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即一点之观
木愉
多年前,学习到逻辑实证主义的时候,眼前仿佛一亮,耳边像是有阵阵惊雷沉沉传来。它的很多论述和结论都如此振聋发聩。其中关于证实的论述尤其值得称道。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各种各样的通式定律都不是永远有效的。我们可以尽情地打量某一个客体,可以建立无数多个观察点,然后就逼近了那个客体的本真。但这种逼近只能是逼近,而不是穷尽。用数学语言来表示,就是说,观察点构成了分母,被观察的客体构成了分子。因为观察点是无穷大,所以1/∞这个算式趋近于零。也就是说,客体的本真其实根本不可能被我们所掌握。
逻辑实证主义的这个证实原则到了波普尔那里,被发挥成了证伪原则。在他看来,所谓证实其实都是虚拟的,只有证伪倒是成为了一种必然。因此,任何理论如果不具有可以证伪的性质,就跟巫术一样伪善,毫无任何信息量。“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就是这样一个无法证伪的判断,这种判断因为它的双赢似乎具有了金刚不败之身,但却恰恰让自己不值一瞥。
如果说那些经历了重复性考验的定律都无法达到事物的本真的话,那我们其它关于社会人生的观点就离真实更远。任何观点都是主观的,而且还都是狭隘的。观点一诞生,就注定不能不具有主观性和狭隘性。观点当然是因观照客体而产生的印象,所以观点从来不是客体自己的影像。主体当然可以宣称自己的观照就是客体的形象,但是,这种观照毕竟不是客体本身。
不用从太宽太深的意义上来细究观点,就从词义学的角度来考察观点,就会发现观点这个称谓不打自招地说明了自己的主观性和狭隘性。观点就是在点上的观照,就是一点之观,一点之观当然带有盲人摸象般的可笑。无独有偶,英语里跟中文的观点对应的是point of view,也在说view(观察)只是在point(点)上产生的。一点之观既是说观察的主体是居于一点的,又在说观察到的客体不过是一点而已。
更不用说,客体自身可能是一个黑箱,要观察它,就必须打破它,打破它了,它就不是它了。也不用说,主体在观察的时候,要受各种污染,比如视力、心情、情绪、态度、立场等等。
这样说起来,要宣称自己的观点正确,实在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