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界的悲哀
2009-11-07 05:33:03
近日最牵动我的心的是北医一案,京城大腕央视和北大医院对垒,看得我目瞪口呆,悲从心来。央视 “ 经济半小时 ” 栏目播出了一档题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的节目后,媒体上吵得沸沸扬扬,老百姓口诛笔伐, “ 非法行医 ” , “ 草菅人命 ” , “ 红帽子下开黑店 ” ,骂声不绝于耳,北大医院的崇高声誉和地位在民心中崩塌,本应以生死相托般信任为基石的医患关系如今情同水火。
怎么会成这样的局面?作为主导媒体的央视在法庭审判前播出这样的节目,是为司法制造公众舆论压力吗?是为中央政府医改吹响前奏吗?中国医疗体制弊端积重难返,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有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政府不承担纳税人的医疗支出责任,市场化后带来医风医德滑落,这些体制性的缺陷需要政府作出改革。然而把医务界妖魔化,让老百姓把对医疗现况的怨愤情绪导向忍辱负重的医生护士群体,让他们成为政府的政策失误和官员腐败的替罪羊, 国内行医环境如此恶劣,是我这样在海外行医的同道难以想象的。
在这个官司中,我最同情的是那些正在医学征途上艰苦跋涉的年轻医学生们。他们以才智勤奋步入这个中国顶尖医学学府,在医学机构金字塔的最底层炼狱里卑微地生存挣扎磨练着,没有走过临床医学训练的外人是很难体会个中辛酸的。我在中国美国都作过住院医生,现代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有过百年的实践,住院医生在医学教育机构内部有限的行医资格和处方权,是有章可循的。如果中国法律条文不健全,应该由立法机构解决,而不是由不明医学教育规律规章的媒体或民众来仲裁。
北大医院同仁和中国医师协会昨天发出了整齐的呐喊,我的心向着我的同道们,他们应该为自己的权益抗争,不需要以北医党委的名义(那真是笑柄),不要相信政府青天大老爷,不要以被误导的老百姓为敌,用理智正义讨公道,以人性关怀解误会,对蛊惑民众生事的 CCTV 问责问罪,让救死扶伤的圣洁之风回吹,让崩溃的医患信任关系修复,让受屈辱的年轻学子重拾对献身医学的信念,让含辛茹苦工作的医护人员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人身保护,让祖国的老百姓享受到应有的医疗服务。
这个案例全社会瞩目,弄不好是中国医学界和国内老百姓两败俱伤的局面,贻害无穷。这里需要大智慧大运作来博弈。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10 04:57:35
从北大教授的医疗纠纷预计中国医疗即将和美国医疗接轨!
作者:wenxiagong
北大教授死在自己的医院把中国医疗界又一次放到了火炉上。仔细读了记者
和病人家属的控告,还有北大医院的辨词,不禁使人感觉到中国医疗终于即将和
美国医疗接轨了!
中国一贯喜欢的就是和“国际接轨”,但是每一次接轨,基本上好的没有学
到,坏的学的十足,最终就变成了令中国人只好的“有中国特色的接轨”。
放眼中国的网站,“北大教授被致死在北大医院”,“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比比皆是,很是吸引人的眼球。一时间群众怒声四起,大有非铲平北大医院,把
“非法行医者打入牢房”不可。作为在中美两地都有行医经验者,尽管此事与我
无关,我想还是要说几句心里话。
对于非法行医,如果记者和病人家属说的是真话,我想那几个被指控“非法
行医”年轻医生可以去告记者和家属了。全世界任何一个教学医院都会有不同等
级的医务人员,在医生行业就有医学生,实习医生,fellow (美国是专科住院
医生,应该相当于国内的专科进修医生)。美国的医学生第3和第4 年就是在医
院里度过的,但是没有独立处理病人的权利和处方权。他们跟着住院医生一起查
房,也要写病情纪录。在中国这些学生被称为“实习医生”, 在美国称为
“MEDICAL STUDENT”。中国没有和美国相当的住院医生训练,医学院毕业,考
过执照就能行医。有的医院开设有所谓“和美国相当的住院医生训练”, 虽然从
根本上来说是两回事,但是也是有法律规定是可以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临床处理
病人的。这里不详细讨论。美国的住院医生在医院里是被称为 “DOCTOR” 的,
一旦进入住院医生培训,法律上规定有在主治医生指导下独立处理病人的权利和
处方权。有些州规定要申请一个TRAINING LICESE, 但是大多数的州不需要。医
院里当班的住院医生有权决定病人的处理方案。比如病人发生心跳骤停,那是住
院医生的职责进行心肺复苏。
看看被指控非法行医的那几个年轻医生,都是已经从医学院毕业了的,正在
医院里进行培训,其临床处理病人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何来“非法行医’?其
实那些记者心理很清楚,作为医院职工的病人家属心理更加清楚这些年轻医生都
不是非法行医,不过为了吸引眼球,更可能为了其他的目的,硬是争着眼睛说瞎
话。他们这样一说,尤其是上了cctv,对那几个年轻医生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
年轻医生们应该提起集体公诉。
记者和家属的指控读起来给人一个印象就是“手术是由几个非法行医的年轻
医生进行,因而造成病人死亡” . 其用心极其恶略。作为北大医院的职工,不
用说是教授,手术前肯定各个方面的关系都找遍了的,可以肯定,手术是由骨科
主任作的,但是有没有住院医生参与呢?我估计99%的机会有。一台手术如果有4
个医生上台,基本上至少有一个住院医生,或者是医学生,或者是进修医生参与。
但是手术台上的主刀是决定因数,也是对手术负责的,其他人只是服从和配合主
刀。这样的搭配是给住院医生,医学生,进修医生,甚至其他高年资医生学习的
机会,否则低年资医生如何成长?我相信骨科主任肯定是主刀,也是对手术负责
的医生,他不会是“非法行医”吧? 至于手术后的处理,主刀医生也是制定方案
的负责人,其他人是执行者,哪来的非法行医?我相信如果病人不出事,病人家
属肯定不会想起其他人的功劳,一切功劳都是主刀的。
骨科手术后发生深静脉血栓(DVT)形成,进而发生肺动脉拴塞的几率是比较
高,即使是手术后预防性抗凝治疗也不能完全预防。脊柱手术后如何预防深静脉
血栓形成目前还是有很大争议。但是一般不使用抗凝血药物,因为抗凝血药物引
起椎管内出血也是个严重的并发症。所以脊柱手术后多数用INTERMITTENT
PNEUMATIC COMPRESSION. 即使这样,还是有DVT发生,一旦引起肺动脉拴塞,死
亡率是很高的。
熊教授手术后如果没有用抗凝血预防DVT,应该用IPC,如果两样都没有,病
人又没有早期下地活动,DVT发生的几率肯定增加,如果北大医院没有采取任何
DVT PROPHYLAXIS措施,那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是即使是采取了DVT
PROPHYLAXIS,也不能100%保证不发生DVT,这是国际公认的。
我估计北大医院这件事会对中国医疗界造成深远的影响。促成中国医疗界更
加向美国医疗界“接轨”,将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医疗资源的浪费:由于医疗纠纷的增多,医疗纠纷处理的无序,无法,
医生为了自保,进行更多的医疗检查。和美国一样,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在预防
医疗纠纷上,大家将会看到,每一个到ER的病人,只要说头疼,CT OF HEAD是肯
定的,只要说肚子疼,肯定作腹部CT, 尽管CT的阳性率不断下降,但是哪一个ER
医生敢不做?如果你不做,哪怕你正确诊断了一千个,第1001个有问题,哪怕是
轻微的问题,恐怕这个医生的职业生涯就成问题了。
2.更多的律师加入到医疗诉讼行业,因为只有律师是不管输赢都挣钱的,
而且很有可能赢一个官司这一辈子都可以高枕无忧了。
3.更多的医闹粗壮成长,这是中国的特色。美国的医疗纠纷是在法律的基
础上解决,中国的医疗纠纷是民间暴力加领导意志来解决,法律?在中国只不过
是书架上的一本书而已,有谁遵守?一句“法盲”就可以把罪过抹掉。
4.中国整体的医疗水平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还有谁胆敢带学生,实习生,
进修生,低年资医生?现有技术的医生将更加保守,美国的住院医生培训保证完
成训练的医生都达到制定的水平,而中国的住院医生还在探索当中,如果现在的
年轻医生没有机会学习,数年后,还有多少医生有足够的临床经验来为你看病?
5.还有, 请大家补充……
我希望看到北大医院和cctv来场轰轰烈烈的官司,让中国医疗界和中国的老百姓明白一些东西。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9 19:50:26
回复rlsrls08的评论:
谢谢rlsrls08 转贴。作者不点名中央电视台还是很客气的。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9 19:43:29
回复芝麻绿豆的评论:
要说美国行医环境宽松可未必,医生身后有多少律师盯着打医疗诉讼官司啊!malpractice insurance 节节攀升,风险高的专业,比如妇产科医生的保险更是高的惊人。但美国各医学专科的实践更规范,Protocol guidelines 很细致,比如深静脉血栓预防措施,国内在这个问题的指导上显然含糊不清晰。但有一点,美国医患关系和医生被尊重的程度远远好过中国大陆。
rlsrls08 发表评论于
2009-11-09 10:13:36
ZT-人民网高级记者白剑峰::教授之死折射新闻浮躁
日前,某著名电视台播出了《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节目,称“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记者用大量生动的“事实”,证明了北大医院存在严重的“非法行医”现象,是一家“草菅人命”的医院。
与几年前的哈医二院“天价药费”相比,这条新闻的轰动性毫不逊色。但是,看过节目之后,有人义愤填膺,也有人质疑追问:事实真的如此吗?
