让她离开,她如何承受得起?
  千寻甚至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她真的离开,他会怎么办。她的爱,绝望而又无奈。也许,这就是上天对她的惩罚,惩罚她的三心二意,惩罚她的不识好歹。如果换作别的女子,一定一定会很珍惜他,一定不会让他受这么多的苦。心口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
  她痉挛地抓住他胸前的衣服,不,她不能昏倒!如果这次昏倒了,也许再也不能醒过来……
  裴予陌发觉了她的异样,连忙抱起她,跑向停在不远处的汽车。
  “快,回医院!”他对司机低声说,掏出随身携带的药丸,塞进她的嘴里,然后又喂了一口矿泉水。千寻终于缓过气来,她疲倦地靠在他胸前,凌乱的发丝顺着额头垂下,遮住了那张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裴予陌重重地吐了口气,怀里的那个身子是如此脆弱,他差一点就失去她了。
  千寻半合着眼,微斜着头,望着窗外飞掠而过的景物,想起9年前俞梦瑶来找她,将她带回季宅,她坐在汽车里,默默看着道路两旁的建筑物飞快地倒退,心里忐忑不安,不知上天下一步会如何安排。然后,她走进季宅,住到裴予陌的隔壁。在长长的旋转楼梯下面,她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俊美冷漠的男生。他对谁都漠不关心,对她更是态度倨傲,冷嘲热讽,却常常若有所思地盯着她,让她感到莫名恐惶。她没有想到,这个男生会在她的生命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只可惜,她的心中已有人早早占据,使她完全忽略了他的爱,甚至厌恶、排斥、反感、抗拒。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像慢镜头,让她把过去看个清楚——童年时没有玩伴的孤单寂寞,搬进季宅后受到的冷落陷害,22岁与回国的他重逢,他到W大找她,他为她当场毁婚……
  无数个片断,拼凑出她23岁的人生,最终却发现,她最刻骨铭心的回忆,都和他有关。她的初吻,属于他;她第一次献身,属于他;她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也属于他……上天的安排如此明显,她进季宅就是为了和他相遇!裴予陌,他是她冥冥中的宿命,也是她的未来。患病以来,千寻第一次对生命产生了留恋。因为她要和他一起书写美满的结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一脸坚定地仰起头:“予陌,我会为了你努力!”
  裴予陌内心一阵狂喜,狠命将她搂在怀里,那力量几乎要勒断她的骨头。
  他了解千寻,她也是说到做到。
  
  震惊
  季滟终于知道千寻的病情,经常到医院来看望她。她看到了千寻的苍白虚弱,也看到了裴予陌对千寻的爱。他温柔体贴、耐心细致,放弃自己的工作,整日整夜守在病房里。
  季滟想起年少的那些日子,觉得自己真是迟钝,裴予陌表面看起来对千寻很冷漠,其实他非常在意她。他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千寻——在客厅里初次见到千寻,他就称赞她长得漂亮,这是他第一次当面赞美一个女生;千寻被她推下楼梯昏倒,他吓得面无血色,抱起千寻就往医院跑;她诅咒千寻刻薄短命,他用沉痛而愤怒的眼神看她,说她会遭到报应……季滟忍不住一阵颤栗,她果然遭到报应了!一语成诹,一定是自己的诅咒害了千寻。
  为了赎罪,也为了让裴予陌多休息一会儿,季滟想要代替他照顾千寻,裴予陌坚决不同意:“你是个孕妇,自己也要休息。而且,你也知道千寻目前的状况,我不能离开她,我必须亲自照顾她!”
  千寻目前的状况不容乐观。虽然他们不遗余力地为她治病而努力着,但因为一直找不到配型合适的供体,而迟迟无法做心脏移植手术。
  一个月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千寻的病情开始恶化,已经不能下床,有时候会持续昏睡一整天。在医院,裴予陌日益憔悴消瘦;在季宅,季安澜不停地叹气、流泪。他恨自己无能,拥有万贯家财,却得不到一颗合适的心脏,挽救不了女儿的生命。
  这样沉重悲哀的气氛,让季滟觉得难以承受。只要想到千寻随时都会离开他们,她就担心得睡不着觉。
  一天晚上,季滟突然从噩梦中惊醒。她梦见千寻化作天使,整个人都飘起来,向空中飞去……
  “不要!千寻,你不要走!”她满头虚汗,大叫着睁开眼睛,才知原来是梦。
  幸好,只是一个梦。
  季滟翻个身,看到窗户半开着,郝晨呆呆地立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郝晨?”她低唤,拧亮了床头的灯。
  郝晨没有回头,背影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特别凝重。
  “你怎么了?是不是被我吵醒了?”她披衣坐起,郝晨重新回到床上,将灯熄灭,一边问:“你刚才做噩梦了?”
  “是啊,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还好只是梦而已。”
  郝晨轻轻拍着她的背:“你梦见什么?”
  季滟把头窝在他胸前,呢喃地说:“我看见千寻立在我的床前,向我告别,然后她挥动翅膀,慢慢地从窗户里飞走了……”
  郝晨放在她背上的手指僵硬了一下,许久后才发出声音:“梦从来都是反的。千寻不会有事,你放心,好好睡吧。”
  季滟听话地躺下,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
  郝晨仍然呆坐在黑暗中,觉得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哽塞得难受,甚至连呼吸都很困难。
  千寻,你不会有事的。
  他闭上眼睛,泪水悄悄从眼角滑了出来。
  下午,空气很闷,连风都带着令人烦燥的热度。
  这是暴风雨即将到来的前兆。
  千寻吃过午饭就睡下了。从海边回来后,她积极配合治疗,再没有因为心脏骤停而晕倒,但是,她却越来越虚弱,甚至没有力气下床。
  病床上,千寻皱着眉头昏睡,蓝白条纹的病号服,使她看起来更加苍白瘦削。
  裴予陌坐在床前,疼惜地拨弄着她额前的刘海。
  “千寻,为了我,你一定要坚持下去!”
  轻微的敲门声响了好一阵,裴予陌才反应过来,起身去开门。
  门打开了,外面站着的男人让他感觉很陌生,黝黑的面容上有一双忧伤的眼睛。
  “请问你是……”他的眼神有些迷茫。
  “我叫郝晨,是来探病的。”郝晨将手里提着的一篮水果递给他。
  裴予陌略带歉意地说:“哦,千寻已经睡着了。”
  “我可以进去看看她吗?”他恳切地请求。“请进。”
  裴予陌接过他手中的水果,招呼他坐下。郝晨坐进病床边的沙发里,望了昏睡的千寻一眼,说:“季滟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所以我就一个人过来了。其实很早就想来的,却一直没有时间。”
  裴予陌为他倒了一杯茶,说:“没关系。”
  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语气也显得疏离而客套。“千寻的病怎么样了?”
  “医生说情况不是很好。”
  “都是你一个人照顾她吗?”
  “她父亲和季滟也常常来。”
  “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吗?我是……是她的姐夫,也算是一家人。”
  “不用了,多谢。”
  虽然接触不多,郝晨却发现裴予陌是个高傲而冷漠的人,有种被刺伤的感觉,还有些紧张和心虚。室内的空气压抑沉闷,郝晨迟迟没再开口,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时,李医生走进来查房,打破了两人间的尴尬。
  他详细询问了千寻的情况,对裴予陌说:“你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
  他们离开后,郝晨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小心翼翼地走到病床前,窗帘低垂,黯淡的光笼罩着屋内,千寻安静地躺在床上。
  苍白的脸深陷进枕头里,长发披散,双眉微蹙,即使是在熟睡中,仍显得很痛苦。
  才三个星期不见,她就变得这样消瘦,像一朵迅速枯萎的花,自枝头飘零凋谢。
  郝晨呆怔地站在床边望着她,心开始揪痛起来。
  “千寻……千寻……”他轻声唤了她好几声,可是千寻浑然未觉,一点反应也没有。眼泪迅速模糊了他的双眼。
  “千寻,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你!如果我那天不去找你,你现在还是好好的,健健康康的。”
  郝晨抓住她的一只手,紧贴在自己脸上。她的手指冰凉,像冻僵了似的,没有一丝温度。
  他低声地诉说着:“如果你就这样走了,我不会饶恕我自己。我会觉得是我害死了你,用我的爱杀死了你!我会悔恨一辈子!”悔恨和悲伤如潮水般涌上他的心头。郝晨禁不住跪在她的床畔,把脸埋在手掌中,弓着的背脊痛苦地起伏抽搐。
  身后,房门被悄无声息地推开,裴予陌怔怔地站在原地,看着面前的情景,脑中一片混乱。
  主治医生告诉他,千寻的情况已经危在旦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找到合适的心脏。
  他一脸黯然地走回病房,无意中撞见了这个痛哭失声的男人。他呆立了好一会儿,然后悄悄地掩上门,转身离开。
  裴予陌走到走廊的尽头,摸出一根香烟点燃,靠着墙角抽烟。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他越来越焦燥不安,却又不敢在千寻面前表现出来,只能一个人偷偷地抽烟来缓解压力。
  走廊的另一头,郝晨从病房里走了出来,步履匆匆地走向电梯。他双眼红肿、神情悲怆,丝毫没有发现立在墙角的裴予陌。等他走进电梯后,裴予陌掐灭了烟头,返回病房。
  在病房门前站了许久,他才开门进去。
  千寻仍然在熟睡中,或许是药物的镇静作用发挥了功能。裴予陌立在床畔,长久地凝望。千寻和郝晨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何他会跪在她的床头痛哭?
  突然,她的身子动了一下,喃喃地低唤:“妈妈……”
  她又梦到妈妈了?
  裴予陌握住了她的手,轻声说:“不要怕,有我在这里。”
  千寻的情绪激动起来,浑身剧烈地颤栗,像陷在某个可怕的梦魇之中。
  她紧紧抓住他的手,低呼出声:“郝……郝晨,不,林熙阳,不要走!”
  林熙阳?他的手顿时僵在了那里,血液在耳边轰轰作响。
  难道郝晨就是林熙阳?林熙阳就是郝晨?他极度震惊之下,一任她紧抓着自己的手,指甲深深地掐进肉里。
  
  暴风雨
  傍晚,狂风夹带着暴雨袭来。千寻醒了,看到床头柜上的水果篮,问:“是谁来了?”
  “郝晨刚才来看你,你一直都在睡觉。”裴予陌拿出一个苹果,说,“我削个苹果给你吃?”
  千寻点点头,嘴唇泛紫。郝晨来了?难怪她刚才隐约听见有人在自己床前哭泣,像是郝晨的声音,原来不是梦。
  裴予陌是削苹果的高手,他能完整地削完苹果,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会仔细地去了核。
  千寻很爱吃苹果,却不会削。她有一次削苹果给他吃,逆着削,削下去许多果肉。
  他笑着夺去她手里的苹果,说:“你的手艺这么逊,等你削好了,我只能吃核了。”
  从此他不再让她削苹果,其实是怕她伤着自己的手。裴予陌一边用小刀削着苹果,一边问:“你以前认识郝晨吗?”
  千寻惶惶然,垂下头说:“不认识,我怎么会认识他呢?”
  裴予陌看出了她的紧张不安,手一颤,长长的苹果皮突然断落。她吃了一惊,抬起眼睫:“苹果皮断了?予陌,你削苹果的手艺退步了。”
  “是啊,退步了。”他说,手中的苹果皮不停地断落,一不留神,小刀划破了他的手,血顺着指头滴落。“予陌!”她叫了一声,从床上下来,捧起他的手指,“你怎么了?”
  “没事。”微笑着,他说,“只出了一点点血。”
  “予陌……”千寻看着他,强烈的酸楚涌上来,他一定是察觉到什么了。
  可是,她该如何向他解释呢?裴予陌凝望着她。她的心里仍然藏着那个男人,无论他怎么用心怎么努力,永远也无法取代。他感到心里阵阵剧痛,比手指上的伤口痛一百倍。千寻取出创可贴为他敷上,稍稍止了血,却止不住胸口的疼痛。裴予陌继续削苹果,将削好的苹果去了核,递给她。千寻接过来,咬了一口,香甜可口的苹果竟然没有味道。天暗了下来。窗外,风雨加剧了。
  裴予陌守候在千寻床前,喂她吃稀饭,然后服下药丸。俯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去吃饭了,你好好休息一会儿。”
  “好,你去吧。”她微笑地说,目送他离开。裴予陌在走廊上遇见季安澜,他神情紧张地问:“千寻今天怎么样?”
