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履历
吴法宪,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十二军第一○五团青年干事,第六十四师青年科科长,红一军团第二师二团总支书记、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115师343旅六八四团政治处副主任,六八五团政治委员,苏鲁豫支队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曾任辽西军区副政治委员,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政治委员,十四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空军政治委员、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是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曾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庭确认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1]大事年表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赣东游击队。 19 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后被开除党籍)。曾任红十二军第一○五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红二十二军第六十四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红一军团第二师六团政治处青年干事。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五次反“围剿”和长征。其间:长征中任红一军团第一师二团总支书记。到达陕北后,任红一军团二师二团政治委员。 1937年8月起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政治处副主任。后任第六八五团政治委员。 1938年10月奉命由山西挺进山东。同年底到达湖西地区。 1938年11月起任苏鲁豫支队政治部主任,后任支队政治委员。 1940年5月奉命率部南援华中。 1941年1月起任八路军第五纵队政治部主任。 1941年2月至1946年任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 1943年1月至1945年9月任苏北军区政治部主任。 1946年3月起任辽西军区副政治委员,9月起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6年11月前曾兼任西满军区政治部主任),12月起任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委员。 1948年1月至11月任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 1948年11月至1949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九军政治委员。 1949年5月至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四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9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兵团副政治委员,后兼任政治部主任。 1949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1950年7月至1957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副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其间:1953年1月前兼任空军政治部主任。 1957年2月至1965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委员。 1965年5月至1967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 1967年9月至1971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 1950年7月至1971年9月任空军党委副书记、第一副书记、书记、第一书记,其间:1954年5月至1959年4月兼任空军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 1968年4月至1971年9月兼任总参谋部党委第二书记。 196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67年8月至1971年9月为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其间:1967年8月至9月为办事组负责人。1968年3月至1971年9月为办事组副组长)。 1969年4月至1971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3] “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是所谓的“四大金刚”之一。 1973年8月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71年9月被撤销一切职务,1973年8月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 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81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剥夺其被授予的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1年9月15日上午保外就医,安置在济南。 1988年刑满出狱。 2004年10月17日15时58分在济南齐鲁医院与世长辞,享年89岁。[4]人物生平
