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写雷峰塔的诗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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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写雷峰塔的诗说开去

七律--题雷峰塔

何时有塔见雷峰,曾几废墟哭乱蛩。瓦砾搬家车滚滚,砖沙挪地步跫跫。
西湖夕照原来好,越地月华古意浓。此刻还魂前代物,活人不应求彼宗。

拙作“题雷峰塔”因事物的变迁写了点自己的感想。原来在首句和末句以多音字多意搞了点小小的文字游戏。

原首句“何时有塔称雷峰”,“称”通常是“名称”,“称呼”的意思,平韵。在此句中,如果这样理解,则有明显的不符格律的问题,如网友指教的,三平脚。此乃格律诗大忌。但“称”字也可以是仄韵,“昌孕切,去,证韵”,意为:“相当,符合”,和“通‘趁’字”(辞源2311页)。但是,穿凿这些意思,意义不大,乱了自己,也乱了读者,故很高兴网友的建议,改掉了。现在把“称”字,改为“见”字,也可取其“见证”的意思。

拙作以多音字多意想说点感想的重点是在最后一句。“活人不应求彼宗”,“应”通常的意思为“应该”,“应当”的意思,平声字。但在这里,格律要求仄声字,“应”也可读作仄声,“于证切,去,证韵,影”(辞源1170页),意思如“有求必应”中的意思。此句可以在不管格律要求的情况下,直接读为,“活着的人不应该求。。。”的意思。但要考虑格律,在此处读仄音,则读为“(如果)活着的人不‘有求必应’,(那么我们)求。。。”。

在这里,用“应”字的两读两解来说点意思,还是有意义的。网友也没有提出异议,大概觉得可以接受。这就是汉字给我们这些想搞些文字创作和游戏的人提供的可能性。但在有些主要语言中,这种可能性就很小,或近乎于无。多音多义字哪种文字都有,但有些语言的语法规则,就不能让人玩这种游戏。如希腊-拉丁语系统的语言,因为词汇有“格”的概念。如“活人不应求彼宗”这一句,在中文里,“活人”可以根据对“应”字的不同理解,理解为是一个简单主句的主语,也可理解为是一个复合句里的状语从句的主语。如果读作“活着的人不应该求...”,拉丁语大概可说成“populus vivus oportet non consultare....” 如果读作“活着的人不(有求必)应,求...”大概可说成“populis vivis non consultatis,
consultamus (consultate)...在后一个例子中,“人”是夺格和consultatis (名词化了的动词)合成独立的状语,和主句的动词的逻辑主语不同。

希腊-拉丁语的动词本身的拼写就表示了时间,行为者数量,施动被动等很多信息。而中文的动词,如“求”就是七个笔划,不管在何种条件下使用都是如此。这就是中文的优势。拉丁语从日常生活中淘汰了,只作为古文在西方重点中学以上的地方教授。现在有很多“格”位变化的语言也在改革简化。但事物总是有两面的,中文的优势也可变成问题。中文的表达在法律商务科研等方面产生的歧义较多,字词之间的联系模糊。有时涉及到古典文字,可以带来完全相反的理解。

最经典的例子是孔老夫子的那句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理解为先进的平民主义,也可理解为反动的愚民政策。而这种情况,在拉丁语一类语言中大概根本不能发生。如果理解为愚民政策,那么“民”就是宾语,populus (字典上的原型)就要写成populos,不同于主格的populi。而含进步意义的句子,其populus就可根据上一段的例子,写成夺格和permitto (意思为允许,说OK)这类词的变化形成条件句。而句子的主要成分,即使还用permitto,那么这个动词就要变化了,其代表的主语就该是,例如,“我们”(第一人称复数,孔子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现代语言),或者是“统治者”(第三人称单数,如REX),或者是用祈使句的结构。

和网友们交流,特别受到直接的指教,很有好处,帮助自己学习和考虑更多的问题。在这聊一下这点小小的体会,见笑大家。


P.S.
文中拉丁文只供参考,如作它用请自己或更专业人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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