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绯闻明星”遭封杀

西 风: 多伦多华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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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绯闻明星”遭封杀

作者:西风

今年 4 月份,中国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一份《关于重申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各类综艺、娱乐、访谈节目炒作名人绯闻秘史、劣迹丑闻,以净化荧屏声频。据媒体透出的消息,这个通知的下发,导火索是湖南卫视录制阿娇访谈节目。

网络采制的报道疑问: “ 禁播令 ” ,是否意味对 “ 问题明星 ” 集体封杀?国家广电负责人表示,并不是要封杀,只是严禁媒体炒作“问题明星”。负责人同时指出各大电视台不能邀请“问题明星”作为嘉宾、评委。总局对这些明星参加各类活动并不限制,但会进行 “ 低调处理 ” 。

笔者觉得广电总局的封杀禁令值得肯定。一段时间以来,媒体炒作明星绯闻,启用问题明星做嘉宾,评委,甚至把一些有犯罪行为的明星捧为座上客,的确有些,黑白颠倒,美丑不分,也混淆和误导青年人的道德观。

今年初,央视《非常 6+1 》邀请一位被判刑的艺人上节目,遭民众指责;阿娇私生活不检点,向陈冠希投怀送抱,艳照门曝光后让观众大跌眼镜;卫诗走私和吸食毒品在日本遭拘捕,连累了其姊卫兰的事业冲程。这些“问题明星”如果作为普通大众,个人行为对自己负责,不必指责他们,但作为公众名人,她们的影响力不可低估,既然他们放松个人道德管束,并被新闻曝光,那么一些娱乐媒体还不断把他们捧为嘉宾赚取眼球,实在背离了媒体道义职责。如果广电总局仍不加以禁止,则娱乐界不排除愿意为出名而效仿者,现如今,人心难测,娱乐界大有为出名不惜一脱到底的风气。试问一旦一脱到底,最后还能剩下什么?以此来看,广电总局的封杀其实也算是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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