  “还好,我已经喂她服了药。”裴予陌看着他被风雨吹乱淋湿的头发,“这么大的雨,您还赶过来?”
  “坐在家里,我实在放心不下,再说也应该来替换你。”季安澜心中酸楚感动,“这些日子,你辛苦了。”
  “只要能守在千寻身边,天天看着她,我就不会觉得辛苦。”他静静地说,脸上的笑容很淡很淡。“能够遇见你,是她一辈子的福气!”
  季安澜感慨地叹息。“但愿如此。”裴予陌说,眼底有淡淡的忧伤。季安澜微微惊异,从他的语气中,第一次听出了沮丧和疲惫,仔细打量,他脸色灰白,目光空洞。大概是太累了吧?整天守着一个危重病人,不遗余力地照顾她,谁都会心力交瘁。
  “我已经找好了一个看护,八点钟就来接班,你不用来了,今晚好好在家睡觉。”
  裴予陌凝视他,眼底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然后,他努力弯起唇角,淡淡地笑:“好。”
  季安澜却呆立在当地。这是第一次,裴予陌答应离开千寻,以前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守在她身边的。季安澜走进病房,看到千寻静静地躺在床上,目光呆滞地凝望着天花板。
  听到脚步声,她迅速转过头,苍白的脸上掠过一丝惊喜:“你就回来了?”
  “千寻,是爸爸。”她的眸子瞬间黯淡下来,低声说:“予陌去吃晚饭了。”
  “我刚才碰见他,叫他不要过来了。”季安澜在女儿的床头坐下,替她掖了掖被角,“我替你请了一个看护,今晚由她照顾你。”她的身子僵硬,怔怔地望着他。“予陌……不会来了?”
  “他明天上午过来。”季安澜开玩笑地说,“怎么,你一会儿也离不开他?”
  千寻笑了笑,神情恍惚。她唇边的微笑飘忽而无力,幽幽地说,“我发现,我真的离不开予陌。如果他不在我身边,我就会觉得害怕,就会六神无主,担心自己再也见不到他。爸爸,我是不是很没用?让你丢脸?”
  季安澜屏息地望着她,湿润的光芒在他眼底闪动。“不是的,你坚强而又勇敢,是爸爸的骄傲。”
  “真的?”千寻眼底也有晶莹的泪光,她努力地微笑,不让泪水滴落下来,“可是,我却感觉我要失去他了呢!”季安澜的身子僵住。“不会的。”他沙哑着说,“予陌这个孩子我了解,他绝对不会离开你。”
  “其实,我倒希望他能离开我,这样,我走了以后,他就不会这么痛苦。”她仰起脸,泪水扑簌簌掉下来,“爸爸,你说我是该留他在我身边,还是该赶他走呢?”季安澜望着她,喉咙阵阵发紧,千寻的矛盾和挣扎他感同身受。半晌,才用低哑的嗓音说:“千寻,我可怜的女儿!”千寻扑进父亲怀里,身子在哭泣中轻轻颤抖。他怜惜地拥住她,安慰地说:“别担心,你会好的。等你完全康复的时候,爸爸还要为你们举行婚礼。”
  “谢谢爸爸。”千寻轻声说,泪水顺着面颊,滔滔倾流。一如屋外肆虐的狂风骤雨。
  同一时间,裴予陌坐在汽车里,看着车窗外如注的大雨发呆。
  雨水不断地击打着窗玻璃,慢慢地形成了一道道水痕。路旁的树木疯狂地摇晃,死命地挣扎,与风雨顽强抗争。
  他久久没有发动汽车。在这样一个风雨之夜,他哪里放心得下千寻?他一直以为,只要自己留在千寻身边,就能给她带来幸福。可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既不能为她找到一颗合适的心脏,也不能让她真正地快乐。
  因为她最需要的那个人,最爱的那个人不是他。
  回想起千寻回到N城后的种种异常,他终于体会到她深藏在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她深爱的那个人,一直等待的那个人,竟然成为了她的姐夫。
  她什么都不跟他说,硬撑着独自去参加季滟的婚礼。如果他当时能陪在她的身边,或许她就不会发病了。
  千寻,你好傻!你是个傻瓜!!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千寻的隐忍和痛苦更让他疼惜。也许,他不是她这一生最爱的人,但他会是最爱她的人。他爱她,所以他不在乎她的心里是否还有别的男人。只要和她在一起,他就会感到幸福快乐。
  郝晨,他娶了季滟,已经没有权力带给你幸福。
  这个世上,唯一能给你幸福,能照顾呵护你一辈子的,只有我,只有裴予陌!请原谅我的自私!千寻,我一定要留你在我的身边,哪怕是从死神手里把你抢过来!
  裴予陌突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枚戒指,他本来打算从广州回来就向千寻求婚的,却一直都没有机会送出去。
  他立刻开动汽车,箭一般地驶出了医院。
  千寻,你一定要等我,等我回来!狂风仍在呼啸,雨哗啦啦下个不停。
  已经八点半了,看护还没有过来,大概是被风雨阻止了。
  真是恶劣的天气!
  千寻在风雨声中入睡了。
  因为正在输液,身边必须有人看护。
  季安澜没有离开,一直守在她的床边。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非常尖锐地打破了寂静。
  季安澜接过来,“喂”了一声,脸色立时变得惨白。他看了床上的千寻一眼,压低嗓音说:“是,我是……我马上过来!”
  正好,看护冒着风雨赶来了,一看到季安澜就连声道歉:“季先生,对不起,我来晚了……”
  季安澜匆忙打断她的话:“我女儿正在输液,你守着她,我出去一下。”
  说完,他就跑出了病房。季安澜出去了很久很久,直到凌晨才回来。
  千寻盖着薄被,安静地舒眉睡着,像个孩子。她的嘴角,甚至微微上扬着,似乎梦到了什么开心的事。这张苍白单薄的面容,却令他深刻疼惜。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悸动,缓缓地,他在床畔坐下来,嘴里呢喃着:“孩子,我可怜的孩子……”
  泪水滑过他的面颊,一直落在了白色的床单上。窗外的风雨一阵又一阵,整夜都没有停歇。
  
  手术
  风雨随着黎明的到来而减弱。天亮之后,风停了,雨歇了,第一缕曙光斜斜照进病房。千寻从睡梦中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看护那张微笑而陌生的脸。“小姐,你好!”看护笑得殷勤而小心翼翼,“我姓陈,以后就由我来侍候你。”
  “你?”千寻失神地望着她,目光中有一种怅然若失,“那么,裴予陌呢?”
  “裴什么?”看护困惑不解,“是你以前请的看护吗?”千寻摇摇头,淡青色的晨曦中,她的面容苍白而透明,嘴唇泛着浅浅的紫色。
  窗外,阳光渐渐由青白转为淡黄。季安澜走进病房时,千寻呆呆地坐在床上,眼睛望着窗外,空洞而没有焦距。
  外面的树木花草,经过昨日的风雨肆虐,而变得满目狼藉。仿佛就在一夜之间,世界变了模样,万物岑寂萧条。裴予陌没有回来,也没有打电话。他怎么了?是病了,还是……季安澜端起那碗凉了很久的稀饭,在她身边坐下:“千寻,吃一点吧!”
  千寻摇头,注视着窗外,喃喃地说:“予陌呢,他今天怎么没有来?”
  “哦,季氏在北京的分公司临时有急事要处理,我走不开,就派他去了。”
  “去北京?”她依然没有回头,所以没有注意到季安澜面呈灰色,突然间苍老了十岁。
  “嗯,要去一个星期。”他看着她,目光中有掩饰不住的沉痛。
  “那他应该打个电话给我。”千寻轻声说,“而且,他也不会这时候离开我。”
  “那件公务非常重要,予陌走得很匆忙,来不及打电话。”季安澜神色憔悴而狼狈,“是我劝他走的。难不成你病了,就要他牺牲自己的前途和事业?他走的时候,反复交待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最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千寻静默地坐着,始终一言不发。白色的病房,寂静无声。
  “是啊,我不该拖累他。”她终于静静地说,一种淡淡的悲哀飘浮在空气中。
  “只是怕一个星期后,他回来时,我就见不到他了。”她深深地吸气,苦涩地说,“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季安澜身子一颤,几乎握不住手中的碗。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勉强开口,声音中带着些激动的颤栗:“怎么会?我就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有一位不知名的好人,愿意将心脏无偿捐献给你。”
  “昨晚,医院转来一位危重病人,脑癌晚期,已经无药可救。临终前他听说有人需要心脏移植,便自愿签下器官捐赠协议。李医生凌晨打电话给我,说可以做心脏移植手术了!”季安澜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孩子,你有救了!”
  李医生显然比季安澜更激动。作为心脏移植专家,他曾到美国深造进修,心脏移植术在美国是最普遍的器官移植手术之一,每年都有超过1500位病人进行心脏移植。而在中国,由于供体严重缺乏,许多人都在绝望的等待中死去。李医生今年只做了一例心脏移植手术,手头已有10个病人因为等不到供体,都痛苦地死去了。
  “奇迹果然发生了!”李医生说,“这真的是奇迹,因为心脏移植对供体的要求非常高,必须在脑死亡之后,其他器官还未死亡之前摘取,用特殊的盐溶液保存。”
  凌晨2时,当李医生握着从器官捐赠者体内取出的鲜红心脏时,他悲喜交加,因为这是一个十分理想的供体。心脏脱离人体后,只有四五个小时的的存活时间,捐赠的供体从死者体内摘取后,必须在4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植入病人体内。清晨6时,千寻被推入了手术室。
  季安澜被拒之门外。他在走廊上焦急地踱步,度日如年。李医生说,心脏移植手术的风险性非常大,只有30%的成功率。也许活生生的一个人进去,出来时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千寻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这场潜伏多年突然爆发的病,让她深刻体会到世事无常。生命可以是一座玫瑰花园,也可以是一座人间炼狱。这都由一个人的心灵决定。如果失去了裴予陌,活着也仅仅是活着,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施了全身麻醉,她仍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像是从体内脱离出来,轻轻地飘荡在空中。
  她看到自己躺在手术台上,身上覆盖着毛毯。李医生俯下身对她说:“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治好你的。”他们在她胸部胸骨正中作手术切口。中断心脏的血液供应,血液通过人工管道被输送到心肺旁路装置,这装置暂时代替她的心肺功能,维持血液的正常氧化和循环。然后,医生取出她那颗残破的心脏,将捐赠者的心脏缝合到她的胸腔内。
  整个手术过程漫长而复杂,只要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她都会死在手术台上。
  千寻并不害怕,她只是有一点累,有一点眩晕。这种眩晕把她送回了柳镇,送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她现在终于知道,母亲很爱她,父亲、季滟、郝晨,还有裴予陌,他们其实都爱她。
  这些浓浓的爱,将伴她长眠黄土,静听虫鸣。
  千寻微笑着闭上了眼。
  她觉得好疲倦,一梦千寻,这个梦做得太久了,她想要放弃。
  “千寻!”耳旁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唤。
  她缓缓地睁开眼,看到了裴予陌。
  他站在她面前,对她微笑。他还是那样英俊帅气,像一个不染一丝凡尘的王子,全身都散发着月华般的光泽,温雅如玉。“予陌,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她痴痴地,一往情深地望着他,“我以为你走了,再也不理我了。”
  “傻瓜。”他捧起她的脸,眸光如此热切真挚,宠溺无限,“我怎么舍得离开你?”
  她扑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哭得不能自已:“予陌,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一起慢慢变老,好不好?”
  裴予陌望着她,眉峰因痛楚而纠结,眼睛里流露出忧伤的表情。他温柔地将她的眼泪拭去,然后,抚上了她的额头,冰冰的手指,触到她的肌肤一阵沁凉。千寻一惊,抬手抓住了他的手:“予陌,你的手指好冰啊!而且,你昨天贴的创可贴呢?怎么不见了?”
  他没有回答,从她手中抽出手,指着前方:“你看,那是什么?”
  她抬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一片桃花林。这是一个僻静无人的世外桃源,白雾缭绕,绿树成荫,芳香四溢,泉水叮咚,周围安静极了,也美丽极了。裴予陌牵着她的手,漫步在曲折的幽径,空中有花瓣一片片飘下来,落在他们的身上、额上、眼睫上。他一直在她身旁微笑,那笑容比阳光更灿烂,承载着无尽的温暖。他的笑容好美,帅绝人寰,是她见过世上最美的笑容。她伸长手指,想要触摸他的微笑,触手的却是一片虚空。“予陌!予陌!”她猛地惊醒,季安澜苍白着一张脸站在床边看着她。
  “孩子,你终于醒过来了!”他欣慰地流着泪,“你得救了!”