众所周知,真实、客观、公正、平衡,是新闻的生命所在,也是媒体的公信力所在。一篇报道能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看其基本事实是否站得住。从这则报道来看,很多事实都有“硬伤”。
例如,该报道称,医学生于峥嵘在参与抢救熊教授时,没有行医资格,属于“非法行医”。这也是整个报道的核心事实和最大“卖点”。但是,记者的调查显然不够扎实,导致报道严重失实。根据北大医院在法庭上出具的证据,在给熊教授诊疗期间,于峥嵘已经于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05年12月16日,但其《医师执业证书》当时尚在办理中。根据卫生部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这就是说,教授之死与“非法行医”没有任何关系。至于一些媒体炒作的“学生治死教授”,更是缺乏事实依据。
新闻播出后,卫生部也给予回应: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卫生部和教育部明确规定:“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事实上,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医院里也有医学实习生,他们可以协助医生从事临床活动,如书写病历、填写各类检单、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手术等。显然,这是医学教育的特殊规律。而北大医院的医学生参与抢救熊教授,也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的,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又如,记者引用患者家属的说法,认为医生没有用抗凝药物,导致病人术后发生肺栓塞并发症。其实,病人术后该不该使用抗凝药,是个纯学术问题,目前骨科学界尚存不小争议。抗凝药是把双刃剑,不使用可能肺栓塞,使用了可能大出血,很难有绝对的结论。在临床上,骨科病人由于长时间卧床,发生深静脉血栓的概率很高,而深静脉血栓又极易引发肺栓塞。而一旦发生肺栓塞,抢救成功率极低。这说明,医学是一门具有复杂性和局限性的科学,只能在探索中爬行。很多病情的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的连医学专家也难以预料,或者无能为力。因此,苛求医生的诊治没有任何疏漏,不符合客观规律,无可指责。
记者还引用了另一个说法:抢救过程非常粗暴,病人先是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由于大出血而放弃抢救。这显然歪曲了事实。稍有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心肺复苏术一般适用于心跳停止的病人。这至少说明,先有病人心跳停止,后有医生按压胸廓,而这也是绝地求生的唯一正确选择。事实上,心肺复苏时按压胸廓很容易造成肋骨骨折,而肋骨骨折又会损伤脏器。但是,心肺复苏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按压力度,力度越大,心脏泵血越好,但对胸廓的损伤也越大。在紧急抢救中,这样的做法完全符合医学规范。
在这则新闻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记者使用了很多主观性很强的字眼,例如“惨死”、“离奇死亡”、“蹊跷”、“屡伤人命”等,令公众不寒而栗。这样的词句虽然吸引“眼球”,但毕竟不如客观描述更有说服力。因为新闻的最高境界是用事实说话,而非渲染煽情。同时,记者似乎忘记了新闻的“平衡原则”。在医患双方的纠纷中,记者从头到尾都在引用了患方的证词,而缺乏对于医方的采访,尤其是没有医院关键当事人的说法。无论何种原因,这都使报道的客观性大打折扣。
之所以出现这些“硬伤”,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记者调查采访不深入,有的是因为听信了一面之辞,有的是因为缺乏医学常识,还有的则是出于个人的主观臆断。从根本上说,这与记者的新闻素养有关,更与媒体的浮躁之风有关。
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很多媒体一味追求“吸引眼球”,盲目迎合受众需求,甚至靠不断增加“负面新闻”来提高收视率、收听率和阅读率。其后果是,记者不再靠事实引导公众,而是靠情绪引导公众;媒体不再忠于事实真相,而是忠于公众的情绪。这种错误的新闻价值观,助长了记者的急功近利,催生了大量的失实报道,“纸馅包子”就是一个沉痛教训。
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问题很多、弊端很多,自然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从积极的角度看,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揭露丑恶现象,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但是,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建设性的,出于善意、出于诚意、出于公心、出于良心,其目的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医患和谐。如果把舆论监督仅仅当成“吸引眼球”的手段,故意制造“轰动效应”,就会使媒体丧失原则,记者丧失良知,最终失去公众的信任。
芝麻绿豆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23:27:11
回复大眼贼的评论:
看来您也是一位行医者。我所从事的和医药行业不沾边,对于您所说的那些是个外行。不过按照您所说的,也可以反过来说,是否所有的医疗事故都可以说成术后异常或意外或概率什么的。在我的印象中,大部分患者家属对于手术结果很少过多的指责医生,相反,又有多少医生敢于说:对不起,是我的疏忽造成的。无论是中外的医生,给我的感觉是你们很会自我保护。
我想我们是站在不同的立场,无所谓谁对谁错。对于我所说的'草菅人命',我想我是过于草率了,我在此道歉。事实的真相是怎样的,我们都不在现场,无权下结论。但我想请教的是,篡改病历是否属实?如果是真的,我想大部分老百姓的愤怒也在于此,您不会也将之归结为术后异常吧,或者对于医生来说这是司空见惯的。对于我来说,即使媒体报道有所偏颇,单凭这一条,即使是我的同行,我也决不会为他们喊冤。
回复安舟的评论:
很遗憾您对那次事故从没听说过,这在当地华人圈中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的。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医生们所推崇的所谓行医环境的宽松。
如果我信任一个医生而积力向他人推荐时,我所强调的往往不是医生的医术,而是他的为人。
祝你们行医愉快!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9:01:21
回复青柏的评论: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还是多看看相关资讯吧。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8:52:22
回复5858的评论:
谢谢支持。也谢谢前面留下评论的我爱栀子花和王府井。旅居海外的同胞素质是和国内不一样,国内论坛上为北医为医生说话,好像要被吐沫星淹没一样。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8:37:51
回复歌雅的评论:
歌雅,谢谢你的这份相知。我也同意敬业的医护人员占医生行业的绝大多数。真心希望国内有同我们这边一样好的医患关系和行医环境。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8:31:42
回复怎么可以瞎说的评论:
我也是这个意思,太岁头上不敢动土,央视的胡子还是要揪揪的。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8:22:48
回复luowenyi的评论:
谢谢luowenyi的信任。其实国内医学界不乏有识之士,我不过是关注这个事件时,读到这些资料有番思考罢了。这事出在北大北医也好,天子脚下,都有通天的渠道。要在外地基层医院,医生们肯定敌不过这阵势。
这次才知道今年福建南平有一起恶性暴力医闹事件,当地政府采取姑息,面对医闹敲诈,让医院出赔偿,不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有所谓“要想好,大让小”说法。为“和谐社会”,医生医院屡屡作出让步,医闹也愈演愈烈。这次国内医生空前团结,但愿有个公平的说法。
青柏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3:23:46
医疗事故,应就事论事。谁出了事故,谁就该付出代价。
没有执照行医,发生了事故,自然该倒霉。
博士又如何?没有博士学位照样做医生,不能发生事个是最重要的。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2:30:28
回复安舟的评论:
我觉得安舟兄这么多成熟的想法,不应该只是止于这里。我想您应该起草一封联名信,由大家来签名,向中央,中宣部,卫生部阐述一下这些观点。至少应该考虑投到比较大的国内报纸上去。因为这事在美国非学医的人群中并没有多大的影响。所以咱们在这里讨论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1:31:43
医患关系 医改
jinmenhaojie
病人不信任医生,而医生一肚子怨气。世界上除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 不存在这样的现象。
为什么近几年医患关系恶化到这种地步?无疑与近年来媒体上大量的有损医生形象的报道有关。
长期以来,医院、医生和患者三者关系被扭曲了。
改革以前,医疗事业是一项福利事业, 近年来,认为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因此就向商场学习提出病人是医院和医生的上帝,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的口号。这是极其错误的,所谓医疗事业说通俗点就是治病救人的事 业。而医生的治病救人的职业活动就是福利事业。因此,至今为止医生的劳动(如查房、院内会诊、手术的劳务,一些由医生亲自完成的检查治疗如胃镜等的劳务) 让公民免费或花少钱接受医疗服务是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实行的福利政策。
而医生的职业活动本身并不是福利事业。医生的劳务应该象其他公民一 样有权利获取报酬。至于医生应得的报酬是政府付,还是保险公司付,还是病人自己付,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府 实行福利政策的深度和广度。
近来主张医生与病人的关系是消费关系更是荒唐。消费关系是等价交换的买卖关系 。举例来说,用一百元可以买到一双中低挡皮鞋,用一千元就可以买到高档皮鞋。5元可以得到最低的理发服务,50元才可得到更好的理发消费。医生给病人看病就完全是两回事。例如,一个患阑尾炎的病人找医生给他开刀。 他给一百元也是这样开,给一万元也是这样开。医生决不会,决不该根据病人提供钱的多少来制定和实施手术方案 。反过来,顾客付了一百元就一定可以得到一双价值一百元的皮鞋,但是病人哪怕付了一万元也不能一口咬定只允 许医生把病看好,不允许看坏,病人的病最终治愈了,还是恶化,受很多因素制约。因此医生与病人的关系绝不是 消费关系,把两者关系当作消费关系只会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恶化。
那么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作为医生,他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医生是一个科学家,他熟悉人的生理、生化、人的病理,他也熟悉人的疾病的 发生和发展及如何控制的规律。同时医生也是一个关爱者,是一个利他主义者,病人的利益高于他自己个人的利益 。医生职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让病人带来治疗利益。期盼由于他的努力,病人能恢复健康,能延续生命。只有具 备上述两方面条件的人才能做医生。作为病人,他是被治疗、被关爱的对象,他应当尊重和信任医生。若他把自己 当成是消费关系中的消费者,对医生的每一个行为都怀疑,并期望有措施能监督医生的每一步行医行为的话 ,最终医生将无法正常行医。
由于政府放弃了对公民生命和健康的责任盲目的把医疗机构推向市场化其结果将医生置于悲惨的境地。使其处于绝对的弱势群体,这个群体从来不能单独发言,以至于已经不会驾御文字来表达自己 的思想了。我说他是相对的弱势群体,是因为他们相对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利益集团。
很多人认为医生和卫生利益集团是一家人,其实错了。卫生官僚利益集团是政府利益集团分化出来的一个分支,和医生处于对立状态。对立的原因就是因为医生认为自己的劳动被利益集团无偿的剥夺,而这种剥夺都是基于国家的名义,人民的名义。也就是说在医生和社会人群两者之间,是以剥夺医生的劳动来补偿社会的福利。
而这些福利自产业化以来,国人不论男女老幼可以说基本上都享受过医生的无偿劳动。这个劳动就是医生的智力劳动,具体表现在医生的诊断。而诊断的 过程包括:调查病史,体格检查,看机能检查报告。最后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最优医疗方案,而最优方案既要符合科学性,又要具备最大可能经济性。这样对病人可减轻经济负担,又可以减轻社会的经济负担和提高社会的效率。(这是医生应该做的最正义的医学行为)完成这个诊断的过程由于医学的复杂性,还要进行鉴别诊断,以免误珍 。有时候还需要进行治疗性诊断,也就是比较安全的试验性治疗以帮助诊断疾病。然后才是治疗。治疗完毕,还要面对康复使病人尽可能地恢复到健康状态。这是一个极其耗费脑力的过程,有时候,需要会诊,需要讨论,需要查找资料,凝结着主管医生,上级医生,相关科室医生的集体的劳动。就象一个父亲要决定孩子的未来,需要作出不计代 价的劳动。而儿子可以保证自己父亲的晚年的抚养和亲请关怀,而病人对医生则没有这样的义务。
而这么伟大的劳 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问题出在哪里呢?是医疗改革的错误做法所致。医疗改革首先是体制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不能一边说医院是公益性的,一边又让医院自己解决医务人员的工资问题,这样的改革能改好吗?难道这么多年的摸索还把 经验总结不出来?卫生部是吃干饭的还是在从中牟利而不想改好?
我说医生是绝对的弱势群体,是因为现在社会的声音中,医生几乎人人得而诛之。人人要求医生奉献的义务,却不给医生获得报酬的权利和医疗权利。这种声音在中国的现实中强大到淹没主张医生的权利的声音。尽管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医生的医疗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社会不是漠视这种权利 ,就是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粗暴地代替医生放弃这种权利。
这都是政府引导的结果。医生和病人本来是相互的共生体,在政府不能 起到公正的裁决的时候,医生和病人的法律赋予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获得好处的是那些药商,器械商,医院的管理 集团,卫生行政部门。还有那些无偿占有卫生资源的特权者。
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中科院调查报告);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 作为这场改革中的从业者我们(医务工作者)更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让外界的人们不再被不全面的舆论导向所蒙蔽 。
但是首先我请大家要静下心来,自己思考我所说的事实(或是现象),而不是只让怨气和偏见代替事实。 医生本身只是一项技术的提供者,他没有天生的义务去完成职 业要求之外的那些“奉献”的。白求恩、柯隶华这样的人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敬仰及学习的,但他们无私的行为是不 可能作为每一个医生的行为准则的。就像不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是雷锋,每个官员都是孔繁森一样。 医疗卫生改革前那个年代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免费医疗,但那也是面对城市有工作的人群,那时的医患关系很好, 那时的医生不用考虑病人欠费、不用考虑有没有完成医疗任务,和病人之间也没有什么 厉害冲突,多做少做也不会对自己的收入有什么影响。什么“回扣”、“纠纷”都没听说过。医生的工作是很辛苦 , 可那时医生工作 起来没有什么阻力,没有人对他们的诊疗,用药有什么怀疑,病人和医生是一条“壕沟里的战友”面对的敌人只有 一个“疾病”。
可是现在情况变了,医改了…… 医院还是事业编制的单位,可国家拨给的经费连医生工资的一半都不到。我国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占GDP3%而美国是20%!医院的发展要靠自己,福利也要靠自己。而药品价格被限制(向上浮动不能超过市价的15%),只有靠医院自己挣福利。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从医的目的不纯,为什么不把 精力和追求放在提高自己的水平上面,而是一心向钱看!! 还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笼更是将医患关系变成了敌对关系按民法通则的精神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可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有过错推定,所谓举证倒置就是说医院和医务人员只要对病人进行了医疗活动病人就可以告你而无需举证。那么就是说医生要想方设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医生就倒霉了。于是医生的口号变了原来是抢救病人“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尽100%的努力“现在变了”只要有1%的风险放弃100%的努力 ,免得去举证上法庭或者就过度检查以便举证这就是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违法的条例枉死了多少不该死的病人,这种现象还在继续!
已经有人向全国人大提出申请要求取消这个违法条例。 这就是现在医患之间太缺乏信任太紧张的原因了,一些医生能凭经验诊断出来的疾病,现在必须做相应的检查才行。为什么?不是现在的医生水平差了,而是医生学会了保护自己,因为一旦出现纠 纷医生得自己举证自己得诊疗没有问题,证据是什么?就是白纸黑字得检查单。现在我们听到的恶意诉讼太多了, 从进临床起老师就告诉我们要自己保护自己,因为现在只要病人不满意他就可以投诉,而被投诉的我们只有自己保 护自己。因为不是只有少数人听说过“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的。
近些年来,中国医患关系紧张,社会上一部分人把‘看病难、看病贵’的责任都归结到医院和医务人员,出现了对医务人员不信任、歧视,甚至丑化的现象。这样发展的后果,必将使人民的健康受到损害,必将对医务人员的形象产生影响。中国目前拥有大约220万人的医师队伍,中国以占世界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约3%的比例,为占世界22%的人口提供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解决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医疗卫生问题,这是十分了不起的成绩。中国培养一名医师很不容易。一般来说,医学专业的毕业生要在临床锻炼10年左右以后才能初步成熟,15年后才能够基本成型、开始独挡一面,而且还要考虑综合因素,比如动手脑能力,团动结协作精神,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当医生。因此这支队伍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珍惜 终身学习的压力。因此医生始终处于一个学习提高的环境中,一不小心就会落伍。 医院是为病员服务的,但只靠 医生是不能提供完善的服务的。
我们竭尽全力也只是技术支持,而政策、资金是政府的事。医生是维护患者健康的卫士,医患关系应该成为社会中最和谐的人际关系。当前医患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不正常现象。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拿出来给医生购买医生对患者的服务,可怕的是医改的结果!明明 政府为了摆脱自己对公民健康的责任,到头来却把板子打在医院身上,打在医生身上。现在的医改结果是政府搭建了一个平台,制定了一些政策借助医生的手在已经遭受病痛折磨的病人身上大把捞钱来发展医院,医院扩大了规模变成了国有资产。这样的改革看病怎么会不贵呢。
最近高强说“患者是医生的“衣食父母” 是极其错误的说法”。 如果医生吃饭穿衣各种福利都靠病人供给那还了得! 正是因为这种错误理念导致政府逃脱了保障公民健康责任和义务,而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借改革之名转嫁给了医院和医生。这才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源。高强又在忽悠全国人民!医生是维护患者健康的卫士。患者有病求医生治疗,不是医生求病人看病。不要搞错了,我们不是患者 的儿子和奴仆,我们医生应该是受政府委托为患者服好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作为一名医生,看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说几句!我知道这些话说出来以后,会挨骂!,但是话憋在心里如骨鲠在喉 ,不吐不快! http://jinmenhaojie.blog.sohu.com/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1:29:25
回复ksf的评论:
KSF写得真好!很欣慰这么多同道站在一起说公道话。
其实医生和患者是共生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美国老百姓就理性得多,和医生站在一起,为自己的权益抗争,不轻易把看病自主权交给保险公司或政府。这也是奥巴马全民医保方案有那么多民怨和阻力的地方。中国文化中有反智仇富倾向,老百姓容易被媒体政府忽悠,不向政府争权益,反过来敌视伤害为他们服务的医务工作者,当然国内医界从业人员也有道德素质问题,弄得这样两败俱伤的局面,让人又急又气。
ksf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1:00:35
I have actually called CCTV to question how “ 经济半小时 ”concluded “非法行医" when I read the initial article on the web. Although I do not know exact regulations governing medical activities of a resident doctor or trainee in an accredited program or institution. I certainly strongly disagree with the CCTV's conclusion of "非法行医" based upon all the listed activities (prescription writing, CPR etc). In USA, hospital emergency codes (CPR) are performed essentially under the guidance of a seneior resident.I do not mean to defend for appropriateness of the CPR process mentioned in the article. Certainly CPR is a very traumatic process with tremendous uncetainties.
