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的故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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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都很贫穷.由于贫穷所迫,很多贫穷的人家都把新生的女婴送给有钱人家当童养媳.广东方言叫"新妇仔",就是小媳妇儿,童养媳的意思.
娶这种极小的"新妇仔 ",仪式很简单.就是选个吉日,一般是女婴刚满月前后,由男方家准备一个小被子,或者背婴巾,到女方家将孩子抱回家.女孩子出门的时候,是赤条条的,不带走娘家的一针一线.男家不用出聘金,通常给产妇一些补身子鸡蛋百米就可以了.女孩子就再和娘家没有关系了.
这个女孩子,就在男方家和比她年纪稍微大几个月的男家男婴一起生活长大.等到他们成年以后,就给他们圆房成婚.
这里就讲19世纪广东莱阳一户姓吴的人家,父亲吳火隨,是一个赤脚医生,懂得一些草药知识.很会赚钱,家境比较殷实.母亲叫李兰,是个贤惠的妇女,勤俭持家.不过,后来,吳火隨滥赌性,败光了自己辛苦积攒的家业.
吳火隨死的时候,他的两个儿子,老大吴万添,12岁,老二吴万诚.8岁.两个儿子都在未满周岁的时候,娶了"新妇仔 "
所以,那时候,家里面有两男两女四个孩子.
寡妇李兰无力抚养四个子女,只好把两个新妇仔送回各自的娘家.
吳家的二个新妇仔,大媳妇叫阿凤,那年12岁,二媳妇叫阿泉,那年8岁.她们都是满月就到吴家的,和吴家兄弟一起长大,感情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