  手术后,千寻出现了短暂昏迷,被送进了重症加护病房。强烈的求生欲望一次次使停止跳动的心脏又搏动了起来。医生们都认为这是一个奇迹。在死亡的边缘,人的求生意志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如此强烈求生欲望的人,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
  “爸爸,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予陌一直陪伴着我。”她含泪望着父亲,嘴唇颤抖,“是他救了我!”
  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是他把她从奈何桥上拉了回来。
  “予陌?”季安澜低念着这个名字,眼前一片模糊。
  
  信件
  心脏移植手术非常成功。千寻仍需住院观察,看有没有排斥反应。李医生介绍,与其它器官移植手术一样,心脏移植最大的问题是移植排斥反应。术后病人需不定期地服用免疫抑制剂。如果移植排斥反应得到控制,病人可存活10年以上,甚至更长。
  令医生们感到惊奇的是,千寻移植手术后,几乎没有任何排斥反应,就好像那颗心脏本来就属于她,在她的胸腔里跳动一样。一个月的观察期结束,千寻顺利地出院了。是季滟接她出院的。
  自从她手术后,季安澜忙着打理公司的生意,便很少来了。那位看护非常尽心尽责,天天陪在病床边,为她端水递药,一口一口地喂她吃饭。
  每当这时候,千寻就会想起裴予陌。以前他也是这样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她。一个星期早就过去了,他没有出现;两个星期、三个星期,甚至一个月,他依然杳无音讯。
  千寻拨打他的手机,总是听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一个星期后,她再打过去,对方却说:“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这个号码已经被注销了。
  裴予陌,就这样从她的世界里离奇地消失了。千寻随季滟回到季宅,回到她过去住的那个房间。季滟给看护结算完工钱后,走进千寻的卧房。
  房间的窗户打开着,外面在飘着雨。秋天已经不知不觉地来了。千寻靠着床头半倚而坐,面无表情地望向窗外,她沉默得像一尊雕像,一动也不动。
  季滟望了她很长时间,忍不住轻声说:“好好躺一会儿吧,医生说,你需要卧床休息。”
  慢慢地,千寻转过头,声音低沉而喑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季滟一怔,避开她的视线,说:“你在说什么啊,我不明白……”
  “爸爸躲着不见我,而你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千寻正视着她,目光中充满恳求,“告诉我好吗?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裴予陌会消失不见……”
  她还未说完,脸色变得煞白。不知为什么,每次说到或想到这个名字,心就一阵绞痛,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撞击她的胸口。
  季滟看到她用手紧捂着左胸,立刻慌了神,一步跨过去,焦急地问:“你怎么了?心脏又不舒服吗?快点服药,医生开了很多抗排斥的药!”
  千寻摇摇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令人心惊的脆弱中透着倔强:“你不告诉我,我不会服药的。”季滟急得要哭出来了,千寻的倔强她早就领教过了,手足无措之下,她拨打了季安澜的电话,带着哭腔说:“爸爸,你快来,千寻她……”
  “滟滟,你慢慢说,千寻她怎么了?”季安澜着急地问。“她……反正,我也说不清楚,你快点回来吧!”
  “啪”的一声,季安澜挂断了电话。15分钟后,楼下响起了急促的门铃声。阿莲惊惶失措地过去开了门,季安澜一见面就问:“小姐怎么了?”
  “不知道,季滟小姐好像急哭了!”他三步并作两步,急奔上楼,季滟抱住他的胳膊,哭着说:“爸爸,千寻一直问我予陌的事,你要我怎么回答她?”
  季安澜眼底骤然黯淡。他的脚步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慢慢地挪进千寻的卧房。
  千寻坐在床头,神情孤独倔强。她咬住嘴唇,冰冷而沉静的声音,轻轻回荡在室内:“予陌是不是出事了?”
  季安澜身子剧震,他用手扶住墙壁,才没让自己倒下去。瞒不住了,真的瞒不住了。他一直躲避着千寻,就是希望她越晚知道越好,可是,千寻现在摆明了是要逼他说出真相……
  他沉默良久,低声说:“予陌走了!”
  千寻嘴唇惨白,身子颤抖得摇摇欲坠。
  “他是走了,还是死了?”
  “是走了!”季安澜靠着墙,叹息着说,“你作手术的前一天晚上,予陌突然打电话给我,约我在医院门口的咖啡厅见面,交给我一封信,要我转交给你,然后他就一声不响地走了。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季滟惊怔地望向父亲,眼底渐渐浮起一层雾气。可怜的父亲,他真是用心良苦!
  “信呢?他的信在哪里?”
  千寻轻轻地说,情绪并没有很大的波动,声音平淡得出乎人的意料。
  季安澜回自己房间,取出一封信,交到千寻手里。
  她用颤抖的手指拆开信,确实是他的笔迹,可是,字体非常潦草,还有被泪水化开的痕迹。
  “千寻: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尽管我是那么的爱你,那么的舍不得离去。还记得我们曾经打过的那个赌吗?我赌你三年之内一定会爱上我,如果我输了,我会走得远远的,永远不再来骚扰你。结果证明我还是输了。虽然三年的期限未到,但我已经知道了结局。我永远也不可能代替你心中的那个影子!愿赌服输。从今往后,我走得远远的,不会再来骚扰你了。千寻,没有我在你的身边,你一定要学会坚强,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勇敢地面对生活,快乐地活着。我不希望因为我的离开而带给你丝毫的伤痛。忘记我吧!就当我从来没在你的生命中出现过!
  予陌 留”
  曾经很幸福,曾经很快乐,却不能两人相守,直到白发苍苍。
  千寻咬紧嘴唇,慢慢地将那张纸放回信封里。她全身的血液冰凉,像坠入了冰窟。
  “千寻!”季安澜担忧地问,“你没事吧?”
  “没事,这个结果已经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最起码,他还活着,不是吗?”
  千寻唇边扬起一抹自嘲的苦笑,轻若未闻地说。季安澜和季滟立刻露出伤痛而慌乱的神情,两人都低下头,保持着沉默。
  室内一片安静,听得到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予陌……予陌,你好狠心!无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千寻胸口处的疼痛在加剧,渐渐扩大蔓延至她的全身。
  季安澜抬头,心惊地发现,千寻脸色惨白,嘴唇骇人的紫。这是心脏病发作的前奏,难道她又发病了?他惊骇万分,立刻上前扶住她,不安地问:“千寻,你哪里不舒服?”
  “爸爸,你为什么要救我?”
  她嘴唇煞紫,心脏疼得像要炸开,“我宁愿就在那天晚上死去……”
  她慢慢地倒了下去,眼前漆黑。
  “千寻!”寂静的房间,响起一片惊呼声。她的身子继续滑落,落在冰冷的地板上。像一片叶子,轻飘飘地从空中坠落。随着她一起滑落的,还有裴予陌的那封信。
  信封上,触目惊心的血迹,泛着惨淡的光。
  
  孩子
  千寻再次被送进了急救室。经过紧急抢救,她很快脱离了危险。医生发现,她并不是因为心脏病发作而昏倒,而是有非常严重的贫血。化验血液后,得出了一个令人惊奇的结果——“千寻,你怀孕了,难道自己都不知道吗?”季安澜百感交集地望着她。
  怀孕了?这是裴予陌的孩子!千寻费力压下激动的情绪,说:“我要这个孩子!”
  “可是,医生说,你的心脏刚刚动手术,如果怀孕会增加心脏负担,造成功能衰竭。而且,你作移植手术时,施行了全身麻醉,会影响胎儿健康,这个孩子不能要!”
  “不,”她突然像触电一样,全身轻弹起来,“我一定要留下这个孩子!”
  “千寻……”
  “爸爸,求你了,即使我抛弃生命,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因为这是我欠予陌的!”
  她的声音凄切,眼中含泪,看起来、听起来,都是那么楚楚可怜。季安澜的心蓦地疼痛起来。
  “予陌一直都想要一个孩子!他还说,如果我爱他,就嫁给他,为他生一个孩子。”千寻用热切的目光紧盯着他,“现在,我有了他的孩子,怎么忍心舍弃呢?”他再也说不出反对的话,只是蹙眉望着她。“爸爸,你同意了,是不是?”她紧紧握住他的手臂。“孩子,你要想清楚。予陌不在,难道你又想重蹈你母亲的覆辙,作个单亲妈妈?”
  “我不怕作单亲妈妈,也不怕吃苦,我只想要予陌的孩子!”她深切地凝视他,脸上重新焕发出光彩,“我一定会疼他,爱他,保护他,为他遮风挡雨,让他快快乐乐地长大,一辈子平安幸福……”
  因为这也是予陌的心愿!
  ——“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好爸爸。将来生一个孩子,儿子女儿都可以。我一定要疼他,爱他,保护他,绝不让他离开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定不要分开。我要看着他长大,快快乐乐地长大,一辈子平安幸福……”季安澜的眉头紧结着,终于点了点头。千寻抚着自己的小腹,心中胀满幸福的喜悦,然后,缓缓淌下泪来。她从急救室出来,直接去了婴儿室。站在门外,看着一个个可爱的初生婴儿,听着他们稚嫩娇弱的哭声,目光中充满向往。她和予陌的孩子,一定既漂亮又聪明,他将拥有父母的良好基因。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何母亲当年会生下她。任何一个女人,也舍不得抛弃与爱人所生的孩子,因为他是两人爱情的结晶,证明对方曾在自己的生命中存在过。得知自己怀孕后,千寻一反常态,非常乐观积极地生活着。怕药物影响胎儿的健康,她不再服用免疫抑制剂。而季滟也没有去上班,天天坐在家中安胎,姐妹俩开始有了共同的话题。
  季滟已经怀孕四五个月,腹部微隆,整个人笼罩着母性的温柔。
  “是男的,还是女的?”千寻随口问道。“谁知道呢?”
  季滟说,脸上充塞着喜悦和羞涩,“郝晨说,无论男孩女孩,他都喜欢。”
  郝晨,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这个名字。虽然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两人像陌生人一样,竟看不出曾经伤痛的痕迹。“对了,郝晨说,下午三点钟,他来接我去医院作检查,你也一块儿去吧。”
  “不用了。”她摇头,“我的还小,应该没什么问题。”季滟看着她的腹部,突然想到裴予陌,咽了咽口水,勉强地笑:“如果予陌知道,他一定很高兴……”千寻背脊蓦然僵硬,予陌,如果他真的知道,不知是什么反应。他高兴呢,还是伤心、难堪。
  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嫁给他,作他的妻子,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名份。
  壁上的时钟突然响起,季滟脱口而出:“三点了,郝晨该来了,我下楼了。”她急匆匆地说,企图掩盖自己的慌乱。季滟越来越害怕面对千寻,看着一脸平和的她,就觉得心悸。她下楼,郝晨准时出现在客厅门口。“郝晨,我们走吧。”她朝他走过去。郝晨往楼上看了一眼,问:“千寻呢,她不去吗?”
  “她不去了,在阳台上晒太阳。”
  “那件事,你们还没有告诉她?打算瞒她多久?”郝晨蹙着眉说。“能瞒多久是多久。”季滟叹了口气,怜惜地说,“医生交待过,她的心脏不能再受刺激了。”
  “可是,她现在怀孕,心脏一样难以承受,一样有生命危险。等孩子生下来,她就是单亲妈妈。”郝晨语气激动地说,“难道你想让她又重复她母亲的命运吗?生下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孤单凄惨地过完下半辈子?”
  “这是千寻自己的决定。”季滟说,“父亲不忍心违拗她的意愿。而且,予陌就这样走了,也该为他留下一个后代。对予陌,我们始终觉得愧疚,以前欠他的,现在更欠他的……”
  “但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爸爸,没有父爱,又有何幸福可言?千寻这么年轻,她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该就这样被一个孩子束缚住。”
  “千寻心甘情愿!”季滟情绪也激动起来,眼眶里盈满了泪,“予陌也值得她这样做!这世上有几个男人,能像他这样为心爱的人彻底付出?”郝晨看到她的泪水,震颤了一下,说:“我也想像他这样付出,可惜没有机会!”
