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华先生的博客日志选登
一天路过一处住宅小区。因为极偶然的原因,得以同一位在草坪两树之间晾衣服的女士交谈片刻。“我是来陪读的。”她说。陪读?我稍稍打量她一眼,衣着整洁,颇有书卷气,也注意修饰,但也还是看得出至少有五十岁。陪读这个词当然不陌生。不过一般都是指中国人去外国陪,而且多是妻子陪丈夫或丈夫陪妻子,可她显然是中国人在中国本土。再说这个年纪陪谁呢?对方似乎看见了我脑袋里的问号,“陪我儿子,”她接着告诉我,“儿子在青岛读研究生,二十五了。还差一年毕业,毕业了就去美国。”听得我愈发划问号,十五倒也罢了,二十五岁的大小伙子有什么可陪的呢?我问学什么专业。“金融管理。”对方很健谈,介绍说她原在图书馆工作,为了陪读提前退休了。丈夫在美国,美国去好几次了,就等儿子毕业一起去美国。她一口一个美国,似乎对美国感兴趣,但我感兴趣更是陪读。“我这儿子什么都会,就一样不会:不会洗衣服。喜欢打篮球,打一场衣服就湿了,就得换,就得洗,得我洗。”她边晾衣服边说。果然,长长的晾衣绳一连五六条鲜红的裤头和五六件雪白的背心。“长这么大了,连袜子都没洗过一双……还是人家美国好啊,孩子十八岁就不管了。你看咱们中国,二十五还得管。不管怎么办?去年放暑假他背回家两大包脏衣服,有的都长毛了,只好来陪读。别人家也差不多,管念书,管娶媳妇,管买房子,管带孙子,管个没完没了。中国的父母真是太辛苦了,还是在美国当父母好!”我静静听着。她忽然问我做什么工作。我多少有点儿“做贼心虚”,没敢说是在大学教研究生的,谎称在博物馆工作。说罢告辞。走几步回头看时,她正双手把一件背心轻轻拉平……
是的,我算是研究生导师,虽然她那位宝贝儿子不由我指导,但我还是觉得有些内疚。一个接受深造型高等教育的二十五岁研究生让母亲从外地来租房子“陪读”,即给自己洗袜子洗裤头,这无论如何也太不正常了!但话又说回来,要让导师在指导他学习金融管理之前先指导他学习个人生活管理也不现实,毕竟导师不是幼儿园阿姨。那么问题首先出在哪里呢?
我想起了英国的哈里王子。几年前哈里王子因为调皮捣蛋,被父亲查尔斯王储罚扫一个星期猪圈。不用说,王室的猪圈也是猪圈,王室的猪也是猪,拉出来的也不是英磅而是臭屎蛋。为什么英国王储父亲能让王子扫猪圈而且连续扫一个星期,而中国的母亲不能让研究生儿子洗自己的袜子洗几分钟呢?从儿子角度来说,为什么十几岁的哈里王子能扫猪圈而这位二十几岁的研究生不能洗袜子呢?就这点而言,哈里王子的高贵未必因为他的王子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扫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