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北京死刑注射室 犯人90秒内死亡(组图)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

  走近死刑注射室


  文/秦超 张迪


  虽然不是全国第一个要实行注射死刑的地区,但是“北京计划年内全面实施注射死刑”的消息却再度让注射死刑这个话题一下热了起来。


  据多家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全国刑事审判座谈会”,与会人员透露,今年内,北京执行死刑有望全部使用注射方式。


  目前在建的“死刑注射执行室”年内也有望全面投入使用。


  历经十二年的推进,一种更加人性化的死刑执行方式在走近北京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中国刑罚史,与此同时正在理智改变的民众 刑罚观念也在为我国法治的文明进步输出良好的心理基因。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的记者也走近刚刚建成的“死刑注射执行室”,对这一神秘场所进行了初探。


  神秘二层小楼


  转了20多分钟,记者才在一片工地附近“无意”中发现了它。


  这是一栋灰黑色二层小楼,单调而略沉闷的楼体与院内满片的绿地显得很不协调。路过门前的人们也许会认为这是谁家的独栋别墅,但它的所处位置又与这里格格不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北京市第二监狱坐落于此。而这栋小楼,就是近日广受社会关注,刚刚完工并将于年内启用的“死刑注射室”。


  按照此前获得的信息——死刑注射室就在第一看守所附近,记者以为会很容易找到,但转了20多分钟,才在一片工地附近“无意”中发现。


  “呵呵,你们是记者吧?这两天来这儿的记者可多了。”工地上,一位建筑工人笑了笑。由于门前的路和旁边的“监狱医院”仍未完工,小院儿周围仍然是一派热闹的工地景象。与这份热闹相比,小院儿里面显得格外肃穆与冷清。院里大片大片的绿地上,只是偶有喜鹊跳来跳去。


  “没错!这里就是死刑注射室。”负责看管小院儿的李师傅(化名)面对记者很有经验,“在门口看看可以,如果想采访去和高院联系吧。”


  据称行刑室每一间用隔断隔开,置有一张特制执行床。


  从外观看,这栋二层小楼并不起眼,玻璃大门紧闭。“你们进不去,最多只能在外边看看。”李师傅提醒着记者。“行刑室那边是没有窗户的,你们从外边什么也看不到。”


  “这里面有什么啊?”面对记者的提问,李师傅肯定的答道,“该有的都有了。”据称行刑室每一间用隔断隔开,每间置有一张特制的执行床,“其实就是手术室用的那种床,不同的是两边有固定手链。这个床还可以随意调节高低。”至于里面放置了多少张执行床,李师傅表示“不清楚”。


  据称,死刑注射室包括行刑室、受刑室、停尸间、观察室等,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设备也已到位。“二层主要是办公区域。”记者注意到,每户窗口的内侧都安装了铁栏。


  “这里到处都有红外线,你一爬墙,警察就知道了。”


  “这墙也太矮了吧!这上面以后是不是还要拉电网啊?”记者问。“装电网干啥?用得着吗?这墙上可有不少高科技啊。”老师傅说,“这里到处都有红外线,你一爬墙,警察就知道了。”


  在院内墙上,记者的确看到一些造型复杂的监视器。“在这里,安保没有死角。”老师傅说。


  不仅外面如此,据参与建设的工人介绍,楼里还有大屏幕,可以看到行刑室的全景。不过据知情人透露,这样的设施只是为了对行刑过程进行监督,“应该不会让亲属等人观看整个过程的。”


  此前有媒体称,之所以将注射室设在第一看守所附近,主要原因是行刑方便,北京的死刑犯大多羁押在该看守所。

  注射器材


  据称,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北京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


  然后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人员培训


  目前,北京市法院在人员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善,基本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


  北京三家中院将在近期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对象主要涉及司法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


  使用药物


  专家们历时数年,经过从小白鼠到大白鼠,从狗到猴的一系列反复试验、论证、筛选最终确定最佳药物组方,并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审核批准。


  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具有临床死亡时间短、致死效果稳定可靠的特点。目前在全国执行注射死刑的普遍配方是:大剂量巴比妥+肌肉松弛剂+高浓度氯化钾。


  先给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可使人先处于镇静和深睡眠状态,否则,直接用肌松药的话死刑犯会感到窒息难受,同时也不人道,加用钾类药物,是使心脏加快停搏,让犯人在数十秒内就得到解脱直至死亡。


  这里用的巴比妥类药物,无非就是硫贲妥钠或戊巴比妥钠类等药物。一般医院都有,快速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心跳停止剂。

 注射死刑的特点


  操作简易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安全 主要体现为药品的安全。其中,“高效安全”表现为注射即要求被执行者心脏永远停止,不能出现心跳再次恢复的情况,这样会给被执行者带来巨大痛苦。“无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


