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诗篇》第一篇所强调的是“蒙恩的标记”,就是已经得蒙上帝恩典的人在品格上的特征。圣经中所启示的真宗教所注重的既不是魔术性的华丽的宗教仪式,也不是表演式的外在的道德行为,而是知行合一、表里一致的个人品格。这种品格的塑造首先是来自心灵的“重生”,也就是旧约圣经中所强调的“心灵的割礼”(申10:16;30:6;耶9:25-26)。品格的根基在于人心灵的倾向,品格的深度在于昼夜的思想,品格的体现在于人的行为。第一节强调“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之所以能够如此,乃是因为“他的喜爱唯独在于耶和华的约法,对祂的约法昼夜思想。”他第一节从否定的角度谈及蒙恩的标记,第二节则从积极的角度阐明蒙恩的标记。从这节经文来看,蒙恩的标记的根本在于人的心灵的倾向,而这种心灵的倾向的对象则是耶和华的约法,并且昼夜思想。强调耶和华的约法,就是要否定各种形式的反律主义;强调昼夜思想,就是反对各种形式的反智主义。反律主义与反智主义是教会历史和现今仍然盛行的两大毒瘤。可见,为什么当今教会很多基督徒之所以不愿意用上帝所默示的《诗篇》祷告、敬拜、灵修,就是因为已经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中了反律主义和反智主义的流毒。
8、此处我们把希伯来文中hr'AT的翻译为“约法”。这个词的音译是“托拉”,最基本的意思是“训诲”。我们之所以翻译为“约法”有两大原因,一是此处的hr'AT就是指“摩西五经”,并不是泛指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所有经卷。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基督徒,都一致强调摩西五经乃是整个圣经的根基。没有摩西五经,我们既不明确耶和华上帝是独一的上帝,更不知道上帝对人独特的旨意。其次,摩西五经并不是一般的“律法书”,而是上帝与人立约的约书。当然其中也有上帝吩咐人当遵行的行为规范。因此,我们称之为“约法”。这就合乎中国人习惯的“约法三章”,也合乎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与人之间立约赐律的关系。当然,从改革宗神学的角度而言,更是强调上帝的圣约和律法,而这恰恰是当今中国教会所忽略的。
9、 此处首先强调的是他喜欢什么。在原文语序中首先出现的是“对于耶和华的约法”,然后谈及这是“他的喜爱”(Acïp.x,ñ)。因此,我们对于上帝的约法是什么心态,就反映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此处有两大要点,首先诗人没有直接谈及自己对上帝的态度,而是直接谈及对上帝的约法的态度。我们对待上帝的约法的态度,就直接反映我们对待上帝的态度。或者说,我们是否喜爱耶和华的约法,就是我们是否真的喜爱上帝的试金石。其次,令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根据此处的表达,诗人首先喜欢的并不是福音,也不是预言,更不是历史性的故事,而是“上帝的约法”。对于福音而言,唯独上帝的约法使我们知道上帝的威严和慈爱、我们个人的罪恶和无能;如果我们反对、废除、藐视上帝的约法,我们仍然把自己凌驾于上帝之上,根本就无法谦卑下来领受上帝赦罪的信息。对于预言而言,离开上帝的约法,就没有真正的预言。因为圣经中所说的预言并不是随意的预告,而是根据上帝的约法对人发出警告性的劝告。十九世纪英国布道王子司布真强调,奸佞之辈喜欢预言,因为他们要窥探上帝隐秘的旨意;忠信之人喜爱上帝的约法,因为他们要遵行上帝显明的旨意。这句话是在世发人深省!圣经中所记载的历史性故事,无非都是在告诫我们“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到底是顺天还是逆天,都已经记载于上帝的约法之中。
