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民族宗教政策基本上还是沿用那个文革结束后不久, 为针对消除极左路线的影响而制定的民族倾斜保护政策. 这个政策虽然包含有些纠枉过正的具体作法(如给包括前奴隶主和有分裂倾向在内的所有受过冲击的人平反), 但根据当时的情况还算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问题是三十年过去了, 老政策所针对的对象已经人过事非, 而现在还在继续沿用, 势必会产生新的矛盾. 所以民族倾斜政策的具体内容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老政策中关于对少数民族的一些作法简单的优惠政策, 如考试加分, 招工优先等, 看似给予少数民族以保护, 实际上是人为产生不公, 并加深民族间隔阂. 而那些仅靠民族优惠政策而送进大学, 分配工作, 担任领导职位的少数民族人士, 也会因为实际能力的差距而不易成为学术精英或业务骨干, 也不易进入真正的领导核心. 长此以往, 更使得少数民族的整个民族竞争力整体下降, 从而进一步加大民族间的隔阂. 如果这部分享受了民族优惠政策的人因各种原因对现状不满, 进而产生分裂思想, 那危害性就更大. 热娜亚就是其中一例.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倾斜保护政策应该该为只对地区而不对族. 笔者斗胆建议:
1.对于治安刑事案件取消两宽一松, 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至少是字面上).以铁腕对付一切分裂活动.
2.逐年逐步降低给少数民族学生的加分分数, 直至不分民族一视同仁.
3.逐步降低所机关企业所必须的少数民族员工比例, 直至不分民族一视同仁.
4.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 西部大开发不仅是经济上的. 教育的投入在少数民族地区比经济开发更迫切. 要大幅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的收入.
5.计划生育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放开(如允许生两胎), 但各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同.
6.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福利教育. 不分民族,只要上学都免学费,并提供学生的医疗保险. (4.5.6 项政策可鼓励内地各族居民移民到少数民族地区).
7.以户籍注册的民族为准, 只要在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生上其他民族语言的课, 每学期只要通过该语言考试即可获得生活补助. (以维族地区为例, 此项政策可促使汉族学生精通维语, 维族学生精通汉语).
8.所有民族学校(包括大学)都转为和其他学校一样的普通型学校. 在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可办集中住宿的中小学校(学生每周或每月回家一次). 由国家负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此项政策可从小促进民族融合, 减少分裂势力对中小学生的影响机会).
以上建议会暂时增加一些国家的负担. 但所增加的部分都是投入到了教育上. 并且也是西部大开发的组成部分. 相对于目前用于应对分裂活动和暴乱的费用, 这笔投入在三,五十年后对于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会产生深远意义. 到时候中国的硅谷就在西部.
注: 本人理工科出身, 所想不免片面. 仅希望能以拙见抛砖引玉. 望大家能够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