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伯偕夫人从益阳来岳阳。昨天下午上我家,3人一起吃晚饭。很简单:一个鱼头火锅,一盆炒花生苗,一盆凉拌木耳。喝“会稽山”黄酒。交谈至9点半。
50年前,我和小伯在南县二中读初中。初中毕业后小伯便参加工作了。工作单位是粮食部门。在那“饿死人”的年代,这是很好的单位:起码政府配给的粮食定量指标是足秤的,吃的米是新鲜的。
我家在农村,很穷,父母要供我读书,负担很重,我经常为伙食费发愁。高中二年级时,有一次,我和罗伏良同学早饭后由学校出发,步行30里到游港,也就是小伯工作的粮站。中午在粮站吃饭,有肉,有蛋,3两米一缽的饭,我吃了两缽。能吃一顿饱饭,那是难得的。临别时,小伯给我们每人5斤粮票,3元钱(半个月伙食费),并说:以后,常来啊。
我以后又去过两次,每次小伯给我钱。我曾把小伯给钱的亊告诉过我的父亲。父亲说:宋小伯为什么对你这么好?
我说:我也不知道。
父亲:你要记得这个人,以后要还他的人情。
40多年过去,小伯给我钱,自然未敢忘记。但我从未想到要还他的人情:这情谊是无法用钱来衡量和偿还的。
近半个世纪,我们的交往断断续续,见面很少。但两心相印,互有惦记。
正是20年前的今月,对我的政治迫害案进行三个月了,我忽然收到宋小伯的来信,写了三页纸,足有两千字。当时,小伯在益阳地区纪委工作。小伯在信中说,我同张先芳(省纪委厅级纪检员,第二任“殷正高专案组”组长。因第一任组长同情我,而被撤回)有过交往,此人有点霸道,只能顺从,胳膊扭不过大腿,大丈夫能屈能伸,向邓小平学习,先认错,保住职位再说。
我很感谢小伯的关心和劝导,但我不可能接受他的劝导。
有一次,张先芳一伙找我谈话,我列举亊实,揭露专案组对我迫害,手法卑鄙恶劣。张先芳哑口无言,脸色发青,沉默分把钟后,他用手敲桌子,说:殷正高,你必须放老实点!
我马上站起来,说:张先芳,我怎么觉得你象流氓?不过,不是岳阳街上的扒手流氓,而是省委大院的政治流氓!
……
喝着鲁迅故乡的黄酒,回忆起20年前的信,谈起我同张先芳的较量,小伯直是摇头,多有叹息。
对我现在的处境,对《巴陵鬼话》,小伯虽表示理解,但他更多地是为我担心。他劝我多保重身体,多为老婆孩子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