As a Hem/Onc specialist, I cannot agree with 北医的解释“术后需卧床的骨科手术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是一个学术问题,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I am wondering if this is truely the case. If so, 北医's practice is truely behind the current standard of practice!!! Therefore, it is a medical negligence case!!! But there is no way to conclude 北医's 非法行医!
I am appealing to 北医 and my chinese medical colleagues to stand up and fight the pressure from media's unfair report---CCTV in this case. In the meanwhile, as physicians, we do have to hold higher standards of ethics for the benefits of our patients. Unfortunately, the latter is not as well-guarded as it is needed to....
Finally, my condolences go to the family of the patient.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0:11:12
回复richman的评论:
富人兄,关于您说的CCTV这事,昨晚大家已达成共识。应该报,报得越快越好。但是新闻的精髓是"中立",也就是不能偏颇,CCTV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现在已经有媒体在怀疑CCTV这一栏目领导和患者家属的关系了,不管有没有,是应该查一查了。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10:06:36
回复richman的评论:
对不起阿,富人兄,我会错意了。对的,当然不能抛下病人。
richman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55:59
安舟,我同意你的意见。真心话回头看看77届到95届还有多少学医留在大陆,这样不尊重医生,谁还会干。看吧,会有更多的医疗事故出现。
richman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49:05
Luowenyi故我讲医生没有彻底罢工的“权力”,下班后上街游行一下吧。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46:57
回复richman的评论:
在言论自由的民主社会你说的不错,但在专制国家不是每个社会群体都有平等话语权的。主导媒体CCTV的能量,背后的国家力量,不是个人甚至群体能抵挡的,它的伤害之剧你可从社会反响看出来,很可怕。
我转来国内一位同业的话:
看来,这个年代,学医的人不能过于专业,应该多多接触社会的各行各业。
以前,很是羡慕裘老的思想:不谈政治,专心学问。
但是,这个年代学医的不谈政治,不谈权,不谈钱只会受人欺压,遭人诽谤,这些居心叵测之人就是看到医生们都清苦、单纯,对他们没有威胁。为什么不去动动301?他们不敢。
以前,转科的时候,代教老师说:医生是最为聪明的人才。只要你能把医学学好,社会上任何一个行业你都能拿下。虽然有失逻辑,但是老师那种藐视一切的气魄却很是让人感动。
希望,现在多些孙中山、鲁迅、郭沫若等人才。有着医学背景的政治家、文学家、社会家。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35:56
回复luowenyi的评论:
Agree! I would say: CCTV have a right to tell the truth, but morally they don't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27:35
回复歌雅的评论:
我理解对了,谢谢!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26:37
回复richman的评论:
我指的是法律上,医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权利,这一点您不能否认吧?尤其是人身安全,您不能说任意殴打医生是合法的吧。关于罢工我只是用来夸张而以。我说的是他们有这个权力,不是说他们应该这样做。
不过罢工嘛,我说的是对的。至少在国外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律师朋友说:Doctors have a right to strike but morally they don't。
歌雅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25:58
回复luowenyi的评论:
我的意思很清楚。外行评论内行人才懂得的事大多有感情色彩。我的意思是安舟同学说的是正理。
richman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15:12
根本不同意医生有彻底罢工的“权力”,原因自明。
安舟对电视台的指责我也不敢苟同,电视台,报纸本身就是有“闻风及奏”特权,他又不是执法机关,没必要查得一清二楚才报道。请不要为了这一件事就封了人民知的权利。“我们都不喜欢他,或者讲讨厌他,但,我们不能不让他讲话。因为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不喜欢,讨厌而堵塞言路”这是美大法官对阁楼杂志的判决意见。
5858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11:39
顶lz.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10:24
回复歌雅的评论:
歌雅兄(姐),仔细理解才明白您的意思,不仔细看,别人容易理解成相反的意思。
歌雅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9:06:06
谢谢你的真话。我是学医的。知道这个抢救程序和后果 也知道手术的后遗症。凡事 都有个万一,否则谁要买保险,医院为何要患者 家属签 字。人口中非医学专业的人占绝大多数。敬业的医护人员也占医生行业的绝大多数。看过你的文章的医学专业的人同意你的观点和解释的也占绝大多数。无知者狂喊只能说明他们的无知。幸好你如今在另一个世界里行医生的天职。 上帝有眼!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8:53:32
其实呀,老百姓不应该以圣人的标准来要求医生,医生也是人,做医生只是一种职业而已,并不是要牺牲自己所有的东西。
普通人可以做的医生就可以做。普通人有夸耀自己的权利,医生也有,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说两句炫耀的话无可厚非。只要不影响工作为什么不可以呢?
而且像其他任何职业一样,虽然不提倡那样做,如果自己受了不公平待遇,医生一样有罢工的权利。不涉及医德。任何受不公正待遇的人都有申诉反驳的权利,也都有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权利,包括医生。总之医生和所有人一样享有一切平等的权利。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8:20:35
回复hhhh的评论:
有啊,Heparin (肝素)和Lovenox(低分子肝素),肝素是老药,美国还从中国进口过呢!后者较新也贵些。
hhhh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8:08:18
北医的解释是“术后需卧床的骨科手术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是一个学术问题,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我们加国对骨折完全不能动的病人是用抗凝药物的,打在肚皮上,啥药不知,每天早晚各一次,待能活动一点点,就改每天一支。
楼主是医生,肯定知道是啥药,俺百姓不知,国内不知有用这药没。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59:36
回复安舟的评论:
向楼主致意!
您的问题问的很好,怎么会成这样的局面?中国社会为什么如此疯狂?
当你看到一个老人摔倒,千万不能好心搀扶,因为法院会判定是你故意推倒的。。。。
你还能说什么?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40:34
回复大眼贼的评论:
我们撞车了。谢谢。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37:00
ZT:参与抢救的医生:熊卓为研究员抢救过程中的一点细节
时间:2009-11-08 13:29:00 作者: 来源: 北大医院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34:34
回复richman的评论:刚读到参加抢救的高年资医生的文字,上级医生早该站出来为下级医生背书了。
熊卓为研究员抢救过程中的一点细节
时间:2009-11-08 13:29:13 作者: 来源: 北大医院
熊卓为研究员是我院心血管研究所科研人员,平素跟同事们关系处得很融洽。她的不幸逝世是我科科研工作的一个损失,也让同事们无比痛惜。
熊卓为研究员离开我们已经3年多了,我没有想到她的逝世在3年后的今天掀起了巨大的波澜。作为她临终抢救的参与者,我更没有想到,被我们视为人民的喉舌、代表人民诉求也一直为我们所信赖的中央电视台,竟然违反“客观、公正”的新闻工作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对她的抢救过程做出了歪曲事实真相,完全颠倒黑白的报道。
事实胜于雄辩,在此,我把抢救熊卓为研究员过程中,我所亲历的事情公之于众,还原事件的真相,以正视听。
那天晚上,大约是夜间十一点半左右,我接到我院大内科D主任(擅长急症救治的心血管病专家)打来的电话,大意是说:熊卓为研究员在下床活动后感觉不适,几分钟之内呼吸心跳骤停,临床判断是发生了急性肺栓塞,相关科室值班人员立即开始心肺复苏抢救并请内科二线急会诊,D主任赶到现场指挥,现在抢救已经半个小时,还没有复苏的迹象。我当时表示:熊卓为研究员刚接受腰椎手术1周而且现在心肺复苏持续已超过10分钟,是溶栓禁忌症,何况在呼吸心跳骤停以后,溶栓药物也不会有什么作用;现在只能继续心肺复苏操作,同时找心外科考虑有没有紧急开胸取栓的可能。
我在半个小时左右后赶到医院ICU抢救现场,询问是否已通知心外科,得知:家属表示北京某心血管病医院H教授(心外科专家)是熊研究员的同学,家属说已请H教授,等他到了再商量。于是我们继续进行心肺复苏,其间我提议是否考虑进行体外循环改善氧合情况,家属也说要等H教授来了再做决定。
H教授和他们医院心内科专家Y教授应家属请求一同到达现场,Y教授了解情况后认为基本没有抢救成功的希望,几分钟后离开了。H教授留了下来,说到体外循环的事,H教授表示可以用ECMO(一种代替体外循环的抢救设备),由于我们当时没有ECMO,H教授主动提出他可以让他们医院的人从他们医院送过来。于是我们一边继续心肺复苏,一边焦急地等待ECMO的到来。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我问肖建涛ECMO到了没有,回答说在路上,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还说在路上。又过了很久,我对肖建涛说,夜里不堵车,现在应该到了,让他再去问问,肖建涛回来悄悄对我说,H教授说他认为已经没有希望了,他已经打电话让他们医院的人半路返回了。总的算起来,我们白白花在等待ECMO上的时间大约有两个小时左右。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没有放弃,经家属同意,我们请心外科副教授给患者上了体外循环,开胸手术从患者肺动脉内取出很长的一段血栓。但是,一切努力都没有反应,熊卓为研究员最终还是逝世了。
我现在能回忆起来当天先后到达现场参与抢救工作的专家有:大内科主任D教授(心血管内科专家)、我自己(心内科主任医师,科副主任)、心内科Z副主任医师、当时的医疗副院长Z教授(骨科专家)、麻醉科主任W教授、心外科L副教授、体外循环师S、科研处长Z教授(肾内科专家)、当时的院长Z教授。
抢救过程中,D主任与患者家属有过多次交流,患者家属对我院众多专家奋力抢救熊研究员生命的事实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他却对此三缄其口,任由记者歪曲事实说什么只有三个毛孩子在抢救病人。为了挽救我们同事熊研究员的生命,我们一直不轻言放弃,与死神抗争了好几个小时(按照医学常规,心肺复苏30分钟没有恢复自主呼吸和心跳的,就可以宣布患者死亡了)。他的这种做法让我感到非常寒心。
患者家属、律师、记者借以吸引大众的一个说法是:粗暴抢救导致患者肋骨骨折、内脏受损,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这种说法确实很容易引起大众共鸣。我们不否认患者肋骨骨折与心肺复苏操作有关,那么怎样理解这个问题呢?
先举一个生活常识的例子,我们拿一根铁丝,不停的弯曲-捋直-弯曲-捋直,不出几分钟,铁丝就会断掉。复苏过程中肋骨骨折也是这个道理。心肺复苏要想获得效果,每次胸部按压必须把胸骨向下压陷4-6厘米,按压的频率是每分钟100次。大家想想,即便是金属材料,按此幅度和频率反复弯曲数小时恐怕也早就坏了,何况是并不很结实的肋骨,不是有人打个喷嚏就肋骨骨折了吗?