10、省察自己是否蒙恩,关键是看自己内在的心灵的倾向。无论是新约圣经,还是旧约圣经,上帝所启示的宗教都是心灵的宗教。“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当上帝改变我们的时候,祂所改变的是我们的心灵;当上帝改变我们的心灵的时候,祂所改变的是我们心灵的倾向。在我们心灵的倾向中,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到底谁是我们的“上帝”!到底我们心灵中爱慕的是什么!当我们还没有重生的时候,我们的心灵倾向于各样的受造之物,并且认为这些受造之物能够满足我们心灵的渴求,这就是形形色色的唯物主义,也就是拜物教。“他们用虚谎取代上帝的真理,敬拜、侍奉受造之物,却不敬拜、侍奉那造物的主”(罗1:25)。最低级的受造之物首先是我们饮食住行所需要的一切,《圣经》上称之为“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3:19);其次就是人的各种思想体系,这就是圣经所警诫我们的:“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 你们掳去”(西2:8);第三就是各种各样的神灵,这些神灵都不过是人的欲望的投射,实际上并不存在,“外邦的神都属虚无; 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诗96:5)。这三种形式的拜物教都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因为拜物教的本质就是以自己为本,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的最终权威就是自己,他们的最终标准就是自己的私欲。相反,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不仅是创造天地的上帝,也是为我们立约赐律的上帝。因此,我们的心灵是否倾向于爱慕这样一位独一的上帝,并且爱慕祂所启示的约法,乃是检验我们是否重生的核心标记。因此,在《罗马书》中使徒保罗强调:“原来以肉体为念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他们不顺服上帝的律法,实际上也是没有能力顺服。以肉体为念的人,不能得蒙上帝的喜悦”(罗8:7-8)。
11、上帝的约法不仅为人设立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更是为人指明了我们当建立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和模式。
12、此处反复强调“约法”是“耶和华的约法”、“祂的约法”。上帝的律法并不是一套离开上帝而独立存在的不具有任何位格性的法则(impersonal laws)。这些法则是上帝的道德吩咐,公义不是合乎抽象的法则,而是与上帝、与自身、与他人、与世界建立正确的关系。
13、蒙恩之人内心喜爱耶和华的约法,自然会“对祂的约法昼夜默想”。此处乃是托拉式的灵修生活的关键。不管是基督徒,还是外邦人,都喜欢一定能够方式的修炼、修行、灵修等等。圣经中所启示的灵修到底有什么独特之处呢?从这节经文来看,这种灵修方式的核心就是对上帝本身存敬畏之心,这至少体现在以下有四个方面:一是不随意提及上帝的名号,这是十诫中明确的吩咐;二是不高举自己的神秘体验,摩西有那么多的神秘体验,但他自己并没有大书特书;使徒保罗也是如此;三是不窥探上帝的本质和奥秘,把重点放在考究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上;四是这种敬虔是有智慧的敬虔,此处特提及“默想”,默想就是深刻的思想、反复地思想,使自己所思想的内容烙印在心灵的深处,深刻地改变自己的心意。
14. 此处诗人把“默想”与上帝的“约法”联系在一起,这是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圣经中所提倡的“默想”并不是毫无边际的想象,而是对于上帝已经启示的圣约和法度反复思想。这也是上帝在著名的示玛祷文中所要求的:“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申6:4-5)。如何把上帝的吩咐“记在心上”?当然不是通过死记硬背,而是通过“默想”的方式。这种默想至少具有以下三大特征。首先就是祷告的心,默想是人进入内心的至圣所,在上帝面前求问上帝,瞻仰祂的荣面;其次,默想总是在人安静独处的时候进行,或者是在夜深人静,或者是小窗独坐,或者是田野独步,等等;第三, 默想的内容是上帝的约法,特别是摩西五经。没有上帝的约法的约束,人的默想就会想入非非,不得造就,甚至走火入魔;没有深刻的默想,上帝的约法就会变成抽象的外在的的规条,甚至面目可憎。“只有灵修,最终所导致的就是反律主义和混乱;只有律法,就使人变得造作冷漠。没有律法的约束,灵修就是游魂。没有灵魂的追求,整个律法的体系就容易变成一具死尸。”[1] 时至今天,有多少基督徒真正对于耶和华的约法昼夜默想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日的基督教越来越偏离圣经,变得越来越肤浅的主要原因之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