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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走天涯路,真有这么严重?

说实话,你那帖子吧,拿走就拿走,反正以那个排版方式,能忍痛读到底的估计不多。

不过你讲的“八哥不喜欢的帖子只能拿走”这话吓了我一蹦,我也不过平头百姓一个,自然有自己的好恶,也有表达自己好恶的权利,可怎么听你话外音,我怎么象个满街收保护费的恶霸?我不喜欢的摊贩就没法混?

表酱紫嘛,我说你的帖子瞎掰,你可以列举11条理由证明你不是瞎掰嘛,兴许我被你说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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