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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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邓玉娇

气荡巴东邓玉娇,
不堪强暴怒挥刀。
山民诛恶真淳朴,
烈女英名振碧霄。


邓玉娇介绍:(ZT)

新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传

湘鄂西之巴东,近有烈女出焉。此烈女非曩时夫死守寡之属,亦非旧时旌表之类,乃抗暴屠凶之女也。
 
盖巴东,隶属恩施州,其地偏狭,乃鄂西咽喉,神农架于其北,大巴山贯其中。土家、苗族等世守其地,宋相寇准曾为县令,将军贺龙于兹杀伐,虽然,巴东乃贫蔽之邑也。

有女邓玉娇者,正青春年少,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五月十日,有该镇小吏三员,曰邓贵大、黄德智并邓姓者一,聚而饮,饮而思淫,遂至邓玉娇役作之所。斯时也,邓玉娇浣衣,而黄德智先入,见其美壮,以淫语亵,邓愠,斥其非,邓贵大醺醺继入,淫欲勃勃,见邓玉娇不从,乃大怒,出囊中钱,拍击邓女之首曰:“得非以我等无钱乎?”继之用强,扑邓女于椅,欲行奸淫。邓女强挣而起,再扑,再起再扑,邓女大怒,忽出修脚利刃,直刺其喉,黄德智大骇,前搏,邓女横刀宰之,重创黄,而随行之邓姓者,心胆俱裂,骇立而已。邓贵大酒血狼藉,未几毙,黄德智者嗷嗷待毙,而邓女掷刀于地,挽发报警焉。

江湖传此,以为邓玉娇者,今之烈女也。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壮哉!余则谓:僻远之乡,民族之地,秦汉以降,无论流官土司,均以抚民为善策,不以暴烈残其民。土家、苗人等,民风淳朴,邓玉娇抑或苗族也──官府倘迫之太甚,则其血性发作,往往啸聚山林,所谓官逼民反,不得不反,此之谓也。邓贵大等,小镇之恶吏也,区区巴东如此,国中此辈衮衮不可胜计焉尔!纵吏残民,国祸之源也。则沪上刀客,巴东烈女之起,有何怪哉?

是为记。

不可迷惑 发表评论于
大胆预测结局:
邓玉娇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故意杀人。因为第一地点在色情场所,邓贵大拿出钱来是试图买淫,第二两次推坐不能对她构成生命威胁,属民事纠纷,拿刀杀人属防卫过当,量刑判10年有期徒刑。
黄德智猥亵妇女在先,邓玉娇将其刺伤在后,属报复行为,二者相低,互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出人色情场所,并引起恶劣后果,党内警告处分。
邓贵大侮辱他人,动手斗殴,属民事纠纷,因死亡不予追究。
第三人没有违法行为,但生活不检点,出入色情场所,给予党内通报批评。
以上推测不属本人对生活判断,实属本人对政府的判断。
yimei1926 发表评论于
您又出了一个好作品,诗和文都好!我看了报道也非常气愤,在另一网友的文后我做了评论,这不是一个独特(isolated) 的例子。以前也听说过,而那次是一个年轻的坐台女孩被侮辱后害死而抛尸在附近,最后的结局如何我也不清楚了。这样的社会怎么不许好女孩子生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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