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向红在医院的走廊里匆匆穿行的时候,还有些头重脚轻的感觉。正是这种强烈的感觉,使她产生了同样强烈的犯罪感,儿子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自己却放纵自己的欲望,与人翻云覆雨,一夜贪欢。一时间向红的心里半是难以遣散的兴奋难耐,半是新生出来的愧疚难当。
儿子是髋骨摔伤,有轻度的骨折,已经被转移到住院部的病房了,估计要住上几天。
快到中午的时候,Cindy来探望Kevin,平日里总是精心搭配、女人韵味十足的她今天看上去不修边幅,格外的憔悴,两个大大的明显的黑眼圈很突兀的出现在她的脸上,连心情复杂的向红都一眼看出来她的反常。
两个人从病房出来,在外面的小花园里走了一会儿,平时一向快言快语的Cindy一直闷不作声,向红问了两遍她也不回答。走到一只长椅跟前,两个人坐了下来,向红忍不住再次追问:“今天怎么啦?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Cindy忽然间眼圈就红了,眼泪也是勉强的含在眼眶里,晶莹欲坠的样子。她突然趴在向红的肩上,幽幽地说:“Jerry失踪了。”
向红大吃一惊,今年的温哥华很不太平,好像是在五月份,一华裔妇女在Richmond的一个停车场被杀,不久前在UBC附近的丛林里,一白人妇女在慢跑时遇害,还有好几宗枪击案、大人孩子的失踪案。难道这不幸的灾祸居然降临到自己的身边了吗?Jerry就是Cindy的小男朋友。
“怎么失踪的,报案了吗,警察有没有去找啊?”向红一时有点儿结结巴巴。看惯了他俩不怎么避人的卿卿我我甜甜蜜蜜,再联想一下其中一个突然不见了的情景,向红也跟着是一阵儿心酸,有点儿急火攻心。
这会儿Cindy自己反倒平静下来了,一脸自嘲的说:“怎么失踪,手机永远打不通,昨晚我直接去他家找,却被房东告知已经退过房子了。他一个单身汉,我到哪里去找,这不是失踪是什么?报案,我报什么案啊,我估计他就是从我这儿失踪了,寻找自己的幸福去了呗。”
这样一来,向红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去安慰她了。因为她虽然看上去很憔悴,但心里边却是跟明镜似的清清楚楚。向红只好拉过她的手,安慰性的轻拍几下。
Cindy咬牙切齿,“这个王八蛋,几个月前借了我三万块钱还没还呢,垃圾!”
向红又是一愣,“怎么没听你说过?”
“我不是没好意思说吗。当时他说他国内的股票被套住了,如果忍痛割肉清仓,就会亏很多钱。所以他想趁下跌再搏一把,再买进些低价股,只好找我借,你说我能不借吗?”Cindy说的有气无力。
“三万块钱也不算多,权当你自己买股票赔了好啦,犯不上气成这样。”向红只能这样说了。
“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如果他厌倦了,可以告诉我,没必要玩失踪,我还会缠住他不成?”Cindy依然忿忿不平,一种被人看低看扁了的怨恨,倒是冲淡了她失恋的怨妇般的痛苦。
向红对此颇有同感,但同时也感到有点滑稽。现在的男人怎么了,不仅不负责任,而且胆小如鼠,加上嗜钱如命,寻花问柳等等等等,不知道该如何让女人去爱上他们。向红脑子里忽然想起了那个法国女作家杜拉斯说过的一句话:“男人,你必须非常非常的爱他们,如果爱的少一点,你就无法忍受他们!”向红想到这里,甚至差点笑了出来。她忽然想起了秋,不知道他会不会也在将来的某一天,突然的就失踪,就人间蒸发了呢?
刚想到他,就心有灵犀似的收到他的电话,依然是向红喜欢的带点儿磁性的嗓音,听不出因昨晚的劳累而产生的疲惫。“红尘,今天怎么样,Kevin还好吧?”