  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无污染 尸体的处理不会污染环境。注射采用的药品不含毒素,或者至少为低毒药品,因此,对于有天葬和水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来说,处理尸体时不会对动物或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无压力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则可避免此问题。


  (综合其他媒体报道)


  让死亡变得更人道些


  在奴隶社会时期,无论是我国的菹醢、弃市、炮烙,还是古巴比伦的焚刑、溺刑、刺刑,还是罗马奴隶制国家的鞭、溺、笞、摔等刑种,无不体现出极端的野蛮与残忍。


  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的执行方式。但由于注射执行还要进行药物研制、加强场所建设、进行人员培训,普及使用还需要一个过程,枪决方式还在许多地方存在和使用着。随着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发展进步,枪决最终是要被更文明的注射执行方式取代的。


  “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可。“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开嘴巴,以便让子弹从他的嘴里穿出。”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处饶文军处长此前对媒体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我国司法文明的充分体现。最高法院在试点时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见,选择枪决还是注射,没有一个死刑犯要求枪决,全部选择注射。注射执行死刑是目前最人道、最文明、最能为所有人接受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


  网友热议注射死刑,认为不应对“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无痛苦”……连日来,一则“中国推行‘注射死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则提出异议:对那些犯人给予人性化吗?注射死刑,凭什么对那些人渣仁慈?


  某网友称,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么是杀人放火,要么是罪大恶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危害,或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个死刑犯的背后,都要牺牲一个甚至N个家庭。失去财产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却,但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岂是短期内可以愈合?”


  “他们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惩罚,这是公理。”他们都曾残忍地剥夺过他人的生命,当然也要用最残忍的手段去剥夺他的生命,这也是大多数人可以认同的观点。为什么要对他们执行无痛苦的“注射死刑”,难道他们不应该接受这份痛苦?


  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剥夺他的生命,而没有说在极致惩罚之后,再让他痛苦,让他恐惧,让他一枪死不了。


  对于网络和社会上很多人发出的疑问,在中央电视台6月15日《新闻1+1》节目中,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以我国首例注射死刑案件报道参与者的身份发表了看法。


  有民意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赞成,但被问及“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超过56%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对此,白岩松认为,接近70%的选择了注射死刑,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第二个选题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有一句话叫罪大恶极,民愤极大。“我觉得长期以来,我们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是感性的感受,既然他那么糟糕,民愤极大,那就应该罪加一等,恨不得枪毙两次、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画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画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剥夺他的生命,而没有说在极致惩罚之后,再赋予一些惩罚的色彩,比如说让他痛苦,让他恐惧,让他一枪死不了等等,这样的话好像觉得更解恨,在这个背后好像有一种以暴制暴、以怨报怨这样一种长期的心理。其实当我们换一个角度讲,剥夺生命就是最极致的惩罚的时候,一切就应该能想得明白。”


  还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地,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那还会起到对社会上的不法行为、不良行为的震慑作用吗?


  白岩松认为,“其实这一点已经悄悄地在改变。过去执行枪决时,恨不得要游街,要示众。但是你在很多人的回忆和文字作品当中都能看到,我们即使作为一个非常健康的、正常的,然后只是偶尔成为这样行为的旁观者的时候,那样痛苦的记忆,甚至一辈子抹不去,因为它对你产生的不仅仅是一种震慑,还有很大的一种恐惧,其实这是给社会附加的一种刑罚。当社会逐渐在前进的时候,当要以人为本的时候,全社会都知道剥夺生命就是最高的一种处罚之后,这已足够让大家明白要以法律为准绳。”

  释疑


  注射死刑的成本比枪决高?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胡云腾博士介绍,枪决的执行成本其实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术和复杂器械,一支短枪或长枪,一堵墙或一棵树,就足以快速处决。


  但实际操作中,枪决成本附带的成本也很多。早些年要枪毙犯人是一项“浩大工程”:要组织设置刑场,包括立靶挡,插红旗……仅戒严一项,就“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而从监狱到刑场,一路上都要戒严,“开道车、警车、囚车,这样一个车队一般都有几十个人”。


  有关部门说,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是700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


  “现在一颗子弹几毛钱,如果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相对应的成本应该与这个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花费就节省下来了。”


  “相当经济”也是我国高层领导对死亡注射的一个评价。


  但执行枪决与注射死亡,并非单纯的金钱计算。胡云腾说:实践中的枪决成本是强调一种威慑效果。


  国外情况


  目前世界上有99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个。


  我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得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目前,美国有19个州在法令中规定可以使用这种形式,其中一些州也允许犯人选择其他的方式。但自从有人提出注射处死无效、残忍以及上述调查提出了种种问题后,美国已有11个州暂停注射处死。


  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最后,将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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