1915年8月25日,吴法宪出生于江西省永丰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1930年,红军来到江西省永丰县,实行打土豪、分田地。永丰的广大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势力被推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苏维埃政权。 年仅15岁的吴法宪积极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那个时候,共青团的工作开展得也很活跃,红军每占领一个地方,青年团的组织很快就建立起来,广泛吸收青少年加入这个组织。吴法宪的家乡,也建立了共青团组织。吴法宪是他家乡里最早加入共青团的人之一。当年,正值红军扩大队伍,已经参加共青团的吴法宪,又毅然参加了红军。 吴法宪参加红军,起点要比其他参加红军的人略高,他是在已经是共青团团员的情况下参加红军的。当时,一个人能成为共青团团员,意味着这个人已经是信仰共产主义的人,已经是“在组织”中的人了。加上吴法宪年纪小,腿勤、手勤、脑子勤,乐于在红军队伍中为大家做事,一心听党的话,作战勇敢,不怕死。因此,他很快就受到了党组织的重视,并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 党组织培养吴法宪,首先从文化入手。吴法宪本来文化程度不高,但进入红军队伍后,在红军这个大学校里,他很快就达到了能说能写的程度。他的个子也长高了一些,身体也强壮起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1932年,17岁的吴法宪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组织更加注意对他的培养了。1932年,吴法宪担任红军广昌独立师十团青年干事,直接在团党代表领导下做部队的青年工作。吴法宪做青年工作,积极热情,也有一套办法,把团里的青年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大批青年红军被吸收到团组织中来,由于有这方面的成绩,上级看中了吴法宪,任命他为红军广昌独立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此时,年仅17岁的吴法宪,已经成为红军青年军官了。 1933年,吴法宪所在的部队经过改编后,成为林彪指挥的红一军团的一部分,吴法宪在红一军团二师警卫通信连当指导员,从此,吴法宪在林彪手下工作近四十年。吴法宪在警卫通信连工作得很出色,他对全连的政治工作抓得很紧,与连长一起把这个连建设成为师部里非常得力的部队。由于警卫通信连与部队首长接触较多,吴法宪也就很快进入首长的视野,林彪也认识了吴法宪,知道他是一个出身好,思想好,年轻能干又忠诚的军官。因此,林彪也看中了吴法宪,特别注意培养、提拔他。仅仅一年,到1934年,林彪就提拔吴法宪当上了二师二团党总支部书记。这种团党总支部书记,是红军时期所设的一种特殊职位,实际上是团里党代表(政委)的助手。 吴法宪从当二师警卫通信连指导员起,就表现出了作战勇敢,不怕死的特点。每次打仗,他都出现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而且带头冲锋打硬仗。他当上二师二团党总支部书记后,仍然保持了这一特点。那时的团党总支部书记已经是团里的领导干部了,要参与全团行动的讨论和决定。吴法宪作为团党总支部书记,也要参加全团战斗部署的研究,负责部队的政治工作,也参与部队的后勤和其他方面的调度指挥工作,还要与团里的其他领导干部一起带好兵、打好仗,是够辛苦的。可是,吴法宪不怕辛苦,白天,他和战士一样行军打仗,部队驻扎下来时,战士们都休息了,他还要挨个营、连查访,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检查连队的营房、伙食等情况,一直到深夜才能睡下,有时,他半夜还要再起来查岗哨。天色未明,他又要最早起来,检查部队当天的行军打仗准备的情况。尽管如此辛苦,吴法宪却乐于承担,并且干得很出色。每次打仗,他都带头冲锋陷阵。这种表率作用,对战士影响很大,因此,他当团总支部书记的这个二团,是红军中以能打硬仗而著称的,每次有要紧战斗任务,林彪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二团。 吴法宪在二团工作时,蒋介石正集中兵力,对中央苏区进行“围剿”。由于毛泽东的正确领导,红军以弱小的兵力,粉碎了蒋介石军队的多次进攻。在反“围剿”战斗中,吴法宪敢打敢拼,并且立下了战功。 林彪所指挥的红一军团虽然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也打了几个漂亮仗,但由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统治下军事方针的错误,使红军在战略总体上处于被动地位,红一军团的作战也十分艰苦,但红一军团广大指战员仍然保持着顽强的斗志,敢于同敌人打硬仗。吴法宪在作战中表现突出,尽管二团减员严重,总是冲在前边的吴法宪却命大,没有战死,而且,由于他总是带头冲锋,对战士们起到了团结鼓舞的作用,虽然作战艰苦,人员牺牲很多,但这个团不但没有垮,反而仍然保持了很强的战斗力,每当作战艰苦时,林彪总是让二团顶上去。二团顶上去后,总是能够完成作战任务。于是,林彪对包括吴法宪在内的二团的干部们更赏识了。