再从医学专业角度来说,国际上所有的溶栓治疗指南中,关于溶栓的禁忌症都有一条即心肺复苏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者不能进行溶栓治疗,这就是说,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所有的急救专家、心内科专家都清楚这个道理:心肺复苏超过10分钟就有可能导致患者肋骨骨折、内脏受伤。所有的教科书也会写到心肺复苏的并发症有胸骨骨折、肋骨骨折、心肺损伤、肝损伤、胃破裂等。
在通常情况下,心肺复苏持续30分钟不成功就结束了,一般最多不超过1小时,如果不做遗体解剖,当然不会发现肋骨骨折。事实上,如果对一个老年人进行心肺复苏,可能压几下,肋骨就断了。对熊研究员的心肺复苏操作一直持续了数小时,肋骨骨折等并发症当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如果想心肺复苏不发生肋骨骨折,只有一个办法:出工不出力。但是按压力度小了,根本不会有任何作用。我想,在了解有关常识后,读者朋友恐怕不会有人愿意医生用这种方法去抢救自己的亲人。要知道,心肺复苏针对的都是呼吸心跳已经停止的人,如果不做事,人就故去了。所以,明知有发生并发症的可能,医生还是会尽力去抢救,等把人救过来,再检查、处理并发症。但是,即便医生尽了全力,心肺复苏成功的机会还是只有5%左右。
记者、律师、熊研究员家属提出的另一个说法是:3个没有医师资格的医学生非法行医导致患者死亡。我们暂且不说这3位医生有没有医师资格。我们只问一个问题:当发现一个患者呼吸心跳骤停而倒下的时候,作为一个受过严格正规训练、具有抢救技能的临床医学博士生,作为一个视患者生命高于一切的医生,作为一个“厚德尚道”、秉承“医者父母心”祖训的北大医院人,作为一个有仁心、爱心、良知的中国人,他是应该马上开始抢救患者生命呢,还是应该大呼救命、等待那个拿齐了全部合法行医证书的人到场?!如果这种抢救患者生命的行为也是非法行医的话,那么红十字会每年对大批社会志愿者进行心肺复苏操作培训,岂不是在鼓动、教唆大家随时准备去“非法行医”?!
写到这里,我已无语。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心在流血,为了我亲爱的同事熊卓为研究员的在天之灵3年以后还不得安宁,为了我们竭尽全力去挽救病人的生命却被诬为粗暴抢救,为了那3个义无反顾冲上前去试图救人却被诬为非法行医的“毛孩子”,为了我视为无比神圣的医生称号遭到践踏和蹂躏,为了我无比热爱的患者群体因为被误导对我们产生误解、逃离我们而得不到及时的合理救治,更为了我视为人民喉舌的中央电视台的某些人利用人民赋予的话语权,竟然干着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丑恶勾当。
我要仰天长啸,问苍天:笼罩在我们头上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片天空。
参与抢救的心内科副主任 洪涛
2009年11月8日
richman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22:19
这种实习(双签)在我们毕业后(5年医学院)有进行2年半。另外这种抢救也太野蛮了吧,肋骨断--理解,心包膜如是扎破理解。但肝脏压破----难已理解了吧。当然现在有很多过去的规定都没有了,我回医院竟然看到年轻的医生在没看病人一看的情况下写下病历,你敢信吗???故在大陆发生什么事都可信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22:09
央视最大,想咋说就咋说!它有足够的资源来诱导或者误导别人。
它连最基本的什么叫非法行医都没弄清楚,就在二审之前播出这个节目。北医完全可以和它打官司!!本科毕业的叫住院医,是应该有处方权的,只是在治疗时大方案要有上级医生把关。没有处方权的那才是实习医生(那是还没拿到本科毕业证的在临床轮转的学生)。其实此案的关键是:在中国这种手术术后是否应该常规给抗凝剂?这个病人的治疗是否遵循章程以及主治医生是否按时看病人,发现问题,主管医生是否认真执行上级医生指示?在还没确定这是否是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央视就擅自报道,混淆视听,北医绝对可以打官司!!
六仔儿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06:08
bxz2000, 相信你是个医生。你的语言证明了我的观点。此外,现在医生的收入应该不是问题。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04:11
回复richman的评论:
实习生大概没有。我对现在国内医学院体制也陌生,比如协和北医有8年制医学生,出来相当于主治医资格,那么说8年期间起码有三年在做住院医,而住院医是应该有处方权的。我在美国大学医院做住院医时也有处方权和DEA#,但只限于在大学医院的处方签上使用。
huangshang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7:01:00
政府, 政府, 政府的责任
按捺不住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57:41
co 大眼贼
就事论事很好,可您又如何得出了草菅人命这个结论?任何手术甚至介入性诊断或治疗都有风险,有些可以预防,有些不可以。病人死于手术后肺栓塞属于术后并发症,这种手术后是否应该常规抗凝,本无定论(在中国此病发生几率极小,贸然抗凝却很可能造成病人大出血)。如你所言,任何术后异常都是医生草菅人命,那么手术前病人家属谈话签字同意都是扯淡了?哪个医生以后还敢给病人做手术?
richman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51:51
安舟,
实习生有没有签处方权?应是没有的,记得我们刚从医学院毕节在医院实习时,任何处方必须是双签--及再由老师--有执照的医生再签。这一点在北京医院,同仁医院等大医院均是如此。
bxz2000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48:37
要是相信从大裤叉下流档出产的央视的妓者们?母猪将会上树呢!
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醒醒吧,如果黑社会也讲秩序的话,那真的是上帝都笑了,而且笑掉了他老人家的大牙!你辛辛苦苦奋斗拼搏了11年(有些人幸运,八年就可以了)好不容易拿到博士学位,每个月给你3000,然后让你长年每周要倒晚夜班,长年没有周末,手术经常不能按时吃饭,小孩顾不到,甚至后院起火,你愿意么?你真的愿意么?拍拍自己的良心,想好了再回答这个沉重的问题!可是,我们绝大多数医生,特别是年轻医生只是拍一拍身上的灰尘,心理默念道“只是累身倒也罢了,关键是累心,但这工作我们不做谁去做啊?指望那些指手划脚的人?上帝都笑了,而且笑掉了他老人家的大牙!”然而把医务界妖魔化,让老百姓把对医疗现况的怨愤情绪导向忍辱负重的医生护士群体,让他们成为政府的政策失误和官员腐败的替罪羊,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46:27
回复3einstein的评论:我也不是很清楚,央视节目里提到过几处病历涂改。这是北医的说辞:
关于修改病历的问题
很多网友说我们在第一篇文字中回避了这个话题,其实不然,原因也是因为此话题的敏感性将有可能出现更长时间的争执而终无所获。
按照运行情况分,病历有两种:一种叫运行病历,另一种叫终结病历(即病案),定义的区别就在于这份病历的主人是否出院,病历归档进入病案室。病历的客观部分(如化验报告单)是允许患者复印的,主观部分(即有医师书写记录病情的内容)是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的书写是医生根据诊治过程所记录的依据,会随着病情的变化和医生新的发现而日趋完善,我院历史上就曾多次出现老教授不满低年资大夫书写的病历(一定是指主观部分)而将其撕碎扔掉责其重写的故事。一般医疗纠纷出现后,会当着医院医务部门和患者家属的面封存病历,如果在病历封存后再去修改病历,那是不允许的。
广大网友们,有没有“篡改病历”是法律说了算的,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患者家属说了算的,更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说了算的。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39:35
回复六仔儿的评论:
同意,要考虑道德因素。美国医学院在挑选医学生时不仅看GPA和 MCAT成绩,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实践(比如义工)是很看重的。但中国整个社会和行业的道德环境对年轻一代医生的影响恐怕远大于遗传因素。
3einstein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24:45
回复安舟的评论:
涂改病历是怎么回事儿?麻烦给说一说?
六仔儿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6:04:31
现代科学已经可以测试出人的犯罪基因了。利用科学的方法完全可以制造出测试人类善恶的试题。西方医生要通过一项善良道德的宣誓。应该为我们鉴戒。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56:22
回复六仔儿的评论:
你真善良。刚才楼主推荐的北大医院实习生的文章我也看了,全篇的大话和情绪化语言,没有理性的分析和论证,同样不能让人信服。
医生和警察是目前国内被人骂的角色,被人杀了,都会有人喊痛快。行业人员觉得不公平,如果激起了民愤,怎么也不能说全是百姓的错?这两个行业都应该好好反省了,怎么样重塑行业形象。
话又要说回来了,国内哪个行业是敬业和纯洁的,根本没有职业道德而言。
bia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43:42
好,已经死到医学教授级的了。再下去该死的是部长级的了。以后轮到领袖级的。
十年前从国内医疗界逃出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国内的医疗体系,还有一帮医院的大佬都不是好东西。医疗体系不改,贪心的大佬不抓,易患关系不会好的。想当医生的还是出国做医生吧,绝对不一样的。
六仔儿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35:25
本人认为,当医生的首要条件是善良。选择医学院学生要加上一项善良程度测试。现在中国的年轻医生有很多在这方面还不及社会一般水平。年轻医生满嘴脏话的比比皆是。本人亲身经历人民医院年轻医生对待病人的恶劣语言。亲耳听见北大医院的一个年轻男医生向别人炫耀他和护士们的关系。年轻医生之间的谈话就象北京街头的地痞流氓,满嘴丫丫的。中国人那麽多,善良而又聪明的人有的是。应该把那些恶人排除出医疗队伍。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20:58
增进沟通,还是相反?
方可成 更新于2009年11月5日
增进沟通,还是相反?
——央视《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观察之一
一个很好的选题,被央视做成了经典的失败案例。一个本可以深入探讨的话题,被《经济半小时》做成了批判的大字报。
说它是经典的失败案例,是因为任何一个有一定媒介素养的人都能看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这期节目的内容有多么不平衡。半小时的节目里,出镜最多的是死者丈夫王建国,其次是他的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所有的证据都来自原告,而来自被告——北大第一医院和医生的声音竟然一句都没有。
央视在节目中给出的解释是“我们的记者多次要求采访北大第一医院,都被拒绝了。”这显然没有说服力。首先,医院拒绝采访,那么是否可以直接联系涉案的医生?其次,就算医生也拒绝,那么能否去找他们的代理律师?既然这是一桩即将二审的案件,控方代理人接受了采访,辩方代理人应该不会拒绝。就算他也拒绝,那么可不可以去查查卷宗,看看辩方都提出了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所有这些努力都指向一个目标——还原事实。如果觉得还原事实有困难,那起码应该呈现出两方的声音(何况,更专业的报道应该再呈现中立的第三方的声音)。但很可惜,央视的这期节目呈现的声音如此单一,完全可以成为新闻教学中的一个案例供学生分析了。
比信息源的失衡更可怕的,是大字报式的语言。
《经济半小时》每期结束时会有一段“半小时观察”,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段话属于评论,而这段话之前的内容应该属于新闻报道,使用的应该是新闻语言。但很可惜,节目主体中所使用的语言与“半小时观察”无异,并不是客观呈现事实,而是直接下“非法行医”的判断。这也导致我们在听“半小时观察”时,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无非是再次表达“痛心疾首”、“大声疾呼”罢了。
实际上,此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医学研究生在教学医院的执业问题是一个可以好好讨论的话题。这个现象背后牵涉到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机制、行医资格的认定等许多复杂的问题,岂是简简单单的“非法行医”四字所能轻易带过?
央视的这期节目放弃了对这个严肃问题的深入探讨,而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发表一篇批判北大医院的大字报。其后果从网络上的新闻跟帖已经可以看出:一半人在骂医生没医德,另一半人在骂记者没有职业道德,“***”这样一个任何新闻从业者都很不愿意看到的词再次在网络上大行其道。用“两败俱伤”来形容并不为过——那些不信任医生的人更加仇视医生,医患关系更加紧张;那些讨厌记者的人则更加坚定“防火防盗防记者”的信念——更不用提医生和记者之间的直接对立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沟通之门被关得更紧了,解决问题的希望又少了一些。
今天,新华社记者、《城记》作者王军来北大新闻学院讲课。他的一段话正好可以为本文作结:
“使我们这个社会成为一个可沟通的社会,应该是记者的职业归宿。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完成这个使命?我想,最关键的是不放弃对事实的追求,并以此作为工作的目的。我们不能强加事实任何的东西,因为事实本身就在说话,不用你去打扮它。这样做的结果,当然就是增进社会的沟通,而有了沟通,才会形成共识,也才会有真正的建设。”
(来自《南方周末》)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15:35
回复大眼贼的评论:
谢谢同道帮助解释。海外华裔学者中学医学生物的多,有科学训练的人多,解释起来对方还能理性地理解,不那么情绪化。在国内论坛上就惨了,医生是众矢之的,真是很悲哀。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09:53
回复杏林香雪的评论:
是让人忧虑,不过大乱过后必有大治,就像楼下有人说过的“浴火重生”。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5:02:10
回复dkcst5的评论:言之有理。普通老百姓有理由表示他们对社会问题的不满,政府有责任去改善。在一个具体医疗官司中,普通人有自己的直觉和常识,而医生有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立场,讲不拢是常有的事,这才牵涉到法律仲裁。但一个案子给全体行业带来危机,则有体制问题立法问题。在美国,法院的裁决往往是主导社会道德方向的风向标,医学伦理规范的道路是由一个一个典型案例铺成的。 还记得几年前Terri案吗?