  季滟有片刻的局促,然后,拼命地摇头:“我宁愿不要你这样的付出,只要我们在一起。
  郝晨不再说话,扶住她,往门外走去。他们相拥着一直走到阳光下,走进千寻的视线中。
  坐在阳台上,千寻遥遥凝望着他们,季滟微歪着头,靠在郝晨宽厚的肩上,双颊泛着自然的粉红。午后的阳光淡淡地洒在他们身上,灿亮明媚。如果予陌在,她一定也像季滟这样幸福!
  千寻的心突然地痛了一下,因为胸口突如其来的撞击,还有一闪而过的忧伤。
  不,她不可以伤心难过,否则宝宝也不会开心的。千寻低下头,轻轻覆掌在自己的腹部,她的声音柔软温和:“宝宝,你一定要乖乖的,现在你是妈妈唯一的希望和寄托了。”这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千寻突然想回裴予陌租住的房子去看一看。自从那天晚上晕倒住院后,她再也没有回去过。千寻向阿莲简单交待了一下,就出了门,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那间公寓而去。
  气喘吁吁地上了五楼,她取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屋子里的光线非常暗淡,冰冷的家具,隔绝着阳光的窗帘。是因为予陌走了吗?所有的东西都不一样了,不再温暖,不再有生命力,和窗外树上的秋叶一样,枯萎凋蔽。
  千寻屏住了呼吸,好一会儿,才透过气来。
  她不敢进卧房,不敢去看那张床。
  那张床上,记载了太多温馨的甜蜜。
  满屋的虚空,让她的心又是一阵抽紧。
  曾经在这座小屋里,裴予陌给她所有的满足,把她像小公主一样地宠着。现在,他走了,只剩她一个人。千寻慢慢地走进书房,赫然发现书桌的抽屉被拉开了,一本书摊开在桌面上。
  她拿起那本书,竟然是郝晨送给她的画册!原来,予陌已经看到这本画册了,难怪他会留下那样一封信,不告而别。
  她害怕他受伤害,却依然重重地伤了他。
  千寻怔怔地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裴予陌痛楚哀伤的眼神。
  是因为这个原因吗?所以,他才和她分手,穷此一生,永不相见!原本以为是他负了她,其实,负心的人,却是她!她贴靠着墙壁,慢慢滑坐在地板上。
  捧着那本画册,她低低地呢喃着:“对不起,予陌!是我错了,我不该爱你的同时,还想着另外一个男人!”
  可是,说再多的对不起也没有用。
  予陌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
  女人,总是追寻那个所谓“懂”自己的人,渴慕得不到的东西,却在不经意间忽略身边那个真心的人。胸口泛起疼痛的感觉,她用双臂抱住自己,以为这样,疼痛就会减轻一些。
  可是,疼痛却越来越强烈,迅速蔓延,直至她的小腹。千寻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泛白的手指死死捂着自己的肚子,痛苦地呻吟:“不要,孩子,你不要离开我!”
  她试图从地上站起来,却惊恐地发现,有血水不断涌出来,染红了她的裤子。
  千寻紧咬着牙,控制着全身的颤抖,艰难地掏出手机,拨了一串熟悉的号码。
  “爸爸,我肚子疼……快来救我!”她声音沙哑,断断续续地说。
  季安澜立刻结束正在举行的会议,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那座公寓。他急急按着门铃,屋内却没有回应。不得不请人撬开房门,冲进屋子里,千寻早已昏倒在地板上,刺目的鲜血在她身边肆意蜿蜒……
  
  心脏
  窗外,不再有阳光,落着细细的雨。冰冷而清新的空气。整个世界都是一片洁白。医生和护士的衣服洁白,床单和被褥洁白,像是到了天堂。千寻平躺在床上,感觉到生命正在一点点离开自己的身体。她不恐惧,她很喜欢,那样,她就可以和自己的孩子团圆。孩子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牵挂。现在,连他也走了,那么,再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了。
  空荡荡的走廊上,响起滞重而缓慢的脚步。季安澜出现在病房门口,哀痛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三天了,千寻一直意志消沉,不吃不喝。她选择了自暴自弃,亲人的期望,医生的心血全都前功尽弃。她是在一心一意地求死。护士走了进去,为千寻输液。她越发地消瘦,纤细的手臂上,一条条蜿蜒的淡蓝色血管,清晰可见。护士将针头插进血管,一滴滴透明的液体,顺着输液管静静流淌,流进她的手腕。
  千寻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没有任何的表情。她身上有一种倔强而寂寞的东西,将她和整个世界分隔开来。护士端着药盘从里面出来,看到门口的季安澜,无奈地叹气:“季总,你女儿贫血很严重,营养不良,再这样下去,很快就会心力衰竭,非常危险。”
  “她还是不吃饭吗?”
  “嗯。她流产大出血,体力消耗很大,又不肯吃饭,目前只能靠输液维持。”
  “谢谢你。”季安澜冲护士点点头,唇边的笑容和煦。护士的心跳加速。
  这一家人怎么个个都很漂亮,连这位中年大叔都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既成熟稳重又潇洒,年轻时候一定也是帅哥一枚!当然,最帅的还是那位姓裴的帅哥,清雅俊朗,有着深邃而温和的眼神。每次见到她,都会礼貌地点头微笑,一下子就让医院沉闷的空气明媚起来。可惜了,那样漂亮出色的一个人,就这样没了,上天真是暴殄天物!季安澜走进病房,关上房门。他停在千寻的病床前,看着床头柜上的保温饭盒,里面的鸡粥,一口都没有动。
  “你为什么不吃饭?”季安澜沉声地问。千寻紧闭着嘴唇,不说一话。“你是想绝食,慢性自杀?”她仍然倔强地沉默着。“既然这样,我们当初为什么又要救你?”季安语气中有掩不住的失望,“难道就是让你这样糟蹋?”
  “你们当初就不该救我!”她把视线移到他脸上,语气疲倦而解脱。“千寻,你竟然说这样的话!”他眼眸里慢慢浮起了泪光,“你知道你胸腔里的心脏有多么珍贵,多么来之不易吗?”
  “不就是一颗心脏吗?我把它还给那个人好了!”千寻凄楚地说。
  “你还不起!”季安澜仰起脸,眼里有泪涌出,“因为那是予陌的心脏!”
  寂静的病房里,只有季安澜的声音在盘旋。
  ——因为那是予陌的心脏!千寻突然觉得冷,她环紧自己的双臂,扯松了手腕上的针管,立刻有血涌出来,一缕鲜红在苍白的肌肤上氤氲。
  季安澜吓了一跳,连忙过去扎针头,手忙脚乱之下,怎么也扎不进去。
  “护士,护士快来!”他急得大叫。
  “爸爸,”千寻抓住了他的手臂,“你刚才说得都是真的?这是予陌的心脏?”
  季安澜愣住,紧紧盯着她,眼眸渐渐退却闪烁的泪光,慢慢沉寂。
  “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我要知道真相!”她喃喃地说,脸上泪水泛滥,
  “予陌他真的……真的……已经死了吗?”季安澜沉痛地看着她,缓慢而无声地点了点头。
  胸腔里传来轰然碎裂的声音,碎片扎进她的心肉里,剧痛难忍。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骗我?”她用手捂住脸,指缝间漫出滚烫的泪,“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死?……”四面白墙的病房里,回荡着一个女人痛楚绝望的失声恸哭。
  “予陌……予陌……予陌……”声声哀唤,一声比一声凄凉,一声比一声悲切。
  季安澜沉沉叹口气,弯下身,将她抱住,怀中的身躯冰冷而颤抖。“爸爸,他是……是怎么死的?”千寻低泣着,揪紧他胸前的衣服,泪水肆虐,打湿了他的衣襟,“我好痛……爸……”季安澜牢牢抱紧她,可怜的孩子,这些日子她承受了太多太多的苦难,而他作为她的父亲,给予她生命的人,却全然地无能为力。没有任何一个时刻,他比现在更恨自己。“予陌!”
  千寻发出一声令人痛彻心扉的、长长的呼唤,力气耗尽,身子软下去,在他怀中昏厥。这场秋雨,连下了一个星期。千寻常常一声不响地站在窗前,望着外面的雨雾发呆。其实,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片白茫茫的雾气。透明的雨丝漫天飘洒,像细细的针尖,一点一点扎在她的心上。
  那日,千寻醒来后,季安澜看着她忧伤而沉静的面容,说起了那个风雨之夜的情景。
  那天晚上,狂风呼啸,豪雨如注,令人烦躁而心惊。守在千寻病床边的季安澜,突然接到急救中心的电话,裴予陌的汽车和一辆载货卡车相撞。卡车司机当场逃逸,裴予陌受了重伤,被送进了医院。
  季安澜赶到那家医院时,裴予陌刚被抬下救护车,他脸色苍白,痛苦地呻吟着,嘴角不断地有血沫涌出,顺着下巴滴到衣服上。自始至终,他都用手紧紧地捂着左胸口。医生诊断是肋骨断裂,而且已经刺伤了内脏,赶紧送进手术室抢救。
  裴予陌却一把捏住季安澜的手,喃喃地低语:“把我的心脏给千寻……”
  他鼻中酸楚,落下泪来。裴予陌被推进了手术室,他折了肋骨,刺伤肺还有脾脏破裂,引发了大出血。生还已经没有希望,连医生都宣布放弃。
  季安澜在手术室外默默流泪,医生把他叫了进去,告诉他,裴予陌这样的伤势却还能挺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他随医生走进手术室,裴予陌躺在那儿,双眼似睁似闭。季安澜走到床前,俯身说:“予陌,我来了!”
  裴予陌费力地睁开眼,努力装出轻松的笑容。“给我信纸和笔!”他忍受着极大的痛苦,迟迟不肯闭上眼睛,就是为了给千寻留下书信。他用颤抖的手,执起笔,紧紧抿住嘴唇,不让胸口翻涌的血喷出来。他刚写完信,大口大口的鲜血就从嘴里涌出来,喷溅在信封上。
  “不要告诉她……不要吓着她……”他艰难地蠕动嘴唇,目光中有痛苦也有不舍。
  季安澜点点头,泪水争相溢出眼眶。裴予陌带着微笑,在众人面前阖上了眼睛。永远地。医生按照裴予陌的遗愿,在他脑死亡之后,将心脏摘除,移植给了千寻。
  “孩子,你怎么能够轻生?”季安澜用低转迂回的声音,缓缓地说,“你现在的生命,是用予陌的生命换来的!你要好好地珍惜你的心,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一颗心!”
  予陌,予陌!
  她低低念着这个名字,心脏又隐然地绞痛起来。她用手轻抚着自己的左胸,喃喃自语:“亲爱的,你又在想我吗?我听得见你的心跳,它依然在我的胸腔里……”
  抬起头,四面都是惨白,没有一点色彩。季安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她面前:“这是整理遗物时,在予陌的衣服口袋里发现的。”
  千寻伸出手,轻轻地把它打开,里面是一枚璀璨闪亮的钻戒,蓝色的心形钻石,像一颗透明的泪滴。她把戒指取了下来,在指环背面还刻着几个小小的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予陌,你答应我要一生一世的,为何中途抛下我?千寻亲吻着那枚戒指,心痛如绞。一颗偌大晶莹的泪珠顺颊滚下来,滴落在蓝色的钻石上。
  
  哭海
  秋意一天天浓重。窗外的风,开始有了凛冽的凉。千寻很努力地接受治疗,当法国梧桐的叶子不再碧绿时,她终于如常人一样康复出院了。
  她外表很平静,谁也看不出她的伤痛。时间无情,倏忽又是半个月过去。立冬那天,微风,阳光很好。千寻提出要去裴予陌的墓地看一看。季滟怀有身孕,季安澜公司的事务繁忙,是郝晨陪她去的。出门,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千寻安静而一言不发。她看向窗外,拥挤的车辆,陌生的行人,阳光穿行在错落的街头,和一年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为何总有一股悲凉弥漫在骨子里?
