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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鹤:七律(补杂一文前诗)
亚特兰大笔会是由一群居住在亚特兰大的中文写作爱好者组成。笔会提倡中英文写作,互相交流提高。欢迎有兴趣的人士加入。
杂文前诗
游居四海乡怨重,子奉亲心跃固笼。
杂学不顾真所愿,翁忧师虑奈归空。
伯牙舞琴随境咏,仲尼著论以情容。
难之所在引其趣,分修内外业自通。
*孤鹤* 发表评论于
回复杂翁的评论:
杂翁老师过谦了,不过这顶帽子小侄可断然不敢领!
杂翁 发表评论于
孤鹤贤侄: 你游子老师戴这顶帽子还合适, 我可就"名不副实"了!你自己戴"少年英才"的桂冠还是"实至名归"的. 我们在笔会里是共享和切磋呀.
*孤鹤* 发表评论于
回复潇湘游子的评论:
游子先生取笑了,这等大帽子小生可不敢随便给自己戴的。之所以若此为诗,乃是和杂翁先生之藏头系列诗。二位先生我都是很敬重的,对我本人而言,应为“游子杂翁皆乃吾师”。
潇湘游子 发表评论于
小鹤好诗!“游子杂翁伯仲难分”,谢贤侄的不偏不倚,送我们高帽子各一顶。按你鲍鸣叔的说法,你自己应先戴一顶哦,呵呵。
*孤鹤* 发表评论于
回复杂翁的评论:
杂翁大叔可真是“高抬”我了。这首诗只是昨晚突发奇想,给先前文章配的提纲。其中“藏头”之事,止“玩笑”耳。
鲍鸣 发表评论于
咱们笔会游子,杂翁加上小鹤,可组成古格率诗超级铁三角,可挑战任何对手。
杂翁 发表评论于
孤鹤贤侄: 你以最幼之位赢得笔会古文最优之名,令我欣喜和赞赏。这在留美华人的下一代中可算得上是“凤毛麟角”了。朗诵会上那首“乐府”诗,写的“有板有眼”,读的“有声有色”。真是“后生可畏”呵! 三十多年前,我也曾写过一首访乐府体的诗。那也是我一生中写过的唯一的此体的诗。下次挂在这里,与贤侄共享。
你这首诗里,居然把游子兄和我的笔名写进"诗"头, 你可"斗胆"啊! 哈哈. 我会"和"你一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