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的事情

这两天读到两篇文章都谈到死人。有些郁闷。头一篇是关于刘平平。她是刘少奇的女儿。1998年因脑溢血昏迷十二年后去世。得年六十。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了硕士博士,87年便回国了。不知她的丈夫是何人,文章未提。不过说到她的儿子因当年只有十岁,故由其妹刘亭亭领养,猜想那丈夫未能在一起了。惨。第二篇文章是王晨光,王小波的弟弟,1998年在底特律被人杀害之事。首先想到的是生死无常。 不管出身如何,年纪如何,一个好好的人突然的就会没了,对他/她的家人来说,其影响一定是终身的。死者无知,也许一死百了,活着的人却情何以堪。所以有人说,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赚着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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