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 我从学校的自习室里出来时已经12点了。我往家里走。忽然被路边做在水泥花坛边上的争吵声吸引了。一对大学生情侣显然彼此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那个男生低头坐着。金色的头发,黑框眼镜在白衬衫的映衬下看上去非常的清秀,甚至有些清瘦。我可以完全看到那个女生的脸,她高昂着头笔直的头发。状态强势,大声地说”when you are together with someone, you HAVE TO compromise”。 显然在教训那个男生,而那个男生头也不抬地说 “That’s not me, I don’t compromise on this situation…” 那个女生又提高了声音“Tell me WHY”, 那个个男生还是不抬头”its not a problem that you need to know why…”
我没有停下脚步,但是我听到那渐渐远去的声音变得绝望了,估计女生要是不会哭, 男生要是从来不会道歉, 这对年轻的恋人快要分手了。
这是我喜欢的城市生活,不奢华,因为寸土寸金; 不宁静,因为有着属于人群特有的嘈杂;不可知, 因为只要我走出门, 就都是不同的人和事。我喜欢看人, 我看他们的样子,他们的穿着,他们的表情和他们在干什么。我一直想写下来,因为有很多简单的东西看到时很有趣,可是看过了,就忘掉了。
不过,我观察最久的一个人大概断断续续地有10年了。 10年前的他之所以抓住我的眼神是因为是一个坐在轮椅里的老人。面色惨白, 好像刚刚出院的样子,后面推轮椅和拿东西的是他的亲人。 我第一个感觉就是 “他可能要死了”。
后来的一年里,我偶尔在街角看到他的被人搀着向前蹒跚行走,很慢, 很慢,很慢。。。
后来,我江湖了两年,在别的城市生活。我全然忘却了这个陌生的人,因为他属于我看到的整体。
再后来,我又回到了自己做学生时候的地方生活,在我呼吸着熟悉的空气,听着熟悉的街音,坐在街角喝自己第一杯“回家”的咖啡时,我又看到了他。 我内心的狂喜是无法对外人言喻的:他正在一个人以不快不慢的速度在走。 他可以一个人走路了,他居然一个人在走路了。。。 我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我很高兴。我很感动, 我有诉说的冲动,我有想要给他个拥抱的冲动。。。
我依旧坐着, 没有动。
直到今天, 我都时不时地会看到他,他现在走得很好,而且他每天走很长时间。我家厨房恰好可以看到他健步走过,我有时会在周末早点起床,拉开厨房的窗帘,泡上一杯茶,静静地等他走过。我觉得那样地开始一天,让我充满的力量。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好友听,他说,“你怎么不上前打个招呼? 你们至少也是邻居。你就知道他当初得的什么病了,你就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我说,我只想看着。就这么看着,默默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