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没啥创意的人。
我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我生在中国,后来又到了美国。
中国与美国都挺好,也都有不太好之处。要是合二而一,互补一下,阴阳平衡之,就完美了。我很希望诺贝尔和平奖一同奖给奥总与胡总,因为这二人促成了中美共合国的成立,但很难做到。
所以,我做事不求完美,不求最好,只求最吊!
关于我这类中国人,应该说是:出生就挨饿,上学就罢课,毕业就下乡,回城没工作,结婚没有房,生孩就一个。。。好像乏善可陈。
但是,我觉得也挺好地。
我的此种观念一定是反动透顶的,孩子们必定要口诛之,笔伐之,骂我个狗血喷头之,或者将我打入28层地狱之,我都会泰然处之,我就是我。因为,此生我与时代相连,亲历过不凡的时代,我也奋争过,也沉沦过,也胡闹过,也思考过,也攻击过,也被攻击过,我感受过饥饿,经受过严寒,遭遇过重挫,获得过荣誉,被爱过,被恨过,也爱过,也恨过,也叫过,也喊过,也哭过,也笑过。。。我觉得对我自己都有用,很爽!
其实,人生的意义,也就是感与知。
感,就是各种感觉:冷热的感觉,饥饿的感觉,吃饱了撑着的感觉,拥有的感觉,失去的感觉,或者有钱的感觉,或者没钱的感觉,或者被人山呼万岁的感觉,或者将你投入油锅的感觉,或者做爱的感觉,或者被做爱的感觉,或者做不爱的感觉。。。甚至自己挠挠脚心,与被别人挠自己的脚心,的感觉,都是些奇妙另类的感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而名与利带给活人而不是植物人即不咋是人的人之类的人的最终的还是感觉,植物人就不再享受这些利欲所带来的感觉,因此,人们应当尽量避免做植物人。
再其实,所有的地球人类最终都要首先痴呆,再以致于永远。所以,在自觉得还清醒时,就要多多地感知一下哈。
知,就是知道。
人生如黑马过隙,看到大家在讨论下辈子的雄心大志,或者在异想天开,我也知道实际上并不存在下辈子。这辈子你还不知道地球是圆的方的,也就永远8知了,在这一点上,就白活了。神与上帝与佛陀与老天爷并不会再度给你机会来此一游。因为,它们爱你,将在上天的某一个地方狠狠地拥抱你亲你的嘴或者把你咋咋样甚至把你给给那啥了,而绝不会再把你放回人间晒晒太阳,抓抓虱子,看看蚂蚁上树,又思考一下马尾巴的功能,或者苦思一下人为何只长5个手指,而不长8个手指?但是8爪鱼就长8个手指。。。当你知道为啥,你就会偷偷地坏笑,或者为此欢呼雀跃之,如同你正缺钱花,突然检个钱包,当然希望它不是空的。。。
反正,感觉与知道也就是生命的终极意义,而不关你喜欢还是不喜欢。
据某个伟大的哲人说,凡存在的都有其合理性,也许人一生的所有经历,在爹娘制造你之初的那一刹那就已彻底底定,因此,你就好好地按照既定的方针跟着感觉走下去吧哈。
下一辈子?木有!
活在当下!
我对我的从前与当下相当满意。再活,还是照此办理之,7!
我还想罗嗦一句,我以为,我已经实现了我的共产主义!
至于别人,我焉敢置喙。
是为响应一下论坛班长的号召,总来此处闲逛逗哏,受益非浅,不响应号召于心不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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