林彪也把吴法宪看作自己手下的虎将之一。 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红军开始长征。长征时,林彪总是把第二团放在先锋位置,命令其为后续部队开路。当先锋团的领导干部,可谓不容易,这不仅意味着这些干部要率领全团承担起探路、开辟道路等任务,更意味着该团的领导人要使全团上下一心一意,形成坚强的战斗集体,永不溃散。这样不容易干的工作,吴法宪却与其他团领导一起承担了起来。而且,他这个团总支部书记干得很出色。 红军长征时,要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在这之前的急行军,是一个硬任务,吴法宪硬是和全团一起,在短时间内昼夜行军,在指定时间抵达泸定桥。在夺取泸定桥的战斗中,吴法宪率先冲锋,敌军发射的炮弹在他身边炸开,横飞的弹片把他的两个手指切断,鲜血直流。吴法宪简单包扎后,仍然冲在前边,用没有受伤的手,死死抓住铁锁,双脚踏着悬空的铁链,奋勇冲锋,与其他战士一起,冲过铁锁桥,歼灭了敌守桥部队。吴法宪的这一事迹,很快就被上级知道了。部队渡过大渡河驻扎下来后,表彰战斗模范,吴法宪是被表彰者之一。 中央红军长征过草地时,吴法宪所在的团仍然是先锋之一。吴法宪也总是走在前边。红军到达陕北后,部队进行整编,干部有的调整,有的提拔。吴法宪是被提拔者之一,他当上了红军第二师第二团的政治委员。 西安事变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抗日,红军也进行改编。林彪所率领的部队被改编为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吴法宪此时在该师的第三四三旅六八五团任政委。随后,开赴抗日前线。抗日战争时期
吴法宪所在的部队开赴抗日前线后,与日寇作战多次。吴法宪在战斗中也屡立战功。吴法宪虽然担任的是政治委员的职务(后来在一段时间里,政委改称政治部主任),但他在决定全团作战决策和带兵方面,起核心作用。作战时,他也冲锋在前,这一点,对全团战士的影响相当大,因此,他们的部队,仍然以作战勇敢、能打硬仗著称。由于吴法宪作战有功,他的职务也不断上升,先后担任过旅政治部主任、第五纵队政治部主任、苏鲁豫支队政委等职。 吴法宪所在的部队在抗日战争中打了许多漂亮仗,吴法宪本人也不断立下战功。吴法宪率领部队打的较著名的胜仗是萧县伏击战。1939年5月底,吴法宪所部得知日军1700余人分六路向我抗日根据地进攻,必经之路是张山集、前杨庄一带。他和苏鲁豫支队长彭明治一起研究后,决定打一个伏击战。6月1日,吴法宪、彭明治率部在张山集、前杨庄设伏,一举消灭日军300多人,粉碎了日军的六路进攻。刚刚打完这一胜仗,吴法宪、彭明治二人又得知日军2000多步骑兵沿津浦路开进,便率部开至津浦路的曹村车站阻击敌军。此役,又打退日军2000多人的进攻,歼灭日军300多人,击毁敌汽车3辆。吴法宪所部在五天时间里连续打了两仗,歼灭日军700多人,打出了威风,此后日军一听说苏鲁豫支队,就吓得心惊胆战。 皖南事变后,中央决定重组新四军军部,同时对新四军部队进行整编,充实一部分力量。按中央命令,吴法宪所在的部队,由八路军建制转为新四军建制,吴法宪任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新改编的新四军,人员来自各方面,加上有新兵和俘虏兵加入,政治思想工作很艰巨。吴法宪当上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后,深入连队,了解情况。他发现,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坚强的连党支部,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于是,他发起了“创建模范连队党支部”的活动,采取做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进行再教育和严明纪律等措施,发挥党员的骨干作用。这些工作很快就见了成效,新四军第三师的连队党支部组织进一步巩固,发挥了党支部在连队中的核心作用,三师的党员也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对提高连队的战斗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加入党组织的人数也不断增多。吴法宪的政治工作经验,受到了新四军军部的重视,曾在全军推广他创造的经验。 吴法宪所在的新四军第三师在抗日战争中也打了不少胜仗,立下了不少战功。著名的有:刘老庄战斗、大胡庄战斗、阜宁战役、淮阴城攻坚战,等等。通过这一系列作战,吴法宪和三师官兵一起,开辟了湖西地区和苏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吴法宪因其出色的工作,受到了新四军军部的器重,连远在陕北的党中央,也对吴法宪的工作有一定了解,这使他在此后屡受重用、提拔。解放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胜利后,吴法宪被调往辽西军区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之后,他率部开赴东北,而林彪此时也出任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后改称东北野战军,再后称第四野战军,林彪仍然任总司令),吴法宪再次成为林彪手下的一员战将,并在林彪的指挥下,参加了辽沈、平津战役,在作战中又立有战功。新中国成立后
