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一页

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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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愉

我塑造的第一个舞台形象难以启齿-是个特务。这个角色之强加于我并不是因了我的外貌,我离獐头鼠目有好遥远一段距离。当初,我有一件大人的黄呢大衣改制的夹克,肩膀上左右各一个补丁,煞似肩章。都是因了这件破夹克,老师才叫我当特务的。全校汇演那天,我上台不到一分钟就被解放军当场击毙,脱了那身黄皮,我就悻悻地看《逛新城》,听着人家欢快地唱“看看祖国新面貌”,心里很有些不平,就想要是我可以演那个藏族老头就好了。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患上了厌恶歌舞症。以后,凡是班级为了汇演要排节目,我在心里都极度反抗。忐忑不安地听老师点名:“下列同学请留下”的时候,我都不幸被点中。

患上了厌恶歌舞症并不妨碍我欣赏歌舞的兴致。离我家不远处,就是地区歌舞团,那里几乎昼夜笙歌。我们一群娃娃经常在那里看人家拍戏。看拍戏比看最后公演有趣多了。看拍戏是在欣赏过程,而看公演只是在看结果。看着导演一遍遍地纠正演员的姿势和台词,看着演员一会儿是剧中人,一会儿又成了生活中的凡夫俗子,就好象窥测到了人家的隐私,品尝到了两个世界的生活。歌舞团中的台柱子是一个叫翠珠的,那时文化浅,不知这个名字多好,现在来看,这个名字真象是量体裁衣取来的,翠珠就是翠绿的宝珠。翠珠长得很美,所以走在街上,她总是昂首挺胸,象个模特。昂首挺胸的后面是满身的不自在。满大街的路人都盯着她呢。按照哲学家的说法,人被视为客体就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于是就处于一种非人状态,那时候的她大概就是一种现身说法。一起打乒乓球的维娜长得高挑动人,球技并不出众,但动作却很舒展美丽,象孔雀也象大雁,乒乓芭蕾王后就是那时候叫出名的。后来,她也进了歌舞团,再后来结婚离婚,好多年的如歌岁月就淹没在人生的一片风尘之中。

很多次表演都雪落无痕,有次粉墨登场却不能不提。那次我扮演正面形象-一个越共,戴着太阳帽,穿着绿军装。节目叫《亚非拉人民要解放》。最后是一个集体造型,我还没有忘记我的动作:弓箭步,平视右前方,右手弯曲向内,拳头放在胸前。左手握拳自然下垂。这个节目被遴选到地区汇演,在地委大礼堂表演完后,吃了宵夜,二两一个的肉包子,扮演美国佬的刘大个吃得飞快,所以他有幸转口吃了两个。

唱歌当然也是免不掉的了,合唱的节目一个接一个,需要的是吼,是气势。我就象南郭先生一样混在人群中装模作样,忘记了歌词,就做做嘴型。不过,那次唱长征组歌我是一路跟着唱完的,在雄浑的旋律中,我仿佛一下透过历史的烟尘,看到了跋涉的红军队伍,我甚至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爬上了高渺的雪山,踏入了苍茫的草地。“雪皑皑, 野茫茫。 高原寒, 炊断粮。 红军都是钢铁汉, 千锤百炼不怕难 ……” 大家这样悲壮地唱着的时候,我感动得心潮澎湃,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汉族跟其他少数民族相比,是不善歌舞的。藏族的男女围着一堆篝火跳舞可以通宵达旦,汉族恐怕就没有这个奔放的性格。有人把汉族的这个特性归咎为儒家的影响,也许不无道理。当你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而奔走,为宇宙人生的大命题所困扰的时候,哪里还有那份闲情去歌去舞。不是有“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感叹吗?

告别(可笑!)舞台已经好多年了,也许告别就成为了永远!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可以在家组织老婆孩子演一场,请同事邻居来当观众
木愉 发表评论于
回复DUMARTINI的评论:
没有。那时候,照相是很奢侈的。
DUMARTINI 发表评论于
有照片吗
很有趣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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