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超速罚单以后
去年夏天,我去了一次法庭。
那天出行一出门就得了一张超速罚单,挺令人沮丧。与同事毕力说起来,他大为不平,说:“才34迈?What a crap! ”
当时在橡树街遇到警察,给我订的时间是八月26日下午二点出庭。我在系办公室里打听了一下,有个学生说你可以在出庭日之前去警察局分局交罚款,这样就不必出庭了。并告诉我分局在哪里,而同时也说如果你不愿事先交罚款还可以出庭,不过在那儿肯定要等很久。看来她是有实地经历体验的。“从你的姓名看,你肯定是最后那一批的,带些书报去阅读吧!”我有点纳闷,我都不认识她,她怎么知道我的姓名是什么?不过,中国人的姓名在字母表中大抵是殿后的 ( 比如以字母w, x, y, z 开头),看到你一张中国脸,估计总是王谢杨张之类。也许,因为本人是这个系里唯一的老中员工,姓名人人皆知?(汗啊!)她并告诉我法庭的正确地址,同我知道的那个下城主街上的法庭是两回事(多亏这个信息,不然又要白走多少冤枉路)。
后来在爱丽森的家庭聚会上,遇到邓尼斯的女朋友莎拉,告诉我她因为下坡自然加速,结果超速,也吃了一张罚单,被罚一百二十五刀。糟糕的是,因为她是在中学教书,属学区管理,还必须向单位报告。听了他们的介绍之后,我便试着在开庭之前去造访了警察分局,打听到本地超速罚款数目是一百零五,再每超一迈罚一刀。我的超速罚单上记有在25迈区内开车速度达到34迈,超过限速以上9迈,应罚114刀。想想还可以承受(算是短痛一下),就再追问一句,是否能不通知汽车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知道了很有可能提高每月要交的保险金额,那可是长痛。)分局职员说,她不是法官,不知道,但给你一个电话,自己去查问一下。我想,得,还是上法庭见法官,看法官怎么说吧。因为出庭日就是第二天下午,而那天上午有课,电话询问来不及了。希望通过与法官面对面的交谈,认罚,但恳请不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天的课在中午十二点结束,之后快速吃了午饭,稍事准备就提前去法庭了。开车到城中心把昨天下午勘查好的地点又给忘了,转了好几圈才找到地方。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停车位,泊好车,步行几乎两个街区才走到法庭。这法庭特别不显眼,一点也不是别的城市那种雄伟高大威严的建筑,就一栋两三层的小楼,进去之后也没有什么保安检查。一进去就为人数之多而震惊。在仅有几个空座位的最后一排找到座位落座之后,发现那里七排座位有98个坐席,不一会儿就座无虚席。暗自庆幸自己稍稍提前一点,即使花时间找对地方,又花时间找停车位,再花时间步行,进来落座时离开庭还有十分钟。放眼望去,见许多人甚至在开庭之后仍在源源不绝的到来,使他们沿着墙又排了一队,但这一些人没有地方坐,只好站立了。
当法官一开始判案,我就开始后悔昨日没有提前交了那罚款省去多少烦心事。在法官不疾不徐充满威严的声音里,我们听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小老百姓的故事。有不少是与交通相关,也有不少与交通无关的。如有人开支票不能兑现被bounce back, (俗称hot checks),有人同邻居关系不好大打出手,算是disorderly conduct, 更多的是酒后开车,闯红灯,超速。还有未成年的青少年夜晚在外游荡 (超过几点钟的curfew, 没听清楚,是夜里十点还是十一点),被警察停住了,也给罚单。还有一两起毒品使用或买卖的。总之什么乱七八糟鸡零狗碎都有。看着这满满一屋子人,止不住叹气何时才轮到我。想到包包里有读物可以看看,但那座位与他人如此紧密相连,早就没有了阅读任何东西的雅兴。就权当是临场观看Court TV 的Live Show (法庭电视实拍)吧,也经历一下生活的另一不常看到的侧面。