中国的情况更复杂些,司法不独立,行政干预多。这次北医和央视闹大了,卫生部和广电部乃至整个内阁政府还不知怎么处理这烫手山芋呢!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4:41:58
回复芝麻绿豆的评论:
回复芝麻绿豆的评论:
目前国内众多的老百姓对医疗现状有不满情绪,不否认有医生医德医术差,但细究起来,很多弊端来自体制问题,比如医保不合理,行业受贿,医药不分家,私营医院管理不善,不幸的是医疗体系中最末端是医患关系,而老百姓把这种怨愤发泄到了医生头上,老百姓和医生都是受害者。国家整体范围的出现医患关系紧张问题,那就不是单独事件,而是有体制政策的问题了。政府不应该推卸责任。医院和医生其实很多时候只是很多政策的执行者,制定政策的是国家政府。目前普遍存在的医患对立,政府是有责任的。CCTV这次就做得很不好,在相当大程度了加剧了患者对医生的误解甚至仇视。使已经冰冷的关系雪上加霜。我在文中想表达的是北医事件对医学界医学教育模式的影响,至于医疗纠纷本身,留给法律去仲裁吧。
另外,我不知道你提到的事故,也不认识当地华裔妇产科医生。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4:24:47
ZT:评央视《公益医院非法行医 北大医学
教授惨死北大医院》报道
中华外科杂志编辑部
2009年11月3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节目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外科领域的医患纠纷事件,相信有良知的外科医生看过之后不会不以为然、无动于衷。
就其报道内容而言,此事件涉及到医学教育体制、执业医师制度等诸多方面问题,绝非央视一次动机不明的暗访报道以及在节目最后所发出的危言耸听的诘问那样简单。央视的这一报道与评论,除了在一段时间内会产生社会轰动效应(包括非理性的)、在一定程度上博取了栏目收视率之外,没有太多的价值。由于其具体选题的可疑性,由于其报道内容的非客观性甚至偏执性,它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熊卓为教授因术后并发症而死亡,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不希望发生的。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目前尚在司法处理程序中,对于具体细节我们不作评价。我们认为,不论结果如何,对于医疗从业人员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省,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医疗风险的认识,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同样,不论结果如何,央视介入这一医疗纠纷给医患关系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也是不争的事实。
从央视对李培刚的“面对面”访谈,到“北大医院非法行医”的失实报道,暴露出央视部分从业人员(包括制片人、编导、记者)职业素养的低下、极度的傲慢以及猎奇心理的亢奋,也影响到人们对央视的公信力产生严重质疑。就央视报道中紧紧抓住的当事医生当时尚未拿到《医师执业证书》一事而言,退一步讲,如果央视在选题、采访过程中甚至在节目播出前,能够向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咨询一下相关政策法规,就不会不负责任地抛出“非法行医”这一结论(除非别有用心)。从这个角度讲,也暴露出央视有关人员的自大与傲慢。
毋庸讳言,目前医疗卫生领域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管理上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其实,管理问题从来都是一个大命题,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莫不如此。就以央视为例,央视新址火灾事件不正是由于管理上的缺失以及央视有关主管人员的狂妄造成的么?央视作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有限,各频道、各栏目不也有许多“临时人员”、“实习记者”天天在跑新闻、做节目嘛!公众也有权利质疑他们的自律性和公正性吧!
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这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健康的舆论氛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央视关注国计民生、针砭时弊,这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之上,切不可偏听偏信、先入为主,貌似公正、实则偏狭,更不可因为其他因素而丧失职业操守,须知,口碑比收视率更重要。央视在“俯视”别人的同时,同样需要加强自身的监管,严格自律,遵守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道德准则。
杏林香雪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4:12:18
我现在很怕看到国内类似的报道了.真让人心寒, 医学界没有具体严格的治疗指导,年轻医生碰到困难无章可讯,如果在法国,那是没得说,所有的手术术后都上抗凝剂,医学上的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中国有关部门对于这方面没有明文规定的指南, 出了事故怎么能怪一线医生呢.CCTV又凭什么在这个时候向北医发难.教学医院又如何定下非法行医的界限呢.
我也有时不喜欢一些国内的同行乱用药或用药不当,但在医学管理条例行不明确,法规不完整的时候,可以理解医生们的知识局限,令人不解的是一个所谓文明之国, 现在是医院成了青楼,谁都可以去闹, CCTV嫌刁民还不够还是什么的. 如果在这件事上全国的医生不站出来一致抗议CCTV,中国以后的医学情况会更令人担忧.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2:33:47
医生怎么都居高临下地说话,你们一生气,一闹情绪,一罢工,全世界就该完蛋了,是吧?态度不端正啊,还是缺乏医德。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2:29:36
回复dkcst5的评论:
请你给出实习医生,医学院学生,主治医生的定义和权限
再请你给出中国医院医务人员结构,名称和权限
dkcst5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2:24:04
央视应该怎么报道,当然有讨论的地方。可北医的答复,有点理解力的人都能看出来那是在撒谎和狡辩。如果实习医生或医学院学生没有处方权而开处方,并且不需要经过主治医生同意,医院药房又能畅通无阻,那就是非法行医,是几方面的非法,我不理解这么明显的道理为什么这里的许多人不明白;我也是在医学院待过很久的人,也经常听到只有实习医生参与的手术,这样的事情你在美国试试看,能不能行的通。不要说你是医学院的学生,就是外国再有名的医生,如果你没有在美国的行医执照,你就不能独立的行医。这么简单的事情,和政治扯得上吗? 其它诸如涂改病例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只要说有没有就清楚了。不会有人白痴到说病例是可以事后涂改的, 国内外的行规都是可以涂改的。
国内的医患关系紧张由来已久,医生和病人当然都有责任。你可以说医生们都忍辱负重,患者都是刁民;你也可以说医生没有起码的职业道德,患者忍辱负重逆来顺受。但我认为,最主要的责任还在政府。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权威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单靠医生和医院的职业道德,病人个人素质和道德,医患关系只会越来越坏。大家看看这主人的帖子和回应就不难理解了。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2:08:12
回复芝麻绿豆的评论:
就事论事很好,可您又如何得出了草菅人命这个结论?任何手术甚至介入性诊断或治疗都有风险,有些可以预防,有些不可以。病人死于手术后肺栓塞属于术后并发症,这种手术后是否应该常规抗凝,本无定论(在中国此病发生几率极小,贸然抗凝却很可能造成病人大出血)。如你所言,任何术后异常都是医生草菅人命,那么手术前病人家属谈话签字同意都是扯淡了?哪个医生以后还敢给病人做手术?
芝麻绿豆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1:33:29
'然而把医务界妖魔化,让老百姓把对医疗现况的怨愤情绪导向忍辱负重的医生护士群体,让他们成为政府的政策失误和官员腐败的替罪羊, 国内行医环境如此恶劣,是我这样在海外行医的同道难以想象的。'
我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如何。但就楼主所叙述的,看得出您的主要目的是想为国内的行医者说句公道话,但就事论事,却扯上政策及腐败,似乎有些牵强。作为一个权威医院,草菅人命在前,篡改病历在后,如果这是事实,即使是实习医生,也是不能容忍的。不要凡事都归结为医疗事故,有很多医疗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医生稍微认真一点。也不要感叹国内行医环境的艰难,任何一个行业都有媳妇熬成婆的艰难(当然现在的媳妇都不想熬成婆了)。就这件事而言,无论媒体怎么报道,我都不觉的很过分。
看作者所在地是马里兰。那不知是否记得发生在几年前的一起医疗事故,由于那位华人女医生的失职,本是可以避免的,产妇却因大出血而死,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没了妈妈。我没见任何报道,医生也在照常行医。如果您认为这就是所谓行医环境的宽松,那我觉得悲哀。我也住在马里兰,诚实的说,大部分来自台湾的医生还是比较敬业的,而那些来自大陆我的同胞却不知让我如何去评价。
如有冒犯之处,敬请原谅。您是位神经科医生,那我应该和您还没打过交道(希望以后也不会)。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1:31:41
回复安舟的评论:
这话出自一个还未毕业的孩子之口,多么令人心痛。
CCAV: 这下尔该高兴了,当孩子们都不愿干这行了,当所有的医务人员都想着自保,当SARS之类在此喜降人间的时候,希望你这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真能降妖除怪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1:08:13
我们的老师教导我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以后就不要行医了,”
真理!在美也一样。 不服的,罚抄一千遍,还不服,就别当医生了。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8 00:30:18
回复agoodday的评论:这是在国内医学网站看到的文章,我理解这孩子心中的痛。
天朝第一台CCAV经济半小时屁股决定脑袋,脑残地地哗众取宠,利用绝对的话语权,使用很多主观性很强,令公众不寒而栗的字眼,例如“离奇死亡”、“蹊跷”、“屡伤人命”、“非法行医”……制造了“北大学生无证行医医死教授”骇人听闻,无限吸引无数天朝子民眼球的标题新闻……
第一,首先声明,我不是北大学生,但我确实是一名医学生,现在是实习医生,也就是天朝第一台你们判定的“非法行医者”……
第二,我很感谢天朝第一台的才华横溢,让我切身体会到了什么叫“标题党”……我以为“标题党”只是为了卖点而制造的噱头,没想到,“标题党”还可以杀人于无形,而且是秒杀一群怀揣“悬壶济世”还在象牙塔里埋头苦读的“非法行医者”!
第三,我不知道媒体,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底线在哪里?虽然我很反感言必提“道德”的强调,但今天,为了摘掉“非法行医”这顶高帽,我不得不提“道德”,虽然我这么做是有违我的道德底线的,但撕破老脸,我今天就挑战一下天朝子民整天高呼滥叫的“道德”。试问,有没有实习、见习记者之说,那他们在你们“道德高尚”老师们指导下参与报道新闻,发通讯稿,算不算“非法报道”、“非法采访”……如果不算,那我们这些没有“医德”的实习医生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参与医院诊疗的医学教育活动,是否能万望天朝第一台大人能否高抬贵手,帮忙摘掉“非法行医”的高帽?有劳您老人家辛苦了!
第四,我想请问天朝第一台,如果你们报道失实,是否会跟我们医疗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呢?如果有的话,你们会怎么放下你们一向高贵的身段,给我们这些你们眼里的“无良医生”一个说法呢?还记得你们曾经专题报道的珠江医院儿科事件吗?你们报道完了,赚足了天朝子民的眼球和眼泪,收获了无限救世主的荣光时候,拍拍屁股就走人了,留下的烂摊子,至今仍让珠江医院儿科胆战心惊!是的,天朝第一台自创办以来就一直是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但是,你们当年的报道是否真的切中了中国医疗行业问题的弊病?是否真的只是对事不对人?你们有考虑过你们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之后,那些被你们曝光的,并非是万恶之人的后续生活吗?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你们还马赛克他们的尊容呢,我们这些普通的“非法行医者”又是否能够享受一下人文关怀,得到您老人家的一点点怜悯呢?
第五,我想问问天朝第一台,你们报道中所出现的医学专业术语,你到底了解有多少?我趟这趟“浑水”快六年了,也就是你们所说的还有三年才毕业的医学博士,“非法行医者”都没有听说过几个,拜你们所赐,我回去查阅了大量的资料,长见识了,谢谢!天朝第一台,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您老人家现在到底弄懂了“非法行医”没有?没有的话,我这个“非法行医者”给您老人家理一理思路,毕竟您老人家上年纪了,反应迟钝,思维僵化,老眼昏花好多年了,是需要补一补文化课了。没有文化,真的寸步难行,这是您老人家从小到大这么教导我们这些祖国花骨朵的,现在,我们也切身体会到了没文化真的很囧……
第六,我想再一次感谢我们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的天朝第一台,因为你们的披露,我们这些从来就没有机会浮出水面的“非法行医者”这回终于可以上岸换换气了,潜水真的一点都不好玩!天朝之下,没有一个人报道过医学生的成长是何等的艰辛,是何等的无奈,没有一个人关注过他们的成长,关心过他们成长道路上的磕磕绊绊!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真的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一方面,天朝可亲可爱的子民们,也就是我们个衣食父母们,你们要求我们的有证行医的医生们要有“料”,要会看病,要会人文关怀患者,要有崇高的医德,要无私奉献,要随叫随到,随时候命,听从党、国家和人民的召唤,像非典、汶川大地震、甲流感那样,哪里有枪眼就往哪里堵,像战斗英雄黄继光、董存瑞一样义无反顾,视死如归;另一方面,你们又不想给你问病查体,书写首程、入院记录,行腰穿、骨穿、腹穿等操作的人是实习医生(不,应该是“非法行医者”才对),尽管我们的带教老师在一旁一边指导我们,一边跟你解释这解释那,总觉得你们花了钱是来看病的,不是来当小白鼠的,要不然你们这钱花冤枉了,即使病治好了也留下了心理阴影,回到家里只吹嘘说给我看病的是某某牛气的教授,我让他干啥就干啥,不敢透露说给我看病的还有“非法行医者”,在他们身上倾注了最多心血的是这些你们所不齿的“非法行医者”。如今,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出来晒晒太阳了,天朝的子民们终于可以知道给他们看病的不只有很牛很牛的教授,还有我们这些被遗忘了很久很久的“非法行医者”。
第七,既然托天朝第一台的福,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终于为天朝子民所了解。那么我们就让伟大的中国人民来了解一下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吧。众所周知,不久前,国家有关部门就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实习生是要适当给予补助的。非“非法行医者”专业的“非法从业者”都是有实习工资的,不说能改善生活多少,起码伙食费是能够保证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有多少个人知道,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是连伙食补助都没有的,说白了,就是实习期间你就一免费劳动力,好一点的医院会施舍给你住的地方,牛X一点医院管你死活,房子还得自己花钱找,上班还不能迟到、早退、磨洋工。所以,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每天都如协和老前辈们说的那样,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兢兢业业……生怕参与医疗诊治活动中出什么差错,因为我们的老师教导我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以后就不要行医了,迟早是要进去的……”我的同学,我的亲戚,我的朋友,听说我高考考上了临床医学专业,都替我高兴,祝贺我说以后大有前(钱)途……我现在也回忆不起来他们说的大有前(钱)途,是大有前(钱)途还是大有钱途?现在,同一年上大学的同学都陆陆续续出来工作了,或者考研了,见面时候,我总是低着头,尽管他们笑着称跟我博士长博士短,但我总是分不清他们是称呼“博士”还是“不是”,因为,他们现在都领薪水了,都脱离了父母的襁褓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而我呢,却仍然还是啃老族,并且还要啃好几年呢……每次出来同学聚会,我都特自卑,因为聚会的开销花费,他们都主动买单,还很豪爽地开导我说你还上学呢,还轮不到你呢。是啊,买单也是要有资格的,就如行医一样,没有资格,你就是“非法行医”。想想大家都还在上大学的时候,被人家恭维“博士”的时候,我还暗爽了好几年,现在想想,多么多么的可笑啊!
