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贪污腐化盛行,大清帝国从根子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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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贪污腐化盛行,大清帝国从根子烂掉了

贪污腐化盛行,大清帝国从根子烂掉了
[日期:2009-04-16]http://www.warchina.com/n75450c8.aspx

1909年9月,澳门。一位67岁的老人正在奋笔疾书,他写道:“政治关系实业之盛衰,政治不改良,实业万难兴盛。查欧美政治革命,商人得参与政权,于是人民利益扩张,实业发达”,“欲攘外,亟须自强;欲自强,必先致富;欲致富,必首在振工商;欲振工商,必先讲求学校、速立宪法、尊重道德、改良政治”。

这位老人名叫郑观应,晚清著名职业经理人和思想家,畅销书《盛世危言》的作者。他正在写的,就是《盛世危言后编》的自序。

郑观应在他的著作中,对晚清主流的“官督商办”或“官办”企业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但是,在他的著作被抬上神坛的同时,时人和后人都不自觉地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国有(官办)或公私合营(官督商办)成了万恶的根源,仿佛工商业只要一沾“国”字就必死,一粘“私”字就必活。复杂的产权结构和经济现象,被人们纳入了非左即右的泛政治化解读。
 
1909年开始的宣统新朝,试图推行政府主导下的有计划的国家资本主义,尤其是对矿山、铁路等国民经济的命脉,强力推行国有化:对外高举民族利益的大旗,以强大民意为依托,从外资企业手中赎买;对内则以效率为号召,以行政权力为手段,从民营资本手中强制、半强制地收回。

这种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看得见的手”,对于凝聚有限的经济资源,集中力量做大事,无疑是必要和有效的,并且也成为整个二十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但晚清的这种国有化,却被推行同一政策的后世,当作妖魔化的对象和批判的靶子。吊诡的是,在人们热衷于争论晚清经济“姓公”还是“姓私”,或者说“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时候,却忽视了那个作为前提的假命题:晚清的许多经济问题,其实与黑猫、白猫毫无关系。将低效、腐败等,一骨脑归咎到国有(官办或官督)头上,这板子其实打错了屁股,或至少是过分了。

即使在制约机制最有效的外资企业内(洋行),与公权力多不相关的买办们,也令洋人们见识了大清特色的腐败几乎无孔不入。这些金领级的买办们,享受着平均1000两白银的丰厚年薪,及5-6倍于此的办公津贴,而当时一亩良田的售价仅是6两。他们从自己公司的成交额中另抽取1-3%的佣金,甚至可以高达5%。但即使这样还不够,他们充分利用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上下其手,两头通吃。根据当时的资料,买办们所赚的钱往往远高过洋行本身,甚至两倍于他的雇主,海关一位外籍税务司就感慨道:“当买办的雇主完蛋的时候,买办却常常发财”。这种典型的“穷庙富方丈”并不能令买办们的胃口得到满足,挪用洋行资金做自己的生意,“穿人家的鞋、走自己的路”,几乎是买办行业的行规,看似强大的外资在这样的潜规则面前只有低头默认。

如果说买办们大宰老外,还可以令我们感到一点点“民族主义”的快感。同样的利刃切割在内资企业身上,就无疑是令人寒心的。

在公私合营(官督商办)的企业里,人们往往注意了“官”的问题,却忽视了“商”的破坏力在任何方面都丝毫不亚于“官”。那些为后世景仰的著名企业家徐润、郑观应等,毫无顾忌地贪污或挪用公款,徐润动用招商局公款为自己炒卖房地产,郑观应则挪用机器织布局公款炒股,当1883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就吃惊地发现了这些平日里道貌岸然的明星企业家们,正赤条条地在沙滩上裸泳。

官督商办的企业,毕竟还有官场规则的制约,发现问题后还是能及时处置,尽管有选择性的执法背后是官场内部争夺地盘的刀光剑影。那些毫无国有资金参与的民营企业,包括那些看似有严格规章制度(如清政府所公布的《公司律》)约束的股份公司,腐败却在毫无监督的情况下,令国有企业也自愧不如。“奸狡之徒,倚官仗势,招股既成,视如己物,大权独揽,恣意侵吞,酒地花天,挥霍如粪土。驯至大局破坏,不可收拾,巨万资金,化为乌有,甘受众人唾骂。公司招股之流弊一至于此,于是人人视为畏途。”
在1909-1911年宣统朝总共 17家民营铁路公司中,几乎家家腐败。四川铁路公司有大量资金去向不明,政府在国有化过程中坚决不肯为此买单,这导致了本渴望着政府资金入场接盘的股东们大为不满,这一难言之隐成为所谓“保路运动”的主要利益动机,并在各种政治力量推动下,居然将大清的大厦彻底倾覆。

汉冶萍公司由官督商办改制为私有之后,“其腐败之习气,实较官局尤甚”,甚至“督办到厂一次,全厂必须悬灯结彩,陈设一新。厂员翎顶衣冠脚靴手本站班迎迓,酒席赏耗之费每次至二三百元之多,居然列入公司账内。”这架势完全是官场的翻版。

更多私营企业主纷纷在官场钻营,用金钱换取红帽子,胡雪岩、徐润、郑观应等都是捐班道台,等于在自己的名片上写上了括号正厅局级。这固然可用自我保护来解释,而更多地还是获取政治资源、从而攫取更多经济利益的主动进取,并没有被谁强按着牛头喝水。胡雪岩的政府公关术,至今还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和学习的榜样。这些无疑是官文化历久弥新的土壤,而从中获得既得利益的人们,无疑也是这种文化和体制的坚定捍卫者,即使矫情地在口口声声诉苦。

与此同时,新兴而欠缺规范的股票市场,成为圈钱的跑马场,“撑死胆大的”。全社会掀起投机高潮,进一步削弱了本就薄弱的企业监督。梁启超在《敬告国中之谈实业者》一文中, 感叹股东普遍的投机心理加剧监管乏力,以投机为动机的股东并未把自己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结合,“人人皆先私而后公,与此种新式企业之性质, 实不能相容。故小办则小败,大办则大败。即至优之业,幸而不败者,亦终不能以发达”,“阻公司之发达者,则职员与股东,实分任其咎也。”

晚清著名外交家薛福成,则深入分析了大清国公司制中看不中用的“不举”问题,他说:“夫外洋公司所以无不举者,众志齐,章程密,禁约严,筹划精也。中国公司所以无一举者,众志漓,章程舛,禁约驰,筹划疏也。”

著名的日本学者型间谍宗方小太郎在1895年就认为,中国的腐败并不限于官场,而是全民性的。他认为,国家是人民的集合体,人民是国家组织的一“分子”, “分子”一旦腐败,国家岂能独强?中国的“分子”们集体腐败,国家的元气就丧失消亡,这比政策的失误还要可怕,政策的失误尚且可以扭转过来,而国家元气的腐败就“不易返回中道”了。这位日本间谍引用孟子的话为中国下了断语:“上下交征利,则国危”,国都危了,何况小小的企业和行业呢?

一大二公固然并非大快好省地建设大清特色的资本主义的坦途,但国退民进、花公为私也绝非是提高社会生产率的捷径。在一个普遍缺乏法治和诚信精神的社会,无论产权结构如何设定,都难以摆脱被异化的宿命。1909年,大清的决策者们在国家复兴的迫切命题下,幸运而又不幸地成了“制度”的迷信者,多度地关注了产权的颜色,而非经济本身的含金成色。其实,即使这些“好色”者明白制度的颜色乃至制度本身并非万能的,可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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