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一关于社保的文章啊.

有时候突然会有个什么感慨.其实没有人认识我.那我就随便写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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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的时候写的一篇东西,现在发上来大家看看…………

十余年来,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和优抚安置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我国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未最终确立,因此如何完善社保体

系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2006年9月24日,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

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中共中央此项决定的依据是:

根据当时调查的情况,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

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

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至此,上海社保基金案已经臭名昭著。此案中,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除违规拆借32亿

元社保基金,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旗下的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的权益。

1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社保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挪用。

然而就在2006年11月底,浙江金华继上海社保基金案后被有关媒体再次爆出社保大案:金华政府官员涉

嫌挪用数亿社保资金给金信信托委托理财,且有6000万元无法追回。

同时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相关文件显示,2000年我国养老金“空账”还仅仅为360多亿元,然而到了

2005年底,“空账”已经达到8000亿元。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社保基金是任何人不得挪用,但为什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屡禁不止呢?是立法存

在漏洞缺陷?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三块:现收现付,企业年金的缴纳以及个人账户积累。但是目前作

为我国社保基金的来源的这三个通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经济问题,其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国家社保

基金的巨额亏空。

我们一起先来看看现收现付制度存在哪些问题。现收现付制度的施行在退休制度改革的伊始,然而当时

政府并没有往账户注入资金,从而形成“今天缴费者养着昨天退休者”的局面,此外现收现付制度还要

求经济、政治以及人口结构的稳定。即它与人口有一定的连接性,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大量

人口由农村涌入城市,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导致区域经济发展严重失调,社会贫富差距在拉

大。为遏止这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政府采取了西部大开发等策略,一方面在政策发面给予倾斜,

并采用相关行政法规加以引导,另一方面颁布相关法律加以保障,号召高技能人才到西部去,这一做法

实为对公民迁徙自由的限制。表面上可以解决后顾之忧,但实际上大量外来人员的生活目前得不到实质

上的切实保障,无形中为社会保障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然而,这并非是现收现付制度需承担的主要风险。我国人口基数大,再加上20多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生

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龄化问题日显突出

。人口老化不仅造成高技能劳动力的短缺,同时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系统增添了额外的支付压力。

部分人认为健康寿命的延长意味着工作年限的延长成为可能,对此连晋老师持谨慎态度:从法律上规定

推迟退休年龄,主要会有两个方面消极作用:一是有条件泡在单位的人群会因为该退的不退,进一步增

大年轻人的就业压力;二是没条件泡在单位的无岗人员及边缘就业者,按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本该开始

拿或将要开始拿养老保险金了,但现在却突然要告诉他们还需要他们自己继续多支付几年逐年增高的“

三金”,一直熬到推迟了的“法定退休”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养老金,这种办法显然也还是

加大了社会不公。但是目前养老金的短缺使得我国中央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的拨款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现

收现付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从这一点来看,推迟法定退休年龄又有一定的可行性,鉴于推迟法定退休

年龄关系到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社会影响也非常大,因此如果真要推迟,也还是要遵循循序渐进的改

革过程,从小部分工种开始逐步改革,这样才有可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接受。此外还可以考虑“但

书”的修改方式使职工有选择的余地。但此举也只可以缓解养老金系统的压力,但非根本之策,而完善

社会保障体制才是当务之急。

那么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另一来源:企业年金缴纳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有相

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缴纳年金不及时或者是根本不缴纳,因此事实上也仅仅只有国有企业

在这一块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此举有待劳动立法完善加以改观。此外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目

前还由于缺乏明确的约束,对大笔基金的管理缺少相对的独立性,地方行政干预色彩较浓等原因使地方

政府擅自斥借、挪用社保基金进入高风险投资领域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严重,由此造成基金亏空的“

雪球”越滚越大。那么企业缴纳的年金究竟何去何从?从根本上讲,光有立法上的强制其实并不起很大

作用,因为再大的威慑下仍然还是会有部分人或者企业铤而走险,而一旦损害结果造成,再想追回损失

就显得格外困难了,因此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的制度,防范于未然才是解决社保基金亏空

的最好办法。

最后,从个人账户的积累方面来看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漏洞:

首先,相关立法应该尽快完善。在记者看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相关法规不健全是社保金安全

面临的最大问题。除了一些粗线条的政策规定外,我国几乎没有较高层次的刚性法令对其进行保护。令

人欣慰的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已在制定中,《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现在也已纳入到立法日程中

,有关部门表示将争取与《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

其次,应改革泛行政化的监管模式。在地方财政出现困难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会很容易地挪用社保

资金,造成资金亏空。因此要完善养老金体制,政府就应当放权委托独立的专业中间机构对社保金进行

合法有效的管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积累的养老资金会越来越多,对于这些资金的管理,一方

面应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应确保安全。

政府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而光靠凭政府的单向资金也不足以支撑庞大的养老金体

系,因此为了实现资金的增值,市场化的运作才是改革的方向。政府可以通过信托、招标等机构来实现

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以保证市场化的运作的社保基金公开公平竞争。

再次,应使社保金运作机制透明化。企业打着保值增值的旗号对社保金这块“奶酪”大动干戈,公共资

金成了腐败分子的“提款机”。部门监察似乎是在按程序进行,但监管力度明显不够。另外对社保金的

信息披露也可以使公民参与到监督社保金的投资过程及流通方式过程中来,以维护公民的知情权。

另外,应完善风险保障机制。社保金一旦进入市场,就会面临着巨大的投资风险。例如,许多企业为增

加利润,选择将房地产投资作为社保金收入的来源。虽然从长期来看,投入进去的资金可能会逐步升值

,但是当今房产价格有涨有跌,这就为社保金的市场化投资安全带来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样一来,完

善风险保障机制势在必行。建立切合实际的法律制度,对高风险投资领域进行限制,以有效地减少风险

,降低损失。

最后,应完善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的漏洞加大了社保金的投资风险,如果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那么以

后的填补最多也只能是“亡羊补牢”。

其实,在我国,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法,呼声并不相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等其它国家的经验,

从中汲取教训,但是由于国情的不同,我们绝不能按部就班,套牢一种制度。应该看到,立法在维护我

国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除了立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外,更重要的恐

怕是完善整个法制建设环境,完善司法、行政执行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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