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日 星期五 晴
已经快一个星期了,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本来希望Jason下班前会来约我,可是他没有;不知道是不是我推脱的次数太多,他也开始赌气了,或者,他根本就有别的约会?这种想法让我胃痛,却又无能为力。
今天晚上没有什么事情做,闷闷的借了一部旧电影“廊桥遗梦”看,兴味索然。到了十点多钟,突然很想念提拉米苏蛋糕,於是换好衣服,开车去那家以前我和 Jason 常去的蛋糕店。
自从上次得知Jason曾经带小云来过,我就没有踏进过这家店。今天再走进去,竟然好像已经隔了很久一样。走进门,那股熟悉的蛋糕香和着很多回忆扑面而来。
我和老板打了个招呼,一径走到右边中间靠窗的那张小桌子 --那是我和Jason的桌子。红白细格子桌布上,站着两只瓷做的小猫咪,都是笑眯眯的,一只头顶上有三个洞,里面装的是盐,另外一只头顶上有一个洞,里面装的是胡椒。整家店,竟然只有这张桌子上才站着这样的两只小猫咪。我和Jason以前经常把我们两个比作这两只小猫咪,装胡椒的那一只小一点,是我;装盐的那一只稍微大一点,是他。
我点了一客提拉米苏蛋糕,起身去洗手间。等我出来的时候,发现桌子对面坐着另外一个人,居然是Kevin,他正在玩着桌上那两只小猫咪。
我很惊讶,“怎么是你?”
Kevin 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刚才看到你那么晚了出门,有点好奇,想看看你到底去什么地方。”
“然后你就一直跟到了这儿?”
他点点头,“不过我真是没有想到,这位小姐会馋到半夜三更开半个钟头车来吃蛋糕。这家店有什么特别吗?”
“你真的好像很空。”正在这个时候,我的提拉米苏蛋糕上来了。我指指蛋糕,“当然有啦,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啊?” 他有点不服气,“我家冰箱里还有半个呢。”
我嗤了一声,“人家做的,不知道比你的好多少倍呢。” 一边用叉子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真是好吃。”
他半立起眉毛,将信将疑。
“你也尝一块好了。”我正要请老板再拿一把叉子过来,他示意不用,不紧不慢的用咖啡碟里的茶匙在我的蛋糕盘里切了小小的一块,放进嘴里细细的抿了一下,半眯起眼睛回味着,“嗯,好像还可以嘛。”
“还可以?不要搭架子了,呐,下次就做成这样子好了,我来验收噢。”他又要伸过茶匙来,我用手把盘子护住,“唉,都让你吃过了,这些是我的了。”
“有没有搞错,才给吃一口就让我照着做?那一口,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呢。”
“哼,这么笨,以前我外婆到饭店去吃喜酒,什么好菜吃过一遍,回了家就可以照模照样的做出来。”
“那是中国菜,和西点不一样的。再让我吃一口吧。”
“你自己叫一份好了。” 我瞪他一眼,“强词夺理。”
“小气。”他果真自己叫了一份,用茶匙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吃着,一副很斯文的样子。我看着他,突然想起小时候和妹妹一起吃蛋糕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难得有蛋糕吃,就算有,也是那种主要用糖浆和植物油做成的“奶白”蛋糕。家里有人过生日,就会买一个小小的奶白蛋糕,大家切开了分着吃。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吃蛋糕,但老妹非常喜欢,每次我都会分给她一半,然后她就拿着她那把印着蓝精灵的小勺子轻轻的一下、一下舀着吃。
“你这个样子,很像我妹妹。” 我情不自禁的说。
他的茶匙猛的停住,抬起头来,“我很像女人吗?假如不像,怎么一会儿拿我比你外婆、一会儿拿你比你妹妹?”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自己也觉得好笑,就把刚才有关儿时的记忆告诉了他。
“其实我也是这样的啊,”他有点兴奋,“那种‘奶白’蛋糕,其实都是些糖泡泡、什么奶味也没有,也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那么喜欢吃,每一口都细嚼慢咽,希望可以多吃一点时间,等吃到最后一口的时候,还会有点伤心。看来,我和你妹妹应该很有共同语言啊。”
我白他一眼,“只可惜,人家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他眼珠一转,居然问出这么一句,“她怎么赶在你前面结婚?你一定很着急吧。”
我气得一口蛋糕差点噎住,“你这么一个男人,八卦起来倒是和我妹妹一模一样。”
他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哪壶不开提哪壶,“你和凌志什么时候结婚啊?”
