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纯粹的收藏家, 蔡出手投标无可厚非. 中标后当然要公事公办, 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如果佳士得不能交货(由于中国海关禁止), 蔡不仅不应给钱, 还要向佳士得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佳士得不允, 蔡应在中国依据中国法律起诉佳士得, 如果获胜, 而佳士得还是不赔, 中国法院应该通过没收封存佳士得财产来强制执行.
整个过程只有佳士德违约, 跟蔡的诚信毫无关系.
蔡之前的发言只是他暂时的意见. 蔡随时可以声明要求继续完成这笔交易. 佳士得明知自己没有相关入境中国的文件, 还允许中国买家参加竞拍, 本身已经完成了欺骗行为, 是无法更改的了.
如果蔡是个聪明人的话, 应该在期限内申明要求完成交易, 这样一来佳士得的欺诈行为就暴露出来了.
如果法国或西方根据此事指责中国人的诚信, 那是他们种族歧视. 恰恰是法国佳士得自己缺乏诚信, 明知道自己的拍品没有合法的文件在中国入境,还要接受中国人的投标. 这不是欺骗是什么? 由于它的欺骗, 给蔡先生造成的损失, 一定要在中国根据中国法律起诉, 不要再跑到国外去热脸贴冷屁股了, 我们的某些盲目相信西方的法律专家在日本, 法国一次次的撞墙还不长记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