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一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断不能进天国”(太5:17-20)。《马太福音》福音的主题之一就是反对反律主义。这段经文概括了主耶稣对律法的态度和看法。对上帝的律法的态度乃是我们是否已经蒙恩的标记。如果我们仍然是发自内心地以各种形式反对或废弃上帝的律法,我们的内心显然并没有受割礼,我们仍然“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6)。唯独当圣灵在我们心中动工的时候,我们才能甘心乐意地顺从上帝的律例,谨守遵行上帝的典章(结36:27)。现代教会要归回耶稣基督纯正的真道,必须对这段经文有真正的看见。威肯斯在注释这段经文的时候强调说:“这四节经文不仅是理解整个登山宝训的钥匙,在许多方面也可以说是理解耶稣所开启的国度的钥匙。大而言之,也是理解马太撰写他的福音书的目的的钥匙。”[1] 此处的“成全”不仅是指耶稣基督在行为上忠心遵行上帝的诫命,同时也是指耶稣基督在解释上完美地阐明了上帝的诫命的丰富涵义。更重要的是,从上下文的角度来看,此处的“成全”显然与“废除”对立,就是“确立”(Confirm)。关于19节下半段,也就是那些自己不遵行上帝的诫命,并且也教训别人不遵行的人,1599年日内瓦圣经明确注释说:“他在真教会中没有任何地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