第八,问问我们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的天朝第一台,您报道时候,能否考虑一下常识?天朝现在国强了,一小撮人也富了,庸俗的套一句“看上去很好,很强大”,什么都不缺了……我所敬重的梁文道先生曾说过,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不可否认,我在医学领域之外也存在众多的常识盲区。所以,我上述及下述所言,实乃一家之言,如果有违常识,万望斧正!实习生“非法行医”治死教授,拜托大家给点常识,堂堂北大教授,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有机会治死她么?有点来头的人都会享受到特殊待遇的,“非法行医者”能问问病史,查查体,然后换换药,已经很了不得,不得了了!上手术也就是做三助(已经是很大的恩赐了,需要感恩戴德了),说白了也就是递递刀的,拉拉钩的活儿,如果你手术基本操作技能过硬的话,可能会得到打打结,缝缝皮的恩赐;抢救的时候,一层一层的领导恩准后,你可能有机会参与心肺复苏(欧美甚至日本,普通民众都接受规范培训后就可以很容易掌握),也就是天朝第一台你们提到的胸外心脏按压(说白了,当你练得炉火纯青了,这心肺复苏术就是体力活),而这一切一切的都要建立在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技术过硬的先决条件下。现在,你应该知道了,所谓“实习生“非法行医”治死教授”就***在扯淡,并且通篇报道里并没有我们这些“非法行医者”如何如何非法行医,只是很不幸,我们的同学不幸被“钓鱼”诱导“非法行医”了!拜托我们大家都有点常识好不好?都理智一点好不好?再退一万步来说,一个大牌教授,还北大的,借我十个胆我都不敢治死她!借你二十个胆,看你敢不敢主刀手术?敢不敢治死她?如果你说那个学生敢说出敢的话,我只能很抱歉的说,我们的大学教育真的很失败,连怎么起码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教会,我们的医学教育可以依法取缔了,天朝子民都可以随时随地随便“非法行医”了!
第九,再问问我们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的天朝第一台,当刀砍向医务工作者时,当医闹打砸医院时,当医闹逼迫一名老人为术后并发症死去的患者守灵堂(连点水都不给予)时,当年轻医生为保命无奈选择跳楼逃命时……您老人家去哪了啊!?你老人家一向对天朝子民施舍这施舍那的,难道就不能稍微的报道一下这些恶性医闹事件?不要跟我说,你们没有收到情报之类的推辞,是谁都知道您老人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不要再解释什么要和谐和谐之类的套话,医闹欺负我们到这地步了,你还要这所谓的和谐啊?你们是不是觉得把这些医院打倒了,就可以建立新的、和谐的医疗秩序了?醒醒吧,如果黑社会也讲秩序的话,那真的是上帝都笑了,而且笑掉了他老人家的大牙!
第十,也谈谈医改。医改的目的是什么?大家都希望看病便宜一点,看病容易一点吧。政府自己都承认了,现在的医疗体制不怎么样,是制度原因造成了现在医疗窘况。但是,为什么我们正义的化身,邪恶的终结者的天朝第一台,你总是揪住医务工作者穷追猛打呢?医改不是土改!我曾经惊讶地听到一个病人叫嚣着“新医改就要来了,看你们医生还怎么嚣张”,作为“非法行医者”,我尚未正当行医就已经心肝脾肺肾拔凉拔凉了!这医改真要这样,我真的不觉得“悬壶济世”的理想还有什么意义!天朝的子民们总盯着大城市的那些大医院里的教授和大医生们,说他们开名车住豪宅之类的,我请问你们调查过没有,他们只占全国二百三十万医生的百分之几啊?如果他们开名车住豪宅那也是他们应得的(尽管现在我“非法行医”了好几个月了,一分钱都没有,但我真的不妒忌,因为那是他们应该得到的,他们的价值应该得到尊重)摘录一段“全体医生的总收入大致如下:大约不到百分之十的大医生月收入一万到十万,不到百分之一的权威医生月收入可以拿到几十万,约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医生月收入三千到一万,大多数的医生月收入不到三千,甚至和工人一样下岗失业,不要忘了我国大部分的病人是农民和工人,为他们服务的医生才占到大多数。”据我所知,这基本上概括了目前天朝医务工作者的收入状况!再退一万步,打个比方,你辛辛苦苦奋斗拼搏了11年(有些人幸运,八年就可以了)好不容易拿到博士学位,每个月给你3000,然后让你长年每周要倒晚夜班,长年没有周末,手术经常不能按时吃饭,小孩顾不到,甚至后院起火,你愿意么?你真的愿意么?拍拍自己的良心,想好了再回答这个沉重的问题!可是,我们绝大多数医生,特别是年轻医生只是拍一拍身上的灰尘,心理默念道“只是累身倒也罢了,关键是累心,但这工作我们不做谁去做啊?指望那些指手划脚的人?上帝都笑了,而且笑掉了他老人家的大牙!”
末了,感慨一下,我们医学生招谁惹谁了了,干嘛把“非法行医”这么高的帽子丢给我们,我们还是学生啊!学生啊!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58:34
回复权者的评论:你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选择手术指征和抗凝指征,在这个病案上都有教训。没有第一手病案资料我不好发议论。但非法行医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国内立法要跟上,用什么政府红头文件代替法律文件,这次北医一院以党委名义解释事件,都是不规范的。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57:46
回复大眼贼的评论:
你是眼科医生?还挺幽默。估计一看见病人,就幽默不起来了。呵呵。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55:13
试回wenueop至2,3:
2-部分同意,很多医院,尤其是手术科室不重视病例书写,简单潦草。尤其是年资高的医生,病例往往只主要由低年大夫负责(其实也未必是错,全世界的医院都是如此)。病人没事一切罢了。一旦病人出事(注意:不是故意治死),检讨的时候不够详细,要靠当事人回忆纪录。这点今后可是要好好改正。
至于“医疗鉴定高于司法鉴定,实习医生不受监控,高级医生动刀之后撒手不管。”,首先本案不是司法案件,如果北大医院公布的整个过程属实,甚至不能称之为医疗事故。至于本案,不知你,或者央视妓者有何证据证明实习医生不受监控,高级医生动刀之后撒手不管?实习医师在上级大夫的指导下,有单独权书写病例而不需要上级签字(全世界也是这个规矩)。实习和见习是不同的。高级医生动刀之后也不会撒手不管,每天查房,并口头交待下级大夫如何处理病人的病情变化。当然为了彰显社会“良心“的妓者们是不会把这些告诉大家的。
3-病人家属也没有什么错,他当然可以控告医院任何罪名,只要他能找到证据-注意是与其家属死亡相关的证据!但是央视的妓者们错了! 它们无权未审先判!更无权仅凭一面之词,脱离事实,断章取义,耸人听闻。无论哪个国家,这种行为都要负极大的法律责任。当然,病人家属在控告医院“非法行医”之前,可是向医院提出了不少的要求,医院无法满足后才改变策略的。至于什么要求,你就等着将来正式公布。
同意“医生是辛苦,应该是高薪,不过,拜托,认真一点,和气一点。”只是希望高薪,认真和气能早一点一块儿降临到我那些过去的同行们身上,愿各路神仙保佑国内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平平安安,和谐相处-毕竟谁缺了谁都不行。
洗洗睡了。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49:05
回复luowenyi的评论:
如果是我,我会采取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我是神经科医生,按常规每个中风或脊髓病变导致的瘫痪病人会采用预防措施。同样,骨科手术后病人也有指征,如果担心术后出血,起码可用SCD(sequential compression device)。北医的解释是“术后需卧床的骨科手术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是一个学术问题,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想以后要修改。
修改病历是最让人诟病的事,承认失误不可怕,说谎造假是万万做不得的。我也想看最后调查的结果。
谢谢你今晚参加讨论。我也该去呼呼了。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48:01
回复安舟的评论:谢谢你的回复。说实话,这个事不但是CCTV要拿他们出来垫底,估计医院也会拿他们出来垫底。真相还有可能无人得知,社会风气如此。实习学生要吸取的教训是按照医院条例行事,并留下凭证。
summer.silen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37:10
本来还想说的一点是,在没有搞清责任之前,就对行医的学生点名,好像不太对吧?这点有可能吃官司吧。。。。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32:42
这里气氛很好。可是太晚了,明天再继续了。搂住辛苦了,写了这么多还写得这么快!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32:21
回复redwest的评论:
是啊,国内的道德风气败坏,官场腐败,教育和医疗行业同样不清廉,老百姓有气,但CCTV把正在教学医院里受训的低阶住院医生,读硕读博得学生拉出来曝光告上法庭,就有点欺软怕硬了。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26:39
回复权者的评论:
我觉得是有失误的,一个是抗凝的问题,没抗凝到底对不对?一个是修改病例的问题?是一点都不能改?还是有些可以改有些不行?中国和国外都是怎么规定的?不是太懂,搂主是老大夫,给大家解释一下。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20:55
睡觉去也。
大家都是明白人,谢谢楼主起头。
权者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19:57
CCTV的问题是他们把这件事儿与非法行医扯到一块儿去了,于是成了众矢之的。这个问题大家已经明白了,不存在非法行医的问题。但是这不能说明这不是一起医疗事故。那个记者为什么不说说这个病人没有手术指症呢?为什么不说说病例被改了呢?为什么不说说已经有了静脉血栓的症状而被忽视,并最终导致肺栓塞了呢?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19:28
回复luowenyi的评论:
你说的,或许在熊老师一案是事实,没有无照行医。
不过,那些个在读学生开的药方,可以不受核查,这听起来还是玄?
还提到的其他几案,听来也有医院方的疑点?
做了错事,被打棒子是应该的。
至于是否被多打了本不该受的几棒,那也只好忍了。
这也是社会通行的潜规则 :-(
你如果说因为被误打多了几棒,就说原来我也没错,
那说不过去吧?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13:42
回复wenxueOp的评论:
严重同意,跟我说的意思一样,不过文笔要好得多,姜是老的辣呀!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12:56
回复wenxueOp的评论:同意你的观点,我们等待更多事实。央视和北医都有很强的背景,这个事件会带来什么样的变革,拭目以待。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11:58
回复wenxueOp的评论:
wenxueOp大哥,这事其实本来也很简单。熊老师的爱人觉得医院有问题是应该告的。
CCTV对于这件事也是应该报的。
问题就出在它怎么报?新闻新闻就是以客观真实为准则的。你还没有调查落实,还没有和卫生部相关规定核实,就说非法行医。然后就是使劲的煽情。完全失去了新闻所该有的“中立性”,那和CNN还有什么区别?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10:57
和谐建立在事实、法理基础上。
和谐不是目标,而是结果。
所以我说 1)病人告得好; 2)媒体报道得好。
我等着:3)医院反告得好 或是 媒体道歉得好。
就怕一笔糊涂帐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05:35
这是链接: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0328136.html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05:13
该怎么办?制度不好,所以治死人都是制度的错?
拜托想想:
1) 各行业中人都有三六九等不同水平或风格,如果你是其中一员,不要自损身价往污点上面靠拢。
2) 从这件事看出,以下制度很不好:医院单方面事后涂改病历,医疗鉴定高于司法鉴定,实习医生不受监控,高级医生动刀之后撒手不管。
3) 换位思考一下,从病人的角度?能否说说熊老师一家哪里做错了?请不要简单地让他们体谅医生的难处?
我家也有亲属做医生,干这行并不容易。
我也不希望这个行业先来个自由落体,先都烂了,然后“浴火重生” :-(
想起老师的行业,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05:10
回复安舟的评论:
CCTV这个报道为什么会出现?不管这个报道是不是完全符合事实,国内医院的腐败和医生的失德都已经到了让人看到这个报道有一种痛快的感觉。
你们当医生的只说当医生的辛苦,怎知道我们病人看病的辛苦。类似的案例肯定已经不计其数了,老实的人认了,厉害的人大闹医院,有关系的人闹到上层、闹到媒体。说实话,没到死人的地步,是不会有人去闹的。
不是说好医生没有,很少。现在的医生只要不耽误病人,就是好医生了。什么开点贵药 、多开点药,受红包、受礼的,都算正常了。现在医院里的医生哪个不是住好房子、开好车的。我一个朋友的老公是北医三院的临床医生,经常拿东西给大家吃,说是病人送的。
医生是辛苦,应该是高薪,不过,拜托,认真一点,和气一点。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3:00:48
回复权者的评论:我还是转一位记者的文章吧,登在人民网上。
日前,某著名电视台播出了《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节目,称“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记者用大量生动的“事实”,证明了北大医院存在严重的“非法行医”现象,是一家“草菅人命”的医院。
与几年前的哈医二院“天价药费”相比,这条新闻的轰动性毫不逊色。但是,看过节目之后,有人义愤填膺,也有人质疑追问:事实真的如此吗?