  车子停在公墓门口。千寻下车,郝晨无言地陪着她上山。翻过铺满石级的小山,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柏树林。四面环山,中间是一块墓地。因为不是扫墓的时候,没有什么人,万籁寂静。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这首苏轼的《江城子》,千寻上初中时就会背,却直到今天才体会到那种阴阳相隔、悲凉凄楚的意境。“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在满是柏树的山头,一座孤零零的坟茔立于眼前,墓碑上,“裴予陌”三个字让她肝肠寸断。
  多少次午夜梦回,千寻都无法相信予陌已舍她而去。
  他那么健康,那么强壮,而且他答应过,要一生一世陪着她,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去?她总觉得予陌是在跟她捉迷藏,跟他赌气玩失踪。她幻想着总有一天,他又会活生生地出现在她面前。可是,这块墓碑将她仅有的一点幻想完全撕碎了!千寻扑倒在坟头,却咬着牙,忍着不掉一滴眼泪。她知道,予陌到死的那一刻都希望她幸福快乐,她如果伤心流泪,他的心也会跟着她一起流泪。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向他的坟头洒一坯黄土。她拼命地抓着地上的泥土,使劲地拔着坟头的野草。
  她的双手越来越用力,动作越来越激烈。血顺着她的手指流淌,染红了地上的尘土,但她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一旁的郝晨心痛地喊道:“千寻,你这是在做什么?”他蹲下身,一把抓住她的手,发现她纤长细嫩的指甲全都断裂了,指头血肉模糊。“别这样!千寻,想哭就大声哭出来吧!我知道你心里很难过,但是不要这样伤害自己!”
  “放开我!”千寻用力挣扎,挣不脱便疯狂撕打,断裂的指甲抓伤了他的脸。他未曾放手,紧紧圈抱住她:“你这样做,我会心疼!”
  “但是,我的心更疼,疼得快要死掉了!”她口中喃喃地说着,“郝晨,你救救我!你把予陌还给我!为什么他要躺在这里?为什么他这样残忍,丢下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个世上?”
  “你不会孤单!”郝晨无法抑制地焦灼,“你还有我,还有季滟,还有你父亲。有我们陪着你,又怎么会孤单?”
  “可是,谁也代替不了予陌!”她胸口剧痛,像是心被生生地挖了出来,“不管有多少人在我的身边,我还是觉得孤单!”
  “原来,你这样爱他!”他脸上浮现失落的神情。“是的,我好爱好爱他!”千寻自顾自地压低了声音,“在他走了以后,我才知道。没有他的人生,变得漫长无趣。可是,我连死的权利都没有,因为我的心脏是他给的!”
  郝晨叹息,目光注视着静立的墓碑,心绪酸楚难言。祭完坟,千寻没有直接回家,她去了海边。正是落潮时分,潮水一层一层地退去,留下如镜的沙滩。千寻慢慢走向大海。走着走着,她突然停了下来,低下头,看着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刷着细白的沙,卷去了她留下的脚印。
  沙滩如此干净滑溜,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像她和裴予陌之间。“千寻,我就是你的海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她双膝一软,跪倒在沙滩上,放声痛哭。“裴予陌,你这个骗子!你说过,要和我在一起,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你怎么可以食言?”
  郝晨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袋中,面海而立。听着她忧伤绝望的哭泣,他心里一阵悲哀。
  此时此刻,她和他近在咫尺,“裴予陌”三个字却轻易地将他们分隔到天涯海角,拉扯得支离破碎。“予陌,你好吗?一个人孤单地在另一个世界,一定很寂寞吧?”千寻絮絮叨叨地念着,泪流满面,“你为什么不说话?”
  “予陌,你好吗?告诉我,你好吗?”她对着蔚蓝的大海用力地喊着,声音回荡在空阔的海滩上,被风吹散,被浪卷走。语言是如此苍白,表达不出感情的万分之一;思念是如此深刻,却盼不来一句温暖的回应。
  他走了,把自己的心脏留给她。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却不知,幸福只有和所爱的人在一起才能拥有。痛哭了一场,千寻安静下来,她拨拨被海风吹乱的头发,平静地对郝晨说:“我们回去吧。”
  坐进车里,千寻默不作声,她伸出受伤的食指,在车窗玻璃上划来划去,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裴予陌”。
  郝晨重重地吐了口气,定定地看着那张悲伤的脸,问:“千寻,你是否爱过我?”
  “我曾经以为,我爱的是你。”千寻回过苍白的脸,幽幽地说,“其实,我只是放不下那个早已远去了的影子。”郝晨错愕不已。千寻已经转回头,不断重复着一个动作,写着同样的一句话:“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郝晨看着这样的千寻,想起青春年少的时光。桃树林中的相遇,一瞬的怦然心动,无邪的微笑,犹如挂在枝头的青苹果,青涩而又美好。只是,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到了最后才知道,原来所有的执著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情,如果没有了回忆,一切都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珍惜你的所有,好好地爱季滟,爱你们未出世的孩子。不要和我一样,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曾经拥有的可贵。”郝晨坐在千寻的身边,看着她的侧脸,依然如初见面时分,那样美丽与疏离。
  “郝晨,谢谢你今天陪我。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勇敢地活下去,替裴予陌活下去。”她扭过头,眼睛出奇地亮。郝晨紧紧握着方向盘,嘴角扬起一个莫名而苍凉的弧度。车窗外,狂风吹起,满地的黄叶在空中飞舞。他仿佛又回到柳镇的桃树林,漫天的花瓣似红雨飘洒。14岁的千寻一身素衣端坐在树下,那张轻轻扬起的脸上,有着天使般恬静的笑容。事隔多年,恍若隔世。而他和这个从16岁就开始喜欢的女孩,终成陌路。
  
  人生只如初见
  从此以后,千寻深深藏匿起所有的忧伤,仿若午夜的百合花,寂寥如水。
  她独自坐上飞往美国的飞机,离开了这座伤心之城。三年后,从美国回来时,千寻获得经济学硕士,并很快接替季安澜,作了季氏集团的总经理。
  她作风干练,大胆犀利,成为企业界的一匹黑马。对一个从未接触过商业的女子来说,这是一件非常让人吃惊的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千寻都会抚着自己的左胸,喃喃低语:“予陌,我知道是你,一定是你!”集财富、美貌与青春于一身,千寻成了N城单身男人竞相追逐的对象。但她再也没有恋爱过。
  因为,那个被阻在了另一个世界的男人,已经带走了她的一切。这个世上,不会有男人像他那样爱了,生时营营役役,死后永不枯涸。这样的爱,是一种毒药,让她甘愿沉溺,永远无法戒除。白天,在繁忙的商务中,她可以忽略自己的孤独。但到了晚上,却要饱受思念的煎熬。那是一种深刻的辗转。无数个夜晚,她理着那些依然有温度的回忆,一遍又一遍,蓦地发现,裴予陌留给他的爱恋仍能令她燃烧,甚至比初时燃烧得更猛烈。很多苦苦追求她的男人,都在背后说她冷酷无情,只有千寻自己明白,那是一种不被领悟和感知的痛。坊间对季氏这位年轻女总的评价,除了美丽大方聪颖,还有一个词——神秘。
  一家财经杂志对千寻作了专访之后,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有秘密的女人最美丽。而季氏集团26岁的女总经理季浔,就是这位一位女子。她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纯净,从内到外的安静和我见犹怜的柔弱。在许多人眼中,她简直就是古典美人的最好诠释,美丽、优雅、忧郁、内敛,为死去的男友痴痴一生。”
  这期杂志刊登了千寻的巨幅照片,标题是:“寂寞让她如此美丽。”
  照片上的千寻,纯黑的长发披泻在双肩,面容端庄清丽,灵秀逼人,一双漆黑澄澈的眸子,若有所思。纤细白皙的右手托着下巴,无名指上的钻戒,璀璨夺目。她娴静中带着一些冷冽,从容淡定地面对人生,眼中没有一丝杂念,仿佛已经看透红尘,但又有点忧郁和茫然。
  “好漂亮的女人啊!”明亮的候机大厅内,一个女孩翻开杂志,惊叹着对同伴说,“而且年纪轻轻就作了季氏集团的总经理。这么好的命,如果我是她就好了!”
  “好什么好?听说她是季家的私生女,最近几年才认祖归宗。作过心脏移植手术,男朋友又死了,真的好惨!”
  “但一辈子能像她这样活,已经足够了。因为她拥有世上最美丽的爱情。你看到照片上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没有?那是她男朋友临死前送给她的。她的心脏也是他移植给她的,好伟大的爱情啊,感天动地!”
  “再伟大美丽的爱情,也是阴阳相隔。”另一女孩淡漠地说,“一枚冰冷的戒指,代替不了一副厚实温暖的肩膀。生死相许的爱情,可堪回味,却会让人痛苦一辈子。”
  这句话噎得千寻疼痛难忍。抬起头,望向高大透明的落地窗外,太阳慢慢西坠,只见碧空如洗,彩霞满天,异常的美丽。
  她是来接机的。美国知名的国际贸易企业斯特朗公司,欲在中国寻找长期的合作伙伴。季氏集团得知这个讯息后,将公司情况和优势整理成一份详细的资料传真过去。斯特朗公司三天前回电,说看了季氏递交的资料,有意向与他们合作,此次特派一名负责人来N城,对季氏等几家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商谈合作事宜。据季氏在美国的人脉透露,这次对方派来的负责人,便是斯特朗公司总裁布朗先生的儿子。身为董事长的季安澜反复交待千寻,一定要接待好这位贵公子,成败在此一举。
  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千寻当然不想放过。她取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紧紧握在手心,默默地念着:“予陌,你一定要保佑我马到成功!”窗外,有飞机从头顶掠过的轰鸣声。
  一架飞机在停机坪缓缓降落。
  “来了!”秘书小林兴奋而紧张地说,“季总,他们来了!”
  此次竞争异常激烈,想与斯特朗公司合作的,并非季氏一家。另外几家公司的人也早早候在机场,欲分一杯羹。
  一时间,机场出口人满为患,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千寻挤在人群里,努力地调匀呼吸。她仍不适合人多的场合,人声嘈杂、空气混浊,她就会感到呼吸困难。
  “季总,你没事吧?”林秘书关切地问,看到她苍白的脸,镜片后的双眼闪过一丝疼惜。
  面前这个女子,有着天使般绝美脱俗的容颜,却一次次在人生的漩涡中与苦难抗争;有着善良纯净如水晶般的品性,却不得不在鱼龙混杂的商场上周旋。
  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貌、事业有成、家庭显赫的单身女子,身边追求者甚众,却没有一个能走进她的心灵。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他心中对她有着深沉的爱意,明知道她永远不会接纳他,只能默默地在一旁守望,帮助她度过工作和生活中的波澜。
  “我没事。”千寻低声说,紧紧攥着手中的戒指。
  那一刻,他看见她眼里是坚强的笑容。
  这个倔强的女子,总是不肯在人前表现她脆弱的一面。
  林秘书在心中低叹,艰难地挤过隔开他们的人群,试图靠近她、保护她。
  突然,有人大声叫:“看,他们出来了!”周围又是一阵骚动。
  人们争先恐后涌上去,林秘书和千寻只差一只手的距离就要抓住她了,可是,很快又被冲开了。
  “哎呀!”他听到她一声轻叫,然后,一道微光自她手心滑落,“啪”的一声脆响,摔在光洁的大理石上,滑出去好远,一直滑出人群之外。
  千寻不顾一切地跑上前,欲弯腰捡起那件闪亮的小小物什。
  一只白净修长的男子的手,却先她一步捡起了地上的东西,拿在手中端详。
  那是枚小小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指环背面还刻了几个纤细的汉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对不起,请您把它还给我。”千寻低头致歉,这枚戒指对她很重要。
  “你怎么能证明这枚戒指是你的?”耳边响起一个低沉悦耳的男声,国语说得非常好,咬字清晰。
  但千寻的脸色,却在瞬间骤变,血色离开了她的嘴唇。
  她缓缓地抬头,视线中出现了一张轮廓分明的男人面孔,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
  她傻了,呆呆地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个男子轻轻一笑,把戒指在空中抛了一下,又稳稳地抓在手心:“小姐,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她深呼吸,再次深呼吸,然后张开嘴唇,颤栗地低呼:“予陌……你是予陌?”
  男子讶异地盯着她:“什么予陌?”
  几名西方人模样的男人表情严肃地站在他身后,其中一人走上前,用英文低声说:“丹尼斯少爷,时间不早了!”
  男子点点头,向千寻摊开手掌,微笑着说:“对不起,和你开个小小玩笑。”
  千寻自他掌心拈起那枚戒指,指尖触及他的肌肤,温热柔软。那丝暖意顺着她的手臂,一直渗透至胸腔,心脏毫无预兆地狂跳起来。
  “再见,漂亮的小姐!”男子对她微微颔首,正要转身走开,林秘书从人堆中跑了出来,急切地叫:“请问,您是斯特朗公司的丹尼斯先生吗?”