发现法庭内装修尽管老旧 其貌不扬,但好像有surround sound。法官是审判台上的唯一男性,大约五六十岁,其他旁边的书记员之类的六七人全是女性,三四十岁或者五六十岁不等。法官面前并未安放扩音器,也没有佩戴任何微型扩音器,但说起话来仍响亮如洪钟,有如雷贯耳的威力。坐在最后一排也能听得清清楚楚。上前申诉的百姓则需对着扩音话筒说话,如果没对准话筒说话,坐在后边的我就不知他们在说些啥。在百无聊赖而心中忐忑之中,也注意到这个法官的行为方式有点特别。他总是要问人是否有工作,是否有交付罚款的能力。人若答无工作,他便问:why not? 然后说罚款可以采用分期付的方式,每月二十五刀,某某日之前必付,如何?非让人口服心服似的。之前他把只能听懂西班牙语的人的案子排在最前面,说因为这些人需要依赖一个按钟点付费的西语译员,所以将他们的案子排在最先处理。看着时钟的指针慢慢的一圈一圈转过去,发现好像每判完一个案子,总有两三人跟着离去。美国老百姓还是满看重社会支持系统的。去法院出庭总还是一件大事,需要有兄弟姐妹同事朋友或父母家属相伴而来。虽然法官判案的速度并不很快,但渐渐地原来满满登登一屋子人就走掉了不少。不过,等真正轮到我时,已经过了五点钟,快到六点,该到下班时间了,法庭里变得空旷起来。在我之后,除了台上的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台下的除了维持秩序的一名法警,只有两个人了。其中一个人还是已经带着手铐在等待另一批警员来收留的。
此时法官做手势让我走近,不用站在离他的“审判台”还有一段距离带有麦克风的“申诉台”前,而是直接走到他面前来。问我:“你的英文怎么样?”我说,“还行。”又问,“你名字怎么读?”我告诉他怎么读。他又问,“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和闭幕式你在那儿吗?”这明明是开玩笑了,我哈哈一笑,说,没在那儿,但看了电视。气氛一下子就轻松下来。他这才问,你的ticket 上说你开车超速,你是否认罪?我回答,我认,但有解释。我说我不是有意超速的,那天迟到,想赶去听一个自愿者培训班 (当大一新生的“猛托 (mentor)”,即与十个刚入学的新生保持联系,询问他们的入学适应情况,一学期与他们至少见三次面:刚开学时,期中成绩单出来时,以及期末考试之前。这并不是本人的本职工作,算是服务社区的义务劳动项目吧)。法官听了,来了他的典型问题:“你有工作吗?”我说有。“是州政府单位吗?”我想了一想,说大概算是,是一个州里的公立学校,得依赖政府拨款的那种。又问,你到本地有多久?告诉他有多久 。“到美国有多久?”答有多久 。然后他的判决是:给我一个警告。 说,“Welcome to the community!”我再次问,我不用通知 汽车保险公司吗?他答,不用的。我问,你们每天都要工作这么久到六点才下班吗?他答是的。那一刻,轻松无比。
这一整个下午旁观他人案子的过程中,看到法官在判超速案例中有三种判决。有不给选择就让其当场交付罚款的(大抵是一百五到两百刀以下的),有让其交付罚款但可以分期付款的,也有给予选择: 交罚款若干还是交三十块钱 去上 defensive driving class (驾校补习),一般人若给了选择,都会选择上学习班。这一下午的同样案例中,对我可能是判的最轻的,只给了一个警告,既不必上课,又不必交罚款!当然汽车保险是不会受影响啦。这是我当初最为担心的,眼看只是虚惊一场,让我好不高兴。
法官的宽容怀柔,使我心悦诚服。所以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各位,开车一定小心,千万不要超速!这一次是很诚心的。尽管没有被罚款,可在法庭里从两点到六点亲眼见到的这一幕一幕给我上了内容丰富的一课。学到了,遵守法规是重要的。在路上,遵守限速规定不超速。如果说我以前开车对这一点不是很看重,觉得人人都超速,我为何不超呢?时不时地小范围超速(超过五迈,但不超过十迈),都形成了习惯。可现在,我诚心诚意:遵从法规不超速。
(个人经历,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