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是宗教」的進一步說明(六)


三代禮教是宗教,孔子闡發之禮教,外在形式,不錯是文教政教,但內在內容,完全是個天、命、仁為總綱的宗教,以不言為教,體要為教,天人為教,成其精彩特色。至孟子,再落實于心性為教,仍是個內修外證齊全的宗教。

但為甚麼我們後世只當儒家是文教、政教,而不以為是宗教呢?儒家由最根源又最核心的宗教歧出,是經過荀子之專講禮義,其弟子韓非之援儒入法,及漢以後官方主導外儒內法之儒家,儒家其名,法、刑、勢、術其實,這幾重蛻變,真宗教之儒,所餘無幾了。此中轉化概要,今請為諸君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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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要「存天理、滅人慾」嗎?》   吮露鶴

肯好好讀《論語》,當知道孔子的禮教,和後來中國歷史上的「吃人的禮教」,根本就是兩回事。孔子以無言之教為禮教核心,到了「吃人的禮教」拿禮來搬弄,大說特說,頭頭是道,貌似講理,實則以理殺人,用僵化的死規矩,鉗制真生命,走到聖人立教的反面。這跟革命伊斯蘭把心靈「奮鬥」,變成對不信者的枉殺,及某些耶徒背棄「相愛合一」,大搞「異端裁判」,一樣都予人以荒謬感。禮教是怎樣變質的,我們試追踪一下。

孔子歿後百餘年,孟子與荀子各私淑其學。孟子闡發「復禮」的功夫,在克己歸仁、由己為仁中,體證道德所以可能的心性,深入「禮後」的根據。荀子弘揚孔子致意的「禮」,以之為「先王之道」的「禮義」。孟子肯定禮後的根本,點出盡心知性的性善良知。荀子則以「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善就是「偽」,即皆由「人為」,「偽」當時非貶義,反而是正面實現禮的功夫,對治人之性惡。荀子以為,「禮者,法之大分,而群類之綱紀也」,荀子的禮是法度,以法則度量人際之間不可移易之定分,禮正是法則條貫不紊足以統類人群倫理之綱紀。有了禮此一人為的功夫,則可化性起偽,克制性惡。故荀子的禮義外在,由外在的形式說善,與孟子仁義內在,由內在的本質說善,有基本分別。

人總以孟、荀之異,乃在這性善與性惡的觀點之異,實不必盡然。荀子說性,以為「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者本始材樸也」,實即與告子講「生之謂性」,如「食色性也」之性,並無分別,這樣的性,就其初始狀態言,「無善無不善」。人作為生物存在,生來自具此已然之性,故荀子認為,「無性則偽無所加」,人為的善如果沒有生物本能之性,則缺乏落實發揮的憑藉,這一理解完全正確,只是荀子偽、性並舉,禮義人為的「偽」,他視之作善,相對而言之性,乃說成是惡。其實自然之性,無善也無惡,是可惡又可善的天性,它既無定然可為善之本質,所以荀子就把它說成「性惡」,荀子本意,當不是要說人生而定然是惡也必惡,這與基督教神學的「原罪」意義不同。

孟子並無否定人其生時已具的生物性,也沒有「滅人慾」的意思,只是不從天然不定的性看人生。他對口目耳鼻及四肢自然天性之好,承認是性,但還有命在,不能必得,故君子不以這樣的性為真正的性;仁義禮智及天道,也得之有命,然做人還有應然之善性可依,故君子不以患得患失的命是真命。(《孟子.盡心下》)孟子稱言的「性善」,是「人之性善」,是人所以為人之「人性」,是「乃若有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的善,人若順其本有之情,此是可以有所作為之善。「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行為如果有不善,不能歸罪人這一可善之才。孟子不以已然之天性為人的本質,而以應善之性善為人的本質,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仁、義、禮、智,我固有之,「故曰:求則得之,捨則失之。」這性善不從人的已然講,而是從人之為人其本性之可能講。這樣人與一般生物之區別,是求之則有、捨之必失具應然之義的自由選擇。

所以純從生物之人其生之謂性而談性,孟、荀其實無真正分別,只不過對治無定善之性,孟、荀之進路不同。孟子不肯從無定善之性以言人之性,改從人心人情可以為善處,進言人之為人的應然善性,人要是自甘墮落喪失此一人性,則與禽獸無異。荀子的看法,直接以無定善之性為惡,因而提倡人為的禮義之「偽」,「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其義,則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數」為進階,「義」為本宜,他以最合宜的修道進階,始乎為士誦經以便知義,終乎為聖人反複實現禮義。

孔子罕言性,尤末言人性,他只是以無言實踐為教,默默體證天、命、仁。孟、荀之世,百家競起,身處四戰之地不能不有所論辯,人性如何,因乃成為議題。孟子他所關心的,不是生之謂性即人之已然,而是人之為人善性之所當然。荀子所關心的,是如何把生來或已惡的性,以人為之禮義起性化偽。孔子講「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全然是一實踐。孟子以盡心知性,內在仁義可外現為善、成善作實踐;荀子卻以人為之外在禮義,誦經讀禮為士、為聖人作實踐。雖然都是實踐,皆要「克己復禮為仁」,孟子啟人以仁義內在,示為仁由己之方,荀子以禮義外在,要做克己復禮功夫。孔子雖未言性之善惡,但看「我欲仁,斯仁至」,仁不遠人而近人,做好做壞在乎人自己,據此孟子揭出仁義內在之性善,實為正解。孔、孟以仁已在我,「存天理」早已固有。荀子外在的禮義,雖像符合孔子文教政教形式之一面,畢竟未得「復禮為仁」「為仁由己」的內在實質。世以孟子為「亞聖」,並非無因,蓋彼最能善述孔子之教。