  那男子愣了一下,再次颔首微笑。他就是布朗总裁的公子!周围的人立刻兴奋起来,安静的空间又开始变得喧闹拥挤。
  千寻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外,望着那个高大俊朗、五官漂亮异常的男人。
  丹尼斯……裴予陌?
  泪水慢慢涌上来。林秘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丹尼斯面前,作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彬彬有礼地说:“刚才那位小姐就是我们公司的季总,她是特意来接您机的。”
  丹尼斯自人群中回首,那呆立在原地的纤瘦身影,白衣胜雪,眉目如画,一头纯黑的长发垂至腰间。那张黑发下苍白的素颜,一下子扯疼了他的心弦,温温的怜爱舒展开来。
  他慢慢朝她走过去,在她身边,伸出手:“季总,你好!”
  千寻抬头,眼角泪痕未干,睁着明亮漆黑的眼睛,楚楚地望着他:“你是谁?”
  一梦千寻夜夜寻,蓦然回首,人生只如初见。
  
  番外: 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
  1
  番外 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千寻,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110岁以前,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孩。有一对相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的家,被我认为是世上最美丽的地方。家里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花。花丛间还有一个漂亮的秋千椅。那是父亲为母亲做的。每天我放学回家,便能看到母亲坐在秋千上,父亲站在她背后,轻轻地摇她。母亲喜欢穿白色的裙子,一头纯黑的长发,飘摇起来纯美极了,像美丽的天使。
  我并没有见过天使,想象中就是母亲这个样子,有白皙的皮肤,精致而小巧的五官,乌黑的长发,纯白的衣衫,清丽脱俗的气质,外表很柔弱,但笑起来却阳光明媚。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时,她笑着抱住我说:“傻孩子,妈妈哪里是天使?陌陌才是天使,是上天赐给爸爸妈妈的礼物!”
  我相信了妈妈的话,因为她和爸爸都很爱我,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他们虽然不富有,却视我若珍宝。有一对这样恩爱温和的父母,同学们都很羡慕。我的家就是一座玫瑰花园,而我快乐得像天使。
  但是,这一切美好都在10岁那年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在那个阴霾的冬日早晨全部碎掉。
  我的表姨,那个风姿绰约很能干的女人,在我父母死后,收养了我。但我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激。因为这个女人,是一个心理变态、心肠狠毒的女巫。她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杀死了我的父母,夺走了我的一切。她当初也想杀死我,但我侥幸地活了下来。我知道上天的安排,它让我生不如死地活着,就是为了给我的父母复仇。妈妈,我果真是天使,却不是你说的上天赐予的礼物,而是内心铭刻着仇恨的复仇天使!
  我反复做噩梦,梦见躺在血泊中的父母,梦见他们血肉模糊的脸……我在深夜哭喊着惊醒,满头大汗。醒来后便止不住的流泪。季滟每每被我吵醒,她陪着我一起哭泣。我知道她试图安慰我,却无能为力。
  这个8岁的女孩,虽然骄傲得像个小公主,任性无理,但对我却是极好的。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或许我会慢慢地喜欢上她。但现在,她是我的仇人之女,是我实施报复的对象。
  自父母离去后,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在这座陌生的南方城市,我孤僻而清高,不同任何人交往,亦不关心任何事。
  拒绝温暖,拒绝友情,我活得很苍白,冷漠而无奈。我与季滟上了同一所小学。彼时我总是面带阴郁沉默的神色,拒人于千里的模样。我蓄起了长长的刘海,遮挡一些不相干的探询的目光。但即使是这样,依然牵引了女生的爱慕。
  我和季滟几乎形影不离,她拐弯抹角问我有没有喜欢哪个女生,我告诉她没有。于是,她那张日益娇俏的脸上,时常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容。我只觉得悲哀。日复一日,朝朝夕夕。我厌倦生命的重复,却依然要这么无可选择地生活。
  直到18岁那年秋天,我遇见了孟千寻。
  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心动。她从旋转的楼梯上滑下来,长发漆黑如瀑,白衣胜雪,笑靥如花,像坠入凡间的天使。
  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仿佛又回到了上海的那个小花园,坐在秋千架上的母亲,朝我莞尔而笑。但那是我见到她唯一的一次笑。在季宅的日子,她并不时常微笑,眼神镇定安宁,肤色苍白,又是那样的瘦,打扮也很朴素。在时尚漂亮、俏丽活泼的季滟身边,相形之下,千寻内向而单薄,像一块面无表情、冷冰冰的石头。
  季滟常常当面取笑她是一张扑克脸,面瘫女、乡巴佬、土包子。而千寻总是恍若未闻,即使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也有本事当我和季滟是空气。她从不拿正眼看我们,她的目光在莫名的别处。
  她搬进季宅已经三个月了,我和她几乎没有说过话,显得非常生疏。我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内心却觉得很失落。镜子里的我,挺拔的身躯,干净的衬衣,面庞上的线条日渐俊朗锐利。我知道自己很英俊,这种英俊会吸引很多女孩的目光,却吸引不了她。
  一种孩子气的别扭心态,使我不由自主想去惹怒她,借此引起她的注意。我与季滟一唱一和,千方百计地嘲弄她、讽刺她,甚至陷害她。那次行动是俞梦瑶和季滟共同策划的,我是实施者。
  早上,趁千寻在餐厅吃饭,我从阳台偷偷溜进她的卧房,将季滟的项链藏在衣橱里面。在离开她的房间以前,出于好奇,我又打量了一遍,这样干净清爽的房间,空气中仿佛还有一缕淡淡的花香。这缕暗香是从枕头上散发出来的,上面有几根乌黑的头发。
  我下意识地拾起来,却发现枕头下面塞着一样东西。是一个黑色封面的日记本。我犹疑了一下,将本子翻开。日记里的内容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千寻不是季家的养女,而是季安澜婚外所生的私生女。
  难怪,俞梦瑶对她非常仇视,而季安澜又对她百般维护。
  时间紧迫,我来不及细看,匆匆翻了几页,又放回枕头下。我们的栽赃陷害得逞了。
  千寻被俞梦瑶奚落讽刺,遭到季滟辱骂,季安澜却爱莫能助。听着楼下的闹剧,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波澜不惊只是她的外表,这个女孩,有颗柔弱而又敏感的心灵。
  俞梦瑶逼千寻搬到地下室,她二话不说,上楼搬自己的东西。
  我站在二楼楼梯口,看着她一步步拾级而上,表情依然平静,只是脸色微微发白。
  很快,她发现了我的存在,抬头望向我,目光漆黑如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双眸子,纯黑,像一块透明的黑水晶,没有一丝杂质。
  我望着她的眼睛,竟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
  咫尺之遥,我被她的美深深捕获。
  宋妈常常背地里说:“陌少爷,你信不信,千寻长大了一定美极了。”
  我信,因为在今后的日子,我没有见过比她更美的女孩。
  这样由灵魂到外表的美好,是令人甘愿用整个青春去相遇,然后一生一世去爱恋、呵护的女子。
  千寻。千寻。
  
  2
  有相遇,就有分离。
  第二年夏天,我飞去了美国。爱情,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我不要爱上任何人,尤其是孟千寻。
  我花去大部分时间一个人看书,连陪季滟都没有时间。我在看书的间隙,看见她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那儿听MP3。
  她是为了我,才离开温暖舒适的家,到美国来留学的。但我们却变得生分而尴尬。在我的单身宿舍里,我默不作声地看书直到深夜,而她无所事事地听音乐,或者看电视。
  有时候,看着季滟一头染得五颜六色的卷发,我就会想到千寻,想到她那净白的脸被低垂的长发完全覆盖。那样纯净的黑,如同一片最暗的夜。我常常在梦中惊醒,所有的梦境都会终止在父母去世的那个可怖的梦魇里。
  慢慢地,我发现,父母带血的面孔,被千寻沉静美丽的脸所替代。思念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汹涌而至。我独自站在阳台上,面对一窗月光倾城的夜晚,遥想着大洋彼岸那个叫千寻的小小女孩,静默地向我展开像天使一样纯美的笑靥。
  我回到书房,打开抽屉,翻出那本英文版的《呼啸山庄》。
  里面那张水彩画,是我从垃圾桶里捡起来,一点点拼凑粘贴在一起的。那样的夜晚,在疲倦不堪的间隙,我就用这种方式打发寂寞。终于,我拼出了一张完整的画。画面上的白衣少女,是我非常熟悉的,而“林熙阳”三个字,也似曾相识。在送千寻进医院的那天深夜,我守在她的床边,听见她呢喃着呼唤这个名字。
  她整晚昏迷,瘦瘦小小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棉被中,看起来楚楚可怜。
  天亮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看我的眼神怯生生的,又充满了警惕,仿佛一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拒绝温暖的靠近。原来,这个叫“林熙阳”的男生就是她的温暖。她为了他,甚至第一次和季滟正面对抗,狠狠地扇了她一记耳光。我的内心被某种叫“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不,裴予陌,你不可以这样。你人生的唯一使命是复仇,不要被不相干的事情扰乱了思绪。
  我下定决心,将这幅画和这本书,寄给了远在N城的孟千寻。虽然没有落款,但是她一定知道是我。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超出她年龄的成熟理智和坚强。季安澜在越洋电话里告诉我,千寻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W大,本来她的高考分可以报更好的大学,但她却执意选择了W大。是因为“林熙阳”吧?他是湖南人,她想离他更近一点。人们总是在问,爱情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想离自己所爱的人,更近一点。
  季滟在我的身边,我却离她很遥远,虽然也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的接吻拥抱,但是心的距离却何止十万八千里。我们的婚事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季滟满脸欣喜,一路带着那样的笑容回到了N城。俞梦瑶很高兴,她以为我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热心地和我商量,五月订婚,十月结婚。
  在季滟面前,我殷勤而体贴,继续扮演着“完美情人”。这原本就是我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只要娶了季滟,我就能顺理成章地做俞氏集团的继承人,坐上总经理甚至董事长的宝座,谋夺俞家的万贯家产,再将季滟一脚踢开,让俞梦瑶坠入痛苦的噩梦中,生不如死!
  季滟,是我唯一觉得愧疚的人。她其实应该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10岁那年我就和我父母一起命归黄泉,倒在了车轮底下。但,这是命运的安排。谁要她爱上仇人的儿子?就算是为她母亲赎罪吧。
  为了早日实现复仇计划,我极尽所能地表现自己,为俞氏集团拉业务,短短数月就做成了几笔大生意,得到俞氏上下,包括董事长俞梦瑶父亲的赞许。但是,人前的风光,并不能填补心灵深处的痛苦和空虚。这么多年来,我活着的唯一目的,生命中唯一的支柱,便是为父母复仇。
  那么,复仇以后呢?我还有什么?我还能去爱吗?还能拾回童年时的欢笑吗?
  泅游在漫无边际的黑暗的河流中,我找不到出口,眼前仅有一点光亮,便是孟千寻。
  七年不见,她出落得这样美丽,竟不敢相认。如果宋妈在的话,一定会拉着我说:“你看,咱家的千寻,果真长成了美丽的公主。”
  千寻如果是公主,也是柔弱而又固执,如水晶一般美好的人鱼公主。长大成人的千寻,保持了年少时的矜持、倔强、敏感和自尊。如七年前一样,我和她依然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只可远观,无法靠近。但是,我想要靠近。她回季宅的那天,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敷药,敲开了她的房门。
  那一刻,她与我近在咫尺。
  我闻到她身上雨后草地一般的芳香,心情愉悦而又伤感。我模模糊糊地想起,七年前的夜晚,我趁着酒意强吻了她。
  我一直记着她身上的味道,那种甜蜜的味道,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脚趾。那是我和季滟在一起,从来没有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它不需要你寻找,不需要你刻意去培育,不需要你了解萌生的过程。
  终于有一天,当你发现的时候,它已经默默长成大树的形状。
  于是,你惊喜万分,从此甘愿藏在它的浓荫下酣畅而居,不肯离去。
  千寻于我,便是如此。当我感觉到自己对她的爱时,它已盛大全面宛如天堂了。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就驻扎进我的心里。那粒爱的种子,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萌芽生长。
  我无力将它从心底里拔除,只能看着它盘根错节,长成参天大树。我和季滟的订婚宴上,千寻不小心打碎了玻璃杯,俞梦瑶借机呵斥她。
  她依然镇定自若,用受伤的手,收拾地上的碎玻璃。那些尖锐的碎片,像是扎在了我的心上,隐隐作痛。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月色中的蔷薇下,轻轻地吻了千寻。
  她没有抗拒,目光清清淡淡的,柔得像丝帛。
  “千寻!”我唤着她的名字醒来,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中。
  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心里便有一种无以言状的疼痛和不舍。千寻千寻。
  
  3
  是谁说过?世间千万种感情之中,爱情并不是最美丽的,却是最颤动人心,因为它掺杂了痛苦与甜蜜。
  我没有想到,这种感情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力量。
  千寻不在我身边,我会浮躁而冲动得放下N城的一切,跑到W大去找她。只要看到她便好。
  我对自己说,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却无法满足。
  我想要她,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像在梦中一样,亲吻她的脸。
  在暗淡的路灯光线下,在迷蒙的月色中,我吻了她。好一会儿,她一动不动,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我,兀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湿,仿佛是一层清亮的泪光。
  我心下一阵戚然,抱着她,轻轻地说:“千寻,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千寻突然一把推开了我,她骂我脚踏两条船,要我回到季滟身边去。她那样残忍而绝决,毫不留情地伤害我,告诉我,她不爱我,一点也不!