众所周知,真实、客观、公正、平衡,是新闻的生命所在,也是媒体的公信力所在。一篇报道能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看其基本事实是否站得住。从这则报道来看,很多事实都有“硬伤”。
例如,该报道称,医学生于峥嵘在参与抢救熊教授时,没有行医资格,属于“非法行医”。这也是整个报道的核心事实和最大“卖点”。但是,记者的调查显然不够扎实,导致报道严重失实。根据北大医院在法庭上出具的证据,在给熊教授诊疗期间,于峥嵘已经于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05年12月16日,但其《医师执业证书》当时尚在办理中。根据卫生部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这就是说,教授之死与“非法行医”没有任何关系。至于一些媒体炒作的“学生治死教授”,更是缺乏事实依据。
新闻播出后,卫生部也给予回应: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卫生部和教育部明确规定:“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事实上,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医院里也有医学实习生,他们可以协助医生从事临床活动,如书写病历、填写各类检单、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手术等。显然,这是医学教育的特殊规律。而北大医院的医学生参与抢救熊教授,也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的,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又如,记者引用患者家属的说法,认为医生没有用抗凝药物,导致病人术后发生肺栓塞并发症。其实,病人术后该不该使用抗凝药,是个纯学术问题,目前骨科学界尚存不小争议。抗凝药是把双刃剑,不使用可能肺栓塞,使用了可能大出血,很难有绝对的结论。在临床上,骨科病人由于长时间卧床,发生深静脉血栓的概率很高,而深静脉血栓又极易引发肺栓塞。而一旦发生肺栓塞,抢救成功率极低。这说明,医学是一门具有复杂性和局限性的科学,只能在探索中爬行。很多病情的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的连医学专家也难以预料,或者无能为力。因此,苛求医生的诊治没有任何疏漏,不符合客观规律,无可指责。
记者还引用了另一个说法:抢救过程非常粗暴,病人先是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由于大出血而放弃抢救。这显然歪曲了事实。稍有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心肺复苏术一般适用于心跳停止的病人。这至少说明,先有病人心跳停止,后有医生按压胸廓,而这也是绝地求生的唯一正确选择。事实上,心肺复苏时按压胸廓很容易造成肋骨骨折,而肋骨骨折又会损伤脏器。但是,心肺复苏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按压力度,力度越大,心脏泵血越好,但对胸廓的损伤也越大。在紧急抢救中,这样的做法完全符合医学规范。
在这则新闻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记者使用了很多主观性很强的字眼,例如“惨死”、“离奇死亡”、“蹊跷”、“屡伤人命”等,令公众不寒而栗。这样的词句虽然吸引“眼球”,但毕竟不如客观描述更有说服力。因为新闻的最高境界是用事实说话,而非渲染煽情。同时,记者似乎忘记了新闻的“平衡原则”。在医患双方的纠纷中,记者从头到尾都在引用了患方的证词,而缺乏对于医方的采访,尤其是没有医院关键当事人的说法。无论何种原因,这都使报道的客观性大打折扣。
之所以出现这些“硬伤”,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记者调查采访不深入,有的是因为听信了一面之辞,有的是因为缺乏医学常识,还有的则是出于个人的主观臆断。从根本上说,这与记者的新闻素养有关,更与媒体的浮躁之风有关。
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很多媒体一味追求“吸引眼球”,盲目迎合受众需求,甚至靠不断增加“负面新闻”来提高收视率、收听率和阅读率。其后果是,记者不再靠事实引导公众,而是靠情绪引导公众;媒体不再忠于事实真相,而是忠于公众的情绪。这种错误的新闻价值观,助长了记者的急功近利,催生了大量的失实报道,“纸馅包子”就是一个沉痛教训。
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问题很多、弊端很多,自然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从积极的角度看,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揭露丑恶现象,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但是,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建设性的,出于善意、出于诚意、出于公心、出于良心,其目的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医患和谐。如果把舆论监督仅仅当成“吸引眼球”的手段,故意制造“轰动效应”,就会使媒体丧失原则,记者丧失良知,最终失去公众的信任。
summer.silen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59:57
我同意wenxueOp 的说法。
我觉得这件事本来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很多人都在讨论一些和本案关系不大的东西,纳闷~~
wenxueOp说得好!基本也是我想说的。
“还是先理清事实吧,空对空并无益处。
1)是否有涂改病历?
2)该老师病人有凝血的风险,在手术前、手术后是否有相关预案?
3)有风险的急救手段,有无相应的监测措施(内出血)?与此类似,如果说因为开胸、气管切开术本身导致大出血或窒息死亡,并不 make sense?“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54:51
回复wenxueOp的评论:
wenxueOp大哥还在呢?说罢工呢,我是夸张,也没人会那样做。我就是说医护人员不少也在忍辱负重,挺不容易的。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53:20
回复大眼贼的评论:
谢谢支持。我在网上看到的数据:“有些西方国家,医疗卫生支出占整个政府支出的30-50%,美国即使是私营保险,公共保险比例也在48%,医疗支出占政府整个支出的大约17%。大多数发达国家,卫生教育都是政府支出的大头。比如,我所在的魁北克。政府都要投入这么多在卫生上,更别提中国这么13亿人口。。。。现实是,中国政府卫生支出仅占政府全部支出最高的达到1%, 从建国起到2007年,从来没有超过3%。所以医改的核心关键之一就是必须是加大政府 对医疗卫生的投入。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50:32
是啊,我想好多正在留学的医学生一定备受打击。前段时间浙大的事已经极大的打击了大家回去搞科研的热情,这一事件让那些回国想从医的人也都退却了。祖国的医学发展本来就相对落后,现在你说怎么办?
权者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50:21
本文作者为什么总是对一个于双方都没有直接厉害关系的CCTV耿耿于怀,而对一个与医院有着直接利益关系人的话却奉为圣旨?那个人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制度。没错在行医证的问题上制度是有缺陷,CCTV对此也没有深入的探究其原因。但对这种应该使用抗凝药的病例,就是主任做的手术,该负责任也要负责任啊。修改病例也是制度规定的吗?人都没救了,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请来再多的专家还有什么意义吗?这样没理智的为自己医院的辩护,居然被当成尚方宝剑了。悲哀啊。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49:20
按照常识(过往的),行业权威都是继续维护行业利益。
医疗、交通、政府莫不如此。
所以,还是相信司法鉴定的好。
至于说,因为有人不实报道,而至情绪受影响,而至要罢工,
是不是借势欺人? 希望医务人员有些 Professional 风格.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45:16
回复jef100的评论:国内医生流失的很厉害,北医和协和的医学毕业生三分之一是走掉的。北医事件不知要伤害多少年轻学子献身医学服务的信念和信心。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44:45
支持央视捅马蜂窝,北大医院应该告CCTV报道不实。
不要暗箱操作达成“和谐”。
局外人(医院同事,我等网友)不必过于急于选边站。
可能有庸医,也可能有刁钻病人。
事实不清,浪费感情 :-)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42:38
回复wenxueOp的评论:
可是司法鉴定难以服众啊,尤其是全国的医护人员。我想大家都为此很受打击吧。他们要是消极怠工了对老百姓也不好吧?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40:04
回复菲菲儿的评论:
“一线”,即在我院正式工作的住院医师和临床医学研究生(一般为在读硕士阶段),他们的年资基本一致,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因本科毕业后在外工作若干年后考研,其能力比刚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还高,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将所有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大夫统称为“住院医师”。实际上于峥嵘和段鸿洲以及刘希高他们都是归于此类,并不是所谓的“主治医师”。
“二线”即“主治医师”,这是一个职称的概念,医院的主治医师一定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正式注册的本院职工,负责管理和监督“一线”的工作,至于他们有的在职攻读更高学位,并不影响仍为本院职工的事实。肖建涛当时就已经是心外科的主治医师了。
“三线”即“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这也是一个职称的区别,其评审有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北大医院施行“(副)主任医师负责制”,因此,患者可以在我院放心就诊!
以上是对我院医疗工作梯队建设的简单介绍,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能让各位网友更多地了解医院工作所谓的“神秘”。
老百姓口中的“主治医师”对于外科病人严格来讲指的就是主刀医师,熊卓为的主刀医师就是骨科的李淳德主任医师,而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38:55
病例涂改过。
医疗鉴定是父亲给儿子判案,而且是跟据虚假的材料。
可否有令人信服的解释?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38:06
回复redwest的评论:是中国病人的悲哀,也是医生的悲哀,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和普通医生医学生都是弱势群体。不能说所有医生都是好医生,任何群体都有败类,但我相信大多数医生是好的。
这是北医一院医生们的话:
惊闻11月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对我院的失实报道,作为北大医院的每一名职工的我们,无论是否从事临床工作,都感到万分震惊!制造谣言惑众,歪曲事实真相——如此卑劣无耻的行径居然堂而皇之地发生在主流媒体央视的大屏幕上,令人难以置信,进而义愤填膺!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回天乏术,医者限局!对于熊卓为老师的事件,作为同事甚至是同行的我们当然极其悲痛,然而,其中的医学判断应交由相关医学专家鉴定,法律方面的是是非非应交由司法部门解决,岂容自诩为“万事通”的无知记者置喙!
然而这次,在我们面前高高耸立的“万事通”竟是很好很强大的央视,它在高处牢牢攥住手中的麦克风等待着一场“好戏”的上演,对我们的摄像永远是用针孔的,另一方的画面则是光鲜亮丽而“感人肺腑”的,毫不负责地“扣帽子”,狂打“感情牌”——这是一副多么可憎的嘴脸!尤其该节目是在二审开庭的两天前播出,其险恶用心可见一斑!
我们,是全院五千余教职员工的代表,身穿圣洁的白衣战斗在维护人民健康与生命的第一线。虽然我们的工作很平凡,但我们热爱我们的事业,热爱我们的北大医院!平日里的我们,常常显得内敛而低调,然而今天,以“厚德尚道”精神照耀九十四载光荣岁月的我们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悲愤,从心底里迸发出呐喊——北大医院人,面对流言,让我们挺直脊梁!
在“甲流”肆虐的今天,有卑劣之徒蓄意滋事,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极大地消耗了我们工作的精力,令这个寒冬雪上加霜——同道们,挺直脊梁!
面对医学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无知之徒大谈特谈,乱用独特的话语权蛊惑民心,污蔑以北大医院为代表的品牌医院——同道们,挺直脊梁!
在新医改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在我们努力响应并参与其中,排除万难启用医生工作站、预约挂号、持卡实时医保等措施的时候,有无忧之徒唯恐天下不乱,肆意毁坏公益医院的良好形像——同道们,挺直脊梁!
在这寒冷的季节,将黑色的“针孔”对准正在学业上攀登的医学生,不顾整个医学教育体制情况如何,毫不考虑惨痛的后果,有无情之徒狠心刺伤年轻的心灵,令杏林幼苗大雪压枝,泪水狂奔难表此刻的伤痛——同道们,挺直脊梁!
不停地援引一面之词,不负责任地妄加评论,放出“红帽子下开黑店”、“草菅人命”等污蔑之言,诋毁我们的院训,诋毁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有无聊之徒居心叵测,实为利欲熏心——同道们,挺直脊梁!
在全社会倡导和谐的呼声中,在我们竭尽全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奉献中,有无耻之徒公然破坏医患关系的和谐,为原本复杂的关系煽风点火、火上浇油,居高临下口出狂言——同道们,挺直脊梁!
冬天很冷,但我们的心更显悲凉!北大医院的同道们,就让事实说话,让真相作证!我们从未脱掉圣洁的白衣,从未摘下美丽的燕帽,从未收起精细的手术刀,从未抛弃准确的听诊器——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因为我们是国家和人民的医院,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的明鉴!
我们懂得理解,但我们并不愚昧!我们懂得包容,但我们并不懦弱!若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每一个北大医院人,将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北大医院人,面对流言的枪林弹雨,让我们一起——挺直脊梁!
请郑重签下您的名字,强烈谴责央视记者的失实报道!支持我们的北大医院!
全文各处均可!!!
我们恳请医院相关部门帮助我们将此信函呈递北大医学部、北京大学、卫生部、教育部、中央电视台等部门的相关领导!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37:20
回复大眼贼的评论:
不是老百姓的错。错在体制,错在舆论。体制的问题就像你说的,我就不多说了。舆论要是公平,一是一,二是二,也不至于这样。感觉央视像是唯恐天下不乱似的。
菲菲儿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37:07
还有个地方我不明白, 难道CCTV, 或是家属对谁做手术都搞不清楚? 还是大牛出事了, 拿小牛来顶替??..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35:45
还是先理清事实吧,空对空并无益处。
1)是否有涂改病历?
2)该老师病人有凝血的风险,在手术前、手术后是否有相关预案?