孟、荀不同,主要不在于對性作善或惡的分析,而是稟承孔子之教,孟子彰明禮教內在之主體意義,荀子則闡釋禮義外在之客觀價值。我們不能簡單依此下判斷,以孟是則荀非,從教的角度看,孟荀之別,不當作是非論。荀子能夠認識到禮義的客觀價值,其實已經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在禮崩樂壞的時代仍堅持禮教,更需真诚和勇氣。要有定分、統類的客觀架構,社會才得正常运作,孟子至少在論述上未顧及此義。對于政治,他只能奉勸君主「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相信「推恩足以保四海」,但權貴不願聽這一套,他完全沒辦法,要是到了君主的行為太不像話了,孟子就只好拿出「聞誅一夫紂矣...」的最後一招。不幸以後中國的歷史,正也就是一朝又一朝的希聖希賢,漸漸再到願望落空揭竿起義替天行道的循環。司馬遷曾坦言道,孟子「則見以為迂遠而闊于事情」。然這非孟子之教錯了,政治問題,畢竟有自己的範圍和原則,並不是直接能由教可以解決的。

禮會徒具虛文,明眼人看得破,孔子也絕非不知道,只是他更認清周文制度,確可以實在不虛,蘊含精神意義,故他以禮為救世之教,信守不渝。避世之長沮、桀溺看不起孔子,還有楚狂接輿、荷條丈人、微生畝、石門司門等都一再潑他冷水。孔子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恓恓惶惶,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老子不走孔子的路,反抗禮教,上升至理論層次,以「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禮義仁德,竟是失道的結果,並非甚麼文明成就,更進而認為「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主張反樸歸真,無為自然,遠離虛文。莊子、楊朱、子華子、田駢、慎到、關尹、列子、彭蒙紛紛反抗禮教,當中以莊子最能言善道,他描述「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超脫物表,絕對自由,在宗教精诚、道德悲願全不必要的世界,別立一種玄思妙想、藝術觀照的新場域,並且以此預先設下道教神仙境界的原型。

沒有了德、命,禮必流為形式,孟子早看透,但知問題非在禮,不像上述諸人從禮退卻。孟之反而更要存心、養性、事天以充實之,如醫術之固本培元,荀子于此則無孟子所見之真切。他雖以禮義護教,但以為拿出禮的客觀架構运用施之政治便可,謂「禮之理,诚深矣」。禮有其獨立義理,人的責任只是按禮之理,實現禮之義,他說「故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能客觀無誤地達到禮義之分際,「夫是謂之天德,王者之政也。」荀子以為禮盡是客觀的理,有應盡之義,故此他又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天以常為德,王政亦然,天是義理的天,政是義理的政,皆客觀常理常義,不因大德之堯才有,也不以大惡之桀而亡。這樣講禮義,禮後的仁與天,再不必深究,都像擺設了。

荀學如此之客觀禮義,與孔子禮後之仁義天命,自成隔膜,然客觀義理,總也有從旁護住禮的作用。惜世局動盪,光是禮義在現實中難以維繫秩序,他的學生韓非子,乃轉將師說之客觀精神,融入法家,為商鞅的法、慎到的勢、申不害的術,安立一套看似常道性格的義理根據。他集法家大成,酌用荀學禮義,掇取老子無為,巧合法、儒、道,尊君貴法,富國強兵,講求功利與實力,延續荀學之生存。同門李斯,為秦始皇之卿相,把韓非子的理論付諸實行,終成一時之治法。禮在荀子,逐漸脫離主體的醒覺,客觀化為指導實踐的思想準則,到了他的學生韓非子,再變為強制專政的大道理,去到李斯那裡,又變為專制的真現實。自此以往,孔子「克己復禮」的禮,孟子「以禮存心」的禮,常遭竄改成荀子「禮義法度」的禮,逐漸與「信賞必罰」的法相混,法又與「以刑去刑」的刑相混,刑與「秉權立威」的勢相混,勢再與「權以制宜」的術相混,至是禮終于盡失既內在又超越的本體意義,雜揉政治上刑、法之陽剛,與權、術之陰暗,既欠缺道德之悲願,更全無宗教之精诚,代表官方之儒都成了外儒內法,以道統自居,霸站于歷史文化的中心地位。

兩漢「復古更化」,迎禮回朝,張揚三綱五常,獨尊儒術,大治經學,欲由道術之合流,學術指導政治,政治指導經濟。然而這三綱五常是文教又是政教之禮法,既缺外王制度,亦欠內聖保證,不足以防閑,因乃去附會陰陽五行,成讖緯迷信,透過經學的包裝掩飾,像是神學化,實則迷信化,期以政教合一,經世致用。兩漢禮教,儼如國教,然而底子裡卻是迷信,無以起正信,經學無以成真教。魏晉亂世,士夫多是儒表道裡,託名風流清談避禍,或真心接受更有宗教之實的佛、道,故至隋唐,儒以外尚有釋、道與之鼎立。宋明理學,結合三家,重新理順性命天道之本義,以「天地君親師」的信仰,結合文教道德的實踐,普及民間,成為一世俗形態的宗教。明清專制,政、教雜淆不清,儒教進一步迅速庸俗化,更教條化,存天理,滅人慾,竟成為吃人的禮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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