  可是,我不相信,因为她刚才在我怀里,那样柔弱而又忧伤。她的身体背叛了她,我坚信,她对我并不是真的无动于衷。
  我早已知晓,千寻不若其它的女孩。她坎坷的身世,决定了她不可能去做第三者,不可能去和自己的姐姐争夺同一个男人。虽然那个姐姐待她并不好。
  结婚前的几天,我心绪烦杂,不知如何取舍。我要娶的女孩,并不是我爱的,我是为了复仇才去欺骗她;而我爱的女孩,却会因为我的复仇,和我远隔天涯,变成陌路。
  举行婚礼的那天清晨,千寻穿着伴娘礼服,从旋转楼梯上,一步步走下来。漆黑长发,编成垂落的麻花辫,盘在脑后。脸孔恍若透明般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沉静安宁,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之后,像一泓清泉,波光潋滟。
  我听到身边宾客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和她同车的男人,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
  心头似有嫉妒的火,滋滋燃烧。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爱千寻,我不能没有她!自18岁那年起,她便潜伏于我的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所有仇恨的棱角,都在这种强烈的爱情面前,如冰块般融化碎裂。
  爱情,果真是上帝向我打开的命运的另一扇门吗?或者是,照亮我灰暗人生的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光?千寻,我从未因我当初在最后一刻,放弃复仇的决定而感觉后悔。
  因为,这是我所有关于爱情的表白。在某种程度上,我获得了新生。我再一次跑到W城去找千寻。我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做守护她一生的天使。
  我虔诚地守候在她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送一束香水百合给她。因为香水百合的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我并不急于让千寻回答这个问题。最少还有三年的时间,我们会在一起。
  其实,不只是三年,即使她不爱我,我依然会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会有幸福,才会有快乐。我如此深爱着她,全心全意,孤注一掷。她是我痛苦灵魂的唯一救赎。我义无返顾地扑入,像一只战栗烧灼的飞蛾,在爱情的烈焰中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
  一颗心离另一颗心近了,才知道彼此的珍贵和感动。在W城,千寻不再躲藏,温煦的冬日阳光下,我们手拉着手,真正走到了一起。
  我知道她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她想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那也是我的渴望。
  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想着,如何实现这个愿望,给她和自己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也许是我太急躁鲁莽,竟然伤害了千寻。她再一次地逃开。在人潮汹涌的车站,我看到她拎着行李袋,头也不回地往火车上挤,走得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站在原地,如泥塑木雕,五腑六肺都撕裂般的痛。其实,有一个缄默的真相一直折磨着我。
  “林熙阳”三个字,始终深埋在她的心底。她真正愿意培育并期待长成大树的,是那个少年在她心里播下的那粒爱的种子。是这样吗?千寻,千寻。
  
  4
  千寻走后,我过得很寂寞。那种空虚和等待,让我更加清楚地明了,此生此世,我都不能失去千寻。
  常常会接到公司女同事的骚扰电话,也有人当面向我表白。我回答她们说,我的心早已被一个人占满。我的爱情,只为她盛开。千寻只在深夜给我打电话,听着她道歉的声音,我的心就一阵阵抽痛。我不喜欢听她说“对不起”,我想听另外三个字。
  那天夜里,她突然在电话里说,下个月就回W城。
  她没有和我商量,只是告知。
  但我已经决定返回N城。这一次我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我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
  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
  久别重逢,千寻的表情很奇怪。虽然憔悴,却有一种深深的依恋。
  那晚,在酒店里,她终于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完完全全地交给了我。接下来的日子,是我10岁以来最幸福美好的一段时光。那样深沉而浓郁的甜蜜,让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快乐。我以为,幸福就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天堂。那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便是我和千寻的天堂。她会在我回家的时候,做好可口的饭菜。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脸上漾着嫣然微笑。但是,我还是隐隐有些不安。下班的路上总是心慌慌的,生怕有一天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看不见那个害我在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于是,我紧紧地拥她入怀,不肯留一丝罅隙。
  每每这时候,千寻会轻轻仰起头,定定看着我的眼睛,说:“裴予陌,我不会离开你。”
  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裴予陌”,不是刻意的,但我希望有一天,她能叫我“予陌”,或者就一个字:“陌”。六月的时候,千寻还是离开我,返回W大。虽然只是短暂的别离,对我却是一次痛苦的煎熬。
  只要想到“千寻”这两个字,心脏的某处就会抽搐。
  我真的相信有个叫丘比特的小天使,它在我18岁那年,用一枝箭洞穿了我的心脏。
  千寻,便是我终生无法痊愈的伤口。也许痊愈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将一枚小小的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我在指环的背面刻了几个小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我想给千寻一个惊喜,从广州出差回来,再将戒指送给她。此后的人生,我将用尽全力,给她最大的幸福。
  但上天却不给我这个机会。那天傍晚,回到我们的单身公寓时,我看到了千寻,苍白衰弱地晕倒在地板上。她已经不能说话,泪水汩汩地从眼眶里淌出。时间在那一瞬间,仿佛凝固了。
  七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四肢冰凉,有血液从心脏的那处伤口奔涌而出。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噩梦。医生却告诉我,千寻患了非常严重的心脏病,必须在一个月内施行换心手术。从此,我从天堂坠入了地狱。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千寻,那样苍白无助,生命在一点点消逝,我却无能为力。就像有人拿了一把刀,在慢慢地绞着我的心脏。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它夺走了我快乐单纯的童年,夺走了我亲爱的父母,现在还要夺走千寻!
  我将千寻带到海边,告诉她,如果她狠心地抛下我,我也会随她而去。她惊悸,恐慌,在我怀里哭泣,像一只孤苦仓皇的小兽,哭尽了此生所有的悲戚与忧伤。
  我很自私,希望用这个办法牵绊住她,不让她离开。但是,我说的何尝不是实话?她是我阴暗生命中唯一的一缕阳光,是温暖的土壤,甘甜的雨水。没有阳光,没有土壤,没有雨水,我怎么活得下去?失去了千寻,我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我已经不敢去揣想以后,我只想要紧紧地抓住她,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即使在死神面前,也绝不放手。那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我决定回公寓取那枚戒指,向千寻求婚。
  一念至此,再不迟疑。我开着汽车,箭一般地驶出了医院。外面,天全黑了,雨下得很大。
  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全都是水。千寻,你一定要等我,等我回来!车停在公寓楼下的巷口,我打开车门,冒着漂泼大雨,不顾一切地冲进小巷。头发淋湿了,衣服又湿又重,贴在身上冰凉冰凉。
  可我的心却滚烫滚烫,焦灼得快要炸开,仿佛晚去一分钟,我就再也见不到千寻!上了五楼,我像只落汤鸡,浑身没有一处干爽的地方。我顾不得换衣服,直奔书房,打开书桌抽屉的最底层。拿出那只首饰盒的同时,我看到了一本水彩画册。
  出于好奇,我翻开来,于是一切谜底全都揭晓了!林熙阳就是郝晨,是千寻深藏在心里的那个男人。无论我怎么用心怎么努力,永远也无法取代。
  因为他们有青梅竹马的纯真爱情,如果当年没有分离,一起长大相恋,该是如何水到渠成的幸福美满啊!而我在千寻的生命中出现,却错过了最佳的青梅时光。我知道千寻是个善良的人,她很想爱我,但是,终于还是不能!我的心一寸寸冰冷。原来我始终不能温暖她的心,我们有过的幸福全都是假象。只有林熙阳,这个她14岁就爱上的男孩,才是她真正想要的,才能让她有片刻的快乐和欢愉。
  我不怨千寻,只怨命运的捉弄。揣了那枚戒指在身上,我重新下楼。车子在夜晚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奔跑。
  在这样一个悲风苦雨的黑夜,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哪里才是我的立足之地。
  千寻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所有重量,我无法舍弃她。尤其是在她病重的时刻。
  我终于决定,不再强迫千寻爱我,我只要站在她需要的地方,默默地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
  默默地,一生一世……我快速地掉转方向盘,欲驶往医院。弯度太大,速度太快,前方一辆大卡车疾驰而来。风雨滂沱中,一片刺眼的白光,然后是一声巨响。良久良久,四周寂静无声。呜咽的风声,凄清的雨声,决然地掠过耳膜。
  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让我从昏迷中苏醒。我紧紧地捂着左胸口,里面那颗扑腾跳动的心脏,是我唯一能给千寻的东西。
  我捂着心口喊她的名字,千寻,千寻。遇见千寻,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我爱她,胜过世间的一切。我最美最好的时光,我最幸福平静的日子,都是和她一起度过,都是她赐予我的。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有那么多的话要和她说,像有无数细碎的气泡,在喉管处争先恐后地涌出——千寻,今生能够和你相遇,我不后悔。你也不要难过。如果我的心脏能够挽救你的生命,希望你接受它。其实,我在10那年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上天让我在世间苟活了17年,就是为了和你相遇,就是为了将我的心留给你。那一年,我至爱的父母,所有的快乐,连同我的心,统统碾碎在车轮之下。
  是你,是你将我的快乐,一点点拾回来,是你将我破碎的心,重新拼凑好,安放进我滚烫的胸腔里。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当你躺在病床上昏睡不醒时,我就已经悄悄地签下了心脏捐赠协议。像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它是属于你的。如果有来生,希望我还能遇见你,我们重续前缘,地老天荒。对不起,千寻。我欺骗了你,我曾经说过,会一辈子陪在你身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你一定会恨我,恨我就这样无情地抛下了你。但是,千寻。即使是死亡,也不能阻隔我对你的爱。我会在天国,遥遥地看着你,祝福你。
  因为爱你的,是一个永远不渝的灵魂!如今,你不再是当年那个孤单柔弱的女孩。
  你已经变成一个坚强独立美丽的女子,有光鲜的学历,有体面的工作,有积极上进的心态。你值得最好的人来爱。
  我会让你遇见一个善良可爱的王子,那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他会代替我照顾你,关心你,守护你,一辈子。请你一定要紧紧地抓住他,不要再错过。至于我,希望你能忘记我,不再憎恨,不再爱,也不再思念。等过一段时间,在我的杳无音信里,在时光的冲刷中,你会微笑地想起,有一个叫裴予陌的人,曾经爱过你。再见了!千寻……千寻……
  
  第五卷:一梦千寻
  阴阳两界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感人啊,感人!”揩拭着眼角的泪水,回望那个郁郁寡欢的飘忽而透明的影子,“三年了,你为什么还是舍不得离开?”
  “我知道她不快乐,还想陪她一会儿,只一会儿。”
  “什么一会儿,都三年了!”重重地叹气,摇头,“上头说了,这是最后的期限,如果你再不去投胎,就会魂飞魄散!”当时只是一念之差,却患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唉,都怪我心太软,心太软……“那么,来生我们还会再相遇吗?”迟疑片刻,缓缓地摇头。“你和她只有两世的情缘。”
  “两世?”疑惑地皱眉,“不是说情定三生吗?“想不想知道你们前世的故事?”
