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狗道”和“人道”

我想知道,在一个中国留学生眼中,实现美好的思念是怎样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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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狗道”和“人道”
——当人给宠物狗下跪的时候

                                        
      城市的街头,到处可以看到溜狗人的身影,大多是人随狗行、狗住人停,等宠物狗抬起后腿用狗尿做好标记后,再领着主人四处乱荡。很多狗主人,把小狗看作自己的亲儿亲女,嗲声嗲气地称小狗为宝宝、心肝;还有视狗为伴侣的,称为老公、老婆、亲爱的;有的狗名字更绝,堂而皇之地称为罗纳尔多、巴拉克,咋听上去让人不知所云、入坠云雾。
    狗的地位自不待说,看看琳琅满目的宠物店,就能切身感受一番。从宠物洗澡到宠物美容,从宠物按摩到宠物学校,从宠物医院到宠物选美,宠物狗俨然过起了贵族生活。不但人狗同食、同住,更有甚者竟然人狗同浴、同睡。这倒没什么,只不过是狗主人对宠物狗的溺爱而已,但更让人咋舌的是,狗占人座、狗抢人道,甚至是人向狗下跪、人为狗而杀人……
    也许你觉得这不真实,但事实往往就这么残酷:《哈尔滨日报》载文说,大庆市一位人力三轮车夫在躲避车辆时,不慎把跟随主人在路边散步的宠物狗轧死。狗的主人是两位派头十足的夫妇,竟然逼迫三轮车夫当众给死去的小狗磕了三个头,又向车夫索要200元钱,才算了事。无独有偶,《合肥晚报》一则消息:某日凌晨,一位出租车司机驾车途经合肥东陈岗安徽水利安装公司门前,不慎轧到了一宠物狗的腿。狗主人揪出司机,威逼司机给狗下跪。司机无奈便跪在了小狗的面前。经过派出所调解,司机赔偿狗主人1000元钱。
    维护“狗道主义”无可厚非,但至少不能有悖于“人道主义”精神,让人向狗下跪,是对人类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兽性般的亵渎和践踏,也显示了某些人自身人格的扭曲和人性的沉沦。这对“敬狗如爹”的夫妇和那位安徽的狗主子的“兽道”行为,源自于他们对弱势群体的鄙视和冷漠的畸形心态,以要挟三轮车夫向自己的狗下跪而显示他们物质上的优越感,以此将自己与弱势群体割裂起来,以骨子里的尊贵感俯视“群穷”。更可悲的是,派出所依仗“狗势”乱定糊涂案,竟然罚下跪人的钱,难道狗在路上就可以视红绿灯于不顾而肆意横行吗?难道人向狗下跪也合情合法吗?连主持公道的人民公务员也如此趋炎附势,难道不是社会的人间悲剧吗?
    柏拉图说过:“在所有的动物中,人如果受到良好的教养,具备优良的品质,就可以变得最高尚,最有教养;反之,他就是世界上所有生物中最粗野的。”狗的地位是主人赋予的,狗的面子其实就是狗主人的面子。套用英国诗人彭斯的诗句便是:人之以人道待狗,造成了数不清的幸福狗!人之不以人道待人,造成了数不清的悲剧!
    狗道兴盛,人道失落,这与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下跪的那一刻,人性最丑陋的、最猥琐的一面暴露于众,狗主人一时的快意换来的是社会永久的伤痛。先富起来的少数人养只狗也能养尊处优,也能骑在人头上撒野,而中国还有多少人在贫困下绝望地挣扎,看不起病、读不起书、就不了业、住不上房,如果把对狗的骄纵和奢侈捐给希望工程和扶贫基金,这不比狗欺人来得有意义吗?
    厦门曾出现了一起“救狗不救人”的怪事,一只受伤的沙皮狗得到了医院的,而一位在寒风中颤颤发抖的残疾乞讨者却无人理会,这样“人不如狗”的“善的错位”折射的是一个社会群体的病态。如果说这样的错位是因为“职业乞丐”淡化了人们固有的同情心,那么为狗买座是不是社会道德的一种自虐呢?《新京报》报道说,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有一名身穿貂皮衣服的女子乘坐公交车,将宠物狗放在空座上,气愤的乘客与该女子理会,乘务员也上前要求该女子将狗抱起,可是该女子执意不肯,竟然掏出5元钱递给乘务员,声称给狗买个座,而且不用找零,愤怒的乘客难忍屈辱中途下车而去。很难想象这样的事情竟然公然发生在社会主义的中国。
    再尊贵的狗也只是一个畜牲,如果养狗人心安理得地为狗买座,把狗凌驾于他人之上,这样的人与禽兽又有何异?物质不能成为评判公正的基础,也不能成为权衡对错得标尺,是非的定论要靠事情自身曲直和社会公德去评判对错,应该用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武器去评判,这才是人道兴盛、社会和睦的基础。
    有些养狗人养狗并不是喜欢狗,而是喜欢狗的身价和名贵,并以狗的身价高低和名贵程度来显示自己的身价和地位,在他们眼里狗只是一个显示他们自身身份的砝码。这些虚伪的养狗人,是绝不会发善心收养街头的那些流浪狗的,因为它们并不名贵,并不能显示狗主人的财势和权贵,所以它们只有选择流浪。有些养狗人以狗会友,以便显示自己的狗更纯正、更名贵,但一方面他们又纵容他们心肝似的狗到处排泄污染社区、肆意犬叫扰乱民众。
    南方都市报报道,在深圳打工的25岁湖南小伙子龙炳,因无意踢到了一只蹿到他身边的哈巴狗一脚,狗主人立刻纠集一帮人,用砖头对着龙炳劈头盖脸地猛砸,并用匕首将他捅倒在地。最终,龙炳由于伤势过重,失血太多,抢救无效而死在了手术台上。
    套用肖琼的博客题目,“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社会道德的颓废和人性恶意的扭曲,预示着一个社会的倒退,难怪有日本人说“中国永远也超不过日本”。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并不代表一个民族的高尚和进步,“人文关怀”不应该是一句时髦的、文明的幌子。当一个人可以因为狗而去杀人,这种个人权利极度膨胀的现象,已经迸发出一个危险的社会信号。
    最近,网络爆发的对虐猫事件和杀狗事件的征讨,义愤填膺的网民,强烈谴责虐猫人和杀狗人残忍、冷血的卑劣暴行,大谈仁爱怜悯之心。但我很想知道,你们在对受虐动物毫不吝啬地倾献自己的仁慈和关爱时,是否在麻木冷漠甚至残忍无情地对待着你身边的弱势的同类和那些风餐露宿的乞讨者。亲狗而远人的“病态关爱”拷问的是人性脆弱的最深处,也是对人性最大的讽刺。“人兽有别。爱狗无罪,辱人自辱。”
    “狗道”战胜“人道”的民族是没有生命力和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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