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返回校园攻博。
学校里的学运如火如荼。我本来就爱凑热闹,此时更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一天,传达室通知我去取电报。我害怕是留在父母那儿的女儿有事,就急急忙忙跑去拿。到手一看:“十分惦念见电速归”,落款却是他!
真是知己莫如。。。他也?他怎么知道我一定会陷进去?
反正学校停课,先回家看看。
王子终于来了。十几年未见,他身子板儿壮实了,神态成熟了。唯一不变的,是他那烁烁的、清澈的眼神。举手投足间,他优雅随和,从容大方。相比之下,我倒有些扭捏做作,浑身上下不自在。
杯觥交错其间,我偷偷地观察了他的脸:颌下、发迹边的瘢痕依稀可见。面部皮肤稍厚稍紧发亮。笑起来,有点像做过拉皮手术的“面具脸”,但没有明显的瘢痕。不知道的人绝对看不出这张脸曾经“燃烧”过。“很不错了!”,我心中十分感激当时护理他的女生、他现在的妻子。
饭局后,同学们有意把我俩单独留下。可是,两句话后就无话可说了。他看哪儿我不知道,但我总是看我手中玩弄的发卡啊、夹子啊什么的。以后每次回乡,大家在一起时很快乐,一和他单独相处就特别扭,几十年如一日的羞涩感。。。我也搞不懂怎么会这样。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交往。他工厂的同事们都知道他有个“红颜知己”在北京,常常求他写条子来找我办事。甚至有人来之前都不找他,打着他的名义就来了。他常常感到很抱歉。我告诉他,反正我们家已被同学朋友乡亲们封为“驻京办事处”,悬壶济世,也不多他那里几个。
1999年,我的婚姻亮起了红灯。我决定出国一段时间,好好想想。
出国前,我最后一次回乡探亲。我们聚集到了小号家。大提琴早就为我们的聚会定下了规矩:“女生打牌,男生做饭”。这一次也不例外。大家似乎知道我当时的处境,言里语里有意避开这个话题,再也不像往常那样无拘无束。吃饭时,王子坐在我的旁边一声不吭。只要我杯子里有酒,他端起来就一干而尽。当年曾经非常喜欢他的小提琴,邪了门似的拿个酒瓶子不放,隔着半张桌子给我的杯子倒酒。谁也拦不住。
倒一杯,他喝一杯。再倒一杯,再喝一杯。
小提琴年龄最小,却已经离了两次婚,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酒瓶被人抢了后,木头人一样戳在那里,半晌,幽幽地溜出一句:“我发现,一辈子有人替着喝酒,也是一种幸福。”
大家面面相觑。。。
王子显然什么也没听见。身体软的快要摊在地上。小号赶紧把他扶进卧室。
良久,小号出来了。对我说:“他叫你呢!”
我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
小号的卧室里连把椅子都没有。我扭身回到客厅,搬了把椅子进去,坐在了门口。我把门微微敞开,一眼望着躺在床上的他,一眼望着坐在客厅里的同学们。
他似乎有些神志不清,伴着呜呜的哭声,一声大一声小地叫着我的小名。我的小名只有我的家人叫,外人还没有这么叫过我。
我心里翻江倒海,但我坐着没动。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我使劲儿抿住嘴,一声没吭。
渐渐地,他的声音小了,小了,没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床前,他已经睡着了。但鼻子一会儿一抽,脸上似乎还有泪痕。
“咱们走吧!”我回到客厅,悄悄地对同学们说。
大家无声无息地拿好东西,又一起回到卧室门口,望着睡在床上的他。
“保重!再见!” 我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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