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神圣的名字!

沧海边的月光不尽清凉,时光如流水,梦醒私凉,孤独在回忆里彷徨,天涯路断肠, 找不到回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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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战争,就要有军人。一个有战争的世界里,自废武功的民族是不可取的,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

玛雅文明的凋谢,那些聪明善良的印第安先人的血,还在警示着世人。当他们的在天之灵看到他们的肥沃的故园,并不是他们后人的乐园的时候,心里怎么想呢?


军人有军人的职责。在美国,战争的必要与否,有政府决定;战争怎么运作,由军人决定。美国人对韩战还是肯定的,但对越战颇有微词。现在,对寻找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战斗,也有在反思的。但是有一点,美国人的智慧充分体现了出来,就是他们认为:军人是你我一样的普通人,检讨战争不是谴责军人。而在同样这个问题上,我们中国人做的比较糊涂,而这种糊涂,在一些貌似明白的人们中,显得更加糊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违抗命令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投降罪


战时临阵脱逃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违令作战消极罪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军人叛逃罪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自伤罪


逃离部队罪

武器装备肇事罪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遗弃武器装备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虐待部属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私放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

这个对军人的紧箍咒不只有中国有,世界各国大同小异。一个不尊重保卫自己的军人的民族是可耻的。


怀念21年前,在执行公务时,惨死在祖国首都的军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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