  废话!所谓的“神仙”也这么罗嗦弱智。
  “你的前世是一个书生,才华横溢,风流倜傥,俊美潇洒。爱慕你的女子很多,你却独独钟情于一只白狐。不,确切点说,是修炼了九百九十九年即将得道成仙的白狐精。当然,你不知道她是狐精,她幻化成了一名美貌多情的妙龄女子。你们住在一片僻静的桃树林中,整日里卿卿我我,恩爱甜蜜,只羡鸳鸯不羡仙。但因为人妖殊途,这段异域之恋给你带来了灾难。很快你便缠绵病榻,奄奄一息。她带着你遍寻名医,终于得到一副偏方,但必须用白狐的心作药引。为了挽救你的生命,她不但抛弃千年道行,还刎剑自杀,让人掏出自己的心,煎药让你服下。你服了这个药方后,身体即刻痊愈,却完全忘记了她。于是,你离开了那片桃树林,洞房花烛,娶妻生子,金榜题名,一生荣华富贵。”
  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好像是一首歌曲的歌词:“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你的前世背负着沉重的情债。这辈子,你到世上走一遭,就是来还债的,将自己的心还给她。你注定了要和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直到你死去……”
  “也就是命中注定,我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相伴终生?”
  “嗯。”幽幽的一声叹息,“我早就说过天机不可泄漏。但那天我还是泄漏了一句半句,你却听不进去。”这怎么能怪他?他受过高等教育,一向不信那些怪力乱神,谁会相信一个摆算命摊老头的无稽之谈?“下辈子呢?”他仍不死心,“下辈子我们还能不能相遇?”
  “不会。”非常肯定的回答,“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你会彻底地忘掉她,投入下一个轮回,遇见另一个女子……”
  “那么,她呢?没有我的人生,她是否能够幸福、快乐?”这是他最大的也是最后的愿望。
  “命中的两个男子都有情无缘。她会孤独一生。”不,这不是他要的结果!阴阳相隔,已是他难以承受的,何况还要看着她步她母亲的后尘,孤独凄凉地度过下半生。刚刚离去的那段日子,他看见她发了疯似地找他,在海边一声声呼唤他,哀恸欲绝。
  三年了,每当深夜,他都能听见她呢喃地呓语,梦中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却换来满掌的虚空。
  天上人间,她再也寻不见他,再深再深的痛,痴痴缠缠的眷恋,也只能化作颊畔的一行清泪。
  原来,她爱他,爱得如此执著、如此深沉、如此热烈!就是这样浓烈的爱恋和思念,教他无法安息,无法瞑目。他走不开,他舍不下……他原本以为,她能找到一个优秀的男人,代替他爱她、疼她、宠她,她能够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那么,他会微笑地离开,无怨无悔。但是,三年了,她依然情根深重,对他牵牵念念。他终于了解,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忘记他,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用她的孤独,用她的痛苦,来证明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爱情。
  予陌、予陌、予陌……耳边,仿佛又听见她低柔婉转地喊着自己的名字。
  就是这样,无数个夜晚和白天,她一遍一遍地唤他,亲吻着他送给她的戒指,他们之间最后的牵绊。他凝视她美丽而苍白的容颜,想要抚触,想要拥抱,却力不从心。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流泪,看着她沉溺在过去的回忆中,成为一具不会笑、不会爱,没有未来的躯壳。千寻,你好傻!你这个样子,我怎么忍心离去?怎么放得下你?傻瓜,我已经死了,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切已成定局,我们回不去了。知道吗?再也回不去了!
  一行晶莹而苦涩的泪水,顺着脸颊,缓缓地淌下。很奇怪的感觉,一缕飘荡的幽魂竟然也会流泪。可是,他真的看见了,那样灿亮夺目的泪,就像他们之间永恒不渝的爱情。“你已经做得够多了。”不得不硬着心肠劝解,“你在她作心脏手术时,守着她,让她闯过了鬼门关。这三年来,你又日日夜夜地陪在她身边。什么叫人鬼情未了,我今天才算明白。但你现在是一缕鬼魂,不能再在阴阳两界徘徊。这样执著的结果,你最终会烟销云散,化作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听我的话,还是抛下尘世的一切,跟我去投胎吧!”
  “我不要投胎。”他坚定地说,字字掷地有声,“如果在下一个轮回里,我再也见不到她,那么,我宁愿化作无数的碎片,消散在空气中。”因为没有她的轮回,将是一场又一场的炼狱。没有她的世界,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恍然一梦
  窗外,风雨肆虐。豆大的雨点打在玻璃上“啪啪”作响。“予陌!”千寻尖叫着从梦中惊醒,额上冷汗涔涔。没有予陌了!他已经死了,永远离开了她……她只有在梦中与他相见,梦醒了,心上的痛楚再度开始,无法纾解。世上没有予陌,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人。这种寂寞,如影随行,蚀心透骨。即使是那个丹尼斯,拥有万贯家财,拥有和予陌一模一样的脸,和同样迷人的风度,依然不能代替予陌。她的予陌,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三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雨夜,在经历了一场车祸的噩梦后,她和予陌从此阴阳相隔,手心里再也感觉不到他的温度,身旁再也没有了坚实的依偎。多少次痛彻心扉,多少次不能自持,在胸口的剧痛中醒来。她捂住胸口,慢慢坐起身。手指碰触到脸,一片冰凉,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
  深吸口气,让呼吸平静下来。她借助窗外微弱的光线,打量着房内陈设。入目处,一片雪白,竟是医院的病房。她又病了吗?她什么时候生病的?昨晚入睡前最后的记忆,是在自己的卧房,而非病房。
  是梦!一定是梦!千寻这样告诉自己,因为当她拧亮床头的灯光按扭,转过头去的时候,整个人都怔住了。
  予陌,予陌就倚在床边的沙发上,裹着一条薄毛毯熟睡。他的头仰靠着沙发扶手,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低垂。她怔怔地望着他,脑海里一阵眩晕,不敢呼吸,也不敢动。予陌……她的予陌又回来了么?不管他是人,是鬼,或是神,只要他在她身边!
  千寻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走下床,一步步走到他的面前。放胆地伸出手,触摸他的头发,乌黑柔顺,和记忆中一模一样。他的脸,仍然立体俊朗,如雕塑般完美无瑕。手指轻柔地抚上他的额头,他的鼻梁,暖暖的鼻息吹在她的肌肤上。为什么他仍有鼻息?他没有死!怎么可能?他不是在三年前就去世了吗?她还亲眼见到了他的墓碑,在他的坟头哀恸痛哭。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鬼吗?她忍不住浑身悸颤,因悸颤而虚软无力,几乎跌坐在地上。睫毛颤动了一下,缓缓睁开,一双墨黑如玉的瞳仁,深邃而柔情地凝视着她。
  千寻惊跳,心脏差点从胸腔里蹦出来。“你……”她几乎失去了语言能力,“你是谁?”他愕然地怔了怔,盯着她的脸,她的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手指颤栗而冰凉。
  “傻瓜!”他说着,温柔地握住她的手,“睡一觉醒来,你连我都不认识了吗?”
  千寻凝视他,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的手很温暖,令她更加感受到自己的寒冷。
  一瞬间,她茫然得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这到底是幻,是梦,是真?还是相思成疾,让她精神恍惚,产生了错觉?“千寻,你怎么了?”予陌终于察觉了她的异样,“难道换上了一颗人造心脏,你就忘记了一切,包括我?”
  “什么人造心脏?”她睁大眼睛。“你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他摇头叹息,“美国最新研制出一种全植入永久性人造心脏,命名为阿比奥科。这是全球第一种可完全代替心室功能的人造心脏,适宜于心脏衰竭晚期的病人,且不会产生排斥反应。它由美国丹佛无机医药公司制造,售价高达25万美元。你父亲从美国高价购得,医生已经植入你的体内。手术后,你三天三夜昏睡不醒,一直叫着我的名字。怎么,做噩梦了吗?”
  她依然愣愣的:“我不是移植了你的心脏,怎么变成了人造心脏?”
  “你说什么?”予陌瞪着她,她的话为何如此怪异,她的脸色为何如此苍白?
  “予陌!”千寻猛然醒悟过来,抬眸凝注他,“你没有死,真的没有死?”
  “谢天谢地,你终于认得我是谁!”他低声长叹,一双健壮有力的臂膀抱住了她。
  是他熟稔的气息,是他充满阳刚的体味!三年来,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的予陌,真的出现在她的面前!此时此刻,管他是人是鬼,她只想伏在他宽厚的肩头痛哭一场。千寻投入他温暖的怀里,紧紧抱着他,泪水簌簌滚落。她闭上了双眼,再也不敢睁开。怕一睁开眼,他就会烟销云散,从她的眼前再度消失。
  “予陌……予陌……呵,予陌!”她呢喃地叫着这个名字,一刻也不停。
  他低低地回应着:“我在这里,一直都在这里。”千寻在他怀中啜泣,泪倾如雨,哭得像个小婴儿。予陌伸手去拭,那泪如此光滑晶莹,亮如珍珠。“别哭了。”他用手指轻轻拭去了她的泪痕,喑哑而低沉地说,“乖,你睁开眼睛来看看我吧。”
  “不!”她的眼睛闭得更紧,“只要我一睁开眼睛,你就会从我眼前飞走。我知道,现在是在做梦,等我梦醒了,你就会不见了!” 没有车祸,没有死亡,甚至手上也没有戒指……仿佛时光逆转,她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雨夜。这一定是个梦!千寻多么希望这个梦能长一点,最好一辈子也不要醒来。“千寻,你不是在做梦,是我,真的是我!从今以后,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再离开你!”
  她还是不信,用手死命地攀着他的颈项,像溺水的人攀着一块浮木。怜惜地抬起她的下巴,他哑声道:“傻瓜啊……”然后,他的头俯了下来,狠狠地吻住了她。她喘息,浑身烧灼,呻吟低呼:“予陌……”
  “现在,你相信是我了吧?”他喉音哽塞,辗转而狂猛地吻着她,像要把她完全融化。
  千寻感觉到了他急促的心跳,和浊重滚烫的呼吸。她拼命地迎合他,表达着对他深深的爱意。
  久违的激情,像火一样燃烧,她全身燥热,四肢酥软无力。他们一起滚倒在沙发上,恍惚中,她感觉到一双手在解自己衣服的扣子。她没有抗拒,任由他迅速地剥除了两人身上的衣物。“予陌,”千寻忍不住握他的手,“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吗?”她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是梦,哪个是真。“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他叹息地说,“你又何必在乎哪段是梦,哪段是真?重要的是珍惜在一起的分分秒秒,真心地相爱。即使有一天从梦中醒来,也能了无遗憾!”
  “我懂了。”千寻含泪点头,然后,定定地凝视着他,“还记得当初的那个赌局吗?不用等三年,我现在就告诉你:予陌,我爱你!你愿意娶我吗?”梦也好,真也罢,她只想抓住当下,把自己的心里话告诉他,不要等到失去的那一天,因为来不及说出口而悔恨,留下终身遗憾。予陌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瞅着她,用那样一种特殊的温柔眼神,令她怦然心动。
  然后,他从沙发上起身,由衬衣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盒子,在她面前轻轻打开。
  一道雪亮的光芒,白白灿灿。她瞪大了眼,看清楚了,那是一枚美丽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这枚钻戒,竟然和她在梦里见到的惊人的相似!予陌取下钻戒,温柔地抬起她的手,将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千寻,嫁给我!”她也没有点头,盯着那枚钻戒。她知道,在指环的背面,一定刻着一行小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和梦里不同的是,予陌亲手将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
  千寻仰起泪眸,望着他。
  在头顶白色灯光的照射下,他像世上最英俊的王子,立在她的面前,目光真诚、热烈而又执著。把脸贴近他赤裸而宽阔的胸膛,听见激狂跳动的心脏。真好!它仍在他的胸腔里。真好!那只是一场噩梦。她的予陌依然活着……她用手指爱抚他的胸口,尔后,柔软清凉的唇贴了上去。
  “千寻!”他狂野地抱住她,全身剧烈颤抖,一迳炽烈地燃烧。在雪白肃静的病房,他们尽情地挥洒着青春的激情,享受人生的无尽欢愉……
  雨停了,只有风呜呜地刮过窗棂。窗台上摆放的一束香水百合,幽幽地散发着清香,见证这一场生死缠绵。
  ——谢谢你!善良的神仙,谢谢你成全了完美爱情!——555555,我容易吗?又是时光逆转,又是失忆,又是梦,作神仙作到我这个份上,真是比人还辛苦……辛苦一百倍……——我都说了谢谢了!——(仍在碎碎念)我发誓,下辈子再也不作神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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