3)有风险的急救手段,有无相应的监测措施(内出血)?与此类似,如果说因为开胸、气管切开术本身导致大出血或窒息死亡,并不 make sense?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33:56
其实最可气的是中央台。患者家属觉得医院有问题可以去告,这是好事,甚至还应该提倡。但是CCTV在没有弄清事实的真相以及中国医学教育体制的的情况下,就随便乱报,真的有背职业道德。卫生部都说不是非法行医了,难道CCTV比卫生部都说了算?
有一点搞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患者家属拒绝医疗鉴定而只要求司法鉴定?有什么地方说到这个了吗?
大眼贼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27:52
支持楼主!
并回二楼:你以为医生是强者?错!在中国,医生正受着病人,政府和社会的三重压榨:名为公立医院,政府的财政拨款不超过运营成本的百分之五。由于政府严重压低医院医生护士的操作(也就是劳动力)收费
以捞取所谓民心,使得医院不得不靠政府控制不了,或者不想控制的药费和大型仪器检查费来维持运营。医院不卖药,我敢保证中国没有一家医院可以存在。由于中国没有医务人员的保险机制,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医院就必须自己承担-说穿了就是医务人员自己掏钱。政府不让多收费,可没让医院可以少陪,这就导致了许多想靠医院挣钱的病人-别跟我说央视没说就没有。可气的是社会上就有那么一些妓者,唱高调的所谓精蝇,唯恐天下不乱,利用法规的漏洞和某些因巨大工作压力而产生急躁情绪的医务人员态度上的不当(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你当两天中国的医生护士看看)而挑动群众斗群众,以张显自己多么正义高尚。你也说了句公道话:“医生这个行业是很艰辛”,可是不一定“有医术和医德的医生也一定受到尊重”,多少医务人员被打被杀,只不过经济半小时并不关心罢了。
至于你所言:“那个被医生弄断三根肋骨的病人不值得同情?”正显示你对医学的陌生和被央视妓者骗得不轻。在这就不给你上课了,你“还要学习各种医学知识以保护自己”,并把病人的完整病例好好读读。另外告诉你,那个病人的家属与央视的某人有交情,在法院开审的前一天播这个节目,就是明目张胆的妄图干预司法。在法院判决之前,只有叙述事实的权利,什么人都无权给别人定罪。都和国际接鬼这么多年了,这点鬼还没接上?那个家属也在国外混过多年了,还不懂这个道理?明知故犯是吧?
不用猜你也知道本人和楼主原本是同行,现在该行了,原因很简单-大爷不伺候了!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26:46
这里边有两点我看了抢救的详细过程才明白:
1。手术很小,患者术后三天已下地,而肺栓赛是术后六天才发生的,是不容易提前能想到的。
2。根据医学常规,心肺复苏超过30分钟就是临床死亡了。熊老师的心外按压和各种抢救持续了几个小时。损伤是在所难免的。其实她早已经走了。
菲菲儿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26:25
我对医学知之甚少, 不敢妄自评价, 不过修改病历想必是真的. 想想大医院对这些基础一手资料都这么做,让我不禁叹息!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19:02
回复luowenyi的评论:
我的原文并没有附“经济半小时”录像,大概是文学城网管自作主张放上来的。请原谅我删除CCTV不实报道。
安舟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15:05
对央视经济半小时关于北大医院新闻的感想
作者:Ong Ho Cheng 校内地址:http://renren.com/profile.do?id=1544925843
看完这则新闻除了强烈的寒心和愤怒外,也有一丝丝的感慨。
首先是对熊老师家属的控诉感到寒心,其次是对媒体的妖魔化感到愤怒,再次是对中国医疗体制的缺陷感到感慨。
熊老师是我们科一个和蔼可亲而又非常有想法的老师,虽然主管科研的她和从事临床的我接触不是那么频繁,但是在每周科里的聚会、每年科里的活动都和她交流过。依旧清晰记得和熊老师在科研楼那个破实验室开玩笑的景象,真的是让人觉得很放心、很温暖的一个人。对于她突然的辞世,当时科里大家都非常震惊和哀恸,她的研究生还有好几个实验室的师姐师妹都为此大哭好几次。
对于骨科具体的情况我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是像媒体那样妖魔化的是实习医师上台手术。熊老师是本院的职工还是本校的教授,这种特别的身份怎么可能让实习生上台手术。就我所知,那台手术是骨科主任亲自上台做的,高年资住院医只能在旁边当助手、下台写写病历、负责术后照顾。熊老师术后因为疼痛没有怎么活动,而熊老师本来体型就偏胖,血脂、血液粘稠度都偏高,术后静卧了2、3天突然下地活动,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而周末出现术后合并症的急性肺栓塞时,全院相关科室主任全部临时取消假期回到医院,大内科、大外科的大牛基本都齐了,甚至还从阜外把另外一名心胸外科的主任给叫来帮忙抢救。不知新闻媒体何来“没有全力抢救”之说?!
新闻上说的心脏破裂、肝脏破裂其实很好理解,CPR本身就是有创抢救,更何况当时还进行开胸取栓等一些列有创抢救。这些合并症我相信当时的医师肯定已经向家属交代过也签过知情同意。至于是不是手法粗暴,我想这是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感性认知不同。比如一个病人突发大量气胸时的紧急抢救措施就是拿注射器在锁骨中线上方做穿刺排气,连麻醉都不用,但如果不幸病人合并其他急症而回天乏术,这样的场景在非专业人士看来是什么:那个医师很残暴直接用针把病人给刺死了!这令我联想到以前一则令人哭笑不得的新闻说:医师用手把患者压死了(那个医师在做CPR,最后抢救无效)。
再仔细看看新闻,通篇没有提到医疗过失,而是用极其煽情的文字在抒发一种非理智的哭诉。家属深知无法以医疗过失控告医院,因为医院在整个过程中可能没有存在医疗事故的责任。那么最后家属就在一些律师的怂恿下开始攻击中国体制缺陷,让无辜的人去背罪。为什么这件陈年旧事现在才被翻出来,我觉得一是家属一直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安慰,这个从感情上可以理解。另外一个是媒体为了种种利益或其所认为的“正义感”的刻意炒作。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能换来中国医疗体制的改革,那么北大医院的牺牲也就值得了。中国法律规定:医学院毕业生必须在合格的教学医院试用一年,合格后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那么我就很好奇了,什么是“试用”?如何来评价是否“试用合格”?从医学院毕业后先试用一年、再报名考试,顺利的话第二年可以拿到证书,也就是说从毕业到最快可以“持证行医”至少存在两年的时间差,那么请问这段期间让这些人干什么?而中国研究生教育体制中的“临床型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就是轮转科室、还有明确的临床工作量,专业方向就是“临床技能与研究”,那么归教育部管的研究生该如何来面对这尴尬的双重身份?医院又该如何在不涉及“无证行医”的前提下来进行教学?最后就是让所有还没有拿到正式执业证书的小小住院医在所有医疗文书上签完字后让拿到职业证书的同事或上级医师在前面签字。这种不得以的对策不就是体制缺陷给逼出来的吗?但是这样的对策有意义吗?
其实熊老师家属会有这样的反应大家早就知道了,许多当时参与抢救的相关科室在事件发生后都慢慢开始与这个事件的相关事务保持距离,而作为主诊的骨科只能成为最后被攻击的标靶。命运的安排真的很吊诡,当初熊老师放弃在美国的实验室回到中国正是因为其丈夫接受了光华的应聘。熊老师在北大医院工作这么多年不可能不知道中国体制的问题以及与美国体制的不同。如果熊老师都可以坦然接受,那么作为家属又何苦放不下?熊老师一直是一个和蔼可亲而又学术严谨的人,对科里做出很多贡献,而家属这样苦苦纠缠最后甚至演变成翻脸不认人、不择手段攻击熊老师以前所服务的医院,让那些曾经尽心尽力、为了病人生命而奋战的医师们去背黑锅、去承受这国家体制所造成的“原罪”,不知熊老师在天之灵会做何感想?
还记得去年拿到光华的录取通知时有同学调侃说:“千万别去,否则要是被熊老师的老公知道你曾经在北大医院服务过,还跟熊老师同一个科室,那你估计毕不了业还会被整死。”我当时只是一笑置之说:“我们科对熊老师虽不一定是仁至义尽,但是肯定是尽心尽力、问心无愧。即使遇到熊老师的老公,他也应该不会是愤怒。” 而这则新闻的出现却让我感到寒心,也在潜意识中庆幸当时拒了光华。
医师一直是我认为最有挑战也最有意义的职业之一,但是中国的体制逼着许许多多优秀的医师放弃临床工作。诚如周其仁院长当时在讲座上的感慨:“中国不缺医疗储备力量,每年这么多临床毕业生,最后不到三分之一的人留在临床工作,而像北大、协和这种最高学府的优秀毕业生,流失率更高。在国外,医学领域集中了许多优秀人才、经过这么多年的辛苦工作,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疾病没有办法解决,而中国现在竟然出现了“二本”的医学院,你们以后敢去医院看病吗?中国的医疗以后怎么办?”
几次的同学聚会,总有人说羡慕我离开了临床,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差矣,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对这个社会产生impact,这才是我选择离开临床工作的原因。体制不改,中国的医疗势必会走上畸形、冲突不断的道路。离开临床,我还是坚持要靠自己的力量为社会、为医疗领域带来正面的impact,即使仅仅是小小的impact。我正在努力!我也会一直努力!
最后想对还在临床工作的同学们以及将要进入临床工作的师弟师妹们说:不忘初心!虽然目前中国医疗环境恶劣、待遇也差,但是希望大家仍旧不要忘记你当初为什么想要进入医疗领域。有可能当时你没有想清楚,或是即使到现在都还没想清楚,那么给自己一点时间想清楚,如果最终发现还是找不到支持你走下去的理由,那么世界广阔等待着你去翱翔。如果你发现了,那么恭喜你,不论前方是否波涛汹涌、荆棘满布,千万别忘记这个初心。不论最后选择在临床或是在医务管理乃至到国家政府制定政策,都不要忘记这个珍贵而又炽热的初心。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06:10
错了,在这:http://www.bddyyy.com.cn/yydt/yyxw/20091108/2324.shtml。抢救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在这儿。
agoodday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03:36
"正在医学征途上艰苦跋涉的年轻医学生们"在没有具有行医执照的上级医生指导下,本是想做心脏复苏术,抢救病人的生命,却因不具备基本的临床知识与素质,将病人的肋骨压断三根,戳破了病人的心包和肝脏,反将其往黄泉路上推了一把。你在这里哭天喊地地为"正在医学征途上艰苦跋涉的年轻医学生们“喊怨,我看你真是脑子有病。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2:01:24
summer.silent 大哥,我觉得搂主是不是没贴对东西啊?具体的详情您到:http://www.bddyyy.com.cn/看吧。我不是说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而是CCTV报道不确实。尤其是他所谓的非法行医已经被卫生部和中国医师协会驳斥了。
summer.silen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1:56:14
luowenyi: 我很纳闷,你为什么为学生医生和院方说话?
summer.silen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1:52:34
你这个人好像脑子有毛病。我看了你转贴的录像。这个完全是医院的过失!医院应该检讨,赔偿!!
至于学生行医,这个可以理解,但是难道没有有经验的,正式的医生带他们吗?难道医院就是这样放手学生去护理,这不是拿生命开玩笑吗?
看看你说的“我最同情的是那些正在医学征途上艰苦跋涉的年轻医学生们“。整个一个脑子不清醒!!这根本就是2件事。你把人治死了,跟你艰苦跋涉有啥关系??
luowenyi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1:49:01
全北京市医护人员应该罢工一周,然后到CCTV和法院门前静坐抗议。国外曾经从医的留学生联名上书CCTV和法院。我就不信了,我们的抗议让CNN都道歉了,CCTV能挺住不道歉?
权者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1:44:00
辛苦就可以不负责任吗?有没有行医资格可以商榷,但出了本可避免的事故,修改病例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CCTV何罪之有?连北大自己的教师都可出这种事儿,老百姓还怎么看病呢?再不公开,难道是要让这种事情再继续下去吗?
小刺猬9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1:40:59
国内的医院也成黑社会了?不过我从来就不相信国内的医院,以前就看到感受到的太多了。
我想是因为死亡者没塞红包吧,就让学生练练手。但这次大水冲了龙王庙,没想到死的也是个北医的教授
jef100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1:22:09
我原来也是医生。在国内做医生啥滋味只有自己知道。来加拿大省事,眼不见、心不烦。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0:58:05
到底是病人的悲哀,还是医生的悲哀?在医院这样的公共场合,谁是弱者?病人还是医生?那个被医生弄断三根肋骨的病人不值得同情?
去国内的医院看看,护士凶得要死,医生用最短的时间打发病人,要想得到正常的待遇,一定要找熟人,一定要送礼。还要学习各种医学知识以保护自己。
医生这个行业是很艰辛,有医术和医德的医生也一定受到尊重。问题是,所有的医生都应该问问自己,自己是不是个好医生?
王府井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0:53:10
讲得好,谢谢!
我爱栀子花 发表评论于
2009-11-07 20:40:17
是啊,在国内做医生的亲人压力巨大。病人那里的,领导那里的,还有同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