“结什么呀,我们才认识没多久。你怎么这么问?”
“他人很不错啊。” 他答非所问。
“人很不错,就一定要嫁给他吗?” 我反问。
“我不是那个意思,不过,好像女孩子到了一定年纪,这种事情都比较着急。就象我姐姐,以前在大学里是班花,多少人追她她看都不看一眼;现在呢,到了美国,年纪大了,圈子又小,嘴上还是很硬,心里可急了,背地里托人帮她介绍对象相亲呢。”他居然一本正经,让我又好气又好笑。
“你怎么知道?”
“这就叫做无巧不成书,我办公桌上放着一张我和我姐的照片,有一次,一个同事正好过来找我,瞪着那张照片看了半天,然后结结巴巴问那是不是我的女朋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在约会,差点跌掉眼镜,那个家伙长得实在 --实在不怎么样,反正,比曾志伟高不了太多,我姐姐居然连他也考虑,可见急到了什么程度。所以说呢,有好机会就要把握。”
“你看上去蛮老实嘛,怎么说起话来这么难听?对了,你姐姐多大了?”
“大我四岁,二十八。”
“就是啦!”我莫名其妙的如释重负,“我连二十六都不到呢!” 说出这句话,心里竟然有一种沉冤得雪的感觉。
“不就两年吗?时间一会儿就过去的。”
“你个小屁孩懂什么呀,对於女人来说,两年相差一个重量级呢! 我们刚念大学的时候,管大三、大四的女生背后都叫‘老渣渣’ 的。”
他突然眼睛一眯,“是不是他不愿意结婚?好像现在普遍条件好的单身男人都不喜欢结婚。”
我有点生气了,“你怎么这么多话?关你的事吗?”
“好好好,我不说了。”他把肩膀一耸,低下头乖乖的吃他的蛋糕了,“给你讲个笑话吧,上个周末我去相亲了,结果死得很难看。那个女孩子看不上我的理由竟然是嫌我的腿太短。妙就妙在她自己的腿其实也很短,原来她希望嫁个腿长一点的丈夫好改良后代。”
我从桌子底下看了看他的腿,“还好嘛。”
“就是啊,我自己也不觉得腿短啊。后来我打电话给姐姐,叫她以后再也不要给我安排相亲了,简直打击积极性。”
我突然想起了他的那个“小蓉” ,“你和你以前的女朋友,真的没有破镜重圆的可能了吗?”
他笑笑,“前几天,她给我发来一个电子邮件,说已经订婚了。我一收到邮件,马上就上网给她订了一束鲜花。我以前从来没有在网上订过花,没想到那么贵,花了六十多块钱。”
“你不难过吗?”
“也算不上。以前,我常常想,假如有一天她选择嫁给别人,我一定会悲痛欲绝,然后找那个男人去决斗;可是,真的到了这么一天,竟然没有什么特别的难过,就是觉得有点好奇,不知道那两个人是不是真的可以天长地久。说老实话,我自己都觉得奇怪。”
“我觉得你们男人心肠都比较硬,可以拿得起放得下。”
“不,是因为我已经不爱她了。我本来以为我会爱她一辈子,所以,那时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了,感觉实在很奇怪。”
“爱和不爱之间,真的可以分得那么清楚吗?”
Kevin指指碟子里的提拉米苏蛋糕,“就象这个蛋糕,现在味道很好;可是,假如哪天厨师少放了一点料,比如说兰姆酒,我敢担保它的味道一定就大不一样了。爱情也差不多,所谓爱和不爱,本身并不是两样东西,不爱,其实就是爱里面少了一点兰姆酒。”
我和Kevin吃完蛋糕走出来,外面是水一样清凉的夜色。突然,我发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非常眼熟的凌志车,随即,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车子里坐着的人。车子停的位置,正好对着我们刚才坐的桌子旁边的窗户。我不知道他在那里多久了,但是,我想,他一定看见我们刚才谈笑风生的样子了。隔了一条马路,车窗又关着,我看不清楚他的脸色和眼神,但是,我能看见那车窗里隐隐约约的闪着一点红光,那是香烟。
他在抽烟。他从来不抽烟的,可是现在,他在抽烟。
那一刹那间,我原谅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