向红正在想象的那些关于男人的种种劣迹突然间就烟消云散,普普通通的一句问候又把她拉进了温柔的泥潭中。“Kevin还好,你这会儿不忙?”
“现在是午餐时间,所以问候你一下。我下班就过去,好好等着我。”
秋的平平淡淡的话语中却透出无限的温柔。向红一时觉得很迷惑,以前她从不知道能从一个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的电话里听出这么多明明白白的温柔。
“今天不要过来了,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吧,昨天缺觉不是。”向红话刚出口,忽然意识到Cindy 就在旁边,脸一下子变得绯红如血。
刚才还是恍恍惚惚的Cindy一下子很警觉,问:谁呀?
向红在这种时候尤其不想提起秋,她支支吾吾地说:“你不认识。”
Cindy大概是自己吃了一堑,就想让自己的好朋友长出一智,从此以后两人联手,绝不再干上当受骗的勾当啦。所以她穷追不舍,是不是那个“天凉好个秋”?
向红无奈,点点头。
Cindy语重心长的样子,说话的口气好像向红是她的一个十几岁的情窦初开的女儿一样。 你既然已经陷入了,我也不好说什么,但一定要记住两点:第一不要投入真正的感情,就是不能自己糊里糊涂的爱上对方不能自拔;第二不要有任何金钱来往,免生后患。
通过给向红的一番教导,Cindy好像是已经亡羊补牢,弥补了自己的过失一样,而向红唯唯诺诺并不反驳她的任何观点,也让她心情逐渐好转起来。
向红的心情却沉了下去。她和秋刚刚有了实质性的接触,Cindy便出了这样的事,前车之鉴,不可无视,可事已至此,她已经退不回去了。她已经变成了那砸了锅、沉了船的士兵,除了向前走,别无选择!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有路可退,现在让她退回到起点,她愿意吗?她甘心吗?
秋这边却是一派阳光明媚,整整一天的时间他心情处于亢奋的状态,经过昨夜的鏖战,虽然是相当的疲惫,但他的心情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好。没想到自己还是这么的棒,没想到昨夜他和红尘能达到如此的和谐,达到如此完美的境界。想当初前妻弃他如蔽履,义无反顾地投奔了她的新欢,她公司里的顶头上司,一个虽然年龄并不老,身材也高高大大,但头顶却已经开始荒芜了的白人哥哥。据他判断,这个性方面的不协调应该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刚来温哥华的头两年,作为一个只带了两万多块美金的技术移民,生存的压力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一连几个月两人都没有找到工作,租房、买车、买家具却一样不能缺,钱像流水一样的花出去,加上当时每每花钱时总会在心里用1:6的比例进行一下估算,这样估算以后,花出去的钱的数目更是触目惊心。后来他总算找到一个累脖工,每天做8个小时的工,那可是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8个小时,一点不带掺水的,活多的时候还要加班。加班时心情还不算差,因为想想干同样的事,却可以拿到1.5倍的工钱,就觉得占了好大一个便宜。可是下班回到家里,他这个以前从未做过累脖工的人,就感到浑身的骨头好像真的快散架了,哪儿哪儿都酸痛难忍。所以一般都是吃完饭就恨不得倒头就睡,至于那个男欢女爱,多少天还想不起来一次。偶尔来情绪了,也是折腾不到几分钟就潦草完事,所以当初他的前妻每每对此恨得咬牙切齿。每次完事(注:是秋自己完事了,他妻子大概才刚刚开始)后,都恨不得踹他两脚,给他几个耳光。天长日久下来,不仅他的前妻对他不再抱什么希望,连他自己都不敢再相信自己啦。
直到离婚以后,他也换成了专业工作,不再像以前那么劳累,多余的精力无处发泄,加上内心深处因与前妻屡战屡败而带来的屈辱和阴影挥之不去。他便迷上了健身,一心一意要把自己锻炼成一个真正强悍的男人。套一句国人爱用的话就是,要重振他男人的雄风!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