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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去摘樱桃了~~~
每年的国殇节长周末都有一个固定节目,那就是去Brentwood摘樱桃。
女儿年龄小的时候我们都是约上几家朋友一起去,这几年,孩子大了,各自的活动都多起来,不容易凑时间,就不再相约。昨天上午,领导打乒乓回来后,提了摘樱桃的建议,小葛和我也有兴致,于是上路。
到了目的地,那里像过节一样热闹,每家果园的停车场都停了很多车。走进果园,到处都能看到拖家带口的,小小孩也不少。
我随手抓拍了一些小朋友的片片,超可爱呢。
这个周末去,主要是摘樱桃,我们还摘了Olallieberry 。 树上的李子还没到最佳成熟期,估计还要等一两周。
给大家看看的我们的采摘成果。
枇杷不是自己摘的。是在一家果园的门口买的。那家园主晓得中国人喜欢这个水果,在路口写了一个大大的中文招牌,就两个字:枇杷。字写得虽然难看,但起到了很好的广告作用,我们看到这两个字马上就拐进那个路口。
回程,看到远处山坡上牛儿在地吃草,它们优哉游哉无忧无虑的样子,引得我都想变成牛了。
哦,价格是这样的。
樱桃2美元一磅;Olallieberry是一块半一磅;枇杷两块半一磅。
八月猴妈 发表评论于
居然还有枇杷,阿姐侬也太有口福了,馋吐水嗒嗒滴啊我。
盈袖2006 发表评论于
回复graceusa的评论:
是啊,我也是,在教会带主日学,喜欢死他们了,一个星期不见还想呢.我真喜欢你那篮子樱桃,到底自己摘的,个个都好.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乡门地的评论:
阿苏,你拍点老房子的片片吧。东山那里古香古色的房子,别处见不到的。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一霖的评论:
你们现在住的地方没有果园吗?
摘水果,要有小孩子参与才好玩,小葛上大学后,我们老两口大概就没兴趣再去了。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盈袖2006的评论:
这次买来的枇杷,肉头厚,核小,很甜,我准备这个周末再去一次,没吃够~~
人们是不是年纪越大越喜欢小孩?我现在看到小孩子,整个人都会变得soft,打心眼里欣赏喜爱他们!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阿小泥,你的家乡没有枇杷?太遗憾了.....枇杷是我最喜欢水果之一~~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aptamer的评论:
展开双臂欢迎你的到来~~~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楚天碧霭的评论:
所谓的“灾”,是指产量过大?
正应了那句话,饱汉不知饿汉饥~ 哈哈哈
苏乡门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盈袖2006的评论:
这次肯定要去东山,少说两趟! 杨莓,白果,栗子,桃子,橘子,白乌枣,名副其实花果山哦~~~
你想看哪里,伊妹儿偶。。。
一霖 发表评论于
我在北加的时候去摘过几次樱桃,大毛那时还小,边摘边往我嘴里塞(果园里可以吃个够,带回家得按量交钱),从我嘴里一直甜到心里。那都多少年了...
周末LD在超市买了一盒枇杷,不甜,还涩得很,全扔了。
盈袖2006 发表评论于
丰满JUICE,没得说了.枇杷是我老家洞庭东山的特产呢,但常常不够甜.不知阿葛买的怎样?
那些小孩,太可爱了,他们站在树荫里,就是最好的风景.只是,他们长大得太快了.想想我们的女儿,抱在怀里宝贝好像就是昨天.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Happy 6.1, everyone :)
Cherry and olallieberry looks so great ! I don't think I have ever tasted 枇杷, poor me :(
aptamer 发表评论于
加州果然是适合生活的地方。
严肃考虑哪天搬过来住。
楚天碧霭 发表评论于
真是鲜美呀~~ 偶以前曾经拥有过一棵枇杷树,一到春末夏初枇杷就成灾。现在没了,正应了那句话,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呀~ 哈哈哈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夏日余晖的评论:
小葛也不是每次都和我们出去,不过,总体说来还算不错~~
你们那里,大概一个月后樱桃上市吧?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乡门地的评论:
Olallieberry有blackberry和raspberry的血统,是杂交品种~~
适合做果酱,蛮酸的。
上次做完头发,等领导来接我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一棵枇杷树~~ 那时,果子还不够熟,但伸手能及之处,都被摘光了。
昨天,看到有枇杷卖,很兴奋,比摘樱桃还开心,应了那句话,物以稀为贵~~
杨梅,在这里是mission impossible! 只好等你的照片啦。
夏日余晖 发表评论于
真想尝尝这些时鲜水果!小葛现在还愿意和爸爸妈妈同游,你真有福气!
我们周末去多伦多看新老建筑去了。只有女儿跟着。幸亏还有个女儿。
苏乡门地 发表评论于
阿亚,玄米抢走了樱桃和蛇果,那琵琶就归我好了,今年一颗琵琶也没吃着,不过朋友前天送了不少黑莓,这个Olallieberry,blackberry,和桑椹有啥区别呢。 等着吧,过些天,我采了杨梅来馋你们 :))
真是甜美的长周末。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玄米的评论:
那个穿橘白相间条子背心的小朋友最好玩,自己踮着脚摘,摘了就往嘴里塞,他爸爸叫他走,他走出去几步,转身跑回来,摘了一个,塞到嘴里,再去追爸爸,他还很有责任心,把装樱桃的白色大桶,一直拎在手上,笑s我了~~~
玄米 发表评论于
沙发占好后细细看,小朋友好可爱。
玄米 发表评论于
我先吃樱桃了。姐妹们,别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