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埃里克

罗伯特是去年新雇来的清洁工,他总是干干净净的,干活儿也认真,跟前几个人不一样。有一天,他穿了双新鞋,让悌丽看,我听见悌丽甜甜蜜蜜一个劲地说:“不错,真好。” 然后又听见罗伯特说,“我去给娅米看看。”

他到我办公室来,把裤脚往上拉拉,露出整个鞋面,然后又前后左右从各个角度让我看。那双鞋的确很好,看上去质地精良又舒适。我说:“不错,看上去又好看又舒服。” 他说,“也很轻便。” 得到了这么多的肯定,他特别高兴,但是临走时好像有点愧疚地加了一句:“花了我75块钱。” 我说:“不过能买到一双好鞋也是值得的。” 悌丽也说,“有时候我们需要对自己好一点。” 生活快乐与否,其实就是一种态度和选择,不在于你挣多少钱,偶尔的奢侈一下也没什么不好。

办公室的清洁工换了又换,每个人都干不长久。一周七八个小时,活儿虽然不多,可是那点钱也的确提不起干活人的积极性。前几个人高兴的时候找张纸擦擦桌子用吸尘器吸吸地,哪天不高兴了,我们就得自己去倒垃圾。

办公室搬家后,埃里克是我们雇来的第一个清洁工。他那时三十刚出头,留一头卷曲的半长黑发,离了婚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孩,那个孩子被判给妈妈,埃里克每月付抚养费。他在一家家用材料销售店里有一份工作,帮忙上货架,指点顾客查找商品,多出来的时间到我们这里来打扫卫生,晚上和周末去酒吧里弹吉它唱歌。听上去好像是个勤奋努力的好男人,只是他多数情况下迷迷糊糊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外表和表达还不如他六七岁的儿子干净明白,完全是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大男孩。

他来给我们当清洁工的时候,总是骑着一辆小轮自行车,背着吉它。干活的时候少,倒是常看到他抱着个吉它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拨弄。别人都在办公,他又不能弹出声,就那么低低地拨弄着琴弦,自己半梦半醒地小声哼哼。埃里克的吉它声隔着不长的走廊不时隐隐约约地传来,我们办公室里的气氛,于是被他的吉它拨弄得时而优雅时而烦躁。

我空闲时有时跟他聊天,问他在酒吧唱歌的事情。我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只能凭着电影里的镜头,想象着他在昏暗污浊的灯光下抱着吉它坐在高脚椅上如醉如痴地唱,周围是些身上满是刺青的男男女女,空气里飘浮着的都是酒精和欲望的暧昧气味。我问他,“你都唱什么歌啊?” 埃里克回答:“我唱自己写的歌,我正在筹钱,以后好出
CD。” 我听了不禁肃然起敬,心想没准我眼前站着的是一颗将在未来熠熠闪光的大星。他虽然没有多少艺术家的气质,倒也不缺少艺术家的不拘小节和落拓不羁。艺术嘛,按照我女儿艺术夏令营营长的话来说,就是独特创新外加乱七八糟。

有一天下午办公室里没什么人,埃里克又抱着吉它坐在沙发上,我路过看见了,就说:“你唱一首给我听听。” 可能因为办公室里从来没人对他的吉它感兴趣,他听我让他唱歌,一下子来了神,半闭着眼睛立刻进入状态。歌词好像是“玫瑰是红的,紫罗兰是蓝的,我的爱是真诚的….” Roses are red, Violets are blue, My love to you is true…)。 那时他刚交了一个女朋友,我猜那大概是他写给女朋友的情歌。词曲演唱都没什么动人的地方,我勉强听完,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后来,埃里克丢了那份商店里的工作,去一家餐馆当服务生,渐渐就不到我们这里来了。记得最后一次跟他说话时他刚丢了工作,他倒并没有多喜欢那份工作,但是因为丢了那份工作带来的医疗保险,情绪有点沮丧。他来跟我抱怨说:“他们不要我是他们的损失。” 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想起一句话,“一扇门为你关上的时候,一定有另一扇门为你打开。” 于是就把那句话送给了他。

因为看了罗伯特的鞋,又想起埃里克,忍不住想,人啊,何其渺小,为了生活人人都在漂,一边做着自己的梦,一边为了填满饭碗干着跟自己的梦想不相干的活儿,就好像是一根飘浮不定的羽毛。命运是风,埃里克是随风飘荡的羽毛,被不可知的命运带向不可知的地方。

彭发朦 发表评论于
回复娅米的评论:

没有哪,是俺不好意思,现在俺蒙着面,其实我们早就“很高兴地认识”过了:)。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回荻花:

我觉得这也是这个社会可爱的地方。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回彭发朦:

不好意思, 失礼了! 很高兴认识你!
荻花 发表评论于
我在社区大学教书,学生中象埃里克一样的比较多。我觉得美国社会相对于中国社会对飘荡不定的人,尤其是男人,比较宽容。至少没有光宗耀祖的压力。
彭发朦 发表评论于
回复娅米的评论:

是老朋友啦。。。:)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回彭发朦:

欢迎新朋友!你说得对,有梦想的人是有活力的。
彭发朦 发表评论于
至少他还有点梦想,会失望,也有希望。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呵呵, 我比较平易近人.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呵呵,看来娅米的人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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