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热闹,忍不住想搅合搅合,和稀泥 :)

夜浴深秋对明月, 遥系温馨问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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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impressed 和impressive的用法,与interested和interesting的区别是一样的,不是口语和书面语的区别,是正确与错误的实质差别,只不过用错了,别人也知道你说什么,不用纠错也懂你百分百,但这不说明这种说法是‘大众口语’。

impressed/interested/inspired/touched/moved/attracted...等主语应该是此人本身,指动作承受者‘感受于’或‘被……而感到……’。

impressive/interesting/inspiring/touching/moving/attractive等主语都应该是动作发出者,对发出动作对象的影响。

所以我们该说: I'm impressed by what he did, 但: What he did was very impressive。其实中国人用错最多的是attract:I'm very attracted to the handsome guy VS. The handsome guy is very attractive.

我不是博士,我也不需要问我美国老公,这些,都是普通大学生,在中国的大学生只要学英语都应该知道的,没有必要需要那么高的学位,也不需要美国人鉴定(有些美国人我还信不过呢,切_:$ ,我上学的时候,做语法分析,美国同学也就那么回事吧,词汇是多,语法可不一定。所以89和她老公,要愿意再加上她姐姐和那个兄弟,都太大材小用了,杀鸡焉用宰牛刀啊?)

好了,说完了语法,说说 饭饭。

fanfan敢说敢写,发散性思维,说明她率真,不钻牛角尖,但也说明不爱集中注意力。这和她说话方式和使用英文方式都吻合,对她本人也好也不好,要靠她自己为自己打算,对我们大家其实无所谓。

我想说的是,我没有fanfan网龄长,但从我两年前刚上网看到她的英语到她现在的英语,比较起来其实进步已经很大 :)老童鞋应该看得到,应该把她当妹妹鼓励使其继续进步才是,哈哈。但从fanfan的角度讲,你年轻又在学校,进步的room应该比这多得多,步子也大得多,fanfan,你生气也罢,不在乎也罢,我就是这么想,两年了,年轻人在语言上应该进步飞快!

FanFan should be encouraged by all the encouraging recommendations from others!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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