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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理论

世情险恶,人情淡薄。雨送黄昏,花谢易落。曾几何时,昨非今是。雨后黄昏,博客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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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堂课:
教授说:“下面我们讲一下辩证法的用途。我们要举一个更加复杂的例子: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我说:“那一定要用辩证的观点。”
“对。我们有许多大牌的辩证法学者,他们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佩服不佩服?”
“是啊。辩证法不是很有用吗?”
“以前我也这样认为。直到我见到一只丧家的野狗——它改变了我的看法。”
“野狗?”我莫名其妙。
“是的。我家屋后有个垃圾堆,有一天来了一只丧家的野狗。它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喀哧’一口,咬住一块骨头。”
“这毫不奇怪,所有的狗都会这样。”我说。
“不错。问题是对于狗来说,这块骨头就是‘精华’,垃圾堆里除了骨头以外,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他为什么只要骨头这个精华呢?他怎么知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难道它已经充分理解了大牌学者们的论述了吗?”
“好像不会。”
“肯定不会,所以说大牌学者们通过精确的论述,得到的精妙结论,其实是连一只丧家的野狗早就知道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他们喝彩,对他们崇拜呢?”
“是啊,为什么?”
“唯一的解释就是:辩证法已经成功地把你变成了一个傻瓜。”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以后一定要问:你说的没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谁都知道。问题是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
“对,看他怎么说。”
“你难不倒他,他又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明不高明?”
“是有道理。”
“可是我认为:这不仅是无聊,无用的问题,已经近于无赖了。”
“这怎么说?”
“难道世界上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吗?那只丧家的野狗,来到垃圾堆前,难道会像亚里斯多德一样,先把各种东西分门别类,搞清其内涵和外延,再通过归纳演绎,最后确定它是吃砖头还是吃骨头吗?这可能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他连吃砖头都有可能。”
“对,孺子可教。没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等于没说。不过辩证法学者倒是喜欢用抽象的方法,分析具体问题。因为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只吃砖头的狗,千万不能小视,它可能是一个著名学者。”
教授又收拾好讲义,说:“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像所有的谎言一样,这话听起来很显真理。下一节课讲辩证法的渊源,以及它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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