全国解放后,中央军委决定组建空军。在林彪的推荐下,吴法宪当上了空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空军干部部长。实际上,他在空军的权力仅次于空军司令员刘亚楼。1955年,全军授衔时,吴法宪被授予中将军衔。后来,他又升任空军政委,与刘亚楼共同掌握空军领导权,刘亚楼逝世后,林彪又推荐吴法宪当上了空军司令员。 由于吴法宪长期在林彪手下工作,对林彪指挥打仗的才干十分佩服,可以说,他早就是林彪的崇拜者之一。林彪一再推荐吴法宪,提拔他担任领导职务,对此,吴法宪也感激涕零。在提拔吴法宪当空军司令员之前,林彪曾把吴法宪找来对他说:空军司令员这个位置,许多人想干,我推荐你干,先不要出去讲。实际上,即使林彪不对吴法宪说这些话,吴法宪也知道他当空军司令员是林彪的作用。因此,吴法宪对林彪一直有感恩之心。他曾对自己的妻子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个空军司令员是林副主席叫我当的,真正的空军司令员是林副主席。他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吴法宪效忠林彪,甚至到了绝对服从的程度。空军的工作,他一切都按林彪的意见办。可悲的是,吴法宪对林彪的效忠,到了丧失原则的地步,林彪要他去诬陷别人,他也干。 最典型的一件事,是他受林彪、叶群的指使,诬陷罗瑞卿。林彪主管军队时,罗瑞卿任总参谋长。罗瑞卿在工作中坚持按原则办事,难免有与林彪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林彪便认为罗瑞卿要架空自己,把罗瑞卿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搞掉罗瑞卿而后快。1965年,林彪、叶群授意吴法宪诬陷罗瑞卿,吴法宪便充当了诬陷罗瑞卿的小丑的角色。按他们的事先密谋,由叶群向毛泽东告罗瑞卿的状,说罗瑞卿向林彪伸手要权,反对突出政治,要篡军反党,并且说,吴法宪可以作证。“文化大革命”中,罗瑞卿倍受摧残,以致左腿伤残。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要打倒不听他的话的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也要吴法宪出面搞诬陷。吴法宪也就按这个意旨,搞起了诬陷。吴法宪主要是在陷害空军政委余立金方面出力最多。 在“文化大革命”中,吴法宪受林彪的指使,先后出面诬陷过朱德、贺龙、刘伯承、陈毅、叶剑英、徐向前。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的势力急剧上升,林彪的野心也膨胀起来,以他为核心的反革命集团也逐步形成。一直效忠林彪的吴法宪,自然成了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之一。在1969年党的九大召开时,经林彪推荐,吴法宪当上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又出任中央军委办事组副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同时,继续担任空军司令员,成为林彪在军队中的重要亲信之一。 1971年9月13日,林彪在他们的反革命阴谋败露的情况下,与叶群、林立果等乘“三叉戟”出逃,摔死在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温都尔汗。自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问题完全暴露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作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成员之一的吴法宪,自然也被众人注目。 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吴法宪离职反省,彻底交待。经毛泽东同意,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通告了中央对包括吴法宪在内的林彪集团骨干的处理办法,指出:已令他们离职反省,彻底交待。此时,吴法宪被正式隔离审查。1973年8月,吴法宪被开除党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判处他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晚年生活
吴法宪被隔离审查时,认罪态度就比较好。吴法宪十分配合提审,每次问他问题,他必然回答,回答时,是从心里悔罪的。吴法宪在回答提问时,还一边讲,一边往前移动自己坐的椅子,以便靠近提审的同志。往往谈到最后,吴法宪已经坐到了提审同志的这边,成了和提审的同志面对面谈话了。这表明,吴法宪是想用这种方式表达他靠近组织,诚恳认罪的态度。 鉴于吴法宪认罪态度很好,加上考虑他过去有战功,且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中央于1981年8月,也就是在吴法宪被判刑的7个月,做出了对吴法宪“保外就医”的决定。1981年8月,公安部派一位副部长到秦城监狱,向吴法宪宣布了中央的这一决定,同时告诉吴法宪,中央决定把他安置在山东济南居住,可以带一二户子女去和他一起生活,以便照顾他。吴法宪听后,十分感动,一再说,感谢组织的宽大,感谢组织的关心。吴法宪和他妻子的感情一直非常好,被隔离后,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妻子。听说马上要出狱了,他高兴得一连几晚都没有睡好觉,急切盼望早一点儿见到妻子。 1981年8月下旬,吴法宪出狱,和自己的妻子、子女团聚。他一家被安排到济南市南郊七里山小区一座居民楼里,住的是两居室,生活设施齐备,中央每月给他一定的生活补贴费,还经常派医生定期为他检查身体,稍有不舒服,马上派最好的医生为他治疗,给他用最好的药。后来,组织上又让他搬到一个独门独院的小楼中居住。在这附近住的,大都是山东省退下来的高级干部,条件自然比以前好多了。他和老伴的晚年生活,由他的一个女儿照顾。吴法宪开始过平静而又无忧无虑的平民生活了。吴法宪平时在家里,除了看电视,读报、读书外,还练习书法。偶尔,他也会拎着菜篮子出去买菜,见到街边有下棋的,就围过去看一会儿。山东省许多退休高级干部都认识他,见面主动和他打招呼,称他“老吴”。他和周围邻居相处得也很好。2004年10月17日,吴法宪因病在济南齐鲁医院去世,享年89岁。[8]